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评价_政治体制改革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评价_政治体制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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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主要历史经验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致力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政治体制也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先后进行了多次适应性的调整和改革,对过去30年的经济增长发挥了不容置疑的主导和保障作用。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轨迹,不仅可以有助于总结和抽象出历史的经验教训,也有助于更加准确的认识和把握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方向,使政治体制改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们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四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新要求相适应,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一、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直是国内外高度关注的结构性问题,不仅充斥着如何加快改革步伐,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基本要求的争论,更蕴涵着基于意识形态因素而必然导致的在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导向、方式和路径等方面的重大歧见。回顾和总结过去30年的历史轨迹,可以发现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虽然也有过曲折,但从来没有止步不前,而是始终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核心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如果说改革初期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注重更好的提高政治效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作用的话,21世纪以来的政治体制改革日益着力于不断提高国家的民主政治水平,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整体协调发展,增强执政党和国家活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越来越旺盛的生命力。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致力于在中国建设一个独立、民主、富强的国家制度和政治体制。早在1922年中共二大上通过的政治纲领中,就明确提出了“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 “打倒军阀,统一中国为真正民主共和国”的制度构想。毛泽东作为新中国的缔造者,也是中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奠基人,在他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生涯中,他始终对政治体制建设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强调。根据地时期,他把人民政权的政治体制性质归纳为“工农民主政权”,抗日战争时期,他出于阶级矛盾扩大为民族矛盾的实际在根据地设计了“三三制”的政治体制;新中国成立前夕,他将人民民主界定为未来中国的政治体制核心,宣布“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①对中国如何构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体制进行了初步的思考和探索。正是在人民民主理论的指导下,新中国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了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原则指导下,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根本制度、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基本制度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

当然,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实践中,中国也走过一些弯路。特别是改革开放前,中国在经济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形成了单位化的政治组织和动员体制,由于过多地从革命党而非执政党的思路强调阶级斗争和阶级对抗,导致中国的政治体制建设更多的强调了集中和专政,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建设步伐一度严重滞后,发展到“文革”时期,民主更进一步被异化和滥用为“大民主”,完全成为阶级斗争和专政的政治工具,大规模的政治动荡一度导致中国经济陷入崩溃的边缘,社会也处于严重的疏离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对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他在深刻反思“文革”的失误时多次指出,由于我们长期忽视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建设,没有确立宪法和法律的应有权威,并以此来维护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强调,“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②为了切实解决保证人民充分享有并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这一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探索出了一条通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道路。

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中明确表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们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在邓小平看来,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③邓小平的这一思想,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积极稳妥推进和渐进式深化提供了重要的理念指导。

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观念,中国的经济发展观随着思想解放的深入从陈旧的计划观念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中国经济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活力,对政治体制改革也提出了新要求。邓小平清醒地认识到,“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④1986年6月,他明确强调“现在看,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⑤在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指导下,1987年召开的中共十三大确定了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核心的与初级阶段相适应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政治体制改革新目标,并对政治体制进行了具体的战略部署。

1989年的政治风波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一度经历严重曲折,在改革开放面临抉择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在1992年发表了“南巡讲话”,不仅明确表示要坚持推进改革开放,也高度强调“说我们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这不对。”⑥据此,同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强调“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相适应,必须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的要求,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此基础上,中共十五大进一步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十六大报告则明确宣布“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一切,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道路的不懈探索和长期努力。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的过程,希望通过一次改革就使政治体制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是不现实的,每一次改革都是在原有基础上更进一步,不断地向最终目标靠近。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政治体制改革都是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有机环节。近年来,随着中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成为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紧迫任务。2007年起,中共十七大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新目标,标志着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正在进入新一轮周期。这一周期虽然刚刚开始启动,但基本取向已日趋明显,尤其是发展基层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建设目标的提出,为中国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走过的历史轨迹,任何对中国持公正立场的人都看到,尽管在改革步伐、方向、目标和路径选择等问题上始终存在着诸多理论上的争论和意见上的分歧,民主和法制在实践中也有着不尽人意之处,西方舆论更频频在民主、自由、人权、宗教等问题上指责和批评中国。但一个毋庸质疑的基本事实是,近30年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是历史上最快的时期,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是世所公认的,决不能因为目前的政治体制中还存在着不尽人意之处而贬低甚至抹杀中国所取得的进步,任何持客观立场的人都有理由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景保持更加乐观的预期。

二、政治体制改革的宗旨和目标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也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理念,政治体制改革本身就构成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政治体制改革都始终围绕如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核心命题展开,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更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对外开放水平日益提高的现实下,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正呈现两个基本的价值向度:一是在西方民主模式的强势渗透下,中国共产党极大地强化了自己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立场,高度强调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将始终建立在中国的国情基础之上,决不照搬西方模式;二是在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和国家制度建设的宏观背景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正努力与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进程相适应,立足于现实稳步提高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水平。

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视野下,作为一种价值理念的民主兼具普遍性和独特性的双重属性,普遍性是指民主在当今世界已经成为几乎所有现代政治文明形态的共同价值,独特性则在于不同的国家基于不同的政治文明生态对于民主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江泽民曾经强调,“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由本国的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且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⑦这一立场,构成了中国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出发点。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性探索,在30年的进程中,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蕴涵着如下几方面的发展取向:

第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本质要求和理想追求。实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与西方式民主强调空洞的“人民主权”观念的最根本的区别所在。同时,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空话,人民要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实现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政治地位的根本变化,必须有正确的政治领导和完善的制度保障。这决定了人民当家作主在民主政治发展的实践中体现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这三位一体的互动逻辑中,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共产党执政从根本上说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和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畴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护人权,防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指导性理念。与西方单纯强调民主和自由不同的是,中国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始终辩证地对待民主和集中的相互关系,强调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之间的辩证统一。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理念在政治运行中具体体现为,国家政权机关经由民主选举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在充分反映人民群众意志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意志和共同的目标,在执政过程中通过民主政治的实践把这种统一的意志和共同的目标转化为现实。实行这一原则,既可以充分体现了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共产党执政的政权本质,有助于我们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又能使我们在实行统一意志和决策过程中避免干扰,恰当地处理好各种关系,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确保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运行的广泛性、权威性、有序性和有效性的有机结合。

第三,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在制度上体现为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逻辑下,国家权力的主体始终是人民,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方式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和各地的最高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民主的方式制定法律法规,把人民的意志汇集并转化为国家意志。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等政权机构也由人大选举产生并对人大负责,确保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都在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和制约之下运行。这样的制度既保证了人民在国家中的当家作主地位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又避免了三权分立制度下不同权力机构之间相互推诿、政治运行效率低下的弊端,可以更好的集中力量办大事,协调一致的组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四,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现代民主国家普遍采取的治国方略,但中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在依法治国的思路下,党和国家通过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所有的党组织、党员尤其是负责干部的言行,都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依法治国方略还与以德治国的思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强调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重要手段,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应该相互结合,共同发挥作用。

第五,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保障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公有制是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强调发挥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但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促进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强调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中国十分重视把保障公民合法的财产权放在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地位,在新修订的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从而在根本上落实了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理念,使中国的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发展得以有机地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发展进程之中。

第六,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基本的政党制度,也是与人民代表大会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宪法规定的唯一合法的执政党,这决定了中国不可能采取多党轮流执政的政党政治方式。中国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不是对立的关系,其他任何政党和政治力量也都没有足够的能力和代表性领导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因此,中国必须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第七,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唯一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内民主不仅是增强内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维护和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要求,也对发展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但是,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身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党为了要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实行和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以党内民主引导和推进人民民主,正如邓小平所指出,民主“如果在党内不造成,国家也造不成。我们党一定要造成这样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党内一定要有充分的民主。”⑧

现代民主是国家层面的政治发展形态,在一般意义上,民主被理解为一种政治制度,但是,仅仅从制度层面来理解民主政治是不够的或至少是浅层次的,难以从根本上把握民主的内在价值和逻辑理念。实际上,制度在本质上是特定价值理念和意识形态的外化形式,民主制度蕴涵的核心价值是民主的理念,而基于历史和现实条件的不同,对于民主理念的不同理解和认知造成了当今世界民主制度的多样化特色,没有也不可能存在一个具有普世价值并在所有国家行之有效的民主模式。在当今民主政治的实践中,不同国家更是基于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而对民主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制度安排,尽管在当今世界上占据强势地位的西方一再强调其民主模式具有普世性的传播价值,但实际上,无论是一些长期仿效西方民主模式的发展中国家还是发生“颜色革命”后的东欧中亚国家建立起来的民主制度与西方的民主都是显然不同的。这一点,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中始终坚持的基本立场和出发点。

三、30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历史经验

回顾近30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轨迹,可以发现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尽管政治体制改革不如经济改革那样具有显著的外部性特征,但内在的力度和取得的成效仍然是十分巨大的,中国已基本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包揽型”政治体制向中国共产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协调型”政治体制的转变。在以试错方式进行的适应性改革的渐进历程中,中国政治体制在发展政治民主、完善国家制度、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没有持续、深刻、稳妥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经济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就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巨大成就。在这一合乎逻辑的基本结论基础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作为一种典型的渐进式改革模式,最基本的经验之一即在于始终注重根据改革开放不同阶段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需要加以适度的修正和调整,从总体上确保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具体而言,这一经验内化了如下一些基本的价值立场:

第一,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道路。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其他国家之间本质的区别,我们始终坚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和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国家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异化力量,而是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政治保障。在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服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整体需要,纳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整体布局,没有这一前提性的限制,政治体制改革就不可能形成自己的特色,也不可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二,高度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国特色”。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在特定的国情条件下进行,任何形式的体制建设都不能离开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又是一个发展中的正在和平崛起的大国,这一现实不可避免地会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体现出来。同时,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同时却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5000年的专制政治传统在中国社会的思想、观念、心理等方面都刻上了深刻的烙印,决定了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在大多数人都没有民主意识的条件下开始起步的,必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不断探索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民主道路。否则,改革就等于失去了自己的文化个性,只会给中国造成严重的混乱而不能有效的提高中国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水平。

第三,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发展中”的动态进程。这一方面体现为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甚至还会经历严重的曲折和失误,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寻找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佳道路;也体现为尽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综合国力迈入了世界各国的前列,但总体而言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在相对薄弱的经济基础的制约下,中国的民主政治水平还有待于随经济发展水平而逐步提高,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必须充分考虑自己的历史背景、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水平,必须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状况、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不断地进行制度完善与理念创新。

第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西方国家普遍的特点是先有民主制度和政治体制而后有政党政治,政党在既有的体制结构和制度规范下进行活动,而中国政治体制则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现行的体制。而且,中国政治体制的这一特点已经通过宪法的规范得到合法性确认。

从上述原则性的立场出发,从过去30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逻辑中可以抽象出如下一些重要的经验,这些经验不仅保障了改革开放的稳步推进和中国经济社会的历史性进步,也将在今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进程中富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第一,民主意识的广泛培育和传播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前提。民主在本源上是一种蕴涵于社会意识深层的价值理念,只有大多数人都具备了这样的理念,民主的制度才有可能贯彻到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中。尽管不能排除制度建构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民主意识的培育和传播,但一个社会如果大多数人没有自觉的民主意识,即使有了自上而下的民主制度也难以发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作用,甚至可能在实践中被异化为专制的工具。因此,政治体制改革中至关重要的步骤是民主精神的培育和制度建设的同步进行。在现代民主的意义上,中国经过近一个世纪、尤其是近20多年来的现代化进程和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意识已经在中国这样一个曾长期为封建专制所禁锢的社会中培育出来,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致力于推进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和意识培育,但客观说来,民主意识在中国还没有全面的深入人心,这不仅表现为少数官员的思想和意识中残存着家长制、等级制和人治等封建意识,更表现为许多民众并没有自觉的民主意识和维护自身民主权利的信心和决心,在培育民主精神和民主意识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目标。政治体制作为社会制度和国家形态的外化形式,最终是通过人的发展和进步得到体现的。换言之,从终极意义上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本身并不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最终目的,它在根本上是为了保障人的全面发展,意味着党和国家的一切方针和政策都要从以人为本的宗旨出发。当然,这里的“人”不是具体的某个个人或具有特殊利益诉求的社会群体,而是指构成这个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最大多数人”,只有“最大多数人”从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公平的分享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中国的政治体制才真正能够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第三,共产党执政,不断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是中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和前提。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这既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基本现实,也是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改革道路的必然要求。在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一切政策和措施都必须从这一基础出发来思考问题,否则,中国的民主政治就没有多少自己的特色可言,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也会偏离基本目标。

第四,体制内监督是政治体制改革追求的基本权力运行模式。在“共产党执政”基础上,中国的权力运行模式只能采取体制内制约和监督方式,不可能引入不同权力之间的体制外监督(事实上,中国当前也没有任何这样的体制外政治权力具有制约和监督的合法性),唯一的选择是建立一整套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体制内制约和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保证权力运行不偏离“以人为本”的发展轨道。当然,有必要强调的是,体制内监督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党内监督,实际上,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都是体制内监督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从发展趋势看,这类监督的作用和效果将不断得到强化。

第五,多层次、全方位、系统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属性。政治体制改革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政治体制在理念和制度层面蕴涵着多重不同的价值属性,包括政治属性、经济属性、文化属性、法制属性、民族属性、操作属性等等许多方面的内涵,这些属性要求必须从多层次、全方位的角度系统理解政治体制改革。此外,多层次、全方位、系统化的政治体制改革还要求我们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民主的同时,不能忽略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协调平衡发展,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仅是为了推进政治民主的高度发育、也不仅是增进经济的增长和物质条件的不断丰裕,更是为了从制度上保障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六,开放式和包容性是政治体制改革重要的外在特征。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基于中国的国情和独特的民主政治实践,但决不能在封闭的政治氛围中发展民主政治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民主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开放性和包容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民主化起步相对较晚,政治发展进程中又先后经历了多次曲折的国家来说,以开放和包容的心态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更是政治体制改革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的必然选择,当然,这样开放和包容必须是审慎的、有区别、有选择的,必须与中国的基本国情相适应。

第七,防止民主的滥用和异化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必须防止的倾向。民主是一种制度,也是公民享有的一种基本权利,在运用这一权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少数人对民主的误读和对民主权利的滥用,将民主无限扩大为对公共政治权力的彻底脱离和对自身权利的无限度诉求。在某种意义上,民主集中制即隐含着我们对民主滥用和异化倾向的预防,充分体现了我们辩证的民主观和政治体制改革观。

四、以科学的政治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科学发展观是近年来中国共产党新的领导集体提出的指导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投射到政治发展的层面上,就是要求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全面准确地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指导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性意义在于树立科学的政治发展观,用科学的思想和方法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对于长期习惯于传统政治建设思路的执政党各级组织和政府部门而言,这既是重大的理念创新也是严峻的挑战,表明中国共产党深刻地意识到了目前政治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尤其是“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等等。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的现实下,这些问题的解决出路不能因循传统的思路,也不能用理想中的模式或超越国家发展水平的激进方式来加以推进,而必须在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否则,不仅会导致既存政治生态的排斥和异化,更有可能延及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反过来导致中国的各方面建设出现停滞乃至倒退。这一点,是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科学的政治发展观的现实逻辑。在科学的政治发展观指导下,十七大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正在呈现出一些新的改革走向:

第一,民主政治建设构成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主线。在“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一命题下,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制度本质和核心的理念得到了强化,十七大报告要求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同时,人民要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保障,这决定了政治体制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相应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成为中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在民主政治的建设中,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将成为重要抓手。十七大报告十分注重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明确要求加强、完善、健全的制度建设内容涉及到人大常委会制度、民主监督机制、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等与民主政治相关的方面,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第二,发展基层民主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将构成中国政治制度自我完善的基础性工程。十七大报告第一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了中国基本政治制度的范畴,这一制度构想的提出,不仅使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制度化的规范,也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的国家基本制度中得到了具体的延伸,意味着政治体制改革思维的重大创新。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目标,是以制度化的方式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这也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原则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第三,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进一步落到实处,法律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法制精神的传播和深入人心,一个没有完善法律制度的国家不可能有高度发达的民主制度,同时,一个国家仅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还是不够,法制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它必须在实践中得到切实的遵守和落实,而且,法制不仅是对公民的规范,也是对包括政府在内的一切政治力量的规范和约束,要求政府按照法律的精神来治理国家,这才是法治的核心实质。在此意义上,中共十七大在继续强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的意识,并为此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这些部署如果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中国的法制化水平将得到巨大的提高,依法治国的理念将更加深入民心。

第四,统一战线日益立足于扩大执政资源、巩固执政基础之上。十七大报告首次把“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作为发展民主政治的专门一节做了系统的阐述,由此可见,统一战线对于中国共产党扩大执政资源、巩固执政基础的作用正在得到进一步的重视,从报告的相关阐述中可以看出的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1)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将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民主党派将比过去有更大的发展空间;(2)非中共干部在执政体系中的地位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实际上,早在十七大之前,就已经有两位非中共人士分别担任了正部级干部,可以预料,这不会是单独的个案;(3)民族关系和宗教问题将得到更加客观和理性的妥善处理;(4)“新的社会阶层”第一次被正式界定为一支新生的社会政治力量,他们中的代表人士将得到更多的参政渠道和政治表达途径,如正在进行的新一届各级人大和政协的安排中,这一取向已经显著的体现出来,一批代表和委员明确被界定为新社会阶层人士并被纳入人大和政协。

第五,政府改革日益向建设服务型政府方向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的政府改革的新目标导向。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人民服务”一直是中国各级政府的基本宗旨和核心定位,但由于种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为人民服务主要是一种价值理念,着眼点更多的在于意识形态层面上的对人民“根本利益”的服务,如何使“为人民服务”转化为政府的基本功能,直接为人民的“切身利益”提供应有的公共服务则长期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在此意义上,公共服务是近年来中国各级政府在职能转变中面临的新目标和新课题,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但从目前看,公共服务对于各级政府还是一个新理念和新目标,传统政府体制下以政府为唯一主体的控制型社会管理模式显然难以完全适应公共服务的要求,公共服务制度的缺失和政府官员的思维定式都制约着政府公共服务功能的增强。面对相对薄弱的公共服务现实,中国各级政府必须转变观念,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加快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步伐。

第六,权力制约和监督成为衡量中国政治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准。十七大报告强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此所做的相关部署主要包括: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这些部署,都将成为中国下一步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必要强调,在任何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完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一个结构性的难题,尤其是在中国从超常规发展模式向常态发展转型的时期,甚至评判权力制约和监督、滥用和腐败的标准本身就处于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同时,决策效率和决策民主之间保持平衡是十分困难的。中国不能单纯讲权力的分立和制衡,但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必要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制约和监督,如何使制约和监督真正发挥效力,解决好了这一问题,才能切实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第七,执政党自身建设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和保障,党内民主将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取得更大进展。十七大报告在论述新时期党建工作时明确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充分显示了执政党在客观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以强烈的忧患意识认识到执政党面临的新课题和新考验,党的教育和管理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从而警示全党必须清醒认识自身建设任务的紧迫性。基于这一认识,十七大报告第一次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升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重大的理论创新为引领执政党建设的各方面创新提供了更加系统的理论支持和思想引导,当然,如何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切实内化于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将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为此,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成推进执政党建设两条清晰明确的主线。执政能力建设是关系执政党领导中国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是执政党在当前的一项根本任务,先进性则是一个政党得以长期生存和发展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前者要求执政党着力建设一个高素质的领导班子,以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影响和带动全党的执政意识,后者则要靠千千万万高素质的党员来体现,要求执政党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基础工程,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素质。抓住了这两条基本主线,执政党的建设就有了核心目标,改革创新就有了明确的方向,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有了坚实的政治指引和政治保障。

注释:

①《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0页。

②③《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146页。

④⑤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6、160、332页。

⑦《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01页。

⑧《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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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评价_政治体制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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