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理论与实践的思考_民族团结论文

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理论与实践的思考_民族团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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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立起坚如磐石般的民族团结,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切实加强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重大要求。1998年7月,江泽民同志在新疆视察工作时也着重指出:“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在迈向新世纪的历史进程中,人民军队必须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以邓小平同志关于加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一贯思想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着眼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继续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做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坚强柱石,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把我们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一、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问题

马克思主义历来重视民族团结,不仅把民族团结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而且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准则。我们党从一成立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积极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途径。新中国的诞生,消除了旧中国造成的种种民族压迫和不平等,开辟了民族团结的新纪元。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制定并实行了符合中国实际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为正确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三代领导集体,纠正了以往执行民族政策中存在的“左”的做法,逐步摸索和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团结、共同进步的路子。回顾改革开放20年走过的历史路程,正是由于我们党和国家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牢牢抓住不放,才使得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保持了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的兴旺局面,才使得民族地区的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这与世界上一些国家、地区民族纷争不断形成了鲜明对照。世界上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在比较和鉴别中,越来越认识到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团结之路,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成功之路。在二十一世纪即将来临之际,面对复杂形势和我们肩负的艰巨任务,进一步认清加强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有着更加重大的指导意义。

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事关捍卫国家的最高利益。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48页。)而加强民族团结,则与国家的主权、安全息息相关。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有各民族间的强大凝聚力,才有国家的繁荣强盛;有各民族人民的坚强团结,才有祖国的发展进步。坚强的民族团结,是我们在任何分裂祖国的复杂考验面前,都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的基本保证。反之,民族团结一旦被削弱,民族纷争四起,势必内乱不息,必然由“内忧”引致“外患”,造成国家分裂的严重恶果。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加强民族团结实质是捍卫国家的最高利益。

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事关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国际上看,冷战结束后,不少国家由于陷入民族纷争,最终导致国家分裂,人民流离失所,给国家和民族带来沉重的灾难。不言而喻,在灾难面前,受到损害的不是那些挑起民族纷争的集团头目,而恰恰是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西北地区曾发生的民族分裂活动所造成的后果看,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煽动民族情绪,策动动乱和暴乱的种种反动行径,只代表了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的利益,而损害了广大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加强民族团结,正是为了维护各民族的共同利益、根本利益。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之福,民族分裂是各民族之祸。正如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的那样:“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注: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2年1月14日,转引自《新时期新疆民族与宗教问题研究》序第4页,新疆人民出版社。)

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事关实现十五大提出的我国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江泽民同志指出:“中国的发展,离不开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共同进步,离不开对少数民族地区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一致,心心相连,艰苦奋斗,共图大业。”(注:江泽民在第二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94年9月30日第3版,新华社1994年9月29日讯。)这不仅为我国改革开放20年的实践经验所证明,而且也是在跨世纪的新征途中必须铭记的一条真理。西北地区的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具有极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党的十五大确定了我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决定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西北地区有望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下个世纪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点。要实现十五大提出的经济发展战略及其地区经济发展的合理布局,加强民族团结,保持西北地区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至关重要。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保证和促进西北地区经济的腾飞,为全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从而把十五大提出的跨世纪奋斗目标变为现实。因此,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不仅直接关系到西北地区改革发展的成败,而且直接影响全国的改革和发展;不仅是我国改革开放20年的宝贵历史启示,也是跨世纪发展的重大时代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站在维护中华民族利益的高度,站在跨世纪发展的历史高度,站在经济和政治的交汇点上,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高地举起民族大团结的旗帜。

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军队肩负着神圣而重大的历史使命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建国四十多年来的历史证明,无论是抵御外部敌人的侵略,还是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军队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江主席的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我军在和平时期的根本职能以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神圣使命与重大历史作用。改革开放20年的实践已经说明并将继续说明,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中,我军肩负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加强民族团结,这是我军建设的根本原则决定的。我军是执行党所赋予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在党的绝对领导和直接指挥下的人民军队,这决定了我军必须无条件地完成党赋予的政治任务。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并为此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重大决策和部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军要完成党赋予的政治任务,就必须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驻少数民族地区的部队,更应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维护、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出色完成维护西北地区社会稳定的任务。

加强民族团结,这是我军的根本职能决定的。我军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要履行好党和国家赋予我军的双重职能,不仅要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且要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维护人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分裂主义的破坏企图之所以在西北地区不能得逞,大西北之所以和全国一样保持了稳定和发展的政治局面,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兰州军区部队在党中央、中央军委领导下,始终牢记我军根本职能,不断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和民族团结,坚决与各种民族分裂活动作斗争,忠实履行了自己的神圣职责。

加强民族团结,这是我军的根本宗旨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军的唯一宗旨和一切行动的最高准则,也是我军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完全彻底地为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奋斗,是我军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民族团结,就是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正是驻少数民族地区部队忠实履行我军宗旨、维护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改革开放20年来,兰州军区部队正是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坚决同各种民族分裂行为作斗争,才赢得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高度赞扬,以实际行动捍卫了人民的利益。

在新的历史时期,军队在维护和加强民族团结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

——对各族人民群众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民族团结,极为关键的是要从政治上、思想上争取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近年来,民族分裂主义活动猖獗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采取各种手段制造分裂舆论,煽动民族情绪。这对少数民族群众产生的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不可低估。可以说,在民族团结与民族分裂这块尖锐斗争的思想阵地上,如果我们不去占领,国内外分裂主义分子就必然要去占领。针对新时期民族团结工作出现的这一新特点,兰州军区部队在抓好对广大官兵教育的同时,紧密配合当地党政部门,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经常及时地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大讲各族人民团结战斗,共同开发建设大西北的光辉历史和业绩,大讲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道理,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协助地方政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与民族分裂势力争人心、抢阵地。同时,兰州军区部队在处置民族分裂的突发事件中,注重把军事威慑、军事打击与宣传攻势、政治攻心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争取了群众,孤立和瓦解了敌对势力。

——对各族人民群众的团结凝聚作用。加强民族团结的过程,就是不断凝聚人心、增强民族凝聚力的过程。这正是我们与民族分裂主义分子进行斗争的重要争夺点。在一定意义上说,谁能争取到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众,谁就能取得主动权、胜利权。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军队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扬我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和办法,坚持不懈、卓有成效地做好团结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把民心凝聚于党心,把群众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事业上来,同心同德地投身于国家的改革和建设,这是改革开放20年来加强民族团结的成功经验之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兰州军区部队自觉为各族人民群众办实事、干好事、作贡献,先后投入960多万个劳动日,30多万机械车辆,参加了国家交通能源、农田水利、光缆通信、植树造林和社会公益等8个方面近1000多个重点项目的工程建设,建立扶贫联系点2000多个。这不仅极大地密切了新形势下的民族关系,而且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发自内心地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对民族分裂活动的震慑、打击作用。改革开放20年实践证明,只有建设一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的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才能震慑和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有效地应付危害我国安全和稳定的各种突发事件,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多民族地区,保持强大的人民军队,不仅会使各族人民群众具有一种安全感,而且会对民族分裂主义势力起到一种巨大的威慑作用。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只要有军队在,他闹也不怕。”(注:《邓小平新时期国防建设军队建设理论研究》第493页,军事科学院出版社,1992。)这些年,每当部队调整精简时,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政府和群众,都三番五次希望驻地部队不要撤销、不要调走;每当部队有移防,许多地方的政府和人民群众就盼望和争取部队到本地驻防。他们深有感慨地说:“身边有解放军在,心里就踏实,就有安全感”。同时,军队是国家的专政工具和暴力机器,强大的军事打击力是它的首要功能。对付带有武装性质的民族分裂活动,最后解决问题还是要靠军队,要靠强有力的军事行动,予以迅速、果断、有力的军事打击。

三、军队要更高地举起民族团结的旗帜,做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坚强卫士

1、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为加强民族团结提供科学理论指导

江泽民同志指出:“要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必须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注:江泽民在第二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94年9月30日第3版,新华社1994年9月29日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马克思主义及其政党对民族和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是我们观察和处理民族问题、制定民族政策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其核心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族人民共同利益高于一切和各民族团结互助的基本准则。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正确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民族理论,结合新的时代特征,提出了加强新时期民族团结,坚持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密结合新的实践,坚持和发展邓小平同志关于加强新时期民族团结的新思想、新观点,就做好跨世纪发展中的民族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具有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丰富思想和光辉理论,为我们树立正确的民族观,面向新世纪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同民族分裂主义作斗争,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和科学指南。驻少数民族地区的部队,一定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政策,自觉运用这些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解决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从而更加有效地加强民族团结。

2、必须针对民族宗教问题敏感、复杂的特点,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民族、宗教问题无小事,历来十分复杂,是影响民族团结的敏感点。就其突出特点来看,一般具有起事小、影响大、处置难的特征。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正确的民族政策,是各族人民保持坚强团结的重要基础和保证”,“要坚持按照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来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继续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注:江泽民在新疆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人民日报》1998年7月11日第1版,新华社1998年7月10日电。)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实践充分证明,我们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宗教的基本理论同我国民族宗教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我们要坚持按照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来认识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继续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这就要求部队在维护民族团结工作中,必须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生命,严格而又模范地贯彻执行。驻少数民族地区的部队,要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部队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官兵认真学习,积极向各族群众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要熟知我党在处理民族宗教问题上的基本政策和做法,学会运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处理问题。同时,要了解驻地少数民族的民风民俗、信仰、禁忌和传统心理,自觉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3、大力支援西北地区的经济建设,打牢加强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得益于改革开放方针政策的实施,得益于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的施行,大西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然而,由于西北地区自然条件艰苦,原有的经济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较低,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仍然较大。据1997年底的统计,在全国592个贫困县中,西北五省(区)有138个,占全国总数的25%;在全国5000万贫困人口中,西北五省(区)有840万,占全国贫困人口总数的六分之一。而西北地区的贫困面又大多处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发展经济,对于加强西北地区的民族团结,保持西北地区的社会稳定显得至关重要。江泽民同志指出:“如果这些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贫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民族的团结、边境的巩固,也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忧患意识。”(注:江泽民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96年9月23日第1版。)不难看出,要从根本上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关键是要把经济搞上去,尽快改变贫困面貌。只要经济搞上去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他们就会更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就会被孤立起来,他们的破坏活动就失去了社会基础。从这个意义上看,大力发展西北地区的经济,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因此,作为驻西北地区的部队,应一如继往地大力支援地方经济建设。部队要在完成战备训练任务的前提下,积极支援地方的重点工程建设,尤其是对于制约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交通、能源、通讯等方面的重点工程,更要大力支持;要继续搞好扶贫帮困、抢险救灾和智力助民活动,真正做到动一份真情、献一片爱心、作一份贡献,切实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打下更加牢固的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

4、必须按照“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巩固和发展“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和民族团结

1998年7月,江泽民同志在新疆视察工作时深刻指出:“我国56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人民要始终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共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注:江泽民在新疆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人民日报》1998年7月11日第1版,新华社1998年7月10日电。)这“三个离不开”的总要求,反映了当代加强军政、军民关系和民族团结的客观规律,是巩固和发展新型军政、军民、民族关系的科学指南,是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锐利思想武器。我们要进一步维护和加强跨世纪发展中的民族团结,就必须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这一总要求,更好地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必须做到不管形势如何变化,始终坚持“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动摇。因此,要深入进行“三个离不开”思想的教育,尤其要强化部队官兵“军队离不开各族人民”的观念,从而使广大官兵自觉从思想和行动上热爱驻地的一草一木,热爱当地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民族团结。要用“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指导军地、军民、民族之间的日常交往,正确处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军地、军民与民族之间的利益关系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5、必须充分认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切实做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准备,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民族分裂活动

江主席指出:“要维护和加强全国各民族的大团结,就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维护祖国统一。”(注:江泽民在新疆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人民日报》1998年7月11日第1版,新华社1998年7月10日电。)

民族分裂主义的存在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从历史上看,近代以来,一些企图侵略、颠覆中国的帝国主义者,都极力在中国收买和扶植他们的内应力量,这是民族分裂主义产生并延续至今的历史根源。从民族分裂主义的政治代表性看,民族分裂主义代表了以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为目的的反动政治主张、反动社会思潮和反动政治势力。为了实现他们的特殊利益,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他们不会轻易地退出社会历史舞台,事实上他们也从未停止过为此而采取的各种分裂行动。从国际趋向看,民族和宗教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因为民族或宗教问题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社会动荡、动乱乃至战争。中国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活动就是在民族和宗教问题日趋国际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从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看,通过竭力支持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从而破坏稳定,分裂中国,是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图谋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也极力与国际敌对势力进行勾结。所以,只要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图谋没有改变,民族分裂活动就不会停止。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斗争的长期性,决定了作为反对民族分裂活动中坚力量的人民军队,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政治警觉,居安思危,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又具有复杂性。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活动一般都打着各种蛊惑人心的旗号,以蒙蔽群众的方式出现。他们往往打着“民族”的旗号,以本民族利益的代表者自居,挑拨民族关系,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他们常常披着宗教的外衣,利用少数民族群众大多信仰宗教,宗教感情强烈的特点,大搞非法宗教活动,甚至利用民族、宗教感情产生的摩擦,煽动朴素的民族感情和宗教感情走向过激,使矛盾迅速激化而升级,直至动乱、暴乱。这就使反对民族分裂的斗争呈现出好人与坏人混杂、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相互交织、民族宗教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这些复杂性要求我们,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中,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悦性和洞察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尤其要能够发现处于萌芽状态的现象和问题,从而及时挫败敌对分子的分裂图谋;必须坚持用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反对民族分裂斗争的一系列方针、原则和政策教育和指导部队,用国家宪法和有关法规教育和指导部队,用民族宗教政策和严格的纪律教育和指导部队,引导官兵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从而为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作出无愧于时代的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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