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是我国造成群死群伤的煤矿第一大杀手,虽然近年来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瓦斯爆炸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煤矿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比例都有上升的趋势,因此,加强煤矿瓦斯事故的原因分析与预防研究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行为安全方法在事故预防领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在当前煤矿领域的研究仍然存在很大改进空间。因此本文从煤矿救援事故不安全动作原因研究入手,浅论如何对不安全动作进行辨识和控制,降低安全事故隐患。
关键词:不安全动作;煤矿救援;危险辨识
煤矿及其他行业企业预防事故通常都从行为控制(安全管理)和技术治理两个方面入手。对于瓦斯爆炸事故来说,行为控制就是对人的行为加以管控并控制作业环境及物态,以预防火花和瓦斯积聚的产生;应该说这些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改善了我国煤矿瓦斯治理局面,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瓦斯事故。但是另一方面,从我国煤矿事故发生原因看,导致瓦斯爆炸的原因几乎都不在技术方面,而是由于相关人员的违章作业造成的,属行为控制问题。因此对人的不安全动作进行分析,是降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几率的关键所在。
一、瓦斯安全事故常见不安全动作
首先电工的安全知识不足、安全意识不高和安全习惯不佳。安全知识不足表现为不懂得检修电气设备时不能带电进行操作,也不懂得这样规定的科学道理。以往发生过多起由于带电检修操作而发生的触电伤人事故和瓦斯爆炸事故,这些知识该电工肯定也是未掌握的。安全意识不高表现为其在进行检修前没有检查瓦斯浓度,或者没有通知瓦检员检查作业地点瓦斯浓度。安全习惯不佳,可能该电工在以前就经常带电检修电气设备,而由于没有遇到瓦斯积聚的情况,因此没有发生过事故,进而养成了不良的操作习惯。
其次瓦检员的安全知识不足和安全意识不高。许多瓦斯事故的发生都是瓦检员没有根据规定检查该区域的瓦斯浓度并进行汇报,在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后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导致在该区域和空间内产生了大量在爆炸浓度界限内的积聚瓦斯,形成了瓦斯源。如果瓦检员具备了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则该停风停工区域的瓦斯是完全能够得到及时和恰当处理的。
第三是瓦检员与调度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在检测得瓦斯超限情况下不采取停电撤人的措施以预防事故,反而可能担心完不成既定的指标或任务,而只有当危险性进一步逼近不得不去治理时才被动的采取措施,而在这过程中通常就会带来事故并导致伤亡。当然,也有可能是由于瓦检员、调度员或其他作业人员明瓦斯超限时进行作业的危险性,但以前由于未发生事故习惯了在瓦斯超限情况下作业从而没有采取应对措施,表现为其安全习惯不佳。
二、基于工种的煤矿不安全动作分析
煤矿企业有众多不同作业类型的人员。但当前我国对煤炭行业工种的划分还没有一个特定的标准和规定,这使得企业难以准确界定相关作业人员的工作内容,也使得煤炭行业技术人员、作业员工的准入门槛较低。而对于企业来说,工种是其安排生产劳动工作和职业教育培训的基础,若员工对其作业内容或范围不能认识清楚,就难免会在作业过程中犯错。
通风类工种不安全动作研究。导致瓦斯爆炸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瓦斯积聚,防止井下作业地点发生瓦斯积聚的一个最主要的办法就是进行矿井通风。由于我国煤矿多是地下开采煤矿,瓦斯赋存及水文地质条件均比较复杂,可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也较多,因此对于通风可靠性的要求也很高。作业过程中,通风系统中出现一些细小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就极容易会发生瓦斯积聚和瓦斯超限等情况,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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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检防灭火类工种不安全动作研究 瓦检防灭火类工种一方面需要在井下定时或定期检测各个作业地点的瓦斯等气体浓度并进行处理、治理,另一方面需要对井下的火区(采空区或老空区)进行管理,以防控井下可能出现的自燃明火。应该说,该类工种对于保障煤矿井下的生产安全,及时检测井下气体数据,保证采空区防灭火有效性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煤矿企业中若该类人员存在较多不安全动作,则较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爆破类工种不安全动作研究。煤矿生产过程中,爆破类工种的不安全动作多容易直接导致火花的产生,而如果爆破人员在瓦斯超限或者瓦斯积聚的环境下爆破时出现不安全动作则极容易引起瓦斯爆炸。因此,在煤矿井下实际生产时,为避免爆破类工种在爆破过程中可能会造成火花产生进而导致瓦斯爆炸,一方面应杜绝在瓦斯积聚和超限的环境中进行爆破作业,另一方面则应在爆破作业过程中严格爆破作业行为避免产生火花。同时,已发事故表明,爆破作业不当还会诱发煤与瓦斯突出进而导致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因此分析爆破类工种的不安全动作时应从这三个方面考虑,该类不安全动作从整体层面上可以将其概括为“违章放炮”。
电工类工种不安全动作研究。通常情况下,电工类工种的不安全动作多容易直接导致电火花产生,如电缆短路或带电检修等,但也有部分不安全动作容易导致瓦斯积聚并且有的不安全动作还较为常见,如随意停电导致局部通风机停转继而导致作业地点瓦斯积聚。因此,研究电工类工种在作业过程中易出现的不安全动作继而进行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指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不仅员工易于理解和接受,且对于保证电工本人的人身安全和预防煤矿事故具有实际作用。本文主要基于瓦斯爆炸事故案例,研究在导致瓦斯爆炸发生过程中该类工种存在的不安全动作。
三、强化危险行为控制力度的对策
危险行为的产生最终的根源还在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要通过强化培养来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按章操作行为。
首先是切实落实责任制。能使各作业人员明晰份内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有些企业划分过繁过细,大量存在交叉重复现象,缺乏科学性和实用性,给实际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和困难。明确划分可让工人能在各自岗位上做到“专”,专于本职岗位,专于业务知识和能力,也便于各涉煤企业横向比较、借鉴和学习对各工种的先进管理。
其次强化安全意识培训的针对性。除通用课程,如入井知识、避险自救知识等,可在其他培训上做到不混乱、不重复。目前,大多矿山培训机构在对员工培训时,未考虑工种的差异,采取大范围、“拉网式”的培训。而这样的培训的效果难以明显,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员工违章”问题没有解决。
第三是加强事故预防技能培训。煤矿企业能将以前所发生过的安全事故与各类型作业工种有针对性的结合起来,在提高员工操作技能的同时,也能对其进行避免伤害、预防事故的安全培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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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杨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9/29
标签:瓦斯论文; 作业论文; 不安全论文; 煤矿论文; 工种论文; 动作论文; 事故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