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管在城市的经济管理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监察作用备受关注,主要原因是由于城管的监察能力已经成为了左右城市形象的一项关键因素。落实城管在经济管理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监察作用,其针对对象应该是城市环境中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以及破坏环境举措。本文首先对于城管监察进行了基本概述,然后对城管监察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详细分析,并针对现状中的种种不足提出了改善措施。
关键词:城管经济;环境监察;改进措施
当下阶段,如何在城市化进程当中落实城管对于城市经济环境的监察工作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近几年来城管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执法事件层出不穷,国家也开始关注城管监察效率与监察程度的落实情况,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国家政府应该及时将改进措施落实为相应的保障制度,让城管在监察工作中有法可依且有法所束,进而保证城市在城管的监察下焕发出和谐稳定的新气象。
一、城管城市监察工作概述
城管的监察工作其实就是传统的城管执法工作,工作主要内容就是在城市的管理当中行使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其核心就是将这种行政处罚权从原来行政管理机构所掌控的全部权力当中进行适当的剥离,再由特定的机关部门予以其行使权,保证行政部门内部的行政管理权与行政处罚权处于适当的分离状态,这能够促进行政效率的稳步提高,体现出行政处罚的公平性与公开性[1]。
通过城管来落实城市监察工作,能够及时的解决城市管理当中的多头共同执法问题,避免执法行为的重复而为居民带来不便,这样大大提升了执法的效率。这一种较为聚集的处罚权是对当前行政管理工作的更深一步探索,能够为当前行政管理模式的变革带来更优质的环境。城市的经济管理工作趋向于区域化,若能够将城管的监察工作落实到实处,那么就可以对特定城市区域内的经济体系以及经济活动进行科学化的监管。城管的城市监察工作中也包含环境监察部分,环境监察主要是通过相关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权来实现城市环境的合理监管,及时维护与完善城市环境。
二、城管监察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执行意识不高
目前,虽然社会在意识上对于城管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普遍的提高,但是从整体角度来看,还是有部分城市的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将城管的监察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当中,在城市监察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体系建设也还不够完善[2]。尤其是很多地方对于城管监察工作的观念还停留在传统的铲除违法违章行为上面,整个监管过程还处于一种事后管理的状态,像对于车辆随处停放、小摊随意搭建以及垃圾随意丢弃等违规行为的正确管理还非常不足[3]。另外,很多城管监察部门在办事时还存在过多凭借经验、不积极执法以及缺失人性化关怀等问题。
(二)执法行为不够规范
我国城管的城市监察工作在不同地区的差异性很大,城管执法行为普遍缺乏统一且规范的标准,这就让人们对城管的印象与人民警察有很大差异性,总会觉得城管的执法力度与形式缺乏正规性[4]。有些地方的城管执法人员不但执法行为不够标准,甚至还会做出超越自身职能的不正当执法行为。更是有城管监察工作人员无法认清自己掌握的权责范围,在违规行为的划分上也不够严谨,导致自身在执法时行为不够严谨,引发失职行为的出现,影响到城管行业的公众形象与公信力。
(三)人才团队的建设不足
国内的城管监察在优质人才团队的建设方面还具有很大的随机性与滞后性,城管监察人员的综合能力亟待提升。此外,目前很多城管对于城市监察相关的法律条文并不能详细的掌握,其执法行为也不能根据法定规范来行使,所以其城市监察行为往往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同时,一些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态度非常蛮横甚至会利用野蛮行为展开执法,这不仅严重破坏了城管行业的社会形象,还为居民带来一定的恐慌。所以,加强城管行业的人才团队建设是极其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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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管监察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转变传统思想观念将工作落实到细处
城管在落实监察工作的环节当中,应该对自己陈旧的思想观念进行及时转变,提升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与责任意识。城市监察工作的改善需要先从转变城管自身的思想观念开始,这样才能为后续的实践工作带来思想理论上的支持[5]。作为监察部门,城管应该首先明确自己的位置,了解自己在城市管理与建设当中的重要地位,找准自己的定位以后才能继而担当起适当的角色。城管监察人员要通过自己的行动与努力切实让城市监察工作得以为城市大众的生活服务。城管的监察部门要积极地对自身进行业务培训以及政治思想方面的教育,转变陈旧观念,敢于承担自己在新时代肩负的重担。
(二)引导城管人员的正确服务意识
对于城市监察人员来说,强化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是当今城市化进程当中最应该被落实到实处的内容。城市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相关技能培训和思想指导,及时完善自身的专业素养。只有在加强了城市监察人员的基本服务意识之后,才能让城市经济管理的实效性得以稳步提升,也能够让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变。
(三)逐步完善城管工作的监督机制
在当下的城市化进程当中,城管的城市监督工作能够展现出积极的作用。我们从当前城管城市监察工作的展开情况进行考虑,监察相关的执法体系急需被完善,政府部门也需要逐步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让城管城市监察工作的最终效率与质量得到稳步提升[6]。同时,还应该建立一定的责任制度,制约城管行为,通过合理分工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规避城管在进行监察工作时分工不明或者发生冲突,导致监察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四)注重城管人才团队的建设
在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承担的职责也越发凸现出来。城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起对城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以及技能指导,通过对自身综合能力的不断充电与补充鼓励每一位城管人员在工作中发挥出自己的力量。另外,还要落实城管人员政治思想以及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工作,这是组建优质监察队伍的根本基础。城管自身素质与专业水平的提升是城管监督工作得以有限展开的重要前提。让社会上优质的人才得以成为监察团队中的一员,为未来更好的进行城管监察工作而提供高质量的人力支持。
结语
综上所述,在城市化发展越发快速的当下,人民大众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为了给城市居民塑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城管的监察工作在城市管理中是不可或缺的。为保障城管对城市经济环境方面的监察工作能够高效且有序的展开,将城管行业的监察效用得到切实的发挥,这就需要大力加强对于城管城市监察工作的相关管理,让城管的监察工作无论在质量还是效率上都能得到显著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王新.我国县级城管建设的困境与出路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13):24-25.
[2]宋婷敏.基于进化博弈理论的城管问题分析[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9,36(02):61-66.
[3]宋刚,王毅,王旭.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J].城市发展研究,2018,25(12):113-121.
[4]隋燕.我国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8(26):152-153.
[5]倪曦.论公众参与机制对城管执法活动的意义[J].法制博览,2018(19):155+154.
[6]卢跃钢.浅析城管监察工作的现状及改进措施[J].法制博览,2017(14):128.
论文作者:秦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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