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思考论文_魏丽虹

国有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思考论文_魏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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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众利益。剖析产生原因,实施有力举措,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强制性和执行力,提升预防腐败犯罪的法治化水平和成效。

关键词:预防职务犯罪;产生原因;有力举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这句话为完善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目前,惩治腐败犯罪方面的法律规定较为完善、系统,相对来说,有关预防腐败犯罪的专门立法还较缺乏、薄弱。为落实《决定》要求,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现阶段亟须制定完善有关预防腐败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将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法律化,即对单位、企业不履行预防职务犯罪义务,存在严重失责失职,致使单位内部人员发生职务犯罪的,追究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强制性和执行力,提升预防腐败犯罪的法治化水平和成效。首先我们了解下职务犯罪的含义。

一、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企业领导人在其位不谋其政,而是利用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利贪污腐败,不顾党纪政纪损害了国家、企业和人民的利益,和我们提倡的反腐倡廉的工作作风背道而驰。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职务犯罪是滥用权力的表现,是严重的腐败形式。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并破坏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众利益。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复杂的,既有社会大环境影响的原因,也有教育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周密的原因。我认为,诱发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机制方面

虽然干部监督机制已初具规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即存在临时应急的多,完善配套的少;治标的多,治本的少;一般硬性规定的多,具体可操作的少;正面规定的多,逆性规定的少等问题。如廉洁自律登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大多流于形式,只要求填报,是否属实却无监督检查措施。再者在干部的管理、选拔、任用上缺乏有效的连续性,导致对重点人、热点岗位把握不准,监管力度不够,致使一些有违法违纪苗头的人员长期占据在热点岗位上。另外,预防工作仍然是零打零敲,不呈系统性和机制性,或者说仅仅是蜻蜓点水式,大都是在做表面应付工作,炮制一些所谓的“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却很少去深入开展一些有益的建设性工作。

第二、心理方面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人的行为是受人的心理支配的,行为只是人的心理的外在表现而已。国有企业要求涉及人、财、物重要岗位的上岗人员必须具有健康的心理,必须具备抵御外界不良诱因刺激的能力,但部分人员由于侥幸、攀比、不满足等错误心理作祟,在膨胀的私欲驱使下,走上了自毁前程的犯罪道路。

第三.社会方面

国有企业与社会有着广泛的接触,它是面向社会的一个窗口,其职务犯罪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社交不谨慎,失去了应有的警惕性,对于不法分子的攻势乱了阵脚,贪图享乐,在金钱和物质的引诱下,很可能走上歧途。实际情况正是如此,大部分职务犯罪一般都表现出内外勾结的特点。

当然,诱发职务犯罪的因素决不仅限于以上几种,而且这些因素在短时间内很难消除,所以职务犯罪的预防亦需要相应的过程,同职务犯罪的斗争必然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作为国有企业来讲,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是艰巨而又长期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针对这种现状,我们就应该按照本企业建设“一流的业绩、一流的形象、一流的队伍、一流的文化”为总体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转变观念,拓宽领域,创新方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丰富廉政建设载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夯实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努力营造浓厚的“团结合作、政治清明、幸福安定”的浓厚氛围。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力举措。

第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提高源头防腐水平。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狠抓监督管理,是健全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我们常说的“规章制度”既包括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行业规章制度,也包括企业内部在国家法律行规范围内制定的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既包括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也包括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作为肩负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纪检监察工作者来讲,应该:一是强化制度的建设,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公司党政的各项工作有效融合,制定完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和分工》等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廉洁从业、作风建设等工作。当好廉洁从业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廉洁从业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凡是有碍公平公正和廉洁的事项,坚决制止。建立健全《公司全面经营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围绕公司发展战略,通过在管理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步、有序发展。

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涉及的各个管理部门和重要岗位各项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种工作程序;深入推进风清气正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改进薪酬收入分配机制,认真制定公司工资收入管理办法,配套出台相关细则,切实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行为。二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有强有力的制度,执行力不强,各项制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执行、落不到实处,所以在日常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中,要发挥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中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加大对干部执行各项制度的监督和考核。

第二、以廉政教育为基础,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所以人的好恶、善恶是受后天的环境影响而形成的,如果我们及早注重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使一个人生下来就受到良好的教育,远离不良习俗、不良环境,则这个人就会向着善的方向发展,就会向着教育者所期望的发展。首先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以学习“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集体领导、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理论、新思路和新举措为主线,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为目标,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精心构筑廉洁网,不断强化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形成强大的教育阵地,逐步祛除不良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的份量,让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人们的头脑中逐步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其次强化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开展廉洁文化“四进”活动,进机关、进场、进队、进岗位,树立“清廉是幸福的基石”、“只有廉洁从业才能成就事业”的廉洁理念。用节假日等重点时刻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廉洁短语,时刻敲响廉洁警示钟。正面教材的宣传教育可以树立人,而反面教材的宣传教育可以改变人。我们灵活运用正、反面教材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公司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去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学习,让所有参观人员不仅从思想上受到教育,更从心灵上受到教育。

第三、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促进干部廉洁从业。

“监督”是保证,是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前提。首先是明确监督领域。按照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要求,加强对组织和个人执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以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主要程序和重要岗位为重点,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规范动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其次是发挥监督作用。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领导体制和管理原则。最后要做好协调工作,建立各项决策评估、规章制度督查、违法违纪事件倒查、干部量化考核等各项工作,全方位地掌握各项情况,始终处于主动出击的地位,尽最大可能消除违法违纪的苗头。实施内部监督还要拓宽渠道,如在国有企业中将比较重点、“敏感”的岗位形成多方监督、互相牵制的体系,以消除这项工作的单一性、局限性,更好地为预防职务犯罪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而言之,在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他必会将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纳入自觉化、法制化、民主化的轨道。

论文作者:魏丽虹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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