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显彪
深圳市辰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建筑招投标工作的意义在于能够利用社会力量对建筑展开建设,保障建设项目能够更为符合实际需求,提升建筑整体建设水平。但就实际而言,部分建筑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串标行为已经实质性地影响到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对建设项目的整体水平起到影响。基于此,本文结合实际展开分析,目的在于明确建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串标行为,对串标行为进行分析,明确其目的的同时提出识别串标行为的一部分建议,对串标行为加以合理预防。
关键词:招投标;串标行为;分析;识别;预防
就建筑工程而言,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义在于能够切实利用社会力量,选拔具有实力及一定水平的建筑单位参与建设工作。在此过程中,各个单位参与投标工作,在招投标工作进行过程中通过各项工作展现自身实力,解决实际过程中的各个问题。但串标行为的出现已经干扰了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运行,部分投标单位将招标名额由合理的自由竞争变为"内定",在获取私人利益,损害招标单位利益的同时,很可能出现由"内定"单位资质不足、水平欠缺造成的建设项目质量问题。因此,下文针对实际过程中的串标现象,对实际展开分析与研究。
1.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串标行为
1.1 串标行为概述
所谓串标行为,即是指在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由多个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提前沟通,通过一系列处理手段由某家想要获得招标的单位获得建设权。在此过程中,三家或者是多家建设单位参与到投标工作中,并且协同工作,有目的地对招标过程中的某个环节或是更多环节进行处理,采用压低报价、提升报价等操作手段实现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价格控制,最终有预谋、由目的地串通,排挤其他意在中标的建设单位,使串标企业中想要中标的企业在表面上看来"合理"地中标,达到中标目的。中标企业达到目的后,向协同其完成中标目的的其他企业支付一定"好处费",或是其他利益项目,将整个建筑工程的利益"瓜分",使其他想要合理竞争的企业无法获得机会。
1.2 串标行为的分类
就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串标行为展开分析,常见的串标行为多为投标单位之间串标,即上文所述的多个单位、多个企业协同竞标,通过各类操作处理方式使预先商议好的对应企业中标。在此过程中,投标单位有预谋地对投标价格压低或是抬高,具有一定的组织性。
近年来还存在一种新的串标方式,即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串标,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实现有预谋的"内定"。在此过程中,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在招标工作开始前即进行沟通,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各个方案、各类特点进行研究,并事先透露招标单位选拔投标单位的主要方式、预期报价,直接透底,使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能够通过修改自身投标信息达成报价调整的目的,在投标过程中压低价格或是抬高价格,成为招标单位选拔过程中的"最佳选项",实现投标单位的中标。在此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等,其他投标单位很难在招标过程中获取竞争优势,自然无法中标。
2.串标行为分析
2.1 串标行为的目的
对串标行为的目的进行分析,无论是何种串标方式,其根本目的均为获取不良利益,在公众利益中获取私人利益。以上文所述的第一类串标行为为例,在串标过程中多家投标企业进行竞标,为合理且公平的竞争。但由于多个企业进行串标,协同调整报价,使竞争氛围受到影响。在此过程中,其他企业若想实现投标,使自身具有竞争力,势必要损失部分中标后的利益,使自身报价调整而具有竞争力。但即便进行此类行为,在竞标过程中其亦需要付出大量精力与时间,对既得利益而言意味着一定程度上的损失。而串标企业之间进行协同工作的目的也在于利益,在约定好的投标企业中标后,其会向协同自身完成投标的其他企业进行"好处费"的发放。但就实际而言,发放"好处费"需要消耗一定资金,而中标单位在串标目的实现后,项目建设所获取的利益被其支出所削减,在建设过程中有极大可能在对应项目中偷工减料以保障既得利益不受损害。
2.2 串标行为的意义
就风险方面展开分析,以整个招标流程进行分析,在一般情况下投标者具有两种选择,分别为串标与正常投标。假设投标者选择正常投标,那么势必存在着无法中标的风险,导致投标单位消耗大量精力参与到投标过程中后,可能会出现无法中标导致无用消耗的情况出现。在此情况下,不仅无法获取利益,更消耗大量资源。
而若是招标者选择串标,在串标过程中势必要对其他协同串标企业进行补偿,其中便包括对其他协同串标者的预订资金补偿、招待报酬、效益分成等。
以实际而言,对招标者选择不同行为进行投标的风险进行对比,能够发现招标过程中串标行为的风险对比过程中,选择串标行为较正常投标而言存在的风险将大大减少。假设一个建设项目的利益为固定数值,只要投标者未出现利益损失,那么选择串标将会大幅度提升中标的可能,且中标后即便支出一定资金,也处于获利的领域范围内。在此过程中,其他协同串标企业也获得一定利益价值,风险亦较校
而若是投标者正常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很可能出现无法中标的风险,获得利益为0。在此过程中,若是其他投标企业中存在串标行为,那么这个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将会被无限扩大。若投标企业执意于中标,那么必须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竞标,很可能出现即便中标但也无法获利的情况。
在上述分析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串标行为对于投标单位而言,若是不考虑公众利益及后续过程中的建设质量,串标行为为获利最大、风险最小的选项。在投标过程中,投标者要么消耗大量资金参与到投标过程中,要么失标得到参与串标的酬劳,要么采取一系列报价措施来实现得标后的利益获龋目前在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区域所采用的方式皆为科学低价中标。在这种情况下,串标行为的意义即在于在竞争环境中采取分配利益的方式对整体经济效益进行划分。但需要注意的是,串标行为不仅是对规则的漠视,更破坏竞争环境,有极大可能使建筑项目的质量受到影响。因此,应对其进行识别,并分析如何处理。
3.串标行为的识别方式
基于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串标行为的危害与串标行为的负面影响。就实际而言,串标行为应被及时的控制与遏制。但就实际而言,串标者并不会主动公开串标行为,整个串标行为的活动仅限在串标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之间流通。因此,为了及时遏制串标行为,使投标竞争环境维持在稳定且良好的过程中,应对相关工作进行分析,及时识别串标行为,便于后续针对串标行为展开预防工作。
3.1 检测提交报价
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在控制建筑招投标过程出现的串标行为时,具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首先,在串标过程中,串标者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在报价方面皆存在压低或是抬高的情况,且此情况已被切实商定即属于串标;其次,在串标过程中,由于多个投标单位早已商定投标细节,甚至开展内部竞标,在确认竞标者后再开展表面竞标工作,此即为串标;最后,投标过程中多个投标方在意商定,在招投标环节中存在以高、中、低的价格进行竞标,均属于串标。
因此,在对串标行为的识别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的即为参与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单位是否存在对于报价的虚假定位,在其所提交的报价中是否存在"水分"。在识别过程中,若想保障合理且公平的投标环境,首先便需要对相关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检查。报价检查包括各类项目的报价、材料报价等。在检查过程中应该针对实际过程中的各类工作中存在项目的实际报价进行分析研究,判断建筑工程中由投标单位发出的内容是否超过实际价格,即是否明显超出市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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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价能够发现是否存在串标行为的依据在于串标过程中常常出现提升报价数额的方式来使串标单位获取竞争优势,而若是在报价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较为明显的提升报价,与市场价格严重不符,即意味着此单位很有可能为串标单位之一。
3.2 检验投标文件
在初步确定招标单位可能存在串标行为后,应进一步对其进行检查, 确定其是否存在投标串标的行为。在投标文件的检验过程中能够进一步确定相关单位串标的可能。就实际展开分析,投标者若是串标,那么必须存在明确的操作方式,在操作过程中一定会存在一系列的操作方式,便于达成目的。就实际展开分析,在串标操作过程中,各个单位常会使用较为相同的操作方式,具有较高的统一性。以实际展开分析,在投标文件检验过程中若是存在较为相似的规格、投标信息。段落标点等内容,即基本可以确定相同单位均参与了串标工作。就实际展开分析,若投标单位参与串标工作,其在向投标过程中必然不会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经理进行投标工作方面的投入,很可能是采用较为相似的投标文件,仅做部分修改即参与投标,上传文件。除此以外,串标工作中出现的文件相似更有利于后续过程中串标单位对报价进行统一调整,无论高低更便于计算。
在识别过程中,针对此类较为相似的文件,应进一步进行分析,判断其相似度,就实际而言,在招标过程中由于技术较为稳定,部分单位在基于相同条件下,可能会出现技术相同、技术内容较为相似的情况。此时若将其视为相同单位,可能会出现串标识别误判的情况。因此,在识别过程中应针对其相似度的高低进行分析与研究,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状况进行判定。若其相似度较高,那么基本可以判定这些单位参与到了串标工作中。
3.3 核算流程报价
根据上述两类识别方式而言,若仍然不能确定,应采取对流程报价进行核算的方式进行识别。在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中,此类识别串标的方式主要针对招标方与投标方的串标。就实际而言,在此类串标方式所主导的串标过程中,由于招标单位事先对投标单位进行交底,在招标过程中串标单位将会提供较为"合理"的报价,但在细节方面并不完善。尤其是针对对应最终报价较为类似,但建设环节中的报价缺乏合理性这一情况,基本属于串标行为。由其原理展开分析,最终报价较为类似,但建设过程中子项目报价完全相同,缺少合理单价、缺少计量凭证均为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串标行为的特点。基于上述两类识别特点,结合实际过程中的对应行为,基本可将报价串标进行识别。
除此以外,在串标过程的识别过程中,对流程报价的报价凭证检查还应结合实际判定,如计量保价过程中的几类报价凭证,包括核心材料报价不足但数量较为相似、最终报价相同但缺少成本分析、器材报价与数量均较为相似等问题,均可说明实际过程中的串标行为成立。就实际而言,识别过程中应对整个工程具有较为完善的了解,由此才可证明实际过程中相关单位是否存在串标行为,便于后续过程中采取对应解决措施。
4.串标行为的预防
串标行为的出现不仅损害正常环境下的良性竞争,促使相关单位为了保障中标而展开恶性竞争,更对实际过程中的各类工作造成影响,甚至导致整个建设项目的质量。水平出现问题,公众利益及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就实际而言,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是否能够得到解决,串标行为应该如何预防,已成为现阶段中所研究的主要问题。
4.1 健全竞标机制
健全竞标机制,是有效遏制串标行为的措施之一,也是最有效的措施。就实际而言,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均可通过健全竞标机制来解决,以上文中出现的串标问题展开分析,若是竞标机制中对此类问题进行控制,不仅能够保障竞标工作能够有效展开,控制串标行为,更能够解决实际过程中出现的串标误判问题。在竞标机制的健全过程中,首先需要对竞标机制进行较为有效的分析,结合现阶段情况对目前竞标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以实际为例,应从竞标机制的初始阶段展开分析,如加入对竞标单位的资质动态审核,结合实际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竞标工作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与研究,将对应内容作为提升竞标机制完整度的判定方式。在竞标机制完整的情况下, 还应对竞标机制的适应性进行分析研究,结合具体工作、建设项目的相关内容展开分析与研究。
在实际工作过程汇总,竞标分为招标开始、计划投入等内容,以投标单位的工作内容为例,其在确定参与竞标的情况下,首先需要编制相关计划,以招标单位的需求进行设计与研究,最终提供相关文件。若在此过程中竞标单位能够切实且有效地实现相关工作,对竞标单位文件的技术、器材等具有实质性内容的相关文件具有较为严格的审查机制,那么便可从初始阶段对串标行为进行控制,使相关单位在考虑是否参与串标时考量相关利益是否能够满足投入,尽可能地使参与串标的投入与收益不成正比,杜绝串标行为的参与。
4.2 确定评审基准价
通过项目实践经验得知,在评审经济标时,能确定一个评审基准价,确定一个有特定浮动控制的科学范围,令基准价处在社会平均科学水准, 浮动系数的值结合建筑特征及市场竞价状况统一, 并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竞标终止后开标前规定, 以此测算出上限评价指标与下限评价指标,进一步避免了投标者增加投标价格的风险。
4.3 加大串标行为的监管、惩罚力度
对串标行为的监管。惩罚力度的加强也是解决问题的实际方式。此方式能够有效使想要参与串标的相关单位、人员仔细考量利益是否能够与风险并举,是否符合利益需求。实际情况中,如投标者串标行为一经合适两年内不能进入该区域参与投标,还要列入黑名单、组建专业的串标稽查部门,严格检查所有的串标嫌疑;在全省创建一个项目登记网络登记管理机制,对项目经济参与何处竞标、当前在何处施工等状况实施全过程管理监控,令项目经理仅能在一个建筑项目中使用,避免项目经理只挂名不做事等,均可解决实际问题。
结语:
综上所述,必须清楚的了解到,即使现阶段的招投标制度已经较为健全,然而在展开招投标活动时依旧存有部分缺陷与不足,从而为许多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以上主要针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的串标行为以及优化策略进行了简单的探讨与分析,希望能促使招投标活动更为真实、合理与透明,避免违法乱纪的行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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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杨显彪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7
标签:过程中论文; 单位论文; 招投标论文; 工作论文; 目的论文; 利益论文; 方式论文; 《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