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带来新希望——乡办企业实行“公有独营、保本增值租赁”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机制论文,办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前状况。桂阳县方元乡发展乡镇企业基础较好,现有乡镇企业593个,1995年元月至9月,完成产值10416.9万元,利税585.41 万元,分别比1993年同期增长205.5%和133.3%,其发展速度位于全县39个乡镇前列。
1994年5月,方元乡对乡办企业开始试行“公有独营、 保本增值租赁”:在保持企业仍属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按照保本增值的原则,把企业租赁给他人独立自主经营。他们选择方元铅锌银选厂进行试点,很快显示了这种模式的优越性。该厂1994年5月试行这一模式, 租赁时一次性收回了固定资产原值和库存产品折价共276万元(保本金), 一次性还清了贷款,并一举扭转该厂投产后18个月亏损额达51万元的困难局面。租赁后仅8个月,到1994年底完成产值550万元,销售收入520万元, 利税69万元。1995年更上一层楼,到9月底止,已完成产值1000万元, 销售收入770万元,实现利税100万元,其中税金42万元。承租人说,到1996年可赢回保本金276万元。与此同时,方元乡办企业又有4家相继采取类似办法,推行租赁的经营管理模式,也产生了较好的效果。暂未采取这一模式的另几家乡办企业也从中受到启迪,竞相改革,使全乡7 个乡办企业焕发了勃勃生机,增强了活力,至今除一家刚投产企业以外,其余6个家家盈利。
基本做法。方元乡对乡办企业实行“公有独营、保本增值租赁”这一新模式,以铅锌银选厂为例,基本做法是:
(一)制定方案,公开招标。当时方元乡主要是从三方面考虑的:一是企业性质不能变,仍然是集体所有;二是公有资产不能流失,必须保值增值;三是企业能够独立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这三点;乡党委、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包括一些有一定经验的农民企业家召开“诸葛亮会”,经过反复商讨,最后拿出了具体方案:将乡办集体企业铅锌银选厂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然后按评估价值租赁给个体或股东集团经营,其性质仍属集体所有,隶属关系不变,由乡企业办负责管理。 租赁期5年,承租人一次交足固定资产保本金,以后每年上交乡企业办一定的税后利润,期满后,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还能正常运行,原有和新增的固定资产不能拿走,由乡企业办重新评估,重新租赁。如果原承租人继续承担,不再交纳固定资产保本金。如果换人承租,按新评估的固定资产交纳保本金,原承租人可从中拿回其原交纳的保本金。如果一定期限后无人租赁,乡里收回所有固定资产,原承租人交纳的保本金不再退还。方案确定后,乡里贴出了公开招标公告,吸引了一部分人前来投标。乡里对投标押金、起标点、抬叫增资额作了具体规定,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乡党委、政府和乡企业办组织召开了公开投标会,最后,在群众的监督下,经过一番竞争,本乡中和村村民王建刚以平均每年上交31.2万元税后利润一举中标。
(二)签订合同,明确权责。招标完成后,乡企业办与中标人就双方权责利等有关事宜进一步洽谈,并达成协议,签订了合同。作为甲方的乡企业办,其主要权利和责任是:代表全乡人民享有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和管理监督权,承担企业租赁前的一切债务,协助调处企业周边关系和企业内部矛盾,维护正常生产,支持承租人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不得干预企业的内部事务;如果租赁期内违约,保本金和当年上交利润全部退还承租方等。作为乙方的承租人主要权利和责任有:租赁期内享有企业人事、生产经营、财务等自主权;接受县乡有关部门的协调、监督,每年按规定期限如数交纳承租费,承担租任期的一切风险和债权债务等经济责任;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赁;如果租赁期内违约,保本金和当年上交利润全部归乡企业办,所有固定资产由乡企业办收回。
(三)恪守合同,具体实施。企业租赁后,乡政府与企业双方恪守合同,各尽其责。乡政府和企业主管机构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为企业加强服务和监督上,积极支持企业进行内部经营机制改革,为企业协调改善周边和各部门的关系,制止“三乱”,帮助企业培训财会人员,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了厂区治安,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企业按合同规定自主经营,及时向政府报告企业生产和财务情况,如期如数交纳税利。
实施效果。方元乡试行“公有独营、保本增值租赁”这一新模式,一年多来,产生的积极效果是相当明显的。
(一)有效地实现了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真正把企业经营自主权落到实处。实行这一模式,产权清晰,企业所有权属于乡里;权责明确,企业完全可以面向市场,适应市场,自主经营,科学管理。方元铅锌银选厂租赁后,承租人在经营管理方面自主决策,大胆改革。首先,该厂组建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该企业是由四个股东联合租赁的,他们按出资额多少分别担任董事长、厂长和副厂长,按各人所长,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工作扎实勤奋,在职工中树立了威望,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其次,调整人员结构,精简管理人员。固定工由租赁前的50余人减到48人,临时工由原来的20余人增至30余人;管理人员由原来的10余人减到8人, 职工队伍精干了,结构优化了。第三,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岗位责任制,做到有奖有罚,能上能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他们采取调换工作、升降职务、增减津贴等办法,使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既严肃了劳动纪律,又激发了职工工作热情。第四,不惜代价聘请技术人才。企业想方设法,以高出职工人平工资2倍以上的薪水, 聘请一名有几十年浮选经验的退休技术工人担任技术指导,既把住了技术质量关,又培训了技术人才,提高了职工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为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奠定了基础。第五,狠抓生产技术改造和生产节约。通过技改,该厂铅矿、锌矿的回收率分别达到87%和83%以上,超过国家标准。在节约生产成本上,坚持机械设备保养为主、节约有奖的原则,设立药剂节约奖、包装袋节约奖、回收率奖和品位奖,有效地制止了浪费,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第六,改革工资制度,实行了“基本工资加浮动工资加奖金”。基本工资按出勤计算,浮动工资与生产任务挂钩,奖金与节约成本、生产质量、劳动态度和劳动绩效挂钩,使职工工资拉开了档次。另外年终还设有模糊奖金,每人红包200元或300元不等,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第七,实行职工生产例会制度,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既照顾到职工的意愿,又发挥了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上述一系列改革,既体现了铅锌银选厂作为一个市场主体租赁后有了真正的独立自主权,同时也使该企业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赢得了“三满意”,即政府满意、企业承租人满意、职工满意。
(二)有效地实现了政企分开,真正转变了政府职能。实行“公有独营、保本增值租赁”,使政府从直接管理企业事务的压力和风险中摆脱出来,由微观介入转到宏观指导,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为企业提供服务和加强监督上,集中到选择新项目,发展新企业,更好地从宏观上把握整个乡镇企业的发展态势上,从而有效地实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三)有效地保护了公有资产,真正实现了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公有独营、保本增值租赁”这一模式,从法律和经营机制上解决了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明确了资产经营责任,从根本上防止了企业公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有效地保证了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租赁后,承租者一次性交清包括全部公有资产在内的租赁保本金,使公有资产得到保值。合同规定,承租人每年要上交一定的利润,承租期满5 年后,承租者要保证企业能正常运转。否则,企业重新租赁时,经评估,发现资产流失了,流失部分要从原租赁保本金中扣除。这就使承租人不得不在承租期特别注意设备保养和更新,既防止资产流失,又要使其有效运转并产生效益。实际上企业租赁者也是这样去做的,他们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规定机械设备以保养为主、修理为辅,如出事故,经查实,属人为造成的,损失按四六分担,责任人承担40%,企业承担60%,同时加强了对固定资产流失、浪费的防范。这样,改变了过去企业只注意修理、不注重保养,流失严重、浪费较大的状况,有效地延长了设备使用寿命。与此同时,承租人为了扩大效益,不断对设备进行改造、更新,使企业公有资产在保值的同时,得到不断增值,得到有效保护,现有固定资产达到280万元,比租赁前增值13.82%。
(四)有效地解决了乡镇企业建设资金,真正形成了乡镇企业的滚动发展。通过实施“公有独营、保本增值租赁”,把社会上的大量闲散资金引导到发展乡镇企业中来,并在短时间内收回全部投资,弥补了银行贷款之不足,缓解了资金困难。企业所有者利用收回的这笔资金又去创办新的企业,如此租赁一家、创办一家,再租赁再创办、滚动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不但收到一份资金办多份事的效果,而且从资金上保证和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近两年方元乡利用铅锌银选厂的租赁金帮助搞活了木器厂,又利用木器厂租赁金创办了锰粉厂。目前锰粉厂又租赁出去,准备利用其租赁金办一个投资400万元的红砖厂。 方元乡电站借鉴这一做法,实行基本相同的租赁经营后也由亏损变为盈利,其它乡办企业也在这一模式的影响带动下,深化改革,增强了活力,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