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系数法:绿色GDP核算的一种新方法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系数论文,新方法论文,GD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81 文献标识码:A
引 言
SEEA体系的初步目标并非在于改变现行的SNA核心结构,而是在于建立自然资源与环境指标的统计资料库,并利用统计资料库了解GDP与资源、环境可持续性之间的关系,将自然资源与环境质量的退化从国内生产净值(NDP)中扣除,估计出新的修正指标——经环境调整的国内生产净值(EDP)[1]。
由上可以看出:(1)绿色GDP是考虑了资源环境成本的产出指标,它的核算方法只是在NDP核算的基础上,扣减核算期内的自然资源消耗成本和环境质量退化成本,而根本不涉及加入项目;(2)SEEA的核算目标是建立自然资源与环境指标的统计资料库,并利用其调整得到绿色GDP,进而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但并不具有直接反映国民福利等功能。这些为我们核算绿色GDP提供了思路和方法:先进行资源与环境的实物量核算,再利用其结果估计出绿色GDP。
一、绿色GDP核算面临的困难
(一)观念上的困难
近年来,绿色GDP虽然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众多政府及企业官员的讲话中,但从GDP核算到绿色GDP核算毕竟是一项改革,从而必然会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得失,那么产生各种各样的阻力也就不足为奇。例如在我国,由于人们对GDP认识和使用上的误区,使其成为干部考核体系中的重要指标。但GDP是单纯的经济增长指标,它只反映增加值总量,并不统计自然资源消耗及环境污染等,不反映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而绿色GDP则力求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等统一起来,它是建立在以人为本、协调统筹、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之上。一旦实施了绿色GDP,人们心中的发展内涵与衡量标准就变了,扣除了环境损失成本,当然会使一些地区的经济增长数据大大下降。过去各地区干部的政绩观,皆以单纯的GDP增长为业绩衡量标准,现在要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放在一起综合考评,这会使很多干部想不通,因此形成诸多阻力。
(二)技术上的困难
从各国的核算实践来看,现阶段绿色GDP的调整方法主要是依据下式进行的。
绿色GDP=NDP-自然资源消耗成本-环境质量退化成本 (1)
在进行绿色GDP核算时,NDP可以看作是一个已知量,从而真正需要核算的是后两项成本,即:自然资源消耗成本和环境质量退化成本。实践中,各国的做法是先进行自然资源消耗与环境质量退化的实物量核算,然后再进行自然资源及环境质量的估价;最后将两者相乘并代入式(1)计算绿色GDP。因此,核算绿色GDP要做的只剩下自然资源消耗与环境质量退化的实物量核算及其估价。从本文的引言部分可知,自然资源消耗与环境质量退化的实物量核算是SEEA的另一个目标,因此无法避免,并且从实践来看,这部分也不存在很大的困难。那么只剩下估价问题,这也是核算中的真正难题,虽然SEEA-2003等国际准则里对其进行了相当多的论述[3],但终究没有得出学术界多数认同的方法,从而成为绿色GDP核算中待解决的困难问题之一。
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式(1)采用的绿色GDP的调整方式属于从绝对量角度进行的,而存在的估价问题也很明显。为此,笔者考虑,能否换个角度来思考问题,从相对量的角度对NDP进行调整,从而避免从绝对量角度进行调整所必须面对的“估价难题”,但同时又达到核算绿色GDP的目标。本文正是基于这一思路,尝试应用调整系数法对NDP进行调整,以核算出绿色GDP。
二、用调整系数法核算绿色GDP
(一)基本假设
为了使本文提出的调整系数法有个根基,本部分给出两个基本假设。
假设1:自然资源耗减量或环境污染物的排放量同GDP值成正比例关系,从而同NDP也成正比例关系;
假设2:各自然资源或环境污染物对GDP的影响程度不同,其重要性程度同其在经济中的地位相对应。
(二)调整系数的建立
(三)临界值的确定
为了推导出各种自然资源消耗量及各种环境污染物排放量临界值,本文借用金融学中的“利率年金”模型。
1.各种自然资源消耗量临界值的确定
另外,各种环境污染物排放量的临界值为环境对其最大承受量与环境中的当前存储量之差与其自然净化率的乘积。对于此3个参数,均可通过核算或测算得出,也不讨论。
(四)权重的确定
对于上式(6)和式(7)中权重的确定.笔者认为可通过多种方法获取,如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AHP)以及比重法等等。但笔者倾向于用层次分析法,因为它能较好地利用专家的经验,同时又比较客观。由于应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的方法已经非常成熟,本文不再进行详细阐述。
三、我国核算绿色GDP的制度建设
为了使绿色GDP核算工作在我国顺利地推进,相应的制度建设不可或缺。这些制度从各个方面为绿色GDP的实施扫清障碍。
第一,加大对绿色GDP核算目的的宣传,改革现行政府官员绩效考核制度,为推行绿色GDP消除观念上的障碍。
第二,开展企业环境会计和企业环境审计工作,包括企业污染排放、污染治理、环境形象、遵守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并通过法律的方式将其固定下来,从而为绿色GDP核算提供扎实的微观基础。
第三,构建科学完整的环境、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环境、资源实物量的核算,并逐步建立资源、环境定期普查制度。
第四,推进绿色GDP核算(从相对量角度)的试点工作,以获取相应的核算经验。绿色GDP作为一项新的核算制度,其实施必会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通过在一些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可以检验绿色GDP的核算理论的可行性,并总结经验,修改和完善绿色GDP的核算理论框架,为向全国推行绿色GDP核算投好“问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