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征收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研究论文

环保税征收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研究论文

环保税征收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研究

张春军 张武鸣 汤 俊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

摘要: 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我国工业化进程在不断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并已经初步形成,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有了显著的提升。2018 年1 月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标志着中国有了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依照规定,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2018 年4 月1 日至15 日是环保税首个征期。在全国范围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 大类污染物、共计117 种主要污染因子进行征税。基于此,本文分析了环保税征收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对相关工作能够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进而推动我国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 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环保税征收

就公共角度而言,所有人都会对环境资源进行一定程度的应用,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这是造成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个人组成的各类组织、企业、机构、群体等又很容易在社会内形成一定的影响,保护环境需要从全方位、全民做起。要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提升经济效益,我国目前应用最广的一种方式就是惩罚机制,然而惩罚的方式治标不治本,短期内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而且已经造成事实上的环境破坏或污染,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并不能实现环境保护的根本目的。环保税的征收虽然只是对企业排污行为的一种经济补偿机制,但更多的体现了国家的导向与理念,属于全民环保的一种重要手段。要想在环保税征收中实现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共赢,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对环保税征收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改进,企业减排期间,进行环保生产,并对生产技术进行更新,对环保税征收的经济与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的协调,实现经济效益与环保效益的共赢。

一、环保税征收经济与环境效益的现状

我国经济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问题,且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其中比较显著的一点就是缺乏环保资金。我国一直以来对待各种环境问题,都是以征收排污费的方式进行处理。然而,排污费的资金较少,覆盖面不广,且标准不高,来源也较为单一,征收刚性不强,因而很难为转征环保税后提供有效的保障。

高校实验室既是实验教学的主要基地,也是学校科研和技术服务的主要场所,其中仪器设备是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机能实验中心有大量教学仪器,日常使用率较高,损坏率也较高。机能实验技术人员要改变传统的“传帮带”学习方式,更系统、全面、准确地学习实验仪器的操作和维护知识,提高对仪器故障的排查能力。把握仪器代理商对仪器定期检测的机会,积极请教实验设备工程师,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实验技术人员有机会应该到相关企业、科研院所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8]。此外,实验技术人员要灵活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实验室管理信息化水平,对实验资产状况能做到“及时记录、随时可查”的信息化统计[9]。

开征环保税后,税种、项目相对单一,征管机制也尚未完全成熟,这也是我国环境保护资金缺乏的重要原因之一,很难使环保税征收发挥出保护环境的作用。另外由于环保产业有着周期较长以及收益较低,其发展十分缓慢,市场热情较低。

此外,环保税作为一个新税种,更多的是靠之前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系统数据,包括环评验收数据、日常监测数据以及排污费核定缴纳数据,存在一定的技术、数据不对称或者误差。第一轮环保税征收,是根据之前企业自行申报、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核定缴纳的排污费为基准数据,从而形成环保税征收基础。对于未进行环保三同时申报的企业,或者没有验收的企业,如建设期间的企业、试生产期间的企业,在原有环保数据中均没有显示;同时实际生产运行的企业如之前未缴纳过排污费,那么即便目前有排放污染物,由于没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测数据,也无法进行环保税的征收。比如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等经济开发型区域,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多为派出机构,没有独立的执法权,对是否征收排污费需要其上级部门决定,对排污企业的鉴定数据取得也存在延迟,造成征收面窄、征收依据不充分、征收迟缓等,以上均是目前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框架是研究小波分析的主要工具, 对小波分析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自1946年起, 人们开始研究框架理论,但直到1986年, 框架的相关理论才得到真正的关注和研究[1-3]。如今框架理论已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二、征收环保税的标准

(5)政府帮扶农业企业,按市场的竞争机制,通过大企业兼并、联合小企业或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建立企业集团,从而推动当地农业快速发展[9]。

2018 年12 月20 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环保税应税大气污染物以及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并确定了应税水污染物以及大气污染物的适用税额,其中水污染的税额标准为1.4 元每当量,而对于大气污染,其税额标准则为1.2 元每当量。

安徽省根据《环保税法》第六条: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适用税额标准。结合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污染程度,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的税额标准暂按《环保税法》规定的下限标准执行。

从多个角度进行衡量,综合考虑污染物毒性的强弱、扩散范围及其危害程度,并对各种污染物污染环境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衡量。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对受到环境污染影响的居民给予一定的补偿,还能使排污的个人或单位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

我国现行的税法针对征税标准以及污染的类型,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根据当地的环境承载力、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实际排污量来对收费的金额进行确定,并将每污染当量作为单位。污染度较低的省份,根据最低的标准进行环保税的征收;而污染度较高的省份,其环保税的征收标准相对要高一点。

三、环保税征收的经济与环保效益的协调建议

1.环保税专款专用

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各方面的条件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污染物在不同地区进行排放,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比如,长江与黄河的跨度比较长,且幅度较广,贯穿着我国的南北。近年来,长江与黄河的水体污染愈来愈严重。长江与黄河与其他江河的区域污染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由于流经全国,因而长江与黄河的污染是全国性的。因此,在对环保税征收政策进行制定的过程中,需要以中央为立足点,同时还要放权地方,并对不同区域内环境的污染程度以及地理特征进行综合的考虑。比如,企业如果位于河流的上游,在排放污水后往往会对下游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针对这一问题,政府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提升税费的征收,可以对上游排放大量污染物的企业加收环保税,将这些税收应用于下游污染的解决。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确保相关标准的合理规范,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将河流两侧工厂的分布情况以及污染程度作为参考依据,结合实际的情况对收费的标准进行确定。

污染当量可以将水污染以及大气污染的具体程度反应出来,能够对污染物进行直接的换算,从而使污染物标准不一致的缺陷得到有效的弥补。

2.将污染当量作为计税条件

政府要构建一套完善的保障机制。比如,某地区政府可以直接将征缴的环保税税款,利用税收的稳定性设置环保专项基金。专项基金可以用于治理污染、改进技术等方面,使生态问题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推动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就征税标准来看,一个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情况与税额的高低有着很大的联系,经济发展缓慢、污染度较低的地区,税额也比较少;而经济发达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税额则比较高。但税务部门对污染物的识别和鉴定、排放数据等都不熟悉、不直接掌握,主要的工作仅仅体现在征收环节上,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税收的刚性作用。与其他税种的征收相比,征管形式单一,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

3.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税费征收工作

能够在保护环境和治理环境中充分发挥出环保税款的作用,是当前环境税法的重要作用,因此,建立健全税收保护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官963-21井位于王官屯油田官962-17断块,为三开定向井,完钻层位为孔店组。井深为2227m,最大井斜 28.89度,垂深2071m,φ444.5mm×30m+φ339.7mm×30m+φ311.1mm ×556m+φ244.5mm×555.483m+φ215.9mm×2227m。沙一井段1796~1938m,含有灰白色生物灰岩;沙三井段1938~2106m,含有灰黑色玄武岩,雷特堵漏施工前钻井液密度:1.52g·cm-3。

4.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环保产业

现有投资结构的实际情况与产业结构的合理性有着直接的关系,投资结构的科学合理对于未来结构的合理性有着很大的影响,随着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提出,在保护环境、转变经济模式等方面,环保产业的作用变得更加显著。然而环保产业的效率较低,且利润收益周期较长,因而在环保产业的投资上缺乏热情,甚至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征收环保税能够为环保产业的更好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通过减免税收等相关的优惠政策,能够使市场失灵的问题得到有效的改善。加强扶持环保产业的力度,构建良好的产业环境,从而吸引企业积极参与到环保产业中来。此外,还可以通过征收环保税的方式,引导企业更新技术,进行清洁生产,从而使环境污染所带来的问题得到根本的解决,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脚下的稳定性是对拉丁舞者最基本的要求,脚下也是最能体现舞者基本功的,不管是在表演中还是在比赛中这都是舞者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脚下的稳定性反映了脚下与地板的关系也决定了动作的力度。

四、结语

经过10 年酝酿、两次审议及多次修改的《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个体现“绿色税制”的综合税种,环保税平稳实现了排污费“费改税”并顺利完成首年征收,为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全新动力,已将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不断发展、完善。

本文基于环保税征收的经济与环境效益进行了简明扼要的分析,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对相关工作能够提供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杨松宁.环保税征收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分析[J].大科技,2018(35):243.

[2]于慧霞.对环保税征收范围局限性的探讨[J].卷宗,2018(22):135-136.

[3]李建新.环境税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D].福建:厦门大学,2007.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识别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9)031-0193-02

基金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课题组:张春军,张武鸣,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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