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的东北亚经济合作发展前景与合作模式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纪之交论文,东北亚论文,经济合作论文,发展前景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文章从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的东北亚地区发展与合作的前景出发,在分析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的可行性选择。即:以“环黄渤海增长三角”和“图们江增长三角”为核心,多“增长三角”复合(Compound)推进,建立囊括整个东北亚的“经济增长特大三角”。并提出了世纪之交的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构想。
再过5年,世界将进入21世纪的新时代。在这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东北亚地区的发展与合作将会是什么样的前景呢?国内外学术界和经济界普遍认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实现,对东北亚地区、亚太地区乃至全世界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认真地分析出现这些反差的各种因素,抓住东北亚地区域经济合作的特点,探索出适合于东北亚区域特点的可行性合作模式,进而制定出促进东北亚经济合作的切合实际的战略和措施,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了。
一、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进程的特点
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存在着许多促进合作的积极因素,同时又存在着许多阻碍其发展的消极因素,这些因素使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因素在数量上具有多元性,在结构上具有多层次性,而且使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每一因素本身在结构上也表现出多层次性的特点,从而使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进程具有区别于现有区域性经济合作框架的特点。
(一)政治结构的多层次性。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受制于政治因素的程度远远大于其它区域的经济合作,而这又是由该区域政治结构的多层次性所决定的。
在东北亚地区,世界上所有的社会制度形式都有所体现,这里有典型的发达资本主义制度,有发展中的资本主义制度,有的国家正在向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迈进,有的国家仍坚持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有的国家正在走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等;从经济体制上看,与上述情况相联系,东北亚地区集中了世界上现存的几乎所有种类的经济体制:既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也有从过去中央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国家,还有仍然坚持中央控制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在经济体制转型中的国家中也有不同的目标,有的完全引进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有的坚持朝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演变;还有东北亚地区各国民族、语言、文化传统、历史渊源、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有着明显的差异。上述这些差异给东北亚经济合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尤其是当这种经济合作向更高级形式推进时,其影响就更为明显。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东北亚地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就是世界政治斗争和军事角逐的热点地区之一,特别是世界四大国(中、日、俄、美)力量的交汇点。从某种意义上讲,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这四大国间关系的状态。
由于四大国利益指向各异,反映出的特点也就不同。从主要的方面来讲,日美关系反映出的特点是既竞争又合作,主调是合作;日中、美中关系虽然沿着既竞争又合作的方向发展,但有时还会出现控制与反控制的矛盾;日俄、美俄关系虽然也将纳入竞争与合作的轨道,但由于结怨较深,所以反映在经济合作中则疑虑多于坦诚;而中俄关系将可能既受制于上述关系,又对上述关系起牵动作用。
(二)在经济合作上将以垂直分工合作为主,水平分工合作为辅。这主要是由于东北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多层次性所制约的。在东北亚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既有象日本那样的经济发达国家,又有象韩国那样的新兴工业化国家;既有象俄罗斯那样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中等发达国家,又有象中国那样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发展中国家等等。这种多层次的经济实力结构,将导致该区域经济合作表现为以复合型国际分工为特征,即总体上是以日韩提供资金、技术,中国提供劳动力,俄罗斯、朝鲜、蒙古等国提供资源为特征出现的。
就水平分工来看,主要表现在日韩之间的经济合作上,还表现在中俄之间的边贸和中朝之间的经济合作上,中日、中韩之间也存在一定的水平分工式的经济合作。
从地区层次上看,则以垂直分工为主、水平分工为辅的特征又有些微妙的变化,这主要受该地区经济发展层次上存在着整体先进局部落后对应整体落后局部先进的特点的影响。例如,日本的北九州岛在日本是属于中等发达地区,韩国的西海岸是属于开发中的落后地区。与此相反,朝鲜的西海岸和中国的东北、华北及华东的沿海地区均属于各自国内的经济发达地区。这种特征的微妙变化使该区域经济合作呈现多层次性、交叉性的特点。
(三)由于参加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国家与本地区外国家和地区传统经济联系密切、历史久远,从而使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具有区域的非统一性特点。由于历史上的原因,东北亚地区国家传统的经济联系和经济合作大多是面向本地区以外的。即长期以来,东北亚地区的国家多以美国作为自己的主要经济联系的对象,而区域内相互之间的经贸联系却极不密切。近年来虽有改变,但这种改变将是缓慢的,在一定时期内,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将表现为区域内经济联系和合作与区域外经贸联系和合作同时并存、平分秋色的局面,即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不同于世界其它地区的经济合作,如欧共体、北美自由贸易区,其地域范围的成员国就是该集团的合作对象,地域成员与合作对象是一致的。但在东北亚地区的经济合作中,这二者是两个概念,具有非同一性,而且,即使东北亚区域经济圈组建成功,这一经济圈也将是开放式的,而非封闭式的,参与这一区域经济合作的对象将不限制于本地区的国家和地区,还将包括区域外的国家和地区,世界上任何国家、地区、企业都可以参加本区域经济合作,有的学者把它称之为“开放性特点”。
二、关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可行性模式探讨
从影响东北亚经济合作的各种因素和特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要真正地推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必须跳出传统的一体化理论的框子,应根据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特点,走出一条适合于东北亚地区特色的区域经济合作的路子,寻找出具有东北亚地区特色的可行性模式。
关于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主要有两大理论派别:一是以贝拉·巴拉萨为代表的市场——制度学派,即主张在宏观经济取得国家和超国家机构支持的条件下,在微观层次上把各个市场经济联合起来。它强调以市场理论为基础,实现各国经济一体化,但也重视国家调节论者关于国家,特别是超国家机构必须对一体化进行干预的原理。贝拉·巴拉萨的理论之所以能够得到欧盟发展实际的验证,是因为:(1)其成员国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上都属于相同类型;(2)其成员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接近,因而都谋求以产业水平分工为主要形式,以达到规模效益的目的;(3)其成员国都有对付美国控制西欧市场的共同需要。因此,欧盟一体化模式,或者说市场——制度学派的理论显然不适合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特点。
二是国家调节论者的一体化理论,其主要代表是杨·丁柏根。丁伯根认为,如果不对“必要的要素实行有意识的协调和统一”,并把参加一体化各国的“经济工具在超国家层次上”集中起来,要实现完全的一体化是不可能的。国家调节论曾在发展中国家很流行。一些新生国家在独立后就和邻国联合起来,以便使对外经济关系多元化和减轻对发达国家的依赖度。但这种经济一体化的成果并不令人鼓舞。因此,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也不应以此理论为指导。
当前,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模式问题上,有人建议选择日本提出的“雁行模式”,这一“雁行模式”的头雁是日本,第二梯队是“亚洲四小龙”,第三梯队是东盟、中国,第四梯队是亚洲其它国家和地区。很显然,“雁行模式”片面地突出生产领域的垂直分工,并将其固定化,这一维护旧的国际分工秩序的设想,不利于实行东北亚区域内的各国主权原则,不利于实行平等互利原则和实现共同发展的目的。因此,“雁行模式”也不是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理想模式。
看来,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的问题上,必须从东北亚地区的实际出发,寻找出适合东北亚地区实际的区域经济合作的可行性模式。
实际上,中国学术界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并跳出了传统一体化理论的束缚,提出了东北亚经济合作模式的各种设想。
(1)“D—N—U松散横向联合”模式,即发达国家(D)、新兴工业化国家(N)、发展中国家(U)平等的合作,合作的内容是经济合作与技术合作相结合,而且技术合作含量应不断提高;合作的形式是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并存,而且水平分工的比重不断提高;合作的主宰者是所有成员,不受某一特定国家的控制,也不是以某个国家的利益为中心的经济圈,而是东北亚各国共同主宰的地区协作。该模式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又存在着缺陷。虽然模式的设想是从考虑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复杂性、多样性、阶段性特点出发的,但模式的蓝图却不自觉地忽视了这些特点,从而使模式表现为原则性过多,可操作性过少。
(2)“F-Q-D-D-J”模式。其具体内容是:①分阶段(F),即开发阶段、发展阶段和成熟阶段各有不同的合作重点、合作对象、合作形式;②全方位(Q),即在该区域各国具有合作潜力和共同利益的第一区位进行合作,并且不排斥区域外国家和地区参与;③多阶层(D),即既有经济技术水平悬殊国家之间的合作,又有经济技术水平相近国家之间的合作;既有自然资源、基础设施的合作开发、建设,又有高技术产业、科技领域的合作;④多形式(D),即既有贸易、投资合作,又有技术、劳务、金融、海外工程承包、大陆桥运输等方面的合作;既有双边合作,又有多边合作;既有官方合作,又有民间合作;⑤交互渗透(J),即不仅有经济技术水平高的国家之相对优势产业向处在低经济技术水平的国家转移,而且要有经济技术水平低的国家之部分相对优势产业、行业向处在高技术水平的国家转移;既要有国际贸易中制成品、劳动密集型产品、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各自的水平分工,并且在变动趋势上要由以前者为主逐步转化为以后者为主。这一模式虽然能够适应该地区的特点,但是,却忽视了该地区经济合作上的复杂因素,因此,该模式尚欠成熟。〔1〕
(3)近年来,有些学者提出了“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可以借鉴东南亚地区‘经济增长三角’的经验”,在东北亚地区进行“三角”、“两角”或“更多的角”的合作设想〔2〕;甚至具体地提出了“图们江333开发模式”。主张通过“333开发计划”从小三角(朝鲜的先锋郡到中国的珲春及俄罗斯的波谢特)到大三角(中国的延吉到朝鲜的清津及俄罗斯的符拉迪沃斯托克)的经济合作,再扩及整个东北亚,即小三角(10年,1993-2002年),大三角(20年,2002-2021年),东北亚(30年,2021-2050年)〔3〕。上述“增长三角”的模式思想很值得注意,认真研究这方面的思想,再结合其它模式的长处,对我们寻找出适合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实际的可行性模式将有很高的借鉴价值。
早在90年代初,就在与新加坡毗邻的印度尼西亚廖内群岛,(主要是巴淡岛)、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建立了一个三国联合组成的自由经济区,即组成“新柔廖增长三角”(简称SJRGT)。这一多边经济合作模式的主要内容,就是各国在地域毗邻的一个较大区域内建立经济开发区,发挥各自的优势,利用商品、人员、资金和技术的大规模自由流动,通过生产要素的互补性和优化组合,形成新的国际分工,实现区域内三边经济的一体化,以达到互惠互利的规模经济效益,带动三国及整个东盟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新柔廖增长三角”从其建立以来已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而其波及效应更加明显。在它的推动下,在亚洲已出现了香港地区、台湾省和中国大陆南部之间的“华南增长三角”;包括菲律宾、台湾和越南在内的“台越菲经济三角区”,它囊括了菲律宾的苏比克湾、越南河内的两个工业园,由台湾融资供款筹建,台湾把它作为其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海外基地;在图们江地区正在形成的包括中国的吉林省、俄罗斯远东地区及朝鲜部分地区的“图们江增长三角”已引起联合国的关注,并得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支持。另外,亚洲正在或预计还将出现“湄公河——澜沧江增长三角”、“东盟东部增长三角”、“东盟北部增长三角”、“环黄渤海增长三角”以及“环日本海增长三角”等。因此,有人认为,90年代亚洲将出现以一个个“增长三角”为联络点和支撑点的区域经济格局。无疑,以“新柔廖增长三角”为代表的“增长三角”将给我们探索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最佳模式提供极有意义的启迪,并且已出现了几种引人注目的设想:
一是“图们江增长三角”。这是以图们江入海口为中心的中、俄、朝三国相关地区的经济合作。它可分为“小三角”和“大三角”。“小三角”是指中国的珲春、俄罗斯的波谢特、朝鲜的罗津三个市镇联结而成的地区,面积为1000平方公里,“大三角”是中国的延吉、俄罗斯的符拉迪沃斯托克和朝鲜的清津三个城市联结而成的地区,面积为10000平方公里。这个“三角”地区既是中、俄、朝三国领土的交接点,又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与蒙古铁路相通。所以,它是衔接三国、受益东北亚六国的三角地带。而且它还得到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有力关注和支持。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推动下,在各国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小三角”的经济开发正在起步。它的开发将对“大三角”乃至整个东北亚的区域经济合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是“环黄渤海增长三角”。这个“三角”是以中国的大连、日本的长崎、韩国的仁川为中心形成的,并可以分别向外扩散,中国可以与青岛、烟台、天津、连云港、上海等沿海城市乃至整个东部沿海地区连结起来;日本可与福冈、下关乃至整个北九州连结起来;韩国可以与木浦、釜山乃至韩国整个西海岸连结起来。这是东北亚地区中各方面条件最好的地区,是“黄金地带”。目前,中、日、韩三国都在重点开发和发展本国这个地区,日韩两国对华贸易和投资也大都集中在这个地区,在客观上已经形成了“环黄渤海三角区”,它也需要通过国际协议加以规范和推进。
三是中、俄、蒙沿边合作带。中、俄、蒙之间有着漫长的边境线。近年来,三国间的边境贸易有了迅速的发展,并形成了许多集中的贸易集市,如黑河、绥芬河、满洲里等。现在,中、俄、蒙互开的边境口岸在不断增加,合作的领域也逐渐从边境贸易向资源开发、生产经营、技术交流领域发展,开始形成非常活跃的次区域合作地带。
四是朝鲜半岛非军事区合作地带。以北纬38°线为界,朝鲜半岛被分为两个国家。以此线为中心沿边界线两侧形成了贯穿全岛东西248公里、宽4公里的非军事区。长期以来,这里是南北双方对峙的前哨阵地。近年来,随着东北亚地区局势的缓和及南北关系的改善,一些学者提出了把非军事区建成两国经济特区的构想。通过这个特区南北双方进行贸易、投资和科技交流。无疑这个构想很有意义,它不仅有利于双方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朝鲜半岛政治关系的改善。
上述这些“经济增长三角”或次区域经济合作区是比较现实的,将会成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先驱”。
综合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各种因素及其所具有的特点,特别是考虑到该区域“经济增长三角”的发展趋势,我们认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模式的可行性选择应是:以“环黄渤海增长三角”和“图们江增长三角”为核心,多“增长三角”复合(Compound)推进,建立囊括整个东北亚的“经济增长特大三角”。
之所以选择这一模式,是因为:
首先,从现有的所有“增长三角”的情况来看,“增长三角”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一是合作对象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多个国家或一个国家的部分地区。这里的“三”并非是固定的数量概念,而是可以理解为“三个以上”,也可以理解为少于“三”的意思,当然合作的对象至少要有“两方”。“增长三角”不象欧共体、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大区域的经济集团,它们都是由若干个完整的国家组成,这些国家一旦组成集团,就需要在关税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杂的协调。而“增长三角”由于参加者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多个国家或其部分地区,因此,其制度协调是地区性的;二是灵活自如,风险小。大区域经济集团的组建颇费周折,其制度协调也十分困难。与此相反,“增长三角”易于建立,相互之间的政策协调比较容易。如果成功,则可以扩大;倘若失败,其影响也只局限于所涉及的范围之内,即它在政治上、经济上都不承担大的风险,虽然其影响可能由此而受限,不如大区域经济集团的影响那样广、那样大;三是“增长三角”具有明显的邻里互惠动机,因此,不需要过多的投资即可形成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即短期内可收到效益。而大区域经济集团的建立则需要大量的投资,很长时间才能见到成效。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增长三角”只能搞“短、平、快”项目,而是应当立足长远、尽量避免短期行为,应逐渐提高合作层次;四是开放性强。大区域经济集团往往注重内部贸易安排,而“增长三角”则以发展外向型经济为特色,具有明显的开放性,如外资可自由出入,产品以出口为主等,这就避免了一般意义上的所谓区域经济集团具有的排它性特征,从而使“三角”外的国家和地区也能从中受益;五是差异性强。大区域经济集团成员一般是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相同,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当,而加入“增长三角”的国家和地区则不需要这样的要求,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国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或地区都可以加入。实际上,“增长三角”的组建也正是从这种制度的差异性、经济上的互补性出发的。所有的这些特征、特点都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特点相吻合。或者说,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所具有的特点使它极适合采用“复合增长三角模式”〔4〕。
其次,选择“复合增长三角(Compund Growth Triangle)模式”作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可行性模式,也有现实基础和意义:
第一,“复合增长三角模式”可以充分发挥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各方的互补性。一般认为,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或要素禀赋差异的互补性是“增长三角”形成的基础。亚洲第一个“增长三角”——“新柔廖增长三角”的出现,其目的就在于要充分利用廖内群岛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以及柔佛州半熟练的劳动力生产制成品,使新加坡的资金、技术和销售渠道能够得到更充分利用,同时利用去新加坡的大批旅游者,把廖内群岛等岛屿开发成重要的旅游中心。而且“增长三角”的互补性不单单来自参加“三角”的有关各方,它往往通过自身的发展潜力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从而吸引大量非成员国或地区的投资。它的这种特点,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分析的那样,整个东北亚区域经济有着明显的层次性,互补性极强,而且它的发展潜力已经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关注,例如,“图们江增长三角”出现不久,其影响就迅速地波及开来。
第二,这种“经济增长三角”合作模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东北亚区域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宗教等因素给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所带来的困难和障碍,由于在组建“增长三角”的过程中,参加者大多是各国的一部分地区,而不是整个国家,较少涉及组建超国家机构的问题,各国只需要在三角区域内实行一些特殊政策,给地方政府以主体性,使地方能凭借其主体性来制定适当的政策,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跨越了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所面临的涉及国家主权让渡的一些困难议题。
第三、这种“增长三角”也可以起到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作用。就单个“增长三角”来讲,只是一个小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或称次区域经济合作。但就其具体内部来讲,则是集生产、贸易、资金、劳务等多方面为一身的全方位的经济合作。而且每一个“增长三角”的范围是不断扩大的,“增长三角”的数量也在不断地增加。在东北亚地区已出现或正在出现四个以上的“增长三角”,其数量还必将继续增加,特别是已在组建的“图们江增长三角”和“环黄渤海增长三角”的迅速发展,势必在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中形成更多的三角互相连接、交叉、覆盖的局面,最终形成东北亚区域经济的“特大增长三角”。
三、世纪之交的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构想
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战略上,应采取分步实施的做法,即根据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制定近期和远期的两步走发展目标。
甲,近期目标(10年目标)。
目前,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可能性在逐步增大,但困难和障碍仍不能低估,因此,对现阶段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只宜采取现实主义的态度。就近期的目标来看,应主要从三个方面抓起:
首先,要大力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对贸易体制、财政体制及金融体制的改革,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宏观环境。为此:(1)要借鉴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立适应国际竞争的国际贸易体制;(2)在继续改革外贸体制的同时,进行大幅度的财政、金融体制的改革;(3)要不断加强经济结构的调整,增加经济实力,为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处于有利地位提供后盾。
其次,要大力发展本区域各国间的经济交往,拓宽合作领域,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奠定基础。一个区域经济合作的紧密度如何,要受制于许多因素。例如,相似的经贸政策、相邻的地理位置等,但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本区域各国或地区的经贸交往要达到一定的水平,虽然这“一定的水平”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理解。由于东北亚地区政治关系长时期极不稳定,因此造成了该地区国际经济交往存在着许多“空白点”。例如,中国的东北地区虽然与俄罗斯的远东地区、蒙古有很长的边境,但双方(三方)在漫长的边境地区几乎没有什么经济交往。近几年来,由于边境口岸的开放,双方边境地区的经济交往开始增多,但经济交往的形式是以易货贸易为主,仍然是低层次的,生产领域、技术领域的高层次合作还没有大的起色。因此,要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合作,应当首先在“面”上作文章,应当迅速填补由于政治关系不佳而没有进行的经济合作的“空白地区”和“空白领域”。这项工作大有可为。正如韩国学者金泳镐所预测的那样,只要“把由于冷战体制而产生的非正常的国家间与地区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恢复到正常状态,从而加速相邻的国家间、地区间的人力、物力、产业和信息的正常流动,如同一个健康人身上流动的血液一样,仅仅打开通道形成正常的流通,就可以使这一地区的经济出现奇迹般的发展。”〔5〕既然如此,那么,本地区的经济关系的全面恢复和创建,奠定推动本地区经济合作的物质基础就顺理成章了。因此,我国在近期的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上,也下大气力迅速填补以往经济交流的“空白点”,例如,积极参加俄罗斯“大海参崴经济圈”的建设,积极投入朝鲜的“先锋——罗津开发区”的开发活动等。
再次,在前者的基础上,要做到既有“面”的拓展,又要重点突出。近期应当着重组建“图们江增长三角”,推动“环黄渤海增长三角”、“中、俄、蒙沿边合作地带”等“增长三角”的形成,为东北亚“特大增长三角”的形成做好充分准备。
乙,远期目标(20-30年目标)。
远期目标的设定应根据如下预测构思:进入21世纪后,世界经济将更加向着国际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东北亚特大增长三角将基本形成。这个特大增长三角的发展大体有如下特征:一是日本和韩国的高技术产业与新兴技术产业获得极大的发展,成为主导该区域经济技术发展的重要力量;二是俄罗斯经济技术的发展更引人注目,俄罗斯远东地区将成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巨大市场;三是中国在亚太地区经济中的地位、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将显著提高。整个区域将在一种既有分工合作,又有相互竞争的局面中发展,因此,远期目标大体应着眼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经过10-20年的努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体框架基本形成,国际贸易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的改革也基本定型。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配套建设,应积极创造条件使人民币真正成为可自由兑换的国际货币,从而使中国的经济更具有世界性,从而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提供强大的体制基础。
其次,经过前段的努力,建立东北亚地区全方位的经济联系与合作“面”的工作已基本就序。此时中国的产业政策、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中国的科技实力已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应当在本地区内进一步提高经济合作、技术合作、开发的层次,使本地区的经济联系进一步密切起来,政治局势进一步趋向稳定。
再次,经过前期的努力,“图们江增长三角”基本定型,“环黄渤海增长三角”等“增长三角”也初具规模。中国应当在此基础上,推动多个“增长三角”的相互联系与联合,协调彼此间的关系,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特大增长三角”的形成。
注释:
〔1〕参见韩映:《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若干问题的探讨》。
〔2〕参见肖枫《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理论思考》,《东北亚论坛》1993年第3期。
〔3〕参见王胜今:《东北三省90年代的开发战略与东北亚区域经济》,《东北亚研究》1993年第3期。
〔4〕参见刘文军:《崛起中的亚洲经济成长三角》,《世界经济》1993年第11期。
〔5〕〔韩〕金泳镐:《东北亚新经济秩序与各国多层三角关系》,《东北亚论坛》199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