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竹简中楚巫婆祷告活动中的神灵_周易八卦论文

包山简所见楚地巫祷活动中的神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神灵论文,所见论文,活动中论文,包山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策”与“大水”

“策”,简文原字写作“夹”。整理者未释。该字有四种不同写法:(1)见简(213、215),是最标准的形体,字从“大”,右侧有一“人”,左侧相应位置亦当有一“人”,但是省略了。(2)见简(227、237),字从“大”,右侧加一点,是简省写法。(3)见简(210、218),左侧从“示”右侧同(2)右侧。(4)见简(243),左侧从“示”,右侧从“大”(注: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凡本文所引简文,请参阅此书。)。

四者表示的概念完全相同。“夹”,读为筴,字又作策。策、册古同,甲骨文中有字从“示”从“册”,可见上述形体中从“示”的字例是有来历的。

“策”在祭祀中处于首位,参见下例。

简(213):赛祷夹备玉一环,侯土、司命、司礼各一少环。大水备玉一环,二天子各一少环,坐山一丑。

简(215):夹、侯土、司命、司礼。大水、二天子、坐山既皆城,期中有喜。

“备玉”,整理者引朱德熙说是“佩玉”。依祭祀所奉之玉,可看出这些神灵当分两大类,分别以“夹”和“大水”为首。

简(237):举祷夹一肤,侯土、司命各一,举祷大水一肤,二天子各一,坐山一牯。

简(243):举祷夹一肤,侯土、司命各一,举祷大水一肤,二天子各一,坐山一牯。

“夹”和“大水”仍处于最重要的位置。“大水”是道神,即《周易》中的“大川”,《论语·子罕》云:“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朱熹《集注》云:“程子曰:此道体也。天运而不已,日往则月来,寒往则暑来,水流而不见,物生而不穷,皆与道为体,运乎昼夜,未尝已也。”

《古微书》引《春秋元命苞》云:“水者,天地之包幕,五行之始焉,万物之所繇生,元气之津液也。”

《大戴礼记·劝学》云:“子贡曰:君子见大川必观,何也?孔子曰:夫水者,君子比德焉。偏与之而无私,似德。所及者生,所不及者死,似仁。其流行痺下倨句,皆循其理,似义。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浅者流行,深者不测,似智。弱约危通,似察。受恶不让,似贞。苞裹不清以入,鲜洁以出,似善化。必出,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厉。折必以东西,似意。是以见大川必观焉。”

“策”是数,《史记·五帝本纪》云:“迎日推策”。《集解》引晋灼云:“策,数也。”《国语·越语》下云:“无过天极,究数而止。”韦注:“极,主也。究,穷也。无过天道之所在,穷其数而止也。”《周易·系辞》云:“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策”的本义是算筹,《说文》云:“算,长六寸,计历数者”。又称为“马”,《礼记·投壶》云:“请为胜者立马”。郑注:“马,胜算也。”战国秦汉时代常常用算筹代指“数”,如马王堆帛书《系辞》云:“两仪生四马”,今本作:“两仪生四象”。“四马”指四数,即七、八、九、六,《淮南子·兵略》云:“所谓天数者,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鸟,后玄武”。四象是天数,故可称为“四马”,又如《管子》一书中策、数混用,如“权数”又作“权策”(《山权数》),“地数”(《地数》)又作“壤策”(《揆度》),“通于高下轻重之数”(《轻重乙》),又作“通于高下徐疾之策”(《地数》)等等。

天命,天道又称历数,《论语·尧曰》云:“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尔雅·释诂》云:“历,数也。”《大戴礼记·曾子天圆》云:“圣人慎守日月之数以察星辰之行,以序四时之顺逆,谓之历,历居阳而治阴。”

用“策”来表示历数亦见于包山简。

简(218):甲寅之日,病良且。又祝,夹见琥,以其故祝之,壁琥,择良月良日归之。

“琥”,读为虎。日为甲寅,有白虎之象,《论衡·物势》云;“寅,木也,其禽虎也”。虎为西方金神,有刑杀之气,所以要祝祈,“夹”无疑是指历数。《抱朴子·登涉》云:“以左手持刀闭气,画地作方,祝曰:恒山之阴,太山之阳,盗贼不起,虎狼不行。城郭不完,闭以金关。因以刀横旬日中白虎上,亦无所畏也。”

除上引简(218)外,其他简文中的“策”都是指“命”。《汉书·李将军列传》云:“以为李广数奇。”颜注:“言广命只不耦合也。”《蝎冠子·世兵》云:“受数于天,定位于地,成名于人。”马王堆帛书《黄帝·立口》云:“吾受命于天,定位于地,成名于人。”《论语·尧日》云:“不知命,无以为君子。”马王堆帛书《经法·论》云:“必者,天之命也。”《礼记·礼运》云:“夫礼,必本于太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列而为鬼神,其降日命。”《周易·说卦》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叁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命,令古同,《鹖冠子·度万》云:“散无方,化万物者,令也。”对于“命”的崇拜可追溯到商代,武丁卜辞中有:

《合》40447:贞帝于令。贞帝于令。

《合》14320:贞帝于令。贞勿燎于东。

“帝”,当是禘祭。《鹖冠子·环流》云:

命者,自然者也。命之所立,贤不必得,不肖不必失。命者,挈已之文者也。故有一日之命,有一年之命,有一时之命,有终身之命。终身之命,无时成者也。故命无所不在,无所不施。无所不及,时或后而得之,命也,既有时有命,引其声,合之名,其得时者成,命日调,引其声,合之名,其失时者,精神俱亡,命日乖,时命者,唯圣人而后能决之。

“命”有大小之分,《逸周书·命训》云:“曰大命有常,小命日成”。此即屈原《九歌》中的“大司命”和“少司命”。

包山简中又有“飤策”,例如:

简(227):举祷飤夹一全,举祷兄弟无后者邵良,邵乘县貉。名豕,酒饮,蒿之。

简(210):举祷飤夹一全,举祷社一全昔,举祷宫行一白犬,酒飤。

“飤”字原文下部还有两“虫”字,应是以“飤”为声。“飤”在古文字资料中与“食”义通,《国语·周语》:“大臣享其禄”,韦注:“享,食也”。《尚书·无逸》云:“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左传·僖公廿三年》云:“而享其生禄”,杜注:“享,受也”。故“飤夹”如同“受命”,《礼记·祭法》疏引《孝经援神挈》云:

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度(今本误做庆),有遭命以谪暴,有随命以督行。受命谓年寿也,遭命谓行善而遇凶也。随命谓随其善恶而报之云。

“受命”是天所赐予之命。又称禀命,《楚辞·九章·怀沙》云:“民生禀命,各有所错。”又称正命,《孟子·尽心》上:“顺受其正,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又称天年,《庄子·人间世》云:“故不终其天年而中道夭”。

“受命”即《尚书·洪范》“五福”之一的“考终命”,亦见于殷墟卜辞:

《合》6155:……于受令。

丐工方于受令。

贞于受令丐。

……令。

“受命”又称“分数”。《越绝书·越绝外传纪策考第八》云:“范蠡闻之,以为不通:知数不用,知惧不去,岂谓智与?胥闻,叹口:……臣获大誉,功名显著,胥知分数,终于不去,先君之功,且犹难忘。”

二、“至福”与“至命”

包山简中有:

简(205):邵吉为位,既祷至福。

简(225):臧敢为位,既祷至命。

“位”是祭祀时的坛位,《尚书·金滕》云:“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惮,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壁秉圭,乃告太王、王季、文王。”

“至”,极同义。《国语·越语》云:“阳至而阴”,韦注:“至,极也”。

福、备同义,《礼记·礼运》云:“是谓承天之福”,郑注:“福,备也”。《广雅·释诂》一:“福,盈也”。《左传·襄公廿八年》云:“以礼承天之休”,杜注:“休,福禄也”。“至福”即天之休命,如同《周易》中的“大有”,《墨子·经》上云:“盈,莫不有也”。《周易·大有·象》云:“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命,终同义,《大戴礼记·本命》云:“命者,性之终也”。《越绝书·越王无馀外传第六》云:“生,性也,死,命也。”“至命”即“大终”,又称为“永终”,《周易·坤》用六云:“利永贞”。《象》云:“用六永贞,以大终也。”“至命”在哲学概念中主要表示虚无,不同于简文中以“策”为代表的天命。

对于“至福”和“至命”的崇拜,起源甚早,陕西周原曾出土一版西周腹甲,编号(H3[2]·1),上有两条卜辞:“思即于休命(左),思即于永冬(右)”。

三、人禹

人禹即禹。人是尊称。《释名·释形体》云:“人,仁也,故《易》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汉书·公孙宏传》云:“致利除害,兼爱无私谓之仁。”

中国古代思想中,人重于神。人、民同,《左传·桓公六年》云:“夫民,神之主也”。《左传·襄公十九年》云:“夫民,神之主也。”《风俗通义·祀典》云:“民,人神之主也。”《国语·鲁语》云:“民和而后神降之福。”韦注:“民,神之主也。”禹又称“伯禹”,《广雅·释诂》一:“伯,君也”。《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地》云:“民者,君之体也。”《左传·襄公十四年》云:“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因此,尊称“人禹”实在是很高的评价,《大戴礼记·五帝德》云:“(禹)为神主,为民父母,左准绳,右规矩。履四时,据四海,平九州,戴九天,明耳目,治天下”。

 古人认为禹是山川之主,《尚书·吕刑》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左传·襄公四年》云:“茫茫禹迹,画为九州。”《史记·夏本纪》云:“禹为山川神主。”这种观念屡见于《诗经》,如《长发》云:“洪洪茫茫,禹敷下土方。”《韩奕》云:“奕奕梁山,维禹甸之。”《信南山》云:“信彼南山,维禹甸之”。

先秦文献中禹的记载甚多,最重要的论述见于《国语·周语》下:

伯禹念前之非度,厘改制量,象物天地,比类百则,仪之于民而度之于群生,共之从孙四岳佐之。高高下下,疏川导滞,钟水丰物,封崇九山,决汨九川,陂鄣九泽,丰殖九薮,汨越九原,宅居九燠,合通四海。故天无伏阴,地无散阳,水无沉气,火无灾,神无闲行,民无淫心,时无逆数,物无害生。

又如《荀子·成相》云:“禹有功,抑下鸿。辟除民害逐共工。”禹能除害,因此楚人在解除活动中求助于禹。整理者注释云:楚人自以为老童之后,当来自华夏,与禹有共同的祖先,故得祭祀大禹。其说不确。

四、盟祖

包山简(211)云:

思攻解于盟祖,且叙于宫室。五生占之曰:吉,三岁无咎,将有大喜,邦智之。

“盟祖”,整理者注释云:“读如明祖”。其说是,但没有解决问题,“明祖”又是什么神呢(注: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凡本文所引简文,请参阅此书,第55页。)?

做为“攻解”对象的明祖不是指楚人的祖先。“明祖”,当指“文祖”,《史记·五帝本纪》云:“正月上日,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集解》引郑玄云:“文祖者,五庙之大名,犹周之明堂。”《正义》引《尚书帝命验》云:“帝者承天立五府,以尊天重象也”。郑玄注云:

唐虞谓之天府,夏谓之世室,殷谓之重屋,周谓之明堂,皆祀五帝之所也。文祖者,赤帝烟怒之府,名曰文祖。火精光明,文章之祖,故谓之文祖,周曰明堂。

“文祖”又称为“艺祖”,见《尚书·舜典》云:“格于艺祖”,郑注:“艺祖,文祖,犹周之明堂”。又称为“倪皇”,《大戴礼记·五帝德》云:“承受大命,依于倪皇”。《礼记·礼运》云:“功有艺”,郑注:“艺或为倪”。

但是包山简中的“盟祖”不可能是指“明堂”。“明祖”是光明之始,阳精的起源,如《周易·乾·文室》云:“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

《太平经钞》丙部有“天策文”,云:

吾字十一明为止,丙午丁已为祖始。四口治事万物理,子巾用角治其右。潜龙勿用坎为纪,人得见之寿长久。

前两句就是对于“明祖”二字的确切解释。“十一”是“士”,《说文》云:“士,事也,数始於一,终于十,从一从十。孔子曰:推十合一,为士”。

《管子》书中有〈幼官〉,《说文》云:“幼,小也”。所以“幼官”即“小官”,与“士”同义。《周礼·宰夫》云:“掌小官之戒令”,郑注:“小官,士也”。故“幼官”与“明”同义,《老子·德经》云:“见小曰明”。

阴阳家还有另一套理论,认为阳气起于正北方,故“天策文”云:“潜龙勿用坎为纪”。八卦方位,坎为子,《易纬乾凿度》云:“乾者,天也,终而为万物始。北方,万物所始”。又云:“阳始于亥,形于丑,乾位在西北,阳祖微据始也。”商人的始祖名“上甲微”,意义同于“阳祖微”。《韩非子·喻老》云:“起事于无形,而要大功于天下,是谓微明。”《论文》云:“小,物之微者也。”楚人的祖先“老童”,如同《老子》书中的“赤子”、“婴儿”,也是象征阳精的起源。

五、“祖”与“兵死”

包山简(241):思攻解于祖和兵死,与古吉之祝,享祭,享之高丘、下丘各一全。陈乙占之曰:吉。

“祖”是行神。《诗经·韩奕》云:“韩侯出祖”,郑笺:“祖,将去而祀也”。《史记·五宗世家》云:“荣行祖于江陵北陵”,《索隐》云:“祖者,行神,行而祭之,故曰祖”。但是古人祭行神不仅限于出行,如《后汉书·陈宠传》云:“父子相与归乡里,闭门不出入,犹用汉家祖腊”。李注云:

应劭《风俗通》曰:共工之子好远游,死为祖神,汉家火行盛于午,故以午日为祖也。腊者,岁终祭众神之名。腊,接也,新故交接,故大祭以报功也。汉火行,衷于戌,故腊用戌日也。

用“祖”、“腊”分别配合午日、戌日,以象征火行的盛衰,如同古人说“烝”、“尝”,是一年各种大小祭祀的统称。

祖神为共工之子的说法不知何所本,《通典》礼部卷十一引《白虎通》云:“共工之子曰修,好远游,舟车所至,足迹所达靡不穷览,故祀以为祖神。”

古代法律禁民私自出行,可参阅云梦秦简《封诊式·亡自出》,漫游是一种罪行,如《尚书·皋陶谟》云:

帝曰:无若丹朱傲,惟漫游是好,傲虐是作,罔昼夜頟頟,罔水行舟,朋淫于家,用殄厥世,予创若时。

丹朱的结局是被杀的,见《韩非子·说疑》:

其在记曰:尧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启有五观,商有太甲,武有管蔡。五王之所诛者,皆父兄子弟之亲也,而所杀亡其身残破其家者何也?以其害国伤民败法类也。

共工之子最后是否也因远游而被杀,不可考,但是将祖神和兵死共同祭祀,说明二者具有相似的特性。“祖神”还是恶鬼之一,常危害于人,云梦秦简《诘》云:“人毋故而鬼祠其宫,不可去,是祖口游,以犬矢投之,不来矣”。

“兵死”,整理者注释认为是死于战争者,不确(注: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凡本文所引简文,请参阅此书,第58页。)。凡为利器所害,皆为“兵死”,不仅限于战争。《搜神记》卷九:

魏舒字阳元,任城樊人也。少孤。尝诣野王,主人妻夜产,俄而闻车马之声,相问曰:“男也?女也?”曰:“男”。“书之,十五以兵死。”复问:“寝者为谁?”

曰:“魏公”。舒后十五载,诣主人,问所生儿何在。

曰:因条桑,为斧伤而死。

“兵死”者未尽天年,不得善终,是古人说的“夭折”,《尚书·洪范》中称为“凶短折”。

六、直牛

简(222):又祝见新王父伤,以其故祝之,举祷直牛。馈之。

整理者注释:“直牛,即特牛”(注: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凡本文所引简文,请参阅此书,第57页。)。今按,“直牛”是牛神,同时还象征万物之始,《说文》云:“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

牛在古代经济生活中发挥重大作用,农业耕种依赖牲牛,《说文》云:“牛,大牲也。牛,件也。件,事理也”。古人崇拜牛神,如《搜神记》卷十八:

秦时,武都故道,有怒特词,祠上生梓树。秦文公二十七年,使人伐之,轧有大风雨。……,树断中有一青牛出,走入丰水中。其后青牛出丰水中,使骑击之,不胜。

《说文》云:“特,朴特,牛父也。”《楚辞·天问》云:“桓秉季德,焉得夫朴牛。”朴是万物之本,《吕氏春秋·论人》云:“故知知一则复归于朴”,高注:“朴,本也。”《老子·道经》云:“敦兮其若朴”,王注:“朴者,形未分。”长沙子弹库楚帛书中,牛兽配于正北方,《礼记·曲礼》下云:“牛日一元大武”。北方为水,其数一,传说中牛与河伯有关,《山海经》记:“因民之国,有人曰主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郭璞注:“河伯,仆牛,皆人姓名。”

七、“水上”与“没人”

包山简(246):

举祷荆王,自绎以庚武王,五牛、五豕,思攻解于水上与没人。五生占之曰:吉。

“水上”,指水面及水滨,《史记·淮阴侯列传》云:“于是信,张耳佯弃鼓旗,走水上军”。

“没人”,见于《庄子·达生》:

颜渊问仲尼曰:吾尝济乎深之渊。津人操舟若神。吾问焉,曰:操舟可学邪?曰:可,善游者数能,若乃夫没人,则未尝见舟而便操之也。吾问焉而不吾告,敢问何谓也。仲尼曰:善游者数能,忘水也。若乃夫没人之未尝见舟而便操之也,彼视渊若陵,视舟之覆,犹其车欲也。

“没人”是河伯,名冯夷。《淮南子·齐俗》云:“昔者冯夷得道,以潜大川。”《山海经·海内北经》云:“从极之渊,深三百仞。维冰夷恒都焉。冰夷人面,乘两龙,一曰忠极之渊。”

“冰夷”即冯夷,从、顺同义,自下而上曰逆,自上而下曰顺,故“从极”是“下极”。河伯可往来水上的情况,见《楚辞·九歌·河伯》云:

与女游兮九河,衡风起兮横没,乘水车兮荷盖,架两龙兮骖螭。……,灵何为兮水中,乘白龟兮逐文鱼,与女游兮河之渚,流澌纷兮将来下,子交乎兮东行,送美人兮南浦。汲滔滔兮来迎,鱼邻邻兮滕予。

《神灵经·西荒经》云:

西海水上有人,乘白马,朱鬃、白衣、玄冠,从十二童子,驰马西海水上,如风如雨,名曰河伯使者,或时上岸,马迹所及,水至其处,所之之国,雨水滂沱,暮则还河。

河伯不但游于江海,还可上天,如《淮南子·原道》云:

昔者冯夷,大丙之御也,乘云车入云霓,游微务,骛况忽,厉还弥高以极往,经霜雪而无迹,照日光而无景,扶摇拎抱羊角而上,经纪山川,蹈腾昆仑,排闾阖,论天门。

对河伯的崇拜可追溯到商代,卜辞中有:

《合》12863:丁未卜,贞祟雨,丐于河。

《合》6203:壬申卜,壳,贞于河丐工方。

《合》6152:贞工方,于河丐。

后代方术中认为呼唤河神名号可除鬼气,《太平御览》卷八八一引《龙鱼河图》云:“河伯公名子,夫人姓冯名夷,君有四海。河神名并可请之呼之,却鬼气。”

包山简所记“攻解于水上与没人”,可能是与此相近的方术。

八、渐木位

包山楚简祭祷记录的最后一则云:

简(250):见於继无后者与渐木立,以其故祝之。举祷於继无后者各肥,馈之。命攻解於渐木立,且徙其处而树之,尚吉。

“渐木”是预示吉凶的神树,其源甚古。《公羊传·隐公元年》云:“渐,进也。”何注:“渐者,物事之端,先见之辞”。《周易》中有“渐”卦,孔颖达《周易正义》云:“渐者,不速之名也,凡物有变移,徐而不速谓之渐也”。《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序卦》云:“渐,进也”。《诗经·常武》云:“进厥虎臣”,郑笺:“进,前也”。是知“渐木”即前知之木。

文献中有关此事的记载极少,《太平经》卷一百十二“有过死谪作河梁戒一百八十八”云:

人有命树生天土各过。其春生三月命树桑,夏生三月命树枣李,秋生三月命梓梗,冬生三月命槐柏。此俗人所属也。皆有主树之吏,命且欲尽,其树半生,命尽枯落,主吏伐树,其人安从得活。欲长不死,易改心志,传其树近天门,名曰长生,神吏主之,皆洁静光泽,自生天之所,护神尊荣。

“天门”指西北,《礼记·内则》云:“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度枕几不传”,郑注:“传,移也。”将命树移植西北的方术,即简文所云“且徙其处而树之”。

“渐”卦隐含前知之象。下卦艮为龟,上卦巽为木,下互坎为水,上互离为火,合贞卜之象,如《管子·水地》云:“龟生于水,发于火,于是为万物先,为祸福正”。故《周易·渐》的《彖》辞云:“进以正,可以正邦也。”

立、位古同,简文中指神位。《墨子·明鬼》云:“昔者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曰,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丛位。”

孙诒让《墨子闲诂》云:“位”是“社”字之讹,其说不确。

附记:本文在引用古文字资料时,不采取严格的隶定方式,读者如有需要,请核查有关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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