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特点及其对中国的启示_创新型国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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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韩国作为我国的近邻,20世纪50年代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然而,从上世纪60年代到现在近40多年间,韩国创造了世人瞩目的“汉江奇迹”,使韩国从落后的农业国一跃而成为先进的工业国。韩国经济的腾飞得益于一直以来坚持的创新型国家建设,关于韩国发展科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经验,Linsu Kim(1994)[1]、Michael Hobday、Howard Rush、John Bessant(2004)[2]、鲍晓华(2001)[3]、王春法(2002)[4]、李安方(2006)[5]等做过大量研究。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迅速从金融危机的沉重打击中摆脱出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这与韩国当局对形势的把握和政策的调整分不开,其中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策略调整是一个重要方面。

2 韩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模式的变化

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出现的重要转变是由政府推动型转变为市场主导的类型。政府推动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一直是韩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特色,在原来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得到了一致的认可,但同时也隐藏了不少问题。如韩国政府的干预缺乏柔性,国家的科技发展政策与地方的科技政策协调不够;政府制定政策的滞后也成为阻碍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甚至Woo、Sul show(2000)[6]和Lee Jeong-dong、Park、Chansoo(2006)[7]认为韩国金融危机的部分原因应该归咎于政府制定的政策的失误。

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认识到政府推动型创新存在的缺陷,开始对这一缺陷进行弥补,因此,把原来一部分政府的职能交还给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20世纪60、70年代韩国利用出口机制促进企业技术的模仿和学习就是很好的例子[8]。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更加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首先,表现在韩国更加注重对企业创新的投入。2004年,韩国企业的研发投入占国家研发总投入的比重达到75%,2005年也维持在75%的高水平上,大量的产业技术和高新技术均由企业完成,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绝对主力军;国家科研院所主要承担国家战略储备的开发,大学从事基础研究,逐步形成了官、产、学、研协调发展的国家创新体系[9]。其次,表现为韩国通过优惠政策对企业研究所的重点扶持。截止1999年12月,韩国的企业研究所发展到4810个,研究人员达9.1万人,金融危机后,企业研究所的人数又有了很大的提高,超过英、法等国水平,也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体制中的骨干力量,大大促进了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第三,表现为对风险投资发展的促进。因此,风险投资成为韩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市场机制的重要问题。金融危机后韩国对风险投资进行重点改造,更加重视发挥其稳定性、引导性和带动性作用,现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走上了稳健发展的道路。

3 国家支持的创新重心逐渐转移

众所周知,韩国经济和科技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组织和引领作用。韩国大企业集团的崛起得益于政府的重点扶植,这些大企业集团为韩国经济的腾飞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长期实行多元化生产,不断增加政府优惠性贷款等使大企业集团债务累累,到1998年,大宇、现代、三星和真露等大企业集团的平均负债率达到500%[10],形成了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的恶性循环,最终导致了严重的金融危机。

韩国大企业集团出现的问题使韩国政府除对大企业集团进行调整外,开始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创新和发展。金融危机后,韩国对中小企业创新的重点扶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韩国出台了多项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政策。如国家规定中小企业可向中小企业事务管理局申请向国家技术开发信贷担保基金推荐,可获得贷款。现在韩国实行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约有95项,从扶持类型来看,资金扶持的有47个项、租税优惠的有22个项、技术人才扶持的有16个项、提供技术信息的有13个项、扶持销路和其他有24个项[11],其中,很多是在金融危机以后制定的。二是韩国逐渐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系统。1990年以前韩国大学的研究相对较弱,大学和私人机构间缺乏交流,没有形成技术扩散到中小企业的良性机制[8]。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韩国狠下力气,重点建设创新支持机构。现在韩国创新支持机构中最重要的因素有两类:一类是国家发起设计的机构;第二类是地区和区域发起设计的机构。这些机构主要是为中小企业的创新服务,在解决以前中小企业创新机制问题上起到了关键作用。三是韩国中小企业的创新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如中小企业中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支出的增长速度明显超过大企业;而且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投资占其销售额的比例超过大企业的比例,两者分别约为3%和2%,已经进入了发达国家行列。

虽然韩国在发挥中小企业创新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大企业仍是技术研发的主力;中小企业在引进、保留创新型人才方面仍然缺乏竞争力;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系统也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协调,有功能重叠现象;中央政府的掌控较多,许多权力没有真正的下放给地方支持机构,这些问题都是韩国创新型国家深入发展的隐患。

4 政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职能的变化

虽然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已经非常重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但政府仍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是其作用也逐渐转变为宏观上的扶持和控制。

4.1 逐渐完善科技法令体系

从韩国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来看,在韩国经济发展和科技崛起的过程中,政府坚持以政策和立法为手段,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20世纪60年代最初制定的法令明确提出今后若干年韩国科技发展的大政方针;70年代,韩国的科技法令体系逐渐形成体系;80年代,韩国建立技术振兴扩大会议制度;90年代,韩国以进入高科技国家为目标,制定了一系列强化了政府对科技管理的法令。新世纪,韩国为应对新经济的挑战而建立的一系列科技法令,对韩国高科技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到目前为止,韩国已经形成了一套从基本法、科技振兴法、科技创新特别法、科学技术基本法到各个方面具体较为完善的科技法令体系。

4.2 配套相关科技政策

自20世纪60年代起韩国为促进本国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就实施了一系列科技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直接的科技政策和间接的科技政策。直接的科技政策是政府直接对研究开发活动的承担者进行援助的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开发储备制度、技术开发基金、技术商业化基金、合作研究开发基金、韩国科学与工程基金会的研究开发捐赠和技术进口政策。间接的科技政策主要是针对直接的科技政策来说的,主要包括:税收刺激计划、补贴、贷款、政府公共采购制度等[4]。金融危机后,韩国更加重视科技政策的及时性和适应性,使科技政策更好的为科技创新服务。

4.3 较为科学的科技发展规划

科学的科技发展规划是保证未来科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的指针。韩国的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对科学技术长期发展的规划。如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科学技术长期综合计划(1967-1986)》、90年代的“高技术及其产业发展七年计划”和“科技立国”展望等。金融危机后,韩国制定了新的科技发展规划,选择信息技术、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等重点领域作为韩国未来的主要科技发展方向。所以,韩国通过制定科学的科技发展规划保证了韩国的科技创新能够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避免了盲目的摸索和资源的浪费。

4.4 权威性的科技行政体系

早在1962年,为了辅助韩国经济的恢复,韩国政府在经济企划院下设置了技术管理局,以承担制订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国家科学技术交流计划活动的职责。1967年,把原属于经济企划院的技术管理局独立出来。另外,韩国科技部还设立了14个咨询委员会,同时将原来隶属于教育部的韩国科学技术信息中心也转到科技部之下。2004年,韩国把科技部长提升为副总理级,同时在科技部下成立科技创新本部(副部级)。除科技部本身以外,韩国的科技行政系统还设有一些决策咨询性辅助机构或协调机构,这些机构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咨询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等。这些部门的设置和调整一方面体现了韩国金融危机后更加重视创新问题;另一方面,使韩国的科技行政体系更加具有权威性,有利于对创新部门的协调和相关创新问题的解决。

5 韩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对我国的启示

当前,我国正面临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艰巨使命。为此,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韩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经验可以给我们这样的启示:

5.1 尽快实现从模仿创新向自主创新的全面转变

自主创新是实现向创新型国家转变的唯一道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全方位的向自主创新转变。韩国是自主创新的典范,以汽车为例,当我国的红旗轿车开动的时候,韩国还不会造汽车,但现在韩国的汽车开到全世界。所以,模仿创新不能作为一个国家的长久战略,而只能是一个中间策略,最终目标还是需要向自主创新战略的转移。

5.2 创新型国家的建设需要科学的发展规划、完善的政策法令和相应的职能部门保驾护航

韩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取得的进步与这些因素有很大关系。近几年我国在此方面也取得了一些进步,如我国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制定等,但在政策、法令和职能部门方面还有较大不足,需要尽快完善。

5.3 建立“官产学研金”协调发展的创新机制和创新体系

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情,而需要官产学研金等部门和全社会之间通过市场机制来协调、互动,使创新资源和要素实现在全国范围内最优的配置。其中一环的脱节将影响整个创新机制的良性运行。而目前我国在风险资金、创新投融资上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机制,产学研的合作也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尽快协调和改进。

5.4 注意政府职能和市场手段在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

政府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过程中应该主要是服务者,为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互动的平台;市场手段更多的担当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调配者的角色。

5.5 创新型国家建设中企业是主体,注意发挥中小企业的创新作用

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企业担负着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任,因为企业最了解市场和技术需求,能够通过市场对创新要素和资源进行最优的配置,众多同类企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众多同类企业的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的进步和升级,并最终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所以,企业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主体。大型企业具有资金、人才和技术的优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自己进行技术创新,而中小企业则在这方面存在不足,他们更需要与大学、研究机构合作,更需要获得外部的资助资金,但中小企业的信用和创新高风险使得众多合作和资助者望而却步。因此,需要像韩国那样构建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机构,并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风险投资者、投融资机构与中小型企业合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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