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以唐宋为中心_禾谱论文

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制的形成和发展——以唐宋时代为中心的讨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复种论文,长江论文,唐宋论文,下游论文,时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接上期)

三 宋代与冬麦复种的是早稻还是晚稻?

陈旉《农书》的“早田”指什么?有的学者把“早田”等同于“早稻田”或“早稻”,据此判断宋代稻麦复种中与麦类复种的是早稻,并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划分稻麦复种的发展阶段。如日本学者北田英人提出宋代江南的“旧二作制”是早稻与冬麦复种,种在高田;明清的“新二作制’’是晚稻与冬麦复种,种在低田(注:北田英人:《宋明清时期江南三角洲农业の进化と农村手工业に关发展すゐ研究》第1章,1986—1987年度科学研究费补助金(一般研究C)研究成果报告书,高崎,1988年。)。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写的《太湖地区农业史稿》也把从早稻与冬麦复种转变为晚稻与冬麦复种,作为明清时代太湖地区稻麦复种进入新阶段的标志(注:《太湖地区农业史稿》,农业出版社,1990年,第123—124页。)。这是一个值得研究和讨论的问题。

其实,在稻麦复种中,早稻是很难与冬麦搭配的。宋代的早稻和晚稻,大体是按成熟期区分的。由于各地气候不同,所据历法也不完全一致,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不过也有某些共同点或相似点,大体说来:早稻六月或七月成熟,以七月成熟的较多(注:这方面的记载很多,如苏东坡《上吕仆射论浙西灾伤书》说:“浙中无麦,须七月初乃见新谷。”(《苏东坡全集·续集》卷11)陆游诗云:“东吴七月暑未艾……早禾玉粒自天泻,村北村南喧地堆。”(《剑南诗稿》卷67《秋词》)《宋史》卷176《食货上四屯田》载:北宋时何承矩在河北沿边引淀水种稻,“初年种稻,值霜不成。懋(指闽人黄懋)以晚稻九月熟,河北霜早而地气迟,江东早稻七月即熟,取其种课令种之,是岁八月,稻熟。”江西也是“七月早禾才熟”(黄震:《乞借旧和籴赈籴及宽减将来和籴申省状》,《黄氏日钞》卷75)。);晚稻九月乃至十月收获,早熟的可在八月收获。兹略举数例:

早禾收以六月,中禾收以七月,晚禾收以八月。(《宋会要》“食货”58之24)

大率西昌俗以立春、芒种节种(注:正月“立春”播种,似乎太早;芒种播种,又似乎太迟,游修龄怀疑记载有误,曾雄生则把“立春芒种”视为“秧期”,不过,这秧期也太长了。但二月播种早稻,在唐诗中可以找到例证。例如:元稹《春分投简阳明洞天作》:“中分春一半,分日半春徂……新雨草芽苏,薅余秧渐长。”春分时秧田已经经过除草,可见播种一定在春分之前,可能是惊蛰。),小暑、大暑节(六月)刈为早稻;清明(三月上旬)节种,寒露、霜降节(九月)刈为晚稻。(曾安止:《禾谱》)

稻有七月熟者,有八、九月熟者,有十月熟者谓之晚稻。(沈括:《梦溪笔谈》卷26)

明之谷,有早禾,有中禾,有晚禾。早禾以立秋(农历七月初)成,中禾以处暑(农历七月底)成,中最富,早次之。晚禾以八月成,视早益罕矣。(绍定《四明志》)由于当时的中稻实际上是成熟较晚的早稻,所以有的人仅作早晚稻的区分,把中稻归为早稻一类(注:宋代关于早稻晚稻的概念与现代农业科学关于早稻晚稻的概念不完全一样,但两者是可以吻合的。现代讲的早稻晚稻主要是依据其对光照长度的反应区分的,早稻是钝感型或无感型,晚稻是敏感型。早种早熟的品种一般属于钝感型,晚种晚熟的品种一般属于敏感型。)。宋代水稻的生育期一般偏长,若按北宋曾安止《禾谱》所载,水稻的全生育期,早稻为150—165天,晚稻为180—200天。陈旉《农书》说:“高田早稻(注:《知不足斋丛书》本作“旱稻”,万国鼎校改为“早稻”,因为下文明确提到灌溉,讲的是水田。万氏的意见是正确的。),自种至收不过五六月。”亦大体一致(注:曾雄生认为,《禾谱》和陈旉《农书》所载的“早稻”并非真正的早稻,说见《试论占城稻对中国古代稻作的影响》(《自然科学史研究》第10卷第1期)。我们还看到一些出自低纬度地区的早稻品种引进长江流域后生育期变长的现象。例如,岭南的“蝉鸣稻”是一种插秧后60日成熟的早熟稻,早在魏晋南北朝时代已引进中原;但唐代江南种植的蝉鸣稻成熟时已届晚秋。骆宾王《在江南赠宋五之间》诗云:“蝉鸣稻叶秋,雁起芦花晚。晚秋云日明,亭皋风雾清。”又,占城稻是从占城国引进的有名的早稻品种,但宋真宗在江南、淮南、两浙路推广占城稻时,据《宋会要》食货农田部所载,从浸种到收获长达180天;后来各地才培育出生育期长短不等的各种占城稻种。)。我们取其最低标准——姑把早稻生育期设为五个月。若收获期为七月下旬,则播种期应在二月下旬(春分);当时育秧期较长,设为一个半月或更长些,则四月上旬或中旬就要开始插秧了。宋陆游《代乡邻作插秧歌》说:“浸种二月初,插秧四月中。”讲的也是早稻。当时的长江流域大抵八九月种麦,次年四月中下旬(即小满前后)收获,所以黄震说“收麦在四月”(材料23),嘉泰《会稽志》说早熟的小麦在小满前可以收获;但也有迟至五月收获的,如范成大说“五月江吴麦秀寒”(材料16)。早稻收获后种植冬麦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稻麦复种最紧张是收麦插秧季节,麦收后插早稻,除了早熟的大麦(三月下旬即可收获),季节上是安排不下来的。由于看到了早稻与冬麦大田生长期重合给复种带来的困难,日本学者大泽正昭设想宋代有一些大田生长期非常短促(如一个半月)的早稻品种与冬麦复种(注:转见李伯重《宋末明初江南农业技术的变化》(《中国农史》1998年第1期)。大泽氏认为这种水稻是原始粗野的,只能充当救荒作物。由于认定冬麦只能与这类速生早稻搭配,这也成为他论证宋代稻麦复种不可能普及的依据之一。)。陈旉《农书·地势之宜篇》载有黄绿谷,芒种节(五月上旬)后种,“自下种至收刈,不过六七十日”,还不到半月,属于大泽氏所说的水稻类型。从季节上看,安排与冬麦复种是没有问题的,但它当时一般是用于在春水过后的湖滩地抢种一茬,“亦以避水溢之患也”;是否用于与冬麦复种未详。宋代还有其他可以安排与冬麦复种的生长期短的早稻品种。如嘉泰《会稽志》载录名为“八十日”的“秋初乃熟”的早稻品种(属占城稻系统),顾名思义,其大田生长期只需80天(暂时排除因强调其生长期短而可能有的某种虚夸成分,实际上不一定刚好80天,可能是80多天),假如七月中下旬收获,插秧期当在五月初或四月底,可以安排在麦收之后,虽然比较紧张。类似的品种应该还有。不过,在稻麦复种制中水稻是主茬,农家主要向水稻要产量,其次才是冬麦。姑勿论大泽氏所说的只能作救荒作物的速生早稻品种,一般而论,生长期短的早稻产量远不及晚稻;速生早稻加冬麦的产量也未必抵得上一茬好晚稻。农家是不会因种麦而牺牲水稻产量的。所以在稻麦复种中,只要晚稻能够与冬麦搭配,一般是不会选择生长期短的早稻的。

那么,晚稻是否能与冬麦复种呢?晚稻插秧较晚,一般在五月进行(唐代已如此,见上文),完全可以安排在麦收后进行。所以黄震说:“收麦在四月,种禾在五月初,不因麦迟了种禾。”(材料23)。这不会有争议。但晚稻收获后能否安排种麦,学术界是有不同看法的。我认为应该对此做出肯定的回答。根据上面列举的材料,早熟的晚稻可在八月收获,收获后种麦是来得及的(有关早熟晚稻品种增加的情况,详见本篇的第4节)。或谓陈旉《农书》上卷《六种之宜篇》说:“七月治地,屡加粪钮转,八月社前,即可种麦,麦经两社,即倍收而子颗坚实。”(注:秋社为立秋后的第五个戌日,一般在八月中旬,但有时也会在八月上旬或下旬。)如是,即使晚稻八月收获,收获后要排水整地才能种麦,仍然来不及;麦子只能安排在早稻收获后播种。这种看法,把“麦经两社”的记载绝对化了。我们知道陈旉《农书·六种之宜篇》是讲旱作物种植安排的(注:曾雄生指出,“六种”即“陆种”;从陈旉《农书·六种之宜篇》的具体内容看,也是讲旱作物的。参见《中国科学技术史·农学卷》有关篇章。),未可与水田的稻麦复种机械地联系在一起。而且“麦经两社”是从北方的生产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此说早已见于《齐民要术》,它随着麦作本身一起从北方传到江南,又与容易使人产生某种神秘感的“麦备四时之气”的说法相结合,成为某些人心目中的教条。但这种经验并不适合南方的情况,因为南方温暖,种麦过早反而会因出现冬前旺长等一系列问题而影响产量。所以在实际生产中人们并不刻板地遵从“麦经两社”的教条,而往往把播种期延后。例如,嘉泰《会稽志》说:“浙东艺麦晚,有至九月者。”黄震在抚州的劝种麦文选择在中秋节发布,他当然会把宣传贯彻的时间计算进去,实际上种麦要到九月份了(材料23)。真德秀的祈雨文谈到季秋(九月)以来少雨,下田已种之麦(因下田墒情较好)和高田未种之麦(因高田墒情更差)均受干旱的威胁,则种麦也在九月以至更晚(材料26)。方回谈到南宋末年民间因担心影响秋冬种麦而不敢呈报所受水旱灾害,虽然是泛指各地情况,也可说明晚宋南方一般是在秋冬之际种麦的(材料27)。所以当时早熟晚稻收获后种麦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明人万表说:“按《四时纂要》及诸家种艺书云:八月三卯日种麦全收。但江南地暖,八月种麦,麦芽初抽,为地蚕所食,至立冬后方无此患。吾乡近来种麦不为不广,但妨早禾,纵有早麦,亦至四月中方可收获,只及中禾,若六七月旱,中禾多受伤,不若径种晚禾。”(注:《灼艾余集》卷2《郊外农谈》。万表(1498—1556),明安徽定远人,曾任都指挥,督全浙粮道。文中所说的“中禾”,若按元末《吴门事类》关于早、中、晚稻的划分标准,应该包括宋代的早熟晚稻。)他明白地告诉我们:(1)江南种麦宜晚不宜早;(2)在稻麦复种中麦收后种早稻是安排不了的,早麦收获后可勉强安排“中禾”,但又容易受旱,所以一般安排晚稻与冬麦复种。这话虽出于明人之口,但应视为江南地区农业生产长期积累下来的经验谈。

总之,冬麦的收获期是相对“刚性”的,难以提前,它的播种期则是相对“弹性”的,可以延后;晚稻与冬麦复种季节上大致没有问题,早稻与冬麦复种季节上矛盾却很大;而晚稻产量远高于生长期短的早稻——由于以上原因,冬麦一般安排与晚稻复种,而难以安排与早稻复种(注:首先提出宋代与冬麦复种的是晚稻这一观点的并不是我。王曾瑜在1986年出版的《平准学刊》第3辑上册发表的《宋代的复种制》中,已明确指出宋代稻麦复种的基本形式是晚稻与冬麦的复种;并以此作为宋代复种制臻于稳定和成熟阶段的标志。我在1989年写作《中国古代耕作制度的若干问题》时还没有看到此文。)。

从表1所引宋代稻麦复种的实际材料看,也确实是如此的。能够判断水稻类型的几乎都是晚稻。如曹勋《山居杂诗》:“隔岁种成麦,起麦秧稻田。晚禾亦云竟,冬菜碧相连。”(材料10)杨万里《江山道中蚕麦大熟》:“却破麦田秧晚稻,未教水牯卧斜晖。”(材料15)范成大《刈麦行》:“犁田待雨插晚稻,朝出移秧夜食。”(材料12)明白无误地表明当时麦收后复种的是晚稻。尤其是叶梦得《奏措置买牛租赁与民耕种利害状》中说:“……粗已耕垦,趁种早禾了当,唯有二麦收刈后,合重行耕犁,再种晚禾。”(材料6)清楚地指出早稻在麦收前已经插秧,只有晚稻才是在麦收后犁地插秧的。这种情况并非孤例,如范成大的《四时田园杂兴》就描写了麦收前的插秧(早稻)。苏轼《和蔡准郎中见邀游西湖三首》:“田间决水鸣幽幽,插秧未遍麦已秋。”(注:《苏轼集》卷3。)也说明早稻插秧在麦收之前。可见,材料中凡是五六月收麦插秧的,都应该判断为晚稻。晚稻收获后可继续播种冬麦(如虞俦《和姜总管喜民间种麦》“腰镰刈晚禾,荷锄种新麦”(材料19),或冬菜(如材料9、10所显示的那样)。

持早稻与冬麦复种观点的论者,能够拿得出来的证据主要就是陈旉《农书》中关于“早田”的记载。我在《中国古代耕作制度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曾说,认为“早田”指早稻,“有望文生义之嫌”。这话说得可能有些绝对化,因为在宋代文献中确实能够找到“早田”指早稻田的根据。如陆九渊就说过:“江东西田分早晚,早田者种早禾,晚田者种晚大禾。”(注:陆九渊:《象山先生全集》卷16《与章德茂》。)但“早田”“晚田”的含义是随着时代变化的,陆氏毕竟比陈旉晚生63年(注:陈旉生年为公元1076年,《农书》写成于1149年;陆九渊的生卒年为公元1139—1173年。),陈旉讲的“早田”未必就是陆氏讲的“早田”。就我接触的材料看,“早田”“晚田”之称最早出现在《齐民要术》,分别指早熟的“谷(粟)田”和晚熟的“谷(粟)田”(注:《齐民要术·种谷第三》。)。唐代的“晚田”似乎泛指种植各种大秋作物的田,而不是专指谷田(注:常衮《减征京畿夏麦制》:“其京兆府今年所率夏麦,宜于七万硕内。五万硕放不征,二万硕容至晚田熟后取杂色斛斗续纳。”(《全唐文》卷414)可见“晚田”的生产物包括“杂色斛斗”。)。南方以水稻种植为主,宋代南方不少地方把水田(水稻田)称为“田”,把旱地称为“地”;“早田”主要种早稻,“晚田”主要种晚稻的区分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下的。但陈旉《农书》却是“高田”与“下地”并称,这里的“地”当然不可能是专种旱作物的,则“田”也并非专指水稻田。陆九渊关于“早田”和“晚田”划分的标准,似乎不能机械地套用到陈旉《农书》上。而且,如果把陈旉《农书》的“早田”理解为“早稻田”,从而认定与麦类复种的是早稻,那么就会与陈旉《农书》关于早稻生育期的记载直接发生冲突。因此,我仍然不打算采用“早田”即“早稻田”的解释,而对陈旉《农书》的“早田”作比较宽泛的理解,即理解为种植成熟较早的水稻或其他旱作物的田。这里虽然不完全排除早稻的种植,但与冬麦复种的主要恐怕还是成熟较早的晚稻。事实上,宋人早稻晚稻的概念并不很严格,他们往往把成熟较早的晚稻称之为“早熟”稻种甚至称为“早稻”(下一节还将论及此事),从中可以看到,我对“早田”的这种解释是有根据的。去宋未远的王桢《农书》谈到“高田早熟”实行稻麦复种的“再熟田”,所谓“早熟”,只能理解为早熟晚稻;王桢的“高田早熟”实际上与陈旉的“早田”一脉相承,这也可以反过来印证我对陈旉《农书》“早田”的理解。当然,不应该把这一论断绝对化。在两种情况下,早稻是可能参加到这一复种制度的行列中来的;在大麦或某些冬菜收获后可以复种早稻,此其一;由于早稻是对光照钝感的类型,它也可以当晚稻种植,此其二。但后者只是晚稻权宜的替代物。这些都不能改变主要是晚稻与麦类复种的事实(注:对于陈旉《农书》的上述记载,王曾瑜先生有另一种解释。他认为:“陈旉此处介绍的应是早稻与麦类轮作,或是可早在三月半收获的大麦与早稻复种。据前引的不少诗文,稻麦复种的基本形式,仍应是晚稻与冬麦的连作。陈旉对此不作介绍,正是农书的缺陷,也说明此项复种技术的发展和推广,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王氏的这种解释亦可通,尤其是他指出陈旉《农书》有缺陷这一点是很有启发性的。)。

或以《便民图纂》“早稻收割毕,将田锄成垄,令四畔沟洫通水。下种(按指麦种),灰粪盖之”的记载,作为明末以前的稻麦复种是早稻与冬麦复种的证据(注:《太湖地区农业史稿》第124页。)。按,《便民图纂》虽然谈到“早稻”与大麦的复种,但《便民图纂》中的“早稻”是清明前(三月)浸种,寒露前(九月)收获的(注:《便民图纂》卷3:“浸稻种”——“早稻清明前,晚稻谷雨前”;“收稻”——“寒露以前收早稻,霜降以前收晚稻”。),生育期近六个月,所以名为“早稻”,但不是现在科学意义上的早稻,只是早熟的晚稻而已。因此,把它作为早稻与冬麦复种的证据也是不能成立的(注:最近我将拙文初求教于游修龄先生时,他对宋代晚稻与冬麦复种的观点作了肯定。他说:“宋代稻麦两熟之稻是晚稻,明清以来直至现在也还如此。原先的晚稻田是冬季休闲过冬,把小麦下到稻田冬种,便成了稻麦两熟。宋代还有早稻和中稻,通常是在稻子收获后,再种一点蔬菜、荸荠、荞麦之类生长期短的小作物。南宋一些较详细的方志中有提及。历史上的水稻都以晚稻为主,因晚稻是短日照植物,南方是短日照地区,野生稻的短日性最为严格,从野生稻驯化的当然是晚稻。早稻对日照不敏感,是人工选择出来的,黄河流域夏天是长日照,只有早稻能适应。徐光启首次在天津推行种稻,请南方农民带了稻种去,结果不能抽穗而失败,即因南方稻种要求严格的短日照,北方不能满足之故。反之,北方稻种引到南方种植,则提早抽穗结实,产量极低,也没有引种价值。”)。

梁嘉尧《宋代太湖平原农业生产问题的再检讨》一文,以丰富的史料论证了宋代的稻麦复种有可观的发展,与本文论述的主旨是一致的。梁氏为了回答李伯重关于“早稻与冬麦生长期有重叠之时,因而占城稻的推广不可能导致稻麦复种制的普及”的问题,在分析了水稻和冬麦的播种期、收获期以后提出,宋代麦作与早、晚稻可以互相配合、交替种植:早稻收成后,接续以麦作,次年麦子收成时,虽来不及种早稻,却可以种晚稻,晚稻九十月间成熟,已无法种麦,于是次年再种早稻,形成两年三作制,梁氏称之为“稻麦轮作”。在这里,梁氏试图突破“在稻麦复种中,冬麦主要与早稻配合”的框框,但由于对晚稻收获后复种冬麦的可能性和好处估计不足,实际上没有能够完全摆脱这种传统观点的影响。梁氏设想的制度在理论上似乎可以说得通,也不排除实际生产可能存在类似的安排,即在稻麦复种的链条中的某个环节插进早稻种植,但我们毕竟看不到关于这种规整制度的记载。究其原因,我想是因为早稻和晚稻对水土条件有不同的要求,人们往往把它们安排在不同的田块上种植(有的地方甚至以此区分“早田”和“晚田”),因而难以和麦作结合成规整的种植制度。因此,在实际生产中所实行的只能是一种以晚稻与冬麦复种为中心的制度,如同上文分析和列举的资料中所展示的那样。

四 唐宋江南稻作以早稻为主还是晚稻为主?

与此相联系,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讨论,这就是唐宋时代的长江下游究竟是种早稻为主,还是种晚稻为主?有些学者认为中国唐宋及其以前江南的稻作以早稻为主(注:李伯重:《宋末至明初江南农业变化的特点和历史地位——十三、十四世纪江南农业变化探讨之四》,《中国农史》1998年第4期。)。如果这一观点能够成立,又承认早稻很难与冬麦复种,那么,逻辑的结论必然是宋代江南的稻麦复种少之又少。这一观点是日本学者加藤繁有关研究的延伸。加藤繁认为唐宋以前中国水稻品种一般是七月左右收获的早稻,中晚稻品种是唐代至南宋末年逐渐形成的(注:加藤繁:《中国稻作的发展——特别是品种的发展》,《中国经济史考证》中译本第3册,商务印书馆,1973年。)。李伯重进一步指出南宋江南水稻品种仍以早稻为主,因为南宋江南的一些方志所载水稻品种以早稻为多(注:李伯重:《宋末至明初江南农业技术的变化——十三十四世纪江南农业变化探讨之二》,《中国农史》1998年第1期。)。加藤繁做出魏晋水稻品种主要是早稻的判断,其根据是《齐民要术》和《初学记》引《广志》的材料,但他的论证颇多牵强之处(注:《齐民要术·水稻第十一》引《广志》云:“有虎掌稻、紫芒稻、赤芒稻、白米。南方有蝉鸣稻,七月熟……”清楚地把蝉鸣稻与虎掌稻等区别开来。加氏却根据后出的类书《初学记》的引文(“有虎掌稻、紫芒稻、赤芒稻、蝉鸣稻,七月熟”),判断虎掌稻等均为七月成熟,显然是不恰当的。把宋以前的水稻品种都说成是早稻,明显与《诗经·豳风·七月》“十月获稻”相抵牾,为此,加氏又把“十月获稻”解释为豳地的特殊现象,也是很难站住脚的。),而且《广志》并非经过调查制订的全国性品种名录,而是对各地品种尤其是中原以外的品种摭拾与登录。个别地方志的记载品种名称更不足以代表一个比较大的区域种植和推广的实际情况;因为某一类型品种在某一地区是否占主要地位,不是决定了该类型品种数量的多少,而是决定于该类型品种种植面积的大小(注:李氏所举的例证有二:其一是淳祐《玉峰志》所载稻种,早稻有12种,“常稻”有11种。按,实际上淳祐《玉峰志》将所载水稻品种分为6类:(1)“稻米之上色者”7品;(2)“稻禾之早者”8品;(3)“稻米之最晚者”1品;(4)“稻米之常种者”10品;(5)“糯米之早者”2品;(6)“糯米之常种者”8品。“常种”之稻是普遍种植的“当家品种”,从该志的分类看,主要应是晚稻。“稻米之早者”包括真正的早稻(如“六十日稻、百日稻、半夏稻、金城稻”等)和晚稻之早熟者(如“闪西风”等)。因此,该志中的水稻品种统计不能证明当时玉峰(今江苏常熟)的稻作以早稻为主。其二是嘉泰《会稽志》所收的早中稻品种有29个,晚稻仅有5个。按,嘉泰《会稽志》将粳籼稻品种分为3类:“早熟”5,“其次”25,“得霜乃熟”5,共35个(加上“稻之美者”7、“再熟”1、“糯之属”16,合计59种,原志说“凡五十六品”,与我们的点计数有出入)。“其次”类中包括初秋成熟的品种3个,中秋至霜降前成熟的品种22个。按宋人早晚稻划分的标准,前者属早稻,后者属早熟晚稻。因此,不能说当时会稽(今浙江绍兴)早中稻品种占主要地位。何以判定为早熟晚稻,详见下文。)。因此,考察某时代某地区某作物的品种类型时,更应注意文献中反映的该品种类型种植的普遍情况。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进行考察,中国唐宋及其以前稻作以早稻为主的观点是很难得到证实的。

我们知道,《诗经·七月》已有“十月获稻”的记载。《齐民要术·水稻第十一》所述稻作是三月(或四月)种稻,“霜降获之”。《陶渊明集》卷3有陶潜题为《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的诗,这是“早稻”一词见于古文献之最早者。但这并非真正的早稻,只是较为早熟的晚稻;所谓“早”,是相对于“十月获稻”而言的(注:把比较早熟的晚稻当作“早稻”的情况直到近古仍有所见,上文提到的《便民图纂》所说的“早稻”就是一例。曾雄生根据曾安止《禾谱》所载指出:北宋时早稻全生育期为150—165天,晚稻为180—200天。这种“早稻”并非真正的早稻。早稻不仅要求成实早,在大暑前收获,而且要求生育期短,90天到120天之间。占城稻引进前,中国没有真正的早稻(参见《试论占城稻对中国古代稻作的影响》,《自然科学史研究》第10卷第1期)。这一说法似乎有些绝对化,但对我们认识宋以前文献记载的“早稻”是很有启发的。)。长沙走马楼吴简《吏民田家莂》记录租佃官田的农民交纳租米,一般在十一月,说明当时种植的是十月左右收获的晚稻,交租米最早的是九月十五日,种的大概就是八月底九月初收获的“早稻”吧。真正的早稻是从晚稻分化出来的一种对短日照不敏感的生态型,在中国出现也很早。据《国语·吴语》载,春秋末年,吴国“大荒荐饥,市无赤米”;这“赤米”就是耐旱的早稻(注:宋人程大昌《演繁露》云:“按赤米,今有之……田之高仰者乃以种之,以其早熟,且耐旱也。”(引自中国农业科学院编《中国稻作学》,农业出版社,1986年,第21页及注12)。)。《广志》也登录了不少早稻品种,主要是岭南和巴蜀地区的。但《诗经》、《齐民要术》所载的十月或九月获稻,应该是反映了当时稻作的一般情形。

唐代的稻作普遍是七八月扬花,九十月成熟收获,唐诗中有大量反映,兹试举数例:

江南孟秋天,稻花白如毡。(郑概:《状江南·孟秋》)

稻花秋雨气,江石夜滩声。(元稹:《遣行十首》)

江亭感秋至……粳稻秀晚川。(李德裕:《早秋龙兴寺江亭闲眺忆龙门山居寄张旧从事》)

粳稻远弥秀,栗芋秋新熟。(宋之问:《游陆浑南山自歇马岭至枫香林,以诗代答李舍人适》)

香稻三秋末,平田百顷间。(杜甫:《茅堂检校收稻二首》)

秋暮天高稻穟成。(徐铉:《九日星落山登高》)

秋雨几家红稻熟,野塘何处锦鳞肥。(韦庄:《鄠杜旧居二首》)

疏野林亭震泽西,朗吟闲步喜相携。时时风折芦花乱,处处霜摧稻穗低。(张贲:《奉和袭美题褚家林亭》)

烟霜栖野日,粳稻熟天风。(杜甫:《自璘西荆扉移居东屯茅屋四首》)

万木已清霜,江边村事忙。故溪黄稻熟,一夜梦中香。(钱起:《江行无题一百首》)

秋深橡子熟……拾之践晨霜……山前有熟稻,紫穗袭人香。(皮日休:《正乐府十首·橡媪叹》)

楚俗不事事……年年十月暮,珠稻欲垂新。(元稹:《赛神》)

白杨萧萧悲故柯,黄雀啾啾争晚禾。(刘长卿:《登吴故城歌》)

岸草连荒色,村声乐稔年。晚晴初获稻,闲却采莲船。(钱起:《江行无题一百首》)

场黄堆晚稻,篱落见冬菁。(刘禹锡:《历阳书事七十韵》)

湖田十月清霜坠,晚稻初香蟹如虎。(唐彦谋:《蟹》)

遥为晚花吟白菊,近炊香稻识红莲。(陆龟蒙:《别墅怀归》)

霜落牛归屋,禾收雀满田。(李建勋:《田家三首》)

稻获空云水,川平对石门。寒风疏落木,旭日散鸡豚。(杜甫:《刈稻了咏怀》)

以上诗句所述稻作无疑是晚稻,与《诗经》“十月获稻”、《齐民要术》“霜降获之”的记载是一致的。它们所反映的不限于某个品种或某个地区,而是带有普遍性的情况。唐代也种早稻,其成熟和收获已进入秋天,在唐诗中仅检出两例:

自春徂秋天弗雨,廉廉早稻才遮亩。(陆龟蒙:《五歌·刈获》)

欲羡农家子,秋新看刈禾。(崔道融:《过农家》)唐诗中谈及早稻与谈及晚稻的诗句数量相差悬殊,反映唐代晚稻的种植要比早稻普遍得多。

这种情况延续至宋代,在北宋初年尤为明显。我们知道,稻有粳籼之分,而粳稻多为晚稻(注:明人黄省曾《理生玉镜稻品》云:“稻之小者谓之籼,籼之熟也早,故曰早稻。粳之熟也晚,故曰晚稻。”),故粳稻的分布大致反映了晚稻的分布。江南历来盛产粳稻。杜甫《后出塞五首》诗云:“云帆转辽海,粳稻来东吴。”宋初甚至有人说“江南专种粳稻”(注:《宋史》卷173《食货上一》。司马光也说过:“臣闻江,淮之南……土宜粳稻,彼人食之不尽。”(《宋史》卷175《食货上三》))。《宋史》卷88《地理二》称:“两浙路……有鱼盐、布帛、粳稻之产。”“江南东、西路……茗苑、冶铸、金帛、粳稻之利,岁给县官用度,盖半天下之人焉。”这些粳稻一般收获较晚,时人称“江东霜晚,稻常九月熟”(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4,淳化四年(993)三月壬子。)。宋行两税法,宋初规定“秋税自九月一日起纳,十二月十五日毕”,后根据江南等地实际情况,作了补充:“江南、两浙、荆湖、广南、福建土多粳稻,须霜降成实,自十月一日始收租。”(注:《宋史》卷174《食货上二·赋税》。)

但宋代情况在发展中又有所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早稻有较大的发展。宋真宗大中符祥五年(1012)在江、淮、浙引进和推广早熟的占城稻种,由于种它能早熟救饥并避开秋旱,在此后的二百多年间获得迅速的推广,种植遍及江、淮、浙及闽、粤等地,甚至成为早稻的代称,早稻在全国的稻作中所占的比例也因而相应地扩大。但早稻的扩展(主要表现为占城稻的传播)在各地是不平衡的。江南西路占城稻推广最快,南宋初江西路安抚制置大使李纲说,洪州境内“乡民所种稻田,十分内七分,并是早占米,只有三二分布种大禾”(注:李纲:《申省乞施行籴纳晚米状》,《梁溪全集》卷106。占城稻引进江淮浙以后,该地原有的粳稻被称为“大禾谷”,占城稻则被称为“小禾谷”。见舒璘《与陈仓论常平》(《舒文靖集》卷下)。)。江东诸州早稻亦占主要地位。两浙路的浙东由于山地较多,占城稻推广也颇快。由于早稻的推广,以早稻为主的籼米成为不少地方人民大众的主要粮食。但这是宋代稻作发展新出现的现象,而非旧格局的延续,而且各地情况不完全一致。例如,作为宋代主要粮食产区的浙西则基本上仍是粳稻为主。南宋初年曹勋说:“浙西纯种晚秋禾。”(注:曹勋:《松隐文集》卷20《浙西刈禾以高竹叉在水田中望之如群驼》。)乾道(1165—1173)时知湖州的王炎说其“管内,多系晚田,少有早稻”(注:《王双溪先生集》卷12《申省状》。)。南宋中期的吴泳指出:“吴中之民,开荒垦洼,种粳稻,又种菜、麦、麻、豆,耕无废圩,刈无遗陇;而豫章所种,占米为多。”(注:吴泳:《兴隆府劝农文》,《鹤林集》卷39。)曾雄生说:“太湖地区的水稻品种无论是占城稻引进前,还是引进后都是以一季晚粳为主,直到近代才提出农业改制问题,即晚稻改早稻,单季改双季。”(注:曾雄生:《试论占城稻对中国古代稻作的影响》,《自然科学史研究》第10卷第1期(1991年)。关于宋代早晚稻的地区分布,可参阅曾氏《宋代的早稻和晚稻》(《中国农史》2002年第1期)。)这一结论是符合实际的。

以前在有些学者中存在一个误区:即认定宋代与冬麦复种的是早稻。由于占城稻是早稻,有些人就强调占城稻推广对稻麦复种制发展的意义,并夸大占城稻普及的程度。当占城稻普及的程度受到质疑的时候,有些人又据此否定宋代稻麦复种获得了推广。两种貌似对立的观点,实际上都掉到了“冬麦与早稻复种”的陷阱中。如前所述,与冬麦复种的主要是晚稻。占城稻的作用主要是耐旱御灾和早熟救饥,它推广的意义不是为稻麦复种提供适宜的品种,倒是为后来明清双季稻的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据李彦章《江南催耕课稻编》所载,鸦片战争前夕,宋代占城稻发展最快的今江西、安徽、浙江中南部等地,“岁种再熟田占其大半”,原来的稻麦复种的地盘多被双季稻所挤占,而继续保持以晚粳为主格局的苏南(苏、松、常)、浙北(杭、嘉、湖),仍然普遍实行稻麦复种(注:《江南催耕课稻编·林则徐叙》说:“吴民终岁树艺一麦一稻,麦毕刈,田始除,秧于夏,秀于秋及冬乃获。”)。又由此可见,明清的复种指数诚然超越宋代,但就稻麦复种而言则未必;宋代的稻麦复种,无疑是历史上的一个高峰。

二是晚稻品种多样化,尤其是早熟晚稻品种增多。前面谈到,唐代以前的晚稻多为九十月收获,八月收获的晚稻可能有(注:《齐民要术》引《杂阴阳书》:“稻生于柳或杨,八十日秀,秀后七十日成。”生长期为150天。又说种水稻三月为上时,如果三月种稻,正好八月收获。),但非主流。而宋代八月收获的晚稻,已占有比较显著的地位。常为人们引用的绍定《四明志》就有“晚禾以八月成”(注:此记载亦见于南宋宝庆《昌国县志》。四明即今浙江宁波,昌国即今浙江定海,两地相邻,同属浙东路。)的记载。由于它与传统的九十月获稻的记载相悖,有人对其正确性表示怀疑。但八月收晚稻的记载不但见于《四明志》,《宋会要》“食货”58之24也说“早禾收以六月,中禾收以七月,晚禾收以八月”。如果说前者还可能理解为某一个地方的特殊现象,那么后者已经毋庸置疑地表明这种现象带有相当的普遍性。因为后者是在淳熙元年尚书省臣僚批评“歉灾救济手续繁琐,十二月份才能发放,离收晚稻已四阅月”的时候说的。臣僚们为了强调其论点,只提及早熟的晚稻,其实并非所有的晚稻都是八月成熟和收获的。《梦溪笔谈》说:“稻有七月熟者,有八九月熟者,有十月熟者谓之晚稻。”这就比较全面。宋代保存至今的地方志12种,共收录水稻品种213个(注:游修龄对有关记载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参见《中国稻作史》第3章《中国水稻品种资源》(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其中就包含了八月收获的晚稻品种。如宝祐《重修琴川志》卷9载有“闪西风”,注明为“八月熟”;该品种又见于淳祐《玉峰志》,属“稻米之早者”。嘉泰《吴兴志》载有“八月白”、八月乌”。“八月白”亦见于《嘉定赤城志》,又,方岳《田头》诗云:“秧田多种八月白,草树初开九月花。”(注:方岳:《秋厓先生小稿》卷7。)这些就是八月成熟的晚稻品种。宝祐《重修琴川志》所载稻种不少注明“有早晚二种”,如红莲、白稻、野稻、稻公拣等。这些稻种或见于唐诗:如“遥为晚花吟白菊,近炊香稻识红莲” (陆龟蒙:《别墅怀归》),“水满寒塘菊满篱……南亩清风白稻肥”(韦庄:《题汧阳县马跑泉李学士别业》)等,均属晚稻:“稏”,《琴川志》谓系“熟最早”者,但在唐诗中,“罢亚百顷稻,西风吹正黄”(杜牧:《郡斋独酌》),也是晚稻。这样看来,宋代在原有的晚稻品种中培育出了新的早熟类型;而所谓“八月白”,很可能就是从传统的晚稻“白稻”中分化出来的(注:白稻这一水稻品种最早见于《管子·地员篇》,这一品种延续到唐宋和明清,并相当早就传到日本;日本《会津农书》载录该品种,并明确说它是晚稻。这说明白稻原来是晚稻,后来才分化出早熟种;它传到日本的时间当在宋代以前。)。嘉泰《会稽志》把水稻品种按熟期分为“早熟”、“其次”、“得霜即熟”三类,“其次”类中既包括“白婢暴”等“初秋乃熟”的3个品种,也包括“八月白、红、红莲子、上秆青(一名中秋白)……”等20个品种,前者应该是早稻,后者则是中秋前后至霜降以前成熟的早熟晚稻品种。

这些早熟晚稻品种种植范围有多大呢?可以从宋代诗词中作些窥测。苏州人范成大《秋日田园杂兴》有获稻诗:“秋来只怕雨垂垂,甲子无云万事宜,获稻毕工随晒谷,直须晴到入仓时。”这首诗安排在中秋诗之前,中秋诗之后则是脱粒诗。在这里,晚稻的收获显然是在八月上中旬。范成大诗只写了八月的获稻诗,不等于没有七月收获的早稻和九十月收获的晚稻(注:范涛谈到早稻的插秧,其收获应该在初秋。晚秋收获的水稻也应该存在,南宋诗人吴文英“重到苏州”时,就曾看到“雨过中秋……看黄云,还委西畴”的现象(《声声慢》,《梦窗丙稿》卷3)。),但无论如何,八月收获的稻谷已在苏州稻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诗人要着重加以表现。范成大的同乡、与他同时代而稍晚的周南也明确谈到“八月登jīng秔稻”(注:周南:《山房集》卷1《偕滔中过书坞归二十韵》,值得注意的是周南的《山房集》有“麦地宜秧谷”的明确记载,种的应该就是这种八月收获的粳稻,而这种粳稻八月收获后,是可以继续播种冬麦的。)。陆游《秋词》则是七、八、九月都有获稻的描写:“东吴七月暑未艾……早禾玉粒自天泻”,“八月暑退凉风生,家家场上打稻声”,九月则是“万顷黄云收晚稼”(注:《剑南诗稿》卷67。《秋词》三首,第一二首诗中分别指明是写“七月”和“八月”,第三首虽未指明时间,但按时序当系九月无疑。)。八月获稻起码是三分天下有其一——这是绍兴的情况。如果说,八月收获的晚稻在四明(宁波)仍然数量有限(“视早益罕”),那么,在绍兴,尤其是苏州已是稻作中的荦荦大端了(注:由于看到了早稻的插秧期在冬麦的收获期以前,李伯重设想宋代与冬麦复种的是中稻,又说:“从现有文献来看,这些品种究竟是哪些?难以得知。由此可以推断即使有这样的品种,其种植也决不会很多。”(《宋末至明初江南农业技术的变化——十三、十四世纪江南农业变化探讨之二》,《中国农史》1998年第1期)按,如前所述,宋代与冬麦复种的主要是八月收获的水稻,如按元末《吴门事类》“春分节后种,大暑节后刈,为早稻;芒种节后及夏至节种,白露节后刈,为中稻;夏至节种,寒露节后刈,为晚稻”的划分标准,这些八月收获的水稻可称为中稻,但在宋代,它属于早熟的晚稻;而且并非像李氏所说的“其种植也决不会很多”。)。

前面已经说过,宋代南方种麦在九月或八月下旬,所以中秋前后收获的稻田并不耽误种麦的季节。因此,这种早熟晚稻为稻麦复种制实行提供了重要的条件,并且,在相当程度上它是适应稻麦复种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游修龄先生指出,“太湖地区晚稻品种的多样化,同宋以后稻麦复种两熟制的发展有密切关系”(注:《宋代的水稻生产》,《稻作史论文集》,农业出版社,1993年。),是很有见地的。还应指出的是,八九月种麦的这种生产安排在明清时代发生了变化,收稻和种麦的期限后延了。重要原因之一是人们从实践中发现,冬麦种早了容易冬前旺长和发生虫害(注:参见前引明万表《灼艾余集》卷2《郊外农谈》。),从晚明《沈氏农书》的记载看,明代江南复种冬麦的播种期已延至十月立冬以后了。晚稻的收获期也相应延至九月底以至十月初,但不能据此否定宋代有八月收获的晚稻,并进而怀疑宋代晚稻收获后在八九月种麦的可能性。

五 如何估计宋代江南平原稻麦复种制的推广程度?

日本学者足二启立、大泽正昭、北田英人等人在一系列论著中提出:宋代江南的稻麦复种主要实行于西部的河谷丘陵地区(即所谓“河谷平原”区域或“高田地带”),作为江南地区主体部分的江南平原(即所谓“三角洲”区域或“低田地区”),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一年一作甚至二年一作的“强湿地农法”,至明清之际,稻麦复种才占主导地位,其普及过程的完成,则要到19世纪的中叶①。大泽正昭氏也在《中国农史》上发表文章,指称有关宋代生产力的发展存在许多“虚像”,宋代生产力的先进区域依然是“河谷平原”区域,而不是以前人们漠然地所认为的“三角洲”区域;其中也谈到宋代“二作”(按指稻麦复种制)只能行于“高田”②。这种理论对“宋代革命论”、“江南先进论”等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它涉及问题很多,本文难以具论;兹仅就如何估计宋代江南平原稻麦复种制推广程度提出一些简单的看法,因为这是正确评价宋代稻麦复种制的发展和把握其时空特点所不能回避的。

大泽等人的这一理论注意到了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指出长江“三角洲”低田地带的开发,不但要兴修水利,而且要实现“干田化”,在“干田化”完成以前,难以摆脱生产不稳定状况;因此,这一地区稻麦复种(他们习惯称为“二作”)的推广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这些观点对深入研究稻麦复种的形成发展是很有启发意义的,它可以帮助人们纠正那种把稻麦复种制视为一蹴而就的直线发展过程的思维定势。

对于中国的中原地区,麦类是引进作物而非原产,它的发展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遇到不同的问题。黄河流域干旱,麦类要种在比较潮湿的低地,故有“小麦宜下田”之说。古歌中还有“高田种小麦,稴不成穗”的句子③。江南下湿,麦类最初种在山阜旱地,后来进入了水田与水稻复种,但仍优先选择在排水良好的“高田”,并须配合以起垄开沟等耕作措施。由于排水的困难,低田实行稻麦复种制要比高田复杂得多,要求更高的生产技术和投入更多的劳动力,这种情况当然会成为低田稻麦复种发展的制约因素。王桢《农书·农桑通诀·垦耕篇》说:“高田早熟,八月燥耕而熯之,以种二麦。其法,起坺为疄,两疄之间自成一畎;一段耕毕,以锄横绝其为疄,洩利其水,谓之腰沟,二麦既收,然后平沟畎,蓄水深耕,俗渭再熟田也。”而“低田熟晚”,则实行冬耕休闲。元代如此,宋代的情况也应基本上是这样。实际上直到明清以至近世,江南有些渍水的下田仍然无法实行稻麦复种。如清康熙年间的《昆山县志》,就有“高乡有麦”、“水乡无麦”之说。所以,我们不应对宋代稻麦复种的比例估计过高。但是不能把上述认识绝对化,认为宋代低田都不能种麦。其实,宋代不乏低田种麦的记载,例如表1材料1、16、① 足二启立:《宋代两浙にぉける水稻作の生产力水准》,熊本大学《文学部论丛)第17号,1985年;大泽正昭:《陈旉农书の研究),第245—248页;北田英人:《宋明清时期江南三角洲农业の进化と农村手工业に关发展する研究)第1章,1986—1987年度科学研究费补助金(一般研究C)研究成果报告书,高崎,1988年。转见李伯重《宋末至明初江南农业技术的变化——十三、十四世纪江南农业变化探讨之二》(《中国农史》1998年第1期)。)② 大泽正昭:《关于宋代“江南”的生产力水准的评价》,刘瑞芝译,《中国农史》1998年第2期。)③ (注:《齐民要术·大小麦第十》。秦汉以来即有“下田宜稻麦”之说,主要是针对北方而言的。有的学者把它作为唐代已实行稻麦复种的证据,把时代和地区都搞错了。)17、22和26及注所列举的材料足以说明低田种麦的存在。罗愿甚至说“今小麦例须下田”(注:《尔雅翼》卷1“麦”。上文谈到,麦类在南方首先种植在高亢的旱地,然后逐步向水田、低地发展;到了罗愿的时代,已经是“小麦例须下田”,反映了改造自然的巨大进步。在该文中,罗愿用反映黄河流域情况的“高田宜黍稷,下田宜稻麦”的古说来论证“今小麦例须下田”,是不妥当的。)。

由此可见,把王桢《农书》关于“高田早熟”的“两熟田”的记载绝对化,从而得出宋代稻麦复种制主要在河谷丘陵“高田地带”发展,难以在江南平原的“低田地带”发展的结论(姑称之为“江南平原落后论”),是很值得商榷的。

“江南平原落后论”之所以难以成立,首先是因为它与宋代文献反映的事实不符合。从本文搜集的材料(见表1)看,稻麦复种制首先是在属于“三角洲”的苏州地区发展起来的。在南宋的有关材料中,亦以直接或间接涉及长江三角洲及其毗邻地区的最多(如材料4、5、8、9、11、12、16、17、19、20、21、22等);稻麦复种不但见于现今苏南的苏州、松江地区,而且见于浙北的杭嘉湖地区(注:《太湖地区农业史稿》认为宋代实行稻麦复种的只有苏南(苏州)和浙东(绍兴、衢州),浙北的杭嘉湖地区不见实行稻麦复种的材料,不确。)。有些材料虽然讲的是其他地方情况,但也与江南平原有关。例如,黄震在抚州劝农,推广麦作和稻麦复种,实际上是以他在江南平原任职时积累的经验为基础的(材料23及注)。这种情况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明宋代稻麦复种制的发展中长江三角洲是落后的。上文谈到,在宋代以占城稻为代表的早稻的推广浪潮中,太湖平原所在的两浙西路却保持了以晚粳为主的格局,之所以如此,除了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外,与稻麦复种的推广也有很大关系;因为麦收以后以种晚稻为宜,这就强化了该地区稻作以晚稻为主的格局(注:游修龄:《宋代的水稻生产》,《稻作史论文集》,中国农业出版社,1993年;曾雄生:《宋代的早稻和晚稻》,《中国农史》2002年第1期。)。反过来说,这种格局的保持和延续,也可以作为宋代太湖流域稻麦复种制得到推广的一个佐证。事实证明,宋代江南平原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注:宋代的太湖地区(即大泽正昭氏所说的“三角洲”区域)是全国的粮仓,不但是国家财赋之源,首都(杭州)粮食的主要供应地,而且其粮食运销到浙东的宁绍平原、温台沿海平原和福建,淮南等地,甚至运销到金国。水田在耕地中的比例,浙西也高于浙东。江南平原的发达和先进是事实,称之为“虚像”难以令人信服。参阅韩茂莉《宋代农业地理》第4章第2节。),也是稻麦复种制推广的先进地区。

为什么江南平原稻麦复种发展较早较快,这是因为它具有实行稻麦复种制的综合优势。稻麦复种的发展需要多种条件的配合,水田排水改旱技术只是其条件之一。例如,需要解决水稻与冬麦大田生长期重叠的问题,中唐以后盛行的育秧移栽把这个问题解决了;需要适合稻麦复种的品种,唐宋以来水稻品种的多样化,尤其是宋代早熟晚稻的增多,也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又需要肥沃的土地、充足的肥料、丰裕的劳动力资源等等,这些对稻麦复种制的发展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条件,而在这些方面,所谓“低田地带”的江南平原显然要比“高田地带”优越。宋代江南圩田水利相当发达,在圩田实行稻麦复种水旱轮作也是有条件的。宋代不但确实有“下田”种麦的记载,而且已知时代最早(北宋熙宁年间)的稻麦复种材料正是属于江南平原(所谓“低田地区”)的昆山圩田的“稻麦两熟”(材料1)。至于圩田中稻麦复种时水改旱排水技术具体如何解决,陈旉《农书》没有记载,这正是它的局限性所在。笔者同意大泽正昭等日本学者关于陈旉《农书》所载技术不是以江南平原农业为基础的判断,但不能认为陈旉《农书》没有记载的技术就不存在,陈旉《农书》没有反映的地区就是落后的——这正是“江南落后论”者思想上的误区之一(注:持此论的学者认为江南平原不能实行稻麦复种的论据之一,是他们认定陈旉《农书》中与麦类复种的是早稻——占城稻,而占城稻是耐旱的品种,不能在低田地带种植(见《中国农史》1998年第2期大泽正昭文)。如前所述,宋代与麦类夏种的稻主要是晚稻.而非早稻;即使陈旉《农书》中与麦类复种的是占城稻,为什么别的地方也一定是占城稻而不能是其他稻种呢?谁给了陈旉《农书》这种垄断地位呢?如果一方面主观上视陈旉《农书》为宋代农业技术的最高代表,另一方面又多方压低陈旉《农书》所载技术的先进性,难怪见到的只是一片低迷景象了。)。陈旉《农书》既有先进性的一面,也有局限性的一面,它并没有囊括当时现实生活中所有先进技术。既然存在圩田稻麦复种的事实已经存在,就一定会有相应的技术。王桢《农书》中稻麦复种“起坺为疄”的技术,也不应视为元代才有的,很可能南宋以至北宋即已出现,它可能有一个发展过程,到了元代才见于文字记载。同时,王桢说稻麦复种的“再熟田”主要在“高田早熟”的条件下发展,不等于说稻麦复种只能在所谓“高田地带”中发展。模糊“高田”和“高田地带”界限,甚至把它们混同起来,是“江南落后论”者思想上的又一个误区。事实上,“高田”和“高田地带”,“低田”和“低田地带”应是相关而又不同的两个概念,被称为“低田地带”的江南平原中同样也有“高田”,即使不算经过改造可以复种小麦的“低田”,这些“高田”也已经提供了江南平原发展稻麦复种制的广阔的空间。

苏州是宋代稻麦复种的先进地区。宋人郏亶说:“天下之利莫大于水田,水田之美莫过于苏州。”(注:郏亶:《吴门水利书》,归有光《三吴水利录》卷1。)苏州水田之所以“美”,实行稻麦复种应是其原因之一。范成大是苏州人,晚年在家养病时写了脍炙人口的《四时田园杂兴六十首》,是被誉为“字字有来历”(注:《永乐大典》卷900“诗”字引顾世名《梅山集·题吴闲僧白云注范石湖田园杂兴诗》云:“一卷田园杂兴诗,世人传颂已多时,其中字字有来历,不是笺来不得知。”)、“曲尽吴中农圃故事”(注: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130《范文穆吴中田园杂兴一卷》。)的写实作品,从中也可以窥见当地稻麦复种制发展之一斑:

“高田二麦接山青,傍水低田绿未耕。” (《春日田园杂兴》)——“高田”的“田”应指水田,水田种麦,自然是与水稻复种。看来,宋代苏州地区稻麦复种主要在高田实行,而相当一部分低田只种单季稻。

“五月江吴麦秀寒,移秧披絮尚衣单。”(《夏日田园杂兴》)——范诗中吟咏插秧的有两个地方:《晚春田园杂兴》有“新绿园林晓风凉,晨炊早出看移秧”(在谷雨诗前)句,讲的是麦收前的早稻移秧;这里讲的则是麦收后的晚稻移秧。“江吴”,周汝昌解释为“吴地水乡”(注:周汝昌:《范成大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240页。),可从。可见稻麦复种不止在高田实行,在低田也有实行的。吴泳说:“吴中之民,开荒垦洼,种粳稻,又种菜、麦、麻豆,耕无废圩,刈无遗陇。”也应包括低洼水田粳稻与莱、麦、豆的复种在内。在典型的江南水乡平望镇,杨万里看到的是“小麦田田种”的景象,其中应该包含了相当数量的低田。认为宋代江南平原很少稻麦复种,占主导地位的种植制度是水稻的一年一作以至二年一作的观点,缺乏足够的证据。

“胡蝶双双入菜花,日长无客到田家”(《晚春田园杂兴》),“梅子金黄杏子肥,麦花雪白菜花稀”(《夏日田园杂兴》)。——当时已经种植油菜,故晚春初夏时节,菜花飘香,梅杏累累;油菜也是越冬作物,可能已参加到水旱轮作的行列中来了(注:宋代诗词中述及“菜花”或“油菜”者不少。如郑熏初《乌夜啼·题月海星天观,即宋武所居故地》:“无限青青麦里、菜花黄。”可见当时的“春稼”中是包含了菜花的。)。

“新筑场泥镜面平,家家打稻趁霜晴。笑歌声里轻雷动,一夜连枷响到明。”(《秋日田园杂兴》)——前已论及,此诗安排在获稻和中秋诗之后,说明当时种的多为适应稻麦复种要求的早熟晚稻。可注意的是诗中提到的脱粒农具。曾雄生指出,不同水稻品种对脱粒农具有不同的选择,粳稻较难脱粒,一般用连耞,籼稻较易脱粒,一般用禾桶;因此,从脱粒农具的选择也可判别水稻品种。这里用连耞脱粒,与楼《耕织图诗》“连枷声乱发”一致,表明太湖流域多种适于与冬麦复种的晚粳(注:参阅曾雄生《农具的选择:以稻谷脱粒农具为例》(“农业历史与文化”网站,2002年3月下旬上网)。)。

“二麦俱秋斗百钱,田家唤作小丰年。饼炉饭甑无饥色,接到西风稻熟天。”(《夏日田园杂兴》)——二麦收获后可以吃到八九月晚稻收割之时,麦价便宜到每斗百钱(注:陆游《剑南诗稿》卷18《明州》诗云:“丰年满路吴歌声,蚕麦俱收谷价平。”这里所描述的情况与范诗相似。)。上文谈到,南宋初年北方人南迁引起的麦价陡涨(一斛至万二千钱),刺激了麦作的发展。据《宋史》卷373《洪皓附子遵传》载,绍兴三十年(1160),“平江、湖、秀三州(按,平江就是苏州,秀州就是嘉兴,这三州均在江南平原上)水,无以输秋苗,有司抑令输麦”。说明该地麦作已有相当的发展,否则就不可能提出这样的替代办法;但当时麦价尚贵,所以洪遵对“有司”的举措提出异议。26年后,范成大写《田园杂兴》时(淳熙十三年,1186年),情形已大异。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麦价由高而低,相差逾百倍,反映了麦作推广之快,收获之丰。梁庚尧指出,宋高宗后期都城驻军马料“岁用大麦七十万斛,其半令浙西郡民以苗米折纳”(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绍兴二十九年六月丁未”。),苏州就在折纳范围之内。临安府赡军酒库造曲用麦动辄以万斛的麦子,也都在浙西军州采购。(注:《宋代太湖平原农业生产问题的再检讨》,《台大文史哲学报》第54期。)这既是浙西地区麦作发展的推动力,同时也是以麦作的发展为前提的,因为如果没有麦作的相应发展,是不可能承担这样的任务的。浙西水田面积很广,如苏州水田占全部耕地的九成以上(注:据鲍廉《琴川志》卷6,苏州常熟县有水田2 919 842亩,旱地208 038亩,水田在总田亩中占92%。苏州其他各邑应该相似。转见韩茂莉《宋代农业地理》第111页。),这样多的麦,自然不可能只种在旱地上,应该有相当一部分种在水田上,也不会把原有的主要作物水稻挤掉,而是在水稻田里实行稻麦复种水旱轮作。也就是说,麦作在江南地区的这种发展,必然伴随着稻麦复种制的相应发展。

总的来说,虽然不能把宋代江南平原稻麦复种制的发展估计过高,不必轻易地做出“取得支配地位”、“成为主导性种植方式”这样的判断。但无论如何,宋代江南平原稻麦复种已有了颇大的发展,而且在当时全国各地稻麦复种制的发展中,居于领先的地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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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以唐宋为中心_禾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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