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欧民主社会主义的前景_民主社会主义论文

东欧民主社会主义的前景_民主社会主义论文

民主社会主义在东欧的前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欧论文,民主论文,前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纵观1989年以来民主社会主义在东欧的演变,大致已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1)1989—1991年,东欧各国兴起共产党社会民主党化浪潮,民主社会主义成为东欧各党的追求。(2)1991—1993年,以民主社会主义为指导的东欧各国社会民主党普遍丧失政权,沦为在野党反对党。(3)1993年以后,东欧各国政治力量的组合发生重大变动,以社会民主党为代表的“左翼”力量迅速抬头。以波兰为突破口,社会民主党重返执政舞台。

那么,未来东欧政局会如何变动?民主社会主义在东欧会有什么样的前景呢?

目前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今后东欧政坛将会出现“左”、右翼轮流执政的局面。不管是“左”翼上台还是右翼上台,都将在政治上实行议会民主、多党制,经济上向市场经济过渡,外交上在“返回欧洲”、争取加入欧盟与北约的道路上前进。这就是所谓“时钟与钟摆”说。(“时钟”即东欧现存的非社会主义制度,“钟摆”即“左”“右”翼的轮流执政。)这种观念认为,此一时“左翼”上台,彼一时右翼执政,就如同钟摆左右摆动一样正常,重要的是目前“时钟”已铸就——议会民主、多党制、市场经济等,至于“钟摆”摆动的快慢和幅度,那只是一个速度和程度的问题。这是目前学术界大多数人持有的一种观点。

另一种观点认为,说“时钟”铸就,为时尚早,要说“钟摆”左右摆动也就更谈不上了。“苏东的社会剧变绝非一次性的举动,而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历史性过程”,“社会经济制度远未定型,何去何从尚难断定。”目前已明朗的是,纯粹欧美西方型发展道路在东欧多数国家行不通。[(1)]

哪一种观点更符合东欧政局演变的实际呢?

(二)

1995年11月,波兰社会民主党主席克瓦希涅夫斯基在波总统选举中以51.72%的选票击败瓦文萨成为波兰总统。波兰局势似进一步“左转”。但从克瓦希涅夫斯基的总统竞选纲领到对媒介的公开谈话,还是到其实际的行动,无不表明波兰局势并非如此。克瓦希涅夫斯基在竞选纲领中表示,如果他成为总统,他将既不站在左边,也不站在右边。他还声明,对于从市场改革的成果中后退,坚决抵制,波兰不能够也不会回到负担沉重的国营经济、排长队、行政定价中去。他强调波重点要解决失业、贫穷、通货膨胀等问题。对外政策方面,主张波加入欧盟和北约,同时与其邻国——首先是德国和俄罗斯——搞好关系。[(2)]

1995年11月25日,克瓦希涅夫斯基宣布退出社会民主党。在接受法国《解放报》记者的采访时,他指出在对外政策方面,波将一如既往,其亲欧方针不变。当问及总统与议会都由左翼控制后,是否会导致一党专政时,克强调不会,因为有独立的法院、新闻媒体、国家银行、经济和地方当局作保证。克瓦希涅夫斯基还提出要把进行福利改革,尤其是社会保险的改革,推动加入北约和欧盟的进程,作为其优先考虑的事情。[(3)]

从波兰的情况可以看出,即使总统和议会都由以社会民主党为主体的“左翼”控制,波仍将在议会民主,市场经济等铸就的框架内运作。

而事实上,东欧大多数国家议会民主、多党制、市场经济虽未完全成熟,但也基本上趋向定型。

从政治上看,东欧国家都经历了从比较混乱到相对稳定的过程。除波黑外,各国政局的变化轨迹表现为:急风暴雨式的群众运动——主要政治力量的对立和相持——暂时相对稳定——主要政治力量的相互换位——全面的相对稳定。在捷克、匈牙利、波兰、斯洛文尼亚、马其顿等国的政坛上,这一轨迹表现尤为明显。

虽然在东欧,从政治体制框架的形成到成熟的多党议会民主制的形成还有很大的距离,[(4)]在实行总统制或内阁制等方面仍有争议和斗争,但是,东欧国家政治体制的转轨,即从一党集权制向多党议会制的转变已基本结束,三权分立的格局已成定局。

从经济上看,东欧国家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已确定并取得了一定成效,[(5)]只是在实行什么样的市场经济方面尚有待探索。不过,由于剧变最初几年实行完全西方式的市场经济代价过大,实行“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似已成为东欧国家特别是“左翼”政权的共识。[(6)]

对外政策方面。剧变之初,东欧国家的外交政策完全西倾,随着形势的发展,东欧国家实施兼顾东方的全方位外交。但是,究其实质而言,仍是西倾政策,只是在同时更多地注意到与东方的关系而已。

东欧各国都已明确将参与并实现欧洲一体化,定为其对外关系和政策的战略目标,西倾政策是首要的选择。由于俄罗斯外交政策的变动,使东欧国家在实施西倾外交的同时不得不考虑改善与俄的关系,东欧国家开始实施在西倾政策基础上的所谓全方位外交。

与此相适应,东欧国家一直把争取加入欧盟和北约作为其对外政策的重要内容。但目前的状况是,在加入欧盟方面,东欧国家的发展水平远未达到加入的条件和要求,而波兰、匈牙利、捷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也仅仅作为欧盟的联系国而已。东欧国家要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在加入北约方面,由于北约内部意见分歧和俄罗斯的牵制,东欧国家与北约仅能保持“和平伙伴”关系。

正因如此,近来东欧国家更多地强调睦邻友好和推行区域性安全合作。大多数东欧国家都与其邻国签订了双边友好关系的协定,倡导或建立了诸如“维谢格拉德集团”、“中欧倡议”等地区性多边安全与合作组织。鉴于前南斯拉夫解体后形成的混乱复杂局面,特别是波黑内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民族矛盾和冲突,促使一些有民族矛盾和纠葛的东欧国家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解决相互间的纠纷。如:匈牙利、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三国,于1994年就匈牙利族问题进行了对话和讨论,以防止由民族问题而引起的国家间冲突的发生。

总之,在东欧各国,议会民主、多党制、市场经济、向西倾斜的外交立场等虽未完全成熟,但已基本定型,即所谓“时钟”已基本造就。这是各国社会民主党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其政治活动的空间。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东欧各国社会民主党是转轨后东欧社会的产物,因此,它们不会从根本上去触动、改变这个社会基础。

(三)

既然“时钟”已基本造就,那么剩下的也就只是“钟摆”的摆向和范围问题了。但既然是“钟摆”,则以下两点可以肯定:(1)“钟摆”总会左右运作,既不会总在左边,也不会总在右边;(2)“钟摆”的摆动总在一定范围之内。由此可见,未来东欧政局的变动,将在议会民主、多党制、市场经济等前提下,出现“左”、右翼轮流执政的局面,极左与极右力量上台执政的可能性都不大。

1993年以后纷纷崛起的东欧“左翼”会如何发展?这虽难定论,但有一点则可以肯定:促使右翼下台的原因也可以促使“左翼”下台,关键问题在经济方面,但不管如何,东欧社会民主党也摆脱了剧变前后的孤立、孱弱状态。正如匈牙利《人民自由报》的一篇文章所言:“在今后几年,如果出现经济危机,现在的社会党人政府可能会被推翻,但1989年和1990年使社会党人孤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7)]

据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1996年4月15日公布的一份经济调查报告预测,1996年东欧国家经济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据东欧国家官方的初步预测,该地区1996年经济平均增长率可望达到6%。根据该报告,东欧国家国内生产总值1994年平均增长4%,1995年又增长了5.3%。其中,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等国去年的经济增长率都在5%—7%之间。罗马尼亚去年的经济增长率为6.9%。看来,目前东欧的经济形势对“左翼”执政是有利的。

倘若东欧执政的社会民主党能够利用执掌的权力,坚持寻找适合本国特点的发展道路的方针,并借助经济回升有利形势的配合,那么,东欧很可能进入一个社会民主主义的稳定发展阶段。这是社会民主主义发展演变过程中,继过去在北欧、西欧、中欧、东南欧执政后,又一个在较大区域内上台主政的新现象。它究竟能延续多长时间,尚难以断定。至于东欧各国在民主社会主义力量占主导地位的形势下,其国内政治力量会发生哪些新的组合,其经济制度会发生哪些新的变异,其社会结构将有哪些新的调整,这一切尚待人们作持久的观察和深入的研究。

然而,毋庸置疑的是,经历了1989年以来几起几落波折的社会民主党显然已经成为东欧各国现行政治架构内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代表着相当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发挥着不可忽视也是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的存在、发展和演变将深深地影响东欧各国今后的发展。

注释:

(1)王金存:《前苏东地区“左派复兴”现象浅议》,载《世界经济与政治》1995年第10期。

(2)波兰《选举报》1995年10月18日。

(3)法国《解放报》1995年11月24日。

(4)多党议会民主制的成熟标志,一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1)选民参选比例较高;(2)议会和政坛的游戏规则法制化、规范化、持久化;(3)政坛和政党的权力斗争对经济正常运转的直接影响减小并弱化;(4)政党林立的局面经过不断的分化和组合,在议会中形成少数几个有实力的政党。

(5)如波兰,剧变若干年后,在把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方面已取得了不小的成就。1992年,波兰农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私有企业职工人数占44.4%,工业销售产值中,私营成分占比重为31%。1992年外资企业数目比1991年增长60%,国内私营公司增长20%以上。从1990年8月至1992年11月,波已有2387家国营企业实行了私有化。1993年,波国有经济私有化规模进一步扩大,至年底,已有近30%的国营企业和20%的市政企业走上了私有化道路。私营成分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进一步从1992年的45%上升到1993年的50%。至1994年,波私有经济领域就业人数占全部就业人数的60%左右。

(6)以德国为代表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是二战以后建立起来的,其理论基础是以欧根为代表的弗赖堡学派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50年代,德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米勒—阿尔马克发挥弗赖堡学派的基本观点,首先提出了“社会市场经济”的概念。他认为:“社会市场经济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行事,但辅之以社会保障的经济制度,它的意义是将市场自由的原则同社会公平结合在一起。其主要内容是:①强调经济自由,保障个人自由与社会义务相结合;②自由的市场竞争制度;③独立的中央银行体制和特别的货币政策;④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节;⑤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对外经济体制;⑥促进劳资合作,实行社会保障。

(7)托马什·帕尔:《我们从社会党人执政中所得到的教益》;载匈牙利《人民自由报》199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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