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为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本文拟结合开展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分析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就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提出以下几点思路。
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意识不足。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既是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实施者,也是监督的客体、被监督的对象。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正确地区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习惯于监督检查别人,而不乐意接受别人的监督检查,对被监督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以至于放松了自我约束。
(二)监督方式创新不够。对于案件线索的排查,有着“民不举官不纠”的心理,习惯于被动的接受群众的线索举报,缺乏主动查找意识。
(三)监督内容不全面。存在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管理监督的相对少。近年来,存在对于关键的时间节点管理监督多,平时工作中监督管理少的现象。同时持之以恒的力度不够,工作缺乏韧性,存在抓一阵、松一阵的思想。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高。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委的事,自己只是保持一致就可以了。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上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习惯于用老方法解决新问题,缺乏担当意识。当前,纪律检查工作要求实现常态化管理,部分干部的思想认识并没有及时跟进,守常规,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少,同时也没有及时拿出更多更好的办法,没有针对新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需要对纪检监察工作内容进行及时的调整。
(二)宗旨观念不够坚定。对坚持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宗旨观念不够牢固,工作中存在着消极因素和怕越位、怕触线的思想,导致工作责任心不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思想有所淡化,满足于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而对工作标准和工作效率要求不高,导致有些工作滞后。
(三)制度机制尚不够完善。由于缺乏统一、规范性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法规文件,各地在内部监督工作方面要求标准不一,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监督制度体系。另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原则性要求多,针对于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案件检查、干部选任监督、监督检查和作风巡查等工作规程,没有明确详尽统一的制度规定,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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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一)加强学习,增强思想认识。理论是指导实践的基础,是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要不断强化日常学习教育,建立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干部教育长效机制。要将干部监督纪律教育纳入系统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依托机关政治学习、支部政治生活等,通过专题讲座和专题党课、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警示教育、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例等多种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不断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真正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
(二)改进作风,提升标准效率。一是厘清责任主体。要改变过去参与一般性业务检查的做法,纪检工作要向履职监督转变,聚焦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等方面,集中精力开展检查监督,在依法监督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改变过去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的做法,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把职能回归到问责问廉问效上来,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以及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督办查处,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二是强化案件查办,加大震慑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群众举报的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查,让敢于伸手的腐败分子受到严惩。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做到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通过对责任人的查处与通报,释放警示信号,从而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发挥治本作用。
(三)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建立服务重点工作机制。工作中要围绕农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把工作重心转到监督主责部门履职行为的合法性、执行结果的有效性和操作过程的廉洁性上来,对监管的主责部门不作为、乱作为进行纠正、问责,从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健全监督重点对象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正面教育和警示惩戒并重、立规和执纪并举、自律和他律结合,打好长效“组合拳”。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对查处的违纪典型及时点名道姓地公开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震慑。
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干部任免、基本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等都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四要推进公开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建设,有效利用现代媒体,拓宽反馈渠道,并对问题处理结果做到及时反馈。五要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处一个案件的过程中,既要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执纪过程中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现也要严肃问责。六要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发挥谈心谈话在抓早抓小、加强监督方面的作用。七是建立违纪线索排查联动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信访接待、组织管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作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扩大线索查办,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纪委监察科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线索集中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对问题突出、线索清晰、情节严重、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按上级要求上报,同时按照管辖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展开纪律审查工作。对问题线索不清,违纪情节轻微的问题,实行领导负责、对口办理。
论文作者:王广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8
标签:纪检监察论文; 工作论文; 干部论文; 线索论文; 纪律论文; 监督管理论文; 制度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