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与建立蓝色贸易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蓝色论文,制度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我国经济发展既面临发展的机遇,又面临着包括非关税壁垒在内的各种挑战,其中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的关系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SAl,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于1997年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International Standard),作为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任何企业或组织可以通过SA8000认证,向客户、消费者和公众展示其社会责任表现和承诺。我国是最大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国,随时都可能受到SA8000社会责任标准关于劳工标准的审核。因此,必须研究这个问题对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建立蓝色贸易制度的必然趋势
国际贸易中的“蓝色贸易制度”是相对于“绿色贸易制度”而言的。人们一般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WTO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针对进出口商品所设置的环境标准称为绿色条款,把符合环保标准的产品称为绿色产品,绿色贸易制度是指体现和贯彻环境标准(ISO14000),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贸易制度,而有些国家打着环境保护的幌子实施贸易保护主义,则构成绿色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种形式。人们一般把针对进出口商品所设置的劳工标准和社会责任标准称为蓝色条款,把符合SA8000标准的商品称为蓝色产品,蓝色贸易制度则是体现和贯彻SA8000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贸易制度,而有些国家打着保护劳工利益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幌子实施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则被称为蓝色壁垒。由此可见,无论是对于国际贸易中的环境保护运动还是社会责任运动,都必须辩证地分析。一方面,在国际贸易中加强环境保护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动向,有其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如果打着环境保护和实施社会责任的幌子,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构筑起非关税壁垒,则不利于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的建立。
发达国家极力主张各国采用标准相同的社会责任认证条款,其原因是:(1)它们认为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价格便宜,并不是因为在生产成本上存在比较优势,而是由于偏低的劳工标准(例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改者和童工的劳动,较低的工资标准、不能保障工人的劳保、工时、福利等劳工权利),在低劳工标准下生产出的商品大量涌向发达国家的市场,构成了“劳动力倾销”,使发达国家丧失了在这些产业上原有的优势和国际竞争力。(2)由于发展中国家实施低劳工标准,导致发达国家严重的失业。因为发展中国家大量低劳工标准的商品输入,给发达国家相关的产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大量企业倒闭,减少了国内就业机会。与此同时,由于受到发展中国家低工资的吸引,发达国家不断地将在国内失去竞争力的夕阳产业转移到国外,这就等于把国内的就业机会输往发展中国家,使得发达国家中大量的熟练工人处于失业的边缘。(3)由于发展中国家实施低的劳工标准,从而降低了发达国家人们的生活水平。尽管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商品价格低廉,直接提高了发达国家居民收入的购买水平和消费水平,但这些廉价商品给发达国家同类产业造成了损失,使得发达国家的工人的工资水平下降,所以从长期来看,使得发达国家的生活水平向发展中国家的生活水平看齐,即所谓的“低标准驱逐高标准”现象。由此可见,发达国家积极推进SA8000标准的直接动机,并不在于维护劳工的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而是为了维护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应该说,发展中国家在履行SA8000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确实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从客观方面看,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劳动力成本较低,企业拿不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劳工条件。从主观方面看,企业对产品生产中应遵循社会责任的意识比较淡漠,政府、社会和公众对企业实施社会责任的外在约束力不强。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发展中国家确实对发达国家形成了某种程度的产品劳动力倾销。如果说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主观原因造成的产品劳动力倾销设置蓝色壁垒,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增强社会责任认证意识和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如果不考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存在的巨大差距,在现阶段就采取用同一的蓝色条款来衡量和限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所形成的蓝色壁垒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公平的。因为企业劳动力成本和劳工标准是一个相对值,应该根据各个国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的。只要劳动力成本和劳工标准在特定经济发展水平下保持相对合理的值,就没有构成对进口国的劳动力倾销。同时,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调高劳动力成本和劳工标准。不同发展水平国家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一是维持劳动者以及家庭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货币量,二是物价水平或者说货币购买水平,三是劳动者所从事劳动对社会的贡献量,四是国家综合发展实力。应该说,我国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实际购买力体现了在国内相对较低的物价水平下可以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不能单纯从名义工资对比的角度认为美国最低工资标准比我国高出三、四十倍,更不能由此得出我国的出口产品属于“劳动力产品倾销”。当然也要看到,由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最低工资标准的实际购买力确实同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应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更加真实确切地体现产品中的劳动力成本。
所以,判断是否构成了“劳动力产品倾销”,不在于劳工标准是否被降低,而在于企业降低劳工标准是否以不正当赢利为目的,不在于不同发展水平国家之间的劳工标准相差的程度,而在于这种差距给这些国家造成的影响;不在于现阶段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标准尚距SA8000标准有多少,而在于发展中国家为达到该标准的积极态度和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可行。基于这个前提考虑问题,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就可以在所谓“劳工标准贸易壁垒”问题上趋同存异,达成共识。发达国家应该积极帮助发展中国家克服存在的困难,逐渐趋向国际劳工标准,发展中国家则正是本国企业在劳工标准问题存在的差距,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达到国际劳工标准,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
由此可见,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应该从经济全球化和民族经济发展的角度,认识建立蓝色贸易制度的重要性。劳工问题的全球化性质需要各国采取协调统一的蓝色贸易制度,既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不断改善劳工条件,又有助于规避发达国家借所谓劳工问题设置蓝色壁垒,形成合理公正的国际贸易秩序。蓝色贸易制度是保护生产经营主体劳工者权益,推进国际贸易发展的最有力的激励机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是规范各类劳工-贸易措施的根本途径。
蓝色贸易制度对企业发展的经济效应
传统贸易理论认为,比较优势的存在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应该生产并出口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本国比较劣势的产品。发展中国家具有劳动密集和人力资本低廉的优势。可是,蓝色贸易制度的本质是通过保证和改善劳工条件而使企业产品达到国际社会责任的标准,表面来看,这样必然会引起产品成本的相应提高,于是,“实施SA8000责任标准会降低发展中国家的产品竞争力”便成为一种普遍忧虑。实际上,产品的比较优势不仅包括生产成本优势,还有技术优势、生产规模优势、产品性能优势、市场营销手段优势等。劳工条件的改善所增加的是生产成本,然而在完善的蓝色贸易制度下,却可能使产品的其他优势凸现出来,弥补因生产成本增加而带来的利润减少,进而大大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在蓝色贸易制度下,消费者对产品效应评价的价值观念发生较大变化。根据近年来欧美国家的调查结果表明,70%的消费者认为“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承诺是他们购买产品或服务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50%以上的消费者表示他们会对没有社会责任的公司采取负面的行动,包括自己不购买和告诉亲友不要购买该种产品,向有关部门举报该种产品。因为在消费者看来,凡是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商业责任相结合的企业,通常不会是唯利是图的奸商,并且会把社会责任意识渗透到产品设计、生产流程、产品检验和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在以人为本的企业,员工必定会以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为己任,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由于消费者并不能完全了解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他们主要通过产品能否通过有关社会认证部门认证这一结果来判断产品的性能和品质的。消费者愿意用较高的价格购买社会责任程度较高企业的产品,实际上也就接受了企业转嫁过来的增量生产成本。
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对产品价格的影响程度还取决于企业对生产成本增量的消化和转化程度。企业如果通过降低劳工标准就很容易获得较高利润,他们加强企业管理效率和技术改造的动力就可能会弱化。在实行严格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条件下,企业必然会增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加快技术革新和改造,从而必然带动企业整体管理素质的提高。我们还看到,当蓝色贸易制度导致某种产品出口受阻时,这类企业更容易激发创新精神,开发出新的适用技术和替代产品,从而能够更快地形成新的竞争力。
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明显地提高了企业形象,其增强的核心竞争优势是其他企业无法达及的,也是企业发展的持久动力。企业形象和品牌是企业向消费者传递的是关于商品的品质、承诺和生活方式。它向消费者展现商品的质量和等级,向消费者承诺:我的产品是值得信赖的,选择了就选择了放心,选择了我就选择了自己最满意的生活方式。企业形象和品牌反映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体验、信任和推崇。品牌是一种消费经验,如果人们第一次购买某品牌比较满意,他会不断地重复购买这种商品,并延伸到该品牌的其他产品。因为消费者相信,在一颗果树上摘下的果子是甜的,那么他也会相信这棵树上另外的果子也是甜的,这就是品牌的果子效应。有人做过统计,人们的重复购买行为占到4/5,非重复购买行为只占到1/5。所以,企业形象和品牌是企业赢得竞争的根本保证。企业形象和品牌代表了企业的精神风貌和职工的自豪感,能够凝聚企业员工的向心力,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所确立的是企业的核心价值。企业形象和品牌的核心价值是品牌的精髓,代表了品牌最中心的恒久的要素。不管产品品种、质量和广告形象如何变化,其核心价值是不变的。它通过增强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等,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名度是消费者提到某类产品时能想起或知道某一品牌的程度。美誉度是消费者对品牌的品质认知和喜好程度。卓越的品质使消费者常有超值和满足的体验,继而将这种体验传递给周围的人一起分享,形成良好的口碑传播,对产品的销售和品牌形象的提升起着直接的推动作用;使用者对品牌形成忠诚,当这一品牌推出其他产品时,他也会相信,这些产品都是高品质的。忠诚度是消费者对某一品牌持续购买愿意付出更多代价以及对品牌使用经历的满意程度。有研究表明,成功品牌的利润有80%来自忠诚消费者。忠诚度不仅可以带来巨额利润,而且可以降低营销成本,他们不仅自己反复购买,而且主动向周围的人推荐,所以,争取一个新顾客比维持一个老顾客要多花20倍的成本。
当然,蓝色贸易制度的建立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发达国家应该承担起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提高劳工标准的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发达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推行以强凌弱的国际分工格局,形成了畸形的国际经济结构。发达国家经济结构以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基本形式,劳动密集型经济则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市场上,劳动密集型产品处于不利地位,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需求弹性较低,世界市场有关需求趋于饱和,大量增加出口的难度越来越大,其绝对价格优势较小。与工业制成品相比,它们的相对价格也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这就是说,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越来越处于相对恶化的状况。如果不顾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硬性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势必使发展中国家面临更为不利的国际贸易环境。因此,发达国家要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援助发展中国家,使其尽快具备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条件。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要充分认识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对于增强本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积极作用,在经济发展中不断提高企业实施社会责任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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