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理论#183;“气”与“体”在论文中的辨析与修正_典论·论文

经典理论#183;“气”与“体”在论文中的辨析与修正_典论·论文

《典论#183;论文》之“气”“体”辨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论文论文,典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曹丕《典论·论文》①中的“文以气为主”,被归结为“文气说”的源头,几无异议。但关于《典论·论文》中的“气”如何理解,至今仍争论不休,“文以气为主”与“文气说”理论的内容差距也颇大。在中国古代文论“天之气”—“人之气”—“文之气”的演化过程中,曹丕作为早期关于“气”的重要论述者,其所谈的“气”,本质上是“人之气”。这种气禀承于“天之气”,却不是“文之气”,将其关于“气”“文”关系的论述笼统归结为“文气说”并引申至“文中之气”,并不符合曹丕原意。“真正在写作上建立了‘文气’说的是韩愈。”②这种说法虽有待进一步论证,但已经明显意识到曹丕的“文以气为主”与后世“文气说”的差距。目前,学界在深挖《典论·论文》所谓“文气说”的意义时,大都忽视了文章的原旨是“批评文人相轻”,更忽略了曹丕在论述原旨时的独特文学贡献——“气”“体”适应论,因而无法准确评价其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及文体学史上的重要作用与地位。

       本文试图从曹丕所论之“气”的本质入手,对其作出“专指人之气”的定性,进而对学界长期争论的“齐气”“气之清浊”等概念的内涵作出辨正。同时分析“气”“文”“体”的内涵与关系,引出曹丕《典论·论文》的论证重点——“气”“体”适应论,揭示长期被学界认识不清的“体”的主要内涵,进一步明确文类的风格是古代文体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一 “气”专指“人之气”

       (一)“人之气”与“文之气”的争论

       《典论·论文》里谈及的“气”,到底是作家之气还是作品之气,长期都有争论。“关于‘气’的涵义,解放前后出版的各种文学批评史、文学史,解说每每不同:或曰气势、曰声调、曰音律、曰语气;或曰才气、曰才性、曰才情、曰性格、曰个性、曰风格。凡此种种,各是其是。但总的来说不外两大类。‘语气’以上四种,皆从作品的语言着眼,为第一类;‘才气’以下六种,均就作家的素质而言,为第二类。”③

       当今主要有三种看法:一是认为指作家之气即“人之气”。如“气有清浊,虽父兄子弟,不能相移,此实指‘才性’言之,为后世阳刚、阴柔之说所本,与唐宋人之以‘语势’为‘文气’者不同。”④“然子桓之所谓气,指才性而言,与韩愈所谓文气者殊异。”⑤“‘气’是什么?是指作者的才性。”⑥“气,气质,此指人所具有的素质。”⑦“曹丕所说的‘气’,当指人的气质、禀赋,‘文以气为主’,这就是将作家的气质、禀性,视为文的风格面貌的决定性因素。”⑧

       二是认为“人之气”与“文之气”兼而有之。如“曹丕的‘气’是兼统人与文而言之”⑨,“这里所谓‘气’,是指作家、作品给人的一种总体印象、感受,也就是指作家、作品的总体风貌,类似于今日所谓风格”⑩,“从作家而言,主要当指气质,表现在作品中,即是风格”(11)。

       三是认为“气”分指“人之气”或“文之气”。对于曹丕文中不同地方提及的“气”,在具体解释时分歧较大,甚至不无对立。如郭绍虞先生认为,“文以气为主”的“气”是指才气,“徐幹时有齐气”“公幹有逸气”的“气”是指语气(12)。罗根泽先生说:“‘文以气为主’之‘气’,及‘徐幹有齐气’,‘公幹有逸气’之‘气’,皆指文章的气势声调而言。‘气之清浊有体’,及‘孔融体气高妙’之‘气’则指先天的才气及体气而言。”(13)罗宗强先生说:“‘文以气为主’的气,是指表现在文章中的气,即文气。而‘气之清浊有体’的气,则是指作者的气。”(14)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曹丕所说的“气”兼指作家之气与作品之气。然而笔者认同第一种观点,即曹丕所谈之“气”专指“人之气”。

       (二)“气”专指“人之气”的理论依据

       要准确理解曹丕“文以气为主”此句的内涵,首先要弄清“主”字的意思。“主”在此处并非“主要”之义,而应理解为“主宰”,故这句话并非说“气”是文章的主要内容或形式,而是强调“气”对文起决定性的作用。古时此类说法颇多,如“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肾主骨,是谓五主”(15)。因此这里的“文”与“气”是两个概念,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气”是“文”的主导,决定“文”的产生,而“文”是“气”的衍生物。如果“主”理解成“主要”,则“气”变成“文”的附属物,降格成“文”中的“气”,这与曹丕强调“气”的重要性、可贵性的原意不符,并且割裂了与后一句“气之清浊有体”中的“气”含义的一致性,造成“人之气”与“文之气”的混淆。曹丕文中之“气”实专指作家之气,并非作品之气。为免歧义,曹丕“气”论的准确表述应为“气主文说”而非“文气说”。

       古人常用人体来比喻文体,“气”与“文”的关系也可从“气”与“人”的角度来参照考量。在古人观念中,人体由气生成,而文体也是气化而来。管子云:“气者,身之充也。”(16)其实气并不只是充盈身体这么简单,它是人的母体。“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黄帝内经》,第55页)从某种意义来说,人以气为主。天地之气孕育生成万物,也包括人,气充斥于人体内外,人体的器官、血肉、皮肤都是气的化身,它们各有名称却不笼统地称为气。天地之气独立于人体之外,它创造人、主导人,却并未成为人体的部分。由此推之,在曹丕的观念中,气创造了文,打上了作家的印记,是高于文且有自主独立性的;气生成文后概念已换,整个文都是气的化身。由“气之清浊有体”可知,“气”有“清”和“浊”两种基本体态,在文中则演化成各种风格之“文体”。《文心雕龙·时序》云:“因谈余气,流成文体。”(17)这说明作家之气向文体的流变,表明“体”是“气”在文中的风格展现。需要注意的是,气成文后在文内不再称“气”,而是形成各种风格之“体”;“体”是“文中之气”的表现状态,“气”与“体”之间有着天然的顺承关系。

       (三)“虽在父兄,不能移子弟”的启示

       《典论·论文》在谈“气”时,有“虽在父兄,不能移子弟”的表述,这历来被人批评。“曹丕是没有顾及作者后天的学养及其所遭逢的时空环境对作品的影响,而将作品的好坏全然决之于作者天生的才力;这就与王充的性命论一样,流于才质主义之命定主义了。”(18)曹丕的“气”论是否科学固然是见仁见智,但这句表述的确透露出曹丕所论之“气”属于“人之气”而非“文之气”的天机。

       这句话表明“气”不可传习,连遗传都不可能,更不用说学习了。曹丕深受中国古代气论哲学影响,在先天气论者的眼光中,“人禀气而生,含气而长”(19)。这种“气”来自于天地,决定了人的形体和性情,是受“天之气”影响的“人之气”,具有先天不可转移的性质。这与后世“文气说”的“文之气”有重大区别,“文气说”论者注重文章的传习,“文中之气”是可以学习和模仿的,因为文章本来就是学习的模板。

       古代“文气说”论者喜欢把孟子奉为鼻祖,如苏辙《上枢密韩太尉书》提及孟子的“浩然之气”,却不提曹丕,因为孟子与曹丕两人所论之气不是同一路数。苏辙“养气为文”的观点与曹丕“虽在父兄,不能移子弟”的观点是根本对立的,若按曹丕的观点,苏辙不必通过后天的学习来养气,更不必求见韩太尉了。孟子之气是伦理道德精神之气,这种气是可通过后天的教育学习来培养的,而曹丕之气不可遗传,无须学习,禀受于天,与体质生理相关。刘勰论气与曹丕一脉相承,他的“养气说”更多的是表现作家的“养生”。王锺陵先生指出:“如果说刘勰的‘养气’说是建立在宋、尹、王充‘精气’说的基础上的,那么以韩愈为代表的古文家的‘养气’说则是建立在孟子这种‘知言养气’说的基础上的。”(20)从不可传习这一点来看,曹丕、刘勰所谈之气具有更强的作家个人属性,文之“体”可学,人之“气”是先天不可转移的。

       (四)“体气高妙”“逸气”为“人之气”旁证

       《典论·论文》中谈及“孔融体气高妙”,这句话易令人将“体气”误解为“文体、作品之气”。若“体气高妙”指的是孔融所作文章之气高妙,那么何以紧接着说其“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词,以至乎杂以嘲戏”?实际上“体气高妙”是指孔融个人的气质高妙。“魏晋时期,‘清浊’并不仅仅是‘才气’意义上的概念,同时也是‘体气’,是人的身体、心性的整体存在。”(21)“气性不均,则于体不同。”(《论衡》,第23页)可见天性之气存在于人的身体之中。史称孔融“又天性气爽,颇推平生之意”(22),这是他体气高妙的天性表现。“气”与人的身体相关,还可从曹丕《与吴质书》中看出:“仲宣续自善于辞赋,惜其体弱,不足起其文。”(23)“‘体弱’即气弱,缺少阳刚之气,情意伤感,不能振起其文。”(24)因此,“体气高妙”是孔融“人之气”的独特体现。

       “逸气”也是“人之气”的一种表现。“公幹有逸气,但未道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汉魏六朝文选》,第255页)前半句评人,说公幹有逸气但未遒;后半句评诗,指出公幹有部分好的五言诗有妙绝之处,这就说出了作家之气对作品的影响。《文心雕龙·体性》评述云“公幹气褊,故言壮而情骇”,也是前半句评人,后半句评诗,写出“气”对诗的影响效果。文句中的“气”指“人之气”,气与人连接紧密,而在评品作品时却并未出现“气”字,“言”“情”的状态才是诗的体现。

       (五)时人对“气”的认识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文学自觉的时代,时代的变迁使作家向重气的方向转变,“自汉至魏,四百余年,辞人才子,文体三变。相如巧为形似之言,班固长于情理之说,子建、仲宣以气质为体,并标能擅美,独映当时”(25)。刘勰关于“气”的论述是对曹丕气论的继承和发展,明显具有“人之气”的特征,如《文心雕龙·养气》云:“是以吐纳文艺,务在节宣:清和其心,调畅其气;烦而即舍,勿使壅滞。”这是专指作家静心养气,与作品之气无涉。锺嵘评刘桢“仗气爱奇”“气过其文”(26)。这里的“气”是评人的,“气”与“文”并提甚至超过“文”,明显不是文中之气。

       随着诗文品评的兴盛,从作品角度看待“文之气”的言论渐多,但早期并未直接出现“文气”一词,其中的“气骨”“气格”一类词汇,因古人在诗文评价时常常将诗与人联系起来品评,故评论者所言之“气”多半与对诗人的评价有关。但气论由“人之气”向“文之气”渗透已是不争的事实。曹丕的气论虽然立足于“人之气”,但得到引申并对后世有启发意义。“在《典论·论文》中曹丕提出‘文以气为主’的命题,即是从分析创作主体所禀之‘气’入手的。尽管学术界对其中的‘气’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但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曹丕虽然仅仅是从文本的层面上分析作家的气质、才性对作品风格的影响,但‘文以气为主’的命题却启发了后来的文论家把这一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27)虽然如此,“气”在文学观念的发展过程中,“以人为本”的特点并未改变,即使是谈论“文之气”,也是以人的思想意识、才能性情为主导的。曹顺庆先生发现了文气说的基本内核,有助于我们认识“气”的本质:“若对‘文气’加以仔细辨析,我们不难发现‘文气说’有一个基本的内核,即:它主要是指作家的内在禀赋,是指作家从体格元气到精神、气质、情感与性格的总和,是作家在精神活动和实践活动中表露出来的心理生理与行为方式特征的总和。”(28)

       二 “齐气”辨正

       (一)关于“齐气”的争论

       对《典论·论文》中的“齐气”如何理解,基于对唐代李善注解的质疑与维护,各类观点百家争鸣,颇为壮观。立足于“气”乃禀承于天地的“人之气”的观点,我们可为“齐气”作出辨正。各类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唐代李善为“齐气”作注:“言齐俗文体舒缓,而徐幹亦有斯累。《汉书·地理志》曰:‘故《齐诗》曰:“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此亦舒缓之体也。’”(29)《文心雕龙》有引用曹丕此语,范文澜先生在为其作注时认为:“徐幹为人恬淡优柔,性近舒缓,故曰时有齐气。”(30)刘文典先生反对“舒缓说”,认为“李注、翰注并以‘齐俗文体舒缓’释之,亦是望文生义,曲为之解耳”(31)。郭绍虞先生列举众多证据维护“舒缓说”,“这都是说舒缓是齐地特殊的风俗习惯。是齐气为舒缓的铁证”(32)。王运熙先生亦同意“舒缓说”:“譬如徐幹是齐地人,汉代齐地士人,因受土风影响,其性格比较舒缓(见《汉书·地理志》),徐幹的文章也带有这种舒缓之风,这就叫齐气。”(33)

       第二,范宁先生质疑李善的注,认为“齐气”为“高气”之误。其撰文称:“徐坚《初学记》卷二十一引魏文帝《典论》云:‘王粲长于辞赋,徐幹时有高气,然粲匹也。’我以为‘齐气’当作‘高气’。”(34)

       第三,范子烨先生认为“齐气”是“逸气”之误,而且“然粲之匹也”应为“然非粲匹也”。“总之,《典论·论文》的原初文本应当是:‘王粲长于辞赋,徐幹时有逸气,然非粲匹也。’”(35)他参考了诸多“逸”字版本的文献,其中最有分量的是《三国志·王粲传》裴注引《典论》的句子(36)。

       第四,王梦鸥先生提出“齐”就是“斋”(37)。李长青先生认为:“‘齐气’即‘斋气’,即严肃、庄重之气,而非善注所谓‘齐地文体舒缓’。”(38)

       第五,黄晓令先生说:“笔者认为齐气即齐一之气、平平之气,略近于今天所说的‘俗气’。”(39)

       第六,曹毓生先生根据朱自清先生曾用“隐”作为齐气特征评论荀子、屈原的辞赋,认为“此处的‘齐气’以解作‘谐隐’为宜”(40)。

       第七,《礼记》云:“明乎齐之音者,见利而让也。”(41)曹道衡先生据此认为:“以《礼记·乐记》之‘齐’,释‘齐气’之‘齐’,似较‘舒缓’或‘俗气’稍近,因为至少从徐幹的为人方面还可以找到一些旁证。”(42)

       第八,宇文所安先生认为:“‘齐气’不过指‘在气上相当’,也就是说,与王粲相当。这个解释有简洁之美,而且它也照应了《论文》前文中的‘齐足’和后文的‘引气不齐’。”(43)

       第九,李华年先生认为齐气“实指人之仪态,不关文体”(44)。后又将“时有齐气”与刘勰所论“时逢壮采”相联系,认为“伟长辞赋在夸饰得当时,得‘壮采’之美,夸饰过分时,获‘齐气’之讥”(45)。

       第十,跃进先生从齐文化的角度出发,对齐地、齐人、齐文、齐俗、齐学等多方面与“齐气”可能有关的文献进行钩沉,指出:“齐俗以‘舒缓’为核心,齐人充满自负心理,齐地强调融通意识。”(46)

       (二)“气专指人之气”基础上的“齐气”辨正

       通观以上十种关于“齐气”的解释,可作以下分类,第一种李善注提出的“舒缓说”,建立基础是齐地风俗,是较权威的古代版本的注解,以下各种解释都是对它的质疑或补充。第二、三、四种解释是对“齐”字版本提出的质疑,认为“齐”字可能有误,第五至十种解释是认可“齐气”的文字版本,但对“齐”字的字义和内涵解释有差别。

       在上文论述“气专指人之气”的基础上,我们可对十种“齐气”的解释进行辨正。第四至第六种解释,不管是将“齐气”解释成严肃之气、俗气还是谐隐风格,都是从文体风格角度去解读的,没有体现出作家的“人之气”本质,所以可以排除。曹道衡先生从“见利而让”的道德礼仪角度去解读,本文此前已论述曹丕所谈之气出自天然,不含伦理道德成分,所以此说并不充分。宇文所安先生认为“齐”是“相当之意”,仅表明徐幹与王粲气质相当,这令“齐气”变成一个没有具体内涵的名词,而前面也未提王粲是什么气。《文心雕龙·风骨》将“齐气”与“逸气”“体气高妙”等相提并论,明显“齐气”是有具体内涵的,所以此说也可排除。李华年先生看到“时有齐气”与“时逢壮采”可能有关系,此说有较大参考价值。跃进先生从齐文化角度入手,各类相关材料罗列周全,对我们正确理解“齐气”奠定了深厚的文献基础。

       范子烨先生的说法需要仔细甄别。诸多“逸气”版本文献的出现的确构成了对“齐气”版本的挑战,但由于“逸气”的褒义性质,使其与“然”字的转折含义发生矛盾,因此后一句到底是“然粲之匹也”还是“然非粲匹也”,也产生巨大的分歧。若按范子烨先生引《三国志》注的说法,是“然非粲匹也”,就使王粲与徐幹有了高下之分,这与《典论·论文》批评文人相轻的主旨不同,扭曲了曹丕原意。而且后文曹丕分别赞颂两人,各列举他们四篇文章,明显是两人相匹之意。另外若按“逸气”版本,“徐幹时有逸气”与“公幹有逸气”有冲突,何以区分两人的“逸气”?故此说暂且存疑。

       范宁先生用“高气”质疑“齐气”,其实李善所注“齐气”与“高气”本质相同,可以合二为一去理解。仔细审察李善的注语“言齐俗文体舒缓”,我们发现他并没直接解释“齐气”,而是从风俗和文体角度解读“齐气”,即认为“齐气”产生了一种舒缓的文体。李善注中引《汉书·地理志》对齐诗的看法,“此亦其舒缓之体也”,他只是认为舒缓是齐地诗歌的一种文体表现。这种侧面的补充解释有一定缺陷,没有直接从“人之气”的角度点出“齐气”的实质。《汉书·朱博传》说:“齐郡舒缓养名。”颜师古注:“言齐人之俗,其性迟缓,多自高大以养名声。”(47)可看出“齐气”影响下的齐人性情有两方面表现,一是迟缓,二是自我高大,这正是李善注的“齐气”与另一版本“高气”的表现。这两种表现是可以合而为一的,并不矛盾。《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公子札观周礼:“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服虔注:“泱泱,舒缓深远,有太和之意。”(48)泱泱是舒缓的表现,在心理上也是一种自高的表现,体现泱泱大国的自尊自大的风尚。自高是“齐气”的一种内在心理特质,舒缓是“齐气”的一种外在表现,舒缓是“体”而不是“气”,“齐气”的实质正是“高气”,刘勰对徐幹“时逢壮采”的评价也透露出“齐气”的自高特性。从“虽在父兄,不可移子弟”可知,徐幹的“齐气”不可能从齐风俗和文体中获得传导,而是直接来源于齐地的山川地貌。从李善对地理的重视,可知“齐气”是受齐地的地理风土影响而产生的一种天性之气,这与曹丕的先天气论吻合。《论衡·率性》云:“楚、越之人,处庄、岳之间,经历岁月,变为舒缓,风俗移也。故曰:齐舒缓。”(《论衡》,第27页)这为“齐气”的地理来源作出了说明。从山川地理角度来论述作家才性,这并非是孤证,《文心雕龙·物色》也提出“江山之助”的说法。跃进先生说:“齐俗以‘舒缓’为核心,齐人充满自负心理。”(49)这两点概括了齐气的两方面特性。综上所述,“齐气”就是受齐山川地理影响而产生的“人之气”,与“高气”相符,是一种处优独尊的自高的心理气质,使当地民俗和文体产生雍容自信的舒缓风格。

       要确认“齐气”是体现在徐幹身上的“人之气”,还应对“时有齐气”的“时”字作出正确理解。“时”字不应作“偶尔”“有时”理解,而应解释为“时时”“时常”,这样就能认清“齐气”就是徐幹天性之气,不是时有时无的,也不是偶尔体现在其作品中的“文之气”。这点可以跟刘勰评论徐幹的“伟长博通,时逢壮采”中的“时”作比较。刘勰是称赞徐幹,“时”作“时常”解时,才与称赞之义相称,若解作“有时”,表明“逢壮采”的时候少,反而成了贬义,与刘勰原意不符。《典论·论文》中说“徐幹时有齐气”,后面又用“然”字作转折,似乎看出曹丕对“齐气”并不喜欢。李善注中提到“徐幹亦有斯累”,明显认为“齐气”不好。黄侃先生猜测:“文帝《论文》主于遒健,故以齐气为嫌。”(50)其实“齐气”作为一种天性之气,本身并无好坏之分,曹丕在文中对此是作客观评价的,说明“气”有优点也有缺点,没有绝对的好“气”或坏“气”。如孔融“体气高妙”却“不能持论”,“公幹有逸气”却“未遒”,其他如“和而不壮”等都是中性评价,“徐幹时有齐气”却能“与粲匹”。但曹丕对“齐气”还是稍作贬低的,在认清“齐气”的真正意义后,可知原因不在于“齐气”本身不好,而在于“齐气”与曹丕的“文人不必相轻”的观念不符,因为“齐气”自高的状态容易产生轻视他人的想法。“幹之《玄猿》《漏卮》《圆扇》《橘赋》,虽张、蔡不过也。”可惜这四部作品都已失传。曹丕又说:“然于他文,未能称是。”故我们仍能通过《齐都赋》《序征赋》这些未获曹丕认可的作品去认识“齐气”对文章风格的影响以及曹丕嫌恶它的原因。《齐都赋》称:“齐国,实坤德之膏腴,而神州之奥府。”(51)描述齐国山川物产,王宫仪仗,极尽夸耀之能事,这正是“齐气”自高性质在文中的风格体现。

       三 “气”“体”适应论

       与“气”相对,还应阐述一个重要的概念——“体”,这是“气”转化而成的“文”之风格体貌,也是今天所谓“文中之气”的表现状态。

       (一)“体”即风格

       《典论·论文》说:“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其中涉及当今人们思想中两类“体”的概念:一是文类体裁,指奏议、书论、铭诔、诗赋这四科八种文类;二是体貌风格,即“雅”“理”“实”“丽”这四种文体风格。文中有“四科”的说法,今人常说“四科八体”,其实应为“四科八类”,四科含八种文类,而不是八体。“这里的奏议、书论、铭诔、诗赋,乃文章的分类。此种分类,乃来自题材的不同、用途的不同,与决定文章好坏的文体,完全是两回事。”(52)曹丕说:“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这里的“体”指“四科”之文体风格,也即“雅”“理”“实”“丽”。以孔融为例,文中言其“不能持论”,但曹丕并没有提出孔融的论体文在文类体裁上有何问题,而是指出其论不好的原因是“理不胜词”“杂以嘲戏”,无法达到“书论宜理”的要求。如孔融论曹操禁酒,“虽然,徐偃王行仁义而亡,今令不绝仁义;燕哙以让失社稷,今令不禁谦退;鲁因儒而损,今令不弃文学;夏、商亦以妇人失天下,今令不断婚姻。而将酒独急者,疑但惜谷耳,非以亡王为戒也”(《建安七子集校注》,第90页)。此段议论语词虽高妙,但理性不足,缺乏逻辑,有点强词夺理。鲁是因儒而损的吗?不弃文学就是不弃儒吗?这些都经不起推敲,正所谓“理不胜词”。又如关于“圣人优劣”的议论:“马之骏者,名曰骐骥;犬之骏者,名曰韩卢。犬之有韩卢,马之有骐骥,犹人之有圣也,名号等设。”(《建安七子集校注》,第103页)将圣人与马、狗相提并论,这正是“杂以嘲戏”,不伦不类,在时人看来简直是胡说八道的玩笑话。这些都是风格上的判断,由此可知曹丕说的“体”是指风格而不是文类体裁。

       (二)气化而来的个人风格之“体”与文类之“体”

       从“气之清浊有体”可知,由气的“清浊”之体演化出来的文体,首先指的是文的气貌风格体态而不是文类。“雅”“理”“实”“丽”,这些风格都是“气”在文中的展现,曹丕没有称之为“文中之气”,而是给它们一个专用名称——“体”。

       作家的气生成文之后,都有其体貌风格,“体”是对“文中之气”的一种描述和概括。作家的禀气虽然主文,并形成其作品的体貌风格,但这只是个别篇章之“体”,可称为“小体”。“小体”是无数的,按刘勰的说法就是“各师成心,其异如面”。在人类写作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许多约定俗成的文类风格,这可称为“大体”。“文体的规范与传统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约定俗成,这是一种无形的法则,是读者的阅读期待与阅读习惯,并以之作为衡量标准。”(53)曹丕提出的“雅”“理”“实”“丽”,指的就是这种“大体”风格,是四科八种文类的体貌风格标准。文人所作某篇文章的“小体”,也要经历“大体”的主流认定,当被认为符合“大体”的标准和要求,也即“合体”,才能称之为好文章。作为文类总体风格的“体”是有示范效应的,个人文章的“小体”风格虽然各异,有时甚至因作者才气强劲也可创体或破体,但一般行文应遵循文类的“大体”风格要求,故古人崇尚“尊体”。作为文类的“大体”也是气的化身,它不是个人之气而是集体之气,含有特定历史时期的集体性的实用倾向和审美倾向,里面往往还有权威作家的典范作品作为标准。由此可知,作家之气创造的文还要受到文类之“体”的限制和检验。

       (三)“气”“体”适应论的论证过程

       “气”与“体”需要和谐才能产生好的艺术效果,一般人不是通才,不能“备其体”,所以难以擅长各类文章。孔融就是典型例子,他虽有“高妙”之气,但当“气”与“体”不相适应时,则出现“理不胜词”的尴尬状况;当“气”与“体”相适应时,则是“杨、班俦也”。这展现了曹丕写作《典论·论文》的一种逻辑论证思路:曹丕反对文人相轻,但的确存在有才性的文人所写文章出现缺陷的现象,文人之“气”与文类之“体”不相适应就是其为解释此现象而寻找出来的证据。张少康先生说:“《典论·论文》的中心是论述作家才性与文体特征之间的关系,这是和汉魏之际政治学术思想的变迁直接联系着的。”(54)

       从“王粲长于辞赋”至“唯通才能备其体”这两段,语意比较明白,说明文人气质各有特点,难以全面适应各种文体的要求,这是“一气对多体”的状况。如同样是孔融这个“体气高妙”的人,面对不同的文类风格,写出的作品效果优劣差异显著。“文以气为主”这一段,实际上是反向论证,说明“一体对多气”的状况。文中引用音乐作譬,同样是一段体例相同的曲子,“曲调虽均,节奏同检”,但由于吹奏的人有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气质,气有清浊之分,因此出现“引气不齐”的情况,最后效果是巧拙差异显著。曹丕正是运用“气”与“体”的相互适应理论来解释文人写作各自有长有短,当其撰写不擅长的文类时,所作之文就会出现缺陷,继而出现“各有所长,相轻所短”的文人相轻现象。由此看来,在《典论·论文》中,“文以气为主”这个影响后世文论的重要观点,其实只是作为一个分论点来为“批评文人相轻”的文章整体观点服务的,从某种程度上看也是顺带提出来的,毕竟是继承前人之观点。

       其实在曹丕之前,作为天地之气、哲学之气、生理之气的“气论”早已流传,“精气为物”的思想意识早已深入人心。曹丕并非第一个论及气与文关系的人,前人或明或暗都曾点出过,如“故古诗人之作,皆天流气,使其言不空也”(55)。可见曹丕的“文”“气”关系的观念只是继承前人观点,故其没有展开论证为什么文以气为主,也没有论证文如何主气,甚至根本没提所谓“文中之气”,论证重点并非是“文”与“气”的关系,而是“气”和“体”的适应关系。虽然文以气为主,但“气”只是主文,在面对带有集体权威意识的“体”时,还需要适应。曹丕论证逻辑是:作家的气与文章的体存在着不相适应的情况,这是有才气的作家写作出现缺陷的原因,也是出现文人相轻现象的客观基础。因此,曹丕在《典论·论文》里最重要的理论贡献是“气”“体”适应论,与后世所谓“文气说”的内容相差较远。“气”“体”适应论的文旨揭示也证明了曹丕文中所提之“气”专指作家之气,它与“文之体”是要相适应的。

       (四)“气”“体”适应论对“清浊”的逻辑分析

       运用“气”“体”适应论的逻辑来作分析,也可解决一个古今争论的公案——气之清浊是否有高下之分?由于曹丕语焉不详,“气之清浊有体”这句话中的“清浊”成了争辩焦点。“清浊”最初指阴阳,“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56)。有意思的是,中医有阴清阳浊说法,与阳清阴浊刚好相反。“夫阴清而阳浊,浊者有清,清者有浊,清浊别之奈何?”(《黄帝内经》,第310页)当清浊分指阴阳时,是没有高下之分的。曹丕在这段中用音乐作譬,音乐中的“清浊”也没有好坏之分。“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57)这些音乐声律节奏方面的悖反因素是相辅相成的,所以能“相济”。但汉代以后,人们对清浊观念加入了自己的感情色彩,出现高下褒贬之分。“贤愚岂尝类,秉性在清浊。”(58)“气初生物,谓物在于胞胎,物生有声,声有刚有柔,有浊有清,有好有恶,咸发于声也。”(59)在现当代,“清浊”仍然是学界探讨的热点问题。有学者认为曹丕自己对气的研判有高下之分,如不喜徐幹的“齐气”,喜欢孔融的“高妙之气”,这又让清浊之辨平添变数。“‘清’指文学家具有的气质、个性、才能是美好、优秀、卓越的,‘浊’则相反,指的是文学家禀赋低下,其气质、个性、才能恶俗低劣平庸。”(60)“气清则格高,气浊则格下。”(61)而另一方面,郭绍虞先生作注时说:“清浊,意近于《文心雕龙·体性》所说的气有刚柔,刚近于清,柔近于浊。”(《中国历代文论选》,第1册,第162页)他并不主张将清浊分高下。

       究竟曹丕所说的“气”有无高下之分?若按其“气”“体”适应论的逻辑来分析,则这个问题迎刃而解。曹丕谈及一般人不能“备其体”,论述方式是“一气对多体”,同样一个人,同样一种气,面对多种文类风格要求时,效果有好坏之分,“一气”是同一的,没有差别,“多体”是并列的,没有高下之分;其后用清浊之气与音乐之体举例,论述方式是“一体对多气”,同样的音乐体例面对不同的清浊之气,效果有巧拙不同,“一体”是同一的,没有差别,“多气”是并列的,也应该像前面所说的多体那样没有高下之分。这种逻辑分析需要营造一种公平的对比环境,“一气对多体”与“一体对多气”都是对应公平的,而最后的效果也是相似的,一个有好坏之分,一个是巧拙不同。由此可知,“气之清浊有体”中的“清浊”并没有高下之分。

       四 《典论·论文》的文体学意义

       《典论·论文》对“气”“文”“体”概念内涵与相互关系的阐发,对于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乃至古代文学批评都有很大的启发意义。文体学研究重点在文之“体”,对“体”的正确理解显得尤为重要。从《典论·论文》中,我们可找到古人的“文体即风格”的意识,并对构建中国古代文体学理论框架起到相当的助益作用。

       (一)风格是古代文体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这句话有着十分丰富的文体学信息。在古人的观念中,文之体貌由气而生,其状如气,与今人所说之“风格”相类。《文心雕龙·体性》总括列举了八种体,“若总其归涂,则数穷‘八体’: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曰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八体”即作品呈现出来的八种风格,与《典论·论文》中的“雅”“理”“实”“丽”相类似,都将文体定调为风格。吴承学先生指出:“文体的风格问题是文体学的中心。”(62)

       有学者认为应将风格研究与文体学脱钩,其实理解了曹丕关于“气”与“体”的论述,我们就能理解文体本身是气的化身,体即风格,进而明白古人为何将各种风格称之为“体”。现在文体学研究更侧重于体裁分类研究,研究文章分几类以及为何分等问题,常从文章类别的功能入手分析。其实“文类”与“文体”本是两个概念,徐复观先生有感于近代以来的学者对于“文体”与“文类”在观念上的混淆,指出:“他们所说的文体,实际只是文类,是由文章题材性质之不同所分的文类。”(《中国文学精神》,第122页)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对纠正研究重点有一定帮助。但随着西方文体学的介入,特别是体裁概念的引入,将体裁文类研究纳入文体学研究范畴,站在时代高度建立一套与西方文体学相对应的学术系统也无可厚非。而且古人在谈“体”时往往也是结合“类”的,如曹丕就结合四科来谈体。总的来看,应以文类的风格作为古代文体学研究的核心。

       要之,文章是否“合体”,最关键的判断标准在于风格。与不合体相关的一个词叫“破体”,古人所谓破体,并不是创造一个新文类、新体裁,而是在风格上的突破。如苏轼破体“以诗为词”,写的还是词,文类体制、句子字数都没变,然而其创作的词却具有诗歌的风格。可见,在古人的文体观念中,破“体”即是破“风格”,这表明风格在古代文体学中处于核心的地位。

       (二)文体学的风格研究应侧重文类风格而非个别篇章风格

       曹丕所说的“体”并不是泛指文章的个别之“体”,而是专指文类之“体”。因此,文体学的风格研究最关键的是要突出“体”的效应,侧重共性研究,即侧重于文类风格的集约性特征研究。某一种体就是某一类作家或作品、文类的风格集合体,成体条件必然是有规范或具有榜样的力量,它之所以能产生、流传并被模仿,就是由于它有一种围绕核心的向心力,并且以代表性作家作品来彰显其典范作用。如《典论·论文》里说王粲、徐幹的辞赋写得好,就将其与前辈优秀作家作品相比较,“虽张、蔡不过也”。当孔融“及其所善”,就是“杨、班俦也”。古人崇尚尊体,其实就是维护文体的共同特征,因为这是文体的生命核心。而西方风格学说比较重视个性风格的研究,黑格尔说:“风格在这里一般指的是个别艺术家在表现方式和笔调曲折等方面完全见出他的人格的一些特点。”(63)这与中国古代文体学的研究取向不太一样,像孔融体气高妙,他的论体文应该是很有个性风格的,但却受到文类之体的排斥,所以古代文体学研究应侧重文类风格研究而不是个别篇章风格研究。

       (三)多种类型的风格都应纳入古代文体学研究范畴

       对于历史上出现的多种多样的风格之“体”,由于没有体制上的具体规定或指代不明,对它们如何定位,学界一直存在疑惑。罗宗强先生指出:“在我国古代,文‘体’的另一指称,是体貌。体貌涉及的问题更为复杂,不确定性更大;但是,它在文学研究中的地位也显得更为重要。”(64)作家在创作过程中,会受天、地、人等因素影响而展现不同风格。在天时方面受时代潮流影响,形成如盛唐体、建安体等;在地利方面受地理因素影响,形成如公安体、竟陵体等;在人和方面受相同志趣的文人团体或领袖人物影响,形成如西昆体、山谷体等;在文学形式方面,不同的创作技巧也会形成不同的文体,如回文体、问答体等。这些“体”都是古人命名的,是古人文体观念的展现。由于不是在体裁形制上进行划分,而是在风格上予以区分,在当今文体学研究重体裁而轻风格的观念下,这些“体”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被排除出文体学研究的范畴。其实,明白了体即风格,也就会给这些“体”相应的研究地位。而且文体风格是多方面的,“气之清浊有体”,由“气之体”化为“文之体”,文体风格也会变幻无穷。只有多角度研究文体风格,才能还原古代文体学的本体样貌。

       综上所述,通过梳理《典论·论文》中“气”“文”“体”的关系,让我们认清曹丕所谈之“气”是“人之气”的本质,由此弄清“齐气”“气之清浊”的内涵,进而重新认识曹丕对古代文学批评的贡献——“气体适应论”,同时也使我们清晰认识到:“文类风格”之“体”作为中国古代文体学的核心概念,理应获得认同与重视,还其本来应有之地位,从而更好地进行古代文体学研究。

       注释:

       ①曹丕《典论·论文》,魏宏灿《曹丕集校注》,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12-317页。后文所引均据此本,不再另注。

       ②刘锡庆、齐大卫《写作述要》,红旗出版社1984年版,第119页。

       ③陈植锷《曹丕“文气”说刍议》,《文学遗产》1981年第4期。

       ④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中华书局1927年版,第24页。

       ⑤朱东润《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页。

       ⑥黄海章《中国文学批评简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5页。

       ⑦霍松林《古代文论名篇详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88页。

       ⑧徐公持《魏晋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3页。

       ⑨蔡钟翔《〈典论·论文〉与文学的自觉》,《文学评论》1983年第5期。

       ⑩王运熙、顾易生《中国文学批评史新编》(上),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1页。

       (11)谭家健《试谈曹丕的〈典论·论文〉》,《新建设》1964年第2期。

       (12)郭绍虞《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65-66页。

       (13)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168页。

       (14)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29页。

       (15)杨永杰、龚树全编《黄帝内经》,线装书局2009年版,第53页。

       (16)黎翔凤著,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778页。

       (17)刘勰著,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710页。后文所引均据此本,不再另注。

       (18)郑毓瑜《六朝文气论探究》,台湾大学文史丛刊1988年第79种。

       (19)王充《论衡》,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8页。

       (20)王锺陵《中国古代文论中两种不同的“养气”说》,《文学评论丛刊》第18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52页。

       (21)侯文宜《中国文气论批评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40页。

       (22)陈寿著,裴松之注《三国志》卷一二《魏书·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册,第372页。

       (23)刘文忠《汉魏六朝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55页。

       (24)梅运生《评曹植、曹丕的文学批评论》,《文史哲》1994年第6期。

       (25)沈约《宋书》卷六七《谢灵运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册,第1778页。

       (26)锺嵘《诗品》,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6页。

       (27)陈学广《古代文论中“文气说”辨识》,《扬州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

       (28)曹顺庆《中西比较诗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0页。

       (29)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卷五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720页。

       (30)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517页。

       (31)刘文典《三余札记》,黄山书社1999年版,第154页。

       (32)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1册,第161页。

       (33)王运熙《中国古代文论管窥》,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34页。

       (34)《范宁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62页。

       (35)范子烨《曹丕〈典论·论文〉“气”发覆》,《中国文化》2013年第1期。

       (36)范子烨《曹丕〈典论·论文〉“齐气”当为“逸气”新证》,《中国文化》2014年第2期。

       (37)王梦鸥《试论曹丕怎样发现文气》,《古典文学论探索》,台湾正中书局1984年版,第75页。

       (38)李长青《〈典论·论文〉之“齐”字说》,《海南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39)黄晓令《〈典论·论文〉中的“齐气”一解》,《文学评论》1982年第6期。

       (40)曹毓生《〈典论·论文〉“齐气”辨》,《湘潭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

       (41)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45页。

       (42)曹道衡《〈典论·论文〉“齐气”试释》,《文学评论》1983年第5期。

       (43)宇文所安著,王柏华、陶庆梅译《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75页。

       (44)李华年《魏文帝〈典论·论文〉“齐气”说》,《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第3期。

       (45)李华年《再说“齐气”》,《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

       (46)跃进《释“齐气”》,《文献》2008年第1期。

       (47)班固著,赵一生点校《汉书》卷八三《朱博传》,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030页。

       (48)洪亮吉《春秋左传诂》,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10页。

       (49)刘跃进《秦汉文学地理与文人分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4页。

       (50)骆鸿凯《文选学》,中华书局1937年版,第434页。

       (51)吴云《建安七子集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407页。

       (52)徐复观《中国文学精神》,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第122页。

       (53)吴承学《“文体”与“得体”》,《古典文学知识》2013年第1期。

       (54)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66页。

       (55)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78页。

       (56)欧阳询《艺文类聚》,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页。

       (57)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420页。

       (58)郦炎《见志诗》,张永鑫、刘桂秋译注《汉诗选译》,巴蜀书社1990年版,第170页。

       (59)戴德著,卢辩注《大戴礼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61页。

       (60)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卷,第36-37页。

       (61)袁行霈、孟二冬《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文气论”》,《中国古典文学论丛》,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辑,第205页。

       (62)吴承学《中国古代文体风格学的历史发展》,《中山大学学报》1993年第1期。

       (63)黑格尔著,朱光潜译《美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卷,第372页。

       (64)罗宗强《我国古代文体定名的若干问题》,《中山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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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理论#183;“气”与“体”在论文中的辨析与修正_典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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