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类本质与社会关系本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质论文,社会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国内学术界通常把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简单地归结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的本意。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完整含义有两层:一是人的类本质,二是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就人的类本质而言,人类是一种具有“动物+文化”结构的物质存在,处在比动物或生物更为高级的物质进化位置上。
前些年,国内学术界曾围绕人的本质展开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后来人们的观点逐渐统一到马克思的这句话上来:“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页)简单地讲,即: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但经过一个阶段的学习和思索,人们逐渐发现,把人的本质简单地归结到社会关系本质上来,并不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完整思想,并且也不符合事实。人们还认识到,我们应该全面地深刻地把握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并以此为指导,不断地向前求索,以求不断深化对于人的本质的认识。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类本质与社会关系本质的思想
如果不抱什么成见,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稍加系统的研读,就不难发现,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人的类本质的观点,二是关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观点。换句话讲,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分为两类或两个侧面,即类本质和社会关系本质,它们共同构成人的统一本质。
(1)关于类本质
人或者说人类,有没有类本质?一般地讲来,人们是不会否认的。这是因为,人作为一种区别于其他自然物的特殊存在,是有着自身的质的规定性的,否则就无法把人与其他事物区分开来。人的这种区别于他物的质的规定性,就是人的类本质,即物类本质、族类本质。但是,学术界长期以来把人的类本质归结到人的社会关系本质,从而几乎否定了“类本质”的提法,甚至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否认“人的类本质”之说的。其实,马克思关于人的类本质有着丰富的论述。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阐述了一系列关于人的类存在、类生活、类本质以及类本质异化的观点。马克思首先肯定人是一种类存在。他说:“人是类的存在物。这不仅是说,人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把类——既把自己本身的类,也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是说(这只是同一件事情的另一种说法),人把自己本身当作现有的、活生生的类来对待,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49、51页)马克思又在考察异化劳动剥夺人的类生活中,阐述了人的类本质及其异化。他指出:“人的类的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他的精神的、类的能力——变成与人异类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异化劳动把人自己的身体从人那里异化出去,就象把在他之外的自然界,把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异化出去一样。”“人从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的本质异化出去这一事实所造成的直接结果是:人从人那里的异化。”“人从他的类的本质异化出去这一命题,说的是一个人从其他人异化出去,以及他们中的每个人都从人的本质异化出去。”(同上书,第51—52页)马克思在《手稿》的其他许多地方还频繁地使用“属人的本质”这种说法,实质上这讲的也是人的类本质。例如,他说:“这种关系以一种感性的形式、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表明属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说来成了自然界,或者,自然界在何种程度上成了人的属人的本质。”“自然界的属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着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对人说来是人与人间联系的纽带,才对别人说来是他的存在和对他说来是别人的存在,才是属人的现实的生命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表现为他自己的属人的存在的基础。”(同上书,第72、75页)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对人的类本质的存在,马克思是肯定的。
马克思不仅肯定了人的类本质的存在,而且还具体阐述了人的类本质的内容。他指出:“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同上书,第50页)“类的特性”就是类本质,人的类特性就是人区别于他物的类的规定性亦即类本质。马克思在这里所阐述的人的类本质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这已是众所周知的。在这里我们所需要强调的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区别于他物的类的规定即类本质,而不是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即人与人相互区别的本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则更明确地阐述了人区别于动物的类本质:“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4—25页)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生产劳动确定为人与动物相区别的类本质。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中的作用》一文中,对于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曾做过更详尽的论述。马克思在《手稿》中对作为人区别于动物的类本质的生产劳动,也做了十分细致的阐述:“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界,这是人作为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亦即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当作自己的本质来对待,或者说把自己本身当作类的存在物来对待)的自我确证。诚然,动物也进行生产。它也为自己构筑巢穴或居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所做的那样。但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则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则甚至摆脱肉体的需要进行生产,并且只有在他摆脱了这种需要时才真正地进行生产;动物只生产自己本身,而人则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与自己的产品相对之。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50—51页)
由此可见,马克思对于人的类本质是肯定的,并且做了十分深入的阐述。学术界有人否认人的类本质,他们提出的理由之一就是:马克思关于人的类本质的论述多出于早期著作,这是受费尔巴哈的影响,是不成熟的思想。其实,这个理由是不能成立的。首先,马克思关于人的类本质的阐述是符合事实的,并且也是合乎认识活动规律的,试想一下,人作为一种区别于自然事物的特殊存在,能没有自身的固有的类本质、类的规定性吗?其次,马克思关于人的类本质的论述远不能等同于费尔巴哈的思想,而是对后者的质的超越。费尔巴哈关于人的类本质主要是从人的自然特性上确定的,并且是针对宗教的本质来阐述的,在性质上,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马克思关于人的类本质的论述则是唯物主义历史观性质的,他探讨人的类本质的目的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寻找理论根据。他的思路是这样的:人具有类本质——人的类本质是劳动——类本质的异化是劳动的异化——劳动异化形成私有制和生成资本家——克服异化就要消灭私有制——只有共产主义才能使人的类本质复归于人。显然,马克思虽然从费尔巴哈那里移植了“类本质”和“异化”的概念,但他却使它们发生了从认识论到历史观的转变,从而成为他创立唯物史观的生长点和基础。所以,马克思关于人的类本质的观点决不是无足轻重的观点,而是唯物史观的基石。关于劳动是人的类本质的观点在唯物史观中的重要地位,恩格斯是这样讲的:“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安置在它的真正基础上;一个很明显而从前完全被人忽略的事实,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这一很明显的事实在历史上应有的权威此时终于被承认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1页)劳动之所以如此重要,就因为它是人之为人的类本质。
人们之所以对人的“类本质”的提法持否定态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出于对马克思一段话的肤浅理解。马克思的这段话是这样讲的:“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费尔巴哈不是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所以他不得不:(1)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类个体;(2)所以,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8页)马克思的这段话是否定存在人的类本质吗?不。对于这段话,我们需要深刻的理解。首先,马克思在这里已把对于人的本质的探讨从人的类本质推进到人的社会关系本质。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指的就是人的“社会关系本质”而不是“类本质”,而“社会关系本质”是与“类本质”不同的人的另一种本质。所以,马克思在这里根本不是否定人的类本质。当然,由于马克思把对人的本质的认识从类本质推进到社会关系本质,这就使关于人的类本质的认识更加深刻了:“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是建立在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其次,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这个类是加了引号的,是特指被费尔巴哈理解为人的本质的各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如理性、意志、心情等。费尔巴哈不懂得这些人的因素“本身是社会的产物”,个人也是社会中的个人,而是抛开历史的社会的视野,看不到社会中人的分化,单纯从认识论上寻找人的本质及其在宗教中的异化,显然是错误的。所以,马克思在这里对费尔巴哈的作为人的本质的“类”的否定,并不是从一般意义对人的类存在、类本质的否定。否则,岂不成了对人类作为一种特殊族类存在的否定了吗?这显然是讲不通的。
(2)关于社会关系本质
在通常,人们在谈到人的本质时,往往不去区分什么“类本质”和“社会关系本质”,而是简单地称“人的本质”,但在对“人的本质”加以解释时,便出现了把人的本质归结为社会关系本质并因而否认了类本质。更准确地说,以往很少有人自觉地把人的本质做“类本质”与“社会关系本质”的划分,只是含糊地把人的本质说成一种,即社会关系中显示的本质。这是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缺乏全面认识的表现。正象我们在前文所叙述的那样,马克思对于人的类本质是充分肯定的,并从内容上做过明确阐述。马克思还十分明确地阐述了人的另一种本质,这就是社会关系本质。
对于马克思关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论述,人们是比较熟悉的。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这句话:“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谓“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指的就是人在“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的本质特征,亦即人的社会关系本质。这正如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所说的:“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4页)
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本质呢?它与人的类本质又有什么区别呢?马克思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62页)这就是说,人们生活在世界上,是处于两种基本关系之中,一种是人与自然的生产关系,另一种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前一种是类外关系,后一种是类内关系。人在类外关系中,表现的是人与自然事物的族类区别,体现出人的类的规定性即类本质。人在类内关系中,表现的是不同的个人、不同的群体、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民族的相互联系与区别,体现出人们的各自社会关系的规定性即社会关系本质。类本质,又可叫类外本质或类际本质;社会关系本质,又可叫类内本质或人际本质。总之,人的社会关系本质是人们在社会联系和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个人社会特征、群体社会特征、阶级社会特征、民族社会特征等等。人的社会关系本质不是人与非人的族类区别,而是人与人、社会集团与社会集团之间的社会关系区别。所以,人的类本质表现的是与自然相联系中的人,而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则表现的是社会联系之中的人。
马克思对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非常重视,这是出自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和推翻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的社会革命的需要。所以,马克思对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给予十分突出的重视,并且十分关注作为社会关系本质的主要表现之一的人的阶级性,即阶级本质。因此,在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人的阶级性是最受关注的人的本质表现。但是,如果把人的本质简单归结为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又把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归结为人的阶级性,进而把人的本质归结为阶级性,那就大错特错了。从这里我们弄明白了一个问题,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在起初对于人的类本质比较关注,后来则十分强调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原因就在于马克思在起初是在较一般的意义上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后来则集中精力关注社会革命问题。所以,这是关注的对象不同所形成的理论论述的侧重不同,而不是“成熟”与“不成熟”的区别。
二、深入认识人的社会关系本质
关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人们讨论得已比较充分,我们没有必要去重复,只就个别问题做一点深入探讨。
首先,是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多样性。只要我们明确了人的社会关系本质是人们在类内的人际联系中表现出来的本质,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多样性就是一个不难理解的问题。这是因为,现实的社会关系是复杂的、多种多样的。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也是多种多样的,这就决定了人们的社会关系本质的多样化。马克思说过:“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的表现自己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9页)这里所讲的“能动”的“表现”,即是人们的不同的社会关系本质,而这些“能动”的“表现”又是决定于他们从事的“活动”及“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所决定的。
所以,我们对“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句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应该理解为:人的社会关系的本质就是在“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中表现出来的。这有两层含义。其一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异常多样和丰富的,如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等,因此人们的社会关系本质并不是单一的,也是多种多样的,复杂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构成了人们的社会关系本质的复杂之网,如经济本质、政治本质、文化本质等等。其二,某一具体个人、某一具体社会团体所处的社会关系总和也是复杂多样的,对他们的社会关系本质也不能泛泛而谈和一概而论,而必须具体地分析他们所处的具体的社会关系之网,从而确定他们的社会关系本质,在这其间,要特别注意他们的社会关系本质的多面性。
在社会关系本质的多样性中,社会关系本质的层次性是一种很具特色的现象。由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是体现于人类社会内部关系之中的,所以社会关系本质并不局限于单个人身上,所以各种群体存在方式均具有社会关系本质。人类社会的组合是分为诸多层次的,如家庭、职业团体、阶级、民族、国家等等,这些不同层次的人类群体均具有各自不同的社会关系本质,在社会交往中表现出不同的社会关系特征。由于这些社会群体形成一种层次关系,故它们具备的社会关系本质也形成一种层次关系,较高层次的社会关系本质往往包含较低层次的社会关系本质。不仅如此,诸种社会关系在社会构成中往往也呈现为一种层次结构,如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就是依次向上呈层次组合的。由这些社会关系表现的人的社会关系本质也呈现出层次性,一般而言,处于基础位置的社会关系本质往往决定处于上层位置的社会关系本质。如经济本质对政治本质与文化本质就具有较大的制约性,人的经济本质就决定着人的政治本质。
其次,是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变动性。马克思说过:“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69页作者注)这里讲的“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指的就是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如人的阶级性。人的类本质是相对稳定的,否则人就不再是人了。当然,类本质的具体表现是不断变化的。与类本质相比而言,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则是不断变化的。这是因为,社会生产力是不断进步的,与生产力发展相适的生产关系,以及由生产关系决定的政治关系、文化关系也要不断发生变化,于是在这些社会关系中呈现的人的社会关系本质也必然不断发生变化。所以,人的社会关系本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历史地发展变化之中的。
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变化,还表现为社会关系相对稳定,但由于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变化而导致的社会关系本质的变化。例如,人的阶级地位的变动而导致的阶级本质的变化,社会集团的经济地位的变化导致的经济、政治属性的变动等等。社会改革,往往是个人或社会集团的经济、政治属性的变动,从而又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变化。人的“社会关系本质”与人的“社会关系存在”并不是处处、时时相一致的,有时“本质”的变化造成“存在”的变化,有时则是“存在”的变化导致“本质”的变化。
再次,是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总的历史发展趋势。人与人、社会群体与社会群体的社会关系本质将逐步趋于统一,最终导致人的社会关系本质与人的类本质相统一。在采集生活的原始社会,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几乎还没有什么分工,更没有阶级存在,这时人的类本质是存在的,但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则几乎未形成,人与人的区别主要在其自然属性上;男、女、老、幼的区别。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发生了,阶级形成了,民族和国家也形成了,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社会属性形成了,人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的社会关系上区别开来,形成了多种多样的人的社会关系本质。按马克思的观点,随着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人们的社会分工行将消灭,阶级差别也将消灭,每个人将获得高度自由全面的发展,而社会将变成自由全面发展的人的“联合体”,那么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区别就将逐步消亡,把人们区别开来的社会关系本质也将不复存在,人的本质将重新归结到类本质。这是人类更高阶段的平等境界。
三、深入认识人的类本质
关于人的类本质,人们的议论虽多种多样,但总的特点无非是在具体的本质特征上有些分歧。过去人们说人的本质是“理性”、“劳动”、“使用工具”、“语言”、“思维”,现在人们又说人的本质是“情感”、“符号”、“文化”等等。这种仅在有关人的本质特征上变换一下说法的研究,不能说没有认识上的进步,但总的趋势却是踏步不前,并且显得零乱甚至随意。所以,推进对人的类本质的认识,务必使其条理化、严谨化,从而也更加深入化。
人的类本质所要回答的问题是:“人究竟是什么”。要确切讲清人是什么,一定要准确地指出人与其他物质存在的根本区别所在。马克思说过:“其实,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45页)这告诉我们,要想获得对于人类的全面认识,必须既坚持“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历史方法,又要坚持“说明一切关系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系统方法。这就是说,我们要研究人的类本质,必须既遵循系统方法揭示其系统本质,又遵循历史方法揭示其历史本质。人的类本质,就是人的系统本质与历史本质的统一。
(1)人的系统本质
在系统方法看来,任何系统都是功能与结构的统一,事物的系统本质是功能本质与结构本质的有机统一。所以,对人的系统本质又可以从功能本质与结构本质两个侧面来考察。
A、人的功能本质
事物的功能本质,就是从事物与周围世界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活动中确定的。寻找人的功能本质,也就是从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确定人的本质。显然,在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本质特征就是实践,而实践的主要方式又是各种各样的劳动。正如马克思所说:“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97页)由此可见,以往我们把劳动看作人的区别于动物的类本质,实际上这就是从人的系统功能侧面所观察到人的类本质,因此它实际上就是人的功能本质。
对于人的功能本质即劳动,以往的讨论已很充分,我们在这里所要强调的就是,劳动仅仅是人的功能本质,要想全面地把握人的类本质,还必须从其他视角做深入探索。例如,从系统的角度看,除了人的功能本质外还有结构本质。此外,还有不同于系统本质的历史本质。
B、人的结构本质
把人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看,劳动是人这个系统所特有的功能及其活动——劳动是人改造自然的能力与活动。从系统观点看,特定的功能离不开特定的结构而存在,人的劳动能力也离不开人的特定结构而存在。从结构上看,人又是什么呢?恩格斯说:“劳动是从制造工具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513页)这就是说,劳动离不开工具而存在。人用手(或足)制造并使用一定的工具,便形成了现实的劳动能力,而运用这种劳动能力改造自然便形成了劳动实践。显然,劳动能力赖以存在的结构是“肉体—工具”。人的肉体与工具的统一形成了具备劳动能力的实体。这个实体不是别的,正是完整意义上亦即现实的人。工具成为完整的现实的人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非生理性的组成部分。如果从系统功能上讲,劳动是人的特有功能,那么从系统结构上讲,“肉体—工具”则是人的特有结构。换句话讲,人乃是肉体与工具的有机统一体。
随着人类的发展,作为工具的部分日益复杂,我们已不能再把这些非生理的成分简单称之为“工具”,而应冠之以比较泛化的名称即“文化”。这样一来,人就成为一个具有“肉体—文化”统一结构的存在物。这个关于人的结构观,既适用于人类起源之初,也适用于今日已高度发达的人类,同样也适用于未来的人类。从人类起源看,当文化一出现于世界时,作为“肉体”与“文化”统一体的人便形成了。人的文化部分与肉体部分的进化是不平衡的,在智人之前,肉体进化是人的进化的主要内容,而在晚期智人之后,肉体进化的速度渐渐慢下来以致基本不变,而文化部分则大踏步向前迈进。一部文明人类史,简直就是一部文化发展史。离开了文化,便无法谈及人类的进化。这就使人类的“肉体—文化”结构更加清晰明确了。只有把文化的演化纳入人类进化,才能既看清文化的进步又看清人类的发展。
把工具或文化看作人类的组成部分,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贯立场。马克思早就说过:“达尔文注意到自然工艺史,即注意到在动植物的生活中作为生产工具的动植物器官是怎样形成的。社会人的生产器官的形成史,即每一个特殊社会组织的物质基础形成史,难道不值得同样注意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09页)马克思还说过:“自然并没有制造出任何机器、火车头、铁路、电报、自动纺棉机等等。它们都是人类工业的产物;自然的物质转变为由人类去驾御自然或人类在自然里活动的器官。”(《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分册,第358页)在这里,马克思把工具对人体的延伸描绘得异乎寻常,因为他把工具也称作“器官”,这就是说,工具也是人体的组成部分,当然这种组成部分不是肉体本身,而是非生理的即人的“非肉质器官”。把工具(文化)视作非肉质器官,这再好不过地表明了人的肉体与工具的本质联系。这种本质联系一方面表现为工具是肉体器官的延伸,另方面又表现为工具离不开人而独立存在。离开了人,它就失去了作为人的肉体延伸物的质,不再是什么“工具”(或文化),而是一堆与其他自然物毫无区别的死物。同时,这也表明:人作为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它的机体应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肉体器官,另一部分是非肉体器官,二者缺一不可;离开了非肉体器官(工具)的赤裸裸的纯肉体,便不再是能劳动会思维的人,而只是一种普普通通的动物。当然,在肉体与工具之间存在着作用的区别,迄今为止一直是肉体部分占据主导地位并因而具有较大的相对独立性,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肉体部分往往被视为可独立存在的,被单独称之为“人”。鉴于肉体的主导性与相对独立性,可以把它称之为“狭义上的人”,亦即通常讲的“人”,但严格的科学意义上的“人”,应该是一种具有“肉体—文化”结构的存在物。
过去,由于没有注意到人是一个具有“肉体—文化”结构的统一体,而是仅仅看到肉体,于是常常把人类看作是一种“高级动物”、“有理智的生物”、“会劳动的生物”等等。总之,均把人类列入生物界。可是,当认识到人是肉体与文化的统一体时,我们马上就会领悟到,人类已经不再是生命物质,而是生物进化的质的飞跃,是在本质上更为高级的物质形态。这使我们对人的类本质的认识愈加清楚、明晰。
从功能上讲,人的类本质表现是劳动;从结构上讲,人的类本质是“肉体—文化”。劳动是一种能动改造世界的力量和活动,“肉体—文化”是一种超生命结构,这二者不可分离,相互依赖。特别是当我们要去确定劳动的性质时,认识到劳动的主体必须具备“肉体—文化”结构,十分重要。如果不能认识到劳动主体的超生命结构,那么只能把劳动看作是一种动物性活动。这样,势必影响到对劳动的深刻理解。所以,要想正确地把握人的类本质,务必从功能与结构两个侧面入手。功能与结构结合在一起,全面体现了人类的系统本质,这就是:人类是一种对世界进行能动改造的超生命物质形态。
(2)人的历史本质
人类的历史本质,指的是从物质世界发展历史过程中去确认人的类特征。历史本质与系统本质有密切关系。任何事物都是系统与历史的统一,都处在系统的横向联系和历史的纵向联系中。事物的系统本质是事物自身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的产物。确认事物的历史本质,实际上就是从事物的来龙去脉中确定事物的系统特征。认识人类的历史本质,也就是把人类的系统本质放在物质世界发展历史中加以动态地观察,以确定它的历史性特征和意义。
从根本上讲,人类是物质世界发生的产物,是物质形态进化中的一个历史阶段。把人类的系统特征放在物质世界发展过程中进行纵向比较,马上就会看到两个显著特点:一个是人类实现了物质世界的自我认识,另一个是人类实现了物质世界的自我改造。恩格斯在谈到人类的历史特征时说过:“从最初的动物中,主要由于进一步的分化而发展出无数的纲、目、科、属、种的动物,最后发展出神经系统获得最充分发展的那种形态,即脊椎动物,在它身上自然界达到了自我意识,这就是人。”他还说过:“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人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56、517页)对于人类来讲,只有未被认识之物,而无不可认识之物;同时,也只有未被改造之物,而无不可改造之物。人类的这份本领乃是它的天职,它并非是超世界之物,从本质上讲,这只是物质世界的自我调节而已。
所以,当我们把人类放在物质世界的联系和发展之中去观察时,人类的历史本质马上就显示出来:人类是一种具有自觉认识和能动改造力量的超生命的物质形态;是一种物质世界实现了自我认识和自我改造的物质发展阶段;是一种推动物质世界发生更大飞跃的革命性物质形态。这样一个关于人的类本质的历史认识,不仅使我们加深了对人类过去的理解,也使我们看到了人类的伟大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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