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技术合作的实践、前景与发展战略_韩国企业论文

中韩技术合作的实践、前景与发展战略_韩国企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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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回日期:2005-12-15

中图分类号:F4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753(2005)12-0027-06

东亚经济格局中的中国和韩国,一个是极具活力的发展中大国,一个是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和OECD成员国,两国在经济发展的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性和互补性。自从1992年中韩建交以来,我国一直非常重视与韩国开展广泛的合作,而这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两国在技术领域的合作。面对国际政治经济新环境,继续深入推进两国间技术合作,对于确保中韩经济的持续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韩技术合作的背景

最近十年以来,发达国家“新经济”的经验清晰地表明,技术正在取代产业资本而成为经济增长最为关键的推动力。在当前的国际技术环境下,为了确保两国持续技术进步的实现,中韩在技术领域展开深入合作是很有必要的。

(一)中韩技术合作具有必要性

当前的国际技术环境,出现了非常不利于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的情况,这主要表现为全球每年大部分的技术创新成果都为部分西方国家所垄断。由于西方国家拥有充裕的资本,每年的研发投资规模非常之大,OECD最近的一份研究报告就显示,2003年美德日法英五国的研发投资达到5268亿美元,占OECD加上中国、俄罗斯等世界主要38个国家研发投资总额的65%,其中仅美国的研发投资就高达2846亿美元[1]!凭借充裕的资本,西方国家汇聚了全球最密集的科技人才和资源,创造出了全球最主要的科技成果,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上述五国在2003年申请的国际专利数总和就占了全球当年专利申请总数的35.7%。而在技术创新日益集中的同时,这些国家为了保持技术领先、维持高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垄断优势,在经济政策导向方面逐步将以前那种鼓励竞争的政策转向为寻求全球垄断的对外经济政策[2]。通过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安全等名义,西方国家积极强化其技术垄断权、限制发展中国家引进和学习先进技术,形成了明显的技术垄断主义。

广大发展中国家一无足够资金用于研发,二则在资源、人才的竞争中又居劣势,普遍面临科技储备不足、人才外流等问题,国际技术差距面临持续拉大的危险。在技术发展领域,中韩同属发展中国家,2003年两国研发投资总和不过1100亿美元,两国当年专利申请数总和不到全球的1%,总体技术水平均落后于发达国家,都面临着西方国家的技术垄断。有限的研发规模,严峻的国际技术环境,这些问题对两国的技术进步提出了挑战,而应对挑战的一条可行途径就是“合作求发展”,打破两国区域限制,开展广泛的技术合作。通过合作两国既能够汇集科技资源,集中优势力求在西方国家所垄断的核心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在一般的技术领域又可以实现扬长补短、互通有无,避免重复投资,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面对当前的国际技术环境,中韩两国开展全面技术合作很有必要性。

(二)中韩技术合作存在可能性

这种可能性表现在两国技术发展的水平、结构和比较优势等方面存在着差异性和互补性,从而有可能在诸多领域开展合作。源于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资源禀赋的不同,在发展技术方面,韩国走的是一条与我国截然不同的道路。具体来说,韩国政府偏重于引导并推动可商业化应用的实用工业技术的研发,例如,该国曾经实施过“优先R&D计划”、“领先技术发展计划”等一系列技术进步规划,重点对能够提高工业技术水平的研发项目给予资助[3]。相对而言,韩国在基础科学领域的研究起步晚,始于1977年韩国科学财团的建立(韩国科学财团是韩国国家级的基础研究资助机构)。目前,韩国只有一所大规模的基础科学研究机构——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KIST),十余所科研型大学,缺乏足够知识储备,总体水平较低。韩国的这种技术发展结构,将它的劳动和资本密集型制造技术推进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但在诸如产品基本设计、材料、自动化等领域仍显落后[4],这个问题成了韩国产业技术高度化的障碍。例如,韩国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内存条制造国,但它的优势只是在生产和组装方面,在内存材料的研发方面,韩国处于起步阶段,仍然要受制于日本和美国,类似的还有韩国的造船、信息技术等行业。与韩国相比,我国长期以来一直重视基础科学研究,已经具备相当深厚的知识储备,2004年主要反映基础研究状况的SCI所收录的中国论文数已经位列世界第5位,基础研究整体实力明显要高于韩国,在一些领域我们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但在工业发展所需的现代化制造技术方面,我们则要落后于韩国。可以看出,我国和韩国在技术领域存在着较大的互补性,韩国的先进制造技术是我国工业技术进步之所需,而韩国也一直希望能够在基础科学领域与我国合作,以提升其在核心技术方面的研发能力,正是互补性和互利性的存在使双方具备了合作可能性。

二、中韩技术合作的实践

基于技术发展的差异性和互补性,中韩在建交之时就明确将技术合作列为发展两国全面经济合作关系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两国的技术合作与交流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并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推动两国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的支持和推动

中韩技术合作首先得到了两国政府的积极支持和有力推动,这主要表现为一系列政府间合作协议的签署和相关机构的建立。在1992年建交时中韩即签署了《中韩政府科技合作协定》,该协议的主旨就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我国基础科学的优势与韩国工业化经验的结合,以提升两国科技水平。作为协定具体执行的后续,中韩于1994年成立了产业合作委员会。根据《科技合作协定》的规定,中韩双方每年召开一次双边科技合作联委会,利用这一途径交流观点并直接对一些重点技术合作项目进行规划,并在实践中积极推动项目实施。最初,双方确定了汽车部件、HDTV和中型飞机等几个合作领域,但在实践中逐渐发现HDTV和中型飞机项目并不符合两国科技发展目标,相反,双方在汽车制造领域的合作逐渐向深入发展。韩国大宇公司在山东建立了最早的韩资汽车部件制造企业,此后,在两国政府的支持下,现代、起亚等汽车集团先后来华投资,引进了较为先进的制造设备和生产工艺,为中国汽车工业制造水平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后,中韩双方不断扩大合作的领域,截至2004年底,两国相关部门已经在信息通信、传统医药、宇宙航天、核安全、标准化、工程科技等20个领域签署了合作议定书,已执行和进行中的重点合作项目达到100多个[5]。

除了在政策面上给予积极支持外,作为技术合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两国政府的推动下,中韩五个主要的政府级合作研究中心相继建立。1993年,北京中关村的高科技园区成立了国际科技合作中心;1993年,中韩大气科学研究中心成立,分别在韩国国立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建有机构;1995年,中韩海洋科学共同研究中心在青岛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建立;1997年,中韩新材料合作中心成立,分别在韩国科技研究院(KIST)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所设有机构;1998年,中韩生物科技合作中心成立,分别在韩国生物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和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建有机构。这些重点机构的建立为中韩科技合作与交流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对两国技术交流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大学及科研机构间合作

科研机构间合作是两国技术合作的重要构成。事实上,这种合作在中韩正式建交之前就已经存在,例如,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韩国的浦项科技大学就曾经从中科院高能物理所引进过线性加速器及相关实验设备,而韩国的核能技术研究所在1991-1993年期间也曾经在中国大亚湾核电站的建设中提供过部分技术支持。

建交之后,在两国政府的积极支持下,科研机构间合作进一步深化,双方积极寻求以联合研究、项目参与等形式,在众多领域开展合作。其中,对于黄海的海洋科学研究是双方一个持久的重点合作领域。早在1990-1994年期间,韩国的Inha大学就积极与中国海洋研究一所开展了绘制了黄海海域环境图和海域面积调查的合作研究。在1995年中韩海洋科学共同研究中心成立之后,双方合作的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中韩海洋学家又先后进行了“中韩黄海沉积动力学与古环境”合作研究以及“中韩黄海水循环动力学”合作调查研究,在后一项目中,韩国海洋研究院与中国海洋一所均调动了先进的海洋科考船,对黄海海域进行了全区域、全季节的实地调研并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在2005年召开的中韩海洋科研联委会上,双方又确立合作进行“中韩黄海水循环动力学及其对海洋环境影响的调查研究”和“东亚季风演化及古气候变化预测”的科研项目。在海洋研究之外的其它领域,随着近年来双方共同利益日趋融合,这样的合作同样也日益频繁。2003年,中韩两国签署了《中韩两国工程院工程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同年,中国科学院又与韩国科学财团签署了科技交流合作协议。至此,代表我国最高水平的科研机构都已同韩国相关机构建立起了技术合作关系,这表明两国科研机构间的合作正在向更深的层次展开。

此外,为了构建持久合作的平台,双方科研机构还积极合作,建设了一些常设研究中心,例如,中国中医研究院与汉城大学共同建立了中韩医学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建立了中韩科技合作中心,等等。作为合作的另一重要内容,两国科研机构在技术人员的交流方面也开展了广泛合作。从1994年开始,两国开始进行博士后和青年科技人才的交流。1998年,为了进一步促进科技人员的交流,我国又与韩国签署了《中韩两国政府青年科学家交流谅解备忘录》,截至2002年底,韩方共邀请中方243名博士后访韩;另外,自1993-2002年底,中方111名、韩方55名专家学者实现了互访[5],这些交流对扩大两国高级人才培养和推动相关研究机构间的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中韩技术贸易的发展

技术贸易是中韩技术合作的又一重要内容。自从建交以来,两国间技术贸易金额一直呈稳定增长的趋势,韩国已经成为我国非常重要的技术贸易伙伴,这有力地说明了双方的技术合作正在日益深化。

我们从纯技术进出口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两个方面来说明中韩技术贸易的状况。先来看纯技术的进出口。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升级的需要,我国对于韩国成熟制造技术的需求逐步增加。在我国的技术引进来源国中,韩国的重要性逐步增强。表1列出了几个代表性年份里,我国技术引进的来源国构成和引进规模。可以看出,无论是技术引进的合同数目,还是技术引进的金额,都显示韩国对我国的技术出口呈快速增长的态势。1995年,韩国在我国的技术引进来源国中还只是排在第七,技术引进金额仅一亿美元,不及从美国进口金额的5%,而到了2004年,韩国已经上升为第四大技术引进来源国,引进金额超过8亿美元,已经达到从美国引进金额的28%!根据韩国科技部门的统计,韩国向我国出口的技术主要涉及到了电子电气、机械、化工等行业,这与韩国在技术领域的比较优势正相吻合。相比而言,我国对韩国的技术出口虽然也呈增长趋势,但在规模上则要小一些。根据韩国科技部的统计公报,2004年韩国自我国的技术进口共计约4亿美元,这与我们从韩国的进口形成了一定反差。再来看两国的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统计,2004年我国从韩国进口高新技术产品178.5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11.1%,韩国是我国第四大进口来源地,而同期我国向韩国出口高新技术产品62.5亿美元,占到了出口总额的3.8%。

表1 我国技术进口的主要来源国(地区)及引进规模(单位:个/百万美元)

 1995 1998 2001 2004

合同数 金额 合同数 金额 合同数 金额 合同数 金额

欧盟

850

5900  1475  6100  1086  4580  2194  5513

美国

798

2272  1094  3000  762

1815  1287  2921

日本

533

2249  1386  2088  771

1129  2219  2938

俄罗斯  285

759

143

1921  35

118

香港

674

586

1115  746

605

558

1066  678

加拿大  62

204

123

278

88

146

185

71

韩国

38

103

212

272

105

216

491

807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库。

总体来看,两国技术交易已经达到了较高的规模,但其中的问题主要是我国自韩国的进口占了主要部分,而韩国自我国进口的规模则相对较小。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还是我国在工业制造技术方面相对落后,韩国能够从我国直接进口的制造技术仍然较少,而能够体现我国优势的基础科学研究,其成果往往又无法作为普通商品来加以转让。

三、中韩技术合作的前景

中韩技术合作已经走过了一条稳步发展的道路。展望未来,两国在技术领域依然具有非常广阔的合作前景,进一步深化技术合作,这仍然是两国共同利益的必然要求。

可以预见,未来的国际技术环境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将会越来越严峻,美欧日等西方国家出于维护其竞争优势和垄断利益的目的,会进一步增强其技术垄断主义的倾向,这就使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的难度更大。具体到我国而言,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世贸规则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应该注意的是,在世贸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滥用已成为美欧日等国行使技术垄断的工具。近年来,我国多家企业在自主研发的过程中,就曾多次遭遇国外垄断厂商的知识产权诉讼,像最近有些美国企业对我国个别汽车企业和芯片技术研发机构提出的诉讼案就是典型例子。这种滥用,将会极大限制中国企业学习世界先进技术的途径和努力,并将极大提高技术升级的成本。从国际政治的角度来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了遏制中国的发展,正逐渐加强对我国的技术出口限制,从最近美国政府指控波音公司违规出售客机一事中不难发现这一点。再来看韩国,在经济上,由于其工业产品对美欧日企业构成了严重挑战,美欧日等国显然不愿意再制造出一个强劲对手;在政治上,随着中韩经贸合作的全面升级,韩国在政经方面“去美近中”的趋势日益明显,中韩在各个领域的密切合作也引起了美国的警惕。因而,美欧日等西方国家今后在向韩国输出重要的核心技术上也会越来越谨慎。严峻的国际技术环境,必然要求中韩两国继续深化技术合作,以集聚研发资源、打破技术垄断,推动两国的技术进步。

从两国国内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经济持续增长的要求也构成了继续深化技术合作的内因。目前,中国经济经历了长时间的快速增长,已经进入了一个发展的转折期。如何转变高能耗、重污染的增长方式?如何提升工业产品附加值?如何提高中国工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些关键问题的答案最终都要归结于技术改造和升级。为了确保中国经济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进一步推动工业技术进步,提升中国工业的技术水平是必然的要求。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对韩国的成熟工业技术的需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将会持续增长,与韩国的广泛合作是必然的选择。与我国的情况相类似,韩国经济目前也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期。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政府就明确了优先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以技术成长为核心来加速经济结构调整的发展战略。在韩国《2010年科学技术发展长期计划(基础研究部分)》中,韩国政府将航天航空、复杂电子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的生产开发作为发展先导[6],力图实现从先进制造业经济向高新技术经济的转变。但在这一过程中,缺乏基础科学方面的知识储备,已经成为其未来发展的最大障碍。因此,继续深化与中国的合作,也是未来韩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这些分析中,我们不难预测,未来中韩技术合作的前景依然是十分广阔的。

四、中韩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

仅仅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性是不够的,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建设,我们还应该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制定基本的发展战略,来积极推动与韩国的技术合作。具体而言,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推动技术合作的思考。

(一)深入推动我国科研院所与韩国相关机构的技术合作

科研院所是我国技术储备和科技进步的主力军。长期以来,我国的科研院所一直“重科研、轻应用”,技术成果转化率较低。许多国际领先的攻关成果,最终都转化不成生产力。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科研院所体制僵化、职能单一有关,也与缺乏资金和应用经验有关。如果能够把这些科研成果真正应用起来,中国工业的技术水平具有很大提升空间。相比而言,韩国非常强调技术的商业应用,韩国的一些大型企业,如LG、三星、现代等,在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一直是韩国工业技术进步的主力军,像三星集团的三星综合技术院(SAIT)本身就是韩国除KIST之外最重要的科研机构。积极推动我国科研院所与韩国相关机构,特别是与韩国一些大型企业的合作,这是实现技术成果转化的一条可行途径。借助合作,我们可以将科研院所的研究资源,与韩国企业在技术市场化应用方面的优势起来,开发出直接面向市场的应用工业技术。这些技术成果可以通过专利授权、新产品销售等多种渠道转移给其他中韩企业,从而起到提高两国工业部门技术水平的作用。目前,韩国的企业也已开始重视与我国科研院所的合作,就在前不久,三星中国通讯研究院就与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签署协议,共建三星博士后工作站,合作进行下一代互线互联网MIMO技术的研究。因而,在今后的合作中,我们应抓住时机,积极推动广大科研院所与韩国相关机构的合作。不仅在应用技术领域,在基础研究中,我们也可以考虑与韩国的合作,近年来,韩国方面就曾提出过参与我国863项目的构想,这一建议也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二)确定重点合作领域,提高合作针对性

我们与韩国的技术合作,必须针对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提升国内工业的技术水平为基本原则。回顾这些年来的技术合作实践,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着合作面广、针对性差的现象。事实上,有一些以技术贸易方式进行的技术合作,并没有起到技术进步的作用。最明显的,就是韩国由于技术升级而转移至我国的淘汰产业的机械设备,如纺织、玩具、制鞋等行业。这种设备进口有些虽属于技术合作范畴,但这种产业转移对技术进步显然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我们欢迎技术合作,但并不是简单地接受。在今后的合作中,我们应做到进一步突出针对性,着重强调在与我国的技术进步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合作。具体来说,今后的合作我们应该突出这样几个领域。首先是机械技术,特别是精密机床的设计和制造。虽然我国目前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工业产品,但由于机床工业的滞后,在核心精密仪器以及工业模具制造领域的水平仍然较低,不少精密产品还不能生产。韩国在这一领域是具有一定优势的,我们应密切与相关韩国企业的合作。其次是钢铁制造技术。钢铁业虽是我国最具竞争力的产业之一,但在高质量钢材的生产方面,我们的技术水平仍然较为落后,例如,用于大型船舶轮桨的传动轴就一直需要从韩国、日本进口。加强这一领域的合作对于提高我国工业产品和国防装备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是电子技术领域。近年来,韩国在移动通讯、液晶显示、芯片制造等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些也是我国将要发展的重要工业领域。而且,2003年7月韩国总统卢武铉访华时,也表达了大力推动新一代CDMA、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共同研究与产业化合作的愿望,我们应该抓住机遇,凭借在基础科学等方面的优势与韩国工业积极开展合作研究、合作攻关。

(三)内外结合,多渠道开展技术合作

在以往与韩国的技术合作中,国内企业多偏向于“引进来”的方式,偏爱从国外引进技术专利、机器设备。这种技术合作是一种“内向”的方式,在今后的合作中,我们还应在“走出去”战略的指导下,积极拓展合作渠道,推动“外向”的合作方式。特别地,要积极鼓励我国的重点大型企业,积极主动到国外去参与技术合作、寻求技术资源。在合作中,我们的企业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走出去”。例如,韩国政府对以应用技术研发为主的民间科研机构的发展,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植和支持,截至2004年,韩国民间科研机构已突破1万家,国内企业应重视对这些资源加以利用,可以与这些科研机构展开合作,从中寻求可直接应用的专业技术,或开展合作研究、委托研究。其次,国内企业还可以考虑将自己的部分研发机构直接设立在韩国,吸引韩国制造业方面的技术人才,利用韩国的科研资源开展技术创新。事实上,韩国就是利用日本企业的不景气,通过大量地吸引日本的高技术人才,实现其电子通讯行业壮大的,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学习[7]。第三,有实力的国内企业可以直接收购拥有重要技术资源的韩国科研机构、企业。韩国企业在某些领域进行了保密和技术垄断,直接收购也是打破这种垄断的有效途径。近期人民币小幅升值,这又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外部条件。因此,在今后与韩国的技术合作中,我们要积极推动国内企业“走出去”,到韩国去主动寻求技术合作的机会。对此,我国政府今后还要加强大使馆、贸促会等机构的信息收集功能,建立起在大使馆、贸促会、在韩企业、合作研究中心之间的信息分享网络,及时给予国内企业必要的信息支持。

五、结语

中韩两国虽然具有不同的政治结构,但在经济发展的诸多领域都存在着互补性及双边合作的可能性。自从建交以来,两国的技术合作已经走过了一条稳步发展的道路,实践表明,这种合作是相互有利的共赢安排。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技术环境,进一步加强中韩技术合作,对于确保两国经济能够实现持续增长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从中国的角度来考虑,我们今后在与韩国的合作中,应针对以前存在的问题,在合作领域、对象、方式等方面有所侧重,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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