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人类学理论在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应用_人类学论文

旅游人类学理论在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应用_人类学论文

旅游人类学理论在中国旅游发展中的应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旅游论文,人类论文,学理论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6-575(2007)-05-0001-06

一、问题的提出与分析

在中国旅游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有些问题不仅至今没能得到有效解决,甚至未能搞清它们存在的机理。国外成功经验和逻辑推理告诉我们,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认真地加以研究和解决,将逐渐融蚀我们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1.旅游业服务质量问题

服务质量是旅游业的生命线,很难想象一个服务质量差的酒店会宾客盈门,也很难期望一个对外来游客已经产生厌倦的旅游接待地能够提供热情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是中国旅游喊了30年的口号,但至今没有真正落实。出现的问题大致有3种不同的情况:

其一,有些旅游服务企业从主观上就缺乏为旅游者服务的意识。它们有的曾经是政府外事部门或附属机构,后改做旅游服务的单位,由于它们自身角色以及与旅游者相对角色的定位存在偏差,为旅游者服务就缺乏动力;也有的则是单纯追求利润目标,从来没有真正将服务对象放在眼里,口号中的上帝是顾客,心目中的上帝只有金钱。

其二,另有一些旅游服务企业从主观上的确愿意将服务做好,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岗位培训坚持得也不错,从经理到服务员都是主动待客,热情服务。遗憾的是,他们却发现游客总是不满意,甚至一片热忱反而招致抱怨,不免叫屈。

其三,在旅游“黄金周”期间人满为患、旅游供给与需求严重失衡的情况下,旅游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即使长了三头六臂也很难保证服务不出问题。

这些问题说到底不外乎是为什么要强调为旅游者服务?什么是服务质量?什么是好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是什么?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服务质量问题?

2.旅游资源和项目开发规划中的问题

中国自发展旅游以来在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上可以说没少下工夫。不仅有中央主持开发建设的国家级著名风景名胜区,而且各省、地、县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都在进行旅游资源和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以至各大专院校、旅游科研单位对旅游规划项目应接不暇。但是客观地评价我们的旅游规划及其结果,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其中比较明显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是旅游规划开发项目严重雷同。只要有一处开发设计了一个项目,取得较好的收益,很快就有一大批盲目跟风者,最典型的例证就是各地普遍出现的各种“宫”、各种“洞”、各种度假村、民族村。模仿者以为,别人赚了钱,就说明这个项目是可行的,只要去取经模仿,一定也能够赚钱,比起自己设计开发来,是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捷径。遗憾的是,这种遍地开花的“宫”、“洞”、“村”昙花一现,事实上只是劳民伤财。

其二是一些旅游景区景点,尤其在一些旅游热点地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加限制地接待旅游者,在“黄金周”期间更是人满为患。其结果,不仅使一些著名风景名胜区的植被、土壤、以至整个景观遭到严重破坏,逐渐丧失吸引力,更有甚者,造成游客的人身伤亡。

其三是一些本来非常富有特色的旅游目的地,尤其是一些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曲解了旅游扶贫的政策,将旅游业作为一棵摇钱树,不加限制地接待旅游者,造成民族文化的过度商品化,使一些传承多年的风俗习惯、宗教礼仪仅仅成为一种舞台表演。其结果,不仅丧失了这些活动原本的面貌和意义,而且伤害了接待地居民的感情。尤为严重的是,有些地方为了吸引游客,盲目地迁就游客的低格调要求,对旅游和当地文化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很难想象这样的旅游接待地还能维持多久[1]。

其四是有些旅游接待地在旅游开发与规划中,忽视当地社区居民的利益。常见的情况是,政府和旅游开发商有很高的积极性,为了他们感兴趣的旅游项目能够上马,很少考虑当地居民的利益和感受,媒体多次报道的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施加压力强迫社区居民搬迁就是典型的例证。

3.中外合资与合作经营中的问题

旅游业是中国最早对外开放并大量利用外资的行业。中国旅游业利用外资总额超过930亿美元[2]。30年来,我们通过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方式实质性地提高了旅游业的硬件和软件水准。但是,以下问题从利用外资之初就始终未能妥善解决:

其一是外商投资中国旅游业的整体环境问题。外商投资环境事实上包括经济环境、政策法律环境和文化环境等3个方面。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的经济环境在不断改善,对外商的吸引力不断增强,法制建设也在不断取得成果,调整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法律不断出台并逐渐形成体系[3]。笔者以为,较明显的问题在于中外国民意识和价值观方面的差异。外国投资者总是感到有一个无形的屏障在阻碍着合资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阻碍着相关法律政策的落实。笔者在曾经进行过的社会调查中发现,多项合作项目的外方投资者在这个无形的屏障前处处碰壁,有的项目甚至还在谈判阶段就陷入夭折。

其二是中外双方管理者在管理理念方面的矛盾。中国旅游业利用外资的初衷一方面是弥补国内资金之匮乏,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方面就是利用外国合营者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中国旅游业经营管理水平。但遗憾的是,中外双方管理者的管理理念总是难以合拍,有时陷入僵持,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想象企业能有一个顺利运作的机制。

其三是引进的国外管理制度在国内旅游企业运行中遭遇困难。我国一些酒店加入国际连锁系统或者聘请国外管理公司管理,因此需要适用引进的管理制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在于这些管理制度并没有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做出适应性调整。管理公司认为这些制度都是先进管理理念和成功经验的结晶,在全球任何地方都是适用的。然而事实表明并不一定如此,在一些外方管理的酒店中,管理制度遭遇无声的抵制,也有一些骨干员工辞职离去。

4.旅游法制建设问题

中国在旅游领域的法制建设几乎和整个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工作同时起步。为了调整旅游发展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将旅游纳入法制轨道,中国政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行政规章,也成立了相应的执法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4]。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其一,现有的旅游专门法规侧重调整纵向法律关系,即政府旅游主管机构和各类旅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强调政府对企业的规范。但是,在旅游中大量发生的却是横向法律关系,尤其是旅游者和旅游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关系,这方面法律规定不足,必然导致大量旅游纠纷的解决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从而使作为旅游活动主体的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其二,调整整个旅游关系的根本大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就开始了起草工作并数易其稿,但至今始终未能出台[5]。于是,中国旅游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例如,发展旅游的根本宗旨、根本原则、旅游发展中主要的权利义务关系、政府在旅游发展中的作用、旅游者合法权益保护、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对外旅游关系等项内容的确定就缺乏直接的、权威性较强的法律依据。仅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不足以规范和保障新世纪中国旅游的发展。

其三,在执法方面也存在较为明显的欠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随意曲解、随意变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普遍存在。

5.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问题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出境旅游需求呈不断增长趋势,这是中国公民生活水平提高,国家进一步开放的重要标志。但是,出境旅游中出现的问题却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核心问题是一些中国游客在国外旅游目的地的所作所为有损于国格和人格,引起当地极大反感。2002年5月21日的《参考消息》第16版刊出了两篇报道,题目分别是《中国游客的“七宗罪”》和《中国游客与中国的颜面》,其内容是这些心态被扭曲的人缺乏一定的人文素养,在欧洲“旅游休闲”时表现出来的丑态[6]。

近两年来,这种报道在不断增多。虽然这一现象引起国家旅游主管机构的重视,也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但是基本没能奏效。因为我们并没有认真挖掘和研究这一现象的原因,仅靠一些就事论事的表面措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根据笔者的理解,上述问题之所以长期没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主要有下列两个方面的根源:

首先是政府部门对旅游的认识和相关政策导向上存在偏差。从发展旅游之初就将其定位为经济行为。入境旅游是为了创汇,国内旅游是为了拉动内需,回笼货币,制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立法是为了政府有效地调整和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很多人谈到旅游事实上是在谈旅游业。在这样的认识和政策导向下,人们对旅游的关注点必然会在它的经济方面,从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到解决措施都围绕着经济,围绕着旅游业。

其次是旅游学术界对旅游的研究一直存在着片面性。学术界对旅游的研究几乎和中国旅游发展同时起步。但客观地讲,政策研究和为政策做论证的研究较多,而对旅游的性质、形态结构、发生和发展规律等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较少;对经济方面的问题研究较多,而对旅游发展中大量存在的社会文化问题研究较少。这种研究的片面性使我们没能有效地找到上述问题产生和发展的规律,甚至将基本属性为文化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现象不恰当地认定为经济[7]。

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对旅游的认识,有必要对旅游进行多学科综合研究。鉴于旅游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文化现象[8],我们应当特别重视运用旅游人类学的理论,分析和解决旅游发展中长期未能得到应有重视和认真解决的社会文化方面问题,指导和推动中国旅游发展。

旅游人类学是综合运用旅游学基础理论和文化人类学理论,以比较文化的方法研究旅游活动中不同文化之间,尤其是旅游者和旅游接待地不同文化之间的影响、作用以至冲突发生和发展规律的学科。其核心研究内容包括旅游的文化性质与形态、旅游活动中的主客关系、旅游过程中的跨文化沟通、旅游中的文化冲击、旅游发展中的文化商品化、旅游与社会文化改变。

旅游人类学起源于20世纪60至70年代英语国家学者的旅游影响研究。当时旅游业作为一种发展经济和创汇的途径,在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开展。但是,旅游业在这些国家的发展也带来了各种社会文化问题。英语国家的学者对此发生浓厚兴趣,进行了理论研究和探讨。不过,得出的结论大多是消极的[9]。在中国旅游发展中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国内一些学者从90年代末期开始将国外旅游人类学的研究成果引进,翻译出版了一些专著和论文,也在借鉴国外研究成果,探讨了中国旅游发展中的某些问题[10]。

随着中国旅游的不断深入发展和大量社会文化问题的不断出现,我们看到,仅对个别问题和现象进行研究已经不够了,应当运用旅游人类学理论对中国旅游发展中的社会文化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并且全面运用旅游人类学理论指导政府对旅游发展的宏观调控,指导各类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指导对外旅游关系和文化交流的发展。

二、旅游人类学理论在中国旅游宏观调控中的应用

旅游人类学理论在中国旅游发展宏观调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指导政府确认旅游的文化性质并确定旅游发展总体方向

首先,运用旅游人类学理论可以帮助政府纠正长期以来对旅游定位的偏差,确认旅游的本质属性是文化,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只是旅游发展中的一个方面。所以,从总体上应将旅游作为一种社会文化事业来发展。

其次,在这一定位的基础上,政府应当着力扭转长期以来以经济为核心内容的旅游发展总体方向。使旅游发展致力于提高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和文化修养,致力于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和借鉴国外文化的精华,丰富和发展中华文明。

最后,运用旅游人类学中的主客关系理论、跨文化沟通理论等核心理论,将旅游宏观调控的重点放在国内外旅游者和旅游接待地接触和交往中产生的各种文化关系和文化现象上。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国旅游遵循旅游在全球发展普遍的客观规律,从而走上常规发展道路。

2.指导政府制定旅游发展关键性法律和政策

如前所述,旅游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文化活动,涉及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因此,旅游发展关键性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应当有旅游人类学方面的专家参加。

旅游人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理念应当作为旅游法律和政策的重要指导思想,特别是旅游基本法和旅游发展几个主要分支领域法律或法规的制定。例如,关于旅游者在旅游中应当享有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各种权利和利益的保障,以及旅游服务提供者为此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应占有重要位置;应当改变长期以来侧重调整政府和旅游企业之间关系的状况,将重点放在以旅游者为核心发生的更为广泛的社会关系上,特别注重由于主客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而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解决。

3.改善政府旅游管理的效果

政府的旅游主管官员应通过系统的学习,掌握旅游人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扩充知识面,开阔思路,有效地运用旅游人类学的知识和理论去发现、分析和解决旅游发展中的社会文化问题。

旅游人类学理论可以指导政府旅游主管官员有效地坚持人本主义理念,克服陈旧意识和官僚作风,努力协调各方关系,应争取做专家型政府官员。

旅游人类学理论可以指导政府旅游主管官员将旅游宏观管理活动成为一种理性行为,而不再是简单地甚至盲目地行使权力。

旅游人类学理论也可以指导政府旅游主管官员依法管理,有效地平衡旅游发展中经济和社会文化两方面因素,平等地保护旅游者、旅游服务提供者和旅游接待地社区居民各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理性管理行为有效地促进国家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旅游人类学理论在中国旅游微观管理中的应用

旅游人类学理论同样可以用于中国旅游的微观管理中,指导各类旅游服务提供者做好对客服务,获得经济收益,实现双赢。

1.知己知彼了解旅游者的真正文化需求

第一,旅游人类学理论可以指导旅游服务提供者了解旅游者的真正文化需求,从文化的器物层、制度层、精神层3个层面精心设计并提供优质旅游产品。旅游人类学理论也可以指导旅游服务提供者全方位正确理解“顾客导向”的含义,既要根据旅游者的不同文化类型有的放矢地提供对路的旅游产品,又要克服目前许多地方存在的无原则迁就某些旅游者低俗需求,以至损害目的地形象的现象。

第二,运用旅游人类学中的文化差异理论和比较文化研究方法,探讨旅游产品对游客吸引力的规律,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应能体现接待地代表性文化特色。一般来讲,主客文化差异越大,文化越体现接待地特色,对游客的吸引力就越强。但与此同时,游客对异文化产生的紧张以至恐惧也会随之增加,对此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第三,运用旅游人类学中的文化商品化理论,使旅游产品和旅游接待地的特色文化在不断吸收外来文化精华中实现更新,得到发展。文化商品化是旅游发展中的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目前国内对某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开发过度以至失去特色,失去吸引力的现象和以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为理由反对开发的主张,事实上是走了两个极端,从哲学上看是没有把握好一个“度”。国内外成功经验表明,接待地的特色文化经过适度商品化开发,制成旅游产品可以彰显当地文化,使接待地居民产生自豪感,同时可以促使他们积极吸收游客外来文化的营养,丰富和发展当地文化内容。

2.尊重游客真正贯彻人本主义理念

运用旅游人类学理论可以指导旅游服务提供者理解游客文化及其与接待地文化的异同,理解文化只有区别并无优劣之分这一基本道理,尊重游客,尊重游客的文化背景。当然,同时也应引导游客尊重旅游接待地文化。

旅游人类学理论有助于旅游服务提供者全面理解人本主义的精神实质,即首先是尊重游客的独立人格,尊重他们在旅游中应享有的物质和精神权利,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为他们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总而言之,尊重游客只有建立在理性基础上才会有真正效果。

3.从根本上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

旅游人类学知识和理论对于改善旅游业从业人员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是至关重要的,应当认为这是职业的必然要求。

旅游人类学知识和理论可以使旅游从业人员从根本上理解职业要求和管理规章制度的道理,进而实现从被动接受工作规范向主动性、创造性劳动的转变。

只有理性认识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实现供需的全面吻合。此外,理性和创造性的服务行为能够带给游客以附加价值。

四、旅游人类学理论在发展对外旅游关系和文化交流中的应用

中国发展旅游除了旨在提高国民文化生活水平,优化整体素质之外,另有一个追求的目标就是发展对外旅游关系和文化交流。旅游人类学理论在这一过程中能够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1.力争与全球处于同一对话水平

中国发展对外旅游关系包括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旅游者各个层面。在旅游人类学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可以从更深的层次理解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上的共性和区别,在各种类型文化圈的人群中求大同存小异,实现平等对话,发展相互交往和友谊。

在发展对外旅游关系和文化交流中,我们可以在旅游人类学文化差异理论的指导下,发挥文化差异的正面效果:一方面以独具特色的整体中华文明和国内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各具特色的文化和旅游产品吸引国外游客;另一方面,通过不同层次的对外旅游交往吸收和借鉴国外不同文化的精华,丰富和发展中华文明。

在发展对外旅游关系和文化交流中,我们也可以在旅游人类学文化冲突理论的指导下,克服文化差异带来的负面影响——文化冲突。无论是旅游接待中还是对外旅游合作洽谈中都必须事先了解对方的基本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类型,了解对方在文化上的相关禁忌因素,理性地规避因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的各种不必要的冲突,保持足够的和谐。

2.正确把握并自觉跟上全球旅游发展总体趋势

全球旅游发展总趋势代表一种符合客观规律的高水平,这一趋势的核心内容包括通过发展旅游致力于地区和全球的和平;通过发展旅游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世界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通过国内和国际立法,切实保障作为基本人权重要内容旅游权;各国政府通过共同努力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良好的旅游秩序,促进全球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这里我们看到,社会文化发展是全球旅游发展总趋势中的核心内容,而旅游人类学理论恰好可以有效地指导我们正确把握并自觉跟上全球旅游发展总体趋势,融入世界旅游发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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