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阳明的孝道观_王阳明论文

论王阳明的孝道观_王阳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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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24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3X(2015)04-0026-06

       王阳明(1472-1529),名守仁,子伯安,浙江余姚人,我国著名的思想家、军事家、教育家,心学集大成者,是明代“自性之学”的创立者。他集儒家立德、立功、立言于一身,被称为儒学“第一完人”。清代著名学者马士琼说:“唐、宋以前无论已,明兴三百年,名公巨卿间代迭出,或以文德显,或以武功著,名勒旗常,固不乏人,然而经纬殊途,事功异用,俯仰上下,每多偏而不全之感。求其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忠犯人主之怒,勇夺三军之气,所云参天地,关盛衰,浩然而独存者,唯我文成夫子一人而已。”(《王阳明全集·王文成公文集原序》卷四十一)这段赞美的话,虽然有夸大的成分,但却反映了王阳明在儒学史的重要地位。那么,王阳明作为心学集大成者,他在孝道上有什么真知灼见呢?本文拟从王阳明孝道观的理论基础、主要内容和当代价值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良知”是王阳明孝道观的理论基础

       “良知”是王阳明心学的核心观点,是其学说的出发点,也是其学说的归宿。他说:“除却良知,还有甚么说得?”(《王阳明全集·寄邹谦之·二》卷六)还说:“见得良知两字比旧愈加亲切。真所谓大本达道,舍此更无学问可讲矣。”(《王阳明全集·寄邹谦之·一》卷六)那么,什么是“良知”呢?他说:“良知者,心之本体。”(《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中》卷二)“良知”就是“心”本身的存在物。他说:“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王阳明全集·答季明德》卷六)“心”是一切物的呈现,“位天地,育万物,未有出于吾心之外也”(《王阳明全集·紫阳书院集序》卷七)。最后,他总结说:“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王阳明全集·与王纯甫》卷四)当然,王阳明论述的这个“心”不是指物理学或者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体的“心脏”,而是指人与宇宙、自然、社会和自我体察出来的具有人性的道德理念、道德秩序、道德规范和道德境界。如果不把握住王明阳“心学”或者“良知”的本质特征,从纯自然学的角度来分析王阳明的“良知”生成宇宙和自然秩序的意义,就很容易误读,将其贬斥为一种“荒诞之论”。[1]P26在《传习录》中也强调了这一点,“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上求个忠的理,交友治民不成去友上民上求个信与仁的理,都只在此心。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上》卷一)

       既然,“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而“良知”又是“心之本体”,因此,“良知”自然就构成了万千世界。他说:“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这些精灵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下》卷三)他还说:“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矣。岂惟草木瓦石为然,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矣。”(《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下》卷三)所以,在王阳明看来,整个宇宙和自然的秩序都是“良知”的呈现。“良知”是构成宇宙、自然和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根本法则。[1]P26。

       那么,孝道虽然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最基本的道德法则,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章》),但在王阳明看来,它也是“良知”的呈现。“良知”正如前文所说,构成了宇宙、自然和社会的一切,而孝道是构成人类社会的一个重要法则,所以,对王阳明来说,“良知”就是孝道的基础。同时,他也肯定了孝道的价值和作用,高度赞扬了孝道行为。他说:“孝,人之性也。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横乎四海,施之后世而无朝夕。保尔先世之翰墨,则有时而弊;保尔先世之孝,无时而或弊也。人孰无是孝?岂保尔先世之孝,保尔之孝耳。保先世之翰墨,亦保其孝之一事,充是心而已矣。”(《王阳明全集·书宋孝子朱寿昌孙教读源卷》卷二十八)不过,他说孝是“塞乎天地”,“横乎四海”,其实就是“良知”在孝道上的另外一种说法。他在回答学生问“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的问题时,解释说:“孟氏‘尧、舜之道,孝弟而已’者,是就人之良知发见得最真切笃厚、不容蔽昧处提省人,使人于事君处友仁民爱物,与凡动静语默间,皆只是致他那一念事亲从兄真诚恻怛的良知,即自然无不是道。盖天下之事虽千变万化,至于不可穷诘,而但惟致此事亲从兄、一念真诚恻怛之良知以应之,则更无有遗缺渗漏者,正谓其只有此一个良知故也。事亲从兄一念良知之外更无有良知可致得者,故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此所以为‘惟精惟一’之学,放之四海而皆准、施诸后世而无朝夕者也。”(《王阳明全集·答聂文蔚》卷二)“尧、舜之道”在王阳明看来,不过是“孝弟而已”,“孝弟”不过是“良知发见”,是“放之四海而皆准、施诸后世而无朝夕”的道德准则。因此,归根结底,孝道就是“良知”的一种体现。

       所以,在整个王阳明心学体系中,“良知”是其学说的核心,代表了宇宙万物的一切。所以,孝道作为“良知”的一种体现,其基础定然就是“良知”,离开了“良知”也就无所谓孝道了。

       二、王阳明孝道观的主要内容

       既然“良知”是孝道观的基础,那么王阳明的孝道观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在王阳明心学体系中,其孝道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孝道是人品最重要的体现

       所谓人品,主要指人的道德品质。道德品质是一定社会或阶级集团的道德原则规范在个体身上的体现;是人们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所不断追求并逐步形成的,通过人们自身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道德倾向和特征。[2]P413儒家认为“仁”就是人的道德品质的集中表现。孔子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儒家道德的最高理想是成为一个“仁人”,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人格。王阳明认为,一个人具有高尚的“仁”的道德品质,孝道是一个重要的标志。一个人是否仁,是从孝开始的。他说:“孝弟为仁之本,却是仁理从里面发出来。”(《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上》卷一)“孝弟为仁之本”来源于《论语》有子(前518年—约公元前5世纪中期,名若,子子有,称有子,孔子重要的弟子)。他曾说过“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王阳明继承了先秦儒家的“仁”为“孝弟”的思想。所以,他在教育学生和家族弟子中,十分重视孝道的教育,把孝道作为一个人是否是“仁人”的重要表现。

       在《赣州书示四侄正思等》一文中告诫诸侄们说:“吾非徒望尔辈但取青紫荣身肥家,如世俗所尚,以夸市井小儿。尔辈须以仁礼存心,以孝弟为本,以圣贤自期。”(《王阳明全集·赣州书示四侄正思等》卷二十六)他告诫晚辈,读书最基本的就是要“仁礼存心”,要“以孝弟为本”。在《又与克彰太叔》一文中,他也说:“正宪读书,一切举业功名等事皆非所望,但惟教之以孝弟而已。”(《王阳明全集·又与克彰太叔》卷二十六)因此,王阳明认为,一个人是否具备仁的品质,主要的就是看一个人是否具备“孝弟”的品质。

       为什么王阳明如此强调“孝弟”的价值呢?我们可以从王阳明所处的时代背景来分析。王阳明处在明代中期,这个时期中国商品经济已经高度发展了。人们之间的商品意识较之前代已经很普遍化和社会化了。在他之前的时代,士、农、工、商四民之中,士人排第一,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商人一直是被压制的,尽管商人有的很富有,但是在社会上还是没有地位,如科举考试中商人的子女是没有资格报考的。但是到了明代,商品经济的发达,商人不仅被社会认可,而且很多士人还为商人写《墓志铭》。王阳明说:“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王阳明全集·节庵方公墓表》卷二十五)王阳明高度肯定了商人的价值,认为士农工商只是分工的不同,但是他们之间成贤成圣过程的“道”(自然包括孝道)是相同的。他甚至认为:“虽终日做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王阳明全集·传习录拾遗》卷三十二)这是具有划时代的声音。在商业高度发达的社会里,“孝弟(悌)之道”显得十分重要,因为出门在外做生意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长者和平辈的朋友,这就更需要对长者行“孝道”,对平辈行“弟(悌)道”。王阳明正处在明代中期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所以他强调一个人是否具有仁的道德品质,关键在于这个人是否知孝行孝。

       (二)精诚存志是孝道主体的态度

       王阳明说:“精,精也;专,一也。精则明矣,明则诚矣。是故明精之为也,诚一之基也。一,天下之大本也;精,天下之大用也。”(《王阳明全集·送宗伯乔白岩序》卷七)在王阳明的孝道观中,“精”就是要精于孝道的理论,台湾著名学者罗光在解释王阳明的“精”时说,“精是深入,为能深入,应为专”[3]P418。王阳明认为,一个人行孝道,就应当精于孝之理,懂得何谓孝,如何孝。一些研究王阳明的学者认为,王阳明重在“行”,看重的是孝道的行为实践,并不看重对经典文献的学习,所以认为王阳明是孔门大乘阳明禅。这是对王阳明的误读。王阳明一生其实是刻苦读书的。在京城得罪刘瑾被关进监狱的时候,他都没有放弃读书。在被贬居贵州龙场,处在万山丛棘中、蛇虺魍魉、蛊毒瘴疠之中,他还在研究《周易》。王阳明一生都在刻苦学习,在孝道观上也是强调要“精”于学习,所以才说“精,天下之大用也”。“精”是行孝的主体必须具备的一种态度,如果对“孝”的理论学习不精,就无法践履孝道。这是王阳明对孝道主体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孝道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

       “诚”是王阳明对孝道主体的另一种态度。“诚”是儒家一个重要的道德范畴。《中庸》中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礼记·中庸》)《中庸》把“诚”提高到一种哲学宇宙论的高度。孟子也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这些都表明了儒家对“诚”的重视。王阳明继承了儒家“诚”的传统。他说:“大抵《中庸》工夫只是诚身,诚身之极便是至诚;《大学》工夫只是诚意,诚意之极便是至善。”(《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上》卷一)他把“诚”移植到了孝道中,要求孝道主体必须做到“诚”。他说:“是故以事其亲,则诚孝尔矣;以事其兄,则诚弟尔矣;以事其君,则诚忠尔矣;以交其友,则诚信尔矣。”(《王阳明全集·南冈说》卷二十四)“诚”就是在行孝的过程中排除杂念,不能有功利的想法,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专一”。他说:“冬时自然思量父母的寒,便自要去求个温的道理;夏时自然思量父母的热,便自要去求个清的道理。这都是那诚孝的心发出来的条件。却是须有这诚孝的心,然后有这条件发出来。”(《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上》卷一)

       王阳明认为除了要在孝道中做到精诚专一,还要存志养孝。整个儒家的道德理想就是成贤成圣,王阳明作为心学集大成者,也是继承了儒家这个观点。因此,在孝道观上,王阳明认为一个人是不是孝,就看其是否具备成贤成圣的志向。他说:“故子为贤人也,则其父为贤人之父矣;子为圣人也,则其父为圣人之父矣。其与托之于人之言也,孰愈夫叔梁纥之名,至今为不朽矣。”(《王阳明全集·书张思钦卷》卷八)父母都是希望子女成贤成圣,因此,子女行孝,就应当具备成贤成圣的志向。想通过请名人来给父母写《墓志铭》的人,无非就是想让父母“不朽”。王阳明认为,如果这样就是不孝。父母“不朽”不是通过别人写《墓志铭》来弘扬,而是要通过自己成贤成圣来完成。这才是孝道主体应当持有的态度。

       总之,王阳明认为,“精”“诚”“存志”是孝道主体应当具备的态度。

       (三)让父母精神愉悦、衣食无忧是孝道的主要表现

       如果说上述的“孝道”品质和精诚存志是王阳明孝道观的理论层面,那么让父母精神愉悦、衣食无忧则是王阳明孝道观的实践层面。如果孝子整日让父母为之担心,让父母忧愁这不是孝的表现。

       让父母精神愉悦是从精神层面来说,父母从小把子女带大,付出了很多心血。子女在成年后,应当做正义的事,不能做违背儒家仁义道德的事。这样父母才不会担心,精神才愉悦。要时时想到孩提之时父母是如何呵护子女的,子女才不会忘记孝道。王阳明说:“思父提孩我时如何爱我,今日不爱,只是我不能尽孝,日思所以不能尽孝处,所以愈能孝。”(《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下》卷三)子女作奸犯科、做出伤天害理的事,父母精神肯定受打击。如果是这样的话,子女就是不孝。

       衣食无忧主要针对指成年子女应当照顾好年迈父母或者亲人而言。父母或亲人年迈,身体虚弱,行动不便,有的甚至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这时候子女应当尽孝,不能置之不理,生死任其自然。因此,平时孝子要时时反省自己是否做到了爱亲敬长。王阳明说:“在家所以爱亲敬长之心,得无懈忽,未能真切否?温清定省之仪;得无亏缺,未能实践否?往来街衢,步趋礼节,得无放荡,未能谨饰否?一应言行心术,得无欺妄非僻,未能忠信笃敬否?诸童子务要名以实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王阳明全集·教约》卷二)

       在《与傅生凤》一文中,他批评了傅凤让父母忧愁的不孝行为。傅凤“志在养亲而苦于贫”,为了升官得俸禄来供养父母,他日夜读书,结果把身体拖垮了,得了危疾,几不可救。王阳明说傅凤:“生之志诚出于孝亲,然已陷于不孝而不之觉矣。若生者亦诚可怜者也!”“欲求禄仕而至于成疾,以殒其躯,得为孝乎?”(《王阳明全集·与傅生凤》)说他“求禄仕”成疾,拖垮了身体,让父母担心,这本身就不是孝的行为。因此,在王阳明看来,让父母无忧是孝道的主要表现。

       王阳明自己就是一个让父母精神愉悦、衣食无忧而躬行孝道的典范。通读《王阳明全集》后我们能够知道,王阳明为官以来,为了奉养家里长辈,曾多次向朝廷上乞恩休致仕。在《又与克彰太叔》一文中,他说:“老父疮疾,不能归侍,日夜苦切,真所谓欲济无梁,欲飞无翼。近来诚到,知渐平复,始得稍慰。早晚更望太叔宽解怡悦其心。”(《王阳明全集·又与克彰太叔》卷二十六)在南昌擒获宁王朱宸濠之后,遭遇张忠、许泰和江彬之变,他甚至想到“携父而逃,我亦终身长往而不悔矣”(《王阳明全集·年谱二》卷三十四)。可见王阳明孝心之诚。明武宗正德十四年(公元1519年),他听说祖母患病,也曾上书要求致仕。他言辞恳切地说:“百岁祖母卧病床褥,切思一念为诀。悲苦积郁,神志耗眊,视听恍惚,隔宿之事,不复记忆。以是求延旦夕之生,亦已难矣,而况使之当职承务,从征讨之后,其将能乎!”(《王阳明全集·乞放归田里疏》卷十一)由上可知,王阳明认为让父母等长者精神愉悦、衣食无忧是子女尽孝的一个重要表现。

       (四)知行合一是践履孝道的主要方法

       如果说让父母精神愉悦、衣食无忧是子女尽孝的一个重要表现,那么如何做一个孝子,怎么样才能全面做到让父母无忧呢?王阳明认为,知行合一是践履孝道的主要方法。

       知行合一是王阳明致良知的主要方法,而孝道是良知的一种呈现,因此,知行合一也是行孝的主要方法。什么是知行合一呢?王阳明说:“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下》卷三)也即是说,知就是行,行就是知。他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中》卷二)知和行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截事物。王阳明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王阳明全集·答顾东桥书》卷二)他还说:“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上》卷一)只是行而不知,那不是真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知中含行,行中含知。知和行,不可分离,两者相辅相成,这才是知行合一。[1]30

       在祭祖、事亲、侍疾等行孝过程中,也是要做到知行合一。只是知道孝的知识,没有孝的行动,就不是行孝。只是知道孝的行为,而不懂孝的知识,就很容易滑入愚孝之中,这就是不孝。只有在行孝过程中,既懂得孝的知识,又具备孝的行为,知行合一,才是真正行孝。王阳明说:“就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称他知孝知弟,不成只是晓得说些孝弟的话,便可称为知孝弟。”(《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上》卷一)孝道主体行孝时必须身体力行,躬行孝道,而不是夸夸其谈,“悬空口耳讲说”,纸上谈兵。王阳明说:“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然后谓之学,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王阳明全集·答顾东桥书》卷二)

       王阳明在论述知行合一的孝道时,并没有把孝道局限在自己狭小的家庭生活中。王阳明认为,行孝道要做到知行合一,但是这种孝道应该要推广到全社会,应当使孝道具有普遍性。他说:“天下之人熙熙皞皞,皆相视如一家之亲。”(《王阳明全集·答顾东桥书》卷二)

       王阳明扩大了知行合一的行孝范围。传统儒家认为,行孝的范围,主要体现在读书登第,十年寒窗苦,一举成名。或者是耕读传家,不做官,就回家躬耕,奉养父母。王阳明认为,除了读书登第和躬耕之外,还可以通过讲学、经商等来养家糊口,侍奉父母。农、工、商、贾等职业都是相生相养的行孝途径。他说:“闾井、田野、农、工、商、贾之贱,莫不皆有是学,而惟以成其德行为务。……而但使之孝其亲,弟其长,信其朋友,以复其心体之同然。”(《王阳明全集·答顾东桥书》卷二)还说:“农、工、商、贾之分,各勤其业以相生相养,而无有乎希高慕外之心。”(《王阳明全集·答顾东桥书》卷二)王阳明认为农、工、商、贾等虽然职业不同,但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行孝的途径。或者说,这四种职业在行孝中,都是相同的,虽异业而同道。王阳明说:“士农以其尽心于修治具养者,而利器通货,犹其士与农也;工商以其尽心于利器通货者,而修治具养,犹其工与商也。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王阳明全集·节庵方公墓表》卷二十五)这就扩大了知行合一的行孝范围。

       总之,王阳明的孝道观具有丰富的内容,他对孝道的态度、孝道的表现、孝道的范围和孝道的途径都做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述,这在儒家孝道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三、王阳明孝道观的当代价值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的一切学习都是为了学以致用,中华民族连绵不断的五千年文化,是我们的自豪所在,一定要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大动力。学习国学的目的,不是为了把它当古董摆设,也不是食古不化、作茧自缚,而是要变成内心的源泉动力,做到格物穷理、知行合一、经世致用。”[4]那么,对王阳明的孝道观我们也应当要“做到格物穷理、知行合一、经世致用”。我们认为,王阳明的孝道观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的孝道观,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和实践借鉴意义。

       (一)理论参考价值

       王阳明的孝道观产生在中国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明代社会,其孝道观具有通俗性、开拓性、社会性、民间性和实践性等特征。这是我们应该批判性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

       我国的现代社会主要是核心家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与传统社会主干家庭(几代成年人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不同,同时又由于现代发达的科技、精细化的职业分工、人们多元的思维方式等因素,现代的孝道与传统的孝道肯定不同。孔子说孝就是要“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祭统》解释说:“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礼记·祭统》)但是,现在社会“事之以礼”、“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方式与古代不同。如古代“葬之以礼”主要是土葬,而现代城市主要实行火葬。尽管方式不同,但是对孝道的态度、孝道的行为和表现在某种程度上是一样的。王阳明提出的孝道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表现,依然具有鲜活的价值。现代社会,一些人(主要指成年人)在家不孝敬父母,在工作单位就很难尊敬长辈和服从领导安排。尽管有的学者认为,一个员工在家不孝,逻辑上推不出在单位就一定不尊重长辈和服从领导的行为,认为这种类比逻辑不成立。这样的学究式的考证,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一个员工在家不孝,他(她)在单位就不会尊重长辈和服从领导的现象在现代社会不仅存在而且还具有普遍性,因为形式思维逻辑和社会生活实践逻辑并不具有统一性。所以,一个人是否孝,还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重要标志。这也正是王阳明强调的孝道观。

       同时,在行孝的时候,不只是给年迈的父母物质上的满足,还应当满足他们的精神需要。现代社会,很多人因为工作忙,生活压力大,逢年过节没时间回家陪父母,有的只是寄点钱回去就万事大吉。其实,对父母来说,尤其是对于有退休工资的父母来说,钱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们希望子女有空回去看看他们,拉拉家常,一家人一起吃顿饭,满足其精神需要。这也就是王阳明说行孝要精诚存志,让父母精神愉悦。所以,王阳明说:“志诚出于孝亲。”(《王阳明全集·与傅生凤》)对父母要诚心,要真心,而不是出于施舍。王阳明的这些孝道观值得现代人参考和学习。

       (二)实践借鉴价值

       某种程度上,现代社会的孝道观缺失是十分严重的。现在的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等现象比较普遍。但是,现代的年轻人,在行孝的实践中,往往不懂什么才是真正的孝。有的只是口头上说,行为上做不到。有的行孝表面上做到了孝,目的却是为了和兄弟姊妹争夺父母的财产,把孝当成了谋利的工具,这种动机和行为其实就是不孝。这与王阳明的孝道精神背道而驰。王阳明说:“圣贤非无功业气节,但其循著这天理,则便是道,不可以事功气节名矣。”(《王阳明全集·传习录下》卷三)

       在王阳明孝道观中,孝子在孝道实践上,要践履知行合一,但是这种孝道的知行合一,不是为了自我利益,不是出于私利和功利。如果有私利和功利,就算形式上为父母,也不能算是孝。他说:“志于道德者,功名不足累其心;志于功名者,富贵不足以累其心。但近世所谓道德,功名而已;所谓功名,富贵而已。‘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一有谋计之心,则虽正谊明道,亦功利耳。”(《王阳明全集·与黄诚甫》卷四)

       现在有的人将孝道功利化,甚至市场化,这是有违王阳明孝道精神的。如有的地方,父母过世,自己不仅不悲伤,而且还花钱请人代为自己哭丧。这种将孝道市场化、功利化的现象为人所不齿。还有的在父亲的葬礼上,请所谓的“美女”,穿着暴露,众目睽睽之下跳艳舞,谓之曰父亲生前喜欢美女,他说这样做是在给父亲尽孝。真是荒谬之极。清明节,有的贪官在祭祖的时候不是慎终追远,反思自己孝行和德行,反而贪污国家财产,大造豪华坟墓。这些行为不仅不是孝,反而是害人害己,有损父母的清誉。这些都是功利化的孝道在起作用,是极端拜金主义和极端功利主义在作怪,是应当摈弃的。

       总之,现代社会相对于传统社会来说,尽管职业分工比传统社会精细,人们的生活压力较大,生活节奏也较快,但是这些不是我们摈弃或者异化传统孝道观(自然包括王阳明孝道观)的理由。做一个孝子,依然是现代社会的美德。同时,现代社会新型孝道观的构建,也不可能在隔断传统孝道观的“道德真空”中建立起来,而应当要从传统孝道观中汲取精神食粮。王阳明的孝道观是传统孝道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批判地继承和发展王阳明的孝道观,对建设现代社会新型孝道观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和现实借鉴意义。

       英文审校 孟俊一

       收稿日期:201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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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阳明的孝道观_王阳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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