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研究&以云南省为例_农民论文

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研究&以云南省为例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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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在2005年《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强调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和西部地区,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温家宝总理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概括为20个字: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体现了在农村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的统一要求,即“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国家出台了许多农业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政策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一些悖论现象,如农民负担越减越重的悖论;农民个人投入教育越多,贫穷越快的悖论;农村劳动力转移越多,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慢的悖论;农村劳动力转移与社会保障的悖论;农业增产农民不增收的悖论。这些现象的出现使我们制定政策的初衷与政策发展方向不相一致,效果也大打折扣。农业政策在执行中发生悖论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是国家每一项改革政策的单项推进,都未从根本上触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公共产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一系列农村政策的实施,都依赖于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公共产品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已构成了私人产品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它的供给水平及获得的难易程度决定着私人生产成本的高低,是影响农民增收减负,提高生活质量的关键。农村缺少公共产品供给,恶化了农村的发展环境,增加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影响私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降低农村的收益水平。当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存在缺陷时,农民负担加重就有了制度上的可能,如教育、卫生等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却由农民自筹解决,而且各种摊派不断,众多农业人口沦为贫困群体。当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存在巨大差异时,就加剧了农村资本、人才的外流,形成农村经济活动的高成本运行,农业竞争力下降,农村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能力,走入恶性循环。这种状况的出现,与我国现有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缺陷有很大关系。

由于“三农”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悖论现象,使国家惠农政策没有完全达到预期效果,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应调整方向,把突破口选在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上。

在农村公共产品体系建设中,要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来制订规划,按轻重缓急,从教育、卫生、环境等纯公共产品和部分准公共产品着手由国家先行投入,注重造血功能的建设,培养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农村生态、生产环境,为私人投资建立平台,实现农村与城市之间劳动力、资本、科技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

所谓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根据在消费过程中的不同性质,又可区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混合产品)。农村纯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从而应当由政府免费提供的产品,其典型产品有:农村基层政府(县乡级)行政服务、农村综合发展规划、农村信息系统、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大江大河治理、农村环境保护、农村法律政策等。农村准公共产品,是指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在消费过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主要包括:在性质上近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义务教育、电力设施、小流域防洪(涝)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一般准公共产品,如农村高中(职高)教育、水利设施、医疗、道路建设、文化馆等。

二、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

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全民共享公共产品供给。推进农民广泛平等的享用公共产品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

1.增加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是解决“三农”难题的必然举措。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制约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主要“瓶颈”。改革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逐步使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向“三农”倾斜,有利于激活农村市场,拉动农村经济以及整个经济的增长。

2.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天职,享用公共产品是农民的权利。首先,公共产品的整体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决定了政府向整个社会(理应包括农村)提供公共产品是符合公共产品供给的客观规律的,同时也消除了对农村和农民的“歧视性”原则。其次,对长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做出了巨大牺牲的农民,政府有责任让农民休养生息,为农民提供公共产品。

3.农民享用公共产品会大幅度减轻农民负担。长期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主要靠农民自身解决。如果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履行其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服务职能,把农民从自我供给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就会大幅度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将更多资源用于高收入的投资,由此产生收入效应、消费效应和就业效应,会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更快发展。

4.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交通的方便,信息的畅通,支农服务一体化等有利于降低包括生产、运输、销售、风险和决策成本在内的农村私人活动的总成本,从而提高其效率。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有利于降低农业的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产业化、规模化、商品化和市场化,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5.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财力薄,单靠农民自身的积累来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那是异常艰难的。

6.培养新型农民,离不开农村教育;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离不开乡村文化;农民老有所靠,离不开农村养老保险;农民病有所医,离不开农村医疗保障。只有政府大力推进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才能使农民和市民公平相处,才能促使农村和城市的和谐发展。

三、云南新农村建设的举措

从2006年起,云南已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并力争通过1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总体思路是以市县建设为目标,围绕六个“新”,实施十大工程,完善六大支撑体系,强化六大统筹措施。[1]

六个“新”是指以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围绕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构建公共服务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风尚、建成管理民主新体制等为主要任务。

十大建设工程即产业支撑打造工程、农民增收促进工程、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基础设施安置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社会事业发展工程、乡风文明建设工程、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管理民主推进工程、平安和谐创建工程。

六大体系包括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农村现代金融体系、农村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基层组织保障体系。

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提出了六大统筹措施,即统筹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国民收入分配、统筹城乡发展措施、统筹农村各项改革、统筹城乡区域布局、统筹城乡工作机制。

云南省的新农村建设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处在低水平低层次的格局,且云南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都是立体型的,很不平衡,因此必须分类指导,选择不同类型的村,采用不同标准,不同的方式分类推进。云南省78%的人口生活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也就没有全省的小康,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促进云南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加快发展;有利于边疆的和谐稳定;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四、云南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

由于云南省地区间在各个方面都具有很大的差异,如总体经济水平、产业结构、地理条件、文化背景等,云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可能按照统一的模式进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期间,要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施行相配套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这样才能发挥当地的条件优势,切实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

(一)城乡统筹发展模式

由于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差距逐渐拉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城乡居民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存在显著的差距,所以在新农村建设期间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建立健全以城带乡机制,优化各种社会资源在城乡间的配置,提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带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内容应该是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农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是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存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

城乡统筹发展模式主要特点是以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基本公共服务,所以比较适合于经济比较发达,同时农村人口比较多的地区的城市周边农村,比如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大理。从人均生产总值来看,2005年以上地区分别为17442.56元、16631.68元、7793.68元、7374.55元和6772.49元,均位于云南省各州市的前列,同时以上地区的乡村人口也比较多,分别为256.2万人、150.1万人、413万人、196.6万人和260.3万人。一方面人均经济水平高为城乡统筹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创造基础条件,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多可以更充分实现城市带动农村,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更好的供给效率。

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模式进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体现在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一方面,按照优化城乡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的要求,把城乡的居民社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和建设,着力形成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一体化,居民社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相配套的规划体系和建设格局。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通过改造城中村、撤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缩减自然村,不断优化村庄布局,加快建设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加快推进以改路、改水、改厕、改线和垃圾集中处理、违章建筑拆除、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进一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万里绿色通道、千万农民饮用水、绿色生态家园等工程建设,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生产环境、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城市先进文化和公共服务的优势,大力推动城市社会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向农村延伸服务,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以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健全教育、医疗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使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幼有所学。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人员的能力。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农村教师、乡村医生、计划生育工作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及其他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制度,加强在岗培训,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转换乡镇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积极探索由受益农民参与基层服务人员业绩考核评定的相关办法。加大城市教师、医务人员、文化工作者支援农村的力度,完善鼓励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的有关办法,引导他们到农村创业。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拔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任职,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

1.四川成都市城乡统筹模式。成都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实验区,其统筹城乡发展特别是统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实践经验,可以概括为“六三三五”,具体内容是:

六项决策:成都市2003年10月作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先后出台了涉及户籍、就业、社保、医疗、工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城乡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的20多个配套文件。具体决策可以概括为以下六方面:一是以县城和有条件的区域中心镇为重点,有效发挥大城市对大郊区、重点城镇对一般地区的辐射、吸纳、带动作用。二是以科学规划为龙头和基础,有效遏制盲目发展、无序竞争,不留历史遗憾。三是以产业发展为支撑,打造动力强大的“发动机”,增强持续发展的后劲。四是以形成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为关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发动机”加油,使城乡各类资源互动互促,配置到最能实现效益的地方。五是以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保证,消除城乡二元体制政策障碍,建立新型城乡管理体制。六是以农民生产、生活、居住方式的根本转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让农民的生产、生活、居住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和与城市逐步同等的生产生活条件,“农民”也由身份界定转变为职业界定。

三大重点工程:即农业产业化经营工程、农村扶贫开发工程和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工程。在农业产业化方面,全市产值或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达55家,过亿元的24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1707个,分布于成都广大农村。其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面已近60%,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相当程度地解决了农民就近就业的问题。在农业扶贫开发方面,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县县通高速路,村村通水泥(沥青)路”在成都变为现实。

三个集中:即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集中居住区集中。如双流县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三个集中”,比较完整地体现了集约发展原则的探索,被成都市委、市政府向全市推广。

五个意识:即始终强化规划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土地集约利用意识、市场化配置资源意识、历史文化保护意识,不留历史遗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全市被划分为三个圈层,各圈层根据各自的区位实际,分别制订规划:中心城区加快城市化进程,并有效地发挥大城市对大郊区的辐射、吸纳、带动作用;近郊区主动接受中心城区辐射,发挥出区位优势;远郊区强化产业支撑,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并根据当地优势发展蘑菇镇、酿酒镇、旅游镇等特色乡镇。总结成都经验,其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一张规划蓝图管到底,对城乡通盘考虑,让600万农民共享市民生活。如在2004年将规划蓝图从59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放大到全市12390平方公里范围,公共设施、社会事业等许多以前城里人才能享受的文明与实惠沿着这张图延伸至乡村;将全市116个各类工业开发区压缩为21个,还建成新式农民社区287个,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问题。

二是产业联动带动农民就业。为避免城市向外扩张,农民失地即失业,成都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制定了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就业培训体系、再就业援助体系、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等一系列新举措。通过腾岗、买岗和开展劳务输出等形式,为被征地农民创造就业机会,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过去一年多来,该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达169.9万人。

三是社保救助,解决农民后顾之忧。2004年3月,成都市在全国首创性推出《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将1991年以来,成都市共38万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另外,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面,成都则首创了农村人口缴纳10元/年,即可进入大病统筹防护网,市、县两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农民住院可报销30%左右的费用,解决农民后顾之忧。

2.产业带动发展模式。产业带动发展模式包括工业企业带动型、特色产业带动型、畜牧养殖带动型、休闲产业带动型、商贸流通带动型、旅游产业带动型、合作组织带动型。产业带动是以当地工业产业基础条件为出发点,以发展工业产业为契机,通过工业产业的发展壮大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综合发展。同时农村在土地、劳动力等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又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的发展,使得工业企业与农村融为一体,进一步促进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这种模式需要有发展工业产业的基本要素,如土地、资源、信息、技术、资金和人才。

云南省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很大比例的省份,但工业总产值远远超过农业总产值,2005年云南省工业总产值为32498373万元,是农业总产值的4倍。其中占比最大的就是云南省的烟草制品业,2005年其总产值为5952946万元,占当年云南省工业总产值的13.79%。云南省烟草制品地区主要分布在昆明、曲靖、玉溪、保山、昭通、楚雄、红河、文山和大理。适合于实施产业带动模式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主要有昆明、曲靖、玉溪和红河。主要原因是产业带动一方面需要该地区支柱工业产值较大,工业产业才有能力带动当地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另一方面也要求当地农业产值尽量小于工业产值,这样才能使得工业对农业有一种扶持作用。像昆明、曲靖、玉溪和红河其烟草行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分别为13.28%、16.68%、36.72%和20.48%,同时其工农业产值比分别为10.13、3.24、7.30和4.21。

产业带动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主要体现在减少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主要依靠当地产业的发展来带动当地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其主要特点是以产业为中心,把当地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施有利于当地产业发展的规模化农业生产,促进要素的结合,实现产业和农户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服务的有机统一。在农户和产业协作生产的过程中,产业组织一定程度上充当公共职能机构,向当地农村提供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服务,比如修建乡村公路、饮水工程、通信服务以及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医疗事业等农村公共产品。

3.华西村工业带动型发展模式。华西村隶属江苏省江阴市,通过艰苦奋斗,发展工业企业,现已形成钢铁、纺织、旅游三大支柱产业,2005年销售收入达307亿元,拥有固定资产超过70亿元。在此基础上,又通过“一分五统”(村企分开、经济统一管理、干部统一使用、劳动力在同等条件统一安排就业、福利统一发放、村建统一规划)将周边16个村纳入华西共同发展。现在,新的大华西村面积30平方公里,人口3万人。推广和发展该模式必须注意几个问题:首先不能忽视农业的发展,农业是工业发展的基础;其次要注意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一些村庄片面强调工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教训是深刻的;第三,要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各项建设事业,既要生产发展,也要乡风文明、民主和谐。[2]

4.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特色产业带动型发展模式。这是指在一个乡或村的范围内,依据所在地区独特的优势,围绕一个特色产品或产业链,实行专业化生产经营,一村一业发展壮大来带动乡村综合发展的一种新农村建设模式。专业村是这种模式的代表,需要三个基本条件:具有生产某种特色产品的历史传统和自然条件;有相应的产业带动,市场需求旺盛;需要“能人”通过产业集群形成规模。

被誉为“全国鲜花第一村”的斗南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抗日战争时期就是云南省重要的蔬菜基地,20世纪80年代开始种花,从仅供昆明市消费到积极向外发展建立全国性市场,目前已成为亚洲最大的鲜切花集散地,积聚了2000多家花卉产销企业,花卉市场份额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富裕起来的村民开始规划乡村,分为种植区、工业区、文化区和生活区,逐步形成宁静祥和的新农村。[2]

5.江南名镇周庄旅游产业带动型发展模式。这是指以农村地区为特色,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旅游资源为依托,以旅游活动为内容,通过农村旅游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模式。发展旅游业首先需要有可以挖掘的旅游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其次是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另外也要有与旅游相配套的娱乐、住宿、餐饮等基础设施。

江南名镇周庄,不仅具有优美的自然景观,而且有悠久的历史,具有“小桥、流水、人家”风格,成功走出了一条旅游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两翼发展的新路子,卓有成效地开创了“江南水乡古镇游”和“传感器产业基地”两个著名品牌。优美的自然风光吸引着八方来客,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旅游产业带动型的新农村建设一是要大力保护环境和当地历史文化资源,形成旅游产业品牌;二是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与旅游相配套的交通、住宿等设施;三是逐步改变村民的观念,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旅游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2]

(二)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模式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在于加强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尤其是对于一些经济条件比较落后,产业不发达的地区,政府更加需要加大对该类地区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和农村公共文化的投入。由于该类地区一般都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没有固定的产业发展,从而当地的农村居民也就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但当地的农村居民有权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只能完全依靠政府提供,属于纯公共产品。在满足一般社会公共服务的基础上,一定程度上也应该发展当地的交通、通信、通讯公共服务,但是重点应该着力于满足当地农村居民的基本社会公共服务。

在云南省各州市中,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的主要集中在昭通、怒江、丽江、文山、普洱、迪庆和临沧的某些县区,以上州市2005年人均农业产值分别为1004.50元、1029.80元、1393.59元、1553.33元、1613.53元、1658.91元和1704.87元。在这些州市的贫困地区,政府应该优先发展农村居民应该享受到的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尤其是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没有生存条件的,则需要搬迁易地建设。

(三)市场机制诱导发展模式

农村公共产品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农村环境保护、农村道路交通、人畜疾病防控、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卫生、农村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农业作为一种“弱质”产业,政府是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主体,但不是唯一主体。以上农村公共产品如果具有一定的竞争性或排他性,则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也可以引入市场机制。这不仅可减轻政府公益事业投入负担,同时也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农村公益事业。[3]

云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采用市场机制诱导发展模式主要适用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同时市场机制引入有利于农村公共产品日常维护,保持农村公共产品的基本功能。比较典型的是水库建设和维护,水库作为农业生产的条件,具有公共产品属性,一定程度上应该由政府提供,但是水库属于拥挤性公共产品。所以对于利益外溢型的农村公共产品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一方面可利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水库日常维护,另一方面可以限制一部分人过度用水。基于以上原因,像这类农村公共产品,一般都可以采用政府出资修建,然后承包给私人运营,同时政府向承包者进行补贴,条件是以低价向农民供水。市场诱导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主要有以下形式:

1.公办民有(产权转让)模式。市场经济有效作用的实现,以及这种体制下产品有效供给的实现,均受制于一个基本前提——产品产权必须明晰。农村公共产品政府花钱投资,可以保证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的质量,但政府因此背上资金的包袱,如果政府投资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产权转让,交企业或私人买断经营,政府可以及时收回成本,用于公共产品的再供给,这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就可以大大加快。如农村大市场建设、农村学校、医院可采用这种模式,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商品”来“销售”,作为“资产”来经营,这不仅使产权出售方的政府受益,经营方投资者也受益、消费方农民同样受益。[4]

2.民办公有(股权融资)模式。农村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建设资金到位困难,可以采用“捆绑招商”,改变单一土地出让收入补贴公益项目建设的模式,实现投资股权多元化,股东负责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养护,在一定期限内项目收益按股权进行分配,在收益期限届满后,将公共产品无偿移交政府。政府通过市场化运作盘活项目,实现公共事业新发展,如农村大交通项目,可采用这种模式。

3.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模式。政府适当资助补贴或减免税收、信贷优惠,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经营农村公共产品,如私人投资兴建农民公园,园内土地低偿使用,可用于苗木经营,公园免费向农民开放;私人购置大型农业机械、排灌设施,给予适当补贴或信贷优惠,并允许其有偿经营;乡村修桥造路,企业、个人慈善捐助或冠名资助。农村科技信息网面向农村,服务于广大农民,实行免费提供,对特殊群体则提供有偿服务,收取信息服务费。

4.公有民营模式。农村山林、沟溏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其环境保护和整治项目可以实行达标承包,在环境保护达标的前提下,允许私人经营受益;农村公有医院、学校、文化体育设施、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也可以采用这种模式。

5.民办民营模式。农民自己组织劳动力,自己出资出力修建,然后由出资出力者共同使用,如农村电网改造、小型水利灌溉渠道建设等。[5]

(四)农务输出发展模式

要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一定程度上还得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机制。农村劳动力供大于求和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适应岗位需求的局面将在农村长期存在,这就要求加强农村居民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化能力,解决农村劳动者素质结构和岗位需求不对接的问题。农村劳动者失业过多,一方面会影响到劳动者本身收入稳定,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到当地社会发展。同时,对农村劳动者的培训教育一定程度上又属于公共产品范畴,所以针对农村人口过多、耕地面积较少和劳动力素质较低的地区,政府应当一定程度上承担起提供对农村劳动者进行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责任,同时也应该建立起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服务机制。

云南省作为西部典型的农业大省之一,2005年农村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0.50%,然而农业播种面积仅有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3.76%,农村存在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在新农村建设期间,更需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这就需要建立起农村职业培训和教育机制。尤其是在昭通、丽江、普洱、版纳、怒江和迪庆等州市,政府主要着力于建立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部门的转移。其关键在于政府要及时地介入培训过程,着力建设以经费投入、信息服务、技能培训和权益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力转移培训长效机制。[6]

(五)全社会动员协作发展模式

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尽其所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鼓励企业和民间资本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并在财税、金融、土地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农村建设对口帮扶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人力、财力、物力等支持,形成社会各界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浓厚氛围。鼓励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和机关干部到农村引领新农村建设。统筹整合民间社团、国际组织、NGO等社会力量,形成促进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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