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伙伴”外交战略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外交论文,伙伴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冷战结束之后,面对骤然变化的国际局势,中国政府处变不惊,因势利导,在其外交活动中逐渐致力于与其他国家普遍建立各种形式的“伙伴关系”。“90年代结伙伴”,业已成为当代中国外交的一大特征。目前,这一势头尚在继续发展之中。
种种迹象表明:在继续坚持独立自主基本外交方针的同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外交战略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事实上已逐步形成。
一、建立广泛的“伙伴关系”是中国外交的新战略
1996年4月,在俄罗斯总统叶利钦访华期间, 中俄两国宣布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次年10月,当江泽民主席访美时,中美两国决定致力于建立“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在此前后,中国还相继同法国、日本、英国、加拿大、印度、墨西哥、巴西等国建立了各种不同形式的“伙伴关系”。就整体而论,积极倡导并致力于同世界各国建立广泛的“伙伴关系”,并非中国的一时之计,而是中国政府对本国外交战略所进行的一次经过深思熟虑的重要调整。换而言之,与世界各国建立广泛的“伙伴关系”,是当前中国外交的一种新战略。
外交战略,在严格的外交学的意义上,通常指的都是各个主权国家用以指导自身外交实践的总体构想与宏观规划。在世界各国的外交实践中,其外交战略自始至终都是行动的指南与基本的依据。从根本上来说,各个国家的外交活动实际上全部都是为实现自身的外交战略而做出的具体努力。没有科学而周详的外交战略,一个国家的外交活动往往便会变得杂乱无章,劳而无功。
建国之后,中国的外交战略曾根据当时国际局势的变化进行过几次重大的调整。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执行的是“一边倒”的外交战略。到了60年代,中国的外交战略基本上可以称之为“两边反”。进入70年代,中国转而采取“一条线”的外交战略。在整个80年代,中国的外交战略被调整为“独立干”。冷战结束后的90年代,“结伙伴”则明显地成为中国外交战略的新选择。至今为止,尽管国际风云时有变幻,但“结伙伴”依然是中国所坚持的外交战略。
中国政府当今所奉行的“伙伴”外交战略,可谓在坚持独立自主基本外交方针的同时,面向世界各国所开展的一种意在有所作为的全方位外交。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具体而言,就是要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以互不对抗为前提,以不结盟、不针对第三国为要求,以接触与对话为形式,以协商与合作为目的,切实地发展中国与其他一切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的双边外交关系。
中国政府所奉行的“伙伴”外交战略,目前主要以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所广泛建立的国与国的“伙伴关系”为具体的表现形式。之所以称之为中国政府的一项外交新战略,其基本原因有三:
首先,中国当前与其他国家之间所建立的各种各样的“伙伴关系”,不论其具体表述如何,实际上都是建立于面向所有国家的战略全局之上的。其中不少者本身就直接地采用“战略”一词对双边的“伙伴关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有专家更推而广之,提出:“21世纪,我们跟世界上的其他国家要建立一种战略伙伴关系。”(注:陈宏等:《新中国外交》,397页,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9。)“在世纪之交, 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进入一个面向21世纪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多于冲突的伙伴关系阶段的时机已经成熟。”(注:俞正梁等:《大国战略研究》,345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由此可见, 它绝非仅仅以个别国家、个别地区为对象的一种局部性的外交举措。
其次,中国迄今为止与其他国家所建立的各种形式的“伙伴关系”,都是面向21世纪、面向未来的。“面对新的世纪之交和千年之交,每个国家有远见的政治家都应从历史的高度思考:未来的世界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应该为实现这样一个世界作出什么样的贡献。”(注:江泽民:《二○○○年贺词》,《人民日报》,2000年1月1日。)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实际上就是中国政府在外交上面向21世纪、面向未来所进行的认真思考的结果。从时效性的方面来进行分析,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并非一时用以应急的权宜之策,而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长期性构想。也就是说,只能视之为长期有效的外交战略,而不宜将其等同于暂时生效的外交策略。
最后,中国致力于同其他国家所建立的“伙伴关系”,就目前而言,主要还是一项有待逐步实施与不断完善的远景性规划。虽然中国与其他国家广泛建立“伙伴关系”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国政府在外交实践中为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伙伴关系”网络的努力已在逐渐展开,并且已在一定范围内获得了初步的成功。但是此项远景性规划的完全实现,毕竟还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存在着一定变数的过程。
二、“伙伴”外交战略的基本特征
与“一边倒”、“两边反”、“一条线”、“独立干”等既往的外交战略相比较,中国目前所奉行的“结伙伴”的外交战略自然具有自身的种种不同特征。它们主要表现在如下六个方面。
一是以“伙伴关系”为表现形式。在外交实践之中,任何一个国家的外交战略都必然要采取一定的具体表现形式。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在其外交实践中就是以中国努力与其他国家建立各式各样的“伙伴关系”为具体表现形式的。对这一点,世人有目共睹。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所建立的各种“伙伴关系”,尽管在具体名目上多有不同,但其共同之点,都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合理机制,促使双方成为真正的合作伙伴,进而实现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
二是以双方自愿为建立前提。如同所有一切成功的外交举措一样,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已经建立起的“伙伴关系”,从来都不是一种单边行动,而是有赖于双边合作,两厢情愿。假使没有双方共同的同意、参与、协商、对话与合作,而只是一厢情愿,或者勉强从事,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伙伴关系”,既不可能真正地得以建立,更不可能得以发展、巩固。
三是以公开承诺为形成标志。中国与其他国家所建立的“伙伴关系”,自一开始就不同于不可告人的“秘密外交”行为,而从来都会在其确立之初正大光明地公开昭告于世人。一般来看,当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正式同意确立“伙伴关系”时,通常都会由双方郑重其事地向外界发表《联合宣言》或《联合声明》。有时,还会由两国领导人在正式会谈中对此加以确认。这些做法,既标志着两国之间“伙伴关系”的初步形成,同时也可以使双方的公开承诺得到世人的监督。
四是以首脑外交为建立途径。中国目前与其他国家之间所建立的“伙伴关系”,大体上讲,都是两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双方正式进行互相访问期间所亲手建立的。由两国的首脑人物亲自出马创建双边的“伙伴关系”,不仅可以使其权威性、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且还有助于为其日后的成功运行提供良好的保障。由最高领导者亲自出面自上而下地推动建立国与国之间的“伙伴关系”,可以说是它的令人瞩目的一大特色。
五是以多层对话为动作机制。在动作机制上,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所建立的“伙伴关系”有别于普通的国家关系或外交关系的最大之处,就在于“伙伴关系”国之间为了加强彼此在重大国际问题上的协调,具体建立起了一种较有效的、多层次的双边对话模式。这一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双边高层密切合作。它的主要形式为:两国国家元首经常互访;两国政府首脑定期会晤;两国领导人热线联络;两国外交部长保持磋商;两国政府的主要部门之间进行协作;两国在双边关系的各个领域广泛交流;等等。
六是以四种层次为发展框架。作为外交战略的贯彻实施,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所确立的“伙伴关系”,在其发展方向上具体呈现为四个层次。发展的不同程度是区分它们的主要标准。“稳固型”的“伙伴关系”是第一个层次。它指的是两国之间的“伙伴关系”已发展到密切而稳定的程度,如中俄两国的“伙伴关系”。“普通型”的“伙伴关系”是第二个层次。它指的是两国之间的“伙伴关系”刚刚启动,尚无出色的表现,如中加两国的“伙伴关系”。“拟议型”的“伙伴关系”是第三个层次。它指的是两国之间的“伙伴关系”已告确立,但其运作尚未真正全面展开,如中美两国的“伙伴关系”。“潜在型”的“伙伴关系”是第四个层次。它是指的未来有可能建立并发展的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伙伴关系”。上述四种层次的“伙伴关系”的划分,是以其发展程度的深浅为依据的。进行这种自深而浅的层次上的划分,既是对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伙伴关系”的一种清醒的认识,也有助于今后在进一步实施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时对其有所区别。今后,中国对“稳固型”的“伙伴关系”要继续巩固,对“普通型”的“伙伴关系”要大力发展,对“拟议型”的“伙伴关系”要力促实施,对“潜在型”的“伙伴关系”则要积极争取使之变为现实。
三、“伙伴”外交战略的主体结构
作为一项完整的外交战略,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自身拥有严谨的主体结构。对“伙伴”外交战略主体结构的研究与探讨,将有助于全面而客观地认识与评价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
外交战略的主体结构,在一般情况下大都是指外交战略本身的各个主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就实际操作而言,主要是以“点”、“线”、“面”等三个部分构成其主体结构的。
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之中的“点”,在此特指中国与世界各大国之间所建立的“伙伴关系”。这里所说的世界各大国,主要包括在当前国际事务中发挥重大影响的美、俄、法、英等联合国几大常任理事国。
在今日世界上,中国坚决反对大国主宰世界和垄断国际事务,但也必须承认这样一种客观现实:“大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裁减军备,促进各国发展和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等方面,应承担更大的责任。”(注:江泽民:《在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的演讲》,《人民日报》,1997年4月24日。)重视与各大国全面建立起“伙伴关系”, 一方面有利于中国自身国际地位的提高,在中国所主张的多极世界里,中国“怎么样也算一极。”(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3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另一方面,则有利于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真正地得以贯彻实施。离开了与各大国所全面建立起的“伙伴关系”,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既不完整,也难以为世人所普遍认可。所以说,在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中,与各大国之间所全面建立的“伙伴关系”,显然是其极为重要的支撑点。
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之中的“线”,在这里指的实际上是中国的国境线,借以指代中国与自己的各个周边国家之间所建立起的“伙伴关系”。对中国而言,它向来都是一条备受关注的关于国家安危的生命线。对此若掉以轻心,必将误国误民。
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开始认真关注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外国学者眼里,“中国致力改善与亚洲邻国的关系。在苏联解体后,这个政策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注:(德)弗·康马斯等:《新亚洲》,142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应当说,逐一建立“伙伴关系”,就是中国与自己的周边国家改善相互关系的最重要的举措。与各个周边国家之间广泛建立起“伙伴关系”,对中国目前而言有助于睦邻友好,和平共处,并确保国内尤其是边境地区的稳定。就长远而论,对中国未来在世界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必然会有所帮助。前美国总统安全顾问布热津斯基博士认为:目前“中国正在成为在东亚占有优势的地区大国。在亚洲大陆,它已经在地缘政治方面占有主导地位。”(注:(美)兹·布热津斯基:《大棋局》,216页,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如果不能与周边各国和睦相处并广泛建立起“伙伴关系”,中国是断难做到这一点的。
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之中的“面”,意即基本面。具体来说,它所指的是中国与世界上一切友好国家之间建立起的“伙伴关系”。从原则上来讲,目前与中国保持正式外交关系的一切国家,中国皆有必要与之建立起保质、保量的良好的“伙伴关系”。
在着力与各大国、各周边国家全面建立“伙伴关系”的同时,中国也要积极争取与世界上的一切国家广泛地建立“伙伴关系”,并以之作为“伙伴”外交战略的基础。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与其他各国之间所建立的“伙伴关系”,虽则在形式上有所区别;在时间上有先有后;在运作上有的已在实施,有的尚未开始;但并不意味着它们有主次之分与虚实之别。应当肯定的是,中国愿意并需要与世界上一切友好国家发展真正的“伙伴关系”。离开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响应与积极合作,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难免就会变得有名无实,孤掌难鸣。
在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之中,上述“点”、“线”、“面”等三个部分,各自起着不同的作用。以“点”为支撑,以“线”为保障,以“面”为基础,三者合理地组合在一起,才能使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不为虚设。
四、“伙伴”外交战略的本质是协商与合作
就本质而言,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主要意在建立起中国与其他一切“伙伴国”之间的一种针对新局势、迎接新挑战的完全新型的国与国的协商与合作关系。
在正式宣布建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时,中俄双方曾明确表示它的基本特征是“三好”与“三不”。所谓“三好”,意即中俄两国今后将永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所谓“三不”,则是指的中俄两国之间将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以上这些提法,应当说是对中国“伙伴”外交战略所做的一种形像而具体的表述。
根据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中文里的“伙伴”一词“现在泛指共同参加某种组织或从事某种活动的人。”(注:《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57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而在英文里,“伙伴”一词则兼具“合作者”、“合伙人”等多种含义。据此可以推知,所谓国与国之间的“伙伴关系”,理当主要是指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因而“伙伴”外交战略的本质是促进国与国之间的协商与合作,便自不待言。
中国“伙伴”外交战略的本质,主要具体体现在下列三个基本的方面。
其一,它坚持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对话。在今日之世界,国与国之间若要发展友好关系,首先就必须保持接触,并相互尊重。而国与国之间的平等对话,既是双方保持接触、相互尊重的重要体现,也是双方建立真正的“伙伴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国与国之间,唯有彼此平等相待,才能够真正实现对话。而双方之间只有坚持对话,“伙伴关系”才不至于变质。
其二,它主张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国家之间所建立的“伙伴关系”,应以相互合作为主旨。国与国之间只有进行密切的友好合作,双边关系方可良性互动,进而不断地向前发展。国与国之间的合作若要进展顺利,不仅必须注意使之相辅相成,彼此获益,而且还有必要逐渐地促使合作的具体领域不断地有所扩大。
其三,它提倡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协商。和平协商,即采用非暴力的形式与交往对象商讨、协调、处理双方之间所存在的问题与纠纷,是建立“伙伴关系”的国家进行合作的主要方式之一。对待国与国之间所存在的问题与纠纷,双方只能通过协商进行有效的沟通,而且这种协商必须坚持和平方式,即双方之间不对抗、不干涉、不结盟,不针对第三国。
必须强调的是,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既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具体贯彻,也是为争取建立国际新秩序所服务的。实际上,它是中国独立自主外交基本方针在新形势下的延续与发展。
五、“伙伴”外交战略的目标是维护国家利益
每个国家的外交战略,都必不可缺地包含着本国政府的基本外交意图,此即所谓外交战略的目标。对中国政府而言,已在付诸实施的“伙伴”外交战略的目标,就是要采用行之有效的措施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
中国领导人邓小平曾经指出:“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他的这段名言,可被视作对中国“伙伴”外交战略的最佳诠释。
在当前形势下,中国实施“伙伴”外交战略,首先有助于切实地维护自身的国家安全。有目共睹的是,“从长远安全利益的角度观察,中国的安全保障系数并不算高”。(注: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154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 )中国假定目前以对抗代替对话,以冲突取代合作,只会在国际上陷于自我孤立,成为众矢之的,进而损害自身的国家安全。反过来讲,目前坚持实施以协商与合作为主旋律的“伙伴”外交战略,将会在外交上为中国赢得主动,并将有助于中国国家安全的维护。正如有专家所言:“对中国来说,一种全面的伙伴关系将从根本上消除对中国的安全威胁。”(注:俞正梁等:《大国战略研究》,339页。)
实施“伙伴”外交战略,其次还有助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在任何时候,一国的外交都必须服从于本国的内政。从根本上来说,中国当前所实施的“伙伴”外交战略,也是为国内的改革开放所服务的。江泽民同志说过:“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中国更多地了解世界和让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国。”(注:转引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军队高中级干部理论读本》,873页,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7。 )若要使之完全成为现实,还有赖于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进行更加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伙伴关系”的广泛建立,将为中外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实施“伙伴”外交战略,最后还有助于维护世界和平。在中国领导人的心目中,“反对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侵略和战争政策,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是新中国的外交基本目标。”(注:编写组编:《邓小平外交思想学习纲要》,6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 )这也是中国的国家利益之所在。通过“伙伴”外交战略的实施,中国可以在国际上广交朋友,广结善缘,求同存异,化干戈为玉帛,同时使自身更为广泛地参与国际事务,发挥国际影响,从而切切实实地维护世界和平。不可否认,建立“伙伴关系”的国家之间现在和将来都难免存在矛盾与摩擦,但“伙伴关系”自身的协调机制往往有助于双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免其质变的发生。
六、“伙伴”外交战略当前所面临的问题
在当前的实际运作中,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尚须正视自己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对其采取适当的对策,并进行必要的局部性调整。
第一,多变性问题。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在具体实施的过程里,必然将面对来自两个方面的可能的变化。这就是其多变性问题。变化一方面可能来自国际局势。万一国际局势发生重大变化,中国“伙伴”外交战略赖以确立的世界多极化趋势受阻,或者外国敌对势力公然危及中国的国家安全,它自然应随之改变。变化另一方面有可能来自“伙伴”外交战略自身。作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所建立的“伙伴关系”在巩固与发展上应当掌握好具体的分寸,防止过犹不及。对于双边“伙伴关系”的具体分寸若把握不当,使之客观上出人意料地演变为“结盟关系”或“准结盟关系”,就足以令“伙伴”外交战略宣告失败。
第二,双向性问题。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伙伴关系”,不但需要中外两国共同建立,而且也需要中外两国的共同维护。在维护双边“伙伴关系”方面,除了需要中国竭尽全力之外,与中国建立“伙伴关系”的其他国家的积极努力显然也不可或缺。所以说,中国“伙伴”外交战略的实施,实际上有赖于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双边配合。这便是其双向性问题。在实际运作中,一旦与中国建立“伙伴关系”的其他国家的政府发生更迭,外交战略进行调整,或者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双方之间已经建立的“伙伴关系”就有可能发生破裂,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的实施就有可能因此而局部受阻。
第三,协调性问题。从全局上来观察,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所建立的“伙伴关系”,还是一个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的过程。仅就目前而言,“伙伴关系”的广泛化、深入化还有待加强,“伙伴关系”国之间的接触程度、对话方式、协作程序以及双边共同利益的维护还有待调整与规范。这就是中国“伙伴”外交战略所存在的协调性问题。对于上述举足轻重的重要问题如不及时予以解决,或是处理得不好,就可能导致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业已形成的“伙伴关系”发生倒退或者破裂,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累及中国“伙伴”外交战略的进一步全方位的实施。
第四,稳定性问题。一国的外交战略虽非一成不变,但也绝对不允许在较短时间内一变再变,从而令本国的外交实践朝三暮四,无章可循。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在国内外时局没有发生本质性变化的前提下,除了允许进行必要的局部“微调”之外,理当保持相对的稳定。这就是它的所谓稳定性问题。正视中国“伙伴”外交战略的稳定性问题,既要反对墨守成规,更要反对缺乏自信心和坚定性。一有风吹草动,便动辄对其表示怀疑或责难,是不可取的态度。
综上所述,自实施以来,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虽然时常面对不断出现的难题,但是其成功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实施“伙伴”外交战略,可以使中国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构筑起有利于自身安全与发展的良性互动的国际关系网络,并且确保中国在外交上“谁也不怕,但谁也不得罪”。(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363页。)从总体上来评价,中国的“伙伴”外交战略应当说是目前的最佳选择。在可以预见到的将来,它依然不失其继续存在下去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