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关系网络脱域对城市社区结构的制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居民论文,结构论文,关系论文,城市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居民关系网络脱域的机制分析
吉登斯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首次提出“脱域”概念,“所谓脱域,是指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1]18。受现代交通和通讯技术发展的影响,人们的社会交往、社会生活已经超越狭小地域限制,向更广阔的空间拓展,甚至可以在不在场的情况下,建构社会关系和开展社会生活。吉登斯进一步分析指出,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脱域现象产生的两种机制是象征符号(symbolic tokens)和专家系统(expert systems)。而且,随着现代社会脱域机制的完善,脱域的社会生活现象普遍,脱域的社会关系已经成为个人社会关系的主要模式。
在我国目前的城市社会中,居民社会关系脱域现象普遍,验证了吉登斯的现代脱域理论。但是,我国城市居民社会关系脱域现象不是进入现代社会就表现得十分明显,甚至在“单位制”时期,居民地域内的社会交往还是一种主要且普遍的交往方式,社会关系还主要以地域关系为主。脱域现象普遍是出现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这说明除了吉登斯分析的现代脱域的普遍性机制以外,还有影响我国城市居民地域性交往的特殊性机制,这就要从引起社会关系结构改变的社会体制变革中寻找答案。
(一)资源配置模式的转变
一般而言,人类对资源的依赖,决定了人们的社会活动是围绕获取资源而展开的,因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深受社会资源分配模式影响。资源分配模式的变化,必然带来人们社会关系结构的改变。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家垄断城市社会中的全部稀缺资源,并通过“单位组织”向个人传递。“单位”不仅是资源的分配者,而且是一个集管理、服务、福利、就业、分配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全能组织,这就决定了个人与单位组织的关系全面而紧密。同时,“单位”与居住“地域”的重合,决定了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地域性明显。
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国家对资源的垄断以及自上而下的单位制行政体系一定程度的瓦解,社会稀缺资源由单纯的国家计划配置向市场和社会转移,释放了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流动空间。人们运用社会关系获取资源的机会越来越多,可以依据自身能力通过市场或其他非行政性渠道获得所需的社会资源,人们社会交往也愈加活跃与多样,个人社会关系得以在更大的社会空间展开。
社会关系是围绕社会资源建立起来的,而城市社区作为地域性的社会单元,在资源配置上流向社区的社会资源十分有限。社区本身内部居民间基本上是熟悉的陌生人,互动交流有限,邻里关系淡薄。城市社区中既不能围绕丰富的资源形成有机联系,又不能因邻里的直接接触建立密切的关系。因此,城市社区内的社会关系稀疏,居民要获取需要的社会资源,必须向社区以外的社会空间拓展关系,建立脱域性的个体社会关系网络。
(二)现代社会脱域机制的配合
吉登斯在分析现代性的动力机制时,指出现代社会发生三个重要方面的变化:“时空分离”(separatation of time and space)、“脱域机制”(disembedding merchanism)和“制度反思性”(institutional reflexivity),吉登斯把这三种机制看做是推动现代社会生活与个体自我认同发生转变的现代性动力。“时空分离”是脱域产生的前提,人们凭借现代交通、网络通讯的发展,扩展了自己存在的时空范围,社会行动可以在“虚空”的“不在场”中进行,为人们脱域的社会交往奠定了基础。“脱域机制为情境的跨时空延伸提供了保证,而对知识的反思性运用则渗透了连接时间—空间的巨大跨距之中,正是依赖于脱域程度的提高,反思性在现代性的条件下得以制度化。这是因为在现代性的条件下,时空延伸和脱域程度的提高,使得人们对抽象系统的依赖程度日益增强。”[2]
现代交通与通讯技术的发展,为人们社会生活脱离地域的限制提供技术条件,人们与居住地以外的世界联系越来越方便。“现代社会生活的脱域性给城市居民的人际结合造成两点影响:一是人际与信息的高速流动;二是人际与情景的速凝化和网状化,这两种特征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能够在现代通讯传媒手段和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不再受地域空间范围的限制,在更广阔延伸的时空中自由结合。”[3]脱域的社会关系成为居民个体关系网络的主要构成部分,由此降低了居民对地域社区的依赖。
(三)选择行为的理性化
理性是社会现代性的主要特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中的理性选择方式向社会生活领域渗透,使人们的日常社会交往也表现出强烈的工具理性色彩。选择方式决定人们的行为方式,理性化选择方式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是使个体倾向于选择与自己具有相同利益或价值观念的个体结合成群体。这种影响作用于社区,其结果是居民的利益诉求走出社区,向更广大的社会寻求群体归属,个人关系网络逐步脱离所居住的社区,社区不再是居民展开日常生活的社会空间,而只是一个临时寄居场所。
在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分化的背景下,居民之间的价值观念存在差异,也就存在差异性的理性诉求。这种多元诉求不可能在单一的地域社区同时获得满足。因此,居民将倾向于在社区外更广阔的社会空间拓展社会联系,建立脱域性的社会关系网络。脱域性的关系在理性的指引下,发展得越来越快,成为居民普遍的个人关系模式。
(四)社会流动自由化与社会服务市场化
社会结构调整是通过社会流动实现的。社会流动是指人们社会地位及空间位置的转移。人的社会地位主要是职业地位,计划经济时期,职业的获得是国家统一分配的,国家刚性的职业分配结构是通过“政治—身份”形式维护的,具体是通过户籍制、单位制、行政制及档案制实现的,这种国家刚性的职业分配模式限制了人们的社会流动,使个人的社会关系与地域联系紧密。随着社会体制改革的推进,尤其是市场经济的确立,自由流动的资源越来越多。就业制度的转变使人们可以自主择业、自由流动。社会流动的另一结果就是人们在地理空间选择上自由了,住房不再是国家配给而是实行商品化,“择邻而居”已成现实。社会流动的自由化,降低了邻里关系的先赋性与稳定性,使人们与居住地的社会性互动越来越少。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服务是通过“单位”以福利的形式提供给个人的。人们对单位的依附是全面的,因为“单位”是集各种功能于一身的全能组织,个人的地位、声誉、财富都主要来自单位的分配,住房也是单位配给的,对单位的依附即是对地域的依附,个人的社会关系空间与地理空间是高度统一的。随着经济市场化,“单位制”式微,社会管理向“社区制”转变。但“社区”代替不了“单位”,社区既无可分配的丰富资源也不具备完善的社会服务功能。大量的社会服务从单位中转移出来,由于社区发育不完善,服务能力有限,主要的社会服务都已市场化,人们主要通过“货币”在市场上购买到自己所需的服务,社会服务市场化再度将人们的社会关系带向地域外更广阔的社会空间。居民需求很容易通过社区以外的机构得到满足,居住地的邻近并没能带来关系的紧密。
从居民关系网络产生脱域的机制分析来看,吉登斯的脱域机制是现代社会的普遍现象,而资源的配置方式、市场化的理性观念、社会流动自由化与服务市场化,是我国目前社会较为稳定的社会现实,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下所形成的脱域关系网络,已作为城市居民社会关系的主要模式。大量人际关系状态的实证研究也证明,在居民个人的关系网络中,地缘性关系总量远远小于脱域性关系;邻里关系在个人生活中已不再是主要的社会关系,并且在个人关系总量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或者说个人主要的社会关系已经移向地域之外,脱域的关系网络已经成为普遍的个人关系模式。
二、居民关系网络脱域的社区结构影响
在现代脱域机制的作用下,我国城市社区居民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正快速地从地域中脱离出来,向更广泛的社会空间延伸,直接导致社区内邻里关系、居民与社区组织关系的变化,致使城市地域社区结构的完整性缺失。
(一)邻里关系疏离淡化
在我国城市社区,由于居民个体社会关系脱离居住地向外扩展,地域邻里仅剩下居住地接近了,居民之间的利益关联越来越少,邻里关系对于城市居民已经丧失了原有的重要性。
城市社会学家费舍尔曾分析,具有亲密邻里关系的共同体社区存在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功能的必要性,共居于同一地方的人们,必须通过共同行动才能满足某种地方性的需求;二是居住同一地方的人们,除了居住处邻近之外,还存在多种重叠的关系,如亲戚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等等;三是与外界的沟通联系的困难。[4]131-137在我国城市社会,居民对地域的需要随着资源配给的市场转移已经所剩无几,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向市场空间获取各种功能的满足。情感的获取也完全可以通过现代的通讯技术实现跨地域的交流,即便实质性的面对面接触也因交通的便利得到解决,现代城市居民对地域社区的依赖不再是功能上的必需。而居住的自主选择、居住与工作场所以及娱乐休闲场地的分离,使居民的社会关系在社区内的重叠现象越来越少,与外界的联系越来越容易且方便。费舍尔所论述的邻里社区存在的必要性在我国的城市社区中基本丧失。我国城市社会发展实践印证了芝加哥城市社会学派创始人帕克的观点,邻里关系正在失去其在原始社会形态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居民与地域社区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少,居民们虽然同住一个社区,却互不相干甚至互不相识,那种因地域邻近而形成的首属的密切联系已经成为历史的记忆。
(二)社区横向组织发育不良
在社区的组织构成上,我们将社区组织中承载多种政府职能的组织称为社区中的纵向组织,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中各种政府职能部门下派的专职机构。社区居民自主成立或自愿参加的介于社区纵向组织和居民个体之间的组织我们称为社区横向组织,其特征是民间的、自愿的、非盈利的,并且是围绕地域社区事务组织起来的合法性组织。如社区的各种兴趣协会、业主委员会、志愿服务组织等。
社区内的横向组织是居民间沟通的桥梁,是社区结构的构成基础。它一方面能够满足参与者的利益诉求和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它能增强社区居民之间的联系,培养居民的社区意识,带动居民的参与行为,在社区管理与社区功能完善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但是,由于个人关系网络脱域导致社区横向组织发展动力受损,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兴趣团体的积极性不高,阻碍了城市社区中社会组织的形成。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社区中的横向社区组织发育跟不上社区发展,横向组织种类少、规模小,社会服务、社会整合功能有限。以业主委员会为例,业主委员会是城市社区中存在比较普遍的一种横向社区组织,也是因其物权与地域联系最紧密的一种组织形式。作为物权的所有者,他们因关心保护自身的权益而横向联系在一起,起到了横向联系居民的效果,他们的集体行动多是在维权中产生,当不需要集体维权时,这种组织的联系功能就不存在了。因此,这种横向组织在社区结构构成上是不稳定的因素。
拉德克利夫·布朗(A.R.Radcliffe-Brown)在社会结构理论中,强调结构形式是具有“持续性”的,结构是不受成员交替的影响而持续存在的。[5]而活动在社区中的志愿组织、兴趣团体规模小,常受成员交替的影响,结构形式缺少持续性而不能成为社区横向稳定的结构内容。因此,社区的结构呈现纵向单一、横向稀疏、不稳定的特征。
(三)社区中职业群体“不在场”
在我国的城市社区,社区居民构成中职业群体是其主要群体,而这些人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因脱域机制的作用基本不在地域内展开,职业群体在社区生活中处于一种“不在场”状态。虽然他们身在社区并展开家庭活动,但并非真正的“在场”。正如吉登斯所论述的“在前现代社会,空间和地点总是一致的,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生活的空间维度都是受‘在场’(presence)的支配,即地域性活动的支配的”。与传统“在场”社会不同的是“缺场”的现代社会。“现代性的降临,通过对‘缺场’(absence)的各种其他要素的孕育,日益把空间从地点分离了出来,从位置上看,远离了任何给定的面对面的互动情势。”[1]16
职业群体在社区中除了不相干的邻里关系,与社区组织的联系很少,参与社区活动受自身时间限制以及缺少共享利益驱动,导致职业群体的社区参与十分有限,与社区的非职业群体比较其脱域性更加彻底,其结果是以居民为主体的社区必然会关系空疏、结构缺失。
社区中职业群体的“不在场”状态,决定了社区建设主体缺失,社区建设边缘化现象出现。社区建设的边缘化即城市社区建设涉及的社会成员与社会活动,主要是城市社会的边缘人和边缘活动,而未将社区的主要人员的主要活动纳入其中。从社区服务的对象上看,主要是针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幼儿青少年等弱势群体;社区服务的基本内容是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针对职业群体的服务设计很少,没有将职业群体纳入社区服务的工作中。社区建设边缘化的结果是无法促成居民的广泛参与。
总之,无论是脱域机制作用下主要居民的“不在场”,还是社区建设的边缘化,共同的结果是抑制了居民的社区认同与社区参与,横向的社区联系受到限制,难于形成完善的社区结构。
三、社区结构与居民社区参与行为的相互建构
在现代社会脱域机制的作用下,个体关系网络不断地从地域社区中抽离,直接导致社区结构缺失,无法承担将居民组织起来的功能,间接地影响了居民的社区参与行为。因为,社区结构与居民的社区参与行为是相互塑造关系,不完善的社区结构与不完善的社区功能决定了居民对社区事务态度上的漠然、参与上的消极,同时居民消极的参与行为也影响了社区结构的完善与功能的发挥。
居民社区参与普遍不足与社区网络结构不完善,是目前城市社区普遍存在的两种现象,这两种现象同时制约了社区共同体的形成,成为社区发展的两大难题。作为个人行为的社区参与与社区的网络结构是否存在着内在联系?社会网络理论、结构化理论都为解释个人行为找到了结构上的依据。两种理论从微观层面揭示了网络结构对个体行为的影响,社会网络理论单向度地解释了网络对个人行为的规范与制约作用,即行为“内嵌”于关系;而结构化理论强调了社会结构与人的行动之间的双向建构,即社会结构制约着人们的社会行动,人们在社会行动中创造着结构。
(一)居民参与行为的社区结构制约
居民关系网络脱域对社区结构的影响是直接的,而个体关系脱域的间接后果是居民普遍对社区事务参与不足。社区参与是指社区主体自觉自愿地参与社区的各种活动或事务的决策以及参与管理与运作的过程和行为。社区参与是社区关系形成的前提,通过社区参与能够提高居民的社区归属意识,增强邻里之间的交流互动。社区参与程度反应社区的发育水平,在一个共同体社区中,居民参与应是普遍而深度的。而国内大量社区参与的实证性研究,显示的结论基本一致,即社区参与率不高、参与的程度不深,尚未形成公共参与精神。
人们分别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出发,对于造成居民不同参与情况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政治学认为社区组织能力的差异造成参与效果的差异;社会学认为个人参与差异是受人的归属与认同的不同决定的;经济学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出发,认为居民的社区参与是出于个人获利的目的,参与情况是受社区提供资源的情况影响的。这些分析都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参与存在差别的原因,而对居民普遍的参与不足问题并未做深入的解释。
社会网络理论是从社会网络关系或者人际关系网络结构出发,解释人的社会行为的一种研究社会结构的微观方法。在解释个人行为时,“它不是在个人层次上也不是在制度上寻找答案,而是在同样制度条件下解释个人的差异,解释的立脚点在于网络的结构”[6]129。格兰诺维特在其论文《寻职》(Cetting a Job)中提出“内嵌性”概念及理论,强调人的行为是既定社会关系和结构的产物,即社会行为内嵌于社会结构,无视关系网络结构对人行为的约束作用,就无法解释人们的行为。[7]485
居民虽然是社区的主体,但是居民在社区整体网络结构中处于边缘地位,这种边缘地位影响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居民个人处在多种社会关系之中,即个人处在多维的关系网络当中,不同的关系对其有着不同的行为约束,在不同的关系中有着不同的行为表现。居民脱域的个人关系网络决定在社区内联系越来越少,社区关系对于个人来讲是逐渐弱化的一种社会关系,而网络结构的约束程度与关系的强弱程度是正相关的。因此,社区关系对居民的行为约束越来越小。
个人在具体网络中所处的位置、与该网络关系的强弱、关系的重叠情况等都将对个人行为构成不同的影响。在整体社区网络结构中,邻里关系疏离淡化,居民与社区纵向组织的联系少,横向关系发育不良,多数社区成员在社区活动中“不在场”。处于社区核心地位的社区居委会,由于居委会功能的行政化,不能作为居民权益的代表,满足居民需要能力及对居民的调动能力都十分有限。社区处于纵向组织行动单一、横向组织缺失的结构状态,居民没有进入社区关系结构的核心而处于社区网络结构的边缘。同时,从我国城市社区发育的动力基础看,是一种“二元动力、一元决策”的状态,即来自政府的社会整合需要与居民自身的生活需要两股力量,而政府的期待远大于居民个体自身的需求,社区的发展更多来自政府一元的强大推动,加剧了居民作为旁观者或看客的地位。
居民与社区的关系在多维的个人关系网络中是一种逐步弱化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居民又处于一种远离社区结构网络核心的边缘位置。这都决定了社区对居民的行为约束与影响极其有限。而现实中的社区事务多是代表政府的社区居委会围绕政府要求开展的工作,而不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内容,因此,社区事务很难引起处在旁观者或看客位置的居民的热情并自愿参与。同时,社区对于居民的不参与又无任何约束力,这就造成了居民普遍参与不足现象的出现。
居民是社区的主体,又是具有不同利益的独立个体,对于居民参与的差异性问题,是源于社区整体网络在不同个体关系网络中存在位置不同。居民在社区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是一致的,但是,社区在每个居民个人关系网络中,距离个人网络中心点的远近却是不同的,这种差异的存在是产生不同参与结果的根据。因此说,个人在某种关系中的行为表现,一方面源自个人在该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另一方面源自该关系在个人关系网络中距离中心点的远近。这就是为什么那些社区低保对象的社区参与情况好于其他的居民,虽然居民在社区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是相同的,但是低保对象对社区的依赖决定社区在他个人关系网络中的位置更接近关系网络的核心。推动关系形成的是需要的满足,是获得某种社会资源,而同一种社会资源对于不同个人的吸引力是不同的,也就决定其离个人关系网络中心远近不同。所以,同一种关系中不同的行为者就会有不同的行为选择。
(二)居民参与行为的结构建构
人们对社区参与的认识无论是宏观的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发展社区的内在动力、公民社会的形成,还是微观的实现人的社会化、强化居民的社区归属、促进邻里关系,等等,这些都是对社区参与的显性功能认识,却忽视了社区参与的结构性功能以及社区参与具有结构建构功能。社区的结构制约居民的社区实践,而居民在社区实践中又创造着社区结构,二者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循环。“人类的社会活动与自然界的自我再生物种一样,具有循环往复的特性。它们虽然不是由行动者一手塑成,但却由他们持续不断地再造出来。社会行动者正是通过这种反复的社会实践途径……再生产出使它们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8]62居民积极的社区参与会建立广泛密集的社会关系网络,居民社区参与的过程就是社区结构的生成或重塑的过程。
社区参与是社区的形成机制,不同的参与实践架构出不同的社区。居民是利益不同的独立个体,对社区有着不同的需求,因此关注和参与的社区事务不同,从而建构出不同的关系网络。根据参与所形成的关系向度,将各种参与模式归类为纵向参与和横向参与,不同向度的社区参与会生成不同的结构。
纵向参与包括依附性参与和一些动员型参与,居民纵向的社区参与创造出纵向的关系网络。依附性参与是那些接受政府照顾的救助对象、低保居民,他们因利益诉求与社区建立起依附与支配的纵向关系。他们的社区参与是一种强制性被动参与,因为他们的社区参与是被社区要求并签下协议的,参与什么活动是由社区安排而居民是没有选择权的。这种参与对于社区而言,获得了义务劳动力资源,对于救助对象和低保居民来讲获得了基本的生存保障。这种建立在切实利益基础上的社区参与具有持续长久、稳定性强的特点,由此建立起来的纵向关系稳定、持久,纵向上建构出稳定的社区网络结构。
动员型参与是在政府或社区组织动员下的社区参与行为。目前城市社区动员除国家层面的宣传鼓动,主要是地方社区借助政府赋予的行政资源和社区自己建立起来的地方性关系网络,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的事务与活动。经由社会动员而参与社区活动的居民只是少数积极分子,如老年人、退休党员、妇女、文艺骨干、下岗职工、楼栋长等。这些积极分子的参与是基于对居委会权威认同基础上的主动参与,这种参与的结果是加强了居民与社区的联系,有利于纵向结构的加强。但是,动员型参与的居民只是居民中极少数,遭到多数居民普遍排斥。主要因为居民的主体性未受到应有的尊重,参与不是居民以主人翁身份自发主动的参与,而是一种被动的“仪式性”的形式。这种随机性参与不会形成持续的社会联系。无论是依附性参与还是动员型参与,参与规模只是居民中的少数人,多数居民还旁置于社区纵向结构之外。
在社区中,居民是通过加入各种横向社区组织获得成员资格来参与社区活动的,这些横向社区组织以共同的利益、兴趣为基础自行组织起来,形成社区横向组织网络。横向参与包括自发性参与和权益性参与等。自发性参与是居民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等自愿参加相关活动或加入相关组织,比如社区内的帮困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各种兴趣团体。由于个人关系网络脱域的影响,自发性参与以老年居民为主,青壮年参与很少,多数居民的参与意愿很低,整体表现为社区横向组织种类少、规模小、不稳定,因自发性参与不足建构的横向关系网络稀疏。
权益性参与是居民为保护私人房产和居住环境而参与的一些维权活动,其组织形式是业主委员会,这是住房商品化以后城市社区中出现的一种普遍的集体行动模式,他们的集体行动多是在维权中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出现为城市社区建构了一个新的谋求利益表达的空间,形成了新的社会关系模式。无论是自发性参与还是权益性参与,所形成的横向社区组织的种类、规模都无以满足社区横向联系的需要。
个人关系网络脱域导致地域社区的结构出现缺失,不完善的社区结构制约了居民的社区参与,造成普遍的参与不足。在居民缺少参与热情的情况下,参与行为重塑下的社区横向关系网络难以完善。
[收稿日期]20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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