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企业改革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_工人阶级论文

深化企业改革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_工人阶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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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最近在关于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讲话中又一次重申:“深化企业改革,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明了当前深化企业改革的依靠力量,我们应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一贯指导方针。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邓小平同志指出,工人阶级是久经考验的立场坚定的革命领导阶级,工人阶级靠得住。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必须成为党的指导思想,必须贯彻到各部门中去,不依靠工人阶级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也曾多次重申了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江泽民同志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根本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变。

为什么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呢?这既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又是由我国的国体决定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同时,它还是由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决定的──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工人阶级是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社会动力,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总之,这是一个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问题,改变了这一点,就改变了党的性质;动摇了这一点,就动摇了国体;这一方针坚持和落实不好,就会严重损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必须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认识,在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和立法中、在各项工作中予以充分体现;必须在企业中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主人翁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工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者在内的全体职工。主人翁地位是责权利的统一,责任、权力、利益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在国有企业中落实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出色地完成各项生产和经营任务,自觉地为企业的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第二,企业实行民主管理,落实法律规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保证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第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随着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不断改善职工生活。第四,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以便更好地行使主人翁的权利,履行主人翁的义务。第五,加强劳动保护,努力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劳动环境。第六,从组织上落实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注重从优秀工人中发展党员、选拔干部,及时选送优秀工人到大专院校学习深造,注意从一线工人中评选先进和劳动模范,增加基层职工代表在各级人大和政协中的名额等等。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绝不是要改变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而是要探索更好地实现职工主人翁地位的途径。职工群众是不是企业的主人,关键在于所有制,在于职工是不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进行公司化改造,目的是寻求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是改变而是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的全民所有。因此,在国有企业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企业中,职工仍然是企业的主人,决不能把职工当作雇佣劳动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为实现职工当家作主进一步提供了前提条件,同时也带来许多新问题。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在改革的过程中,努力探索在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方式的企业中,更好地落实职工主人翁地位的新的实现形式和具体途径。非公有制为主体的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职工,作为国家的主人,他们也不同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雇佣劳动者,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必须依法得到切实的尊重和维护。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必须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三句话”的企业领导体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要依法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这是企业领导体制的重要变化。但是,这些并不是企业领导体制的全部。有人主张以所谓的“新三会”取代“老三会”,这种提法是错误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三句话”的领导体制,是我国4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10多年来企业领导体制实践经验的总结。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保持和发挥我们的优势,既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又不能简单照搬西方模式。企业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党的领导是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的政治保证,党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厂长、经理在企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大体相同的外部环境下,企业的兴衰,首先取决于厂长、经理的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现代化大生产和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企业必须有集中统一的指挥;涉及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大量实际问题,都与厂长、经理直接相关。党委和工会都要尊重厂长的管理权威,支持厂长正确行使行政指挥权。全社会都要关心企业家,爱护企业家。同时,厂长经理也必须尊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增强党的观念和民主意识。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企业的本质特征,也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必须从制度上保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多年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职代会和股东会的性质、地位、权力、作用不同,不能用股东会代替职代会,而是要使二者互相结合,互相补充,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密切合作,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管理做出贡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借鉴国际上的一些成功做法,我们主张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企业中,继续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所有企业中,逐步推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制度;实行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积极探索职工民主管理的新途径、新形式。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法》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作为立法宗旨,贯穿于法律的全部条文之中,充分体现了我国宪法原则和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性质。《劳动法》对职工的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社会保险福利权,以及相应的义务,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劳动法》明确规定,工会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代表和维护者,工会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与政府的劳动、经贸等部门相互配合,以签订集体合同为重点,积极推进《劳动法》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当前,要更加关心一些困难行业、企业的职工生活,特别要关心亏损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破产企业的职工。要继续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制订并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问题。要促进地方政府制定扶贫解困的优惠政策,为困难职工的就业、子女入学、住房、从事个体经营、救济等方面排忧解难,广开生产经营门路,妥善安置富余职工。要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使之向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发展;各级工会要建立“特困职工档案”,促进落实党政工领导干部的帮扶责任制,建立“扶贫帮困基金”,形成正常的工作机制。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帮助亏损企业扭亏为盈。

总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企业改革过程中,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保障和进一步落实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是全党的大事,是各级党委、行政、工会和全体职工群众的共同责任;同时,由于各自的性质、职能不同,所以也承担着不同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共同做好工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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