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Ramp;D评价的研究和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评价论文,Ramp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日本R&D评价的方针
1.科学技术基本计划
日本对振兴科学技术,并努力以此为杠杆来推动经济发展寄予了很大期望。1995年11月颁布了“科学技术基本法”,1996年7月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要点包括两个方面:为解决国内外诸问题,振兴基础研究;主动迎接挑战,向尚未开发的科学技术领域进军。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是日本政府为实施日本科学技术基本法制定的行动计划,对提高日本科技水平和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改善了科研活动的环境,提高了产学官研究开发能力,取得的成果为日本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实际效益。
科学技术基本计划关于评价的基本论点是:
(1)对研究开发课题的评价,主要是根据研究开发的目的、性质、方式、规模、时间等,在立项和项目实施期间以及项目完成后,对研究开发课题的意义、目标、方法、资源(人才、资金等)分配是否合理妥当进行评价;公开评价结果;对大科学研究开发课题,听取外部专家的意见;重大项目在立项、项目实施和项目完成后各阶段都要进行经济贡献的评价。
(2)对研究开发机构的评价,主要是最大限度地发挥研究开发能力,提高研究效率;定期听取外部专家(必要时聘请国外优秀研究人员)的意见;利用评价的结果。
(3)对研究人员的评价,主要是制定与各研究机构的目的、特点等相适应的评价标准,对研究人员进行适当的业绩评价。另外,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提出了对研究开发进行投资的必要性。1996年至2000年的科学技术相关经费的总额约为17万亿日元。在日本严峻的财政状况下投入这么多的研究经费,对日本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知识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
2.日本R&D评价方法大纲
评价方法大纲的出台,是日本实现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目标的重要支柱和评价研究开发活动的基本依据。这是日本在颁布《科学技术基本法》和《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之后,在科技体制与政策方面的又一重大调整,对我国科技评估及科研机构与科研成果评价均有借鉴意义。
评价方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评价的意义。①对政府研究开发资金进行有重点、有效率的分配;②创造灵活性、竞争性的研究开发环境;③使政府在研究开发领域的资金投入得到大众的理解和支持。
(2)评价的范围。适用于日本政府资助的所有研究开发机构(国立研究机构、国立大学、特殊法人、民间研究机构和公立研究机构等)。
(3)评价的方法。①确立具有透明度的评价标准和程序;②采用外部评价;③公布评价信息;④利用评价结果(对大学的评价,要充分考虑尊重研究人员的学术自由和研究特点)。
(4)评价的原则。①选派评价人员。原则上从外部选派评价人员,对重大项目的评价除专家外,还应包括能反映公众意见的人士。公布评价人员的名单及其明确的职责;②确立评价对象。在评价研究开发课题或研究开发机构时,适当评价研究开发人员;③确立评价意图。评价机构时,应考虑其各自的任务和职责以及所从事的领域。评价课题时,必须根据课题的目的、性质、方式、规模、时间和学科等来确定;④选定评价时间。对研究开发课题,原则上要进行事前评价和事后评价。5年以上的课题,3年进行一次中期评价;对研究开发机构,3~5年定期进行一次评价;⑤评价结果的利用。有效利用评价结果(必要时调整研究开发资源的分配,修改研究开发计划)。积极公开评价结果。⑥充实评价系统。支持研究开发活动和保证研究开发预算经费。
(5)课题评价。①竞争性拨款资助的研究开发课题。一般来说对其进行事前评价、中期评价和事后评价;②重点资助的研究开发课题。这类课题获得的资金多于一般课题,要定期进行事前、中期和事后评价;③大型项目和重大计划。政府对这类项目投入大量资金,为了增加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由外部专家和学者进行评价。3年进行一次中期评价;④经常性经费支持的研究课题。一般规模小,属基础性研究,依据学术界对研究人员发表论文、专著和研究人员自我评价等原则进行。
(6)机构评价。评价国家研究机构,必须反映该机构的组织、人事管理、研究开发领域以及课题的选择、设施装备和信息基础等研究支撑系统。
(7)大学评价。①建立国立大学自我评价系统;②采用外部专家作为评价人员;③对大学的研究、教育活动、管理和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日本R&D评价的实践
1.日本R&D评价调查结果
日本制定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是继续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最重要的科技政策。日本面向新世纪的科学技术综合政策是充分利用和进一步加强日本所拥有的经济力量和技术实力,努力实现日本发展科技的三大目标:人类与地球环境协调发展;扩大知识库;建立可以安心生活的富裕社会。日本对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期望值的不断增加,以及在紧张的财政预算压力下,增加研究活动经费,已经成为当前的趋势。这一趋势迫切要求采用适当的评价系统,以利于研究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研究机构的改革与发展以及培养公众的责任感。日本1998年评价方法大纲出台后,各省厅立即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制定了评价方案,组织了评价专家委员会。日本科技厅、环境厅、文部省和通产省等15个省厅联合设置了推进研究开发评价联络会议,以更有效地推进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8年7月至10月,日本科学技术会议对各省厅开展的评价工作状况做了一次调查,具体做法是举行以研究机构的领导、研究人员、评价人员、大学校长等为调查对象的听证会。主要归纳如下:
(1)制定评价方案。各省厅80%以上的研究开发机构和主要的研究开发制度等制定了具体的评价方案。科学技术振兴调整费、厚生省科学研究费补助金等研究开发制度也是80%以上制定了具体评价方案,大学因1991年在大学审议会上作了自我评价报告,因此其评价方法和以前大致相同。
(2)评价实施状况。日本R&D评价方法大纲出台以后,2/3的研究开发机构开展了评价工作。但从评价的内容来看,对研究开发课题的事前评价居多,中期评价,特别是事后评价到目前为止实施件数很少,而且预定进行事后评价的机构也不多。事后评价对判断研究开发目的的实现程度起着很大作用,因此,必须加以重视。
(3)外部评价。大部分研究开发机构以及大学实行了外部评价。大学根据日本R&D评价方法大纲及学术审议会“学术研究评价的有效方法”,制定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原则。现已有80%以上的大学进行了或正在进行自评(国立大学100%)。另外,大学的共同利用机构,在1995-1997年期间,有80%的机构实施了外部评价。
(4)评价结果的发表。现在约有2/3的大学公开发表了评价结果,在数量上呈增长趋势。评价结果基本上是采用在英特网上发布和向记者发布的形式。
(5)研究人员的态度、意识的变化。调查结果表明,半数以上的机构负责人和研究人员认为,R&D评价方法大纲的出台和实施,使研究人员的态度和意识发生了变化。机构的领导人认为,通过评价工作提高了研究开发意识,提高了对研究内容、计划的认识和对评价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研究公务员的使命感。研究人员认为,提高了研究开发应满足社会需求的意识,加强了对向外部公布研究开发评价信息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研究开发自我评价的意识和研究的自觉性。
2.日本大学R&D评价概况
在日本所谓的“学术研究”是指所有的学科领域中广泛进行的开发智能的活动。学术研究的目的是从人类探寻未知世界的求知欲出发,发现新的规律和原理,确立分析、综合的方法论,推进新知识和技术的系列化,开拓最先进的学术领域。
学术研究由于它自身的文化价值,在发展国家文化,提高国际地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基础。同时,学术研究从培养各方面的人才入手,在知识传播和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因此,从对学术研究评价的观点出发,具有科学意义和对社会与经济的贡献的两大特点。对科学意义的评价,主要以研究水平、独创性、未来发展的可能性、以及对其它学科和研究领域的贡献为基准。对社会与经济贡献评价,主要以新技术创造、专利等的知识产权、新产业基础的构建、生活水平的提高、政策的制定以及解决全球性问题,包括对人类及其文化的发展的贡献等为基准。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日本的高等教育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1960年在校大学生的比例仅占10%,到1995年已经达到了45%。随着这一比例的增加,在校大学生的绝对数量从1960年的70万发展到1995年的300万。
高等教育的普及模糊了教学与研究的界限,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必须对各类学生人数不断增长、不断变化的需求做出相应的研究。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著名的大学来讲,研究工作已经越来越重要,因为科学研究被看作是社会经济繁荣的发动机。如何发展前沿研究将日益为国家主要政策所关心,这也是大学改革的一条主要原因。过去,日本的高等教育或大学系统的特征在于它的统一性。例如,相似的入学标准,相似的课程设置,相似的学位授予,相似的研究任务,以及相似的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对于国立大学,研究资金通常来自于文部省,这些资金既要用于研究工作的基本需求,也要满足机构管理的基本需求。这些资金通常按一个标准公式分配到各院校,没有竞争。
然而,近期为了提高和改进大学研究系统所作的改变已经使得其研究环境具有竞争性。竞争性资金急剧增长,产业部门提供的资金也比以前更多。此外,日本政府还设立了一项新的资本投资,以促进大学承担的前沿研究项目的发展。这一投资被冠名为“未来计划研究”(Research for future program),由1996年设立的日本科学促进会(JSPS)负责管理。该项资金用于资助大学教师的竞争性申请。
除了增加竞争性的研究基金,研究生教育的扩大是日本大学研究环境变化的一个新趋势。研究生教育被寄希望于能完成多种任务,如进行尖端课题的研究,培养未来的研究人员,造就不同领域的专家等。支持研究生和青年学者的研究工作,1985年,文部省设立了一个新的团体,称为“日本青年科学家协会”。该协会以竞争性奖学金来支持有前途的青年研究人员,包括博士研究生。
20世纪90年代是日本大学变革的时代,文部省根据“大学备忘录:高等教育的继续改革”的精神提出了重要的政策措施。其中一条是大学应建立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系统。这一举措既是振兴大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有力措施,也是确保大学履行其社会职责的一种办法。近几年,日本的大学自我评价趋势日趋明显,并且公开出版了多份评价报告。一些大学还进行了外部评价,以增加其客观性。1995年10月,80%以上的大学进行了外部评价,大部分发表了评价结果。从这些外部的评价中,大学可以更具体地了解到它们在社会中应扮演的角色,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到哪些方面还需要有所提高。
1998年10月,大学审议会咨询报告“21世纪的大学形象和今后的改革方针”中指出,面对21世纪,提高日本大学的教育水平,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下,发挥各类大学教育研究的特点,改善研究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大学在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同时,进行外部评价,对于发挥大学的特色、改善教育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是非常必要的。
三、日本R&D评价案例:理化学研究所
理化学研究所(RIKEN)是文部科学省管辖的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以普及成果为目的,1958年作为特殊法人而建立。现在该所有50多个实验室,其研究领域十分广泛,包括核物理、固体物理、应用物理、基础工程技术、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等科学领域,脑科学综合研究以及国际前沿计划等最尖端的研究领域。它的研究设施和装备也非常先进。1998年在编职员624名(研究人员370名,技术人员100名,事务职员154名),另外,客座研究人员超过2000名(包括前沿研究员66名,脑科学综合研究中心165名,基础科学特别研究员等)。科研经费预算总额507亿日元。
理化学研究所的机构评价原则上每3年定期进行一次。1998年进行了第三次机构评价(在有外国专家参加的评价指导委员会(RAC)指导下实施)。通过对研究所研究开发活动进行全面的评价,达到以下目的:防止研究能力减弱和低水平重复,对研究开发活动提出有益建议;增加研究资源的投入量,特别是发展中的研究领域;提出新的研究发展方向,特别是提出新领域研究的发展趋势;促进理化学研究所的国际化以及推进国际合作的方针;提出理化学研究所发展的措施和政策可行性的建议。
评价指导委员会由15名国内外专家组成,物理、化学、工学、生物学、医学领域各3名。评价结果如下:
a.经营和政策:支撑理化学研究所存在和成功的主要因素是其独立性。对理化学研究所继续坚持其独立性和研究能力是否存在危机感等问题,提出了看法和建议。另外,提出理化学研究所的基础研究应避免进行以应用为目的的研究开发活动,应将长期的尖端性领域的研究作为主流。从这一观点出发,提出以下建议:理化学研究所的独立性关系到将来科学技术的行政改革,应向日本政府提出有关建议;理化学研究所拥有创建企业的知识产权,应该设置专职专家或研究小组来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b.组织以及运营:对理化学研究所充满创造力和灵活性的研究活动,有必要制定研究所未来蓝图或战略规划,理化学研究所理事会要重新认识该研究所的组织管理形式,在没有牢固确立战略规划前,不要轻易作出重大改革。从这种观点出发,提出理事会以及主任研究员应该掌握研究所的整体规划,制定今后5~10年的研究战略的建议。
c.科学研究:评价指导委员会对理化学研究所的研究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也提出一些建议,具体有:一部分研究组规模小,对某些研究领域支持不够;研究所和研究人员存在“来什么项目都接受”的倾向。当然,首先应该肯定这种气概和热情,但接受课题后,由于一些因素,不能很好地完成,研究质量得不到保证。因此,应该对研究质量降低的危险性加以重视。
d.改进措施:对终身职研究员的使用在年龄上的限制应适当放宽,重视其积累的研究经验和绩效;主任研究员以外的研究员作为研究课题负责人时,应适当增加流动研究员的名额。
在课题评价方面,主要对基础科学研究、国际前沿研究、对脑科学综合研究中心和大型环状超导加速器计划等课题进行了评价。其中对大型环状超导加速器计划的评价,1998年11月召开子第一次国际技术研讨会,对该计划的整体设计作了评价。1999年5月举行了第二次国际研讨会,对该计划的技术观点及超导环状加速器的电磁石的设计作了评价。评价结果认为全部仪器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另外还对各仪器的设计进行了专门探讨,尤其对在极低温下铁的脆弱性等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四、存在的问题与可借鉴的经验
1.存在的问题
(1)评价人员和研究人员负担过重。评价所需的费用和时间及人力的投入不可轻视。研究人员为评价工作准备的大量评价文字资料可以用交流意见等方式替代,以减轻研究人员的负担。为了保证研究人员的研究时间,应取消不必要的评价。另外,由于评价人员时间不足,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提交评价报告也给评价人员造成了很大负担。
(2)评价对研究人员、研究机构的影响。过分强调研究产出率会产生一系列的负效应,例如使被评价的研究人员产生焦虑情绪和减少挑战性研究,在选择课题时倾向于选择较为容易出成果的课题。
(3)在由外部专家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存在着评价人员对课题理解不够的问题。而对于研究人员来说,自己的研究课题能否得到公开、肯定的评价是最重要的。要根据研究开发的内容、特点等建议评价标准。
2.启示与借鉴
(1)评价是各科研体系的政策制订工具,而不能作为判断的唯一尺度。评价有两大作用,一是总结性评价,它展示评价计划是否达到预期和满意的结果;另一作用是根据短期目标评价一个计划,其结果用于及时调整该计划的进程,使其符合原始目标。
(2)减少评价的负效应,有限制地使用评价手段。评价是十分敏感的事,至少研究人员看来是这样。以往的事实证明,不适当的评价和过分的管理控制,容易弱化科研动机和研究工作的创造性。
(3)基础研究项目的评价,主要以研究的科学价值和科学水平作为标准,通过自由选题和竞争机制,确保项目的科学价值和水平。另外,要求基础研究单位创收,自谋经费,从研究方向、任务、质量以及国家长远利益来看都容易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