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必须有充分的民主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社会主义必须有充分的民主_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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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回顾二十年来的风雨历程,我们对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这是确定无疑的。”(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68页。)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之际,让我们总结回顾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展望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恢复党内民主的伟大成果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彻底推翻了长期压在身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成为国家的主人,享受着从未有过的民主与自由,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积极性,在短短四十多年间,洗刷了百年以来帝国主义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种种耻辱,把一个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变成了欣欣向荣、国力强大的新中国,屹立在世界东方,实现了无数仁人志士前仆后继、浴血奋斗的夙愿。

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建国之后如果不是因为党内民主受到严重破坏,走了相当长的一段弯路,我们本可以取得更大的成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在一段长时间内出现了严重的偏差,偏离了党的“八大”提出的把“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的正确路线。1957年的整风运动演变为被严重扩大化了的反右派斗争,把一批比较敢说话、比较敢提意见的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党内民主开始出现不正常的情况;1958年我党在提出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之后,又轻率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1959年召开的“庐山会议”,愿意想纠正“左”的错误,但在会议后期,毛泽东同志又错误地发动了对彭德怀同志的批判,进而在全党开展了“反右倾”斗争,一大批比较敢于坚持实事求是、敢讲真话的领导干部被错误地当作“左倾机会主义分子”进行批判,使党内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民主生活进一步遭到严重损害,“讲假话有功,讲真话挨批”、“明哲保身,少说为佳”的风气使得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1959年到1962年我国发生了三年困难,国家和人民群众遭受重大损失。虽然在1962年中央召开的七千人大会上对这两件事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给遭受“反右倾”斗争错误批判的大多数同志进行了甄别平反,也摘掉了一批“右派分子”的帽子,但是并未从根本上纠正党内民主不正常的情况。由于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1963年到1965年在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基层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一部分知识分子由于一些学术观点受到错误的、过火的批判,成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

从1966年开始,为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是我们党历史上党内外民主遭到最严重残踏的时期。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指导下,任何党内的正常意见分歧都被看成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反映,都被提到“路线斗争”的高度进行残酷的批斗,林彪和“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出于篡党夺权的政治需要,更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封建法西斯手段迫害大批优秀干部,重用提拔那些只会阿谀奉承、见风使舵、卖友求荣的无耻小人,“给一些投机分子、野心分子、阴谋分子以可乘之机,其中有不少人还被提拔到了重要的以至非常重要的地位。”(注:《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11页。)致使党内人人自危,噤若寒蝉, 党内民主徒有其名。在这种党内不民主的气氛下,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也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政治上,在动辄以“传播政治谣言”的追查迫害下,人们只能高唱“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对各种国内外大事不能自由发表自己的看法;经济上,面对长期没有解决温饱的人民大众,还要大割各种“资本主义尾巴”,对“体现社会主义无比优越性”的计划经济体制、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却不敢提出任何疑问和改革;文化上,各种学术观点、各种艺术形式不能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十亿人只能看八个样板戏;甚至人身自由也得不到保障,稍有不同观点便被批斗挂牌游街抄家,严重的还被任意囚禁和杀害,……十年文化大革命,是建国以来党内和党外民主遭到最严重破坏的一场浩劫,把党内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紧紧地禁锢了起来。

1976年,毛泽东逝世之后,党内一批久经考验的老同志挺身而出,一举粉碎“四人帮”,从危难之中挽救了革命挽救了党,重新恢复了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把邓小平同志推举到党的最重要领导岗位上来,组织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召开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而开始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伟大长征。二十年的时光只是弹指一挥间,然而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却令世人瞩目,任何一个对国内外实际生活情况有深刻了解的观察人士都会得到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人民正在实现小康的道路上阔步前进,中国必将在下个世纪中叶跨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

二、民主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重要条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邓小平在1978年12月13日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了著名的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讲话中首先尖锐提出“解放思想是当前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在党内和人民群众中,肯动脑筋、肯想问题的人愈多,对我们的事业就愈有利。干革命、搞建设,都要有一批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闯将。没有这样一大批闯将,我们就无法摆脱贫穷落后的状况,就无法赶上更谈不到超过国际先进水平。我们希望各级党委和每个党支部,都来鼓励、支持党员和群众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都来做促进群众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的工作。”(注:《邓小平文选( 1975 —1982)》,第131—134页。)这在当时确实是震聋发馈的远见卓识,得到了中央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度赞同,使得这篇讲话实际上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

然而,怎样才能使广大党员和群众能够解放思想,“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呢?邓小平同志在这篇讲话中紧接着就提出“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我们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就全党、全国来看,许多人还不是那么敢讲话。……这种状况不改变,怎么能叫大家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四个现代化怎么化法?。……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注:《邓小平文选(1975—1982)》,第131 —134页。)

无论从中国的历史或现实看,“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都是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科学论断。

从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与中国古代“四大发明”可以知道,中国人并非是一个沉默寡言、不动脑筋的民族。然而,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的确又使人中国人的脑筋上了一圈又一圈的紧箍儿,许多像“祸从口出”、“言多必失”、“下不犯上”、“民不与官斗”的类似成语是中国老百姓经受无数的惨痛教训之后总结出来的处世准则。比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来说,中国的历史特别长。封建专制意识的沉积也特别浓厚。直到现在,每天充斥在我国电影电视屏幕和戏剧舞台上的古代帝王将相节目,还把这种皇帝无论如何昏庸也是“圣上英明”,决策无论是如何错误也是“奴才该死”的观念有意无意地向百姓灌输。这种封建主义的遗毒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极大障碍。

而就现实因素而言,首先是历次政治运动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破坏民主集中制的消极影响并未完全消除。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肃反扩大化、对党内矛盾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等“左”倾错误对中国革命的影响最严重的时期是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经伤害了一大批好同志,经过延安整风运动之后情况有了很大的好转,党内的民主空气大为发扬,使得全党的思想得到空前的统一,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在全国范围内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然而“党在面临着工作重心转向社会主义建设这一新任务因而需要特别谨慎的时候,毛泽东同志的威望也达到高峰。他逐渐骄傲起来,逐渐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至破坏。”(注:《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18页。 )对党内外的一些人民内部矛盾采取了敌我矛盾的处理办法,发动了好几次大的政治运动,直至最后错误地发动了文化大革命,伤害了一大批“肯动脑筋、肯想问题的人”——比较敢于独立思考,敢于发表不同意见的领导干部、知识分子和革命群众。尽管这些人的绝大多数先后得到了平反或恢复名誉,但是,这些平反不可能完全弥补这些同志无谓损耗掉的青春年华和各种损失,更难以抚平本人及其亲属受到不公正待遇而造成的心头伤痕,以至于造成相当多人至今还心有余悸,存在着一种“政治恐惧症”,不愿多说话。

其次,“党内确实存在着权力过分集中的官僚主义。这种官僚主义常常以‘党的领导’、‘党的指挥’、‘党的利益’、‘党的纪律’的面貌出现,这是真正的管、卡、压。许多重大问题往往是一两个人说了算,别人只能奉命行事。这样,大家就什么问题都用不着思考了。

三是因为是非功过不清,赏罚不明,干和不干一个样,甚至干得好的反而受打击,什么事不干的,四平八稳的却成了‘不倒翁’。在这种不成文法底下,人们就不愿去动脑筋了。”(注:《邓小平文选(1975—1982)》,第131—134页。)对于某些只喜欢听好话谈成绩的领导来说,特别赏识爱吹牛拍马的人,不喜欢讲真话的老实人;而对于某些想篡权谋私的阴谋家野心家来说,他们重用干部的标准就是以人划线,“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更不会赏罚分明。

四是民主缺乏法制的保障。什么样的问题属于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什么样的问题必须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这些问题如果没有贯彻民主集中制,应该由谁去制止,怎样去制止?群众的民主权利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哪些大事应该向群众公布,由群众来参与讨论?诸如此类问题缺乏明确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使得许多重大问题的处理常常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或者因为领导人的注意力改变而改变。当需要群众参与时,又缺乏足够的透明度。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也就抱着一种“你说行就行,你说不行就不行”的无所谓态度,患上一种“政治冷漠症”。

因此,要让广大群众真正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光有民主的外衣不行,只有部分的民主也不行,必须要有充分的、实实在在的民主。

三、对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理论必须深入探讨

回顾国内外各种各样的民主理论和实践,我们感到,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应该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不能认为既然我们已经享受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民主,现在也已经基本纠正了过去“左”倾错误,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就已经很充分了。

要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外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借鉴其他国家在政治民主化过程中的正反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从理论上对一系列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从观念和实践上都要有新的突破。

1、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如何体现这种本质? 有些同志认为民主就是让人说话,能听好话也能听坏话,至于听了之后照办不照办则要视“正确不正确”而定,而判断这种“正确不正确”不是由提意见的人表决决定,而是由听话的某人来决定。这是对民主本质的一种误解。民主的本质是实现多数人的统治,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决定。事先并不能设定一个“多数人的意见必须正确”的前提。当然,这种“多数”只能是统治阶级的多数,所以,资产阶级民主的本质就是实现资产阶级多数人的统治。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该是实现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的统治,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于广大人民群众必须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所以这种本质的首要体现就是人民代表产生过程的民主性有多大?人民代表代表选民行使权力的意识有多强?从最近我国部分农村实行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的实践来看,先由群众自由提名(称为“海选”),被提名者自愿报名竞选,然后无记名公开投票选举的做法透明度最高,群众参与选举的热情最高,选出来的人为选民办事的意识也较强。而过去那种先由上面提名,候选人选举前也不向选民表态,选上之后也很少与选民接触的做法却越来越不受群众欢迎,称之为“官选代表”,自然产生选民对选举权不重视、不珍惜的态度,选出来的代表之中也有不把反映民心民情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不敢为民直言的人。这就使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难以真正体现。

2、民主究竟是目的还是手段?长期以来,我们有一种看法。 认为民主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由于有这种认识,对民主自然就有时重视,有时不重视;碰到困难解决不了就想到发扬民主,情况顺利有了成绩就个人说了算。这是建国以来党内外民主屡遭破坏的一个原因。其实,从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出发,我们应该把实现充分的民主作为一个重要的目的,把民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而不仅仅看成为一种手段。人民享受的民主越充分,国家的发展就越迅速,国家的政权就越巩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中国就能抗拒世界上任何狂风巨浪。

3、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法制的关系? 在一些同志的脑子里,好像这两对矛盾的关系以对立为主,只能此长彼消,民主多了,集中就少了,反过来,强调集中就不能发扬充分的民主。其实,从本质上看,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法制都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相互统一的一面更应该占居主导地位,而对立的一面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从属的地位。从任何决策的过程来说,首先必须发扬充分的民主,才能实现正确的集中。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那么,民主的过程也就是集中的过程。例如,真正的民主选举一方面是发扬民主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选出最受人民拥护的人的意见集中过程。没有充分民主基础的“集中”,即群众事先没有得到必要的客观的信息,在意见表达过程中受到影响独立自由表态的外来干预,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民主程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中,而是带有浓厚封建专制和“家长制”色彩的包办代替、独断专行。

从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来看,同样地它们之间相互统一的一面也应该占居主导地位。只有法律充分表达人民的意愿,能够有力地保护公民的各种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群众才愿意和可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去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缺乏充分的民主,司法就难以公正,司法腐败就容易泛滥,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的群众就会对社会主义社会感到失望,一些人对各种犯罪行为就会不愿管、不敢管,一些地方的“好人受气,坏人嚣张”的局面难以改观,另一些人则怨气难平,甚至铤而走险,引发出更大的社会治安问题。从近年来一些法律的修订情况(例如婚姻法离婚条款的修订)来看,中国的国情需要更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更符合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4、如何看待资本主义民主?如前所说, 资本主义民主也就是资产阶级民主,其本质就是实现资产阶级多数人的统治。它通过对公民财产资格、居住年限、种族肤色、教育程度、政治信仰等方面,最大限度地排斥和限制广大劳动人民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同时通过以金钱为后盾的竞选制度,保证最有势力的垄断资本家集团代理人保持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权,从而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无论哪一个资产阶级政党上台,或是国会、总统、法院的更换,都改变不了这个基本事实。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反对封建专制和封建复辟的长期斗争中,资产阶级的确在防止国家权力演变为个人权力、阶级专政演变为个人独裁方面创造了不少有益的经验。为了保证资产阶级专政的长治久安,创造了资本主义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以权力制衡权力、全民普选、全民公决、民意测验、舆论监督、弹劾总统等等做法不但使统治阶级内部意见得到比较充分的表达和协调,并在某种程度上披上了全民民主的外衣,为了争取尽可能多的选票,各资产阶级政党在不损害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基础上也不得不对劳动人民的利益要求给以适当的考虑和满足,缓和了国内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使得资产阶级的多数人统治能得以延续。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虽然不是世界上最完美的民主制度,但它保证了不管哪个政党和哪个总统上台,都能坚持资本主义的基本制度,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相比之下,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之所以解体,其原因很多,但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集中制容易遭到严重破坏是个重要原因,当赫鲁晓夫、戈尔巴乔夫通过各种手段占居高位并利用其中央领导地位推行种种错误决策之时,下级组织和基层党员却显得那样的软弱无力、无奈其何。回顾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和“四人帮”两个反党集团的篡党夺权过程,其夺取中央最高领导权的阴谋险些得逞也使人们捏一把冷汗。如果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不能有效防止各种各样的阴谋家野心家通过阴谋诡计去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改变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么,这样的民主就存在着重大缺陷,必须加以完善。

当我们把最大程度地实现最多群众参与的人民民主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目标时,那么应该承认,资本主义民主是这个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封建君主的个人独裁走向资产阶级的民主统治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一件伟大的成果,必须认真地进行研究和借鉴,社会主义民主应该在继承这一成果的基础上推陈出新,而不是简单化的全盘否定。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还有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是什么?如何处理好尊重多数与保护少数的关系?党内民主与党外民主的关系?等等许多理论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相比于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研究来说,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研究无论从深度和广度上都远远落后于形势发的要求,需要大大的加强。

四、不断完善、创造和丰富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护人权。”(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民主的内容总是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表现的,不断完善、创造和丰富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核心内容。

首先,要高度重视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健全和不断完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和最大党,党风建设对社会风气影响极大。没有健康的充分的党内民主,就不会有健康充分的党外民主。党员代表的产生和代表大会对各级党委的选举,应该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增加透明度,扩大差额选举的差额人数,真正体现“廉者上、贪者下、能者上、庸者下”,纠正那种实行差额选举又事先内定人选,使民主选举流于形式的不民主做法。

其次,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在长期历史斗争中形成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要使人民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善于参政议政,敢于坚持实事求是。在产生人民代表过程中要引入民主提名与报名竞选制度;要调整代表的结构,减少政府官员的比重;要建立出席代表大会前听取选民要求,会后向选民报告的人民代表负责制;在充分了解民意的基础上进行立法工作;要加强人民代表对行政和司法部门的监督力度。

再次,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对各种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对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通过考试考核、民主推荐或民主选举来进行选拔。要始终相信群众的识别力和判断力,坚决改变一些地方既要叫群众推荐领导干部名单却又不让群众知道推荐情况如何的做法。对县、乡、村三级政权和大部分工厂、商店、学校、医院、科研单位领导成员要尽快从委任制过渡到直接民主选举制,这既有利于发扬群众的民主参政意识,又有利于纠正在提拔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第四、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要尽可能实行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对物价、工资、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要建立健全各种述职制度、评议制度、听证制度、人民陪审制度,保证人民群众对行政司法工作的监督权利。

第五、要大力改进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加强举报处理工作。中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各级政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敷衍塞责或矛盾上交,等到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或传媒曝光之后才来“高度重视”和解决。从近几年曝光的好几起官员贪污受贿大案来看,这些人的腐败行径群众早已觉察和揭发,但是当地一些领导就是置之不顾,相反还越告越提拔,直至中纪委派人来才能查个水落石出。这些在本级政府或本部门职权范围内该处理而不处理的案情,久拖不理至使群众越级上访上告的,一旦查明情况属实,其政府或部门负责人难道不应以渎职罪论处吗?

第六、要扩大新闻舆论的相对独立性,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我们的重要报刊电视既是党委和政府的喉舌,但也应该是人民的喉舌,要像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等栏目那样,及时反映民心民情,大胆伸张正义,鞭达丑恶。对群众关心的国内外大事和社会问题,要开辟一些专栏供群众讨论,以增强群众的参政意识,也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一些大案要案,可以从一开始就组织连续追踪报道,以敦促案件的及时处理,让人民群众知道真情,改变只有从街边报摊上某些非权威性书刊中才能让人们似是而非知道案件内容的情况。对其他一些报刊杂志的管理主要抓好对编辑队伍的资格审查和教育培训工作,对所刊登的内容报道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去管理,不必过多干涉。

第七、要鼓励一些社会科学研究单位和党校、高校成立专门的民意调研机构,利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手段对群众的各种心理、希望、要求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和分析,以作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一些党委政府领导人也要突破被秘书、下属、熟人层层包围,只从他们那里听汇报、问情况的做法,经常召开各类代表人士的座谈会,深入基层工厂农村接触普通工人农民,与他们促膝谈心,了解真情;不妨多交几位“诤友”,也不妨搞些“微服私访”,多听一些“实话实说”。

社会主义民主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真正意义上的多数人的统治,是受到亿万劳动人民衷心拥护的民主,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只要我们紧紧地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我们一定能够找到社会主义条件下丰富多采的人民民主实现形式,人民群众一定会享受到比资本主义民主更多更充分的社会主义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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