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营经济的发展及其对大陆的借鉴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民营经济论文,其对论文,作用论文,大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台湾民营经济有较长的历史,并且是台湾经济结构中的重要部分,它包括台湾的私人工商业资本,农村家庭农场和城市个体商贩等,也包括外资企业和以私人名义出现的官僚资本。
民营经济最初虽然主要从事“与民生有关”的生活消费品、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和经营,较少涉足于重工业和能源、基础设施,但它对增加台湾的物质供应、繁荣市场、稳定物价、扩大出口及改善居民生活,都发挥了突出作用。60年代至70年代,台湾的民营经济更是活跃,带动了台湾经济的起飞。到今天,民营经济已成为台湾经济的主要支柱和发展动力。
台湾发展民营经济的策略
1.限制公营范围,放宽民营经济领域
为了发展经济,台湾当局提出,除全局性及独占性的“人民不易举办”的事业可归由公营外,其他“一切经济事业均可归之民营”,民营事业资金不足者,当局给于补助或合资经营。台湾当局为建立以民营为主的经济结构,进一步明确划分了公营、民营经济的投资范围,限制公营经济的发展,认为除极少数工业外,所有工业都应尽可能归由民营。而公营经济投资范围限制在:①直接涉及防卫和军事秘密的军工企业;②有专卖或独占性,而民间又不易举办的事业,如交通,通讯设施等;③足以影响经济命脉和人民公共福利的事业,如银行、信托等;④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但因风险过大或投资过巨,民间一时不愿冒险举办或承担不起的事业等。
台湾当局除控制关系经济命脉的核心产业外,着重鼓励私人资本经营适合于民营的轻纺工业及商业、服务业等。例如纺织业,除复兴纺织公司外,绝大部分是民营。即使当局经营的少数几家纺织工厂,也一直维持原来设备不变。为了限制公营事业的发展,凡是适合民营的工业,如要创设新的工厂,一般都由民间投资办理,当局资金不予参与,对原已是公营的工业,则限制其扩充,尽量避免与民营工业竞争,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较有利的条件。
2.调整公营产业结构,把工商企业划归民营
台湾当局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调整和改变公营企业的投资重点和产业结构,把基础工业、原材料工业和能源工业作为台湾公营经营的主要产业部门,而把工商企业划归民营企业去经营。据1976年底的调查统计,1008家公营企业的资产总值共422.5亿美元,其中工矿业占35.24%,而商业仅占1.3%。公营的银行系统对民营企事业的贷款,在50 年代仅占放款投资总额的37.4%,60年代初上升为60.7%,1996年达到73.5%,而到了70年代公营银行对民营企业放款占银行放款投资总额的77.2%,80年代达80%以上。80年代初,台湾能源工业的95%,金属工业的80%,石油化学工业的90%以上,由公营企业控制。电力工业等公用事业则由公营企业所垄断。铁路、公路、港口也多掌握在台湾当局手中。
3.把一些公营企业转为民营
为了扩大民营经济的力量,台湾当局在不同时期分别采取一系列措施,把一部分公营企业事业转为民营企事业。从1953年起,历时3年,台湾把具有资产近10亿元新台币的水泥,纸业,工矿和农林四大公营公司的股票出售给10多万户地主,变公营企业为民营企业。后来,台湾当局还陆续将其他一些规模较小的公营企业转售民营。从80年代起,出现全球性资本主义国际国营企业私营化的浪潮,台湾当局在这种浪潮冲击下,在财经方面采取从速“解禁”措施,推动和促进台湾公营企业的逐步私营化。例如解除外汇管制、贸易管制与金融管制;开放、成立民营银行;准许银行保险业民营;开放证券市场;准许民营生产烟酒等。
4.加强当局与民营企业家的对话,注意吸收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发挥民营企业家在经济调整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民营企业家社会、政治地位的加强,台湾当局开始注意吸收一批民营企业家参与行政决策咨询机构,充当政府顾问,邀请一些经济专家、学者和民营企业家参加各种级别的官方会议和委员会,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1985年3月初, 台湾“经济部”邀请各个产业的民营企业家,各级经济官员和部分经济学家组成“工业发展咨询委员会”,为台湾工业结构的升级和促进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寻找途径。1985年5月,为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投资, 台湾当局又组织高层经济专家、民营企业家、学者和其他各界专家组成“经济恢复委员会”。讨论了改善投资环境,增加投资诱因,实施税制和金融改革的具体方案。当局为加强同民营企业的协商、沟通和对话,还就经济政策,重要经济法案和工业发展计划征询民营企业家的意见,从各种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分析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5.对民营经济发展有针对性地采取财经扶助措施
在“进口替代”时期实行进口限制,保护了台湾工业特别是民营消费工业免遭外来商品的冲击。同时实行多元复式汇率制度和优惠资金融通办法,使民营企业的出口受到鼓励。在“出口扩张”时期,台湾当局鼓励民营企业大办出口加工业,采取奖励生产投资,大幅减免税收,出口退税,进口加工复出口的原料,放宽征税条件和简化手续等。为了帮助民营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台湾当局提供资金融通,市场调研和培训人才等。为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台湾当局利用“美援”等外资大力推进交通通讯和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到70年代起陆续实施“十大”、“十二大”和“十四大”基本建设工程。
6.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利用外资引进技术,促进升级转型
台湾当局为改进民营企业的经营水平,从60年代中期开始,注意引进国外先进的企业管理技术和选派厂长、经理及技术人员赴日本等地学习。70年代中期以后,为了配合民营企业的工业升级和开发新产品,引进了电子钟、电脑主机、终端机、印表机、软性磁碟片等和光纤、激光、生物工程、电机、电器制造技术。为了吸引外资,台湾当局陆续制定和公布了投资和技术合作条件,如《外国人投资条例》、《华侨回国投资条件》、《奖励投资条例》、《技术合作条例》等,对外资来台投资给予法律保障,提供优惠条件,有力地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工作。
大陆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台湾地区经验的借鉴
现阶段大陆的民营经济,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指引和规范下,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大陆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趋势,一是国有经济逐步萎缩趋势,一是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趋势。1978年国有企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80.73%,民营经济仅占19.27%。随后几年间,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企业所占比重以超过1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减,民营经济却以超过1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到1983年,国有企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降到73.4%,民营经济提高到26.6%。1984年以来,在工业总产值中,国有企业比重以年均3 %的速度急骤下降,非国有经济以年均3%的速度迅速提高。在1992年的工业总产值中,国有企业所占比重下降到48.1%,民营经济提高到51.9%。到1993年,国有企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进一步下降到43.1%,民营经济提高到56.9%。据《中国统计年鉴》,截至1995年底,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国有企业所占比重已经下降到33.9%,而民营经济的这一比重提高到66.1%。大陆民营经济已经具备较强的发展实力,成为整个经济发展中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具体来说,大陆民营经济近20年来发展的主要特征是:1.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与发展速度相对缓慢,经济效益严重低下的国有企业相比,一批又一批生机勃勃的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于中华大地,茁壮成长起来,于是在所有制结构中渐渐发生了惊人的变化。2.经营领域不断扩展。民营经济已经涉足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和科技咨询业等众多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另外,大陆第一家民营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的建立,标志着民营经济开始向金融业渗透。3.经营管理不断规范。在民营经济的企业形式中,有限责任公司是比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更为规范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形式的公司占民营企业总数和注册资金的比重越来越大。4.自有资金不断扩充,经营规模不断壮大,满足社会需求和市场进入能力显著增强。5.经济效益不断改善。在市场竞争方面,民营经济明显强于国有经济。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的艰辛创业和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对民营企业的信任度也不断提高。
大陆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其意义不仅仅限于增加就业及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上升。它对大陆的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增强经济活力,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和促进作用。民营经济不仅是大陆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应该从经济增长点的高度认识和发展民营经济。但从总体上看,大陆民营经济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一是民营企业产品开发不够,技术引进不多,生产技术水平差的状况十分严重;二是民营企业的资金筹措困难,往往影响到正常的经济活动;三是违法经营现象严重,经济管理不合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不协调;四是教育培训等辅助工作跟不上企业规模的壮大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面对这些问题,要使民营经济真正成为创造大陆经济起飞的决定力量,发挥它们作为经济增长点的作用,借鉴台湾发展民营经济的做法,有如下几个方面需要改善:
1.扩大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除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产业如基础产业和能源工业、国防工业以及一些大型的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由国家经营外,其它行业可放手让民营企业经营。另外,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可以借助产权流动和重组,形成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共同经营。通过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将一部分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小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出售,租赁给有发展能力的民营企业,两者都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2.完善民营企业内部管理方式,使之规范化、现代化。目前大陆民营企业大多是由创业者集董事长、总经理于一身,形成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家长式管理格局。随着企业规模的拓展,特别是一些控股、参股企业的加盟,这种高度集权的管理应该弱化,逐步朝着现代企业制度“三权分立”的现代规范化管理模式发展。
3.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证。目前大陆民营企业的发展资金主要靠自身积累,自有资金比例很大,不利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发展壮大。今后应该扩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融资,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利用外资。
4.成立中介机构,为发展民营经济服务。除建立健全的民营企业的教育培训机构外,还应建立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咨询和民间团体机构,为民营经济的发展铺路搭桥。
5.加强大陆民营企业同境外、国外民营企业的联系。国外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众多,不少企业对发展和大陆民营企业的合作与联系有兴趣。应发挥民营企业在引进外资、产品出口等方面的作用。另外,台湾民营外向型经济搞得比较成功,积累了不少经验,劳动密集出口工业发展快,创汇能力强、资金雄厚,也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大陆民营企业可以通过相互直接投资贸易,共同举办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研讨会,学习借鉴台湾民营企业的发展经验,促进自身的外向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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