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转型期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转型期论文,公民论文,政治论文,我国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681(2002)02-0018-04
政治参与,又称参与政治,是指“平民或多或少以影响政府人员的选择及(或)他们采 取的行动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合法活动。”(注:曾繁正等译:《西方政治学》,红 旗出版社1998年版,第271页。)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治参与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政治现 代化进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参与政治是社会主义民主 的本质要求。在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正处 于一个全面的转型时期。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社会法制化 进程的加快,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分化与调整,促进了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觉醒, 从而使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因此,研究社会转型期 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新变化及其发展趋势,并加以正确的引导,对于促进有序的政治参 与和维护我国政治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
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中国正在由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向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正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正在由乡村社会向城镇社 会转型,正在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型社会转型,正在从伦理型社会向法理型社会 转型”。(注:袁方等:《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版,第27—28页。)转型时期我国社会发生的这些重要的结构性变化,导致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 、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一些因素为公民参与政治奠定了坚实的社 会基础,推动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
第一,公民利益意识的觉醒。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公民利益意识的觉醒, 这是转型时期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的深层次动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利益结构具 有一元性,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至上性。这种利益结构为维护国家统一和促进国家发展 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压仰人的生产积极性的环节与机制,在很长时间里, 我们片面地过多地强调党和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而忽视了应有的个人利益。这在一定 程度上压抑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也处于一个 较低的层次上。而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为标志的经济体制转轨,深刻 地触动了我国原有的利益结构,改变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利益一元化”的格局,促进了 公民利益意识的觉醒,利益原则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人们开始认识到追求合法利益 的合理性。而为了能按照市场规律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应得利益,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人们就会通过政治参与向政府表达自身的利益要求和利益愿望,并积极参与政府对社 会利益的分配,以尽可能地实现政府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的融合,从而使社会利益的分 配对自己更加有利,这必然会促进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
第二,新的利益群体的出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加速了产业结构的改变 和社会阶层的分化,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原有的单一的经济所有制形式,在以公有制为 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条件下,不仅促使经济主体与经济机制发生了变化, 而且打破了传统的社会利益结构,产生了新的利益关系。利益的多样化必然产生多元化 的利益主体,使“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除了原有的工人、农民、知识 分子、干部和解放军等阶层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 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 会阶层”,(注: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 出版社201年版,第31页。)从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独立的利益群体。不同利益群体具有 相对独立的政治经济利益,尤其是新生的利益群体,他们在争取、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 的过程中已经较为充分地认识到政治在社会利益分配和人们利益实现中的权威性地位。 因此,“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成员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迫切希望将自己的意志输入 政治系统”,(注:[美]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96年版, 第11—12页。)与这种强烈的政治参与愿望和要求相适应,他们必然会积极谋求利益表 达渠道、并力图通过政治过程的介入来争取、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利益,所以,政治参与 就成为他们向政府表达其意志和要求的渠道,这就会大大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 强烈愿望,促进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
第三,政治民主化程度的提高。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推动了政治体制改革 的发展,导致了政治体制自身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政治 的透明度、决策的民主化程度逐渐提高,各种民主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除了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职代会等参与形式 外,又形成了包括选举、村民自治、民主评议政府、参与公共管理决策、公民监督等多 种政治参与方式,(注:参见薄贵利:《中国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瑟》,《国家行政 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第28页。)为公民参与政治提供了多种政治渠道。同时,政治 发展的民主化取向,使公民的民主意识逐渐成熟,“他们掌握了民主的基本理论,拥有 了民主价值观,强烈的使命感,追求权益的热情,承担社会义务的观念”,(注:池 松军:《公民政策参瑟的方式转变与政府的政策取向》,《理论月刊》2001年第9期, 第58页。)从而使他们对政治民主的社会期望值大大提高,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而希望通过政治参与来维护社会公正与正义,向政府表达自己的意志愿望和 对社会发展的要求,这也会促进政治参与的发展。
第四,利益分配不公现象的存在。在我国,各种利益群体的存在和发展,是以改革中 的利益分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为基础的,但由于利益资源的稀缺性,利益群体的利益需 求不可能完全得到满足。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不再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机制 ,而代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机制。由于公民个人素质能力的 高低不同,对市场规则的把握也有所区别,再加上社会利益分配机制对公民个人的不完 全均衡性,从而使不同利益群体、同一利益群体内部的不同个人的收入差距逐渐扩大、 尤其是一部分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或钻法律、政策的空子,谋取了大量的不正当利益,导 致了社会利益分配不公现象的大量存在,这就必然引起大部分低收入者的心理失衡或心 理失落,于是他们就会通过政治参与的方式,来给政府施加压力,以改变利益分配不公 现象,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益分配的相对公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第五,政治文化的变迁。从一定意义上说,政治文化主要是指影响人们政治参与的社 会传统因素,是一种价值观的约束。政治文化虽然是人们对政治的主观取向,但它深刻 地影响着人们的政治行为。“从中国历史的发展来看,传统政治文化的巨大历史惯性一 直左右着中国政治发展的方向”,(注:参见程道平等:《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背景 及其理论建构》,《理论探讨》2000年第2期,第10页。)它抑制了公民的主体地位,阻 碍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而在社会转型时期,改革开放导致社会各个领域发生了深 刻的变化,也使我国的政治文化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正在从传统政治文化向现代政 治文化转变,政治文化的参与倾向日渐明显,变得越来越支持公民的政治参与”。(注:周平:《我国的公民政治参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国政治》2000年第 4期,第51页。)同时,随着经济生活的发展,我国公民受教育的程度和文化水平也不断 提高,增强了公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了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另外,由于大 众传播媒介对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的宣传,也在一定程度上唤起了人民群众的参与 热情,使之积极投身政治过程和各种政治活动,以成为能够真正行使自己公民权利的事 实公民。这都必然会促进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
二、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新的特点
社会转型不仅促进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而且也深刻地影响着政治参与的形式 与内涵,使之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第一,从政治参与的表现来看,参与热情与冷漠并存。如前所述,社会转型时期,由 于公民意识的觉醒、政治民主化程度的提高等原因,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水平,使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逐步提高,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有序地主动地参 与政治,表达意愿,促进了公民与政府的沟通,促进了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推动了 我国政治的发展。但与政治参与的热情相反,我国还存在着大量的政治冷漠现象,有些 公民由于运动的政治挫折,对政治产生恐惧心理;有些公民由于受“唯经济”观念的影 响,对政治抱有厌恶心理;有些公民,尤其是广大农民由于经济文化水平较低,致使政 治参与能力低下,甚至根本不具备参与能力等。大量政治冷漠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我国 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第二,从政治参与的组织形式来看,正式组织与自治组织并存。我国政治参与的正式 组织载体主要有:各级党组织,各级人大,各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职代会等 ,公民通过参加这些政治组织及其活动,以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与此同时,随着政治、 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形成了大量政治参与的自治组织载体,如各种形式的行 业性、商业性联合会、权益性协会、群众自治组织等,公民依托这些自治组织参与政治 ,开辟了政治参与的新渠道,推动了政治参与的发展。
第三,从政治参与的方式来看,制度化方式与非制度化方式并存。制度化参与是指公 民的政治参与和政府对政治参与的管理都依据法治原则,以法律规定和确认的方式和程 序进行的参与方式。主要有政治选举、政治结社、政治表达等三类方式,它包括多种具 体方式,能保证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法律化、经常化、秩序化,这是现阶段我国公 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与此相反,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民主政治体制,尤其是政治参 与机制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以及有些公民具有较强的社会挫折感,因此,在政治参与 实际中,也存在一些非制度化的参与方式,如“抵制性参与、过激参与、过分扩展的参 与乃至暴力参与”(注:周平:《我国的公民政治参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中国政治》2000年第4期,第53页。)等,影响了我国的政治秩序和政治稳定。
第四,从政治参与的动机来看,政治取向与利益取向并存。现阶段,由于我国政治参 与主体的复杂性,导致不同层次的公民有着不同的参与动机与要求。大部分公民的政治 参与动机是具有政治取向的,他们处于对国家和民族命运和前途的关注,处于对政治事 务和社会事务的关心,以期通过政治参与来反对官僚主义、政治腐败和社会不公现象, 以实现社会的公正和正义,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这也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主流方向 。但与之相对立,在社会转型时期,也有一部分人的政治参与动机是利益取向的,他们 参与政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或影响政府活动,以获取更多的自身利益,如 农村基层出现的“富者为官”现象等,使政治参与走向了狭隘的方向,这是我们应该加 以制止的参与现象。
三、社会转型时期推进与完善公民政治参与的对策建议
公民政治参与程度的高低是衡量中国政治发展与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我 国政治生活的重要方面。因此,针对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现状与特征,应 当努力促进我国公民政治逐步走向成熟,以此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具 体来说,我们认为,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与完善公民的政治参与。
第一,大力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物质基础,拓展公民政治参与的形式。马克思主义认 为,一切政治活动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决定的。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机制还不很完善,决定了我国公民政治参 与意识和政治认知水平的程度还不很高。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的分布不均 、动机不纯、热情不足、方式不正等现象,其中一部分原因可能就在于此。毫无疑问, 那些整日为生计而费尽心机的公民是无暇顾及政治生活的,他们无法或者根本不想获知 参加公共事务的足够信息,因而就不能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评论,就更不能主动地参 与政治。因此,社会经济越发展,政治参与的机制越完善,公民接受政治信息的能力就 越强,参与政治的可能性就越高,实施政治参与行为的主动性就越大。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与之相适应,造就了一 批参与型公民,公民参与政治的量和质较之以前都有很大程度的变化,但是也应看到,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毕竟还处于一种初级阶段。因此,要大力发展生产力,降低政治参 与的成本,保证公民具备政治参与能力与条件。同时,要拓宽现有的参与渠道与形式, 并根据现实的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新的参与渠道,为公民的政治参与创造有利条件 ,以真正有效地推进与完善我国公民政治参与。
第二,加强对公民的政治教育,增强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意识。社会物质基 础对于公民的政治参与来说固然重要,但要真正较好地实现政治参与,仅有社会提供的 物质及文化基础还远远不够,它还取决于或者主要取决于公民的主体意识。在社会转型 时期,各种意识交织并存,并对我国公民的主体意识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一部分公 民所具有的是一种被动、服从、附庸意识,而失去了主体意识。这样,一部分普通民众 就有可能意识不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从而导致缺乏公民权利观念,对政治不感兴趣, 因而也就不可能积极主动地向政府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政治态度及政治意愿;一部分 公民会认为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无足轻重,妄自菲薄,无论做任何努力也不会对政治 产生兴趣,这样就会失去参与政治的信心与决心。因此,推进与完善公民的政治参与, 必须通过塑造全新的政治文化,加强对公民的政治教育,努力增强公民的主体意识。一 方面要由公民自己来努力实现,树立勇气和信心,培养政治技能,增强对政治的依赖感 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也要从外部对公民进行公民意识、民主意识、义务意识、责 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激励他们关心政治、依赖政治并参与政治。
第三,逐步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加强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引导。社会转型时期 ,我国的各种制度正处于建立和完善时期。从公民政治参与和现有公民参与机制的功能 和实践效果来看,还有一定的欠缺之处。因此,加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在推进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具有突出的意义。“如果制度准备不足,扩大政治参与可能导 致政治不稳定”,(注:[日]蒲岛郁夫:《政治参与》经济日报出版社1987年版,第5 5页。)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把我国迅速发展起来的公民政治参与 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即在尊重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公民政治权利规定的前提下,建立必要 的法律制度,用法律规章的形式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内容、范围、方式予以规定并确定下 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用法律来调整、规范公民的政治参与,使公民的政治参 与经常化和秩序化,最终实现公民依法参与政治。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对公民政治参与 的正确引导,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理性程度,约束非理性的情绪型参与。因此,一方面 要积极引导公民认识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上,也要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 把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另一方面,也要引导公民正确认识我国的国情,使公民的参与 行为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政治稳定的需要,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影响和破坏 民主政治进程和社会稳定的参与行为。
第四,坚持以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前提。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我们要建设的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因而,必须牢固地坚持政治参与的社 会主义方向,不能不顾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国情,实行无限制的政治参与,更不能打 着发扬民主的旗号,搬用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西方政治参与机制。因为,从根本上来 说,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政治参与和巩固发展社会主制度是完全一致的,前者是后者的手 段,后者则是目的,任何离开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参与都是对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根本目标的背离,无疑会破坏社会的稳定,这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是有 百害而无一利的。因此,推进和完善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必须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 基本前提。
收稿日期:20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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