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学本质看图书馆使命与图书馆学学科定位_图书馆论文

从文学本质看图书馆使命与图书馆学学科定位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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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作为“图书的馆”的图书馆不仅集藏图书,也集藏报刊、缩微胶卷、磁带、光盘、ebook、数据库等其他类型的资料。在此背景下,用“文献”取替“图书”来指涉图书馆的集藏对象,更能达成名(能指)与实(所指)的统一。和“图书”一词相比,“文献的概念含有强化馆藏内容实质、弱化载体类型的意味”[1]。文献作为图书馆的基本对象和结构本位,凝聚着图书馆(实践)和图书馆学(理论)的基本特征,对定论久孚的“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中“知识”概念的准确解读,将成为理解图书馆使命和图书馆学学科取向的基础与前提。

1 文献内涵:既包括客观知识也包括主观知识

1983年,《文献著录总则》(GB3792-1.83)和《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3469-83)以国家标准的名义给出了文献的定义:“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但是,对于“什么是知识”则没有进一步的定义。王子舟认为,“从主要功用上讲,文献必须是专门用来传播知识的”,文献的定义应该是“专门记录、传播有知识的一切载体”[1]41。类似王先生这样的商榷意见,只是在细枝末节上对文献的定义进行修补,但没有触及到对文献“知识”这一核心概念的反思。我们知道,“传统的知识解释方法把知识看成是具有稳定结构的、公正客观的、逻辑严密的、意义独立的体系”[2]。若从这一狭隘的“知识论”角度理解知识从而定位文献,乃是要将积淀为文献的人类精神成果提纯为固化的客观知识,而没有看到创造知识的人以及蕴含知识的整个文化背景。换言之,将文献的内容表述为“知识”无可厚非,但这并不意味着“知识”就是固化的客观知识。

1.1 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

基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分思维,英国学者波兰尼在《个人知识》一书中把知识区别为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和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两者的基本指涉与另一位英国学者波普尔提出的主观知识和客观知识大致相当。针对客观知识,波普尔说:“科学知识就属于这种知识。储存在我们的图书馆而不是我们的头脑中的正是这种知识。”[3]波普尔还认为,储存在图书馆的客观知识要比我们头脑中的主观知识重要得多,因为科学工作者借助客观知识的获取、研究才能做出知识上的创新,才能为人类知识的增长做出贡献[1]46-47。这一认识对图书馆学界影响甚大。业内学者们相信,波普尔“首次从哲学的角度为图书馆学明确了它所研究的客体范围属于既不同于物质世界也不同于精神世界的客观知识世界”[1]47。可见,“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中的所谓“知识”事实上被等价为“客观知识”,而客观知识是“对事实或思想的一套有系统的阐述提出合理的判断或者经验性的结果”[4]。显见,客观知识重视事实与经验,即必须经过观察或实验的验证。同时,要合乎“合理的判断”和“系统的阐述”,即必须能整合为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由此,重视纯粹理智性的算计和操作的科学技术成为客观知识的主要内涵。用“客观知识”理解文献内容的本质,“隐含着科学对人类生活和人类文化各个部门的一种霸权意识。这就是‘接近’于本质的知识比‘远离’本质的知识拥有更多的真理;而掌握较多‘客观真理’的文化优越于较少‘客观真理’的文化;‘科学的’文化在价值上优越于‘非科学’的文化”[5]。它突出了知识的客观性、本质性、科学性和真理性,也相应性地凸显了文献作为知识载体的工具理性价值,因而未能揭示文献内容的本质。

知识包括客观知识与主观知识。在这一意义上,“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中的“知识”等同于文化。文化学的奠基者泰勒关于“文化”的经典定义是:“所谓文化,就其广泛的民族学的意义上来说,是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及任何人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所有能力和习惯的复合的总体。”[6]泰勒的定义揭明:文化既包括理论、制度和器物层面上的客观知识,也包括精神、理念、价值观之类无形的主体内涵,即主观知识。客观知识作为逻辑化、系统化的社会经验,只是文化的一种存在形式。并且精神、理念、价值观等主观知识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客观知识的产生和发展,是整个文化中更为深刻、更为本质的部分。文献作为人类所特有、真正合乎人类本性的东西,不仅记录客观知识,也记录着主观知识,因而事实上成为“记录有文化的一切载体”。那种将符合本质、规律乃至真理性的客观知识视为人类文化的全部,并在相应的分科研究中专题化为对具体对象之探索的认识,本质上切断了文化的生命之根,使得鲜活的文化被抽取为僵硬和教条的概念。套用哲学话语来说,用客观知识取代文化,乃是把包罗万象的存在(being)当作了物理学意义上的实在(substance)。

1.2 主观知识高于客观知识

文化既包括客观知识,又关乎人的道德情操、理想信念、价值取向等主观知识,后者是文化的形而上层面。就此而言,客观知识以“物性”为取向,是一种与人无关的外在世界的逻辑。而主观知识具有精神、理念、价值观等内容,它是以“人性”为取向的。从生产过程来看,逻辑实证、价值中立等等,都是客观知识的重要信条,由此产生的知识必然是客观的。然而,所有的知识都是人类认识的结果,因而都是特定文化背景下的产物。《荀子·解蔽》曰:“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认识的对象虽然是客观的,但人并不是被动地甚至宿命地接受和反映对象,而是主动地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活动从事知识生产,表现出非常明确的个体创见性。没有人的主动、自觉的认知,任何客观知识都是不可能产生的。简言之,不存在“没有认识主体”的知识。有关“物之理”的知识虽然是“客观”取向的,但有关“人之性”的文化则是“主观”维度的,它不是对客观对象的镜像摹写和静态反映,而是主体人在充分调动自我能动性的基础上,对运动、变化、发展着的客体的动态认识。诚然,“真理根本不是学究式的东西,而是一个人对自己生活道路进行热情探索的产物……只有通过个人的主观经验,一个人才能真正接近真理。对人类及其问题作出非个人的客观思考,乃是一种对现实的歪曲。”[7]并且“客观知识是一种客观上已经认识的事物”[4]193,是表征人类认识结果的静态范畴。然而,客观世界和人的认识对象是不断变化的,人类的认识能力和认识过程也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这决定了作为静态范畴的知识,其真理性和有效性往往是相对的。

综上,在客观知识中往往看不到人的因素及其作用,而主观知识重视主体性,将人及其创造性置于中心地位。例如,正是孔子的“行健”和老子的“无为”,分别造就了《论语》和《道德经》的人格底蕴。《论语》和《道德经》不仅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知识载体或客观文本,也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人文存在。只有站在文化的高度,才能揭示知识发展的动态过程以及人类创造知识的源泉,也才能揭示与知识不可分割的文化传统。文献作为人类文化事实和日常经验的记录与总结,是作者全部知性和心性的结晶,客观知识只是其中的一个侧面。换言之,文献除了具有知识论意义上的概念和逻辑的性质,还有心性论意义上的直观意蕴。若将文献的知识理解为狭隘的客观知识,必将拒绝承认作者在知识创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心性内涵,从而把人类积淀为特定载体的文化知识下降为“客观知识”,以为思想即理智,可以进行广义的运算或交由技术去处理,由此把思想变成了非思想。

2 图书馆的使命:从传递客观知识到传承文化

文化既包括客观知识也包括主观知识,因而文化大于客观知识。而文献是图书馆的唯一对象,决定着图书馆的基本走向,反之亦然。对图书馆基本特征的认识,可以从对文献基本特征的认识中推导出来。

2.1 客观知识论视野下的图书馆

把文献中的知识内涵理解为狭隘的客观知识,事实上是认为文献只记录客观知识而与文化无涉,文献因而也成为一种已然完成的物化存在。相应地,脱离了文化的僵硬知识成为图书馆的唯一对象,图书馆的工作旨趣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客观知识追求,而读者利用图书馆就是为了追求客观知识。

(1)从馆员的角度看。客观知识既然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必然性,记录客观知识的文献也必然具有相应性的特征。因此,馆员对文献的收集、表述和组织也必须恪守客观原则。例如,在文献组织过程中,馆员必须撇开个人的价值前见,仅仅对文献的物理特征、学科分类和主题概念的逻辑类项等“客观”属性的刺激做出反映。“客观性”要求同一文献在分类体系(如《中图法》)中只能有同一个类号,1000个馆员对同一文献的标引也应该是相同的。同样,文献收集也是基于图书馆定位和对读者文献需要的实际调研而客观“计算”的结果,不能受到个人情感好恶的“玷污”。总之,图书馆工作的所有环节和方面都是作为自明的“客观”存在而进入人们的视野的。馆员作为“理性主体”,是熟谙图书馆馆藏、分类、编目、流通、咨询等具体业务的专业人员,他们仿佛是在毫不掺杂个性情感的条件下,“纯洁地”从事着图书馆工作。馆员以熟悉知识管理等具体业务和操作技术的职业工匠身份作为职业标签,精通这些具体业务技能也是充任馆员的唯一条件。这决定了馆员工作只是一个机械化和格式化的过程,既没有生气和乐趣,也缺乏对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的激发。它与人的理想、信念、体验等内心世界无关,从而彻底遮蔽了馆员主体性的存在。

(2)从读者的角度看。如果文献只记录客观知识,那么,读书与人们的文化修养、生命体验和个人成长就失去了联系,成为与提升个人品德无涉的单向度追求。有知识的人完全可以没有德性,而这已经不幸成为当今社会不争的现实。在人类认识的历史上,“知识就是力量”的“培根设计”直接强调知识的客观取向,从而强调其工具理性价值。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金钱”的理念则强化了客观知识的功利取向。我们认为,读书的目标应该着眼于“完整人”的塑造。图书馆作为一个教育机构(至少是有部分教育功能的机构),既要有客观知识取向的“真”的目标,也要有主观知识取向的“善”和“美”的目标,既要着眼于读者的智力开发,也要致力于读者人格的全面培养。

(3)从图书馆的角度看。当把文献视为客观知识的载体,图书馆遂被打造成一个脱离文化母体的、与人无关的知识传递机构,因而不能在文化层次上寻求更大的社会担当。客观知识论的文献理解,一方面要求馆员主体只能“客观”地收集、整理和保存文献;另一方面也默认读者仅仅从客观知识的角度,“客观”地检索、认读和理解文献。相应地,馆员编码(标引)与读者解码(检索)的交流和互动,也是在忽略了作为交流和互动主体的“人”的前提下进行的。由此导致了人的直接经验的丧失,图书馆成为与人文精神相分离的技术工种,从而失去了人文意蕴,不再有文化魅力。在图书馆里蠕动的只是逻辑性和实证性的客观知识,而没有思想性和创造性的主观知识,因而与文化无涉。图书馆只注重工具价值和功利价值,而没有文化价值和精神价值。它将“客观的”知识真理的有效性绝对化,从而放逐了对作为知识主体的人和作为知识背景的文化的关怀。

2.2 文化观视野下的图书馆

文献是图书馆的唯一对象,对文献本质的文化理解要求图书馆必须以人为中心、以传承文化为当然使命。

(1)从馆员的角度看。在客观知识论视野下,馆员只需专注于文献的客观内容,诸如外部形态、主题概念等。而文化的中心是人,馆员不仅要关注文献中的客观知识,还要关注创造客观知识的人以及客观知识赖以生成的文化背景。《淮南子·泛论》指出:“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人(作者主体)是所有知识的核心和根本,人的精神比落实为文本的固化知识重要。所以,馆员必需浸润到作者的精神世界,揭示其人格操守、精神信念等主体心性内涵对于知识创造的重要作用。例如,中国古代的“提要”(亦称“解题”、“叙录”)强调“知人论世”,本质上正是要强调作者主体和文化背景对于知识生产的前提地位。相比而言,今天的“摘要”满足于对文献知识进行客观浓缩和逻辑重建,它在获得知识客观性的同时,恰恰放弃了对创造知识的文化根源以及主体精神的揭示。不仅如此,文化视野在强调文献作者主体性的同时,还注重馆员自身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尽管,已然存在的一批批文献是馆员工作的对象,它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这并不意味着馆员必须完全接受对象之物的控制和摆布。例如,西汉刘向根据自己的思想、认识和体验,在为当时“中秘”所藏603种文献建构秩序的基础上,实现了以“仲尼法度”为旨归的文化秩序的构建[8],藏书整理因而成为一个有精神负载和理想诉求的价值选择行为,凸显了刘向作为馆员主体的能动性。显见,馆员根据自我能动性的不同,完全可以设计出图书馆发展的各种不同指向。它深刻地揭示,图书馆工作是鲜活的人面对鲜活的文化,馆员应涵泳于人类文化,并根据自己的主体精神和可能境界,超越图书馆工作“客观性”的本能指向,为人类文化的表述、组织和认识提供多种模式。由此,图书馆也进入了无限扩展的精神世界。

(2)从读者的角度看。文化既包括客观知识,又关乎人的道德情操、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从客观知识的角度理解文献,读者将只是接受客观知识的“容器”,而图书馆的工作目标就是“客观地”传递“客观的”知识。而文献的文化定位将读者当做活生生的人,读者利用图书馆不仅是为了求知,更要学会做人。乾隆皇帝《办理四库全书圣谕》指出,“读书固在得其要领,而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特别重视在读书过程中,通过对作者主体“前言往行”的认知而获得“畜德”的个体精神境界的提升。读书既要求知,也要与作者神交,学习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唯其如此,读者才能从掌握知识的“片面人”向接受文化的“全面人”方向发展。英国教育家怀特海指出:“我们要造就的是既有文化又掌握专门知识的人才。专业知识为他们奠定起步的基础,而文化则像哲学和艺术一样将他们引向深奥高远之境。”[9]图书馆作为教育机构应该参与这一教育理想的实现。这就要求图书馆不仅要揭示文献中的形而下层面的实证知识,还要揭示形而上层面的理想、信念、精神境界、价值观和人生观等内涵,从而真正全方位地提高读者素质。在这方面,中国古代书目中的“序言”和“提要”重视对文献客观知识和文化精神的双重揭示。中国古代分类不仅概括文献客体归属上的区别,还要在人的主观心理层次上确立一种社会秩序,努力显示书目的人文性和文化功能等,对于我们今天的图书馆定位是有启迪意义的。例如,《四库全书总目·易类序》曰:“圣人觉世牖民,大抵因事以寓教。《诗》寓于风谣,《礼》寓于节文,《尚书》、《春秋》寓于史,而《易》则寓于卜筮。”在客观知识意义上,《诗》只是“风谣”、《礼》只是“节文”、《易》只是“卜筮”等,但它们背后都“寓”有更深层次的精神内涵,书目也要致力于对后者的揭示。例如,“易类序”指出“《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

(3)从图书馆的角度看。文献从客观知识论到广义文化论的定位变化意味着图书馆的关注焦点不再仅仅是客观知识,而是包括客观知识在内的整个文化。图书馆不仅是客观知识的传递者,更是整个文化的传播者。这就要求馆员充分发挥能动性,富有创见地表述、组织和认识文献,而不是把文献视为客观的对象之物,消极默认人在客观文献面前无所作为。文化定位还要求图书馆必需“以文化人”,将涵养品性的目标和社会教化理想融入显性的知识传递过程之中,促进读者个体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和谐进步。为此,需要加强对读者的研究,思考在文献工作中如何寻求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的具体路径。例如,目前的图书馆只是传递作为间接经验的书本知识,然而对间接知识的掌握应当以读者的文化生活经验为基础和前提。因此,馆员与读者两个主体之间的平等对话将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平等对话,有助于形成一种开放多元和动态自由的文化认知形式,并最终促成文化认知的共享和社会价值的共建,从而形成凝聚力,产生理想的图书馆。总之,既然图书馆的对象——文献——是文化的载体,图书馆工作就应该变“客观知识为本”为包括客观知识在内的“文化为本”。而文化的中心是“人”,因此,图书馆的使命应该定位在对文化和人的双重建构之上。图书馆不仅要让读者检索和利用现有的客观知识,成为旧知识的接受者,还要让他们受到包括客观知识在内的整个文化的全面熏陶,从而成为新知识的创造者。

3 图书馆学的学科取向:从客观知识之学到文化之学

3.1 客观知识论视野下的图书馆学

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大致经历了从文献到信息再到知识的三次嬗变[10]。目前,“知识”作为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关键词已经取得强势地位,甚至“已经成为共识”[11]。这一取向与文献的知识论定义相得益彰——学者们相信,“知识才是文献的本质”,图书馆学“应该加强对知识的研究”[1]40。然而,这一文献的知识论认知似乎局限于单一向度的客观知识。相应地,图书馆学也成了一门客观知识之学:以实证主义为学理取向,以功利主义为操作原则。

(1)从学理层面上来看。正像教育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都作为一种客观知识体系来传授一样,图书馆学以为图书馆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的对象是客观知识。于是,图书馆学努力从理论高度重视逻辑和实证,追求内容和过程的确定性,从而保证知识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的客观性。由此,图书馆学本身也被构建为一门关于传递文献的客观知识的客观知识之学。事实上,“西方哲学史就是一部探寻理性的历史,而所谓探寻理性的过程就是‘认识’,而探寻理性的结果就是‘客观知识’”[12]。和其他学科一样,作为西方理性科学产物的图书馆学也“是一个客观知识体系,即真的经验命题的体系。而全部科学,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命题在内,都是客观知识的体系,在这以外,再没有一个‘哲学的’真理的领域。”[13]在图书馆学研究中,对计算、分析、推理、论证、证明之类理性方法的重视,都是以承认文献知识客观性进而承认文献知识传递的客观性为前提的。相比而言,文化的本质是人化,具有主体性乃至形而上的特征,因而“不客观”,也不可实证,可根据逻辑分析“宣判一切自称超越经验的所谓知识为无意义”[13]31-32。可见,“客观知识之学”取向的实质乃是要将图书馆学简化为“客观”和“实证”问题,它没有意识到文献是人类文明的记录,负载着人的主观精神、心性、理想等内容,从而直接导致了对文化精神和人的内在世界的放逐。

(2)从操作指向上来看。作为“客观知识之学”的图书馆学强调“客观”和“实证”,因而也符合现代科学的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真理标准。图书馆学“关于”文献采集、整理、检索等问题的研究都是在技术和操作的层面上进行的。例如,以《中图法》为代表的图书分类学,就其核心而言乃是要从文献的学科属性和主题概念的逻辑类项出发,给每一个个别文献以唯一性、专指性的分类标引代码,以便读者根据标引代码成功地检索到个别文献。这里标引与检索的相符性是通过“客观性”来保证的。就此而言,《中图法》主要是一种语法组织,努力建构文献客观知识的抽象的逻辑模式,它与其说是分类学,毋宁说是分类法。而作为技术方法,有效性是其反省的重要维度,有效性的本质是功利性,功利性“从根本上说是把科学看做一种实现目标的手段”[14]。这决定了图书馆学和所有近现代其他“科学”一样,只能提供工具理性(reason),而不能提供价值理性(rational),本质上“是不可能有终极意义的”[15]。功利性的要害是技术分析掩盖了价值分析,人的价值取向被认为是可以忽略的非相关性变量。由此,图书馆学从一门打理知识的知识之学下降为打理知识的技术之学,并积累为一系列应对馆内业务操作的固化成果,具备默顿所谓“为科学而科学”的根本特征。

3.2 文化观视野下的图书馆学

图书馆学应该突破基于文献之客观知识的真理和效用维度,实现从物化中心到人性中心、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中心到本体论中心的根本转变。

(1)就理论维度而言。当文献被理解为包括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的文化的载体时,图书馆学需要研究人(馆员和读者)在认识、表述和组织文化(而不是客观知识)时的动态特征,强调图书馆作为文化活动和文化过程(而不是客观知识活动和客观知识过程)的历史性与人文性。图书馆因而成为一种社会文化意义上的情境性存在,不仅包括“真”的价值,也具有“善”的价值和“美”的价值。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馆员和读者在文献交际中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等显然是不同的,而差异的核心是文化差异。这就需要把社会制度、历史文化、伦理旨趣等这些来自社会大文本的因素视为图书馆行为的关键变量,相应地,古今中外的各种图书馆不仅有作为“图书馆”的小文本之“同”,还具有作为背景存在的社会大文本之“异”。因而,图书馆学需要加强对图书馆行为和社会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的分析,即对图书馆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广义交易予以评估。立足于社会大文本,也就是立足于广义的人类活动。这样的图书馆学研究既包括“客观”内容因而需要逻辑和实证,也包括社会、历史、文化乃至政治和伦理维度上的内容,这又是纯理性的逻辑实证所无法掌握的,因而也需要非理性的和非逻辑的研究方法。换言之,图书馆学在充分认可理性思维模式的研究价值的同时,也应充分承认心灵体验和创造性想象在图书馆学研究中的意义,从而散发出被理性逻辑压抑着的人性成分。事实上,正像阮冈纳赞基于古印度神秘的吠陀(Vedic)文化对人类知识的理解而创造出了《冒号分类法》一样,中外图书馆学史上从来不乏基于“非理性”思维而创造出来的重大学术成果。

综上,文献从客观知识到包括客观知识在内的文化的变化,意味着不再把图书馆学仅仅视为一种凝固不变的客观知识体系,而是把图书馆学本身也视为不断创造着的文化。图书馆学研究不再执著于实证和逻辑的单一因素,而是同时认为非理性在学术研究中的价值。这是由于文化既包括客观知识又包括主观知识,从而既有理性和逻辑的一面,又有非理性和非逻辑的一面。

(2)就技术维度而言。图书馆工作的实践依赖性决定了图书馆的目标效用应该具有一定程度的可计量性,图书馆学必需生成指导馆内具体实践的工具技术。但是,所有的工具都是人生产的也是为人服务的,因而它们都具有人性或文化规定性。因此,我们在使用技术时,必须仔细考察技术的目的性,考察人对技术的文化态度。事实上,即便是纯技术研究,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即使刻意追求某种“客观”立场,但在立题伊始已有研究成果的最终用途上仍将不可避免地回归某种价值判断。例如,在以信息技术(IT)为支撑的数字图书馆建设中,信息的交流和获取不仅取决于技术,还取决于信息资源本身和信息体制。又如,网络信息保存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全面自动保存模式,如美国的Internet Archive和瑞典、芬兰、挪威等国的项目;另一种是选择性保存模式,如美国的NDIIPP计划和丹麦、澳大利亚等国的项目[16]。总体上,选择何种保存模式跟技术的关系不大,而与人们的认识有关。全面自动保存模式认为人们无法预测哪些文件在未来更具有价值;选择性保存模式认为选择的优点是针对性强,可以排除大量无用信息。显见,所有的工具技术都体现了人的目的、意义和价值。这说明,根据馆员主体的不同定位,图书馆技术完全可以导致大异其趣的设计,那些被我们视为必定和当然的图书馆技术也许在发展取向上存在着根本性的其他选择。因此,图书馆学不仅要以完善技术为取向,甚至会直接成为技术研究,还要从人的目的、意义和价值的本体论高度来掌控技术的根本取向。

总之,文献中所记录的知识既包括客观知识也包括主观知识,因而本质上是“记录有文化的一切载体”。这一认识转向意味着图书馆学不仅要生成工具性和功利性的操作技术,还要对操作工具本身的文化性和精神性进行研究。

4 结语

对图书馆(实践)和图书馆学(理论)的不同定位取决于对文献本质的不同认识。对文献所记录的“知识”的准确解读,将直接导致图书馆(学)发展方向的相应性变化。由此,图书馆将从单纯的客观知识传递转向包含客观知识在内的文化传承,从而促进人与文化的双重建构。而图书馆学则要揭示图书馆为什么要促进人与文化的双重建构以及指明双重建构的可能路径,因而涉及从客观知识论小视野到文化论大视野、从物化中心到人性中心等一系列观念的根本性转变。由此,图书馆和图书馆学也将成为改造文化的参与者,在社会文化建设中肩负更大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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