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现代城市体系的基本特征、发展趋势及启示_城市经济论文

美国现代城市体系的基本特征、发展趋势及启示_城市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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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城市体系空间分布的发展及其动因

1.美国城市体系空间分布的发展 美国城市体系的空间分布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大城市时期(19世纪末以前)、城市带时期(前一时期终结到本世纪40年代)和大城市区时期(40年代以来到现在)。大城市是一个相对概念,指那些规模远远凌驾于邻近地区其他城市和聚落之上的主要城市。至19世纪后期为止,美国城市系统的发展主要是大城市的发展。这些大城市的特点是:①每个大城市都有各自的发展腹地,大城市是腹地的经济龙头,通过较小城镇与腹地相联;②大城市与腹地的经济联系基本上是第二、三产业与第一产业之间的协作,即腹地的农、矿产品在中心城市销售加工;③大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还不发达。城市带是指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北部大城市之间,经济横向联系发展导致的一种新型的空间经济体系——制造业带。从城市角度看,城市带表现为连绵不断地分布在一定地区的城市群,即东北大西洋沿岸从波士顿经纽约、费城、巴尔的摩到华盛顿的“波士华”城市带,以及五大湖南岸及周围地区,包括匹兹堡、奥尔巴尼、布法罗、克利夫兰、底特律和芝加哥在内的“芝匹兹”城市带。大城市及其周围的卫星城市共同形成大工业区,各个工业区同介乎其间的较小的中心紧密联结在一起,由于共同集中或依赖于制造业生产活动,并在职能上互相提供工业材料、组合件、零件、劳务以及制成品市场,这样一连串的相互贸易的中心在地理上高度集中,导致产生了这种由生产活动互相关联的网络系统组成的、规模巨大的、工业综合区——城市群(带)。城市带的形成和延续,是19世纪末到本世纪40年代美国城市系统发展的主导过程和城市景观中的主导现象。

大城市区是本世纪40年代特别是60年代以来“郊区化”、“反城市化”的结果。本世纪40年代以来,特别是二次大战以来,美国城市体系发展出现了新的动向:郊区化,表现为大量人口由市中心向郊区移动,继而发生制造业、商业向郊区移动,与此同时中心城市人口比重日益降低,有些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进入70年代,郊区化进一步发展成“反城市化”的趋势,表现为人口向临近大城市边缘的中小城市移动。这些变化的结果,就是城市人口由原来较集中地分布在靠近中心城市地区的状况,转变为向城市四周更广大的地区扩散,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导致大城市彼此间进一步融合。由一系列大城市及其往返带融合而成,在地域上连成片的城市区域,就是大城市区。美国目前已不同程度地形成了八个大城市区,即北部的“波士华”大城市区、“芝匹兹”大城市区、俄亥俄谷地大城市区;南部的南方大城市区、海岸大城市区、佛罗里达大城市区;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大城市区、西北太平洋大城市区。北部大城市区主要是从城市带发展而来,但已远较城市带大,如“波士华”大城市区的面积已是“波士华”城市带的两倍。西部和南部的大城市区主要是由二战以来在这些地区迅速出现的大都市发展而成的。在空间构造上,大城市区以若干或分或离的都市区为骨干,都市区包括中心城市和郊区城市,都市区以外是广大的往返带,构成一种生产——生活协调的空间格局。

2.美国城市体系空间拓展的动因 美国城市体系由移民点发展到大城市,又进一步发展为城市带和大城市区,是一个不断集中的过程;造成这种不断集中的动力,就是所谓“集中化经济”。集中保证了较短的空间距离,导致企业间运费降低;大量企业和人口集中,综合使用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使生产、生活成本降低;大量企业和人口汇聚形成“市场链”或“市场网络”,企业接近这个市场系统布局可随时根据供求的变化灵活调整生产;大公司和多种机构彼此相距很近,便于决策者互相沟通信息。有的学者试图从理论上证明,城市存在着一个最大空间生存规模。也有人认为,在理论上找不到城市空间增长的极限。事实上,在美国以及在世界其他国家,人们都没有发现城市空间规模自动停止增长的现象。美国自18世纪末就开始了一个走出老城区向城市四周移民的运动,从那时起这个过程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一直延续到现代,成为规模宏大的郊区化、反城市化。正是在这一持续不断的郊区化过程中,美国城市系统的空间形态表现出一个不断集中的过程。在美国城市体系不断集中的同时,表现出分散的趋向,即城市系统由局部扩展到全国,具体表现为:初期城市集中的东北大西洋沿岸,进而扩散到中西部、西部和南部。这实际上是一个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有的人士将城市郊区化、反城市化片面地理解为城市规模的缩小或大城市的萎缩、衰落,这是不确切的。实际上,郊区化、反城市化是城市的外延扩张,是城市在分散过程中向更大地域范围的发展。经济的迅速增长客观上要求有不断扩大的“经济空间”,以满足对更多的资源、更大的市场的要求。美国中西部、西部和南部的开拓,正是这种要求的体现,而城市在这些地区的发展,实际上反映的是美国经济向广度发展的规律。因而在城市体系发展的两个动因中,分散体现的是经济发展的规律,集中是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

二、美国城市体系的人口规模结构的发展及其动因

1.关于城市最佳人口规模的争论 对城市规模的研究,是城市研究中最受注意的问题之一,特别是由于它涉及到所谓城市的“最佳人口规模”。许多人指望通过这种讨论为城市发展决策者提供一种理想方案,作为决策的依据。但迄今为止,对于城市“最佳人口规模”的研究,研究者们得出的是互不相同、甚至互相矛盾的结论。实际上,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不同等级的城市,克利斯塔勒的“中心地”原理揭示了这样一种思想:如果你需要一些针线、食品,你只要到小镇上去一趟就能如愿以偿;如果你要添置家具或买耐用电器,你就愿多花路费跑到州一级中心城市;如果你打算买一件珠宝玉器或是请一位有名望的律师为你处理某项纠纷,你首先要做的就是买一张去区域性甚至是全国性中心城市的飞机票。不同等级的城市有不同的功能,从供给方面看,一个地区的人口到了某一临界规模才会使某种服务有利可图,这也就意味着有些关系到日常生计的事业在人口不多的地区就能得以维持;从需求方面看,只有付出的代价,包括路费、时间、精力等,与你所要买的物品的价值或功用相比微不足道时,你才愿意专程去趟大城市。换句话说,买针线并不需要上省城或更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因而可以说,“最佳人口规模”城市是不存在的。可能存在的是“合理的城市人口规模结构”。合理的人口规模结构是经济社会的需要、产业发展的需要、高新技术发展的需要和抑止生态环境恶化的需要。对某一地区的城市,离开经济社会环境的实际需要,就不存在城市人口规模合理与否的问题。我国确立的“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也出于各种需要,它们是防止“大城市病”,推动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及促进生产力和人口合理布局的需要。控制大城市并不是控制大城市的发展,而是控制大城市人口的盲目膨胀,进一步强化大城市的带动功能和辐射功能。

2.美国城市体系的人口规模结构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和波动城市人口规模的波峰或波谷往往对应着经济发展中的转折点。峰谷处的规模结构不能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点,从而开始一个新的变化过程,朝着适应当时生产特点的状态不断调整,并进而过渡到下一个调整过程。也就是说,所谓合理的规模结构,首先就应该与一定的社会经济进程相适应。就全美城市人口总体而言,美国中小城市中居住着美国绝大部分的城市人口,美国大城市人口总数从来就没有超过城市总人口的1/3,美国小城市人口总数从来未低于城市总人口的45%,因而形成一种大城市人口较少、以中小城市为主的规模分布。大城市往往是新事物、新思潮、新技术、新产品的发源地,但由于在总人口上只占少数,因而自然有一种向中小城市扩散,以便影响更多的人群、获得更大的势力范围、占领更大的市场的动力。

3.战后美国城市规模结构的调整使不同的城市之间开始形成较明确的分工 制造业比较集中于人口在5~25万之间的城市,商业比较集中于人口在10~50万之间的城市,而专门职业和政府行政事务则比较集中地分布于人口在10万以上的城市。总的来说,中小城市以工商业为专门化的居多,而大城市较明显地具有专门职业和行政的专业职能。这与早期那种“身兼数职”的情况有了很大不同。中心城市与郊区中小城市之间的职能关系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中心城市职能扩散型,中心城市与郊区城市的职能基本相同,由中心城市职能向四周扩散形成,从而体现了同行业在地域间的协作。中心城市又可分为三大类:①工业城市,具体有工交城市(芝加哥、克里夫兰、米尔活基、纽瓦克等)、工商城市(底特律、休斯敦等),以及“工职”(专门职业)城市(代顿等);②职业城市,主要是指那些专门职业和政府行政事务城市(华盛顿、巴尔的摩等);③商业城市,具体有单纯商业城市(新奥尔良等)、“商职”城市(盐湖城、孟菲斯等)和商政(行政)城市(俄克拉荷马等)。第二种是互补型,即中心城市与郊区城市职能互补,主要有这样几类:①金融核心——工交城市型,中心城市以金融、商业、专门职业为主,带动郊区工交城市,如纽约、洛杉机——长滩、波士顿、旧金山等;②商业核心——工商业城市型,中心城市以商业、专门职业和交通业为主,带动郊区工商业城市,如匹兹保、哥伦布、伯明翰等;③专门职业核心——工商业城市型,中心城市以专门职业、交通、金融为主,带动郊区工商城市,如西雅图——埃费利特、辛辛那提、亚特兰大等。互补型“市——郊”城市由历史上贸易和工业城市,以及新兴工业城市发展而来,体现了城市功能在地域上的分异与内在联系。总之,郊区中小城市在功能上或者是中心城市的延续,或者是中心城市的分异和补充,郊区中小城市与中心城市在空间上是分开的,但在功能上却以不同的方式联为一体,使不同规模的城市在功能上彼此衔接,这也是合理的城市规模结构所不可缺少的特点。

三、对我国城市体系的建设与布局的几点决策思考

借鉴美国城市体系发展的规律和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决策建议:

1.我国城市体系的空间布局应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条件较好的城区逐步建成城市群(带),或大都市圈(大都市区) 从美国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城市发展的规律看,建设城市集中区无疑是我国城市地区结构模式的发展方向。不少同志对在中国发展城市集中区持异议,根本上还是受几十年来我国“生产力平衡布局观”的束缚。既然集中是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任何对城市的宏观管理,任何城市发展战略,都不应阻挠和妨碍城市按这种必然性发展;恰恰相反,国家政策的作用应该是顺应城市发展的规律,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制定相应对策,使我国的城市建设朝着城市发展规律所指明的方向前进。从城市体系发展的规律出发,再考虑到城市规模结构调整的必要性,我国城市发展战略应体现这样的思想:控制大城市规模,在大城市邻近地区发展中小城市,建立不同水平的城市集中区。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不少城市跳出母城,立足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建设“城市——区域共同体”,建设“主城区——都市圈”,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在考虑建立城市集中区的具体途径时,可以将美国城市集中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三个进程——规模增长、外溢(郊区化、反城市化)和市际融合——作为决策参考。我国目前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和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已为数不少,它们基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几个大城市彼此邻近,邻近地区已开始形成中小城市群,如以上海、南京为中心,以无锡、苏州、杭州为骨干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以沈阳、抚顺、鞍山为中心,以本溪、阜新为骨干的辽南城市群。另一类是较孤立地存在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如北京、天津、太原、兰州、西安、广州、昆明、成都、重庆等。对第一种类型,应加强城市间的经济联系,促进不同城市在功能上融合,形成在地域上集中分布、在经济上联为一体的现代化的城市群。对第二种类型的大城市来说,建立城市集中区则应着重发展郊区和卫星城镇,使城市由内向外扩散到一个更大的范围,至于城市区要不要再继续集中扩大为城市群,则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周围大中城市的关联度而作出相应的决策。

2.我国城市体系的人口结构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 目前我国大城市人口占城市总人口比例已达60%以上,这种结构已过于畸形,它不仅造成大城市内生态环境的恶化,而且导致中小城市与大城市发展水平上过大的差距,因而调整我国城市规模结构势在必行。城市规模与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进程有密切的关系。既然城市规模结构的变化从属于一定的经济发展进程,我国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过多的状况只有随着我国经济增长进入一个新的进程后才能逐渐改善,这意味着我国城市人口规模结构的调整将是一个长期任务。不少特大城市探索控制机械人口增长的举措,如收取“城市增容费”(进城费)等,这是不得以而为之。当然,我们讲控制大城市规模,主要是控制大城市人口规模,大城市经济社会应更加向前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城市特别是区域中心城市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不仅不能削弱,还要进一步加强。

3.探寻城市发展的若干政策 城市发展的宏观战略与政策支持体系对城市体系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今后在考虑城市政策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应将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的建立和人口规模结构的调整放在同一过程中考虑,发展城市集中区不仅是发展大城市,也要在大城市邻近地区发展中小城市,当城市在地区上实现集中的同时,也要完成大城市人口向四周中小城市的疏散。②郊区中小城市在功能上应与中心城市保持一定的协作关系,以便在更大的空间地域范围内获得集中化的经济性,如果大中小城市在功能上彼此没有衔接,也就无所谓集中化的经济性可言。③大力发展大城市郊区卫星城镇。美国的郊区化、反城市化是在满足了两个主要条件的基础上发生的:一是解决卫星城与母城之间的交通问题;二是解决郊区城市住房问题。美国政府于18世纪末就开始赞助市际公路建设,二次大战后更是建成了联系各主要城市的州际公路系统和一级、二级公路系统,加上私人汽车的普及,为居民往来于郊区城市与母城之间提供了方便的条件。美国的城市住房分配是在市场机制下实现的。与此同时,中心城市由于地租或地价上涨,赢利较高的商业、金融业对住房用地产生排斥作用,再加上其他社会、生态因素,才导致了郊区化。中国与美国情况完全不同,但从上述美国郊区发展的条件分析中我们至少应该认识两个问题:一是要解决卫星城与母城的交通。建立卫星城是为了疏散母城居民,分流部分功能,但同时应保证卫星城居民与原来在母城一样能享受到大城市生活的种种乐趣或服务项目,至少用不高的代价就可以取得。我国以往规划卫星城交通,多是从生产角度出发,确定卫星城距母城的距离,并主要只以公共汽车作为交通手段,这对居民往返于子母城之间很不方便,大城市的居民不愿意去,中小城镇居民往大城市挤,今后如能象美国有些地方那样发展子母城之间的快速交通,则会使居民感到方便。二是切实重视住房问题。住房是一种生活必需品。我国城市住房过去基本上是实行脱离市场的“供给制”,对城市统建房只象征性地收一些租金。低租金福利制阻碍住房的开发,影响住房商品化进程,土地经济价值无从体现。一个在闹市区有一套设备完善、房租极低的人,怎么会愿意跑到几十里以外的郊区城市去住呢?如果取消城市住房供给制,建立住房市场,房租根据住房所在区位条件和住房本身的设施标准而定,提高市区住房费用,使其在居民的收入中占比较大的比例,同时以卫星城比较低廉的房租吸引居民,对疏散大城市人口也许是有利的。今后,城市规划布局可以考虑在母城之外的郊区卫星城镇中合理开发功能较为完善的定居圈,定居圈生活、商业、通讯等综合配套设施要跟上,并与母城之间建成顺达的快速交通体系,以减轻母城人口压力,更新城市风貌,增强城市活力,促进区域城市体系朝着高效、合理、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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