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实与南宋政治_宋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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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武将专权和世袭,是宋代政治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宋太祖发动兵变夺得后周政权后,为防止类似事件在赵宋王朝中重演而制订的祖宗家法之一。纵观北宋九朝历史,这一祖宗家法贯彻得异常坚决,亦较为成功。到了南宋,由于北方金朝强大的军事压力直接威胁着南宋政权的存亡,故武将权力一度增强。到了绍兴十一年,由于高宗、秦桧等以屈杀岳飞等屈辱的条件和巨大代价换得金朝的和议,遂罢免韩世忠、张俊等武臣的统兵之权,结束了武将专权的局面。但在西部战场的川陕地区,情况则有所不同,自吴玠至其侄孙吴曦,长期掌握川陕重兵大权,正如宋人所说:“夫吴氏当中兴危难之时,能百战以保蜀,传之四世,恩威益张,根本益固,蜀人知有吴氏而不知有朝廷。”[1]吴氏家族何以独能四世掌川陕重兵之权,南宋君臣对此反映如何,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凡此等等,实际上是南宋中前期政治史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将对此略述管见,以就教于宋史界的前辈及同仁。

为吴氏家族的兴盛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的是吴玠、吴璘兄弟,在他们之前,吴氏家族在政治上毫无势力,经济上亦不雄厚,仅是北宋一个普通的行伍之家。吴玠、吴璘先后以“良家子”身份从军,在经历了与西夏军最初的战斗之后,很快就转入了与迅速崛起的强大的金军的激战之中。众所周知,自建炎四年金人扶持刘豫政权后,就将主力全部集结在川陕战场,向西线宋军发动了自入中原以来最猛烈的进攻。富平之战后,宋军一溃千里,吴玠、吴璘正是在这种险恶的军事形势之下,率领几千溃卒坚守和尚原,由此取得了南宋对金作战中最为辉煌的五大战役中的和尚原之战和仙人关之战的胜利,使金军首次遭到自入侵中原以来不曾有的惨败。

正是由于彪炳的抗金业绩,吴玠成为南宋第一个以战功授节度使的将领,并成为西部宋军的主帅,同时也是川陕地区最有势力的人物。他和张俊、岳飞、韩世忠、刘光世分别统率着五支兵力最多的大军,正如《文献通考·兵考》云:“建炎之后,诸大将之兵浸增,逐各以精锐雄视海内。”这种有悖于宋王朝祖宗家法的现实,是高宗君臣最为忌讳的,只是迫于当时宋金战争的情势而无可奈何。例如,宋廷派往四川的川陕宣抚副使卢法原,“颇不为都统制吴玠所惮”。宋高宗由此专门给王似、卢法原、吴玠下了诏书,但实际上主要是告诫吴玠:“羊祜虽居大府,必任王濬,以专征伐之图;李愬虽立殊勋,必礼裴度,以正尊卑之分”[2]。但吴玠最终还是排挤了卢法原,宋廷对此亦只有默认而已。但是,当绍兴九年六月年仅四十七岁的吴玠因病过早辞世后,就为宋廷结束川陕地区武将专权,恢复文臣节制武臣的祖宗之法提供了绝好的机会。于是胡世将就以宝文阁学士宣抚川陕。尽管胡世将是力主抗金北伐的臣僚,但他更深知赵宋王朝的祖宗家法及自己宣抚川陕的使命,因此,“及被宣抚之命,即自成都至河池,会吴璘、杨政等诸将,谕之曰:‘世将不能骑马,不能射弓,不知敌情,不谙边事,凡此数事,皆出诸公之下,朝廷所以遣世将来者,诸公知之乎?’众皆曰:‘愿闻其说。’世将曰:‘国家开国于五代之后,方当五代之时,诸将不起于贼盗者,必因杀夺而得之,握兵外阃,跋扈难制。故自国家受命,将无专征,必以文臣临之,鉴五代之弊。今朝廷不以世将为疏缪,使宣抚诸将,盖世将习知国朝故事’”[3]。这表明,由于吴玠过早辞世,宋廷遂完成了在川陕地区文臣制武臣的步骤,结束了武将专权的局面。

胡世将不久即辞世,继任者郑刚中在对吴璘、杨政等川陕大将节制方面,可以说出色地完成了宋廷的使命,下列事实足以说明这点:

“川陕宣抚副使郑刚中自河池移司利州。……既而刚中欲移屯一军,都统制杨政不从。刚中呼政曰:‘宣抚欲移军,而都统制不肯,刚中虽书生,不畏死也。’声色俱厉。政即日听命。”[4]

“时端明殿学士郑刚中为川陕宣抚副使,節制诸将,极其尊严,三都统每入谒,必先庭揖然后就坐。及右护军都统制吴璘升检校太师,来谢,语主阍吏,乞讲钧敌之礼。刚中曰:‘少师虽尊,犹都统制耳,徜变常礼,是废军容。’璘皇恐听命。”[5]

显然,宋廷在川陕地区用文臣节制武将是成功的,川陕地区的军政大权完全操纵在高宗君臣手中,这个结果就导致了另外一个后果:当绍兴十一年宋金和议之时,东、中战场的宋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铸等统兵之权被剥夺,岳飞甚至被屈杀,但在川陕战场,由于已经实现了以文制武的体制,加之川陕远在西北,对高宗君臣构不成直接威胁,因此,尽管宋廷将田晟所率三千军马调赴行在军马司以强杆弱枝,但认为没有剥夺吴璘、杨政、郭浩统兵之权的必要,这就为吴璘的重新崛起,吴氏家族在四川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吴玠去世后,川陕大兵分别由他的三个部下吴璘、杨政、郭浩统领,其中以吴璘兵力最强,“玠死,胡丞公(世将)命其弟璘以二万人守兴州,杨政以二万人守兴元,郭浩以八千人守金州,而玠之中部选锋二万人分屯仙人关里外,其后璘又得之。故三大将之兵,惟兴州偏重者,此也”[6]。郭浩和杨政分别于绍兴十五年和二十七年去世,而自绍兴十一年和议之后,宋金战争告一段落,到绍兴三十一年宋金战火重燃时,吴璘就成为川陕战场唯一的宿将重臣,战争迫使宋廷对武将的节制放松,为了对付危及南宋朝廷存在的金军这个强大的敌体,在杨椿提议下,绍兴三十一年五月,吴璘被任为四川宣抚使,“统一三军,以扞全蜀”[7]。川陕地区重新出现了武将统兵专权的局面,吴璘一意抗金,并使川陕宋军节节推进,收复了大片失地,如果不是孝宗误信史浩之议,令吴璘在德顺撤军的话,吴璘的抗金业绩无疑将大放异彩。不过,绍兴三十一年的宋金之战,确实将吴璘的权力大大增强,特别是吴璘作为吴玠之弟这一特殊的关系,加之在四川经营时间之长,对于在抑制武将专权这一祖宗家法约束下形成思维定势的南宋君臣来说,始终感到一种潜在的威胁。下列事实足以说明这点:

“黄(佚名)每虑吴璘握兵蜀口,必贻后患。会同郡张真父位于朝,以蜀事访公。公曰:‘璘袭兄之业,执权专处心忌,先登者死于前,愿战者抑于后,此不足与共功。’他日张对便殿,具如公言,且曰:‘此闻诸臣友黄某。’孝皇首肯再三。其后公因论对及时事,孝皇尚能识前语,曰:‘卿向来论吴璘,专忌二字甚佳。’”[8]

王质上奏言:“蜀之常势,非盗贼窃发,蛮夷侵扰之为可忧,而将帅专制为可畏。…今之制蜀者,其初始有一时之功,栽培涵养,而遂有不可拔之势。兄弟之相承,支党之相联,吏之奉承其风旨,民之习熟其名字也,盖已久矣。夫平居无事,彼犹肯以虚名奉我,我得以虚名役彼。彼不幸有摇足之变,则虚名有不可施,而实祸将生。”[9]这当是针对吴璘而发。

“沈介为四川安抚、制置使,与璘议协,兵部侍郎胡铨上书,语颇及璘。璘抗章请朝。”[10]显然,胡铨上书当因吴璘独掌川陕重兵而发。

可见,吴玠、吴璘兄弟先后独掌川陕重兵的这一现实,是孝宗君臣极为忌讳的,但由于吴璘彪炳的抗金业绩,在四川长期经营而形成的强大势力以及在川陕军民中的声望,孝宗君臣倾向于在不知不觉中收回川陕兵权,因此,宋廷一方面拒绝了吴璘“请罢宣抚使及致仕”的请求,并在吴璘赴行在请朝中,又“拜太傅,封新郡王”,“诏仍领宣抚使,改判兴元府”[11],并于隆兴二年四月,准许吴璘立家庙,并赐祭器[12],其政治地位达到顶盛。与此同时,孝宗君臣又在积极地筹画、寻找吴璘去世后继任者的人选。乾道二年五月,“宰执进呈汪应辰奏:吴璘以病呼其子援至兴州,今病未愈。上曰:‘万一吴璘不起,谁可以代之?’又谓虞允文曰:‘卿言前任天锡顷在山前,闻诸将士多服之。’臣芾奏曰:‘闻其人已老,亦是宿将,可召赴行在试观其人’”。“六月四日,上宣谕宰臣曰:‘吴璘病亟,诸将末有可代之者。昨召任天锡,外闻其人已老,万一不堪,何人可用?且令汪应辰移制置于利州,时暂节制诸军马,朝廷却徐择其人。’陈俊卿奏曰:‘诸将极难得人,且如知洋州都统制王权亦未甚惬众论’。上曰:‘朕亦知之,但无其人,当且令往,朕朝夕亦不放心。’虞允文奏曰:‘此人淮西两败事,如何可用,诚是诚是’”[13]。据此,可知孝宗君臣尽管为吴璘的继任人选费尽心血,但始终未能找到合适的人选。孝宗君臣心中合适人选的条件是什么呢?上引史料说到了一点,即须精力旺盛、有驾驭士兵的能力和可观的抗金业绩,但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尽管上引史料未提及,但我们完全可以意会,即此人不能是吴璘的亲信,更不能是吴氏家族的人。因为如果没有后一个条件,则下面二人,完全具备第一个条件:

吴拱。王之望在绍兴三十一年曾上奏云:“强敌对垒,人心危惧,四川事势,可为寒心,蜀人前此恃以为安者,以其(吴璘)侄吴拱在此,缓急有赖。吴拱移襄阳,渠每以失助为忧。……璘平日爱重拱,拱亦每事尽言,璘无不从。自拱之去,有事缺人商量,人亦少敢言,大段失助。”[14]吴拱是吴玠长子,宋金绍兴三十一年战争爆发前,曾是吴璘最得力的助手。史载“拱为人颇类玠,屡历行阵,亦得军士心”[15]。尽管调至襄阳后的一些作为为时人非议,但无疑超过孝宗君臣议论的人选。

吴挺。如果朝野上下对吴拱在襄阳的表现尚有微词的话,那么吴璘爱子吴挺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合适人选。在宋金绍兴三十一年的战争中,吴挺脱颖而出,特别是在宋军收复德顺、巩州等战役中,表现极为出色,成为西部宋军中战功最卓著的将领。史称“挺累从(吴璘)征讨,功效甚著,有父风矣”[16],良非虚语。

但是,由于吴拱、吴挺为吴氏家族成员这一特殊关系,使他们无法成为吴璘的继任者,例如,绍兴三十一年吴璘病重,王之望等请求调吴拱返蜀时,洪迈就明确反对说:“吴氏以功握蜀兵三十年,宜有以新民观听,毋使尾大不掉。”[17]但同时,宋廷亦未找到其他合适的继任者,因此,乾道二年十一月,孝宗“密诏四川制置使汪应辰,如吴璘不起,收其宣抚使牌印,权往主管职事”[18]。次年,吴璘去世,宋廷君臣“议择代,上(孝宗)谓(虞)允文曰:‘吴璘既卒,汪应辰恐不习军事,无以易卿。凡事不宜效张浚迂阔,军前事,卿一一亲临之。’即拜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19]。川陕地区事实上又恢复了以文制武的体制。同时,宋廷将吴氏家族中最有才干和人望的吴挺调离川陕,到行在任主管侍卫马步军司公事[20]。孝宗君臣于是完成了削弱乃至最终铲除吴氏家族在川陕势力的第一步。但是,直到虞允文去世,宋廷一直未能在吴氏家族以外找到统率川陕大军的合适人选,这就为吴挺后来返蜀重掌川陕重兵提供了条件。

南宋朝廷始终处于一种矛盾的状态中,一方面,宋王朝的祖宗家法及宋金战争以来发生的苗刘之变等兵变,促使宋廷对武将始终保持警惕,削夺武将兵权一直都是首要的议题之一;另一方面,北方金军的强大压力,又使南宋君臣不得不对武将有所倚赖。高宗曾说:“中兴又须顾祖宗已行法度如何,坏者欲振,坠者欲举,然大不容易”[21],正表明了南宋朝廷进退两难的处境。川陕由于特殊的地理原因,使宋廷在选择将帅方面不得不慎重。王十朋曾上奏说:“川蜀之地,去朝廷最远,尤为虏所窥伺,缓急之际,势必不能相应。……臣以为宜增重四川帅臣之权,俾其便宜从事”[22]。因此,淳熙元年虞允文去世后,吴挺成为四川兵力最强的兴州都统司帅臣的最合适人选,这固然是由于吴挺抗金业绩、才干和人望所致,而吴挺远离四川这段时期表现极佳,淳熙元年六月,宋廷下诏云:“王友直,吴挺持身甚廉,治军有律,凡所统驭,宿弊顿除。可并与建节。”[23]因此,力图在抗金上有所作为的宋孝宗,在无人可择的情况下,只有任吴挺兴州都统制的重任。这样,吴氏家族又重新掌握了四川重兵大权。

吴挺重返四川,使孝宗君臣削弱吴氏家族的努力付之东流,加重了朝野上下臣僚的忧虑,许多臣僚纷纷上奏,力图改变这个状况,试举几例:

李蘩“宰眉山,校成都漕试,念吴氏世袭兵柄,必稔蜀乱。发策云:‘久假人以兵柄,未有不为患者。以武、宣之明,不能销大臣握兵之祸;以宪、武之烈,不能收藩镇握兵之权,危刘氏,唐室,鲜不由此。’吴挺以为怒”[24]。

《宋史》卷三九一《留正传》:“初,正帅蜀,虑吴氏世将,谋去之。至是,朝廷议更蜀帅,正言:‘西边三将,惟吴氏世袭兵柄,号为吴家军,不知有朝廷。’遂以户部侍郎丘崈。”

袁说友上奏云:“夫使今日之在蜀者皆如古之贤将,则朝廷可籍为藩篱之托。然而傲戾轻侮之恩,奸勇雄傑之态,类皆将臣之所常有,况栽培涵育,一一是听,久而驯致,遂有不可摇之势。……呜呼,彼其父子久相维,兄弟之相承,结之以士卒,而联之以友党,吏之奉承旨意,民之习熟名字,不啻百年之名,而反其所恃者,则又有可宁之险以为固,不幸而洩其谋,恐非日月可以铢锄者,此臣之所甚虑也。”[25]

卫径与丘崈书云:“其诚切某惟今全蜀之寄,事任雄剧,孰不谓然?有如识者之虑,民困于重征,兵习于世将。”[26]

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一三《上贺参政书》亦云:“至于蜀道之远,与夫辇运之近,又有久任而不易者,则非某所敢议也。”

由此可见,吴挺返蜀重掌四川重兵,在南宋朝野内外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成为这一时期时事的焦点之一,也是南宋臣僚与士大夫议论最多的话题,而中心议题,就是吴氏世将,有可能使宋廷失去对川陕地区的控制,进而威胁南宋政权。所以有这些议论,并不是吴挺有任何僭越之举,也不是南宋臣僚及士大夫对吴挺本身有任何偏见,而是由于南宋臣僚、士大夫是在宋代祖宗家法的约束下成长起来的,他们由此形成的认识机制中,自然容不得武将专权和世袭的现实。如果说,吴璘的资历、抗金业绩和人望足以消弥人们的猜忌和诋毁的话,那么,吴挺不但人望和才识无法和吴璘相比,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宋金力量的对比发生变化,双方已势均力敌,金人已不具备灭亡南宋的能力,客观形势使宋廷对武将的倚靠有所减弱。其次,吴挺重返四川时,吴氏家族经过吴玠、吴璘几十年的经营后,其势力得到空前的发展,“吴氏三世为将,其族甚大”[27],不仅吴氏家族的成员在川陕任职人数甚多,且川陕大军中的许多部将都是吴璘、吴挺旧属,这是南宋臣僚难以接受的现实。

因此,自吴挺返蜀后,其一举一动都引起朝野上下的警觉,限制并最终铲除吴氏家族在四川的势力,成为许多臣僚日夜所思的议题。自吴挺返蜀及死后,宋廷限制并铲除吴氏家族在四川的势力的措施大致有如下几点。

第一,限制并弹劾吴挺的骄横及被认为是越职之举。《宋史》卷四○三《贾涉传》:“涉父伟尝守开江,贻书丞相赵雄,极论武兴守吴挺之横”。最典型的事例,是吴挺以都统制身份劾制置使之举,遭到不少臣僚的非议和责难。“四川关外三大军,自宣抚司废后,得旨:听制置节制。……会黎边有警,胡长文为制置使,乃调绵梓大军二千,合内郡禁军为四千五百,付于成延光并高晃讨之。二人因轻出而败,长文又调剑、阆、利州大军三千往援之。吴挺为兴州都统制,大怒,密劾制司调兵非计,乞正延光、高晃之罪。长文竟罢制置使。……议者谓长文措置失当,诚可加罪,但非吴挺所当劾者也。及绍熙壬子,泸卒张信之乱。……时京仲远帅蜀,调潼川所屯御前军数百往讨之,而兴元都统制复劾仲远擅发兵。……邱宗卿入蜀,即奏,以为三屯远在西北,兵权节制,所寄之于制司,朝廷事计当然。今军帅狃于陵夷,反谓制司擅兴,违戾至此,岂不大失本意?乞下戎司具析,仍责令遵守旧制。三屯颇严惮焉。宗卿所谓狃于陵夷,盖专指挺也”[28]。

第二,削弱吴挺所辖势力。《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九《利帅东西分合》条云:“利路自建炎置帅,或在益昌,或在汉中,未尝分东西也。绍兴十四年,郑亨仲为宣抚副使,……乃奏分利州为东西两路。……乾道初,金州并属东路,而守臣但兼管内安抚司。元年夏,武顺改判兴元,朝臣以其遥制西路军马为不便,乃权合东西为一路,以吴为安抚使。……淳熙元年,吴武穆为兴州统帅,李叔永守兴州,会汤朝美乞分利州东西及金、襄、荆、庐、扬为七路,各置文武二帅。叔永方申明间,而朝美得罪,事遂寝。五年,复分利州为两路,以(吴)挺帅西路兼知兴州。绍熙五年夏,挺卒。……盖赵子直、丘宗卿共议,本以削吴兴之势。……其虑甚远,犹得祖宗遗意。”

第三,吴挺病重之际,定策不准吴氏后人袭其位,全面铲除吴氏家族在四川的势力。光宗朝,丘崈任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崈素以吴氏世掌兵为虑,陛辞,奏曰:‘臣入蜀后,吴挺脱至死亡,兵权不可复付其子。臣请得便宜抚定诸军,以俟朝命。’挺死,崈即奏‘乞选他将代之,仍置副帅,别差兴州守臣,并利州西路帅司归兴元,以杀其权。挺长子曦勿令奔丧,起复知和州,属总领杨辅就近节制诸军。檄利路提刑杨虞仲往摄兴州。’朝廷命张诏代挺,以李仁广副之,遂革世将之患”[29]。丘崈之议所以得以实施,是因为它同朝廷重臣不谋而合。《宋史》卷三九八《余端礼传》云:“兴州帅吴挺死,端礼谓枢密赵汝愚曰:‘吴氏世握蜀兵,今若复令承袭,将贻后患。’汝愚是其言,合辞以奏。”又《宋史》卷四○二《张诏传》:“先是,赵汝愚为从官时,每奏吴氏世掌蜀兵,非国家之利,请以张诏代领武兴之军。盖汝愚之意欲以吴曦为文臣帅,以杜他日握兵之渐,而未及行也。汝愚既知枢密院,力辞不拜,白于光宗曰:‘若武兴朝除帅,则臣夕拜命。’上许之。乃以(张)诏为成州团练使,兴州诸军都统制。”又《宋史》卷三九七《杨辅传》:“吴挺病,辅以吴氏世帅武兴,久恐生变,密白二府,早择人望以镇方面。又贻书四川制置丘崈言:‘统制官李奭乃吴氏腹心,缓急不可令权军。’崈然之。”可见,防止吴氏世将乃是南宋朝廷内外的一致要求,是“赵子直(汝愚)在枢密院,用丘(崈)、杨(辅)之议”[30]的结果。至此,宋廷防止吴氏世将、铲除吴氏家族在四川势力的各种努力终于顺利地付诸实行。

应该说,吴挺死后,宋廷君臣铲除吴氏在蜀势力的努力是成功的,按此发展态势,吴氏后人难以再掌四川兵权。但是,宁宗朝宋廷内部的政治斗争,再次使这一事态发生逆转。

自宁宗朝始,宗室宰相赵汝愚和外戚韩侂胄的争权斗争,愈演愈烈。“时汝愚方收召四方之士聚于本朝,海内引领以观新政,而事已多从中出”[31]。由于韩侂胄控制了言路,赵汝愚在定策宁宗继位后的一些处置失当,又增强了反对派的势力,因此,韩侂胄在这场争权斗争中渐占优势。在赵汝愚周围,汇聚了当时颇有声望的道学派人物,如朱熹等,赵汝愚本身也属道学派人物,因此,这场斗争最终以道学与反道学的形式表现出来,直至发展到庆元三年的党禁而达高峰,赵汝愚、留正、朱熹、叶适等五十九人登入“伪学逆党”名册中。至此,韩侂胄一派大获全胜,在朝廷占据绝对优势,韩侂胄独揽大权,“凡所欲为,宰执惕息,不敢为异”[32]。

吴曦在这场斗争中,是站在韩侂胄一边的,自其父吴挺去世后,吴曦一直受压,很不得志,史称“时吴曦自以祖父世守西蜀,为国藩屏,而身留行都,不得如志”[33],而造成这个结局的,正是道学派中的当权人物赵汝愚、留正等,据《宋史》卷三九六《程松传》:“庆元中,韩侂胄用事,(吴)曦为殿帅,时松知钱塘县,谄事曦以结侂胄。”又吴曦叛后,韩侂胄与吴曦信中言:“侂胄平昔荷知爱之厚,非他人之比”[34]。可见,吴曦与韩侂胄的关系极好,属韩氏集团中的重要人物,道学派的罢逐与韩侂胄的得意,预示着吴曦政治生涯面临的转机。

尽管韩侂胄取得了胜利,但由于道学派是当时朝野内外颇有声望的人物,因此,就其人心向背来说,韩侂胄却处于不利的境地,韩侂胄对此亦很清楚,并自觉做得过火,因此,在京镗死、何澹被罢后,开始渐弛党禁,并将薛叔似、辛弃疾等“起废显用”,以收揽人心。同时,有“劝侂胄立盖世功名以自固者,于是恢复之议兴”[35]。正是在这种政治背景下,吴曦的政治生涯发生了根本的转变。

要开边北伐,就要依赖于武将,当时在韩侂胄周围,真正能负此重任者,实在寥寥无几。武学生华岳曾上奏云:“爽、奕、汝翼诸李之贪懦无谋;倪、倬、杲诸郭之膏粱无用,诸吴之恃宠专僭、诸彭之庸孱不肖,皇甫斌、魏文谅、毛致通、秦世辅之凋瘵军心,疮痍士气,以至陈孝庆、夏祖兴、商荣、田俊迈之徒,皆以一卒之材,各得把麾专制。……万一陛下付以大事,彼之首领自不可保,奚暇为陛下计哉!”[36]在这种情况下,吴曦作为韩侂胄北伐计划中西路主帅的人选,是非常自然的了。嘉泰元年秋八月,吴曦被任为兴州都统制,“规陕之意,自此起矣”[37]。

吴曦返蜀,宣告了宋廷铲除吴氏家族在四川势力企图的破产,再次在宋朝野内外引发一场争论,“识者多言曦不可,主西师必叛”[38]。我们认为,在进行长期的压制之后,再次放吴曦回蜀,确是失策,吴曦和吴璘、吴挺不同,根本没有同金军作战的经历,即使他后来不叛变,亦难保胜绩。更重要的是,在吴曦返蜀前的大部分时间里,处于被压制之中,对这种境遇,吴曦肯定是身怀怨望的,金人后来对吴曦诱降成功,正是正确分析了吴曦的遭遇和处境,金人诱曦诏书云:“卿家专制蜀汉,积有岁年,猜嫌既萌,进退维谷,代之而不受,召之而不赴,君臣之义已同路人。”“且卿自视翼赞之功孰与岳飞,飞之威名战功暴于南北,一旦见忌,遂被叁夷之诛,可不畏哉”[39]。可以说句句击中吴曦要害。因此,宋廷铲除吴氏家族的一系列作为,反而成了引发吴曦叛变的直接原因,确是一个极大的讽刺。而吴曦叛变,加速了韩侂胄的败亡,间接促成了史弥远的上台,对南宋中后期政治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行文至此,本文拟对吴氏世将这一事件所表现出的政治意义略作总结,并对吴氏世将的原因补充如下。

吴氏四世掌兵,表面看来是宋代一个非常独特的历史现象,但如果具体分析,这正是宋代抑制武将专权、世袭的祖宗之法与世代为将的武臣之间冲突的典型事例,从中我们看出宋王朝的家法的作用是巨大的,它对任何危及中央集权的现实存在,反应都是非常敏感的,其作用也是巨大的,无论是吴玠及吴璘以后以文制武的体制,还是吴挺去世后全面铲除吴氏世将的努力,都是成功的。吴曦还蜀,是宁宗朝政治斗争的副产品,它并不意味着家法本身失去了作用。从吴氏家族的兴亡过程,可以得出宋代不会产生危及中央集权存亡的内乱,这是宋代抑制武将专权,世袭的祖宗家法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是,对武将的压制和束缚,使宋对辽、西夏乃至金人的战争中处处被动,岳飞的功败垂成,吴璘在德顺之战中处于攻势的情况下惨败而归,正是体现了宋王朝祖宗家法的消极一面。

吴氏家族所以能四世掌握川陕重兵,除上述原因外,还有两点不能忽视。第一,从地理上看,川陕地区远在西北,不会直接危及宋廷的存亡。更重要的是,在南宋许多志在恢复中原的臣僚心中,西北地区是南宋中兴的基地。张浚认为:“中兴当自关陕始,”[40]李纲亦曾说:“自古中兴之主,起于西北,则足以据中原而有东南;起于东南,则不能以复中原而有西北。”[41]虞允文也认为:“恢复莫先于陕西。”[42]他计划的“经略中原之策”,就是“吴璘与姚仲以大军出关辅,因长安之粮以取河南,因河南之粮而会诸军以取汴”[43]。因此,川陕地区的战略地位就被看得非常重要,统兵帅臣不但要在士兵中有威望,且有临敌经验,战绩卓著,吴玠、吴璘,吴挺正是当时最合适的人选。第二,吴玠、吴璘等处理和宋廷关系上非常恰当。例如绍兴五年十一月,吴玠“奏遣其子来奏边事”,宋高宗非常满意地说:“玠比尝请入觐,今又遣其子来奏事,可谓得事君之体。玠握兵在外累年,乃能周慎委曲如此,良可嘉也。”[44]又如,绍兴三十二年,孝宗误信史浩之议,令在德顺处于攻势的吴璘军退师,吴璘的幕僚纷纷劝吴璘不可退师,吴璘亦深知退师即意味着北伐失败,但他说:“主上即位之初,璘握重兵在远,朝廷俾以诏书从事,璘敢违诏耶?”[45]正是吴玠、吴璘等深谙宋廷的祖宗家法,多少减少了宋廷君臣的猜忌,这也是吴氏家族能在四川长期掌握重兵的原因。

注释:

[1]《宋史》卷四一六《余玠传》。

[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简称《要录》)卷七二绍兴四年正月己巳。

[3]《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七。

[4]《要录》卷一四七绍兴十二年十二月;《宋史》卷三七○《郑刚中传》。

[5]《要录》卷一四九绍兴十三年五月乙丑;《宋史·郑刚中传》。

[6]《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关外军马钱粮数》。

[7]《琬琰集删存》卷二《杨文安公椿墓志铭》。

[8]《鹤山集》卷五一《黄侍郎定胜堂文集序》。

[9]《雪山集》卷三《论固本疏》。

[10][11]《宋史》卷三六六《吴璘传》。

[12]《宋会要》礼一二之五。

[13]《宋会要》职官三二之三九至三二之四○。

[14]《要录》卷一九四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己丑。

[15]《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二《吴玠福不逮吴璘》。

[16][20]《宋史》卷三六六《吴挺传》。

[17]《宋史》卷三七三《洪迈传》。

[18]《宋史》卷三三《孝宗纪》。

[19][42]《宋史》卷三八三《虞允文传》。

[21]《中兴两朝圣政》卷七建炎四年五月戊午。

[22]《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六六。

[23]《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三。

[24]《宋史》卷三九八《李蘩传》。

[25]《东塘集》卷八。

[26]《后乐集》卷一四《与四川制置丘崈侍郎札》。

[27]《宋会要》刑法六之四六。

[28]《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七《都统制劾制置使擅兴》;《两朝纲目备要》卷二;《宋史全文资治通鉴》卷二八。

[29]《宋史》卷三九八《丘崈传》。

[30]《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九《赵子直丘宗卿杨嗣勋不欲吴氏世袭》。

[31]《庆元党禁》。

[32][35][38]《宋史》卷四七四《韩侂胄传》。

[33]《续资治通鉴》卷一五六。

[34]《两朝纲目备要》卷一○。

[36]《翠微南征录》卷一《上宁宗皇帝谏北伐书》。

[37]《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八《丙寅淮汉蜀口用兵事目》。

[39]《金史》卷九八《完颜刚传》。

[40]《宋史》卷三六《张浚传》。

[41]《宋史》卷三五八《李刚传》。

[43]《要录》卷一九八绍兴三十二年三月辛酉。

[44]《要录》卷九五。

[45]《琬琰集删存》卷一《吴武顺王璘安民保蜀定功同德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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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实与南宋政治_宋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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