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位”还是“移情”?——析“他是去年生的孩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他是论文,去年论文,孩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杜甫
打在妞妞身上,疼在爸爸心上。
——周国平《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
写作中把自己完全忘去,创造什么人物就过着什么人的生活,真是一件快事。今天我就同时是丈夫和妻子,情人和姘头,我骑马在树林里漫游,当时秋暮,满林黄叶,我觉得自己就是马,就是风,就是两人的情语,就是他们的填满情波的眼睛眯着的那道阳光。
——法·福楼拜
0.讨论的句式
本文讨论“他是去年生的孩子”这类句子的性质和生成方式。众所周知,这个句子是个歧义句,其中的“他”可以指生的孩子,也可以指孩子的父亲。按前一种理解,“去年生的”是修饰“孩子”的定语,按后一种理解,“去年生的”形式上是定语,但是语义上好像不起修饰“孩子”的作用,有人把它叫做“准定语”或“伪定语”。这种定性为“形义错配”的句子可以分为两个小类,如(1)和(2)所示:
(1)他是去年生的孩子。
他是昨天出的医院。
他是北外学的英语。
他是国外得的学位。
(2)他是学校付的工资。
他是室友偷的电脑。
他是毒蚊叮的脑瘫。
他是保安打的瘸腿。
(1)中的主语“他”是动作动词的施事,(2)中的主语“他”是动作动词的受事或与事。就本文要说明的问题而言,这两个小类的区分不是很重要。
1.两种移位派生说
赵元任(Chao,1959)将这类句子分析为动宾结构VN带词组后缀“的”,VN(生孩子)以非连续成分的形式出现(“的”插在中间)。朱德熙(1978)因此认为赵氏实际是将句子的结构分析为“他是去年生孩子的”。赵元任(Chao,1968/1979:153)明确说,这类句子是把原来的宾语挪到“的”字后面去而生成的:
(3) a.他是去年生孩子的。
→b.他是去年生的孩子。
这种观点可以称作“宾语挪后说”。跟赵先生的分析不一样,朱德熙(1978)提出了“后置主语说”。朱先生认为这类句子属于“M+S”句式,其中M“他”是主语,S“是去年生的孩子”本身是个主语后置的主谓句,主语后置之前是“孩子是去年生的”,整个句子因此是主谓小句做谓语的句子:
(4) a.他,孩子是去年生的。
→b.他是去年生的孩子。
不管是“宾语挪后说”还是“后置主语说”本质上都属于句子生成的“派生说”,都假设句子有一个根结构(基础结构或深层结构),然后通过移位这样的句法操作得出派生结构(表层结构)。差别只在于假设的根结构不一样,一个是(3a),一个是(4a),移位的成分不一样,一个移的宾语“孩子”,一个移的主语“孩子”。
这两种移位派生说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先来看“宾语挪后说”,可比较(5)中的a和b:
(5)a.他是学校付工资的。
b.他是学校付的工资。 a句“的”字结构“学校付工资的”和主语“他”之间是类和成员的关系,即“他”是“学校付工资的”这类人中的一员,而b句表达的不是这样的语义关系,而是“(他的)工资”是“学校付的”费用中的一部分。a句的支付关系是固定的,即“他”常年是由学校付工资的,而b句的支付关系可以是临时的,也许就指这一次的工资支付。b句为真,不一定a句为真。如果说“是……的”是一个指示焦点的标记,那么“工资”一词的移位会改变聚焦的范围,而聚焦范围的变化有时会引起真值语义变化。然而“移位”的前提却是不改变句子的基本语义。
其次,“宾语挪后说”还遇到一个问题,有的句子不能或不大能还原成宾语移位前的结构,如(2)的后三句:
(6)?他是室友偷电脑的。
*他是毒蚊叮脑瘫的。
*他是保安打瘸腿的。(除非把“打|瘸腿”重新分析为“打瘸|腿”)
这个问题对于“主语后置说”倒是不存在,上面三句都可以还原:
(7)他,电脑是室友偷的。
他,脑瘫是毒蚊叮的。
他,瘸腿是保安打的。
但是“主语后置说”还是遇到下面的句子不好还原的问题:
(8)他是去年结的婚。 ?他婚是去年结的。
他是昨天静的坐。*他坐是昨天静的。
他是去年改的良。*他良是去年改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何分析下面的句子:
(9)孩子,他是去年生的孩子。
医院,他是昨天出的医院。
按朱先生的分析法,这两句头上的“孩子”和“医院”是主语,那就不好再说句末的“孩子”和“医院”是主语后置,最多只能说它是个拷贝主语。
两种移位说都有更重要的词语搭配问题有待解释,看下面的对立:
(10)他是去年生的儿子。
?他是去年生的外甥。
(11)他是昨天出的医院。
?他是昨天出的药房。(只可理解为他调离药房)
第二句听上去别扭,要有特殊的语境才自然。
2.糅合类推说
类推的观点其实也是赵元任(Chao,1957)提出来的,他说:由“他是昨儿来的人”类推,便可以说“他是昨儿出的医院”。因为“他”不可能是“医院”,所以这种说法虽然不合逻辑,但是不致引起误解,又因为简洁而成为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沈家煊(2007)论证,凡是类推都是通过一种叫做“糅合”的方式来实现的,并将这种糅合称作“类推糅合”。我们把这个句子的类推糅合过程表述如下:
(12)他是昨天出的医院。
a.是昨天出的病人b.,是昨天出的病人
x.是昨天出的医院y. (—)←xb是昨天出的医院
说y是仿照b类推出来的,实际的过程是b和x二者的糅合,糅合的产物填入y的位置,就形成一个完整的“横向相关、竖向相似”的方阵(这里同指一个方向的指词都用“”表示,同指一个对象的代词都用“”表示(注:指词和代词合称指代词,二者有联系又有区别。我向别人介绍我的太太,既可以说“这是我太太”也可以说“她是我太太”。区别在于指词区分方向,不一定区分对象;而代词区分对象,不一定区分方向。))。
我们认为“不致引起误解”并不是类推的原因,因为“他是去年生的孩子”也是类推的产物(见下),而这个句子却明显是个歧义句。“简洁”倒是类推的一个原因,但是我们认为类推的根本动因(motivation)是说话人要表达一种新的意思,而通过类推糅合得到的简洁形式正好能表达这种新的意思。糅合而成的句子属于一种独立的句式,有自己独有的句式意义,就本文讨论的句式而言,它表达了说话人的一种移情和主观认同。具体说,我们认为下面a句的结构和句式意义在总体上和b句是一致的。
(13)a.他是去年生的孩子。
b.他是美国太太(我是日本太太)。
(14)a.他是昨天出的医院。
b.他是协和医院(我是同仁医院)。
对“我是日本太太”和“他是协和医院”这类b句,我们并不觉得有太特别之处,因为大家承认汉语里主语和谓语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又如“我是炸酱面”,“人家是丰年”,“他是两个男孩儿”等等(赵元任,1968/1979:45)。而对a句就说它是“形义错配”,只因为“他”不是“孩子”也不是“医院”。其实a和b的句法和语义类型是很一致的,“去年生的”修饰“孩子”,“昨天进的”修饰“医院”,这跟“日本”修饰“太太”、“协和”修饰“医院”是一样的。a和b都表达一种主观认同的意义:拿(13)来说,客观上“他”不是“孩子”,这跟“我”不是“太太”是一样的;但是主观上说话人可以将“我”和“日本太太”等同起来,同样也可以将“他”和“去年生的孩子”等同起来。(14)“昨天进的”和“协和”一样是“医院”的修饰语,客观上“他”不是“医院”,但是主观上可以将“他”和“医院”等同起来。总之,我们认为a句和b句一样属于“主观认同”句,这正是本文想着力证明的。
首先,“我是日本太太”也是类推糅合的产物:
(15)我是日本太太。
a.是中国丈夫b.是中国丈夫
x.是日本太太y.
(—)←xb是日本太太
此句是由x“这是日本太太”和b“我是中国丈夫”两句糅合而成的,糅合时,b截取的是结构式“X是Y”和词汇项“我”,x截取的是词汇项“日本太太”。糅合之前,我是我,我太太是我太太,糅合将“我”和“我太太”等同起来。跟“我的太太是日本人”或“我娶的是日本太太”这样的说法相比,“我是日本太太”的说法虽然简单,但是简单产生力量,它表达说话人对自己太太的一种强烈的移情,这种移情义就是糅合产生的“浮现意义”(沈家煊,2006a、b,2007)。
所谓“移情”(empathy),就是“说话人将自己认同于……他用句子所描写的事件或状态中的一个参与者”(Kuno,1987:26)。“我是日本太太”是说话人“我”直接移情于自己的太太,把自己和太太等同起来。“他是美国太太”则是说话人首先移情于主语“他”,设身处地替“他”着想,“他”会移情于他的太太,于是把“他”和他的太太等同起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说话人不仅可以移情于人,还可以移情于物。“我是同仁医院”和“他是协和医院”就是移情于物的情形(注:《北京青年报》2007.10.10.载一报道,标题是《我是iPod》,讲在美国很多人都有一种“iPod情结”,不管它出了什么新产品,它的粉丝们都会无条件地想去拥有。)。
(16)a.我是日本太太。
b.?我是日本嫂子。
为什么a能说,而b听上去别扭?这是因为说话人容易移情于自己的太太,将自己和她等同起来,但是很难移情于自己的嫂子,很难将自己和她等同起来。
从概念转指(Lakoff,1987;沈家煊,1999)的角度讲,“我是日本太太”是用“日本太太”来转指我这个娶她的丈夫;“他是协和医院”是用“协和医院”来转指进这所医院的病人“他”。同样,“我是炸酱面”是把“我”和我要的面食“炸酱面”等同起来,或者说是用“炸酱面”来转指要这种面食的顾客。这种转指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
(17)(在聚会上问)美国太太的丈夫已经来了,日本太太(的)呢?
(问有亲属住院的同事)最近医院那边怎么样了?
(餐厅招待员之间对话)那个炸酱面还没有结账呢。
句子“他是去年生的孩子”的生成方式跟“我是日本太太”是基本一样的,也是通过“糅合”,糅合的产物填入y的位置形成a:b=x:y的方阵格局:
(18)他是去年生的孩子。
a.是去年生的父亲b.是去年生的父亲(注:a、b两句的意思当然是“这/他是去年生孩子的父亲”。)
x.是去年生的孩子y.
(—)←xb是去年生的孩子
糅合的结果,“他”和“他去年生的孩子”等同了起来,而“他是去年生孩子的”和“他,孩子是去年生的”那样的说法,则孩子是孩子,他是他。可见“他是去年生的孩子”这种说法也是表达了说话人的一种强烈的主观认同感。从概念转指的角度讲,这是用孩子来转指生他的父母,这种转指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见:
(19)(家长会上老师问)张小娴的家长已经来了,王小丫(的)呢?
按照Fauconnier & Turner(2003)的“概念整合”理论,词语整合的条件之一是参与整合的两个词语要具有概念上的“重要联系”(vital relations)。糅合是整合的一种方式,沈家煊(2006a,2007)指出,重要联系也带程度性,两个词语越是能建立概念上的重要联系就越容易糅合。就本文讨论的现象而言,“丈夫和妻子”要比“兄弟和嫂子”更能建立概念上的重要联系,同样“父母和子女”要比“舅舅和外甥”更能建立这种重要联系。
(20)我是去年生的小猫。
在我们这个世界中,人和宠物之间已经建立起概念上的重要联系,猫是最典型的宠物。(20)这样的说法正是说话人想突显自己对“小猫”的宠爱和认同。
总之,“我是日本太太”和“他是去年生的孩子”这类说法都带有熟语性,词语的搭配要受限制,因此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类推,它们是“半能产的”(semi-productive)。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最初形成的搭配方式一定最具有概念上的重要联系。
前面已经说明“他是昨天出的医院”是如何糅合生成的,它和“他是协和医院”一样是移情于物的表达方式。那么为什么“他是昨天出的医院”要比“他是昨天出的药房”听上去自然呢?这也是因为“出医院”的是病人,病人和医院之间具有概念上的重要联系,而“出药房”的人和药房之间缺乏这种联系,除非“他”是调离药房(职工和工作单位有重要联系)。
这样看来,把“他是去年生的孩子”里的“去年生的”叫做“伪定语”是不对的,叫它“准定语”也有点委屈了它,它就是定语。这样的句子不是“移位句”而是“移情句”。大家知道“是”字做谓语动词的句子其实能表示两种语义关系:类属关系和同一关系(朱德熙,1982:105):
(21)他是外科医生。(外科医生是一个类,“他”是这个类里的一员)
(22)司马迁是《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等同于《史记》的作者)“他是去年生的孩子”表示“他是去年出生的孩子”这一意思时是类属关系,表示“他是去年生孩子的”这一意思时是同一关系,跟“我是日本太太”一样,只不过这种“同一”是主观认同而不是(22)那种客观等同而已。
最后,上面(8)那样的句子用类推来解释很简便,它们的生成过程只包含一种操作,那就是糅合,只不过要分两步走:
(23)他是昨天静的坐。
第一步糅合使“游行”和“静坐”仿照“示威”重新分析为一个动宾结构:
a.示威b.这是昨天示的威
x.游行y.(—)←xb这是昨天游的行
静坐 (—)←xb这是昨天静的坐
b句和糅合而成的句子都是实际能说的,譬如,在一段一段看录像带的时候,就可能仿照b说出xb这样的话来(注:笔者在中央电视台的“人物”节目中还听到著名小提琴家李传韵说出这样的话:“等赚够了钱,我可能不会演太多的出。”)。
第二步糅合是仿照“他是昨天游(行)的人”生成“他是昨天静的坐”:
a.是昨天游的行b.是昨天游的人
x.是昨天静的坐y.
(—)←xb是昨天静的坐
主张移位派生说的人要生成这样的句子也离不开第一步的类推,因而需要糅合和移位两套句法操作,从理论体系上讲这显然是不经济的。
3.“他是投的赞成票”的性质和生成方式
这一类句子跟上面讨论的句式有相似之处,同类的例子有:
(24)他是生的男孩(不是女孩)。
他是进的医院(不是宾馆)。
他是学的法语(不是英语)。
他是投的赞成票(不是反对票)。
(25)他是付的美金(不是人民币)。
他是偷的电脑(不是手机)。
他是叮的脑瘫(不是打摆子)。
他是打的瘸腿(不是一般骨折)。
跟(1)和(2)对应,(24)里的“他”是动作动词的施事,(25)里的“他”是动作动词的受事或与事(头两句有歧义,“他”也可以理解为施事)。不一样的地方是,(1)和(2)诸句的语义重心在“的”字前的定语上,如“他是去年生的孩子”和“他是学校付的工资”语义重心在“去年生”和“学校付”上,而这里诸句的语义重心在“的”后的名词上,如“他是生的男孩”和“他是付的美金”在“男孩”和“美金”上。
主张派生说的人又会认为这类句子是从根句通过成分移位转换而来的:
(26)a.他生的是男孩。(根句)
→b.他是生的男孩。
而按朱德熙先生一贯的观点,b句是主谓短语“生的(是)男孩”做“是”的宾语的句子,那就没有移位。不过这两种分析法都会遇到一个困难,大家承认“是”也是一个焦点标记,如a句的焦点是“男孩”,但是b句里“是”字后面的成分“生的”却不是焦点,焦点在更后面的“男孩”上。我们的观点还是认为这类句子在本质上跟下面这样的主观认同句没有太大的区别:
(27)他是女孩(不是男孩)。
他是赞成票(不是反对票)。
他是美金(不是人民币)。
他是脑瘫(不是打摆子)。
这就是说,“是”后面的“生的男孩”和“付的美金”等不妨就看作带“的”字修饰语的定中结构,只不过这里的“的”字修饰语没有多少语义分量而已,就跟下面句子中的修饰语“日本”没有多少语义分量一样:
(28)他是日本丰田,我是日本本田。(我们俩都是日本车。)
这类句子的生成过程也是类推糅合,例如:
(29)他是投的赞成票。
a.是投的赞成者b.是投的赞成者
x.是投的赞成票y.
(—)←xb是投的赞成票
糅合之前,b“投的赞成者”中的“投的”是有语义分量的,因为赞成者不一定投票,x“投的赞成票”中的“投的”没有什么语义分量,投了的才算赞成票。糅合的产物将“他”和“投的赞成票”等同起来,所以“投的”也没有什么语义分量。从转喻的角度讲,“他是赞成票”是用“赞成票”转指“投赞成票的人”。这样的转指在日常语言中也很常见,例如:
(30)统计一下看有多少个赞成票。(注意,用的是量词“个”)
跟“他投的是赞成票”相比,“他是投的赞成票”表达了说话人的一种主观认同,将投票人和投的票等同起来。这种移情义在有些场合(特别是主语为“我”的句子)会表现得很明显,例如下面的a句比b句更能呈现出一个守财奴的举止心态:
(31)a.我是花的银子啊!
b.我花的是银子啊1
4.“打了他自己父亲的是我”——分裂还是糅合?
上面讲了糅合产生“浮现意义”,特别是产生主观移情义。这种情形不限于上面讨论过的句式,而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
(32)这次失败都是你。
怎么对总是你,错总是我?
弄巧成拙是我,是我,还是我。
这类句子的特点是“是”字后为代词“你”或“我”,常是将不好的事情跟你我等同起来,很明显是通过移情来突显一种“怪罪义”。
这里再举一个不太明显的例子,但肯定也属于主观认同和移情。一般认为下面的b句是从a这样的根句派生而来的(朱德熙,1978),有的语法书将这种派生称作“分裂转换”,b句叫“分裂句”:
(33) a.他打了我父亲。
→b.打了我父亲的是他。
(34) a.瓦特发明蒸汽机。
→b.发明蒸汽机的是瓦特。
令人费解的是,下面这个句子在进行“分裂转换”时必须将反身代词“我自己”变为“他自己”,不然就不合语法:
(35) a.我打了我自己的父亲。
→b. *打了我自己父亲的是我。
打了他自己父亲的是我。
“打了我自己父亲的是我”这样的句子不成立,如果不改变代词就只能说“打了我父亲的是我自己”(注:“自己”有强调和区别两种作用,在第一第二人称代词后只起强调作用,在第三人称代词后才起区别作用:
我打了我的父亲。我打了我自己的父亲。(“自己”只起强调作用)
你打了你的父亲。你打了你自己的父亲。(“自己”只起强调作用)
打了的父亲。打了他的父亲。(“自己”还起区别作用)
“打了我自己父亲的”人只能是我,不可能是别人,而“打了某某人的是我”这种句式又意在区分(是“我”不是别人),所以“打了我自己父亲的是我”不成立。)。转换怎么会要求和容许代词发生变换呢?派生说还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个分裂句不仅强调打的人是我不是别人,而且还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居然”是我)。
我们参考Lakoff(1996)后认为,上面的b句不是什么分裂句,而是糅合句,是两个句子糅合的产物。就“打了他自己父亲的是我”而言,参与糅合的两个句子,一个是表达预设概念的“有人打了他自己的父亲”,一个是表达现实概念的“我打了我自己的父亲”:
(36)打了他自己父亲的是我。
预设世界有人打了他自己的父亲。
现实世界我打了我自己的父亲。
这两个概念世界之间有平行性,都表示抽象的“X打Y”。汉语用“打了他自己父亲的”这样的“的”字结构做主语来表达上面那个预设世界。在预设世界里,“他父亲”不是“我父亲”,“有人打了他父亲”和“有人打了我父亲”不是一回事儿,“有人打了他自己的父亲”和“有人打了我自己的父亲”也不是一回事儿。在现实世界里,“他父亲”也不是“我父亲”,“我打了我父亲”和“我打了他父亲”不是一回事儿,“我打了我自己的父亲”和“我打了他自己的父亲”也不是一回事儿。然而,在预设世界和现实世界的糅合世界或整合世界里,如句子“打了他自己父亲的是我”那样,“他父亲”等同于“我父亲”,“打了他父亲的是我”和“打了我父亲的是我”成了一回事儿。这里表达的也是一种主观认同的移情义:说话人为了“移情”于“我父亲”这个对象,先拉开与这个对象的距离(有了距离才有移情),称之为“他父亲”,然后再把“他父亲”和“我父亲”等同起来(注:张和友(2004:103)也认为,分裂句的聚焦过程中经历了说话人的视点(perspective)转移,三身代词化是将人物客观化或者叫对象化,然后说话人将自己跟这个对象等同起来,即“移情”于客观对象。他还指出,说话人用第一人称之外的代词来称呼自己的情形还有汉语的“别人”、“人家”和法语的on。“我”可以化身为二人,存在于不同的“世界”,这种现象在文艺作品中很常见,笔者看到丰子恺在《谈自己的画》中说:“我看到这种状态……自己立刻化身为二人。其一人做了这社会里的一分子,体验着现实生活的辛味;另一人远远地站出来,从旁观察这些状态,看到了可惊可喜可悲可哂的种种世间相。”
关于“有距离才有移情”,可看朱自清的著名散文《背影》。当他就站在父亲身边的时候,“心里暗笑他的迂”,当他看着父亲远去的背影时,“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还可看宗白华在《美从何处寻》一文中引用的一首诗《舟还长沙》:“侬家家住两湖东,十二珠帘夕照红,今日忽从江上望,始知家在图画中。”他用“移情”和“心理距离”加以评说:“等到自己对自己的日常生活有相当的距离,从远处来看,才发现家在图画中,溶在自然的一片美的形象里。”)。“对我父亲的强烈移情”就是两个概念世界整合后产生的浮现意义,是“打了我父亲的是我自己”这种说法所缺乏的,这就是所谓“感情色彩”的来源。
5.余论
本文讨论的主观认同句是语言“主观性”的一种表现。所谓主观性(subjectivity)是指语言的这样一种特性,即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Finegan,1995;沈家煊,2001)。从语言类型学上讲,有的语言属于主观性较强的语言。例如日语,发达的敬语系统表明说日语时不可避免地要用明确的形式来表达说话人对所说内容和对听话人的态度或感情。许多东亚语言(包括汉语)的被动句多带有一种“不如意”的遭受义,这也是主观性强的一种表现。沈家煊(2003)还论证了汉语里的“把”字句表达的是一种“主观处置”的语法意义。
根据本文的讨论,“我是日本太太”和“他是去年生的孩子”这种句子表达的是一种主观认同的移情义,因此看一种语言里的系词谓语句是否有这种说法或使用的频度,也是判定这种语言主观性程度的高低的一个参量。总体上看,汉语是主观性较强的一种语言。
用一种新的说法来表达原来没有的主观义,往往是通过两种已有说法的糅合,糅合才产生新的意义。意在言先,表达新的意义是糅合的动因。沈家煊(2006a、c,2007)认为,在词法类型上英语构词以派生为主,汉语构词以复合为主(糅合是复合方式之一),在句法类型上汉语组语造句也比英语更多地采用糅合而不是派生的手段。这跟汉语的主观性比较强有什么联系,这个问题可以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