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教育论文,澳大利亚论文,伙伴关系论文,启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13X(2012)01-0067-05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职业教育的价值,各国在促进发展职业教育方面也不断改革创新。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尝试建立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实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创新。在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不仅为职业教育与政府、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且为青年失业者、为处于被劳动力市场排斥边缘的人员提供学习和职业培训的机会。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为我国职业教育如何处理好与政府、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争取政策、资金、舆论导向等方面支持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一、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产生的背景
“社会伙伴关系”(Social Partnership)是西方国家为了协调社会利益集团之间关系所采用的一个较为新颖的概念。最初,社会伙伴关系是指“由政府、公共机构、私营机构和社会团体形成的战略联盟,这个联盟是有助于制定具有创新性的、解决当地复杂的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方案,这些解决方案必须有利于当地人民,有助于地方机构的协作。”[1]随着社会伙伴关系的发展,教育领域也引入“社会伙伴关系”的思想和理念。在教育领域,有的学者认为社会伙伴关系是指“学校、雇员、其他组织或私利机构为提高教育质量这个共同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Marques,1992; OECD,1992; Seeley,1985; 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88),这个过程需要最终使所有利益相关者达成共识(OECD,1992)。”[2]有的学者把社会伙伴关系定义为“一种地方社区团体、教育和培训机构、工业和政府机构相联系进行地方问题和社区建设活动(Rees,1997; Seddon & Billett,2004)。”[3]
澳大利亚是一个联邦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最早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来自于英联邦的模式,进入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发展比较迅速。近年来,由于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强,为了在国际竞争中保持并且提高自己的地位,澳大利亚加快实施人才战略,通过提高完成中等教育的比率和扩大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规模来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尤其是一线工人的素质。另外,一段时间以来,青年失业率一直处在高居不下的状态。那些没有完成中等教育的早期辍学者和那些在校成绩比较差的人属于失业较高的人群,青年劳动力市场的恶化成为澳大利亚政府近30年来特别关注的一个问题。由于社会伙伴关系具有增强区域和地方资本,促进解决失业问题、解决社会排斥问题,促进区域发展的作用,澳大利亚开始重视社会伙伴关系为职业教育和培训所带来的契机。
澳大利亚政府之所以会在职业教育领域采用社会伙伴关系,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分析:[3](1)权力下放政策形成和制定——关注满足社会伙伴关系成员的各种需要,诸如提供有效的、适合青年人的教育需求。在教育领域,社会伙伴关系为那些无法接受传统教育的弱势群体提供中学、大学、职业学院以外的学习机会。(2)地方资本的建立——在地方建立有助于实现政府利益的目标的资本,诸如提供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和服务。社会伙伴关系有利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解决问题并做出决策,社会伙伴关系有助于建立地方资本以支持经济、社会和公民发展。(3)满足地方经济需要——通过地方伙伴关系和制定政策寻找确保经济目标实现的方法,诸如调整职业教育与培训服务以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4)地方参与——通过市民活动和社区建设项目满足个体和社区的需求使政府利益得以实现。
二、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的类型和特点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一)法定社会伙伴关系(enacted social partnerships)
法定社会伙伴关系是由他们所处的地区的相关机构组建和发起的,是基于特殊政策目标,由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建立的。一些学校——工作伙伴关系属于这种社会伙伴关系,是由企业和职业教育基金会赞助。法定社会伙伴关系的特点是由外部机构发起的,他们的目标或资源是和社区相关或是共享的。法定社会伙伴关系有利于支持地方政府做出决策,建立地方资本,增加职业教育与培训机会。例如,太平洋海湾教育专区(Pacific Bay Educational Precinct)、西部地区社会伙伴关系(Western District Social Partnership)属于法定社会伙伴关系。西部地区社会伙伴关系是由维多利亚州政府组织建立的,西部地区社会伙伴关系的建立可以被看做是维多利亚州政府创新性政策的一部分,其遍布整个维多利亚州。教育部门为社会伙伴关系提供资金,制定指导方针。西部地区社会伙伴关系于2001年成立,目前已拥有500多个成员。其旨在为青年人从学校到工作单位的过渡提供支持,特别关注那些失学者、社会弱势群体和被社会排斥人员。但是,目前其面临财政预算每年下降15%的局面。因此,西部地区社会伙伴关系开始关注获得更多资金资助项目,包括和政府官员建立良好关系以便获得更多的联邦政府拨款。
(二)社区伙伴关系(community partnerships)
社区伙伴关系是有地方社区组织、教育和培训提供者、企业和地方政府合作形成的区域网络,这些社区伙伴关系主要针对特定区域或特殊问题而建立,主要从事各种地方社区活动。社区伙伴关系是由社区发起的,其特点是关注当地社会问题,确保参与者获得足够的支持和资源。咖啡社区社会伙伴关系(The Community Café Social Partnership)、亚拉高级职业学院(Upper Yarra Secondary College)、亚拉高级社区机构(Upper Yarra Community House)、东北学习和就业网络(North Eastern LLEN)属于社区伙伴关系。这些社会伙伴关系已经运行了一年至三年或更长时间,他们的工作主要对失业人员或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教育与培训。[4]例如,咖啡社区社会伙伴关系成立于1981年,是由四个机构组成的伙伴关系,该社会伙伴关系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一方面,该社会伙伴关系为成员提供基于工作岗位的职业培训项目,另一方面,参与者通过参与培训项目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这些基于工作岗位的培训促进了残疾人和失业者就业。这种伙伴关系一般获得短期(如六个月)的资金资助,伙伴们要重复申请合同以维持伙伴关系。这个伙伴关系一般跨越两个行政区域,实现地方政府间的互动。同时,这种伙伴关系可以引导地方政府制定政策,为当地社区人员提供教育机会。
(三)协商型伙伴关系(negotiated partnership)
协商型伙伴关系是通过内部和外部利益的互动而建立起来的。互惠目标是确保伙伴关系维持的基础,确保伙伴利益的实现。圣詹姆士中学、昆士兰州社区服务和健康中心属于协商型伙伴关系。这种类型的社会伙伴关系已经运行11年至15年,比法定伙伴关系和社区伙伴关系都要长。昆士兰州社区服务和健康中心的社会伙伴关系是1990年成立的,是与昆士兰州政府建立三方合作的,该伙伴关系为成员提供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机会,同时也通过区域网络提供代理培训。
Stephen从起源、目的和过程三个方面对法定社会伙伴关系、社区伙伴关系、协商型伙伴关系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如表1所示。
三、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伙伴关系的有效运作
为了保障社会伙伴关系的有效运行,在建立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前需要确定建立原则,需要考虑影响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的因素,需要从政策和制度上给予支持。
(一)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的建立原则
无论是法定社会伙伴关系,还是社区伙伴关系、协商型伙伴关系,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确保其持续发展。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伙伴关系主要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首先,在正式建立社会伙伴关系前,必须建立和维护共同的目的和目标。共同的目的和目标是建立社会伙伴关系的前提,是调动每个成员自愿参与组织的保障。因此,在建立社会伙伴关系之初要确认伙伴的兴趣和关注点,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共同的合作目标,然后制订发展计划。但是,这些目标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要不断地对目标进行反思、回顾和修订,确定伙伴已取得的成绩并更新所承担的义务。
其二,建立和维护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为了保证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可持续发展,伙伴间必须建立诚信关系,必须明确责任和义务。伙伴间的相互尊重是维护伙伴关系的基础,它要求伙伴间平等、坦诚,考虑相互利益。在伙伴建立的过程中,必须考虑伙伴的贡献,每个伙伴应该贡献他们的特殊知识和专业技能。伙伴关系中的每一个个体都不能仅仅因为自己的利益而行动,必须要考虑其他伙伴的利益,每个伙伴都要考虑能够给他人带来利益。
其三,建立和开发伙伴的工作能力。提升伙伴的工作能力、合作精神是建立伙伴关系的动力。为了达到预期目标,通过整合资源和设施,拉赞助商等手段,保证资金支持。通过与内部和外部赞助者有效合作,从而对伙伴所需要的基础设施进行管理,提升伙伴的工作能力。
其四,建立和维护伙伴关系的管理和领导。在建立伙伴关系初始时候,就要为伙伴制定和采取一致的、透明的、可行的方针和程序。建立管理制度,保证伙伴关系的正常运转。社会伙伴关系的管理和领导是建立在开放、信任和自由交流的基础上的。但是,管理者必须明白自己的角色,必须维护伙伴的共同利益,平衡各方利益。
其五,建立和保持信任和可信性。伙伴间信任和责任是建立社会伙伴关系的基础,建立社会伙伴关系的内部信任、责任机制是维护伙伴关系的保证。随着时间的推移,要关注伙伴的需求和期望,保证不同需求的实现和表达。[5]
(二)影响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的因素
Terri Seddon和Stephen Billett在对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研究时提出,为了保证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成功、有效,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
其一,伙伴关系的规模。伙伴关系的大小、范围、性质和水平是影响伙伴关系有效发展的关键因素。由于规模大的伙伴关系不易直接进行管理,管理规模大的伙伴关系比管理规模小的伙伴关系存在更多的困难。因此,建立密切关系、建立伙伴间的信赖感是维持伙伴关系的重要保证。
其二,积极参与。有效的伙伴关系依赖于积极地参与,应该为成员提供参与活动的机会,促进伙伴间的互动。提供的参与互动的机会可以是多样的,特别是在做决定时,让所有的成员参与进来,有助于建立成功的伙伴关系。
其三,危机和突发事件。当社会伙伴关系连续受到威胁时,维持伙伴关系的原则就不再发挥作用。面对这种情况,社会伙伴关系需要重新确定目标和目的,以确保伙伴关系的继续维持。伙伴关系的大小和范围会影响伙伴关系所面对挑战的性质和程度。
(三)政策保障
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中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部门的代理机构通常以成员、主办方、赞助者的身份出现在职业教育伙伴关系中。他们具有权威性,但是他们依赖契约关系和问责制进行协调、克服风险。一般来说,政策对环境的影响是迅速的,政策对社会伙伴关系本身以及社会伙伴关系的外部环境影响是巨大的。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运作过程中,“民主、公平、社会可持续发展、社会包容等政策的不兼容性是社会伙伴关系有效运作的一个障碍”[6]。由于政府在社会中具有权威性的特点,因此,政府可以制定有利于社会伙伴关系运作的政策框架,为社会伙伴关系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权力下放政策和市场化改革,改变了政府管理劳动力的方法,改变了提供服务机构和劳动力之间的契约关系。例如,维多利亚州政府提供的法律模板、管理方法和计划,有助于引导西部地区社会伙伴关系(Western District Social Partnership)的建立。政府鼓励权力下放,鼓励通过培训市场提供多种形式的教育与培训。同时,政府也对教育与培训的结果负责。政府的这些行为也反应出政府对当前技能人才短缺的关心。但是,社会伙伴关系也很脆弱,其获得的公共资金有限,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其可持续发展依赖于政府对社会伙伴关系价值的认识。
澳大利亚从规范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制定多方位政策保障学徒制和TAFE发展、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等方面,保证职业教育伙伴关系的顺利发展。其制定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指导手册》和国家培训框架提供了跨部门资格认定之间的相互衔接和互认标准,为职业教育伙伴间合作奠定了基础。澳大利亚通过制定一系列国家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战略促进学校、政府、行业、企业间的合作。如《塑造我们的未来——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和培训2004-2010国家战略》提出行业、企业和个人需要更好地满足多种商业需求,鼓励政府和行业及社团等合作体之间有计划地提供职业技术教育的机会。同时出台了一些促进学徒制和TAFE发展的政策,例如,《学徒制国家支持计划》、《坎甘报告》、《科尔比报告》、《笛文森报告》等政策,从财政、体制、管理等方面保证学徒制和TAFE的有效发展。澳大利亚各州也都制定了各自的行业关系法,鼓励行业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1990年7月开始实施的《培训保障法》明确规定企业、行业必须承担职工和准备录用人员的职业教育费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一些重要报告和政策都主张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改革,特别是澳大利亚工会理事会(Australian Council of Trade Unions)和贸易发展局(Trade Development Council)的《澳大利亚重建》报告,该报告“将教育和培训、生产力、工人管理的合作、工业联系起来”[7]。报告建议“开发积极的劳动力市场项目,建立国家就业和培训资金保障培训项目。同时,建议制定相关的工资政策、行业规划和产业民主”[7]。
(四)企业、社会的支持
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的有效运作还需要企业、社会的支持。成功的伙伴关系非常依赖和企业和地方建立正式和非正式的联盟。在澳大利亚,职业院校和小企业、小企业间、小企业和社区通常建立的是非正式联盟,职业院校和大企业、政府以及一些非政府组织建立的多是正式联盟。由职业院校和政府、大企业建立的社会伙伴关系为成员建立了丰富的社会资本,这种社会伙伴关系有利于职业院校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市场协同、企业中的学习、企业间信息共享。企业为职业院校提供资金、技术和实习等方面的支持,职业院校为企业提供劳动力、专业知识。在二者关系中,职业院校对企业的期望比企业对职业院校的期望要高。但是,在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关系中,企业并不是扮演慈善者的角色。企业雇佣人员、培训人员和其他企业建立联盟是利益驱动,不是公益活动。因此,职业院校和企业间的关系直接影响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的成功与否。
四、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从1988年到20世纪90年代初,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开始逐渐试图弱化一直以来作为高等教育“提供者”的角色,向“管理者”的角色转变。“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上做出更多地努力,是在落实竞争性和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8](P147)。政府作为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的成员或者主办者、赞助者,这为制定促进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的建立和发展的政策、为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多方面社会援助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我国,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影响是决定性的。政府的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舆论导向决定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因此,政府需要确立好管理职业教育的职能。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职责和作用:“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目前,我国需要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力度,使各部门间的联席会议落到实处,构建支撑职业教育伙伴关系的政策、法律体系。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资金投入,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制定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与投入。
(二)遵循社会交换原则,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
我国职业教育实施的主体包括教育部门、劳动部门、行业企业、教育与培训提供者、社会合作者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依赖于与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的合作与交流。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建立社会伙伴关系使职业院校与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建立一种多向性、多层面的合作关系。由于社会性是社会伙伴关系所具有的基本特性,因此,社会伙伴关系的发展必须遵循社会交换原则。“社会交换是某物或某项活动从甲方自愿地转移到乙方,以换取它物或它项活动”,“社会交换的指导力量是自我利益”[9](P19),社会伙伴关系的各成员不仅要考虑自我利益的实现,还要考虑其他成员自我利益的实现。否则,这种合作关系难于长久维持。在以往的校企合作中,企业的积极性不高,企业认为自身在校企合作中受益不高。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必须认识到知识来源的渠道不再局限企业自身的内部结构,而必须包括企业价值链上的政府、合作厂商、学术单位、研发机构、顾问公司以及竞争者等。企业必须变革,强化产学间的知识转移来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同时,职业院校也必须认识到,要变革传统上以技术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要和社会各方建立多样化的协作关系,以弥补教育内容与社会、产业的发展方向之间存在的差异,弥补职业院校教育资源的不足。[10]
(三)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
在澳大利亚,一些职业教育社会伙伴关系是由社会中介组织发起的,社会中介组织将职业院校、政府、行业企业联系起来构建起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社会中介组织缺乏明确的参与职业教育的职能定位,职责不清”[11]。致使社会中介组织不能充分发挥沟通职业院校与政府、行业企业的桥梁作用。因此,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确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的合法地位,为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职业教育创设良好的环境。社会中介组织也应该尽快从“官办”向“民办”形式过渡,成为在法律控制下自主经营的民间化实体。同时,社会中介组织必须担负起在职业院校、政府、行业企业之间,在企业与企业、职业院校与职业院校之间担起沟通、协调、媒介、服务的任务,理顺好职业院校与政府、行业企业之间的关系。
(四)关注社会问题,拓展职业教育服务功能,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伙伴关系比较关注社会问题,对失业者、社会弱势群体、被社会排斥者提供教育与培训服务,促进这些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例如,亚拉高级社区中心(Upper Yarra Community Centre)和亚拉高级职业中学(Upper Yarra Secondary School)所建立的伙伴关系,由社区中心为青年人提供一个12年的职业计划。我国职业教育不仅要为职业院校学生、企业、经济发展服务,还要加强社会服务功能,为增强社会稳定服务,促进解决社会问题,从而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提升自身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