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失业的十大误区_失业率论文

论国有企业失业的十大误区_失业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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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随着部分国有企业经营不善而破产,从此新中国建国以来出现了一个新的值得注意的现象:显性失业。进入九十年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国有企业的失业问题已经从幕后走到幕前引人注目而且形势非常严峻。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目前仅在国有企业中,富余人员的总量就不低于2000万人。国有企业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对国有企业失业问题的认识上存在不少误区,若不加以澄清,很可能会误导实践,并阻碍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本文拟从十个方面来分析有关认识误区的原因及其实践负效应。

误区之一: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不应该也不允许失业的存在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受“左”的思想的影响,片面认为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会有相对过剩人口,才存在失业,社会主义社会可以通过缩短工作时间安排就业,因此,不应该、也不允许存在失业;甚至认为这正是社会主义优越性所在。由于这种认识上的片面性,我国在多年来的实践中,曾一度以待业来代替失业,似乎以此便可维护社会主义无失业的神话。马克思预测的社会主义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而我国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且不平衡,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所有经济部门愿意并能够雇佣的劳动力总量有限,加之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供给量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也给城市就业带来了冲击和压力,所以劳动力供需矛盾是不可回避的。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劳动力素质低,社会需要的不同结构的劳动力(特别是对高素质劳动力的需求)与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不相吻合,所以失业还是会发生的。失业并不是资本主义经济中特有规律,而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商品经济运动相联系的。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失业表现为资本对劳动的排挤和压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这种排挤和压迫性质丧失了,失业人口是相对于人口发展过快与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有限就业岗位所产生的,它只是反映失业群众与社会主义国家根本利益一致上所出现的矛盾。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也证明,除个别国家(如瑞士外),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零失业的,那种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不应该、也不允许失业存在的认识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其实,失业问题首先是市场(劳动力市场)问题,是经济运行层面的问题,失业的性质虽有姓资姓社之分,但失业的最直接原因并非制度原因。

误区之二:认为失业必然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

一定程度的失业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在现实中有一种片面认识,认为失业问题的持续存在必然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从而在实践中强调企业“富余”人员自我消化,不要推向社会或者在存量调整或资产重组中将富余人员也要“兼收并蓄”,认为这样可以压低失业率,以保证社会的稳定。我们认为,从市场经济要通过各种要素的合理流动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及有效的经济系统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合理设计来说,存在一定比例的失业率(本世纪三四十年代欧美国家以社会失业率3%—4%为充分就业),恰恰是一个社会能够保持较强活力和较高效率的重要因素。首先,一定程度的失业率的存在,会使劳动者在选择职业时比较实事求是,不过分挑剔,进而形成对职业选择的适度预期。就业的困难,竞争的压力必然会使那些在高吸引力部门求职未成的劳动者,自然流向吸引力较低但却是劳动短缺的部门和工种中去就业,从而缓解低层次上失业与职位空缺并存的矛盾,使劳动力配置逐步合理化。其次,一定程度的失业率的存在,可以调动人们的进取精神,因为失业的风险将作为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促使劳动者努力工作,尽力改善和提高自身素质,以免在激烈求职竞争中落后。最后,一定程度的失业率的存在,还有利于企业增强活力,因为它使企业具备对职工的有效约束机制,企业能够解聘或辞退职工,有权在劳动力市场上寻找素质较高的职工就职,这必然会使职工约束自己的行为,企业也因此找到了强化管理、提高效率的手段。当然在一个动态的、成长的经济社会里,失业在促进资源配置合理化及效率提高的同时,如果对失业这一带有市场失灵属性的经济问题熟视无睹,而不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市场措施,那么,失业的不良状态也会带来少许的不安定。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失业的存在是一国人民对进步社会所付出的代价,要消除失业等于消除了进步与成长本身,反过来说,失业终将不会消除。就我国而言,只要能把失业控制在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同时,加快劳动立法、失业保障等改革的配套,国有企业失业并不会带来大的社会震荡。

误区之三:认为国有企业就业效率低下的原因在于劳动者素质低下

近年来,国有企业就业效率低下,1985年城镇新就业人员813.6 万人中,有499.1万人为国有单位所吸纳,占当年新就业总量的61.3%, 到1994年这个比例下降到41%,〔1〕并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 影响国有企业就业效率的因素固然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劳动力素质问题,但最根本的还在于体制问题。近几年来,国有企业由于设备老化,结构不合理,管理不善,冗员过多,亏损严重,三角债屡清屡欠,经济效益低下,无力扩大再生产,创造的就业岗位也随之减少。与这种体制相适应,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上也是计划配置,其具体表现是:首先,国有企业不能根据工资率和劳动的边际生产率的均衡以及物质技术条件所要求的最优劳动力数量来调整劳动力素质,即国有企业不能自主用人,不能将富余人员推向社会。其次,不管企业人员的数量结构如何,劳动力增量进入,国有企业仍主要由计划机制决定,即企业仍然要接收一定数量的统配人员,如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军人等。第三,由于所有制分割和人事劳动制度的束缚,以及从固定工到合同制由表面到实质性的转变并未完成,由此造成企业劳动力缺乏流动性,缺乏双向选择的动力与机制,最终形成企业人员数量、质量和结构的僵化,而这种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又加剧了国有企业经营困难,使国有企业发展速度慢和综合经济效益差,进而使国有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的下降,最终导致其就业效率低下。总之,国有企业就业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劳动者素质低下,而在于体制问题。要改善这一现状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国有企业“两个转变”的步伐,在于尽快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在于深化改革就业劳动制度,以此提高国有经济效益,当然也包括劳动就业效率。

误区之四:认为解决失业问题的主体必须是政府部门

充分就业是政府部门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节和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在长期的计划体制下,我国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国有企业的下岗人员对原有工作企业及有关政府仍然抱有十分强烈的企盼、等待和依赖心理,甚至认为解决问题的主体必须是政府。目前国有企业富余及下岗人员再就业的主要障碍在于职工的行为选择,部分下岗人员仍希望在国有企业工作,而影响其行为选择的关键问题是由体制原因造成的利益关系障碍。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在职工养老、医疗以及住房等保障制度和福利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尽管在企业逐步进入市场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营主体后,绝大部分的国有企业还保留着对职工各种福利的承诺。相比之下,除少数例外,绝大多数的非公有制经济部门既无各种保障承诺,也无实际保障手段,更不像国有企业那样受到政府的特殊经济保护,这些严重阻碍了下岗职工的行为选择。由于上述体制所造成的政府、企业与职工的特殊利益关系,以及地方政府的保护行为,将国有企业下岗人员推向市场碰到了政策障碍、制度障碍。问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富余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主要只能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包括劳动力供求问题和配置问题,对这一认识非常重要。有资料表明,在我国目前的再就业领域,市场机制的作用依然很小,不仅90%以上富余人员仍然滞留在原企业中,即使已经实现再就业的,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的也只有20%左右,这一事实表明,作为要素的人力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实际上构成了对经济市场化和国有企业效率提高的重要障碍,而其根本原因正是有关的体制障碍。因此,有效解决再就业问题的核心必须是创造有利于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条件,其中重点是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同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基础上的大致均衡的劳动力价格体系以及对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关系的严格法律保护等等。

误区之五:认为西方国家解决失业问题的措施同样适用于我国

西方发达国家解决失业通行做法一般都是:扩大总需求(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以填平实际国民收入水平与充分就业条件下国民收入水平。而最有效的途径则是政府扩大支出,刺激需求,从而达到经济高涨发展。换言之,减少失业的一个简单易行的对策就是直接增加政府开支或通过政府政策(如降低利率、免税、投资补贴等)间接鼓励私人投资以增加总需求。

我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其失业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失业有很大的不同。西方发达国家并不缺乏资本,也不缺乏有组织才能的企业家。他们的问题往往是缺乏足够的需求。一旦需求被启动,失业率会立刻下降。我国的失业问题则与缺乏资本及企业家有关,与资源配置不合理有关,而与需求不足关系不大。这就使用扩大需求的政策方法来促进经济、增加就业的政策措施在我国很难产生预期的效果,相反,在供给对价格刺激缺乏弹性的条件下,通过政府财政赤字以增加总需求,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岗位,反而会促使价格上扬,出现通货膨胀。五六十年代及八十年代拉美国家的经验教训便是最好的例证。另外从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供给结构来看,其中占主要部分的是农村劳动力,在经济发展中,由于城市较高预期收入和较好生活水平产生的拉力因素以及传统农业改造过程中机器代替劳动造成农村大量过剩人口的拉力因素,使得需求扩张的后果演变成城市就业压力日益严重。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刺激需求固然可以在较短时期内稳定或扩大就业,但由此而形成的就业预期,加之周期波动因素以及劳动力素质因素、人口压力等矛盾的特殊性,决定了在中国采取西方发达国家一样的就业推动模式在长期内是不可行的。

误区之六:认为在中国经济中,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存在替代关系

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替代关系可用“菲律浦斯曲线”来说明。菲律浦斯根据他对英国1861年—1957年近一百年的统计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货币工资增长率与失业率之间在长期内存在在着稳定的联系:低失业率总是与高货币工资增长率联系在一起,反之则相反。如果假定,通货膨胀率=货币工资率-劳动生产率增长率,这一关系则表明,较低的失业率与较低的通货膨胀是不可兼得的,当政府通过扩大有效需求以增加就业减少失业时,就必须承受较高的通货膨胀率的代价;反之,为了扼制通货膨胀而紧缩有效需求时,就必须使更多的工人陷入失业窘境。受“菲律浦斯曲线”理论的影响,不少人认为在中国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可以用适度通货膨胀来降低失业率。事实上,在西方经济理论中对这一问题历来也有争论,货币主义者认为“菲律浦斯曲线”中通货膨胀与失业的替代关系只在短期内有效,在长期内是无效的。而理性预期学派甚至论证了替代关系在短期也不存在。另外,西方经济60年代末期出现的“滞胀”更使这一替代关系缺乏事实基础,“滞胀”表明,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并无相关关系,相反,往往高通货膨胀反而可能导致增长迟缓和倒退。研究表明,在1970—1991的21年间,平均来看,在世界各国(包括发展中国家),通货膨胀率与增长率之间的相关关系为-0.18〔2〕。这说明,从长期来看, 高通货膨胀对经济增长有害而无益,经济增长的停滞或倒退自然就导致失业率的上升。用通货膨胀方式来带动就业无异于饮鸩止渴。

就我国而言,靠适度通货膨胀、放松银根不能完全解决失业问题,因为在现有体制下,靠国家信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问题,这只能推迟矛盾总爆发的时间,即使能暂时缓解失业的矛盾,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的就业问题反而会推动通货膨胀。事实上,国有企业效益低下表面上是没有资金,而深层原因是体制问题,其中结构调整进展缓慢是其重要原因。总之,那种认为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存在直接替代的观点在我国是不足取的。

误区之七:认为结构跃迁必然会带来大量的结构性失业

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与国际竞争迫使每个国家必须不失时机地进行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而恰恰是结构调整导致生产率上升和资源配置优化,促进了国际竞争力,并由此而形成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螺旋上升,推动整个经济不断向前发展。

诚然,不可否认结构跃迁、新兴产业的形成过程中往往伴随着传统产业、旧工业区的衰退,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结构性失业,使传统产业面临极大的再就业压力。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片面地认为结构性失业完全由结构跃迁所引起,即结构跃迁必然会带来大量的结构性失业。理由在于,第一,60年代以来,国际上许多经济学家通过对世界工业化经验研究提出经济增长是经济结构(核心是产业结构)转变结果的理论,并根据这一理论,发达国家不断地进行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使资源重新配置等过渡因素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成份。二战后,各国重点发展的产业曾经是重化工业,随着科技的进步,这一产业逐渐代之为电子、原子能、航天、海洋开发、信息高速公路等高新科技产业,而且这些行业逐渐发展成为重点发展的新领域。但是产业的升级并没有直接带来这些国家失业率的上升,反而带来了经济增长。例如战后日本,基本保持经济高增长率,人均收入自1230美元(1950)上升到23970美元(1990 ),四十年年均增长7.7%,〔3〕产业结构变迁速度相当快,但其失业率则长期以来基本不变,甚至还使经济高速发展面临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第二,结构变迁意味着更高质量与更高效益的经济增长,它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机会),结构跃迁虽然有时伴随着某些夕阳产业的衰落,但它同时更以新兴产业、主导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标志,以产业升级为最终结果。无论是配弟—克拉克定理,还是库兹涅茨经验分析,都印证了经济发展的实际,这就是伴随着经济发展,人力资源将会从第一次产业不断向高次产业转移,其结果是到一定时期后,第二次产业的就业比重基本稳定,而第三次产业成为吸纳人力资源的最主要产业,象西方国家,其第三次产业的就业比重高达60—70%。理论与实践都证明,在客观、动态、长期的意义上,结构跃迁恰恰是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效率的最主要乃至唯一可行的途径。另外,结构的跃迁必然在客观上带来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而劳动者素质提高又是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这又有利于形成结构跃迁——经济发展——结构跃迁的良性循环。可见那种用失业过重来反对结构跃迁的观点对经济发展是不利的。

误区之八:技术创新(进步)对社会就业构成直接威胁

国有企业要实行“两个转变”,最根本的必须要实现企业的技术创新。目前有观点认为:企业的技术创新(特别是劳动节约型的技术创新),会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带来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必然会造成失业的增多。我们认为,这种认识过于片面。因为,从一般经济过程来看,普遍的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并不会加重社会上就业的压力,甚至可以认为,在长期内,技术创新机制越强劲,就业问题就越轻,而越是缺乏技术创新,就业问题就越严重。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正在于,技术创新是劳动分工进而是产业分化的重要源泉。技术创新可能会使特定的创新企业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但由于技术创新强化了分工,使相关企业的设立或相关产品的生产或相关服务的提供使产业分化过程趋于深化。而产业分化的深入,显然需要或衍生新的投资,并相应增加了对劳动资源的需求。马克思曾经说过:“虽然机器在应用它的劳动部门必然会排挤工人,但是它能引起其他劳动部门就业的增加。”〔4 〕更进一步分析,技术创新可能在一定时期内成为结构性失业的重要因素,但是,如前所述,伴随着产业化与经济发展,劳动力质量也将随之提高,从而顺应产业升级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又缓解了结构性失业的矛盾。因此技术进步从微观上可能会带来创新企业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但从宏观上并不会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甚至会增加对劳动力的需求。当然在我国要实现技术创新—产业分化—就业扩展—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它有赖于我国各项改革的深入及技术创新的完善。

误区之九:认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便可解决好国有企业失业问题

社会保障的原意是“社会安全”,其含义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由于失业、伤病及死亡而失去收入时社会需要保证其基本生活。其实质是一国政府用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办法让难以获得生活资料的公民得到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失业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目前就业形势日益严峻,若能强化失业保障体制,使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则能减缓大量失业给社会带来的冲击。但不能误认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便可解决好国有企业失业问题,究其实质,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保障生活,而无法保证就业。国有企业要走向市场,必须建立起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逐步使国有企业隐性失业显性化,通过公开失业,压缩冗员,通过减人增效,扭亏增盈,然后为扩大再生产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实现减员—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扩大再生产—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的良性循环。由此可见,国有企业失业是既成事实,完善社会保障只是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提供保障。问题在于在我国社会保障由国有企业举办,国有企业集生产经营、社会服务、社会保障于一体,这就意味着,企业一旦破产倒闭即意味着该企业职工立刻失去了生活保障和生存保障,势必引起社会震荡,因而社会保障也便失去了“保护网”和“稳定器”的作用。当然我国社会保障存在问题还很多,本文不再赘述。我们需要强调的是,社会保障也必须把握一定的度,否则将造成保护落后,保护懒惰的后果,这方面瑞士有很多的教训。

误区之十:认为在企业重组过程中,国有企业冗员可以“搭便车”

企业重组,主要是调整不合理的企业组织结构,对现有低水平、分散和重复的企业结构通过兼并、联合等措施使企业结构趋于合理。企业改组不仅有利于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可使国有资产存量优化组合,引导国有资产向高效益的领域转移,提高资产配置效益,更有效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有利于促使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使之获得优化组合,更好地提高劳动资源的配置效益,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得到可靠保证。按照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及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今年要把搞好国有企业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而加快国有企业结构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步伐,是搞活国有经济的关键所在,尤其要加大破产、兼并力度。但是,在企业进行改组、实行兼并和联合的过程中,必然出现精简机构、裁减冗员的问题,对富余出来的人员怎么办?这是摆在企业面前的一项十分棘手和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目前由于企业兼并或联合而被解聘辞退的职工(富余人员),在当前社会失业保障尚未普遍建立和健全的情况下,除少数能够自谋出路外,多数富余人员仍要求由企业自身消化,而一般企业完全由自身消化困难很大,又不能把他们推向社会,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有了企业兼并整体接收、整体收购的思路,认为国有企业冗员可以“搭便车”。我们认为企业重组应该仅仅是资产重组,而非整体捏合。从市场经济既有实践看,企业兼并与重组的真正目的是扩张资产规模,无论是纵向重组还是横向重组,都将使原有企业放松发展空间约束、拓宽经营领域,从而实现资本集中,扩大企业规模,既有助于实现规模经济和集约化,又能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在这一过程中,劳动力资源的重新配置也是十分必要的,但在原则上,它应该服从于资产重组的需要和目标,(此时,必然会造成千万劳动力存量对资产重组的不适应。)“整体接收”于是就违反了企业重组的既定原则。国有企业冗员“搭便车”固然可以暂时掩盖失业矛盾,但它会使资产重组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国有企业失业现象的必然性,而一定程度的失业率对提高企业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是有益的,解决国有企业失业的措施很多,但最根本的出路是深化改革,切实推进改制、改组、改造,使国有企业尽快走出困境,重振雄风,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注释:

〔1 〕资料来源:冯兰瑞《中国第三次失业高峰的情况及对策》《经济研究参考》1996年第160期

〔2 〕资料来源:张欣《在价格稳定的基础上追求增长》《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199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

〔3 〕资料来源:《结构调整:整体搞活国有经济的关键》《经济日报》1996年12月4日

〔4〕《资本论》第一卷,第4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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