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的民族理论_邓小平文选论文

论邓小平的民族理论_邓小平文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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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A8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 —3887(2000)03—0056—06

邓小平民族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我国民族工作,特别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邓小平民族理论,涉及范围广泛,包含内容深刻,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理论,起始于理解民族问题的地位和作用,立足于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着眼于实现全面的民族发展,着重于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着手于实现民族大团结,归宿于最终实现民族共同繁荣。

一、邓小平民族理论在民族问题认识上强调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

少数民族问题很重要,也很复杂,要经过一个长时间才能解决,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这就是邓小平在民族问题上强调的最基本的认识、要求和态度。

邓小平同志说:“在中国的历史上,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隔阂是很深的。”“历史上的反动统治实行的是大民族主义的政策,只能加深民族隔阂。”(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2页。)明确指出:“少数民族要经过一个长时间,通过事实,才能解除历史上大汉族主义造成他们同汉族的隔阂。我们要做长期的工作,达到消除这种隔阂的目的。”(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2页。)中国共产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制定的民族政策“一定能够消除这种隔阂,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2页。)但需要时间,需要有事实使少数民族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2页。)历史上饱经苦难,倍受欺压的少数民族,只有亲眼看到,只有亲身经历或感受到自己的平等地位和汉族对他们的平等友善的态度,只有实际得到自己的切实利益时,少数民族的不信任心理、隔阂心理才逐步减弱,民族间的信任感才逐步增强,才达到消除这种隔阂的目的。邓小平同志在这里主要强调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

邓小平同志指出:“少数民族问题,在西南来说是很重要的”,(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1页。)西南地区民族多、边境线长、边境地区居住的大都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问题解决得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1页。)“西南的民族问题复杂,西南民族问题必须解决好。这牵涉到各方面的工作。”(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3~164页。)也就是说, 西南地区民族问题不仅对国防建设有重要影响,而且对社会经济及政治问题都有重要影响。

邓小平同志又说:“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阂的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2页。)也就是说,不仅是从西南来说,就是从全国来说,解决好民族问题是真正形成中华民族幸福大家庭的前提条件。因此,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在西南地区单就国防问题考虑,也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更不用说从边境地区稳定、国家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各个方面考虑。邓小平同志在这里主要强调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

邓小平同志在《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讲话中,多次指出西南是“我们中国的少数民族最多的地区”,“而且情况也比较复杂”,(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1页。)“西南最复杂的又是最重大的问题——民族团结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71页。)邓小平同志要求大家分析民族问题的复杂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民族工作。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西南少数民族的政治制度也比较复杂,而且红军长征路经少数民族地区时,既撒播了一些革命的种子,也做了一些犯纪律的事,这给当地少数民族留下了一些不好的印象和某些隔阂。这些都决定了西南地区民族问题的复杂性。邓小平同志还以进驻西南地区半年还未搞清楚有多少民族的例子说明了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复杂性。邓小平同志在这里主要强调了民族问题的复杂性。

邓小平同志在认识民族问题方面坚持以上所述的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的同时,坚持民族问题是社会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的观点,总是坚持并善于把民族工作与不同时期的党和国家的基本任务联系起来,结合全党、全国的任务与各地区、各民族的具体特点,抓住民族问题的实质,做好民族工作。抗日战争时期,邓小平同志强调要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与自豪感,建设“主张民族独立与解放,提倡民族的自信心,正确把握民族的实际与特点”的“中华民族解放的文化”,(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90页。)并把发扬民族精神,强化意识教育看做抗日战争胜利的巨大动力。他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明确指出:“现在我们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搞好团结,消除隔阂。”(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4页。)要求将民族问题纳入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轨道加以解决。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他又把民族问题的解决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联系起来,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的讲话中说:“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动员、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爱国力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5页。)几十年的民族工作实践告诉我们,邓小平同志以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认识和基本观点为基础,在实际解决我国民族问题时立足于民族平等。

二、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是邓小平民族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立足点

民族平等,是邓小平民族理论的立足点,是我国民族工作的立足点。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2页。)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46页。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6页。)

邓小平强调“真正的民族平等”的含义在于:

一是强调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2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民族歧视,(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6页。)各民族政治平等为各民族经济和文化平等提供了政治前提和政策保障,肯定了我国民族平等这一基本原则和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确定了在社会主义中国,民族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这一实质问题。

二是强调我们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邓小平同志指出:“历史上的统治者,何尝没有宣布过好政策,可是他们只说不做。我们的政策只要确定了,是真正执行。”(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3页。)这段话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我们制定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是在真正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基础上制定的,另一方面是指出我们所制定的政策是真正执行、付诸行动的,是真实的。

三是强调把真正平等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立足点,在于不仅仅是帮助少数民族在政治上有平等地位和权利,还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少数民族在经济上、文化上得到改善和提高,并把帮助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作为实现真正民族平等的核心。强调民族平等不仅仅是政治上,同时也是落实在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的真正意义的民族平等。

邓小平同志“真正的民族平等”与“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的提法,体现了他实事求是的思想与作风。在邓小平同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指导下,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重点逐渐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致力于真正的民族平等目标的实现。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央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6页。)“我们十分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2页。)国家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注意照顾了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同时,国家在发展战略布局、重点工程项目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财政补贴、边境建设、“三沿”开放、扶贫开发及文教、卫生、科技事业等方面,还对民族地区实行各种倾斜政策,给予各种优惠和照顾。国家又有计划地调整生产力布局,逐步把开发资源的重点项目转向民族地区。为了加速“三沿”开放,国家还给予民族地区类似特区的优惠政策。正是由于国家政策的帮助与照顾,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加快,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

要真正实现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真正的民族平等”,需要做好各方面的工作,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我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经验时指出,一个重要原因是尊重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的支持和信赖,并且说:“就是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方面,也要老老实实”。(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70页。)要求“老老实实”地遵守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思想,反映了邓小平同志贯彻民族平等原则的彻底性。

三、全面实现民族发展是邓小平民族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着眼点

邓小平民族理论的核心内容是让各民族得以发展。邓小平同志认为,发展是“民族的要求,人民的要求,时代的要求。”(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57页。)

邓小平同志关于民族发展的理论,主要是回答和指导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如何尽快赶上先进地区的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问题。

一般来说,民族发展是民族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民族自身生产的过程,是民族在纵向质的演进和横向量的扩展过程中,实现其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在民族发展的基本内容中,以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其最主要的内容,是决定民族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衡量民族发展程度的根本标志。

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8页。)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6页。)而且指出“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这些地区(指少数民族地区——引者注)发展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7页。)“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6页。)邓小平同志还把民族发展作为判断中国民族政策的两个标准之一(另一个是对少数民族人民有利),(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7页。)作为观察民族地区发展的标准:“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7页。)

邓小平同志关于民族发展思想的内容是很丰富的。他把民族发展与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联系起来,并对民族发展的理论基础、现实意义、战略步骤、发展动力、外部条件等诸方面进行阐述与指导,开辟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新局面,使各民族走向了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康庄大道。

从邓小平理论中可以体会到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7页。)只有发展才是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最终手段;只有发展才能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使各族人民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只有发展才能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并拥有雄厚的物质基础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民族问题是社会发展总问题的一部分,我国的民族问题,目前主要地表现为少数民族人民要求发展经济、文化,实现共同繁荣的问题,即民族发展问题。因此,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与主要目标。

民族地区发展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场和着眼点。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求发展的愿望是迫切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一切的方针、政策,都要服务于民族地区发展这个最终目标。1992年1月5日江泽民同志在《加强各民族大团结,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携手前进》的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加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这既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民族政策的根本原则。”(注:《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年,第251页。)

邓小平同志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设计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实现三大转变: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从封闭转到开放;从固守成规转到各方面的改革。在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分三步走,打破平均主义,体现效率优先,先富带后富的发展战略,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上,坚持国家帮助和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针和政策,发展了民族地区生产力。

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邓小平民族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着重点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国家重要的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过程中,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学说和民族问题的原则,从中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新中国成立后,这一政策作为民族政策中的基本政策,庄严地载入了《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民族区域自治,把国家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地区地方性事务的权利有效地结合起来,有利于增强民族大团结,促进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将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结合起来,实现了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正确结合,有利于各民族发展政治、经济、文化,走向共同繁荣。

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基本的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这个理论是在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民族工作者们经过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不断总结和发展起来的。邓小平同志对民族区域自治理论有重大贡献,他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的政策和制度保障,着重于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邓小平同志说:“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以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7页。)在肯定和总结民族区域自治经验的基础上,邓小平同志进一步强调:“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9页。)

邓小平同志强调的“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意义在于:

要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不是形式上、表面上,而是实质上、实际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即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充分行使法定的自治权。

要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必须强调经济发展在民族区域自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实实在在地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使少数民族真正发展起来。

要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必须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切实保障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自主管理和安排本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

要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还要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从数量、结构、素质上都过硬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要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还需要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和群众发挥主观能动性。要在各级干部中树立立法制观念,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民主意识的培养,改革陈旧的体制和观念,按照中央的方针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大胆探索,总结经验,制订出适合于本地区少数民族情况的政策、制度,做好建立民族地区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在各民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邓小平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论述,对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完善、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

第一,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高度,指出坚持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重大政治意义。新中国成立初期,邓小平同志从贯彻《共同纲领》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政治高度,指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应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邓小平同志非常了解少数民族要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愿望,而且把认真坚持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当作一个政治问题来看待,把民族区域自治当作取信于少数民族人民的大事,要求发扬我党在这方面的经验,积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根据数十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成功经验,认为中国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并且指出,这是我们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邓小平同志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联系起来,认为这是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比较好的制度,是我国民主集中制的一种体现,具有很大的优越性,我们必须坚持。

第二,从搞好民族区域自治的高度,指出一定要把经济搞好,一定要让少数民族得到好处。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强调政策要以经济作基础,把民族地区经济搞好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础。他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如果不把经济搞好,少数民族从民族区域自治中得不到好处,那个自治就是空的。”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结合,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一个重要特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是让少数民族在政治权利的享受上得到保证,在经济、文化上真正得到发展。我们在抓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各项工作,处理民族自治地方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中,都必须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个根本,这个基础,这是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防,巩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物质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第三,充分尊重少数民族民族的自治权,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邓小平同志在考虑有关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各种问题时,非常重视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他强调要帮助少数民族在民族自治地方行使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他说:“少数民族的事应该由他们自己当家,这是他们的政治权利。”(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6~167页。 )教育各级干部要尊重少数民族的自治权。自治权是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是构成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内容。凡是行使自治权比较好的地方与时期,各项事业就得到发展,人民也高兴,民族关系也比较好。保证自治权的顺利实现,关键在于健全法制,完善各项制度。邓小平同志主持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在阐明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奋斗目标时指出,必须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保障各民族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和自主权,指明了新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应当加强的主要方面。

第四,推行民族区域自治,让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做好培养民族干部的工作。邓小平主张对各民族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为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服务。在论述培养民族干部的重要性时,邓小平同志说:“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因此,民族工作是国家的根本工作之一,把各民族团结在祖国大家庭里,团结在毛泽东的旗帜下,才说得上祖国的强盛,国防的巩固,国家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注:张汉诚等:《西南民族学院院史》。)而“团结各民族于祖国大家庭的中心之一,在于各民族都有一批热爱祖国,并能联系群众的干部。”(注:张汉诚等:《西南民族学院院史》。)邓小平同志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防巩固、培养革命接班人等战略高度来论述培养民族干部的重要性问题,坚持并发展了马列主义培养干部的理论。邓小平同志主张选派适当数量的汉族干部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教育他们自愿为兄弟民族服务,要懂得民族政策,真正想把少数民族工作做好。近50年来,成千上万的汉族干部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实在在地为少数民族服务,与少数民族团结在一起,为民族区域自治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五、实现民族大团结是邓小平民族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着手点

民族团结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一个根本原则,是我们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一个根本性任务。邓小平同志一贯高度重视民族团结,特别强调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团结与不同时期党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正确把握民族团结的内容,将民族团结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力量源泉,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着手点。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邓小平同志把民族团结作为当时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要求尽量采取民主协商的办法,团结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重新分析了我国的阶级状况,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巩固。”(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6页。)邓小平同志的这些论述说明,我国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各民族中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真正开始了各民族大团结的新的历史时期,民族团结的内涵空前广阔,实现民族大团结的途径也更加明确。

一般来说,民族团结是指不同民族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交往联系中的和睦相处、友好合作、联合奋斗、携手共进。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民族团结的含义,有它的特定的范围和阶级基础。从民族团结的内容来说,民族无论大小、先进与落后,都要真诚的团结。它主要指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括民族内部的团结。从民族团结的实质来说,是有特定阶级内容的团结,主要是各民族中的无产阶级、劳动人民之间的团结。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的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团结。

邓小平同志在关于民族团结的思想中,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视为我国民族团结的保证。邓小平同志指出:“历史上的反动统治实行的是大民族主义的政策,只能加深民族隔阂,而今天我们政协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民族政策,一定能够消除这种隔阂,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2页。)也就是说,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是各民族大团结的保证。

邓小平同志在关于民族团结的思想中,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当作民族团结的基础。邓小平同志指出:“只要我们坚持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不断发展和壮大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任何困难都挡不住我们前进,任何阻力都将被我们所打破。”(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6页。)邓小平的这些思想强调了我国实现民族团结的基础条件;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团结的核心;人民民主专政是民族团结的政治保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民族团结的指导思想。

邓小平同志在关于民族团结的思想中,强调的目标是“我们要争取整个中华民族大团结”。(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1页。)也就是说,在我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不仅要加强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团结、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而且特别强调加强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不仅包括境内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基础上的团结,而且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爱国主义基础上的团结。这是最广泛的民族团结。

如何实现这种最广泛的民族团结呢?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不是有个口号叫‘中华民族大团结万岁’吗?只要站在民族立场上,维护民族的大局,不管抱什么政治观点……都要大团结。”(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76页。)也就是说,以整个中华民族利益为重, 实现国家的统一和中华民族振兴,这是团结的根本立场和大局。这个民族立场,就是爱国主义。在爱国主义基础上,争取中华民族大团结。

邓小平同志在关于民族团结的思想中,把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的根本途径。邓小平同志指出:“要根据本国的条件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搞好民族团结,通过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使经济得到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9~290页。 )邓小平同志还强调在四个现代化进程中更加巩固民族团结。他说:“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过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6页。)民族团结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社会现象,必须要有经济发展这个物质基础。只有在这种经济纽带、物质基础因素的作用下,民族间的交往联系、互助和协调才能加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聚合力才能加强,中华民族团结才能加强。

邓小平同志在关于民族团结的思想中,强调了党内团结是民族团结的核心。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加强“全党的大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认为“党的团结,人民的团结是我国事业必定要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首先要加强全党的团结,特别是要加强党的领导核心的团结。”(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 第163页。)要将全国各族人民更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

邓小平同志的这些论述,指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的团结是民族团结核心中的关键,民族团结应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不断巩固和加强。邓小平同志说:“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一定能够把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47页。)

在邓小平同志关于民族团结的思想中,把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消除民族隔阂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的先决条件。邓小平同志认为“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注:《邓小平文选》第1 卷,第163页。)“民族工作确有很多问题要提出注意。 当前是如何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大汉族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重点是反对大汉族主义,有些少数民族中也有大民族主义。”(注: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与爱国者联盟》,1979年1月1日。)

在邓小平同志关于民族团结的思想中,把民族团结作为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邓小平同志1950年曾指出,现在我们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搞好团结,消除隔阂。新中国成立初期,消除各民族间的隔阂,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当务之急,是民族工作中最复杂、最重大的问题。

邓小平同志认为“搞好团结,就是工作做得好,就是成绩。”(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4页。)所以,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搞好民族团结,解决好民族关系问题,就是最大的工作成绩,就是工作做得好的标志。像我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只有搞好民族团结,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新中国的民族政策,“一定能够消除这种隔阂,实现各民族的大团结。”(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2页。)

六、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是邓小平民族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归宿点

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是民族理论的核心内容。邓小平同志以敏锐的政治眼光,指出发展是当今中国、当今世界,也是少数民族地区最大的问题。一切其他问题的解决都有待于发展问题的解决,特别要有赖于经济发展提供的物质基础来解决。因此,他以民族地区发展为着眼点,提出了一整套紧密围绕民族发展这个主题行之有效地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政策,成功地解答了由第一代领导人提出的,但由于历史条件未能解答的如何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问题。

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这既是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宗旨,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有,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页。)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我国的民族工作在邓小平民族理论的指引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各少数民族有了很大的发展。

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这也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关注的问题。江泽民同志在1992年1 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90年代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核心问题:“90年代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关键时期。(注:《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年,第250~251页。)应着重抓好五项工作:(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逐步与全国的发展相适应;(二)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全面进步;(三)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活力;(四)坚持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五)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坚持维护祖国的统一。”(注:《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年,第251~256页。)

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各民族要互相帮助,实现共同进步和繁荣。”(注:《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年,第260页。)我们应该更好地、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 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收稿日期 199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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