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研究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研究

孔静敏[1]2014年在《中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股份回购作为收缩型资本运营的重要方式,在现代企业成长及资本市场发展中盘踞要津,对上市公司财务杠杆优化、经营风险降低、价格发现及市场透明度等方面大有裨益。20世纪50年代,随着美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份回购限制的取消,某些大型上市公司开始尝试这一资本运作,至今已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我国股份回购起步较晚,且基于股权分置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股份回购资本运作并不成熟。本文通过中美股份回购多方面比较分析,借鉴学习美国资本市场股份回购的成功经验,旨在改善我国股份回购发展中的不足,促进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本文从五个方面进行中美股份回购比较研究,分别是回购方式、回购动因、市场效应及影响因素、财务效应、盈余管理。相比之下,我国股份回购方式较为单一,以协议回购为主,回购动因大多与股权分置改革、减持国有股等特殊动因相关,短期内股份回购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价提升,但长期市场效应不显着,且存在信息提前泄露行为,股份回购中普遍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市场中的投资者不能有效辨别真假回购。另外,本文创新性运用托宾Q方法,结合企业规模、财务杠杆、盈利能力等控制变量,验证股份回购盈余管理行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对我国股份回购现有研究而言,具有重要价值。最后,基于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中的不足,本文从法律法规、信息披露机制、股份回购内涵等方面给出建议,希望对我国股份回购发展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吕亮[2]2008年在《股份回购财富效应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为配合资本结构决策、股利政策等公司战略发展要求而广泛采用的财务措施,上公司股份回购能引起其公司价值、财务状况和股东财富的变化,使公司和股东获得可观的财富效应。股份回购给公司和股东带来财富效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股份回购可以优化资本结构。因债务融资的成本相对较低,而股权融资由于市场监管较严和股利政策的刚性,其成本相对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低的公司通过回购部分股票并适当增加债务,有利于充分地发挥财务杠杆的效应,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从而增强公司未来盈利预期,提高公司的股票价格。其次,通过股份回购,也可以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号。从而避免市场出现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被普遍低估现象的长期存在,起到增加企业价值的目的。并且,通过股份回购能够减少代理成本。当上市公司执行股份回购后,公司的负债比率明显上升,这将迫使债权人在债务合同中加入限制条款,从而起到监督管理层的作用,达到增加企业价值的功效。在我国,股份回购可以帮助上市公司进行国有股减持、大股东套现或调整、规范股权结构。股份回购在增加公司价值的同时,对于其股东的财富增长也有帮助。西方学者如弗麦兰等的实证研究也表明,股份回购不仅可以使出让股票得到当时股票市价23%的溢价,而且在收购要约到期时,股价仍要高出收购要约公告前价格的13%-16%。也就是说,实证研究表明股份回购会促使公司股票的市价长期增长,从而提升公司股东的财富,促进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由于各国资本利得的税负普遍低于对股利红利收益的税负,通过股份回购派发股利还可以帮助投资者合法避税,使股东获得节税效应。可见,股份回购的财富效应,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使财富效应最大化,对于上市公司和股东来说,有重要意义。国内学者对股份回购有相关研究,但是他们的研究重点多在于对股份回购的定性研究,较少进行定量研究,且研究面也不是很宽。即使有学者进行过一些实证性研究,但他们主要关注的是某些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回购所传递的信息内涵,或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后对公司财务的影响,或者股份回购后取得了哪些财富效应,以及股票市场对相关回购信息的识别与反应等,罕见有对于股份回购财富效应的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本文结合股份回购基本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财富效应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找出显着的、有利的影响因素,以期有益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实际决策,帮助上市公司提高资本运作水平、获得较大的正财富效应,最终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本文共分五章进行论述:第一章是引言,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相关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与主要内容、主要创新点;第二章是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概述,主要介绍了股份回购的含义和动机、股份回购的理论与模型。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公司回购股份的动机以及股份回购创造股东财富的内在机理,为本文的论述做好了理论铺垫;第叁章讨论的是股份回购财富效应影响因素的内容,在介绍股份回购的财富效应的基础上,说明了影响因素的来源,具体分析了股份回购财富效应的影响因素,为实证分析提供了变量的来源。第四章是对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财富效应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对股份回购财富效应影响因素的量化分析筛选,选取合适变量,以财富效应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在众多影响股份回购财富效应的因素中,找出①影响最为显着的因素;②正向影响财富效应的有利影响因素;③谋求财富效应最大应注意的问题。以期为股份回购的具体操作提供有益的参考;第五章是本文研究结论与展望,对本文研究进行了总结,同时对上市公司最大化股份回购的财富效应提出了建议。在对本文研究局限性分析之后,对今后股份回购的研究提出了展望。

赵媛[3]2011年在《中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市场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研究背景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按一定程序购回已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股份回购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目前已经成为西方发达资本市场上一种常见的资本运营方式及利润分配政策。我国股份回购与西方国家相比,起步相对较晚,就目前看来股份回购不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说都不够成熟,我国学者及公司管理层对股份回购的理解大都还只是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公司股权结构的完善,股份回购必将对上市公司的整体运营和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股份回购是一把有利有弊的“双刃剑”,所以存在各种问题的上市公司首先是需要对股份回购的本质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然后才能着手于这一资本运作方式的合理应用。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逐渐放松对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的管制,同时已经完成股份回购的案例较少,相关经验较缺乏的背景下,深入研究股份回购的相关问题对理论研究的发展及实践的指导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本文的研究思路本文着重运用事件研究法,以2004年到2009年上半年期间在我国A股市场上公告回购股份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股份回购的市场效应,并根据实证研究结果对完善我国的股份回购提出政策建议。3.主体结构全文分为六部分,结构和内容要点如下:第一章:导论。介绍了文章的主要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以及本文的基本结构。第二章:我国股份回购的发展历程。对我国已发生的股份回购事件进行了回顾,分阶段地描述了我国股份回购的发展历程。第叁章:文献综述部分。对股份回购的市场效应及其影响因素方面的实证研究文献进行了综述。综述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回顾资本市场发达的西方国家关于股份回购的主要实证研究。第二部分介绍国内学者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这一行为的实证研究。第四章:股份回购的理论。这一章首先介绍了股份回购涉及的相关理论,其中包括股份回购的定义、方式等。其次,从单纯的回购动机假说及股价影响假说两个方面介绍了股份回购动机的基础理论。第五章:股份回购市场效应的实证研究。这一章运用事件研究法,对我国04-09年间的股份回购案例进行实证分析,用以验证我国A股市场上近期股份回购的市场效应。第六章:关于完善我国股份回购的建议。本章在本文的研究结论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的股份回购制度提出了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果是,我国A股市场上的股份回购在公告日是具有正向的市场效应的,但同时也存在着信息泄露和反应不足的现象。此外,本文将57个股份回购的案例按回购目的进行了不同细分之后,进一步研究发现不同回购目的产生的股份回购在公告日后都获得正向的市场效应,但效应大小和持续时间是随着回购目的不一而有所不同。最后本文研究了股份回购实施后的长期效应,结果显示投资者对A股市场上的股份回购的反应基本上是理性的。4.文章的创新与不足本文以我国A股市场上的股份回购案例作为研究对象,采用了事件研究法对股份回购的市场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所选取的研究样本包括了2004年至2009年之间我国A股市场上的涉及股份回购的公告。本文研究了股份回购产生的信号传递效应和反应模式,不同回购目的的股份回购公告产生的信号传递效应,并且运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两个财务指标对投资者对股份回购的市场反应是否理性进行了检验。但是,本文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局限和不足。首先,我国股票市场从90年代才开始发展,截止2009年已实施股份回购的公司更是少量,因此本文的实证研究涉及的样本数量相对较少,这直接导致实证对象数据的片面性及局限性,造成实证结果缺乏说服力;其次,本文仅采用了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两个财务指标来衡量企业的长期业绩,存在一定的不足。我国上市公司将会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深入改革及不断的发展,更加深入的了解如何进行股份回购,从而发挥股份回购带来的效益实现多元化的功能。目前我国已存在的股份回购案例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股权分置改革,但是随着该问题的逐渐解决,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将更倾向于提升公司股票股价、进行股权激励和其他更加多元化的目的。如果公司股价低于其内在价值,无法体现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时,越来越多的公司会采取通过股份回购的方式来提升股价。特别是当出现金融危机,股市整体低迷时,公司会采取股份回购的方式来释放信号,提高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同时,上市公司在设计针对的激励方案时,会更多的将管理层的经营业绩与市场反应联系起来,运用股权激励的方式进行。这一部分的股权激励也可能采取股权回购的方式进行。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目的更加趋向市场化,关于股份回购的案例将更加丰富,更加全面。样本具有更多的选择性,实证检验的结果将更具备说服力。

赵志敏[4]2015年在《公司治理、管理层权力与股份回购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股份回购最早出现于美国,并逐步被国际资本市场所接受。目前大多数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都有了比较成熟的股份回购制度。国外学者对于股份回购的研究也已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相继出现了优化资本结构假说、信号传递假说、自由现金流量假说等多种股份回购理论,这些理论从不同角度对股份回购的动因和效果进行解读。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股份回购在我国受到越来越多关注。资本市场上的公开市场股份回购也逐步增多。目前对于我国资本市场上的股份回购,多数学者在研究时都是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具体的股份回购进行个案分析,缺乏具有普遍意义的实证研究。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从委托代理关系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的公开市场股份回购进行研究,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管理层权力和股份回购的关系。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的方法提炼出管理层权力的综合指标,从公司治理角度选取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和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两个指标,通过多元回归分析的方法研究管理层权力和股份回购的关系、公司治理具体指标和管理层权力的关系以及公司治理具体指标对于管理层权力与股份回购相关性的影响。本文研究结果表明:(1)管理层权力与股份回购金额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2)股权集中度会对管理层权力产生显着的影响,独立董事比例对管理层权力没有显着的影响;(3)股权集中度会对管理层权力与股份回购金额的相关性产生显着的影响,独立董事比例对于管理层权力与股份回购金额的相关性影响不显着。

赵静[5]2007年在《中美上市公司股本回购问题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股本回购是美国成熟的资本市场上普遍采用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通过回购上市公司流通在外的股份,可以收缩股本,改善股本结构,提高每股收益。股本回购最早产生于公司规避政府对现金股利的管制,1973年,美国政府对公司支付现金股利施加了限制性条款,许多公司转而通过股本回购的方式替代现金股利。1980年后,随着美国大牛市的不断演进,美国上市公司股本回购的规模持续增长。近些年来,我国也有一些上市公司相继进行了股本回购,然而我国的股本回购与美国存在本质上的差异。我国上市公司股本回购的价格是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的,比如早期的申能股份和云天化,以及股权分置改革中的邯郸钢铁等。所不同的是,邯郸钢铁的回购发生在股价低迷的时期,很多上市公司股价跌破每股净资产,所以按照市场价格回购的成本甚至低于每股净资产。本文分为六部分,各部分的具体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股本回购的概述,对股本回购进行了定义和分类。第二部分,文献综述。对中美两国关于股本回购的文献进行综述,其中因为美国的股本回购比较成熟,相关的理论也比较成体系,所以将其概括为关于股本回购的6种理论基础;而对于我国的理论则仅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罗列。第叁部分,美国股本回购的现状和特征。从美国股本回购的发展和现状、股本回购的法律基础、回购方式、回购动机和回购资金来源等多方面展示美国股本回购的特征。第四部分,我国股本回购的现状和特征。从我国股本回购的发展和现状、股本回购的法律基础、回购方式、回购动机和回购资金来源等多方面展示我国股本回购的特征。第五部分,中美两国股本回购的比较。从股本回购的法律基础、回购方式、回购动机、回购资金来源和回购价格五个方面对中美上市公司股本回购进行了全面的比较研究,从中发现我国股本回购的特殊之处及其原因。第六部分,我国股本回购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本文主要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中美两国的股本回购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能够更加清晰的看出两者之间的异同。同时,文章的第叁部分对美国股本回购的现状和回购的法律基础、方式、动机、资金来源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更加方便对美国股本回购的状况进行深入了解。

蔡琳娜[6]2008年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初探》文中认为股份回购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兴起。股份回购,或称股票回购,是指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自有现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以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的一种方法,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在法律性质上,股份回购是公司股东与公司本身之间一种特殊的股份转让行为。正确利用这一制度可以起到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人为操纵股价以及由此带来的内幕交易,抑制过度投机行为,维护和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等一系列积极作用。所以各国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股份回购制度。各国关于股份回购的立法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原则允许、例外禁止”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原则禁止、例外许可”的两种模式。这两种立法模式的具体法律规制对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法律制度的构建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所以股份回购制度已为我国2006年《公司法》所采用,且采用的是德国模式,规定仅在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满足时,才可以适用股份回购制度。由此可知,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是一种新现象,且由于立法层次的参差不齐与立法技术的不甚成熟,导致股份回购在我国的适用仍然扑朔迷离,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形成系统完整的规则体系。如果不对该制度进行系统的规范,其制度本身的弊端也会逐渐显现,反而可能成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障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股份回购也成为当前我国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课题。所以有必要根据我国的实践,借鉴外国的立法模式和经验,对该制度做出完整阐述与规定,以期待对我国股份回购制度之完善提供有益的意见。另外,股份回购制度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依赖有效的证券发行和交易市场,且由于上市公司的公众性和监管规制的透明性,股份回购的话题对于上市公司更受关注。有鉴于此,本文主要探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问题。文章在结尾着重探讨了如何完善公司法和证券法上一些相关规定,希望能给我国股份回购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完备的参考意见。

张利芳[7]2010年在《我国B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研究》文中提出我国B股市场设立于1992年,B股设立的初衷是为国内企业寻求外资,以求在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外资不能进入A股市场的情况下,达到既从国外筹集资金,又避免外资对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证券市场造成冲击。但是,B股市场发展到现在,B股筹资功能已完全丧失,B股市场已经步入了功能缺失困境之中。在B股市场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面临着A、B股巨大差价,股票流动性差,融资困难等问题。2008年12月1日丽珠集团披露《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报告书》,次日,丽珠集团正式实施股份回购。2009年6月22日,长安汽车披露《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报告书》,次日,长安汽车正式实施股份回购。发生于B股市场的这两起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案例具有重要的意义。理论界目前关于股份回购的研究都基于A股市场的案例,没有出现基于B股市场案例的研究。近期发生的两起B股回购案例给我们提供了素材,使我们可以从实践的角度,从上市公司资本运营角度来研究B股回购。另外,理论界早在1999年就提出运用B股回购的方式解决我国A、B股市场割裂现状的构想,但是关于这一构想的研究始终处于理论层面。本文则试图从上市公司角度,从资本经营的角度研究B股回购解决我国A、B股市场割裂现状的构想是否具可行性。本文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选取丽珠集团和长安汽车两家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的案例为研究对象,运用多案例研究方法,首先对两个案例分别进行案例内分析研究,然后对比两个案例,进行交叉分析,得出研究发现。在进行单个案例分析时,本文采用了事件研究法来进行短期财富效应分析。为了避免财富效应分析的片面性,本文还运用了多个指标综合测量股份回购对股东、上市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本文首先研究单个案例公司股份回购的背景,股份回购的进程,股份回购的结果,股份回购的影响,股份回购的财富效应。然后,通过对比分析两个案例公司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B股市场股价状况、B股回购的目的、B股回购的结果、B股回购的影响等方面,归纳总结后,得出最终的研究发现。研究发现,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前,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进入持续发展阶段,这样才能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来支撑回购的资金需求。公司的内部财务状况和外部融资条件需满足回购的需求。上市公司进行B股回购的动力一方面在于,A、B股的巨大差价使得B股极具投资价值,无论是作为上市公司自身,还是作为市场投资主体,回购B股都是明智的选择;另一方面在于可以以较小的成本调整股权结构。上市公司进行B股回购还必须选择合适的时机,因为时机的选择直接影响着公司股份回购的成败。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对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形势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准确的判断力,以便选择合适的回购时机。上市公司在B股市场回购股份对B股市场的发展和改革具有重大的意义。通过回购B股后注销的方式,可以循序渐进,以市场化的方式,付出最小的代价改善我国A、B股市场割裂的现状。另外,通过研究,作者还呼吁监管者制定宽松的审批程序促进回购顺利进行。作者还大胆提出通过回购B股,增发A股等多种方式促进更多的上市公司回购B股。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往关于B股回购的研究都集中于理论层面的构建和论证,而没有从实践的角度,以分析具体回购案例为切入点研究B股回购。本文以目前B股市场发生的两个案例为研究对象,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得出了关于B股回购动力、B股回购时机和B股回购对B股市场改革的意义的研究结果。

杨琳[8]2017年在《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研究》文中指出股份回购这一概念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到现在为止已经由几百年的历史。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股份回购这一资本运作手段也逐渐发展起来。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增长,资本市场上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向。上市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逐渐意识到要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若要提高企业自身价值,应该使用如股份回购等各种不同的资本运作工具。因而,在我国,上市公司开始使用股份回购这一资本运作工具。截止至2016年,共有362家上市公司宣布和实施了股份回购(不包括宣布回购但未实施的公司)。其中,2014年有39家公司成功实施了股份回购,2015年有47家公司、2016年有214家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因此可知,股份回购这一资本运作的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公司的青睐。本文预期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行为进行研究,研究聚焦孚日股份的案例公司,系统分析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动机和经济后果,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启示意义。本文首先采用规范分析法对股份回购的相关理论基础和制度背景进行梳理,整理出近几年国内外对于股份回购进行研究的相关文献,并对此进行梳理和综述。然后开始介绍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接着结合孚日集团股份回购的案例,采用事件研究法具体分析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动机、验证其动机是否实现,得到孚日股份股份回购很好地实现了信号传递假说和EPS假说,并对孚日集团回购前后的经济后果分析比较,分析得出股份回购对其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最后对目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代晓梅[9]2012年在《中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效应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一定程序运用自有资金,债权或对外举债等方式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股份回购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现已成为西方资本市场上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与利益分配工具。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股份回购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对股份回购这一工具的运用不太充分,更多的是使其服务于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回购的其他功用得到较少体现,使得股份回购这一功能强大的金融工具现阶段在我国尚未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因此,本文对我国股份回购历史进行梳理,力求找出制约股份回购在我国发展的因素,在此基础上系统总结我国新时期股份回购的动机,深入探讨国内外回购动机的异同,并对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整体的公告效应以及叁种主要动机下的股份回购公告效应进行了实证检验,希望能实现以下目标:(1)通过梳理我国股份回购的历史,分析总结制约股份回购在我国发展的因素,为我国股份回购与国外的不同之处找到历史根源和现实依据。(2)通过对新时期股份回购的动机进行分类总结,并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的回购动机进行比较分析,可以更明确区分国内外股份回购的异同,并通过对各自特殊动机的分析,了解我国股份回购运用的成熟程度,以及认清我国股份回购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动机,为上市公司把握股份回购的发展方向和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一定理论支持。(3)通过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告效应的实证检验,并进一步检验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公告效应,不同回购动机下的股份回购公告效应,可以更直观地认识我国的股份回购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引导上市公司更好地运用股份回购来为公司的实际情况服务。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第二章介绍了国内外关于股份回购的动机假说和公告效应研究。第叁章主要回顾了股份回购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并分析股份回购在我国并不多见的原因。第四章梳理了我国新时期发生的股份回购的动机,并对比了国内外股份回购动机的异同及原因,为下一步检验叁个主要动机下的股份回购公告效应提供依据。第五章运用事件研究法,实证检验我国股份回购的公告效应。第六章为结论,对本文的研究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通过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本文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股份回购历程进行了回顾,将我国的股份回购划分为2个阶段,比较了各个阶段的实践特点,发现第一阶段(1992-2005年)股份回购活动中政府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其特征是行政色彩很重,不是市场化的企业行为;第二阶段(2005年至今)股份回购活动的回购标的、方式、资金来源都更加多元化,股份回购动机也逐渐丰富。但是两个阶段的股份回购活动都不是很频繁,制约股份回购在我国兴起的因素主要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和上市公司回购的主观动力不足等。(2)通过梳理国内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动机发现,我国的股份回购动机与国外相比,有共同之处,诸如EPS假说、财务杠杆假说、信号传递假说、股利替代假说、自由现金流量假说、管理层股票激励假说等在国外被广泛认同的回购动机假说都在中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实践中得以体现。但是国内外的动机也存在一些差异,诸如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等动机就是在我国所特有的市场环境下所形成的;而国外出现较多的并购防御动机假说还未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出现。从回购动机出现的频率及重要程度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活动最主要的叁个动机分别是:配合股权分置改革、传递价值低估信息以提升股价、配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3)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具有正向的公告效应。其公告效应最明显的时间段是公告日前一天和公告日当天,说明存在回购信息被提前泄露的情况。(4)叁种主要动机的股份回购均有正向公告效应,其公告效应的强弱顺序为:以配合股权分置改革为动机的股份回购具有最强的公告效应,在以流通股为回购标的两类回购中,传递价值低估信息以提升股价为动机的股份回购高于配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回购的公告效应。公告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投资者所预期的公告事件将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以及能给投资者自身带来的益处,公告效应越大,则代表投资者对公告事件的评价越高。从两类对流通股的回购动机来看,投资者比较认可传递价值低估信息的回购,而对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为动机的股份回购心存疑虑,要改善这种状况,要求对经理人道德问题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加以重视,建立健全相关约束机制。

孙景升[10]2017年在《江中药业股份回购动因及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股份回购在我国特殊的资本市场中还未形成一套系统且全面的理论体系,借鉴国外成熟的股份回购理论运用于我国的证券市场中还需要进一步商榷。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案例的深入研究,有利于解决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也有利于推动股份回购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本文以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动因及效应作为切入点。江中药业是我国OTC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也是我国近年来医药行业第二家进行股份回购的A股上市公司。因此,本文选取江中药业股份回购事件作为案例样本,研究江中药业为什么在股价非理性下跌后选择股份回购的财务手段?实施股份回购后对公司股价造成了什么样的具体效应?股份回购对公司的资本结构起到怎样的效应?以及公司在股份回购的过程中为什么会发生操作流程的错误性等问题?具体的解决办法又是什么呢?基于以上几个问题的思考,本文对江中药业股份回购事件进行了全面的深入研究,将会对我国医药行业进行股份回购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本文首先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对股份回购的相关知识及理论进行梳理,其次运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以及事件研究法对江中药业股份回购动因及效应进行了具体研究,并进一步找出了江中药业股份回购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了解决办法。最后经过对本文的系统梳理,发现江中药业进行股份回购提升了公司的股价和基本每股收益,优化了公司的资本结构,但同时也造成了公司财务风险的增加和偿债能力的减弱,而且发现江中药业控股股东利用股份回购进行了财富转移。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制定完善的库藏股法规和上市公司要恰当利用股份回购给公司带来的积极效应;对于股份回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市公司应当规范股份回购的操作流程,监管部门应当继续优化相关的制度、完善股份回购的程序,以实现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根本利益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中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比较研究[D]. 孔静敏. 北京邮电大学. 2014

[2]. 股份回购财富效应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D]. 吕亮. 中国地质大学. 2008

[3]. 中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市场效应研究[D]. 赵媛. 复旦大学. 2011

[4]. 公司治理、管理层权力与股份回购研究[D]. 赵志敏. 北京邮电大学. 2015

[5]. 中美上市公司股本回购问题比较研究[D]. 赵静. 东北财经大学. 2007

[6].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初探[D]. 蔡琳娜. 上海交通大学. 2008

[7]. 我国B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研究[D]. 张利芳. 东北财经大学. 2010

[8].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研究[D]. 杨琳. 苏州大学. 2017

[9]. 中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效应分析[D]. 代晓梅. 西南财经大学. 2012

[10]. 江中药业股份回购动因及效应研究[D]. 孙景升. 新疆财经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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