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家庭社会网络的现状和变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状论文,家庭论文,社会论文,城市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以中日合作课题“中国都市和农村社会变迁的实证研究”(都市分课题)对上海800户家庭的抽样调查为基础,分析了城市家庭社会网络的现状和变迁特点。作者认为,当前中国城市家庭社会网络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既是1949年中国家庭制度发生质变以来的延伸,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变革、组织功能分化和社会资源重新配置等社会转型的折射。
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群体,不仅与具有血缘和姻缘的亲属结成自然的交往圈,还常与具有地缘、业缘或情缘关系的邻里、同事、朋友等联成社会网络。1949年后的中国城市,由于代表国家管理个人的中介组织——基层单位,具有对职工及其家属实行全面保障的行政职能,社区组织——街道、居委会也负有对无亲属、无业或无劳动能力成员的部分社会责任,于是,家庭与其成员就职的业缘组织及居住区的地缘群体间,也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互动网络。
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尤其是城市经济从计划到市场的体制改革,家庭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与其外部的社会联系也顺应历史的变迁而发生相应的嬗变。上海作为中国现代化的先行城市,其家庭社会网络的衍变,从某种意义上讲代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本文主要以中日合作的由日本文部省国际学术研究基金资助的“中国都市和农村社会变迁的实证研究”(都市分课题)对上海800户家庭(多阶段分层后按居委会的大小对家庭作定比抽样)的调查资料,阐释城市家庭社会网络的现状和变迁。
一、家庭网络的主要纽带为亲子情和手足情
考察家庭的社会网络,首先应考察家庭的类型结构。历代中国家庭的户均人口一般在5人上下,其家庭类型自然以核心家庭和直系家庭为基本结构。近代家庭的规模虽有小型化的趋向,然家庭类型的主要形式仍无大的变化。本课题的调查表明,目前上海的家庭结构以核心家庭(包括夫妇家庭)为主,直系家庭为副,单身或联合家庭等的比重仍很小。
表1 家庭的类型 单位:%
然而,中国式的核心家庭间尤其是至亲间的交往与西方式的家庭网络不同,极少仅限于在平时通电话或节日寄贺卡的远距离问候和信息沟通,而是依然保持着较频繁的直面接触,也更多地进行心理沟通和生活互助。其社会导因在于:
首先,以往的户籍登记和单位保障的制度限制了人们的地域流动和职业流动,因此,已婚子女或兄弟姐妹即使不同居,相互间的空间距离也较近,直接交往较方便;
其次,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子女抚育和老人赡养的职能依然主要由家庭承担,故至亲间的相互扶助和援手必不可少;
再次,传统的父慈子孝、敬老爱幼的伦理规范,在国家的法律控制和习俗的历史惯性下,已成为家庭成员人际互动的习惯,由分而不远、离而不疏的至亲组成的家庭网络,显然具有沟通自然、关系稳定和凝聚力强的特征。
表2 配偶除外最信赖或最亲密的亲朋 单位:%
亲子或手足间的信赖或亲密程度也并非是等距的,其间的差别既有性别的,也有辈份的导因,表2的统计反映了如下的亲情差异:(2)姐妹是被访者除配偶外最信赖或最亲密知己的比例为最高。(2)男性被信赖的较多些,女性被当作最亲密的知交者更多些。(3)以父、母为最信赖者的比重不到10%,从某种程度表明,父代的长者身份对子女一代已不再具有先赋的权威性。据笔者1993年用随机抽样方法对上海798对夫妇的调查,即使与父代长者同住的被访男女,首肯父亲(岳父或公公)拥有家庭实权者也仅为6%左右,更不用说分居的父母对子女具有自然的权威了。因此,可以这样认为,立基于现代核心家庭的中国城市家庭网络,已改变了以父代家庭为主系、各子代家庭为分系的传统互动模式,亲子情、手足情已代替了父系父权而成为家庭网络的主要纽带。
二、亲属网络双系并重且向女系倾斜
在以男权为中心的传统社会,亲属体系自然以父系为主轴,女系亲属被称作外戚以区别于男系本宗,如母之双亲称外公、外婆,妻之父母称外舅、外姑,父之姐妹之子、妻之兄弟、姐妹之子统称为甥,意即“外生”,既是外族,又为生分,等等,可谓内外有别、亲疏分明。
随着父权家庭向平权家庭、男子继承制向两性平等继承制的转化,原有的男子单系的亲属网络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尤其在两性平等意识日渐内化为人们自觉行为的上海,亲属网络已实现了向双系并重的过渡,甚至有倚重女系亲属的趋向。本课题关于与被访家庭有来往的亲戚的平均值以及来往最频繁的亲戚(被访者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均除外)的统计结果,均证实了这种假设。
表3 不同年龄户主的家庭有来往的亲戚的平均值 单位:人有来往的亲戚
-34岁
35-59岁
60岁-
全体男方父系
0.28
0.25
0.12
0.21男方母系
0.42
0.31
0.06
0.24女方父系
0.31
0.20
0.08
0.18女方母系
0.50
0.31
0.09
0.26
表4
不同年龄户主的家庭来往最频繁的亲戚
单位:%有来最频繁的亲戚 -34岁
35-59岁
60岁-
全体男方父系
17.6
15.8
8.2
13.6男方母系
31.1
19.7
6.1
16.4女方父系
20.3
13.1
4.3
10.9女方母系
31.1
20.0
5.3
18.1无
35.1
43.1
51.7
44.9
注:可择两位。
从总体上看,与被访家庭来往最多、最密切的依次是女性的母系亲戚、男性的母系亲戚、男性的父系亲戚和女性的父系亲戚,向母方亲系倾斜的趋向较显著。统计还表明,老年家庭与男方父系亲戚的来往最频繁,中年家庭已出现向母方亲系倾斜的迹象,而青年家庭不仅倚重母系亲戚的趋向较明显,而且还呈现向妻方亲戚倾斜的征象。
与双亲、手足和子女的交往模式显然更能反映亲属体系的联网特征。本研究中与分居父母交往频率的统计也验证,女性与父母的接触比男子频繁,前者每周至少与父母来往一次的达57%左右,后者约51%。鉴于本课题在作家庭的亲属网络研究时未考虑到两性与自己的父母和与配偶父母的联系频率存在着差异,因此,被访者在回答有关询问时,往往按夫妻共同的走访频率为依据,或在回答与父母的接触频率时以自己的交往来估算,在回答与岳父母(公婆)的接触频率时则以配偶的往返来估算,实际上不少夫妻与老人的交往未必都双双同行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由度,其中大多与自己父母更亲近些。1993年对798对夫妇与各自及其配偶父母(居住在本市但不包括本址)的联系情况所进行的统计,不仅证实了丈夫与父母的交往频率低于妻子与父母的交往频率,而且表明了丈夫与岳父母的联系密度略高于妻子与公婆的联系密度(无论各自的父母是双亲健在或是缺一)。
表5 夫妻与分居父母的来往频率 单位:%双亲健在
每周至少一次 父亲健在 每周至少一次 母亲健在 每周至少一次妻与父母
72.1
妻与父亲
50.9
妻与母亲
52.9夫与父母
61.3
夫与父亲
47.6
夫与母亲
48.0妻与公婆
55.3
妻与公公
40.5
妻与婆婆
42.1夫与岳父母
57.4
夫与岳父
43.9
夫与岳母
44.9
上述研究还表明,丈夫与不同居的兄弟姐妹的互动频率略低于妻子与其兄弟姐妹的互动频率,家庭与不同居儿子的互动关系也略逊于与女儿的互动关系,从而印证了上海亲属网络的双系并重且向女系倾斜的推论。
表6 夫妻与不同居的兄弟姐妹及子女的来往频率 单位:%来往频率
妻与兄弟 夫与兄弟 妻与姐妹 夫与姐妹 夫妻与儿子 夫妻与女儿每周至少一次
26.5
26.0
23.4
23.0
50.5
55.0每月至少一次
23.5
19.5
28.5
21.6
23.2
26.5
亲属网络双系化及其倚重女系征兆显见的社会文化背景在于:
1.从家庭制度的变迁看。以往社会以父系为主轴的亲属体系,与男子单系世袭的制度密不可分,中国自50年代起以制度形式保障已婚妇女连续就业并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从而避免了阶段就业导致的女性自身资源的劣势,使已婚女性在职业层次、经济收入、劳保福利等方面与丈夫的差异得以缩小,为两性家庭和社会地位的事实上的平等奠定了基础。
单系继替的渐成历史,还反映在女子婚后不必在自己的姓氏前冠以夫姓,男子对婚后的从妻居也少有心理障碍。城市由于住房紧缺,男女青年婚时一般难以分到新房,于是便以父母住房较宽敞的一方为婚后居处,而不在乎是男家还是女家。正如男子单系的亲属体系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家庭制度的必然延伸,双系并重的亲属网络无疑是男女平权的家庭关系的折射。
2.以两性角色的分工看。传统的“男外女内”的职责分工和“男主女辅”的赡养模式已为夫妻共同承担职业和家务的双重角色所替代。然而,由于男子的职业角色负荷一般较重,对家庭事务的关注相对较少,妻子则不仅有生育责任,还在子女抚育、生活料理和经济安排等方面更操心,在家政管理中扮演主角的较多,一旦家庭生活有难,她们自然首先向娘家人求援。
3.从男女心理的差异看。男性一般不愿“屈身辱志”地向他人乞援,尤其是伸手向父母、兄弟借钱之类,似乎这样做有损于堂堂男子汉的自立形象。而女性不仅在心理上更需要与家人沟通,向亲人倾诉,而且也善于体恤、关切他人,更耐心地倾听老人的絮叨,替父母分担家务,为兄妹排忧解难,因此在小家庭需要援手时向家人开口也心安理得。
三、家庭对业缘和地缘组织的依赖减弱
城市居民供职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曾是个包揽就业者及其家属“生老病死”的小社会,市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也具有福利救济、安置就业、治安保卫和纠纷调解等综合性的社会功能。由于中国式的单位保障制及户籍制的全面推行,城市居民的职业流动和地域流动很少发生,继而形成家庭与社区尤其是业缘组织的依附关系,不少家庭在其成员诸如就业、入托、住房等困难时,求助于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已习以为常。本调查所列的10项涉及恋爱、婚姻、子女教育、就业、患病、经济拮据、家庭纠纷等困扰,除了由自己或与配偶共同解决而无须求助的外,当事人寻求单位、街道或居委会支助的仅少于父母。
表7 在有下述困难时首先征询或求助对象的位次
1
2
3择偶或结婚
父母
同事
亲戚本人就业或调动工作
父母
单位
同事在单位里遇到不顺心的事
同事
单位
父母本人或家人生病需找好医生
子女
兄妹
朋友子女入托、教育有困难
单位
朋友
兄妹子女就业或工作调动
单位
朋友
亲戚子女的婚事需帮忙
亲戚
兄妹
子女婆媳、亲子等关系有隔阂
兄妹
父母
街道、居委会夫妇发生矛盾
父母
子女
兄妹需要借线
父母
兄妹
单位
注:该题可择三项,因选择后两项的极少,故仅以所择的第一项排出前三位。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新的劳动人事、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事业单位的职能日渐专业化,原先全面、多元的社会职能日益外化,为下属提供的社会保障递减,对其私生活的行政干预也锐减,职工的个人生活开始与社会生活相分离,隐私观念被社会认可,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救意识在强化,家中发生冲突后更倾向于在内部解决或诉诸法律,求助于业缘组织的明显减少(尤其是青年人)。
表8
不同年龄的户主在下述情况下首先求助单位的比率(%)
-34岁
35-59岁
60岁-择偶或结婚
0
0.8
1.0本人就业或调动工作
2.7
12.8
9.2在单位里遇到不顺心的事
1.4
10.8
10.6本人或家人生病需找好医生
0
1.1
3.9子女入托、教育有困难
0
1.1
6.8子女就业或调动工作
0
1.4
5.8子女的婚事需帮忙
0
0.3
0婆媳、亲子等关系有隔阂
0
0.6
1.0夫妇发生矛盾
0
0.8
0.5需要借线
1.4
4.7
13.5
此外,经济的高速发展加快了住宅建设的步伐,大批居民从拥挤的、设备简陋的旧式里弄、棚户区乔迁新村工房。居住条件的改善,既缓解了家庭内部因生存空间狭窄引起的人际摩擦,也减少了因公用部位等争执触发的邻里纠纷;劳动用工的市场化、社会服务的专业化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使家庭对社区组织在子女入托、暑假教育、就业及经济接济等方面援手的期望减弱,依赖感消失,年轻的被访者在有上述10项困扰时首先求助于街道或居委会的仅为二人次(其中一为就业、一为夫妇纠纷),其家中私事曾得到地缘组织帮助的也大大少于以中老年人为户主的家庭。
表9 不同年龄户主因家中私事得到居委会帮助 单位:%得到帮助情况 -34岁
35-44岁
45-59岁
60岁-
全体有
5.4
12.8
16.7
21.3
15.6无
94.6
87.2
83.3
78.7
84.4
家庭从地缘组织获得私人援助的多寡具有区域差异,如我们所调查的闸北、静安等区的居委会,被访家庭因特殊困难得到地区组织支助的达20%以上,而浦东新区(原黄浦区浦东地段)被访对象持肯定回答的仅占5%,显而易见,后者是80年代新建的住宅区,100%的居室有独用的厨房、卫生设备(前者不到30%),与邻居无公用部位之争;从家庭结构看,核心家庭高达72%(前者为53%),联合家庭已基本绝迹(前者高达10%),代际纠纷自然趋少;加上该地区老龄化程度较低(被访者的平均年龄比前者小5岁),户主往往更具自救意识或借助朋友的关系网,较少依赖地缘组织的援手。
然而,尽管经济体制的转型弱化了地缘组织和业缘组织对家庭的某些社会保障职能,但地缘组织毕竟与业缘组织不同,依然承担着社区的公共卫生、优抚救济、社会治安、纠纷调解、便民服务等众多社会职能,而企事业单位职能的专业化,也将使其原先所承担的部分社会职能外移,社区的不少职能还将继续,有的甚至要强化。我们的调查表明,尽管家庭对地缘组织解决私人困难的期望减弱,但对其开展公益活动、改善社区环境的期望依旧,而中青年对居委会工作不寄予任何希望的远低于老年人。
表10 不同年龄户主最期望的居委会工作 单位:%年龄
治安保卫
社会福利
环境卫生
纠纷调解
文化娱乐
无甚期望-34
38.4
2.7
31.5
1.4
5.5
16.435-59
36.1
3.9
27.3
5.4
3.7
18.660-
20.5
5.9
20.5
8.8
5.4
33.2
统计结果还显示,被访者的年龄与他们对居委会的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工作的期望呈负相关,而与他们对社会福利、纠纷调解的期望呈正相关,表明年轻人对地缘组织支助家庭私事的企盼趋弱,而对其在社会公益活动方面有所作为的希冀增强。
四、家庭社交网络的友情支持趋增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虽然通过基层组织对职工及其家眷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实行了全面保障,甚至还承揽了诸如为大龄青年选偶、替职工的务农子女办返城顶替、调解家庭和邻里纠纷等社会工作,然而这种包揽式的保障并非为每个职工提供同等待遇,具有不同家庭出身、就业编制和所有制身份的个人,所获得的保障待遇及其他社会利益和发展资源具有等级差别。况且社会生活和私人生活的众多领域难以为社会保障所涵盖,个人和家庭也只是在遇到某些特殊困难时才求助于业缘或地缘组织,而更多的生理、心理需求和困扰除了依赖亲属网,还常通过朋友关系网的直接或间接支助始获满足或排解。
随着市场经济的形成,个人利益机制的激发,商品意识的渗透,人情淡薄的走势恐难避免,但从整体社交网络的现状来看,联谊的心理风习仍具惯性,“重利轻义”、“等价交换”尚未成为朋友相处的主导原则,而基层单位专业职能的强化和社会职能的外移,以及社会竞争的加剧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也使个人的工作和心理压力趋增,对朋友的需求不减。加上由于公平竞争的机制尚不完善,个人的能力高低和付出多少未必获得相应的资源和利益。
由于和当事人互动频繁的同事、同学、邻居、同乡,一般都以朋友身份与之交往,因此我们把它们均归入朋友类,而把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亲戚均归入亲属类,把单位、街道、居委会归入组织类,那么,统计表明,朋友的援手在家庭的社会网络中所发挥的作用虽逊于亲属却胜于组织(见表11),此外,9%的被访者首肯配偶以外最信赖的是朋友,7%的人认可配偶以外最亲密的为朋友(见表2)。
表11 在有下述困难时首先向组织或朋友求助的比率
表11的资料还显示,被访者在本人就业或调动工作、发生家庭摩擦或经济拮据窘况时,求助组织的略多于朋友。对其所作的年龄分析表明,向组织求助的中老年户主较多,而年轻人大多转而求朋友帮助。
家庭社会网络的友情支持不仅随年代的推移渐增,而且还具有如下特征:
1.由业缘关系发展成友情关系的为最多。上海在工业化的进程中曾吸引了大批外来移民,当初这些移民大多来自江浙农村,由亲戚或同乡介绍来沪谋职,为了在上海求生存发展,成立了各种同乡会,架起了引荐就业、遇灾救济、诊病施药、寄柩、义冢的桥梁。同乡,曾经是上海这个移民城市中的家庭的重要社交对象。随着50年代对城市人口严格控制的户籍管理制的执行,使外来移民难以进入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由同乡或亲戚牵线为当事人介绍工作或结婚对象乃至交往者渐少。本课题的统计表明,被访者及其配偶的父母亲中仅有30%的人幼年即在上海生活,而本人及共配偶孩提时即在上海生活的约占70%(其中40岁以下者达95%),即使一些人当初由同乡介绍来沪,近半个世纪来仍维系朋友关系的已聊胜于无,代之而起的多为互动频繁、性情投合又有着共同利益的同仁知己。从访问结果看,无论是交往的总人数,还是交往最密切的朋友类型,同事均占首位。
表12 在有下述困难时首先向组织或朋友求助的年龄差异
2.不同生命周期的家庭社交网络具有差异性。统计结果显示,与同事交往较密切的是中青年家庭,那是因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大多已退休,除少数仍维持着原有的业缘关系网外,与近邻的地缘互动趋增。青年人由于自学校毕业时间不长,同窗之谊牵念感怀,其社交圈中学友甚多也属自然。
表13 经常来往的朋友数均值 单位:人户主 总计 同事 同学 同乡 朋友 邻居男
0.83 0.35 0.27 0.00 0.17 0.03女
0.88 0.37 0.23 0.00 0.13 0.09总体 0.86 0.36 0.25 0.00 0.15 0.06
注:最多择10人。
表14 来往最频繁的朋友分类 单位:%
同事
同学
朋友
邻居
无可择1人
17.9
9.7
5.6
3.1
47.3可择2人
29.6
16.8
8.6
4.5
74.9
表15 不同年龄的户主来往最频繁的朋友分类 单位:%年龄
同事
同学
朋友
邻居-34岁
37.8
41.9
8.1
4.135-59岁
38.3
18.6
10.0
4.460岁-
11.6
4.8
6.3
4.8
注:可择两项。
3.女性户主的友情网络较男子更广泛。人们一般以为男子的中心世界在社会,然而,调查表明男子的友情交际逊于女性,首先,从朋友的人数看,男性少于女性,尤其是青年女性无好友的远少于男子(前者为28.9%,后者达58.3%,见表16)。其次,从朋友的分类看,男性至交多些,女性邻友多些。此外,青年女性无论与同学、同事还是邻居的交往均远多于男子,老年女性的社交网络明显萎缩(见表16)。再次,从社交心理看,男子的功利动机和实用意识较强,为了解决某些具体问题如在就业、择偶、求医等方面向朋友求援的较女子多,女性则因情感需求如在单位里遇到不顺心的事、家庭代际关系有隔阂、夫妇冲突时与知交诉说、求询的较男子多些(见表11)。
表16 不同年龄的户主交往最频繁的朋友分类 (%)
注:可择两项。
4.远亲不如近邻。尽管家庭对地缘组织的依赖减弱,尽管封闭式的公寓建筑的迅度发展使不少邻里相见不相知,然而,居室的封闭依然未能阻隔左邻右舍的人际互动。调查表明,虽然只有1.5%的男性和4.7%女性平时接触最频的是邻居,但邻里之间或出于礼貌,或为了交流,或源于互惠而以各种方式的沟通和援助行为仍较普遍、频繁。
表17 被访户主与邻居交往人数的平均值 单位:人
经济上互济 生活上互济 经常喝茶、交谈 有时在走廊路边说话 碰见打招呼平均值
0.10
2.52
1.08
5.23
15.84标准差
0.53
3.78
2.14
9.00
22.30
邻里间在经济上有互助行为的占4.7%,主要是应急的借贷互济,如家庭成员伤病、天灾人祸或添置大件耐用消费品有临时困难时的互相调剂。但随着居民经济收入的大幅度上升,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网络的经济互助已极少,青年家庭与邻里有经济互济的仅占1.4%。
研究表明,邻里间经常喝茶、交流的仅占31.7%,而在生活上互相帮助的则达61.9%。生活中有不少日常琐事可以合作或需要援手,一些家庭在有突发事故时更需要邻里的及时救援,所谓的“远水救不了近火”、“远亲不如近邻”,即表明空间距离接近的人际群体间的唇齿关系。家庭的邻里网络虽然在心理上较亲属、朋友疏远、松弛,但在日常生活中的交往、互助往往较频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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