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收入提高途径的重新审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收入论文,重新审视论文,途径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情况
自1978年起,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改革在我国农村全面展开。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业快速发展、农村经济日益活跃、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度提高。1978年到1997年,农民人均收入由134元增加到2090元,增加了14.6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均增长率为7.0%。成绩是显著的,但农民收入问题又始终困扰着党和政府,尤其是近几年来,上上下下更是采取多种途径,设法增加农民收入。对这一问题的深入分析,本文认为,除了存在农民收入相对非农业劳动报酬过低之外,农民收入增长的不稳定性和不连续性更是问题的主要方面。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及有关部门公布的数字
根据以上资料,我国农民收入的增长状况可划分为明显不同的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84年,是农民人均纯收入迅速增长的阶段。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增加到35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加1.3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7.7%,是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阶段;
第二阶段,1985-1988年,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缓慢增长的时期。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98元增加到545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年均增长率为5.0%;
第三阶段,1989-1991年,是农民人均实际纯收入停滞徘徊的阶段。在这一时期,农民人均纯收入从602元增加到709元,名义增长率仅为17.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198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实际下降1.6%,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实际纯收入的首次下降。1990年和1991年虽有所好转,但三年平均实际仅增长0.3%;
第四阶段,从1992年至今,是农民人均纯收入恢复增长的阶段。农民人均纯收入由784元增加到2090元,增加了1.7倍,年均增长率为21.7%,实际增长率5.4%,恢复到了缓慢增长时期的水平。其中1996年农民实际收入增长率为9.1%,达到近十年的最高点,而1997年农民实际收入首次突破2000元大关,但实际增长率却比上年下降了一半。
二、农民收入增长及波动的原因
1.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的高低。1996年,我国粮棉油的产量分别达到50453.5万吨、420.3万吨和2210.6万吨,是1978年的1.66倍、1.94倍和4.24倍。农产品产量的提高,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其增产速度的快慢,影响着农民收入增长的快慢。从1978年到1984年,粮食产量增加33.6%,年均增长5.0%,是粮食增产最快的阶段,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也最快;从1985年到1988年,粮食产量呈现徘徊和缓慢增长的态势,造成农民收入水平增速趋缓。但粮食产量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呈递减的态势。我们运用Eviews软件测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民人均粮食产量之间的相关程度,其结果为:1978年到1984年调整的R[2]为0.85,1991年至1996年调整的R[2]降为0.71。
2.农产品价格的改革。价格改革对农民收入具有再分配功能,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民收入增加,工业品价格上涨,农民实际收入降低。改革开放以来,不同阶段的价格改革对农民实际收入的影响具有明显的相关性。1978年到1984年,国家对冻结多年的农产品价格进行以调为主,调放结合的改革。同期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上涨65.7%,而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相对稳定,只上涨5.6%,价格改革有效推动了农民实际纯收入的快速增长。1985年到1993年,价格改革以放为主要形式,农产品收购价格上涨100.8%,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涨104.8%,由于同期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幅度高于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幅度,再加上同期农村消费品价格上涨,致使农民人均实际纯收入增长趋缓。1994年,国家全面放开农产品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上涨39.9%,农民人均纯收入名义增长率达到32.5%,但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21.6%,农民消费品价格上涨23.4%以及粮价提高农业税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实际收入仅比上年增长5%。由此可见,农产品收购价格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在趋于弱化。
3.乡镇企业发展速度的快慢。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影响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其发展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着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动情况。1985年到1988年,农业的发展速度减缓,农民纯收入仍以5.0%的速度增长,就在于同期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农村工业总产值(当年价)从1984年的1161.31亿元迅速发展到1988年的4781.16亿元,增加3.12倍,出现了年均递增42.4%的经济发展奇迹。人均从乡镇企业得到的劳动报酬由1985年的27.71元增加到1988年的42.43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均递增7.0%。1989年到1991年,受治理整顿大气候的影响,乡镇企业发展速度陡降,是导致同期农民实际收入下降的重要因素。1992年,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鼓舞下,乡镇企业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个发展高潮,也带来了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到1996年,全国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中得到的报酬收入为311.51元,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2%。
4.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快慢。农业经济发展史表明,要想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农业劳动力必须向非农产业转移。通常的情形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越快,农民收入增长也就越快;转移速度越慢,农民收入增长也就趋缓甚至减少,并且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与农民收入的增长呈同步的趋势。1978年到1985年,农村劳动力中非农劳动力的份额从10.29%猛增到18.12%,7年净增7.8个百分点,年转移速度为17.71%。在非农产业迅速发展的推动下,农民同期人均实际纯收入年均增长17.71%,是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1985年到1988年,非农劳动力所占比重由18.12%增加到21.49%,劳动力年均转移速度降为5.8%,相应地农民收入年均增长5.0%。1989年到1991年,受整个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已从农业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部分回流,1989年农业劳动力所占比重出现反弹,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1990年和1991年农业劳动力转移继续受阻,同期农民实际收入停滞徘徊。1992年以后,情况开始好转,非农业劳动力所占比重由1992年的22.3%增至1996年的28.8%,四年上升6.5个百分点,同期是农民收入增长的第二个高峰期。
三、继续提高农民收入所面临的问题
1.农业生产发展面临多种难题
(1)耕地加剧减少的势头未能得到有效遏止,过量的资源流失已严重危及到农业之本。从1978年到1995年,我国耕地累计净减少6627.9万亩,平均每年净减少38.99万亩,并且耕地继续减少的态势仍未得到有效遏止。这对稳定主要农产品的种植面积,保证农产品产量的稳定增长提出了严峻考验,直接威胁着农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脆弱。从1986年以来的近十年间,国家财政支农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年际间忽高忽低,起伏不定,未能形成一条稳定的轨迹;地方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严重受制于经济实力的增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对农业的投入极其有限;农户投入的局限性一直没能得到解决,其投入绝对额扣价绝对量并没有多大增加。这就造成农业生产基础脆弱,不能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不利于农民收入的持续提高。
(3)农业科研和推广滞后。一方面,科技投入匮乏,农业基础研究滞后,缺乏一批具有突破性的技术储备。另一方面,由于体制和政策的影响,农业技术推广中体系不全、渠道单一、活力不够、动力不足的矛盾也很尖锐,导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不畅,推广效率低下。
2.提高农产品价格不再是增加农民收入水平行之有效的方法
农产品价格的提高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在农产品生产成本不变、下降或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幅度小于农产品价格上升幅度;其二是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与其他产品生产的经济效益大体相等,在农产品价格提高后,其他产品的价格上升幅度较小、不变或下降。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提高农产品价格才会增加农民收入。这两个条件在自然经济形式下的农业经济社会中很容易被满足,但在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下,情况则不甚相同。这是因为农产品价格上升,在工业企业预算的软约束及工人工资“刚性”的约束下,导致工资的必然性增量,工业企业为保证既得利润不受影响,就不得不提高工业品价格,进而导致农产品价格与工资相互推动的通货膨胀。而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农产品价格提高导致整个市场产品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下,使预期农民收益丧失贻尽,对增加农民实际收入所起作用不大。如1994年农产品收购价格上涨39.9%,而农民实际收入仅提高5.0%。另外,我国农产品价格在经历了1994年和1995年的大幅度上涨后,虽然在1997年有所回落,但仍接近或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例如,1997年10月份玉米国内外差价为0.38元,小麦为0.33元。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近在眼前的情况下,再一味提高农产品价格也不现实。
3.乡镇企业的发展面临多种困难
我国乡镇企业近年虽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并不能掩盖其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多种困难:(1)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政企不分的情况依然比较严重;(2)规模过小,布局分散,结构失衡的问题也十分突出;(3)资金短缺,企业资本金较低,负债率较高。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江苏省在产权改革过程中对企业资产评估的结果表明,乡镇企业的负债率超过60%,并且相当一批乡镇企业是“零”资产或资不抵债;(4)面对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乡镇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越来越大,经济效益下降,实际亏损面占到全部企业的三分之一;(5)大量中小企业技术落后,管理混乱,产品质量低劣;(6)非生产性建设、非生产性费用过多,社会负担越来越重,影响了企业进一步投资的后劲。
4.农业劳动力继续大量向乡镇企业与大城市的转移受阻
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传统两大去向是乡镇企业和大城市,而继续向这两个方向转移农业劳动力都面临着受阻的问题。(1)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已由当初的劳动密集型转向资本密集型,直接造成对农业劳动力吸纳能力的减弱。1996年末,乡镇企业固定资产原值达到16051.29亿元,比1985年增加21.4倍,而吸纳的农村劳动力仅为13508.3万人,仅增加0.9倍。即乡镇企业从1985年的每万元固定资产吸纳9.3个劳动力发展到1996年的每万元固定资产才吸纳0.8个劳动力,下降了10.6倍,而这种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趋势不可逆转;(2)随着城市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增加,政府为解决这部分人员再就业的需要,就不可避免的辞退农民工,给农民在城市实现就业带来很大压力。
四、继续提高农民收入的途径与对策
1.在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面向市场,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虽然种植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呈逐渐递减的趋势,但它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而且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必须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的稳定增长。同时也要看到,目前许多农产品已由长期短缺变为供需基本平衡,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今后能否真正实现“增产增收”,还在于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在实际操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依法保护耕地,保证农产品的播种面积稳中有升,加强非耕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2)增加农业投入,增强农业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业基础脆弱的局面。对于政府来说,主要是增加财政的支农支出,加强大江大河的治理、中低产田的改造和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户主要是依靠活劳动投入的增加,进行农田基本建设;
(3)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的科研和推广应用,增加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全面推进“绿色证书”工程,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4)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发展名优特新产品,使农业发展真正走上“两高一优”的发展道路;
(5)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以工补农、以非农产业“反哺”农业,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和农民的收入水平。
2.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积极支持和正确引导乡镇企业深化改革
在资产评估、界定产权的基础上,通过资产的流动、转让与重组,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通过对企业财产法律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经营权的明确,实现政企职责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从各地乡镇企业发展的实际出发,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企业改制。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型乡镇企业,可以通过增量扩股或以控股方式联合、兼并同行业企业和关联企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集团;对于大量一般的乡村集体企业,则可采取联合、合作、合资方式、也可吸收企业职工、社会法人、自然人投资入股,改变企业的资本构成,将企业改造成股份制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对于小型、微利、亏损企业,可通过租赁、售卖、兼并等方法进行要素重组,将企业改制成经营管理层和骨干人员共同所有,或部分职工共同所有的集体企业,少数企业也可变成合伙企业或私人企业。对于确无转机的“零资产”和“资不抵债”的企业,在认真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和债务的基础上,按“破产法”的规定,实行破产处理。
3.转变思路,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农业劳动力的转移
在农业劳动力继续大量转向乡镇企业和大城市受阻的情况下,就应该转变思路,寻找新的劳动力转移途径。
(1)加快小城镇的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众所周知,第三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极强,对收入增加的贡献也较高。而1996年我国农村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约为6704.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14.8%,这一比例明显偏低。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小城镇的发展落后,不能为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因此,必须加快小城镇的建设,带动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解决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提高的问题;
(2)通过政府与民间的多种渠道,有组织的进行国际劳务输出。我国劳动力成本较低,在国际劳务输出中占有较大优势。特别是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应该很好地利用这种优势,实现农业劳动力跨国际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