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开设文理科是不合适的_文理分科论文

高中开设文理科是不合适的_文理分科论文

高中阶段不宜实行文理分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理论文,阶段论文,高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我国在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过程中,就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有赞成分科的,也有主张不分科的。笔者认为,从理论和实践上来看,我国高中阶段不宜实行文理分科。

1.文理分科有悖于知识的整体性

知识的发展经过了一个从综合到分化,再到综合的过程。初始形态的知识是具有综合性的,随着学科的发展逐步分化,最终又走向综合。然而,无论处于综合形态还是分化形态,知识都是一个整体。随着人类对客观世界乃至对自身认识探索和掌握的不断深入,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晰地发现,人的心智结构与客观世界各部分的结构之间、人自身心智结构各部分之间,以及客观外界的各部分之间都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人对自身和客体世界的分类肢解了这一整体,使具有整体特性的知识分割开来,这样不利于人更全面、更深刻地去理解人类自身和客观世界。所以,从整体上或综合性上去把握人类自身和客观世界是一种必然的不可抵御的趋势。正如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所言,应该克服二元对立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认识模式。他认为社会的物质结构与精神结构之间是对应统一的,因而他不主张用双重解读的方式,即用社会物理学去透视社会的客观物质结构,用社会现象学去描述社会的意义世界,而主张建立一个整体性的社会学即他所说的“生成社会学”。[1]我国高中阶段实行文理分科的做法,与知识整体性的特征不相符,不利于人们从整体上把握人类自身和客观世界。

2.文理分科不利于人的整体素质的提升

人的素质是由身心素质、知识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和综合活动素质组成的一个结构系统。[2]在这一系统中,知识本身是人的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并且知识是人的其他素质发展的基础。高中阶段实行文理分科,既不利于人的知识素质的整体发展,也不利于人的身心、思想品德、综合活动等其他素质的整体发展。因为,在人的文化素质中,既需要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也需要自然科学知识,而高中阶段文理分科的做法,导致人的知识结构偏缺、狭窄。不仅如此,人的知识结构不健全,还会影响人的身心、思想品德和综合活动等方面素质的发展。因为,人的身心素质的发展需要科学的知识指导,思想品德素质的发展要有良好的道德认知基础,综合活动素质的发展也要以活动所依赖的知识为前提。

从高中阶段教育在人的素质提升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来看,文理分科的做法对人的素质的形成和发展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为高中阶段教育仍属于基础性教育,处于为人的素质形成与发展奠定基础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人的基本素质的形成会直接影响其今后的成长与发展。

一个健全的人应该具有基本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而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既不利于人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也不利于科学素养的提升和发展,更谈不上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的综合发展。在高中阶段实行文理分科,只会让学生具有单一的人文知识或科学知识的基本的素养。从某种意义上讲,科学素养的形成既需要自然科学知识也需要人文科学知识;同样,人文素养的形成既需要人文科学知识,也需要自然科学知识。单纯的人文科学知识或自然科学知识,既不能直接形成人文素养,也不能形成科学素养,更何况一个人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的形成除了书本知识的学习以外,还需要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锻炼和推进,因为学科知识的产生、发展是与历史的实践活动紧密相关的。[3]

3.文理分科不符合教育权法理

教育权包括施教权和受教育权两个方面。对于施教权而言,国家应该向受教育者提供平等的全面的受教育的机会;对于受教育权来说,接受教育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中学阶段接受全面的教育,是学生的一项基本的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应该维护和保障学生的这种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然而,高中阶段文理分科的做法,一方面表明国家没有全面履行施教权的义务,另一方面表明学生接受全面教育的权利没有受到应有的维护。这与教育权法理是不相容的,有悖于教育的法制化进程。我们还应注意到,让高中生分科选择学习,这对学生来说是一种强权,因为一个未满18周岁的中学生是没有能力也没有责任来做出这种选择的。强迫一些缺乏选择能力的学生去做出对他们的一生的发展有着决定性影响的抉择,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在道义上都是行不通的。

4.高中阶段文理分科不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行而强化了“应试教育”效应

在某种意义上,我国高中文理分科主要是为应对高考而设立的,高中文科和理科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都是围绕高考而安排的,是为“应试教育”而设计的教育方式。实施素质教育从根本上是要求学生打好综合的知识基础,并重视学生多种能力的发展。我国实施素质教育已有多年,但从现实效果来看却并不太理想,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与我国高中阶段文理分科有关。我们一方面强调实施素质教育,取消“应试教育”,而另一方面又在高中实行文理分科,这在实践上已形成了一种悖论,使素质教育的实施及其效果大打折扣。

5.文理分科不利于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有观点认为,文理分科可以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这种观点言下之意是说文理不分科会加重学生的负担,因为学生要学习文理两方面的课程,而学习一方面的课程总比学习两方面的课程的负担要轻。笔者认为这种看问题的方法过于简单了。因为学生学习负担的轻重主要是由学习内容的多少即课时的多少来决定的。国家对高中阶段学生应学习的课时是有统一规定的,文理分科学习的课时和文理综合学习的课时是基本一致的,不会因为文理分科减少课时或因文理综合而增加课时。至于学习内容本身对学生负担的影响,不在于学习内容的性质,而关键在于学习内容的难易程度。我们不能说文理综合学习的学生负担重,文理分科学习的学生负担就轻。因为对于不同的学生来说,有的可能觉得文理分科学习容易,有的可能觉得文理分科学习较难;有的觉得文理综合学习容易,有的却觉得文理综合学习较难。

6.文理分科不利于发挥学生特长

有观点认为,文理分科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特长。那么,是否文理综合就不利于发挥学生的特长呢?其实不然,文理综合比文理分科在发挥学生特长上可能会做得更好。比如,在进行文理综合教育时,教师完全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因材施教,使在理科和文科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得到相应的发展。而文理分科,从表面看似乎有利于学生理科特长或文科特长的发挥,但事实上,学生某一方面特长的发展不是仅仅依靠某个特长领域就能得到发展的,还得依靠其他领域才能使特长得到持久而充分的发展,那种只依靠某种单一领域而使在该领域的特长所得到的发展只是短暂的、缺乏可持续性的。建立在文理综合基础上的特长教育,由于学生具有较全面的知识基础,这种特长就会持久并有着较大的发展潜力。

7.文理分科不利于与大学接轨

有观点认为,文理分科有利于与大学接轨,因为现时大学一般实行的是分科招生,同时在大学里实行的是专业教育,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教育与大学的专业教育能保持相对的一致性。这种简单地把大学文理分科招生和大学的专业教育作为高中阶段文理分科教育的理由是不充分的。因为文理分科招生是为大学专业教育服务的,而专业教育是建立在中学综合的知识教育基础之上的。没有牢固的中学综合知识的基础教育,大学的专业教育就缺乏根基。所以大学的招生即使是文理分科招生,也不能文科大学只注重人文学科而忽视自然学科,理工科大学只关注自然学科而忽视人文学科。应该说,我国大学当前的这种招生偏科的做法是与大学教育的本质逻辑极不相符的,这也正是当前我国高考制度和招生制度急需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仅如此,我们还应注意到,如果我国现时大学教育改革不仅强调专业教育,而且更强调文理综合的通识教育,那么,高中阶段文理分科教育又如何与大学的这种文理综合的通识教育接轨呢?如果说能够接轨,只能说大学的这种文理综合的通识教育,是为高中阶段文理分科所造成的知识欠缺所进行的“补课教育”。

社会的改革与发展需要的不是单科性的人才,而是具有普遍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复合型的人才,高中阶段文理分科的做法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恢复实施高中阶段文理综合教育有利于具有较高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兼具较高人文和科学综合素养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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