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生子”:空间意识形态的牺牲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土生论文,牺牲品论文,意识形态论文,空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921-(2014)07-0062-04 [doi编码]10.3969/j.issn.1674-8921.2014.07.012 在《土生子》(Native Son,1939)中译本①的封底写着:“在所有黑人作家中,实际上在一切不同肤色的美国作家中,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因其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之深而占据主宰地位”(赖特2008:封底)。这一深刻性在于赖特揭示了黑人犯罪与社会制度之间的深层联系。在其代表作《土生子》中,赖特力图还原美国以种族歧视为特点的“病态”社会制度的真相,揭露美国社会民主和幸福神话的“病态”编造。这部小说中的男主角别格被塑造成“最可怕恐怖的人物”,他那令人无法理解的行为和动机集中体现了一种“病态的虚无主义”(Wells 2010:873)。 那么,从社会体制来看,“病态”的“病根”在哪里?它有何历史渊源和现实语境?病态的社会怎样生产了病态的别格? 美国黑人文学之父拉尔夫·艾利森(Ralph Ellison,1914~1994)在论及美国黑人族群的境况时敏锐地捕捉到了空间布局和黑人命运之间的因果关联,他感叹:“地理便是命运”(转引自Yoon 2006:100)。赖特(2008)洞察到,始于贩奴船上的“洞穴体验”(Baker 1991:108)贯穿着整个美国黑人的历史。著名黑人学者豪斯顿·A.小贝克(Houston A.Jr.Baker)曾指出,“洞穴”作为非裔美国人最原初的体验②,是理解他们命运的关键(同上)。本文试图从空间、场所、洞穴等角度对别格的病症进行社会学的知识考古,认为整个美国黑人历史是一部在“排他性地理”空间意识形态统辖下黑人被圈限在洞穴、被不断剥夺场所的历史。作为该部历史中的一个个体,别格生活在物理意义和隐喻意义的“洞穴”中。逼仄的居住空间和弥散在空间中的微观权力网络,这些令人窒息的洞穴体验令他无法获得传统意义上富有情感和安全感的场所。别格罹患了幽闭恐惧症,最终只能通过暴力来释放恐惧。他是美国排他性空间意识形态的牺牲品。 1.空间·场所·洞穴 传统意义上的空间是地理术语,而场所(place)则指某一区域内物理的和文化的地点。场所和空间彼此界定(Buell 2005:145)。从客观体验来看,空间与场所的含义常常是重合的,但空间更加抽象。只有当我们渐渐熟悉并且将我们的价值观铭刻其间时,起初并无差异的抽象空间才转换为具体场所。空间具有开放性、自由性以及危险性,场所则带来安全感和稳定感。换言之,空间是一种可以流动的状态,而场所往往打上价值和利益的烙印,是价值、养育和情感支撑的焦点(Yi-Fu 1977:29)。 生态学者劳伦斯·布依尔(Lawrence Buell)对场所进行了具体界定。他认为场所这一概念同时指向三方面:物理环境、社会观念或建构以及个人的情感或归属感(Buell 2005:63)。场所,不管是与生俱来的还是人工开拓的,首先是物理环境。其次,场所的建构既是主观感知,也是社会的客观安排,这就帮助构建了一个“有界限的,也是有意义的场所”(同上:145)。较之抽象空间,具体场所往往蒙上了更多主观色彩,更具社会性。因此,“场所感对建立个人身份,稳定社会关系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场所是赋予人类情感的空间,人们依恋场所,但不会依恋空间”(同上:71)。 最初,人类历史不断将抽象空间转化为适合居住的具体场所。那时,人居住在固定的地点,人与人之间进行着亲密的社会交往,集体和个体的记忆把这些交往积累起来,形成了人类行为的意义,并通过文学艺术等形式呈现出来,书写了一部色彩缤纷的文明史。然而,在工业文明的现代阶段,人类历史则演变为不断从场所走向空间。社会学和人类学意义上的场所内涵不断被消解。为了实现空间膨胀中利益的最大化,现代进程以毁灭场所为代价。全球范围内的空间扩展忽视了人与场所的纽带关系。资本主义对空间进行分割和等级化,赋予不同的空间不同的功能和权力,进行空间生产,产生了一种深刻的空间矛盾:即统治阶级一方面按照人的社会等级来分配空间,将人圈限在各自的空间中,同时,它又在精神上展开对下层空间的掠夺,让居于其中的人在精神上对自身所处的空间产生一种“在而不属于”的寄居感。 场所抚慰人的情感,加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不仅如此,“场所是文学中自我展示和身份认同的关键因素”(Dreese 2002:11)。鉴于此,有人认为,过去两百年关于现代人“孤独异化”的文学在一定程度上归咎于人们失去场所和归属感的可悲状况(Spretnak 1999:13)。布依尔呼吁,“场所”③应当成为“环境人文学者思考的必要概念”(Buell 2005:62)。但抚慰人类情感、展示自我身份的场所却是美国黑人难以企及的一个梦想,因为空间和场所的转换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居住其间的人们可以自己设立和维护边界(Baker 1991:103)④。如果一个人被限制在由统治阶级划定的边界内,那么,这个人不是场所的设立者,而是沦为统治者欲望的囚徒。在当局强制性的空间圈定中,甚至那些人们感觉上属于自己的场所,从人的能动性角度看,仍然不是场所。 对黑人而言,空间无法转化为场所的主要原因是“排他性地理”空间意识形态,即黑人被排除在某些空间之外(Yoon 2006:99)。这种排他性的空间意识在贩奴船上便已开始。始于1876年的黑人歧视法(Jim Crow Laws,1876~1965)更以法律的名义将这种空间意识合法化。这项法令以隔离为核心精神,它包含着从出生到死亡的一系列种族隔离制度,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便是以契约形式对黑人住所进行划定,即设立黑人聚居区。这种规划不仅限定黑人在哪居住,也决定了黑人与住所的关系。赖特认为,如此分割的空间必然是异化的,打上了剥削压迫的烙印,这恰恰是非裔美国人最不愿意看到的。赖特称南方奴隶主为“土地之主”(Lords of Lands),称北方都市的资本家为“房屋老板”(Bosses of the Buildings)(参见Shiffman 2007:443-458)。这种称谓一方面彰显了白人独控空间的霸权行为,另一方面也揭露了白人通过“生产”空间来逐利的企图,社会空间成为社会产品。这种空间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决定了美国对黑人而言“不是一个家,而是一个洞穴”(Baker1991:109)。 排他性空间意识制造了黑人与住所之间的疏离。黑白空间的隔离意味着两种价值的社会隔离,其中,铭刻白人价值的空间被推崇为体面的和标准的社会规范;黑人的空间及其价值则被放逐至边缘。同时,通过这种排他性,白人得以加固自己的空间权威性。而一旦将某个人圈限在某个地方,那么,这个人在这个区域内或外都无法找到自己的场所(Avilez 2008)。或许正因如此,黑人精神领袖杜波伊斯(W.E.B.Du Bois)悲叹道:“为什么上帝让我在自己的屋子里也觉得是个无家可归的陌生人?牢笼的阴影笼罩着我们所有的人。”(Du Bois 1989:2) 排他性的空间意识形态制造了美国黑人的洞穴体验。这种体验伴随着黑人从非洲大陆来到北美大陆,并一直延续到小说故事发生的现代美国社会。 在其著作《一千两百万黑人的声音:美国黑人民间史》(12 Million Black Voices:A Folk History of the Negro in the United States,1941)中,赖特从场所、洞穴等角度详尽记载了非裔美国人从奴隶到雇佣劳动力,再到大迁徙的历史。该书首章便描述了贩奴船上拥挤的船舱:黑人像沙丁鱼似的捆绑在一起。有时候,720个人被塞入一个20英寸宽,120英寸长,5英寸高的狭小空间中。对于这种拥挤情况,英国废奴运动者托马斯·科拉松(Thomas Clarkson)也作过类似的描述:在大西洋航线上,分配给每个黑奴的空间只有5英寸半长,16英尺宽……每个人的空间比棺材还小(参见Baker 1991:107)。这些具体翔实的数字突出了“洞穴”的特点,也证实了“洞穴体验”的真实性。 从非洲到美洲大陆是美国黑人的第一次“迁徙之旅”(the first displacing voyage)(Baker 1991:109)。displacing一词的前缀dis-有分离、夺去之意。很显然,夺去的是黑人的场所,而白人控制了空间分配的权力。踏上美洲新大陆,非洲人沦落成美国黑奴,住进了种植园的小木屋。这些小木屋建造粗糙、光线昏暗、面积窄小、摆设简陋。它们并不意味着一个人拥有一间自己的房子,而是显示了住在其中的人被奴隶主拥有。 奴隶制废除后,黑人开始了又一次迁徙:从南到北,从农村到都市,从集体到个体,从农业到工业,大规模迁徙背后的动因便是人们对一个宜居之家的渴望,对场所的渴望,而这种渴望与本体意义上对身份的追求融合在一起(Yoon 2006:96)。他们在空间上从一地迁徙到另一地,却不能获得合法的居住身份,因而只能以游牧的方式在某地集结,然后又相互分离。渴望、追逐场所已成为黑人的生活常态。 2.别格:空间意识形态生产的寄居者 排他性地理空间意识生产的“洞穴体验”以具体的和抽象的方式在别格身上延续。小说伊始的那只老鼠极具象征意味,因为别格的命便是鼠命:住在洞穴,“越界”只有死亡。 别格一家四口住在城南八平方米的斗室。其间摆着两张床,一张睡着他和弟弟,一张睡着妈妈和妹妹,几乎没有多余的过道。别格“代表着千万憎恨自己家园的土生子”(Olympia 2005:61-80)。对这个家,他充满了厌恶。确切地说,在别格眼里,这不是家,因为“家园是这一地方:我们怀着爱念叨它,在那里扎下根,在那里收藏爱,乃至每一次说起它的时候,都是以情人絮语的方式,用寄托着乡愁的歌,用充满着欲望的诗”(巴什拉2009:61)。都市的家宅是“无根的家宅”,那些如同层层叠叠的盒子似的房子就仿佛一个“惯常的洞穴”(同上:27)。 同时,别格在心理上经历着“洞穴体验”。走出家,别格看见那张巨大的巴克利广告牌,“画上一张白人的严峻的脸,一只手高高举起,食指指向街上每一个过往行人。招贴画是那种常见的脸,只要你去看它,它就直勾勾地看你,你一路走着,只要回过头去看它,它仍目不转睛地盯着你,直到你走远了,望不见了……招贴画的上方写着红色大字:违法的人不会赢”(14)。这段广告牌的描写不仅让人疑惑:为何这张广告画以如此醒目的方式矗立在黑人聚居区?这个颐指气使的白人究竟代表什么?在直勾勾地看谁?抑或是他在监视谁?观察谁?谁将是那违法的人? 随即,别格看见一架正在飞翔的飞机。他无限神往,心想着:“上帝,我真想在那边天上飞。”(19)飞翔在黑人民族文化中代表着自由。但是,别格是被断然排除在这个职业之外的。而到“那边天上”,即越界到白人的领地飞行,则表明了别格意欲“破”白人设立的“界”,即有重新“设界”的企图。自由翱翔的飞机暗示着飞机主人对空间的无限权力,因而,飞机这一意象更加重了别格的无场所感。 白人广告牌、小飞机、街道上飞驰而过的黑色豪华轿车构成了别格所在南区的城市景观。这些代表白人思想体系的价值符号像一双“权力的眼睛”,以无所不在却又难以觉察的方式弥散渗透到这片空间的每一个角落,形成一张强大、隐蔽而又复杂的微观权利网络,对其间的个体实施持久的规训和警戒。置身这个全景式敞开式的圆形监狱,别格清楚,“整个世界都是他们[白人]的”(24),而黑人只能滞留在“城市的一个角落里”(22)。这个矗立在眼前的巨大白人世界像“悬在头顶的阴暗的天空”(20),将黑人紧紧包裹在其中。 显然,广告牌等代表着来自白人权力的一种统治性的,无所不在的凝视。基于此,黑人女性作家安·帕特瑞(Ann Petry,1908~1997)质问道:为何让我们产生如此幻觉:在我们事实上仍被监禁时,却错以为我们自由了?这些街道和种植园相差无几,唯一区别在于:那时的许多奴隶并不能理解他们是奴隶这一事实(参见Christian 1980:67)。 监禁在“洞穴”中,别格罹患了“幽闭恐惧症”(Howe 1963:356)。这种病症的诱因之一便是过分粗暴或压抑的环境。患者一旦在封闭的空间就会感到呼吸困难,产生恐慌。别格呈现出这一恐惧症的各种症候并贯穿小说始终。小说伊始,别格和黑人同伴策划抢劫白人店铺,这令他“渴望”,同时令他“害怕”(15)得以至于“胃里的肌肉都揪紧了,浑身发热……他的神经绷紧了,牙齿咬得紧紧的。他觉得身体里有什么东西马上要拆断了”(28)。面对白人,别格只剩下“恐惧和空虚”。初登白人雇主道尔顿家,他“怯生生”(49)地拉开门,连门铃声都“让他不由得吓了一跳”。见到这家的白人女仆,他“屏住呼吸”,感觉“周围好像没什么空隙”,令他窒息。站在灯光柔和的门厅,“不知所措”(50)。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他“害怕得腾身而起……又提心吊胆地再次坐下”。和道尔顿先生说话,他“低声,意识到自己呼吸很吃力”(53)。和白人姑娘玛丽及白人共产主义者简在一起时,他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黑洞洞的陷阱,四壁的阴影就像笼罩在他头上的夜色那样黑”(82)。坐在他俩中间,别格“仿佛坐在两堵隐隐约约的白色大墙之间”(77)。他知道自己不该这样紧张焦虑,但他身不由己,无法控制。长期的焦虑让别格选择了暴力作为发泄的途径,他残忍地杀死了白人姑娘玛丽和自己的黑人女朋友。他的犯罪背后隐含着深刻的空间意识形态根源。 法庭上,别格的代理律师与道尔顿之间的对话表明,白人拒绝将其他地区的房屋租给黑人,这是典型“排他性地理”的空间意识形态,这也是黑人歧视法中对房屋限制的具体表现,是白人中产阶级“对自己所在的封闭的住所和社区的一种保护性的加固”(Soja 2000:320)。律师还进一步质问道尔顿:“您认不认为,托马斯家住在您的一所房子里,那样可怕的生活条件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与您女儿的死有关?”(367)这句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犯罪与空间及洞穴体验之间的因果关系。正是极不公正的空间分配带来了洞穴般的可怕生活,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诱发了别格的犯罪。 作为定居人群赖以繁衍生息的居所,场所和情感的安全感之间有直接关联。良好的环境能够赋予其居住者情感上的安全感,这样他便能在自己和外在世界间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Lynch 1960:16)。那些弥漫着专属自己家什气味的场所,作为共同记忆有可能将人们联结起来,推动彼此交流(同上:127)。别格缺少这样一个积淀着共同记忆的场所,一个让情绪得以缓冲的场所,一个能与外在世界建立和谐关系的场所。长期的焦虑和恐惧郁积在心中,铸就了可怕的爆发。 别格如此陈述了自己的犯罪原因:“我曾经想当飞行员。可他们不让我进那个我可以学到飞行技术的学校。他们盖了一所很大的学校,随后在它周围画了一道线,说什么只有住在线内的人才能进学校。他们把所有的黑孩子关在门外。”他“想参加陆军,但在那个种族歧视的军队,黑人只能挖沟壕,在海军里,黑人只能洗盘子、擦甲板”。他“还曾经想做生意,但很快意识到,黑人不拥有厂矿、铁路”。人生的多次挫折让别格清醒地意识到,有一条“线”将他们划定在“一小块地方”,对这样的地方,别格明确地坚定地表示:“我不愿意。”(394-395)别格的述说进一步指向排他性的空间意识形态。这种排他性不仅体现在空间分配上,还渗透到教育,职业等生活的各个领域。这条不可逾越的“界”人为的造成了边界内外“我者—他者”的对立,造成黑人极度禁锢的生活。 3.结语 别格是“悲剧人物,环境的产物”,是“黑人平民窟的产物”(Butler 1991:12-26),是美国社会制度土生土长的“土生子”,这个社会制度以排他性的空间意识形态为特征,将黑人禁锢在“洞穴”之中。这种空间规划和管理即加固了统治阶级自身的地位,又剥夺了空间转换为场所的条件,同时还“生产”了别格的幽闭恐惧症。 《土生子》由三章组成:恐惧、逃跑和命运。从空间、场所和洞穴的角度或许可以做这样一种阐释:黑人的洞穴处境滋生了极大的精神恐惧,黑人试图用暴力逃离这个逼仄的洞穴开拓自己的场所,然而等待他们的命运只有一个:重回洞穴(别格被囚于监狱,最后被处电刑,等待他的只有一块棺材大小的地方),这再次证实,黑人“一旦走出社区试图支配自己的命运,到头来就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洞穴中”(Christian 1980:241)。 将别格个体的命运放置到整个黑人种族集体经验的宏大语境中,赋予别格性格以厚重的历史感。作为黑人个体,别格的境遇是整个黑人族群命运的浓缩,正如赖特(2008:2)所说:“把别格的性格乘一千二百万⑤,就得出了黑人民族的心理。”籍此,赖特向白人社会敲响了一记重重的警钟。 注释: ①本文所引小说内容来自赖特小说《土生子》(2008)。下引此作仅注页码。 ②2012年11月,笔者就美国黑人的“洞穴体验”向美国著名黑人作家Ishmael Reed请教。他认为,用“洞穴”一词阐述非裔美国人的生存境遇非常有趣而有创意。在他看来,洞穴指涉一种非常受限制和压抑的状态,事实上,不仅仅非裔美国人,亚裔美国人或其它边缘少数族群在美国的生存境遇都可以用“洞穴”来概括。 ③在后现代语境中,场所不再是固定的,而是具有动态的建构性。大卫·哈维(Harvey 1993:3)认为,场所“是过程……充满了内部斗争”,“场所和空间及时间一样,是一种社会建构”。陈永国认为,在超现代时期,旅游和媒体使交往主体进入了全球化进程,日益频繁地往返于无数冷酷的过渡性空间之中,无时不在体验一种纯解域化的运动。人在高速公路上、机场候机室里、电视机或电脑或自动取款机前或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孤独地生活。于是,场所变成了“非场所”(non-place),人类学意义上的场所不复存在了(赵英男、陈永国2012)。美国生态学者布依尔(Buell 2005:63)也质疑,在全球化浪潮中,既然人们越来越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终其一生,那么传统的稳定的场所是否还能存在?他认为,马克·奥热(Marc Augé)的非场所理论恰恰证实了人们对场所的持续渴望。非场所的魅力在于,它可以证实场所被剥夺感的真实性。非场所既然可以为无家可归的人提供暂时的安全感,虽不是人们的第一选择,但总归是一个可以依赖的缓冲地带。Gupta和Ferguson(1992)则认为,全球化时代,具体的场所和地点的指向越发模糊和不确定,但文化和族裔意义上的场所的特点却越发明晰。甚至还有学者提出,无场所(placelessness)不仅仅是后天给定的,也是人类固有的。智人与其它物种的区别就在于:我们可以没有固定的栖息地,能够在任何地方安置下来(Evernden 1985:103-24)。本文的场所一词沿袭其传统意义。 ④针对这一点,Yoon(2006)指出,场所的界定依据边界的划分,这一点令人质疑,因为这种观点意味着要在边界之外构建一个他者,形成我者—他者的二元对立。但全球化时代,大规模的人口和资本流动,边界越来越模糊和难以界定。因此,场所应该摒弃传统的界定方法,既然边界具有流动性,那么,场所应该由各种内外交错的社会关系界定。比如说,全球和地方的融合,外部和内部交汇。那么,在文化和地域政治差异不断被解域化的年代,如何保持场所感?Yoon认为,策略在于将关注点从“场所带来的差异”(The Differences Place Makes)转移到“场所包含的差异”(The Places Difference Makes)。 ⑤当时美国黑人的人口是1200万。“生子”:空间意识形态的受害者_土生子论文
“生子”:空间意识形态的受害者_土生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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