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产业化与承包制的辩证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承包制论文,化与论文,正确处理论文,产业论文,辩证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山东省诸城市是地处鲁东南的县级市,总面积2183 平方公里, 有27处乡镇,1339个行政村,23万户,104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90万; 诸城市不靠近铁路、不靠近高速公路、不靠近港口、不靠近大城市;自然条件较差,山区、丘岭、平原各占1/3。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国民生产总值不足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5元,是一个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党委政府不懈探索,初步找到了一条与承包制经营方式和当地自然条件相适应的“龙头带动型”农业产业化路子,农村经济步入了健康发展的轨道。1996年完成了国民生产总值72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94亿元,财政收入3.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908元,分别是大包干开始前1980年的13.8、18.6、8.2和15.1 倍。
一、正确认识农业产业化与承包制的辩证关系
1979年到现在,诸诚农村经济历史性地完成了三大跨跃:一是由广种薄收的粗放型经营向高投入高产出的高效经营的跨跃;二是由温饱型的自然经济向小康型商品经济的跨跃;三是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初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跨跃。伴随着这些跨跃,农产品逐渐丰富,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农业生产要素开始重新组合,农业产业化实现了由胚胎到成型的发展。从诸诚来看,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年到1984年,以全面推行大包干为标志,主要解决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问题。经营自主权的扩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产品极大丰富,农民有了可供加工销售的剩余农产品;随着自主权的扩大,农业生产要素开始重新组合,各种专业户大量涌现,农业产业化开始萌芽。
第二阶段,1985年到1987年,以开展“商品生产大合唱”为标志,主要解决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随着生产的扩大、剩余农副产品的增加,生产资料的“买难”和农产品的“卖难”问题开始暴露,反映了传统经营管理部门已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急需各行各业各部门广泛参与,共同解决这一问题。这一阶段,除国家统购产品外,其他产业尚未分化,专业性加工服务部门也没有真正形成。
第三阶段,1988年到1991年,以推行贸工农一体化为标志,主要解决农产品外向型和加工增值问题。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业主导产品逐步形成,流通已不再限于“调剂余缺,互通有无”,而是要参与国际流通大循环,这时的国际贸易是国家外贸部门的“专利”,加工、生产只能严格按照外贸部门的计划进行,外贸是独一无二的“龙头”,无论生产者还是加工企业仍然被阻于大市场门外,农业产业化只能发展到“贸工农一体化”阶段。
第四阶段,1992年到现在,以外贸改革、“两产”(产权改革和农业产业化)联动,全面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为标志,主要解决规模和龙头建设问题。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主导产品已经上升为一个产业,几个主导产品发展为多个产业领域,单一国家贸易发展为多家龙头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国内一体化市场流通,单一的“贸工农一体化”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新的产权关系、利益关系为纽带组建的各类龙头企业大量涌现,农业产业化全面形成,进入发展完善的新时期。
农业产业化形成的历史表明:第一,农业产业化是实践的结果。它是在承包制基础上,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形成的,是承包制完善发展的产物。尽管农业产业化近年才被提出和完整表述,实际上它的形成发展是与承包制的整个历史过程相伴始终的。第二,承包制起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表现在四个方面:①孕育了农业产业化的雏型;②奠定了农业产业化形成的物质基础,特别是提供了可供投入的必要积累和可供加工销售的剩余产品;③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组合提供了条件,农村成了为龙头企业提供劳动力的“蓄水池”;④造就了农业产业化的基础一环,农户成了一体化经营的“第一车间”。第三,农业产业化赋予了承包制以新的生机和活力。农业产业化解决了承包制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为承包制的发展完善开辟了更加广阔的道路。它把贸工农融为一体,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为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创造了条件;它以市场为导向,把农业生产置于社会需要的基础之上,保证了农业生产效益的充分实现;它把专业化、规模化与社会化、区域化相结合,既充分发展了一家一户效益高、好管理、易核算的优点,又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把分离的生产要素组合起来,集中从事专业生产,为提高产品质量、获取规模效益打下了基础。
总结农业产业化的形成过程,农业产业化与承包制根本上是统一的、一致的,这种统一性除了表现在具有相同的生产力基础,相同的生产经营对象、目标和内部机制外,还突出地表现为两点:一是亲合性,二者具有天然的亲和关系,农业产业化天然地带有承包制的烙印;二是互补性,各有所长,作用互补,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农业产业化与承包制的统一是建立在发展基础上的,二者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已经有了明显的不同,是既有联系又不相同的两个概念。
承包制与人民公社体制及土地私有制的单干相对立,是农业生产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关系的一种制度,属生产关系范畴,土地的集体所有、分户经营是其显著特征。作为特定生产关系的承包制与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水平相联系,与一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与一定的生产观念相吻合,可以满足不同生产方式的需要。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的增长方式紧密联系,反映着农村经济的组织方式与发展方向两个方面,属生产方式的范畴。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一体化是其显著特征,它不是超现实的理性模式,既与一定的生产力相联系,又与一定的生产关系相结合;既是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又是生产关系的调整改善,它的形成是农村经济与承包制矛盾运动的结果,其功能发挥要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双重校正,与我国国情相适应。
二、承包制与农业产业化结合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承包制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长期政策,由于人多地少是我国不可改变的客观条件,因此,以小型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生产局面不会很快改变,农业产业化必将长期地与承包制结合在一起实施。从理论上说,农业产业化是适应承包制发展的要求形成的,与承包制具有天然的内在统一性,但是这种统一性是有条件的,在实践中,由于受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的限制,加上农业的天然弱质和市场农业的不规范,农业产业化与承包制的结合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从诸城看,突出地表现为十个方面。
1.土地的分散经营问题。农业产业化必须有一定数量的规模做基础。农产品的规模来自土地的规模,而现行的土地分户经营制度,无法满足规模经营的需要。
2.农户自给自足生产的问题。商品化是农业产业化的基本要求,农户作为生产单位要以市场需求为目标。但目前农业商品率较低,相当数量的农户生产首先是为了自给,出现剩余再考虑经营,带有明显的小生产性质。
3.家庭经营的短期行为问题。农业产业化要求建立相对稳定的生产、加工、销售体系,龙头企业与农户应该兴衰与共。但现实中,一些农户往往见好就收,见利就争,见险就退。使产业化经营缺乏稳固的生产基础。
4.家庭经营的多样性问题。专业化是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特征,客观上要求农户的生产相对专一和集中。而农户生产上“一种二养三加工”的多样性,以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多变性,不利于专业化生产,制约了产业化的发展。
5.农业生产组织松散的问题。农业产业化是跨行业、跨行政区划、跨所有制界限的社会化生产,要有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紧密的组织体系。而在目前,广大农户已经成为拥有生产经营自主权的独立生产、核算单位,与村集体的关系处于分离、半分离状态,以村行政管理组织为中心的农户是松散型的,不能满足产业化的需要。
6.农户投入能力低的问题。作为集约型的农业产业化,不仅需要巨大的劳动、技术投入,更需要较大的资本注入。现阶段,农户自有生产资金仍然比较贫乏,相当数量的家庭往往受资金制约而被拒于产业化“大门”之外,影响了产业化的更快发展。
7.家庭生产的盲目性问题。市场导向是产业化生产的主要特征,即因需生产,因销定产。而对于众多的农户来说,由于长期受小农经济的影响和市场信息的制约,生产经营象“押宝”,凭直观和经验决策,看上年种下年,会种什么种什么,生产经营处于盲目状态。
8.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龙头企业以农产品为加工、经营对象,直接参与市场流通交换,占据产业化的主导地位,有着相对高的比较利益。而农户从事的农业生产是基础差、风险大的弱质产业,受市场与自然的双重制约,加上生产与交换的利益分配不尽合理,使农业比较利益长期偏低,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9.社区服务功能滞后的问题。产业化要求各社会服务部门按照职能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为生产经营服务。而现行服务体系是依托行政区域建立的,且主要提供生产性服务,因而不能适应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多层次、全方位的需求。产业化自身服务体系的重复建设,不仅造成了人财物的浪费,而且又引发了产业化体系与社区服务体系间责权利的磨擦。
10.农民素质相对偏低的问题。产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知识化、 科技化、法制化的过程,生产者必须具有很高的个人素质。而现实情况是:农民中文盲半文盲还占相当比重,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还很低,依法办事能力和科学技术的运用转化能力还很弱。同时,农村中青壮劳力大量外流,农业生产以老、少、妇为骨干,农业劳动力素质明显低下。
上述十点集中反映了承包制与农业产业化对接时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承包制本身的,有的是与承包制相关的,有的是随着产业化的实施产生的,但从性质上看,都不是根本性的,只要政策和策略正确,措施得当,是可以在实践中逐步加以解决的。
三、努力探索与承包制相适应的农业产业化道路
农业产业化没有规范的统一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标准路子,但有两点必须遵循:一是与基本国情相适应;二是与承包制相适应。我国有9亿农民,素质偏低,集中在有限的耕地上, 生产力水平低且不平衡,这是基本国情;承包制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制度,已经实施多年,取得显著实效,深受农民欢迎,这也是实情。农业产业化目标的制定、战略的实施必须着眼这样的现实。基于这样的准则,近几年来,诸城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充分运用“贸工农一体化”机制,探索了一条“龙头带动战略”的农业产业化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践中着重做了四方面工作。
1.立足优势,选准区域主导产业。县域经济的最大弱点是产业趋同,规模较小,市场狭窄。实施农业产业化的首要任务是优化经济结构,培育主导产业,发展骨干企业,开发拳头名牌产品。为此,诸城依据市场导向,根据自然条件、资源条件、地理优势、历史传统等,在全市确定重点发展肉鸡、黄烟、粮油、棉花、瓜菜、果品等十二大主导产业,畜牧业为重中之重。目前2/3以上的耕地纳入了基地化种植,养殖大户发展到1.9万个,各类专业饲养场4000多处。全市形成了80万亩粮食、 80万亩经济作物、8000万只肉鸡、100万头生猪、30万头大家畜、60 万只羊、250万只家兔的种养基地。 该市规划发展主导产业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市场导向、立足农户、形成基地”。因地制宜,就是立足基地资源的开发和各传统产业的创新,通过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对优势产业或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生产能力,大宗产品上档次,特色产品上规模,使一个产品成为起主导作用的产业。市场导向,就是着眼市场需求,立足本地优势,认真研究市场形势,准确掌握供需信息,从而确定适应市场的产业或经营领域,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品。立足农户,就是着眼农户这个基本经济单位,为大多数农民着想,大力发展一家一户做得了、做得好的“大众”项目。形成基地,就是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发展单体成规模、总体成区域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集中联片、规模种养的新型区域农业经济。
2.大力培植龙头企业,架起市场与农户的桥梁。龙头企业,外连国内外市场,内连千家万户,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提供服务”的综合功能。建好一个龙头,就会带起一个系列;建起一批龙头,就会带起一批基地。龙头企业的发展,在千家万户分散生产与瞬息万变的国内外市场间架起一座桥梁,使农产品大批量地进入市场。诸城就是靠900多家龙头企业把20万户、100多万吨的农产品带入了市场。
在龙头企业建设中,诸城的方针是“大、高、外、强、多”。大,即规模要大。具有一定的“吞吐消化”能力,能够适应大市场、大流通的需要,能够缓冲、消解市场波动的冲击。诸城近几年新上龙头项目投资都在300万元以上,其中过千万元的就有13家。高,即起点高、 档次高。不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近几年新引进的肉食加工、蔬菜冷脱、种鸡孵化和饲料加工等设备,都是从发达国家引进的90年代一流产品。外,即龙头外向,企业外联,产品外销,带动县域经济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基本途径就是优先发展外资合资企业,目前,诸城的农产品外资(合资)加工企业已有32家。强,即强竞争力和带动力。在外要有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对内要有强烈的辐射带动能力。多,即多形式、多层次、多成份。打破部门、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市、乡、村,国营、集体、个体,外资、引资、合作一齐上,共同奏响农业产业化的新一轮“大合唱”。
3.突破“瓶颈”制约,为农业产业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农业产业化是一个多体系、多层次的系统工程,既有庞大的物质流,又有快捷的信息流,还有先进的技术流,“流”的顺畅是功能发挥的首要条件,而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受“最小因子律”制约。实践使我们体会到,疏通制约因素,突破“瓶颈”制约,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条件。首先,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突破硬件“瓶颈”。诸城以中小企业改革为契机,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改善国有资本投资方向,实现了产业结构的整体优化。近三年来,先后投资4亿多元对全市的交通干线、 供电、通讯、信息网络、市政等进行了改造,促进了市场、龙头企业与农户的沟通和连接。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突破流通“瓶颈”。龙头企业为农产品进入大市场架起了桥梁,但不可能把所有产品都带入国际市场,相当部分的产品要靠地方市场销售,龙头企业的许多原料,特别是基地外的原料要靠地方市场来调剂供应。实践证明:市场建设与农业产业化呈现紧密正相关关系。市场不整,功能不齐,流通滞后,仍是农业产业化的一大障碍,要本着与基地建设相结合,与龙头企业建设相结合,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发展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目前诸城拥有各类专业批发市场32处,年成交额20多亿元。第三,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突破技术“瓶颈”。农业产业化,也是农业科技化。人才奇缺,技术落后是农业产业化的又一障碍,解决这一问题,就要从农业的实际需要出发,大办职业教育,为广大农户培养住得下、用得上的专门人才。诸城的思路是:产业化延伸到哪里,职业技术教育就办到哪里;产业化需要什么人才,就注重培养什么人才。按照这个思路,诸城的职业技术学校发展到现在的25所,每年为经济建设培养输送各类人才过万人。
4.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一般的产业化体系主要由四部分组成:①龙头企业;②中介(分支)组织;③稳定的基地农户;④自由农户。前三部分是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组成部分,要随着产业化的发展,进一步巩固彼此的联系,由松散型变为紧密型。第四部分是农业产业化的有益补充,可以逐步纳入产业化体系,形成固定的产销关系,但不可排斥或硬性“收编”。即使在产业体系内部,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与生产农户之间虽然分工不同,但他们是平等的利益主体,享有各自合法的权益,他们的合作只能靠利益的吸引,而不能用行政手段,更不能用行政手段剥夺农民的自主权或改变承包关系,把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的计划强加给农民。
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是靠经济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共同利益是产业化形成的内在动力,必须注意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关系。一是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关系。要实行合同化管理,以销定产,定向交售,保护价收购,利益均沾,风险共担。二是龙头企业间的关系。本着谁扶持、谁服务、谁收购的原则,适当划分势力范围,避免“少了抢、多了躲”的问题。三是龙头企业与服务单位(包括中介组织)的关系。鼓励龙头企业与服务单位(中介组织)的联合,按照分工协作、有偿服务的原则,龙头企业向参与服务的单位或中介组织支付规定的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