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宋元代的“三史”_文化论文

论唐宋元代的“三史”_文化论文

唐宋元时期的“史才三长”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唐宋论文,时期论文,史才三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唐代刘知幾(661—721)提出有关史家标准问题的“史才三长”论之后,就不断有学者续作讨论和发挥,并直接应用到史学实践中。经过宋朝的推扬,不但讨论得更为具体深入,而且终成史家标准论的不二法门。“史才三长”论的这一发展历程,从一个具体层面显示了中国传统史学理论深化演进的轨迹。但迄今为止,学界尚论述并不多见。故而笔者不揣谫陋,勉为试之,还请各位同仁批评是正!

       一、唐代刘知幾“史才三长”论的提出

       才、学、识“史才三长”论,是刘知幾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提出的有关史家修养问题的理论论述。考察中国史学发展史可知,最早关注史家修养问题的是春秋末年的孔子。他在评价前辈史家时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①在他看来,古代的“良史”在记录历史时都是直书实录、无所隐讳的。这就从撰著态度方面提出了史家修养的问题。同在春秋时期,楚国史官倚相也被其君称为“良史”,原因是他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等上古史籍,②这是从史家的知识结构方面来考察的。西汉末,博极群书的刘向、扬雄皆称司马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③这又兼及史家的撰史才能与史书文笔等问题。显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有关史家修养问题的讨论越来越丰富。

       武则天长安二年(702),42岁的刘知幾任职著作佐郎,兼修国史,这是他第一次身为史官。寻迁左史,参与修撰起居注。次年(703)正月,刘知幾又奉诏与李峤、朱敬则、徐坚、吴兢等参与国史纂修。七月,朱敬则上表“请择史官”,强调史才之难“其难甚矣”,请求访“良史之才”,并给予他们“得行其道”④的条件保证。礼部尚书郑惟忠则向刘知幾询问:“自古以来,文士多而史才少,何也?”刘知幾答曰:

       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夫有学而无才,亦犹有良田百顷、黄金满籝,而使愚者营生,终不能致于货殖者矣。如有才而无学,亦犹思兼匠石、巧若公输,而家无楩柟斧斤,终不果成其宫室者矣。犹须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使骄主贼臣所以知惧,此则为虎傅翼,善无可加,所向无敌者矣。脱苟非其才,不可叨居史任。自夐古已来,能应斯目者,罕见其人。

       此即刘知幾的“史才三长”论;为与其中更为具体的“才”字相区别,学界也多有使用“史家三长”这一称谓的。其实质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史家标准”论。对刘知幾的论述,“时人以为知言”。⑤但也显而易见的是,刘知畿并未明确解释才、学、识这三个史学理论范畴及其内在联系,而是以比喻的方式做出论述的,这就给后人进一步深入探索留下了空间。究其意,史才是指史家的撰史才能问题,史学是指史家的知识结构问题,史识则是包括史家正直无私、善恶必书的品德修养和撰著态度在内。⑥这不但是中国史学发展史,而且也是整个中国学术文化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才、学、识三长的范畴。

       七年后,刘知幾又在所撰《史通》中多次讨论“史才”问题,其中卷九《核才》开篇即说:“夫史才之难,其难甚矣!”全篇专门对“史才之难”问题予以讨论,主旨即在“苟非其才,则不可叨居史任”。可惜刘知幾提出“史才三长”论时,尚未着手撰写《史通》,而《史通》写成后,又未能“修改删润”,进行“整齐划一的刊定”,⑦使得“史才三长”这一重要论述竟未能在《史通》中有集中阐释。这不能不说是个重大缺憾。

       二、唐宋元时期对“史才三长”论的讨论发挥

       对刘知幾关于“史才三长”亦即史家标准的论述,在他之后的唐朝学者,就已不断有人继续讨论探索。从笔者所见资料来看,最早直接沿用才、学、识三长概念来讨论史官、史家标准的,是唐德宗时期的史馆官员赵元一。建中四年(783)十月,因泾原兵变,唐德宗仓皇逃往奉天(今陕西乾县)避难,直到次年八月才重返京城长安。事后,赵元一写成《奉天录》四卷,“总纪其事”,成为记载唐德宗避难奉天事件的第一手资料。作者在序中说:“史官之笔,才、识、学也。苟无三端,难以措其手足。元一不敏,敢窃凤皇之一毛,以效麒麟之千里。”⑧虽然他所说“才、识、学”三个概念的前后顺序与刘知幾所论稍有不同,但总的来看,他不但赞同刘知幾在八十年前提出的“史才须有三长”的观点,而且也是以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的。也正因此,其书内虽间有失实之处,但“叙事记言往往较正史详尽可信,可据以考订事实真相”。⑨

       此后,著名文学家自居易(772—846)也讨论了史家标准问题。他在《授沈传师左拾遗史馆修撰制》中说:“庶职之重者,其史氏欤!历代以来,甚难其选。非雄文博学,辅之以通识者,则无以称命。今兹命尔,其有旨哉!……尔先父尝撰《建中实录》,文质详略,颇得其中。尔宜继前志、率前修,无忝尔父之官之职!”⑩这里一方面强调史官“甚难其选”,提出史官必须是“雄文”“博学”和“通识”三者兼备,否则就是“无以称命”,也就是不称职,这与刘知幾探讨的才、学、识三长一一对应,他虽然没有进一步指明怎样才能算是文“雄”、学“博”、识“通”,但这一提法显然要比刘知幾以比喻形式的探讨更为具体;另一方面,白居易同时也是以其标准来选择史官的,他认为授予沈传师史馆修撰一职是“其有旨哉”,即符合“雄文”“博学”和“通识”的三长标准,希望沈传师“继前志、率前修,无忝尔父之官之职”,这与刘知幾所说的“苟非其才,则不可叨居史任”,也是相应的。

       但是,白居易并没有提到刘知幾、《史通》和三长等名词概念。他是真的受到了《史通》的影响,还是暗合于《史通》而英雄所见略同呢?答案应该是前者。因为除对史家标准的探讨外,白居易还高扬刘知幾在《史通》中所大声疾呼的“直笔”“实录”精神,对此,张少康、刘三富认为:“白居易提倡‘直笔’、‘实录’,当然是由司马迁《史记》写作中的实录精神而来,但其直接思想来源则是唐代刘知幾的《史通》。”(11)陈允锋沿着这一思路,从史家精神与创作主体的品格、史家笔法与诗歌创作方法两个方面,详细考察了白居易诗学思想与刘知幾《史通》的具体关系。(12)这可见,白居易与刘知幾《史通》有着莫大渊源。可惜的是,白居易也和刘知幾一样,并没有对他自己所说的“雄文”“博学”“通识”的具体标准展开论述,相反,他甚至比刘知幾对才、学、识三长的论述更为简略,这实在令人遗憾。

       唐代后期,自称是韩愈四传弟子的孙樵也对史学问题多有论述,(13)代表作即其《与高锡望书》。对孙樵此文,清代学者就已经注意到它与《史通》的关系。清乾隆三年(1738)完成的《御选唐宋文醇》卷二一收录了这篇文章,并在后面附录有清人储欣的评论:“史法略具于此,当与刘子元《史通》诸议论参看。”(14)此论言简意赅,既说明了二者的渊源关系,也说明了孙樵对《史通》有所发展和补充。其中起首所论涉及史才问题:

       文章如面,史才最难到。司马子长之地,千载独闻得扬子云(扬雄)。唐朝以文索士,二百年间,作者数十辈,独高韩吏部(韩愈)。吏部修《顺宗实录》,尚不能当班孟坚,其能与子长、子云相上下乎?足下乃小史,尚宜世嗣史法。矧足下才力雄独,意语横阔。尝序义复冈及乐武事,其说要害,在樵宜一二百言者,足下能数十字辄尽情状。及意穷事际,反若有千百言在笔下。足下齿发未及壮,其所得如此,则不知子长、子云当足下年齿时,文章果何如也?(15)

       这里所说的“文章如面,史才最难到”,与刘知幾回答“自古文士多而史才少”时所说的“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自夐古已来,能应斯目者,罕见其人”的论述,及《史通》卷九《核才》中说的“史才之难,其难甚矣”等论述,意旨相同。后面讲到的文字表述效果:“其说要害,在樵宜一二百言者,足下能数十字辄尽情状。及意穷事际,反若有千百言在笔下。”《史通》卷六《叙事》专门谈到史书的文字表述问题,主张:“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含意未尽。使夫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作者言虽简略,理皆要害,故能疏而不遗,俭而无阙。”两相比较,孙樵显然是在刘知幾的基础上再做发挥,只是他这里所谈的主要是具体的写作才能问题,即才、学、识三长之中的“才”,而非总体讨论“三长”问题。

       两宋时期史学发达,对“史才三长”论的讨论发挥更多,不但对其理论内涵阐述得非常详细明了,而且还很有深度。重要者,如北宋前期著名学者杨億(974—1020)说:“窃以良史之任,历代所难”,认为良史必须“通倚相(邱)[丘]、索之书,专羊盻《春秋》之学,博物稽古,多识旧章,变例发凡,深穷微旨;加以书法不隐,有骨鲠之风,多闻缺疑,无胸臆之论;三长之才识兼备,六家之论议所宗”。(16)杨億所说的三长,显然与他前面所说的“通倚相丘、索之书”等具体举例性要求有内容重合之处,因而由此也可知他对三长的一些具体认识,即在“学”方面必须“博物稽古,多识旧章”,在“才”方面必须“变例发凡,深穷微旨”,在“识”方面必须“书法不隐,多闻缺疑”。毫无疑问,他的认识与刘知幾的“史才三长”论和《史通》中的有关论述是基本相同的,但他的具体说明则显然要比刘知幾的比喻式论述更为贴切得多。这是刘知幾之后,较早地对其“史才三长”论进行讨论发挥而提出的具体见解,拓开了后人对这一史学理论范畴的继续探索之路,值得重视。

       苏颂(1020—1101)在北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二月作《吕舍人文集序》,内中称吕夏卿(字缙叔)“少通经术,长而刻志史学,仕宦三纪,始卒史官,故其立言创意,深微婉约,不戾经传之旨”。“大抵独得胸襟,自成机杼,辞虽精奥而不取奇僻,理虽切著而不事抑扬。……其爱君忧国之虑远矣……表善抑奸之意切矣……明识独见,劝惩之意深矣。刘知幾有云:‘文之与史,其流一焉。’观缙叔所叙,汪洋闳衍,体制不一,然博学多闻,拾遗补艺,发幽隐,甄是否,使读之者知善恶之所归,其三长之最欤?”(17)这既是以三长称颂吕夏卿,同时也是对三长这一理论范畴进行讨论发挥。关于三长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刘知幾并没有明确解说。按照苏颂的理解,在“才”方面,为文记事必须“辞虽精奥而不取奇僻,理虽切著而不事抑扬”;在“学”方面,必须“博学多闻,拾遗补艺”;在“识”方面,必须“立言创意,深微婉约,不戾经传之旨”,“独得胸襟,自成机杼”,“爱君忧国之虑远”,“表善抑奸之意切”,“明识独见,劝惩之意深”,“发幽隐,甄是否,使读之者知善恶之所归”。在苏颂看来,做到了这些,就是三长兼备,而且是“三长之最”。这是第一次提出“三长之最”的说法,对后人对这一史学理论的继续探索,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为文铲剔瑕颣、卓诡不凡,能够下继欧阳修的刘弇(1048—1102),则在策问中以三长发问云:

       文章如面,史才最难到。自刘知幾著“三长”、“五不可”之论,而操笔之士,卒莫有非其说者。

       夫裒掇旧典,考览世故,成书既往者,信已难矣,而出乎其后者,又或恕心不存焉,耀己所长,訾累前作,迨如东家之矛、西家之盾,莫足以相入。是故,“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贱”,班固之诋马迁者以此;“其议论常排死节、否正直,而不叙杀身成仁之美”,蔚宗(范晔)之诋班固者以此;而刘肃则并与二、三子而诋之,其论马迁也,与固之说略同,以为“班固序废兴则茂祖德,述政教则左理本而右典刑;蔚宗诎公才而采私论,拾典实而饰浮言”。由此观之,则是从事乎史者,类非全才也,可乎?

       夫史之难既如此,而后世至乃取东观多为之员,举一代之事而责之以抄撮之众手,自以为庶几制作矣。今考诸(唐)太宗之《晋(书)》、令狐(德棻)之《周(书)》、魏王(魏徵)之《隋(书)》、五代刘氏(刘昫)之《(旧)唐(书)》,其失殆有甚于数子者,亦何啻十一而千百之耶?诸君刓精史学久矣,若固之讥迁、晔之讥固,果亦有在于是乎?知幾之论、刘肃之评,如何而后可以无憾也?如曰不若成之众手,则历代之弊已如此矣,亦奚足以胜议哉?要必有折衷焉而不苟者。愿揆之少一字诸君。(18)

       这篇策问主要向士子们提出两个问题,一是史才问题,一是史馆集众修史问题,但无一例外都是刘知幾和《史通》中提出的问题。策问的第一句话“文章如面,史才最难到”,虽然用的是唐代孙樵的原话,但前文已经指出,这句话本身即是从刘知幾而来,而策问也随后就提到了刘知幾三长之论。策问的意思很明显,对刘知幾的三长之论,“操笔之士,卒莫有非其说者”,都认为史家必须具有三长,但大量事实表明,“从事乎史者,类非全才”,因此策问要求士子们回答,“如何而后可以无憾”,也就是史家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三长兼备,“全才”应该是什么样的。关于史馆集众修史的弊端,刘知幾在《史通·忤时》以“五不可”明确提出批评,但他并没有完全否定史馆修史;刘弇这篇策问也采取了同样的态度,坚持史馆修史,同时指出唐朝、五代时期官修诸史的失误也不在少数,他要求士子们回答,如何才能避免集众修史的弊端。

       显而易见,前一个问题,是希望士子们对“史才三长”的理论进行发挥、完善,以求得史学“全才”;后一个问题,是希望士子们各尽其能,探讨和寻求避免集众修史的弊端的方法,以解决现实中官方修史存在的问题。这正是官方修史繁荣昌盛的宋朝,所面对并急需解决的两大难题。

       在这种情况下,以刘知幾的史学理论来命题的策问,其必然结果,只能是积极促进和引导士子们加强对《史通》的重视和研读。就算这里提到的“三长”“五不可”是从《旧唐书》和《新唐书》的刘知幾本传而来,但不能不引起士子们重视《史通》全书,因为要回答这些问题,毕竟首先还得熟读刘知幾的《史通》才是。这篇策问的出题人刘弇为北宋中后期人,不管此前怎样,但从此以后的宋代士子们,不见、不读《史通》怕是不行了。

       南宋初期,吴垧于高宗建炎四年(1130)撰成《五总志》一书,中云:“史官谓才、学、识为三长,而三长之难,识尤居甚。”(19)这是第一次明确表达出三长之中有识为最难之意。

       大致与吴垧同时,周麟之(约1160年前后在世)在其《海陵集》卷五《辞免差兼实录院同修撰札子》《辞免同修国史札子》中,几次申明,史官必须兼具才、学、识三长。在所作《杨邦弼、陈俊卿并除著作郎》中,更明确宣称:“史有三长,才、学、识,世罕兼之,昔人尝以是为笃论矣。才不胜则僿,学不充则殆,识不卓则胶。三者具而用之,无不宜焉,岂唯史哉!”(20)不但以三长选人,而且还对三长进行讨论发挥,认为三长的标准是才胜、学充、识卓,才不胜就会文章鄙野,学不充就会内心疑惑而不能定夺,识不卓就会拘泥于他人见解而自己无所创见。应该说,周麟之的这一解说是非常精到的。特别是他还认为,三长“具而用之,无不宜焉,岂唯史哉!”这打开了将“史才三长”拓展应用于其他学术领域的思路,此后往往有学者对此发出应和之声。

       南宋中期,魏了翁(1178—1237)在《蔡文懿公〈百官公卿年表〉序》中说:“予尝妄谓子长之表,厥义弘远,而世鲜知之。以刘知幾之博通,犹曰表以谱列年爵,则余人可知。……今蔡公首摘大事以附年历,即熙(宁)、(元)丰、(元)祐、(绍)圣、崇(宁)、(大)观、政(和)、宣(和)之事以为经,而上意之好恶、人才之消长,皆可坐见,与仅书拜罢而不著理乱者,盖有不侔。此非深得古策书之意,畴能及此?惜其中兴以后,大事未及记也。昔人谓作史者必有才、学、识三长,才、学固不易,而有识为尤难。”(21)对司马迁在《史记》中创立的表体,《史通》卷一《六家》、卷二《二体》中都仅仅提到“表以谱列年爵”的作用,卷三《表历》中更说:“以表为文,用述时事,施彼谱牒,容或可取,载诸史传,未见其宜。”(22)魏了翁则指出表体“厥义弘远”,直接对刘知幾之论提出相反意见,可惜并没有展开细说,未免缺憾。不过,他对蔡文懿《百官公卿年表》的高度评价,反映了他对撰写史表所持的原则和方法,其中特别强调,不能仅仅钩稽史料,而要写出史料背后所寓含的政治“理乱”,这样才能体现出作者对历史的“弘远”见识。因此他赞同刘知幾提出的“作史者必有才、学、识三长”的观点,并指出三长是“才、学固不易,而有识为尤难”。他和吴垧都像刘知幾那样,首重史识。

       宋末遗民卫宗武(?—1289)在一首诗文中也讲到才、学、识三长,他说:“好士不论亲与疏,绝甘分少宁求余。孔程一见便倾盖,欢如故旧其非欤?世多奇俊无南北,平昔可曾致佳客?吾乡良友无出君,二仲之交犹欠一。青溪人瑞名闻扬,剑气上射牛斗光。淋漓笔下走风雨,其势浩浩声浪浪。……我家有竹门可款,植此不徒悦俗眼。批风抹月待嘉宾,绝胜肉食供朝晚。嵇吕交情虽似漆,千里相遇难再得。何如耆俊里社仝,时得亲薫才学识!”(23)显然,这里提到的才、学、识,更是古人从“通学”这个角度讲的,远远超出了史学这一个方面。

       元朝对“史才三长”论的探索不多,但有些还是很有意义的。如元成宗大德二年(1298),昌国州(今浙江定海)判官冯福京等撰成《昌国州图志》,冯福京在序言中开篇即云:“史所以传信,传而不信,不如亡史。故作史者必擅三者之长,曰学、曰识、曰才,而后能传信于天下。盖非学无以通古今之世变,非识无以明事理之精微,非才无以措褒贬之笔削。三者缺一,不敢登此职焉。”(24)冯福京所说的三长的具体顺序与刘知幾所云有所不同,对三长概念的解说也非常具体明了,反映了他对三长之论的进一步深入思考。特别是他强调,史家只有“必擅三者之长”,而后写出来的史书才能“传信于天下”;而史书也必须做到“传信”,否则“不如亡史”。这其实就是要求,凡是史家,凡是以史为职者,必须具备三长,也就是冯福京所说的“三者缺一,不敢登此职焉”。这与刘知幾在谈论三长问题时所言“史才须有三长”,“脱苟非其才,不可叨居史任”的表述,并无轩轾。但冯福京从史书“传信于天下”的角度来强调“作史者必擅三者之长”,则是他的新发展,比刘知幾单从三长之一的“识”方面来要求“善恶必书”要宽广得多。

       三、唐宋元时期对“史才三长”论的直接应用

       刘知幾在《史通》中虽然没有集中提到“史才三长”论,但书中的许多篇章,却也往往在运用才、学、识的标准来评史论人,其中尤以《核才》《鉴识》等篇为典型。因此刘知幾不仅是从理论上提出这一史家标准论,而且也是这一理论的第一实践者。

       此后,最早直接沿用才、学、识三长概念来讨论史官、史家标准的,是唐德宗时期的赵元一。他在《奉天录序》中的自述表明,他不但赞同刘知幾的三长论,而且也是以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因此,他是除刘知幾本人外,第一个应用这一理论成果之人。而之后的白居易,也无例外地代表朝廷用这一标准来选拔史官。

       两宋时期官方史学发达,刘知幾提出的“史才三长”论逐渐成为朝廷选择史官的指导性纲领。还在北宋前期,著名学者王禹偁(954—1001)即在《上史馆吕相公书》中,用三长之论与人商讨史官人选。他说:“国子博士李觉,属以修撰二朝政事。……相公且曰史笔之难有三焉,才也、学也、识也。相公岂以馆阁诸生才、学、识见,皆不及觉邪?则舍此而取彼可矣。若犹未也,相公又何如哉?……若因而授之,取笑千古之下,则某耻之,相公亦耻之。矧相公监修国史,得不留意乎?”(25)这是直接用才、学、识三长来评论史官,并要求以此来选拔史官,以史官不具有才、学、识三长为耻。从其所言可知,时任监修国史的“吕相公”也曾说过“史笔之难有三焉,才也、学也、识也”,所以王禹偁也就不必提出刘知幾的姓名,而是直接以“吕相公”之论还治其人之身,使其自相攻伐,迫其真正以才、学、识三长来选拔史官。才、学、识三长论当然是刘知幾的专利性创发之论,因而不管这里是否提到刘知幾的姓名,都足见其“史才三长”论影响之大。

       百余年后,刘安世(1048—1125)在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弹劾新任著作郎欧阳棐不堪史才时,则径直以“刘知幾之论,以才、学、识为史官之三长”为理据,认为欧阳棐不具三长,不可“叨窃误恩,列职太史”,并称“朝廷不至乏材如此之甚”,(26)请求追还任命,别加遴选。奏上,诏“从之”。(27)而北宋末张扩所云“真儒通天地人,良史兼才学识”,(28)以才、学、识兼备的“良史”和兼通天地人的“真儒”相提并论,更可谓是对三长论的高度褒美与阐扬。

       南宋前期,每自比诸葛亮、颜真卿、寇准、范仲淹等前贤,并为大儒朱熹、张栻所雅敬的王十朋(1112—1171),也对“史才三长”论予以明确肯定,并用来评价有关史书。其言云:

       洙泗大儒既没,褒贬之笔失传。龙门太史公不生,实录之笔遂绝。嗟乎!世衰道微,非独圣人不得而见,至良史之才,亦不世出也。国朝四叶,人文最盛,欧阳(修)、宋(祁)二公以巨儒修史,号为得人。《(新)唐(书)》、《(新)五代(史)》二书,法度森严,议论至到,真可与马迁争衡,使班(固)、范(晔)北面,奴仆命陈寿以下也。然读二史者,亦不能无疑于其间。唐太宗固不世英主,然惭德在父子兄弟间,史赞不少加贬,反捃摭其好大喜功与复立浮图二事,赦大罪而贬小恶,岂《春秋》褒贬法,良史直录笔耶?陈子昂乃一代儒宗,其劝武后兴明堂太学,实盛典也,史乃谓其言甚高、殊可怪笑,比之荐圭璧于房闼。苟谓武后不足以王道劝,则孟子以仁义劝战国之君,又宁逃怪笑之域耶?肃宗复两京,李泌之谋居多,论者谓功大于鲁连、范蠡,史赞泌乃略不假借,方且异其为人,谓近高近智、近立功立名者,何薄泌之甚也?刘蕡廷对过汉晁(错)、董(仲舒),最布衣之所难言,亦忠臣义士所当言者,史乃讥其太疏直,谓蕡不先以忠结上而后为帝言之。蕡草茅士,何阶可结上耶?《五代》本纪,区区求合于《春秋》之法,又从而释之曰:“此《春秋》意也。”以史拟经,吾恐后世以僭窃之罪归之矣。呜呼!良史不难得也,才、学、识。如二公,其议论去取之际必不苟,愿求其用心处。(29)

       刘知幾在谈到“史才三长”论时曾说:“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30)王十朋说“良史之才,亦不世出”,但也“不难得”,只要具备才、学、识三长即可,这与刘知幾所言是同一意旨。刘知幾又在《史通》卷九《核才》中说:“夫史才之难,其难甚矣!……苟非其才,则不可叨居史任。”王十朋在文中,批评欧阳修、宋祁主修的《新唐书》对唐太宗“赦大罪而贬小恶”、称陈子昂“殊可怪笑”、“薄”李泌“之甚”、讥刘蕡“太疏直”等做法,认为《新唐书》在这些问题上“不能无疑于其间”,也就是识见不高;又认为欧阳修独撰的《新五代史》效法《春秋》是“以史拟经”,犯有“僭窃之罪”,当然也是无识了。可见,王十朋不但明确赞同刘知幾提出的“史才三长”论,而且实际上也是在运用三长,特别是以其中“识”的标准,来评价《新唐书》和《新五代史》,并要求学生们也从才、学、识三个方面,去讨论《新唐书》和《新五代史》的“议论去取之际”和“用心处”。这当然是对“史才三长”论的推广和应用。

       洪迈(1123—1202)在《辞免兼修国史奏状》中称:“史官之权,从昔所重。……臣三预编摩,两叨修纂,初无才、学、识之三长,以裨笔削。”(31)周必大(1126—1204)也曾请辞史官之职,但朝廷不允,原因是他“执简于编年,兼才、学、识之三长”。(32)周必大在《高宗实录误字》一文中,从正反两方面论曰:“史官宜用才、学、识三长,又须专任,乃无抵牾。近世止作兼职,人人为之。《高宗实录》成,尝求外祖王给事中靓列传观之,殊可叹。”(33)指出史官一定要专门选用才、学、识三长兼备之人,否则所修史书必然抵牾错出,并举例说《高宗实录》之所以会出现错误之处“殊可叹”的情况,原因即在于此。这是以正面讲道理和反面摆事实相结合的方式,强调史馆在选官用人时,必须秉持“史才三长”论的原则。

       而据李心传(1167—1240)《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正月庚寅,宋高宗曾问宰执大臣:“三朝国史何日可进?”陈康伯对曰:“帝纪已成,列传未就。”高宗曰:“史官才难,刘知幾谓必具才、学、识。卿宜谨择之。”(34)这是以皇帝的身份,要求选择史官必具才、学、识三长。

       此后,许应龙(约1174—1264)《东涧集》卷三《袁甫除著作佐郎诰》、真德秀(1178—1235)《西山文集》卷十六《辞免兼修史状》、徐元杰(1196—1246)《梅野集》卷六《李性传授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制》、李曾伯(1198—1265至1275间)《可斋续稿》卷二《谢尤内翰四六札》、方逢辰(1221—1291)《蛟峰外集》卷一《除著作郎诰》等文,都以才、学、识三长为史官标准,用许应龙的话说,就是:“专司论撰,非兼才、学、识之三长,曷膺是选?”(35)而朱熹三传弟子、浙江金华人王柏(1197—1274)在《悼蔡修斋》中,称永嘉学者蔡范“不沽直而不徇时”,“以节用爱人”,“以静重为威”,“直方大之德、才学识之长”。(36)从其全文可知,主要还是从史学方面讲的。尤其值得注意者,是其中把“德”与才、学、识三长并列,并冠于三长之前。王柏如此做法,或许属于“无心插柳”的偶然所为,但无意间开启了“史家四长”讨论的渊源。不知后来同样信奉朱学的清代浙江会稽(今绍兴)章学诚,是否曾从中得到启发,从而在才、学、识三长之前,明确补以“史德”?而近代梁启超对这一问题的探讨,虽然对这四个范畴的具体排序有所不同,对其具体内涵的阐释也有所差别,但仍然坚持把“德”冠于“四长”之首,与王柏的做法并无不同。

       在具体学术实践中,明确把“史才三长”推广到史学之外的,是宋末民族英雄谢枋得(1226—1289)。他编有《文章轨范》一书,共集录汉、晋、唐、宋之文六十九篇。每卷有小序一篇,讲明本卷录文要旨及为文之法。对每篇文章,各有批注圈点,“凡所标举,动中窾会。要之,古文之法亦不外此”。(37)其中卷六小序云:“此集才、学、识三高,议论关世教,古之立言不朽者如是。夫叶水心(叶适)曰:‘文章不足关世教,虽工无益也。’人能熟此集,学进、识进而才亦进矣。”(38)内中辑录诸葛亮《前出师表》、韩愈《送浮屠文畅师序》、韩愈《柳子厚墓志》、元结《大唐中兴颂序》、柳宗元《书箕子庙碑阴》、范仲淹《严先生祠堂记》、辛弃疾《跋绍兴辛巳亲征诏草》、李觏《袁州学记》、李格非《书洛阳名园记后》、范仲淹《岳阳楼记》十篇文章。这些文章,对研究相关历史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资料,但也毋庸讳言的是,没有一篇属于正规的史学文章。由此可知,谢枋得已经把原本属于史学领域的才、学、识三长标准,用在教人如何学习古文之法的文学领域了。清代袁枚(1716—1797)曾说:“作史三长,才、学、识,缺一不可。余谓诗亦如之,而识最为先,非识,则才与学俱误用矣。”(39)郭沫若指出:袁枚将刘知幾提出的“史才三长”“扩而充之,改‘世罕兼之’为‘缺一不可’,而适用之于诗,并谓‘识最为先’,良有见地”。(40)而从上述内容可知,袁枚“诗亦如之”“识最为先”的两层论述,都可以从宋代学者这里找到源头。

       经过宋朝的推扬,“史才三长”终于成为史家标准论的不二法门。元朝史学不盛,但不论私人史家,还是朝廷选择史官,都沿袭了“史才三长”这一传统。由宋入元的文学家王义山(1241—1287)为北宋初期著名学者王禹偁之后,他曾指出唐朝杜佑《通典》、北宋官修《续通典》都“有可议者”,但随即又谦称:“余何人,斯无才、学、识之长而敢论史?多见其不知量也。”(41)金元时期,北方著名理学家刘因(1249—1293)在送王之才赴史馆编修时,盛称王之才“擅才、学、识”,认为他担任史馆编修一职,是“公躭史癖今史荣,奸魂夜哭崔浩直。善恶磊磊轩天地,笔头休放波涛息”。(42)对三长兼备的王之才寄予了厚望。

       四、结语

       显而易见,随着由唐至元的时代发展和两宋时期史学的兴盛发达,“史才三长”论的理论内涵明显地呈现出不断深化、进步的趋势,不但对才、学、识三个范畴的内涵阐述得越来越具体、详细,而且三者之中识为最之意也被明确地揭示出来,这使才、学、识三个范畴之间又有了主次轻重之分、基础与核心之别,从而使“史才三长”这一史学理论的系统性更为严密。从外延方面看,“史才三长”论最初只是作为“良史”的史家标准而提出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到南宋时,人们不但在思想上打开了将其拓展应用于其他学术领域的思路,而且还在具体学术实践中,明确将其推广到史学之外,典型代表就是宋末民族英雄谢枋得所编《文章轨范》一书,将原本属于史学领域的三长标准,向外延伸、推广,用在了教人如何学习古文之法的文学领域。这可见,清代袁枚将“史才三长”论又推广到诗学领域,并称“识最为先”,都可以在宋代学者这里找到源头。

       除了从理论上对“史才三长”论展开进一步探索外,唐宋元时期也直接应用这一理论于史学实践之中。就刘知幾本人说,他不但是这一理论的提出者,而且也是第一实践者。此后,唐代的赵元一、白居易,或是以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或是用这一标准来为朝廷选拔史官。北宋王禹偁、刘安世、张扩,南宋洪迈、周必大、许应龙、真德秀、徐元杰、李曾伯、方逢辰等也无不如此。王十朋则要求学生从才、学、识三个方面,去讨论《新唐书》和《新五代史》的“议论去取之际”和“用心处”,这当然也是对“史才三长”论的推广和应用。而宋高宗则以皇帝的身份,要求选择史官必具才、学、识三长。经过宋朝的推扬,“史才三长”终于成为史家标准论的不二法门。元朝史学不盛,但不论私人史家,还是朝廷选择史官,都沿袭了“史才三长”这一传统。而南宋后期的王柏,不但以兼具“才、学、识之长”赞誉蔡范,而且将“方大之德”冠于三长之前,最早开启了德、才、学、识“史家四长”的讨论,后来章学诚与梁启超有关这一问题的论述,也可以从这里找到源头。

       总之,在刘知幾以比喻的方式提出“史才三长”论之后,唐宋元时期都是“史才三长”论发展的重要时期,不但其文雄、学博、识通或称才胜、学充、识卓,“才、学固不易,而有识为尤难”的基本内涵得以确定下来,而且三长“具而用之,无不宜焉,岂唯史哉”的外延也被明确提出并付诸实践;而经过宋朝的推扬,“史才三长”论终成中国传统史家标准论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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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宋元代的“三史”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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