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理论观形成的历史过程探析_唯心主义论文

马克思理论观形成的历史过程探析_唯心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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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06)02—0021—04

马克思理论观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过程。这一过程是与马克思整个思想的发展过程相一致的,是与马克思的两个历史性转变过程相统一的。

一、唯心主义理论观阶段

这一阶段马克思所理解的理论是脱离了现实的理论,理论、理性、观念是第一性的,理性是自由而高尚的。

1.观念第一性,观念产生现实

1835年10月,马克思进入波恩大学学习,这时的马克思深受康德和费希特思辨哲学的影响。康德和费希特把理想和现实割裂开来,认为理想是远离现实的,是高尚而纯洁的。马克思自己也承认,“开头我搞的是我慨然称为法的形而上学的东西,也就是脱离了任何实际的法和法的任何实际形式的原则、思维、定义,这一切都是按费希特那一套。”[1]10

2.到现实本身中寻找观念,发现理性

1836年10月,马克思转入柏林大学,这时他已意识到要到现实本身中寻找观念,发现理性。但他仍然停留在把探讨事物看成是发现事物理性,把发现理性视为认识的最终目的和归宿的唯心主义理论观阶段。

马克思在《献给父亲的诗册》中写道:“康德和费希特在太空飞翔,对未知世界在黑暗中探索;而我只求深入全面地领悟在地面上遇到的日常事物。”[1]651—652 为了理解现实,马克思开始钻研黑格尔哲学,因为他发现在应有和现有即理想和现实的问题上,黑格尔的看法比康德、费希特更深刻。黑格尔虽然沉醉于思辨之中,但富有历史的现实感,他反对康德、费希特把应有和现有对立起来。他在《小逻辑》中批判康德“惯于运用理智的人特别喜欢把理念与现实分离开,……以命令式的‘应当’自夸,并且尤其喜欢在政治领域中去规定‘应当’。这个世界好象是在静候他们的睿智,以便向他们学习什么是应当的,但又是这个世界所未曾达到的。”[2]44—45 马克思正是从黑格尔关于应有和现有的统一中受到启发,认为研究法律、国家、自然哲学等必须从发展方面细心研究客体本身,绝不应分割它们,事物本身的理性,应当作为一种自在的矛盾的东西展开。这说明马克思已抛弃了用抽象的理念衡量现实,接受了“到现实本身中寻求观念”的黑格尔的方法。当然,这种把探讨事物看成是发现事物理性的观点,仍然是唯心主义的。但马克思在寻求科学地理解理论和现实的关系的道路上,力图把理论认识与解决现实问题联系起来,而不是像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哲学那样离开黑格尔而返回费希特,满足于纯理论的批判,藐视现实世界。

3.强调理性自由与伟大

1841年春天,马克思完成了博士论文的写作。对古代哲学史,特别是伊壁鸠鲁主义、斯多葛主义、怀疑论哲学感兴趣,是马克思和青年黑格尔派共同的思想倾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从这些主张不为外物所动回到内心自由的学派中,找到了同他们强调个性自由,强调自我意识相近的思想。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表达的一个基本的观念和立场是:强调观念(理论、理性)的力量。他在论文扉页上以诗的语言歌颂理想主义,“理想主义不是幻想,而是一种真理”。“精神,乃是您所信赖的伟大神医”[1]187。但马克思在自我意识与现实的关系问题上, 既不同于黑格尔把自我意识与现实调和起来,也不同于青年黑格尔派将自我意识凌驾于现实之上。马克思看到了自我意识与现实生活的相互作用,强调哲学应当干预生活,反对把哲学封闭在自己的体系之中。在马克思看来,哲学应为实现自己的冲动而鼓舞,要把自己内在的光转变为向外燃烧的火焰。他提出的“世界的哲学化”和“哲学的世界化”,实际上是要按照理性的原则改造普鲁士的封建制度。但是,这种用自我意识、理性来批判宗教和批判封建制度是软弱无力的。

二、科学理论观的萌芽阶段

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发现了黑格尔的国家观同现实的深刻矛盾,揭露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方法即概念、范畴的纯逻辑推演颠倒了思想和对象的关系;揭示了私人利益是国家和法的灵魂;阐述了理论要深刻反映现实,要对当代的斗争作出当代的自我阐明。

1.观念只是现实在头脑中的反映,法律遵循私利的逻辑

在《莱茵报》时期的政治斗争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表明马克思开始了从唯心主义理论观向唯物主义理论观的转变。

现实世界的斗争使马克思以满腔热忱投入直接反对专制和争取民主的斗争。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马克思针对政治生活中的出版自由问题发表看法,猛烈地抨击了德国的封建专制制度。马克思从精神的抽象自由出发来考察出版自由问题,认为人的理性是自由的,精神是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没有一种动物,尤其是具有理性的生物是带着镣铐出世的。”[3]67 他强调作者有权按照自己的风格从事写作,反对把人民的思想倒进一个模子里去的普鲁士专制的书报检查制度。但这时马克思的理论观从总体上看仍然是唯心主义的,因为他用以反对书报检查令和批判普鲁士专制制度的武器,仍然是人的理性、人的精神。

在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中,要求人们的政治立场不应该为物质利益所左右,而应该服从于人的精神自由。但此时马克思的思想已出现了某些唯物主义观点的萌芽。他指出自由不能是挂在观念这一想象星空中的东西,而应该建立在现实的牢固的基础上。在分析各个等级对待出版自由问题的态度时,马克思揭示了德国的社会结构,揭示了这场辩论背后所隐藏的各个等级的利益。

如果说《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是马克思走向实际生活的第一步,具有决定意义的转折则是在《莱茵报》的斗争。当马克思还处在纯抽象的思辨王国时,虽然也能发现黑格尔哲学中的矛盾,但这主要还是局限在理论和逻辑上,而一旦面临实际,他就发现了自己头脑中的黑格尔思想因素同客观现实的冲突。正是为了寻求解决这一矛盾,促使他的理论观开始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是马克思理论观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1842年10月,马克思第一次遇到对物质利益问题发表意见的难事,从而开始动摇了他对国家和法的理性主义幻想,提出了国家是统治阶级工具的思想。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论述了“事物的法的本质问题”。他认为,法律应是事物本质的真正表达;事物的本质不应迁就法律,而法律倒应该适应事物的本质。私人利益破坏了人民之间的道德关系,它所遵循的不是理性的逻辑,而是私利的逻辑。马克思强调理论必须关注现实,并批判了脱离现实的旧哲学,“哲学,尤其是德国的哲学,喜欢幽静孤寂、闭关自守并醉心于淡漠的自我直观;所有这些,一开始就使哲学同那些与它格格不入的报纸的一般性质——经常的战斗准备、对于急需报道的耸人听闻的当前问题的热情关心对立起来……”[3]120。

在《市政改革和〈科伦日报〉》中,马克思指出,法不是民族的所谓传统习惯和民族精神,“法律只能是现实在观念和意识上的反映”[1]308。这说明马克思已经朦胧地认识到社会现实生活是第一性的东西,是国家和法形成的根源。这种现实主义的世界观使得马克思理论观的发展日益有了明确的方向:关注现实、研究现实、面对现实。在《摩塞尔记者的辩护》中,马克思揭露了普鲁士国家与劳动群众之间不可调和的利益矛盾,他写道:“在研究国家生活现象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3]216 在这里, 马克思已经抛弃了用意志、理性来解释一切的唯心主义立场,提出了国家生活是由某种客观关系决定的观点。

2.初步形成现实决定观念、事物决定逻辑的观点

1843年马克思写下了《克罗茨纳赫笔记》,第一次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初步形成了“现实决定观念”、“事物决定逻辑”的唯物主义观点。在此之前,马克思的国家观基本上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观点,把国家看成是理性的实现。但在《莱茵报》期间接触到的大量事实,使马克思意识到,普鲁士国家只是富人的工具,它“解决每一个实际任务”考虑的只是富人的利益,而不是什么“国家理性和国家伦理”。[3]180 正是由于黑格尔的国家观同社会现实的冲突,使马克思对自己原来信奉的黑格尔哲学发生了怀疑。马克思指出,在黑格尔那里,“理念变成了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像的内部活动。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它们才是原动力。”[3]250—251

3.阐述理论要反映实践、符合时代的要求

在揭示了国家的真正本质之后,马克思主张把《德法年鉴》办成一个革命刊物,通过理论批判和实际斗争的结合,对社会和国家进行根本改造。为了对实际的斗争提供帮助,马克思特别强调理论批判,指出理论批判要无情,无情就是不怕自己所作的结论触犯当权者的利益,即使如此也不退缩。但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理论不能代替实践,而只能指导实践。马克思反对充当时代的预言家,明确宣布:“我不主张我们竖起任何教条主义的旗帜。”[3]416 他反对以预言家的姿态推断未来,反对从头脑中发现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和万灵药方。

1844年2月《德法年鉴》出版,马克思发表了《致卢格的三封信》、 《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文章。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在论述革命需要物质基础的同时,强调“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4]9 马克思生动深刻地揭示了物质和精神、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形象地把无产阶级喻为人类解放的“心脏”,把哲学比作人类解放的“头脑”,“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真正射入这块没有触动过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3]467 这表明,马克思开始了从唯心主义理论观向唯物主义理论观的彻底转变。

三、科学理论观的形成阶段

这一阶段,马克思第一次确立了实践第一的观点,并揭示了理论对实践的能动作用,从而唯物辩证地解决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由此形成了科学的理论观。

1.论述实践的意义,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实践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在哲学基本问题上的本末倒置,指出:“我的普遍意识不过是以现实共同体、社会存在物为生动形式的那个东西的理论形式,而在今天,普遍意识是现实生活的抽象,……因此,我的普遍意识的活动本身也是我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理论存在。”[5]122—123 马克思把人的本质理解为改造现实客体的对象性活动即社会实践。他发现了人的根本特征就是劳动、实践,并用这种劳动、实践去说明社会历史以及国家、宗教的发展变化。马克思指出,社会历史发展的前途是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而要消灭私有财产,单靠对意识领域的异化的扬弃是达不到的,必须有现实的共产主义行动。在《手稿》中,马克思揭示了实践的意义:“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4]46。他还强调指出:“整个所谓世界的历史,不外乎人通过人的劳动实践而诞生的过程。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5]121 因此,劳动实践创造世界历史,全部社会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都可以从生产劳动或实践中得到解释。“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5]127—128

2.阐明实践的主体能动性

1845年春天,马克思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提纲》是马克思对《手稿》所阐述的人的现实能动性即实践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它以更集中更简洁的方式明确提出实践的主体能动性,并把这一现实能动性作为新哲学的中心概念。在《提纲》中,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各自的片面性,从认识论、社会历史观、人的本质等方面揭示了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意义,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新唯物主义同旧唯物主义的本质区别。这表明马克思已彻底摆脱了“费尔巴哈崇拜”。

3.把实践作为社会历史的出发点

如果说《手稿》、《提纲》还只是批判地分析了黑格尔与费尔巴哈的旧哲学的话,那么《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则用大量的篇幅第一次从正面详尽地阐述了马克思自己的理论观和社会历史观。

马克思立足于《提纲》中确立的实践概念,在《形态》中明确阐明了自己的社会历史观的出发点,阐明了人类活动的前提、人类活动的内容、人类活动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4]73。这一前提和出发点的确立,标志着新的唯物主义理论观的产生。马克思指出,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这表明,马克思找到了理论的真正位置,揭示了理论源于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构成了马克思理论观的核心。

马克思在《形态》中深入地阐述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意识的学说的基本原理。他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像、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4]72—73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发现了在阶级社会中意识的统治依附于物质力量的统治,以及思想意识的局限性和思想意识符合现实的重要意义。他明确指出:“历史上周期性地重演着的革命震荡是否强大到足以摧毁现存一切的基础;如果还没有具备这些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尽管这种变革的思想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一点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4]93

总之,马克思在《形态》中既唯物又辩证地解决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从而标志着科学理论观的形成。

4.系统阐述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进一步阐发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系统地概括了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这些理论原理集中体现了马克思理论观的价值取向。

正如恩格斯1883年为《共产党宣言》德文版所写的序言中指出的,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原理是:“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4]252 在这一基本思想的指导下,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系统地阐明了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指出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绝不是以所谓的世界改革家发明的思想和原则为依据的,它只“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现。”[4]285

收稿日期:200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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