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转移价格若干问题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跨国公司论文,若干问题论文,价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作为目前世界上较普遍的一种国际避税手段,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特点是:与成本和市场价格的偏离性、价格实现与公司资源配置的二重性、广泛的战略目标等,具有减少税收、资金转移、调节利益、回避风险、避免价格控制、减轻配额、提高竞争力等效应,其确定是根据跨国公司的总目标,而对确定的制约则主要是内部和外部因素,因此要运用“比较定价”对策搞好转移价格的监控。
【关键词】 跨国公司 转移价格 国际避税手段 比较定价 转移价格监控
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是目前世界上较普遍的一种国际避税手段。许多跨国公司常常运用转移价格牟取高利,而许多国家政府对转移价格都采取了相应措施。世界经济的发展日益国际化,为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提供了土壤。因此,正确认识转移价格并研究如何控制转移价格已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本文拟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几个有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转移价格的特点
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又称为转让定价、内部划拨价、调拨价、管理价等,不论如何称谓,其实质是指跨国公司根据其全球经营战略,在集团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商务交易时,脱离市场正常供求关系的自然约束,采用与独立企业之间正常交易不同的非市场自然交易价格成交,从而将某一个企业的经营利润转移到了关联企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垄断程度的加深,跨国公司的大量涌现,发达国家的企业兼并和联合的迅速发展,公司规模越来越大,内部结构也越来越复杂。与此同时,企业和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却日益表现出分散管理的趋势。这样,就由传统的公司之间的分工转向公司内部分工,从而形成了大规模的公司内部贸易,转移价格便应运而生,一并成为这种内部贸易的至关重要的调节机制。
转移价格的形成与作用机制同正常交易价格相比较,具有如下特点:
1.与成本和市场价格的偏离性。一般情况下,转移价格与成本因素的联系较弱,人为的与成本相脱节。市场价格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离散性,主要是由于搜索成本和价格信息的滞碍性造成的。但是,转移价格与市场价格的离差较大,超出价格本身的离散范围。
2.价格实现与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二重性。转移价格由于与正常交易价格不一致,运用转移价格的商品价值部分得到实现或超额价值实现。而按照公平竞争价格销售的商品一般直接取决于结算价格,商品价值及利润的实现由价格决定。转移价格对跨国公司内部来说是一种资源配置手段,是局部利益变动对总体利益最优化的策略,使公司内部的资金与技术等得到最充分的利用。但公司内部资源配置与国家资源配置往往不一致。
3.广泛的战略性目标。转移价格是跨国公司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用的直接目的不一定是促使产品销售量或利润的增长,而是从跨国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出发,选择适当的转移价格运用。转移价格偏离正常交易价格,使交易双方的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但从跨国总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来看,却达到了效益的最大化。
4.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活动造成了收入与支出的跨国不正常分配,使得关联企业各自帐册上所反映的“会计所得”与按照各自所在国有关法律计算出来的“计税所得”严重偏离,从而不能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情况,并导致了国家税收权益的转移。这一方面给跨国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另一方面却损害了一部分东道国的经济利益。
二、转移价格的职能
转移价格的职能主要体现在跨国公司的全球性财务管理上。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效应:
1.减少税收效应。主要是逃避所得税和关税。目前,世界上有许多“避税地”,由于其所得税率很低,所以能够合法地避税。跨国公司常常利用这些避税地,通过对转移价格的运用达到减轻税赋的目的。例如,当一家美国公司将配件或未制成品销售给它设在法国的子公司之前,它可先以低价售给它设在某避税地的一家子公司(比如巴哈马),再由巴哈马的这家子公司以高价售予那家设在法国的子公司。事实上,货物由美国直接运抵法国,货款也不经过巴哈马,但仅此帐面上的一次周转,就使这个美国公司“低价出售”而无盈利,而设在巴哈马的子公司则取得了双方的利益,减轻了公司的税赋。在关税方面,虽然任何一家公司都无法改变关税,但如果运用转移价格,卖方公司(跨国公司母子公司中的任何一家)对出售给买方公司(跨国公司内部)实行低价,则可以减轻关税的影响。比如,一件通常卖100美元的产品,由于60%的关税,其进口价格将为160美元,但如果发票开列的价格是80美元,则只要128美元就可进口此产品,从而可少纳关税32美元。
2.资金转移效应。跨国公司国外子公司的资金转移,包括对外投资、对外贷款、还款付息、股利支付、利润汇出及支付贷款等项内容。各个东道国在国内资金和外汇相对短缺的情况下,都对资金转移有不同程度的限制,而利用转移价格就可以绕过这些限制,达到资金转移的目的。例如,某公司是某一跨国公司的一个子公司或母公司,若其他国外子公司或母公司急需资金进行投资或进行正常营运,它们便向这一子公司或母公司出售一批货物,跨国公司通过其国际财务中心,大幅度提高货物价格,这样,使部分资金以支付货款的形式转到其他国外子公司或母公司手中,以达到对外投资或对外贷款等资金转移的目的。同样,在海外子公司汇出利润受到严格限制,以至于采用非统算法也难以奏效时,跨国公司就可以利用转移价格这一工具来达到将利润汇回母国这一目的,亦即大幅度提高母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出售货物的价格,将利润以支付货款的合法手段汇回母国。
3.调节利润效应。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全球战略和一定时期的具体目标,往往利用转移价格对公司集团内部各单位的利润进行统一调整与分配。当跨国公司在海外刚刚建立一子公司,或当某一海外子公司经营不善,盈利甚少,或无利可得,而它的存在对跨国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时,为了提高这个子公司的市场形象,便于在当地销售证券或取得贷款,可以通过转移价格,即通过降低进口价格或提高出厂价格,使这家子公司显示出较高的利润率。另一方面,如果一家海外子公司在当地具有较高的利润,以致于引起了东道国政府的关注,而要求重新谈判;或者引起工会、商会等组织的不满,要求随利润的快速增长而提高工资、增加会费负担;或者在与当地合资情形下,跨国公司投资比例过高,导致分红和缴纳所得税过多,此时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转移价格将这家子公司的盈利转移到国外,在此子公司的财务帐上只出现较低的利润。另外,当海外子公司由于非经营因素的影响而形成利润率偏低时,为了保护和鼓励它们的积极性,可以利用转移价格的形式提高其帐面利润,使其经营绩效能够得到合理体现。
4.回避风险效应。跨国公司在海外从事生产经营,将面临着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外汇变动风险等。为了预防这些风险,跨国公司可以利用转移价格进行资金转移。如公司遇到东道国发生政治剧变并对跨国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时,跨国公司可以将易被当地政府充公的物资以低价转移到国外,或以高价购买公司集团内其它成员单位的物品,以便达到将大量资金转移出东道国的目的。当东道国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货币将不断贬值时,跨国公司将利用转移价格,尽快将利润兑换成母国货币汇回母国,以使其资金购买力不受影响或把把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当预期子公司所在国货币汇率下跌时,可以通过提高进口价格或降低出口价格的形式,将资金及时转移出去,或者利用提前付款或拖延付款的形式,尽量避免汇率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巨大损失。
5.避免价格控制效应。一般情况下,东道国对外国公司的产品和劳务价格都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和监督,或限制其最低价格,或限制其最高价格。当东道国认为外国公司的产品或劳务是以其成本以下的价格水平进行“倾销”时,跨国公司对其海外子公司可以尽量降低原材料、零部件的供应价,从而降低其成本,使其较低的产品销售价成为“合理”的价格,避免东道国的限制和监督。当东道国认为外国公司的产品和劳务销售价过高,利润过多时,跨国公司对海外子公司可以尽量提高原材料、零部件的供应价格,提高其成本,从而使较高的价格成为“合理”的价格,有效地避免东道国的限制和监督。
6.减轻配额效应。在国际市场上,配额作为非关税避垒,是国际普遍实行的国际贸易限制。配额有针对产品数量的,有针对产品价值的。若是针对产品数量的,利用转移价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限制。如果出口国子公司降低转移价格,而进口国外汇配额一定,其结果等于不要求增加限制,进口子公司就可以加大产品实物的进口量,达到扩大生产,提高销售额的目的。
7.提高竞争力效应。跨国公司采取转移价格变相对子公司注入资金,以增强其竞争能力。例如,可以向子公司低价供应原材料、半成品、劳务、低息贷款、较低的技术使用费,使子公司的成本大为降低,负担大大减少,然后集中力量与子公司所在国市场上的竞争对手进行竞争。此外,母公司还可以高价收购子公司的产品,特别是新建子公司的产品,变相注入资金,供子公司扩大生产,争夺更多的市场占有率。
三、转移价格的方式
1.商品转移。商品转移是跨国公司关联企业之间交易中大量发生的经济业务,是最常见的转移价格方式。此种方式表现为关联企业之间在原材料供应和商品销售方面,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的方法,把收益尽可能地转移到低税国中的关联企业,而把支出尽可能地转移到高税国中的关联企业,从而达到避税等目的。
2.有形资产转让。这是指在跨国公司关联企业之间通过租赁形式而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形式。显然,租金和转让费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关联企业的利润水平。因此,跨国公司关联企业之间,常常会通过人为的抬高或者压低租金或转让费的手段,来实现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转移。
3.无形资产转移。跨国公司关联企业之间,还常常会采用人为的提高或者压低无形资产转让费的手段,来实现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转移。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及商标等无形资产具有特异性、专用性、独占性和排它性,因此在市场上难以找到或者根本就不存在可与之相比的“参照物”。这样,当跨国公司母公司将其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转让给关联子公司使用时,后者应支付的转让使用费的水平就带有随意性了。可见,由于无形资产交易缺乏明确的可比性,所以跨国公司通过转让无形资产而进行的利润转移便更加隐蔽。
4.资金转移。指跨国公司集团内部为调剂各关联企业资金余缺而发生的资金拆借和资本融通,而资本价格的高低也是影响企业利润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跨国公司母公司常常采用对设在高税率国中的关联企业实行高息贷款,而对设在低税率国中的关联企业实行低息贷款的办法,来影响关联企业的成本及利润水平,从而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
5.劳务转移。跨国公司集团内部还经常发生劳务服务业务,如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科学技术研究、推销、担保、法律或会计事务所之类的服务。按照何种标准收取或支付劳务服务费,同样会影响关联企业的利润水平。因此,跨国公司关联企业之间,常常通过收取或者支付高低不同的劳务费的手段来实现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转移。
四、转移价格水平高低的选择
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可分为低转移价格和高转移价格两类。适宜采用高转移价格的:(1)在合营企业里跨国公司为了转移利润少纳税,或为了多分利润并将其调出合营企业,或为了避免增加的利益被当地合伙者所瓜分;(2)遇到子公司劳工方面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的压力,希望降低其子公司帐面的利润额;(3)子公司非常高的利润率有可能吸引更多的新竞争者进入该行业或该市场;(4)存在着被东道国政府国有化和被没收的政治风险;(5)或者子公司所在国政府,以产品成本为标准对现行价格实行严格的控制;(6)投资气候不佳,东道国政局不稳,等等,在这情况下,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出售商品和劳务往往采用低转移价格。适宜选择低转移价格的:(1)子公司进口遇到高关税负担的障碍,为了减少关税的影响,或东道国实行外汇定量配给制;(2)或者限定进口商品的价值量等限制措施;(3)子公司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低于母国的税率;(4)子公司遇到激烈的竞争对手,为了进行市场渗透,或开拓新的市场;(5)子公司所在国的通货膨胀率低于母国;(6)子公司希望取得当地贷款,等等,在这类情况下,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往往采用转移价格。在现实生活中,单个跨国公司并不可能具有上述各类的每一个条件,而只是具有其中的一些条件。所以跨国公司在运用高转移价格和低转移价格这两种基本形式时,必须权衡利弊,利选其大,弊选其小。
五、转移价格的确定与限制
转移价格一般是根据跨国公司总目标,如增加公司的利润;便于对整个公司实行控制,保证总战略的实行;使公司各成员单位的经营实绩在公司总利润中得到合理体制,以保证和鼓励他们的积极性等方面的需要来确定的。对转移价格确定的限制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内部因素的制约;(1)成本费用的制约。公司运用转移价格,要耗用一定的财力和物力,直接引起费用成本的增大,公司的双重帐目更是加大的管理费用的支出。若费用支出较大而转移价格的收益相对较小时,使用转移价格反而会引起总公司的利润减少。(2)利弊目标因素。转移价格使总公司某一方面收益时,伴随着其它方面的损失,二者相抵后的净额才是使用转移价格的最终收益。(3)子公司利益的相对独立性制约。总公司在运用转移价格时,必然使某子公司受益而另一子公司的利润受损。各子公司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不愿接受使本公司利益受损的转移价格方式,对总公司的转移价格运用缺乏积极的合作态度,增大了总公司运用转移价格的困难。二是外部因素:(1)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对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进行管理。转移价格一般要引起东道国或母国的税收减少,一定程度上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各国都会以加强税收、加强监管的方式强化对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管理,必要时采取强制性手段使跨国公司停止转移价格的运用并加以严厉的惩处。(2)各国经济环境差异影响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运用。各国的税收轻重、市场潜力、国家经济发展前景、通货膨胀、汇率是否稳定等等都是影响转移价格运用的重要因素。
六、转移价格的监控对策
1.加强立法,严格执法。运用法律手段限制跨国关联公司之间的转移价格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措施。很多国家均在有关法律法规中对跨国公司转移价格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2.运用“比较定价”措施。比较定价是把同一行业中某项产品的一系列交易价格和利润率进行比较,如发现跨国公司子公司的进口货过高或出口价过低,不能达到该行业的平均利润时,税收部门就要求其按“正常价格”的营业补税。
3.对税收体系进行适当调整。(1)用“公式分配法”计算跨国公司子公司的所得税。在任何一个国家,跨国公司子公司都要按照假定公司的利润与世界上其他国家正常利润的一定比例缴纳所得税,即按照一定公式估算出该公司的应税利润,依此征税,这样就使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逃税的可能性大为缩小。(2)东道国向跨国公司子公司课征的税收大致可分为三类:投入税、产出间接税和所得税。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往往正是通过东道国不同税种的差率差异,人为的调高或调低某些生产要素的价格来达到逃税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东道国政府就应采取“税收待遇一体化”的对策,在一定时期内拉平各种税收的税率,在保证总税收不变的条件下减少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的可能性。(3)跨国公司子公司常常利用低额开列出口发票的方式减少在东道国的纳税额。遇到这种情况,就要在计算应税利润时,需先把出口额从总销售额中扣除,按“正常价格”计算其利润,核算出口应税利润额。这样,即使开列低额出口发票可以减少出口所申报的利润,但却不会使总税收减少。(4)有些东道国采取降低涉外税率的做法,使之等于甚至略低于跨国公司母国的税率水平,有时能收到一举两得的效果:一方面避免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另一方面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对外资的吸引力。
4.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因为任何企业的经营状况最终都要在企业的财务帐目中反映出来,跨国公司操纵转移价格当然也需要利用会计帐目。因此建立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5.加强海关的监管。任何货物的进出口都需要通过海关,对东道国来说,通过海关对跨国公司的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督,发现货物价格明显异常时,就可以要求对其进行重新估价,并按重新估价后的货价再行征税。
6.加强国际市场的情报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