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俗元制度的演化机制:一个演化经济学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习俗论文,视角论文,经济学论文,机制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91.3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306(2006)09-0052-08
习俗元制度不仅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社会生活形式的主体构成部分,还是制度体系或者制度结构的较为古老、最为重要的基本构成要素,更为重要的是,只有对习俗元制度有了清楚的认识,我们才能理解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因此,对于习俗元制度演化机制进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国内学者的研究来看,韦森从演化博弈论的角度对习俗元制度的生发机制进行讨论,本文打算从演化经济学的视角对习俗元制度的演化机制进行分析,以期将有关研究引向深入。
一、演化经济学视野里制度的四种演化机制
凡勃伦早在1898年发表的论文《经济学为什么不是一门演化科学?》中,就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演化经济学”这一术语。在其后半个多世纪的浮沉中,演化经济学受自然科学革命的重大影响,逐步发展出了完全异于新古典传统的概念范畴和研究方法。20世纪70年代,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在理论、政策上接连失败,与此同时,演化经济学进入了经济学。与以往各种非主流学派仅仅从局部修改新古典理论不同,演化经济学借用现代生物学的进化隐喻,对主流经济学的“硬核”进行了革命性改造,形成了解释经济现实的全新范式。1982年,纳尔逊和温特出版了《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这一经典著作,标志着演化经济学的正式产生。
在演化经济学家看来,制度可看作是生物进化中基因的类比物,它储存了一个时期的信息,并将之传递给下一个时期。经济主体的特定行为规则、相互作用机制和学习模式等都根植于制度之中,制度在组织和市场内外,从各个层面上塑造了经济人的思想模式、相互间关系、决策以及惯例。在演化理论框架中,制度变迁理论的新发展表现出几方面显著特征:(1)历史的重要性。它不单指过去对现在和未来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它把变迁过程看作是路径依赖、不确定和不可逆的,其中包含着复杂系统演进开放性的思想。初始条件的微小差异可能会产生显著不同的结果。(2)制度演化的多样性。这里的多样性包括演化路径的多样性和结果的多样性。由于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不确定性和不可逆特征,每个社会的制度演化基本上是特异的。这表明,制度具有文化根植性,在一国行之有效的制度被“复制”到另一国后,由于缺乏相应的文化土壤和执行机制,多数是不能成功的。(3)制度变迁结果的非最优。与生物界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进化路径不同,制度变迁的路径是曲折的,中间可能出现倒退和中断。偶然的历史因素可能会造成一个社会长期锁定于某种状态中,无法解脱。在这方面,演化理论已经借鉴了混沌理论、耗散结构理论和自组织理论的许多成果,并应用于制度问题的研究。
在演化经济学的视野里,制度演化主要有四种机制:复制机制、变异机制、选择机制和适应性学习。但其解释必须考虑人类经济活动的特定方面,它远比生物演化更为复杂。
第一,复制机制或者称为遗传机制。达尔文的进化论对复制机制进行了论述,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解释不是一个有机体是否比其他的活得更长,而是它是否比其他的有机体留下了更多的后代,即真正重要的是一个有机体的相对的复制性成功,即复制机制或者遗传机制对生物有机体的重要性。达尔文的复制机制或遗传机制是在群体遗传学中加以分析的,孟德尔的遗传学描述了基因物质通过有机体向他们的后代传递,如果有机体生产后代,他们的基因的复制将服从孟德尔遗传定律。正如生物基因一样,习惯、习俗等元制度是历史的载体,它通过模仿而传递。凡勃伦观察到制度和惯例具有相对稳定和惰性的品质,因此可以复制或传递其重要的特征,它是社会有机体的基因组织,是社会选择的基本单位,认为社会结构的演进是制度上一个自然淘汰过程。[1]纳尔逊和温特在其名著中,讨论了类似基因的企业惯例的作用:它是企业的组织记忆,执行着传递技能和信息的功能。但他们又认为,惯例并不是新达尔文主义意义上的基因,其突变(他们称之为创新)是有目的的而非随机的,获得的新惯例是“可以遗传的”。
第二,变异机制或新奇创生机制。“在‘正统的’达尔文主义里,像迁移、基因漂移和变异这样的,能够带来新的基因物质的进化力量是独立于选择和遗传机制的。出于简化的原因,今后我将把导致新的基因物质产生的机制称之为变异机制”。[2](123)基因变异在自然界中非常普遍,它主要是由于细胞的复制机制出了问题而引起的。大多数变异是有害无益的,但也有意外的情况。这种“偶尔的意外”因为它的先进性而得以在人类进化中迅速传播。基因变异,是指两种属于同一范畴而又完全不相同的事物,在进行激烈的碰撞、冲突和交融过程以后,通过改变内部基因条件而形成一种新事物的规律,由于这种新事物是在原有基础上形成的,因而其外部形态上保留了原有事物的某些特性;但是,由于其内部基因已经变更了,因而在本质上已经蜕变为一种新事物。有目的地创造新奇和多样性是人类社会演化最重要的特征,新奇创生机制所研究的就是新奇为什么和怎样被创造的问题。就新奇为什么被创造这个问题而言,凡勃伦指出,新奇创造是闲散好奇心和操作本能的结果。魏特认为,有两个因素起着重要作用,一是经历新奇的快乐和刺激,另一个是挫折推动着对新奇或变异的搜寻。就新奇创造而言,它取决于两个因素:个体认知模式的不同和社会制度是否鼓励创新,前者来自于个体偏好或知识的主观性质(这是奥地利学派研究的重点),而后者是“流行的思想习惯”(即感觉和思想所共享的范畴,老制度学派研究的重点),所有这两个方面都需要一种知识理论。在纳尔逊和温特的经济演化大纲中,知识就是惯例的核心要素。演化经济学是知识经济理论的开拓者,但一种更系统和更完备的知识理论仍有待于创造。目前,演化经济学的不同研究传统在新奇创生的方式上已取得了一致性的看法:新奇创生是现有要素新组合的结果,更重要的是,由于人们怎样和在什么地方搜寻新知识主要地取决于他们知道什么和他们从前做了什么,并不是所有的技术或制度等发展路径都具有同样被探索的机会,新奇创生必定是路径依赖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人们无法明确地预见到哪种新奇将创生,但我们仍有可能从正在发生的事情中排除某些结果或行动,哈耶克认为,这是一个可检验的假说。
第三,选择机制。选择机制是生物进化论的一个主要内容,在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中,可遗传特性的稳定性这一假设是较为重要的,所谓自然选择,“指的不仅是一个群体中特定有机体比其他有机体成功留下更多后代的事实;它还指的是(而且是至关紧要的一点),当单个有机体比其他有机体留下更少的后代时,与其他有机体相比,它在整个群体的基因库里的基因类型的频数将相对减少这一事实”。[2](120)在演化经济学看来,选择机制所研究的是变异或新奇在经济系统中为什么、什么时候和怎样才能被传播。我们这里用制度选择来说明这个问题。按照凡勃伦的看法,制度是人类的思维和行为习惯,因此,变异或新奇必定是新思想和新的做事方式的出现,它在经济系统中是如何扩散的?演化经济学采用进化生物学的群体观对此加以解释。“从群体层次来看,任何个体的决策,无论是创新、模仿或保守的,都影响到群体中全部行为的相对频率”,这就是魏特的“频率依赖效应”:一个个体对创新者是模仿还是反对依赖于群体中有多少成员已做了这种选择。[1]不管创新者主观偏好如何,竞争过程将对其进行选择。报酬递增(正反馈或自增强)作为“频率依赖效应”的一种重要特性近年来得到了更多的讨论。在创新扩散的初始阶段,旧的思维和行为习惯就有可能将创新扼杀在摇篮之中,但如果系统是开放和远离均衡的,由于自增强的作用,创新就会通过系统的涨落被放大,从而使之越过某个不稳定的阈值而进入一种新的组织结构。当新结构形成后,自增强机制将使新思想和新的做事方式进入快速扩散阶段,最后演变成社会流行的状态,这就是凡勃伦有关思维和行为习惯的惯例化过程。
第四,适应性学习。不仅自然选择是一种有用的演化机制,而且适应性学习也是一种重要的演化机制,西蒙认为,人类的学习采取的是一种选择性的试错式的搜寻形式,如果一个试图解决一些问题,当事人这样做的努力被假定是受解决问题的过去失败的负面影响与解决类似问题的成功尝试的正面影响。后者给当事人指出了解决问题的进一步努力的方向,当事人发展出现的用作积极、启发和满意的拇指规则,将指引当事人如何处理进一步的问题。当一个搜寻中的当事人偶然发现了对问题的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时,如果遇到同样或者类似的问题,则当事人将倾向于再次尝试这个解决办法。因此,西蒙认为,学习或者适应性指的是以下过程:逐渐并且以对过去曾经有最频繁回报的选择做出更为频繁回应的经验为基础。人类学习主要通过一个适应性反馈机制发挥作用,过去的结果被假定将决定人类是坚持他们的“旧”规则还是试验“新”的规则。达尔文的自然选择与西蒙的适应性学习的概念都假设了现存物质的复制,并且都需要通过反馈环来运行,因此它们之间具有相同的运行模式,即两者均是向后看的而不是向前看的。正因为如此,如果说自然选择是一种演化机制,那么,适应性学习也是一种演化机制,按照帕瑞基斯的说法,如果一个机制是通过实际的,即已经实现的、过去的结果来发挥作用的话,那么我们就将其称为是演化的。[2](153)适应性学习与帕瑞基斯所讲的演化机制的相同之处还在于他们都以“强化”(reinforcement)作为基础,而强化与行为心理学的核心概念——条件反射是相适应的,条件反射是指通过奖励使一种特定的行为方式得以人为强化的过程,这样,某种行为模式可能会重复出现。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自然选择与适应性学习有共同之处,但两者之间具有根本的区别:一是适应性学习典型地暗示了个体内的改变,自然选择是群体层次上改变。学习的个人在他们学会以可导致满意的结果的方式行事的意义上,典型地改善了他们的行为,在当事人认识到,事后什么样的方式能够产生满意的后果,什么样的方式不能产生满意的后果,信念就得到了改善,因此,适应性学习带来的结果与自然选择所产生的结果比较起来,属于另一个层次分明的分析,自然选择在一个群体的层次上产生发送,而适应性学习则在个体的层次上产生改善。二是适应性学习要求,学习的个体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把按照一种特定的方式行为与达到或者满意、不满意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注册”(register);在达尔文的自然选择里,复制成功的差别被直接地传递到基因频数增长的差别里,其中没有任何中间的“注册”。三是涉及到适应性差的变异的“清除”,自然选择的清除是强制性的,适应性差(不适应)的个体无法逃避选择的严酷后果,它们将无法留下后代;就适应性学习的当事人来讲,不能产生满意结果的行为方式可以通过降低欲望水平来加以“拯救”,这样,在高欲望水平下不满意的结果在降低欲望水平之后可以变成满意的,这意味着通过适应性学习建立的“清除”是可以选择的。四是复制成功的标准不一样。在自然选择机制里,复制成功的标准对群体中所有的个体来讲都是相同的,因此,这个标准被认为是客观的,但对于适应性学习来讲就不一样,适应性学习的个体可能都有不同的欲望水平、有不同的动机和目标,因此,这里的标准是主观的。[2](154-156)
二、习俗元制度的演化机制:一个演化经济学的视角
按照制度经济学家青木昌彦的说法,元制度是基本制度的一般形态,元制度构建于简单的、带有思想试验性质的环境之中,以期反映产权规则、自我实施合同、第三方合同实施、组织规范以及国家等基本制度的某些重要方面。[3](34)换言之,元制度是制度体系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最基本的制度,同时也是较为单一的制度。因此,习俗就是最基本的元制度之一,作为一种基本的元制度,同时也是市场经济运行基础的元制度,对其演化机制的研究具有特别的意义。
从演化经济学的原理尤其是演化经济学中关于制度演化的原理,对于我们研究习俗元制度的演化具有重要启示。我个人认为,演化经济学对理解习俗元制度的有用机制至少有:遗传机制(复制机制)、变异机制(新奇创生机制)、选择机制和适用性学习机制。
第一,遗传机制或者称复制机制。在演化经济学看来,制度演化并不完全等同于生物进行,因此,包括习俗元制度在内的制度演化机制有自己的特点,这对于作为一种文化的习俗元制度来讲尤为重要。在制度经济学的视野中,文化作为存在于人们之间的符号和意义系统,在社会存在中固化下来就成了种种社会制度如习惯、习俗、惯例及各种规章、法规、法律等,而这些社会制度反映在人们习俗的理解中,以及通过人们的语言表述出来,就成了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换言之,习惯、习俗、惯例及各种规章、法规、法律等本身承载和保持着文化,文化又为制度及制度连续变迁的基因。在道金斯看来,文化演化过程中最基本的因子不是生物学上的基因,而是“拟子”(meme),拟子是“文化传播的基本单元”或人类行为“模仿”的“基本单位”。拟子这个概念被道金斯创造出来之后,很快就为西方科学界和社会科学界的许多学者接受,并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在道金斯看来,在文化体系内部,任何一个能向他人传播并能够自我复制的微观文化单元都是“拟子”,从广义上讲,拟子是通过模仿来进行复制的。[4](49-51)从这个角度讲,习俗元制度是通过“拟子”来进行复制的,因为人类有较强的模仿能力,我们可能通过具体的“拟子”来进行习俗的传播与扩散,从而使习俗元制度得以在时间和空间进行演化。
韦伯在《经济、诸社会领域及权力》就习俗元制度的遗传或复制机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韦伯指出:“体型与习俗的异同——不论其来自生物遗传还是文化继承——在起源及有效性方面受到类似群体生活条件的制约;二者对群体的组成具有相同的潜在作用。它们之间的区别一方面在于体型与习俗具有不同的不稳定性,另一方面则在于产生新遗传特征的固定(尽管常常是未知的)限度。与这些相比较,吸收新习俗的幅度要大得多,尽管在传统的可继承性方面仍有极大差别”。[5](110)韦伯的意思是,习俗元制度的演化机制与人类体型的遗传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具有遗传机制或复制机制,都具有遗传或复制的基本单元;其区别在于一是体型遗传与习俗具有不同的不稳定性,同时,由于体型遗传是以基因为基础的遗传,基因在遗传过程其保真程度比习俗以“拟子”为基本单元的遗传高得多。因此,以拟子为基本单元的习俗演化更容易吸收新的因素,从而推动习俗元制度的变迁。值得一提的是韦伯也注意到了习俗也通过模仿机制来进行复制,韦伯认为,不同的群体、不同的人群在一起生活与工作,通过相互之间的模仿能够形成共同的习俗,“共同习俗……主要来自……邻里间的模仿”,[5](119)韦伯的论述对于我们从演化经济的视角研究习俗元制度的生发机制及演化机制具有极大启示。康芒斯也对习俗的遗传或者复制机制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习俗进化与生物进化有许多相同之处,“有一种相同的力量在起作用,这种力量我们称为‘愿意’,既是有意识的又是习惯性的。习俗不能过激地或是突然地加以改变,因为它们产生于生物的最基本的特质——本性和习惯,只不过是经验认为可以保护生命、保持享受以及在竞争中可以继续下去,以致习俗和遗传相似”。[6](58)
第二,变异机制或新奇创生机制。在演化经济学的视野中,遗传机制、复制机制对于制度的演化来讲是重要的,但他们也重视变异机制或新奇创生机制对于制度演进的作用,因为变异机制或新奇创生机制使得制度在自身的演化过程中得以创新。显然,康芒斯注意到了变异机制、新奇创生机制在习俗元制度演化中的作用,他说习俗在演化过程中“没有一次反复和它的前身完全相同,没有一种重复跟寻和它同时存在的东西完全相同,因此,在前后相继的时期以及同一时期,总有一种习俗的变化性”。[6](58)换言之,习俗元制度随着时间的变化,由于受到政治的、经济的和环境的影响,一些习俗会被淘汰,一些适应新环境、新情况的习俗要素会被人们吸引进来,使习俗得以完善和更新。所以,“历史过程中的这些变化引进新习俗,作为以前的或同时的习俗的变化的替换物;向来总有旧习俗或者竞争的习俗衰微下去,甚至被剧烈地消除掉,让新的或不同的习俗来替代。这样,总有一种继续不断的习俗的淘汰进行着”。[6](58)正是由于习俗演化过程中变异机制、新奇创生机制的作用,才使得习俗元制度在演化过程中表现出对自身的扬弃,从而使得习俗元制度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同时也是制度结构中最重要的结构部分之一。
第三,选择机制。选择机制不仅适用于对整体制度体系或者制度结构演化的解释,而且也适用对习俗元制度演化的解释。康芒斯可以说是较早将选择机制应用对习俗演化的经济学家之一,在谈到习俗演化时,他说:“这一变化当中的情况是由那些具有选择和执行的权力的人对习俗进行选择;习俗的进化像那种人为的淘汰或选择……不断变化的习俗的总和就是文明”。[7](337)显然,康芒斯清楚习俗元制度的演化机制之一是选择机制,习俗元制度从过去到现在的演化过程中,人们的选择是较为关键的,这一点与生物在进化过程中选择机制是相类似的,正因为这样,康芒斯才说“物种进化和习俗进化(两者都由于人为的淘汰)的这种类似非常接近”。[6](58)
第四,适应性学习机制。前面的分析已经表明,经济社会演化的重要机制之一就是适应性学习,适应性学习是与自然选择机制、遗传变异机制不同的制度演化机制,对于习俗元制度来讲,适应性学习机制是同时起作用的。对群体中的个体来讲,一旦群体中建立了某种习俗元制度,那么所有个体的状况都将通过遵循这一习俗而得到改善,单个人的偏离是不划算的。即使是一个新进入该群体的成员,对于这项习俗元制度不了解,他开始时可能会违反这项习俗的有关规定,并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但他会通过不断的学习,在一次或者多次的试错中,学会遵循这项习俗元制度。这样,当所有的个人预期每个人都会坚持这项习俗元制度时,他们也意愿坚持习俗。在这方面,韦伯已经注意到了适应性学习对于习俗元制度演化的作用,韦伯所讲的邻里之间可以通过学习、模仿等方式促进习俗的融合,从而使具有不同习俗传统的人具有共同的习俗。他说: “普遍性模仿能力(the universal force of imitation)具有逐渐改变传统习俗与惯例的一般效果”,[5](110)在适应性学习机制中,被人们选择的习俗元制度一般被认为是复制的,与自然选择机制式的制度复制不一样,这种类型的“复制”指的是一种个体内的过程,习俗元制度在个体之间的复制就形成了习俗的传递过程,即以模仿的形式出现,模仿可以是复制别的成功规则的有意识的结果,也可以是模仿者在无意识的条件下进行的。适应性学习机制对于个人来讲,即“空谈不如实践”,只有在被模仿的习俗被证明是做得很好时,它们才能得以保持。
三、结束语
习俗元制度提供了社会赖以建立的大量的原料,制度并不是在真空中形成的,它们在相当程度上依赖和继承于过去的行为组合合法化观念,即依赖于习俗。[1](3)而习俗元制度的演化及运行是极为复杂的,对习俗元制度演化机制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它作为“竞争的安定剂”,[7](378)本文仅是从演化经济学的视角对习俗元制度的演化机制进行了一些粗浅的思索,对于习俗演化机制的研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收稿日期:2006.6.22
标签:经济学论文; 基因变异论文; 遗传变异论文; 理论经济学论文; 经济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群体行为论文; 制度文化论文; 自然选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