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结构转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普遍性论文,特殊性论文,少数民族地区论文,结构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1-9162(2003)03-0115-06
一、社会结构转型的普遍性
马克思从生产入手分析了社会结构演化的一般规律。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1](P82)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从一种社会生活结构中发展出另一种更高级的结构。
在马克思生活的资本主义时代,资产阶级政府和国家用生物进化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来解释社会发展,把穷富差别解释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而马克思则认为:在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状态下,由于社会化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形成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社会对立状态。由于资本家垄断了社会再生产造成了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平等,通过操纵信息的流向和渠道控制了政府和国家,进而维持了社会的不平等。这必然会出现两极分化,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和阶级对立。因此,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矛盾发展到不可调和时,无产阶级必然要推翻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关系不能在私有制内部产生,无产阶级必须先通过政治斗争夺取政权,然后利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因而马克思进一步把共产主义划分为两个阶段,即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作用就是利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通过全社会有计划的协调发展,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
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发展理论概括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一方面,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发展水平,一般存在着依次决定与被决定、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也就是说,生产力以及建立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基础之上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发展水平是不可以超越的。另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是一种简单的机械决定关系,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独立性,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的运动过程。
二、社会结构转型的特殊性
1881年俄国民粹派代表人物查苏里奇向马克思提出,俄国农村公社是否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直接进入社会主义,为了回答这一问题,马克思在晚年放下了手头正在进行的《资本论》研究,而投入了对俄国封建社会的“公社制”及东方社会“家庭奴隶制”的研究,提出了跨越资本主义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言。马克思回信指出:“农业公社的构成形式只能是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所有制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先验地说],二种结局都是可能的。”[2](P435)。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82年《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中说:“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所有制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制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回答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2](P326)这正如马克思申明的那样:如果有人“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因为“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2](P130、131)
一年之后,马克思去世,恩格斯随后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了西欧“古代的劳动奴隶制”和“东方家庭奴隶制”的区别,以雅典为典型的奴隶制国家,根据雅典科林斯城和埃伊纳达城的奴隶是自由民人数10倍的史实,发现古代日耳曼民族并没有经过奴隶社会而直接由原始氏族社会进入了封建社会。
列宁在《民族和殖民地问题委员会的报告》中说:“对于目前正在争取解放、而战后已经有了进步运动的落后民族,国民经济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是不可避免的说法究竟对不对。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否定的。如果革命胜利了的无产阶级对它们进行系统的宣传,而各国苏维埃政府以它所拥有的一切手段去帮助它们,那末,说落后民族无法避免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就不对了。在一切殖民地和落后国家,我们不仅应该组成能够独立进行斗争的基干队伍,即党的组织,不仅应该立即宣传组织农民苏维埃,设法使这种苏维埃适应资本主义前的条件,而且共产国际还应该指出,还应该从理论上说明,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则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3](P336)列宁还指出:“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4](P163)全世界历史发展是按照总规律进行的这一事实,不仅毫不排斥,反而预定这一发展过程中的个别阶段,在发展的形态或次序上表现出一种特色。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论述表明,在一个相对封闭不受外力影响的社会,社会形态一般都会按部就班地发展。但在国际化的条件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不完全同步,特别在军事征服和夺取政权的前提下,社会发展将进入什么样的社会形态,胜利者究竟采取何种社会制度,关键取决于胜利者的社会制度和当时的历史条件。这就像马克思说得那样:“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事实,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5](P892)。
20世纪40年代,苏联学者伯恩施坦在向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提交的《六——八世纪鄂尔浑、叶尼塞流域突厥人的社会经济结构》一文中指出,社会发展不一定按部就班地循着一成不变的道路前进,由于受临近部落或国家特别是中国封建制的影响,突厥社会从6世纪中叶登上历史舞台,直到分裂为东突厥和西突厥,从原始公社越过奴隶社会直接进入封建社会。近代美国移民,使美洲原始部落在外来力量的作用下,没有经过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原始社会直接跨越到了资本主义社会。
三、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转型
根据以上理论,1917年的“十月革命”,列宁领导俄国布尔什维克党依靠政治和军事的力量,从城市开始举行武装起义,然后普及到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推翻了沙皇的封建军事帝国主义统治,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革命在帝国主义统治链条比较薄弱的环节取得突破,首先在一国范围内取得了胜利。由于19世纪的俄罗斯已经发展为资本主义,周围各民族各自聚居在一起,边疆地区主要是封建主义,如土耳其斯坦、阿塞拜疆、达吉斯坦、哥里、鞑靼等,甚至还有氏族制度,如吉尔吉斯、巴什基尔、南高加索和北部民族还停留在游牧经济和宗法家长制水平,沙皇政权对其进行了殖民统治,社会形态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面临着复杂的民族问题。俄共根据不同的经济状况、阶级结构、历史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特点等,采取联邦制,利用政治力量剥夺了王公、牧主、宗族、官僚、财主等特权,并消除“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和殖民主义,消除民族歧视,使边疆民族地区由原始部落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他们发展生产,从游牧过渡为定居,从手工行会过渡以劳动工厂,从家庭农业过渡到公共耕作。同时,吸收当地人入党,参加苏维埃工作,使用本民族语言建立法院、行政机关以及文化事业。
中国的社会主义转型基本上就是马克思主义、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和中国具体历史的结合。19世纪前半期,英国完成工业革命,出于开拓市场和建立殖民地的目的,通过鸦片在东南沿海打开了中国的大门。1840年,林则徐虎门销烟,爆发了中英鸦片战争,打断了中国自己发展的道路,中国开始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的封建买办势力成为中国革命的对象。这正如毛泽东指出的那样:“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中国也将缓慢的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不仅对中国封建经济的基础起了解体的作用,同时又给中国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造成了某些客观条件”,但是“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中国的目的,绝不是要把封建的中国变成资本主义的中国”,相反,“它们是要把中国变成他们的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因此“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这些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乃是各种矛盾中的最重要的矛盾。”[6](P584)
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满清政府的统治,结束了中国的“封建帝制”,开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先河,但作为农业国的中国,无论是经济基础还是意识形态,在根本上还是封建主义的,而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结合只能产生官僚资本主义和买办资本主义,不可能改变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性质而发展出健全的民族资本主义。所以从城市开始以城市市民为基础的旧民族革命没有成功,而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成功,通过工农联盟推翻了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买办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效仿苏联利用政治手段对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后,1956年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开始推行计划经济体制,废除宗教封建特权,陆续由封建农奴制、封建地主制、封建牧主制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揭开了西北大开发的序幕,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的“三线建设”更推进了这一开发。但由于地理状况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除了一些出于战略考虑不宜在沿海地区建设的军工企业外,西北地区主要成了东部地区的原料供应地。
四、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结构转型:民族区域自治
我国西北地区以甘肃“河西走廊”为枢纽连接西北各地,西北各少数民族都曾经在这里停留过。由于西北河西走廊地区地处古丝绸之路的交通要道,同中亚、西亚具有紧密的工商交流传统,也是儒道二家为主的各种中原文化、回族伊斯兰教文化、草原游牧文化、青藏高原文化以及佛教文化的交汇处,存在着相当复杂的民族关系。特别是突厥和回纥,在族源上与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裕固等族有直接联系。公元840年前,游牧于漠北的回纥和回鹘汗国,由于受临近部落或国家特别是中国封建制度的影响,直接由原始氏族公社进入封建牧主社会。公元840年,回鹘汗国灭亡,部分部众西迁新疆农业地区,开始从事农业,形成了封建农奴主经济,解放前发展成为封建地主经济,但南疆少部分地区还保留着封建农奴主经济。
解放初期,西北各少数民族大都进入了封建社会,只有表现类型不同,不同的地理环境和不同的历史条件造就了不同的生产方式:新疆的南疆适宜农耕,形成了以维吾尔族为主的封建地主占有制经济,北疆适宜牧业,形成了哈萨克族、柯尔克孜等族的封建牧主占有制经济;西南是有“聚宝盆”之称的柴达木盆地的青海,由于地处西藏与中原交互地带,因此农牧兼宜,形成了以藏族为主的封建农奴主占有制经济;东北是河谷纵横的宁夏平原和陕西黄土高原,适宜农耕,形成了以回族农业为特征的封建地主经济。
汉唐中期以前,中国的经济文化中心集中在黄河流域,从长安到地中海大陆架,通过“丝绸之路”的民族和国家交流一直兴盛不衰。汉唐中期,随着航海的发展,东南“海上丝绸之路”取代西北“陆上丝绸之路”成为中国对外交流中心。特别是宋朝的被迫南迁,加速了东南沿海的发展,海上贸易最终取代陆路贸易。同时,汉族发展壮大起来并向适宜农耕的温湿平原地区发展,逐步取得了主体民族的地位,而少数民族则聚居在高原、草原、山地、荒漠和干旱地区,形成了东南地区农耕工商繁荣、人口城镇稠密、文化教育发达,而西北地区地旷人稀、交通不便、资金短缺、教育落后的区域格局。从明朝的资本主义萌芽到清朝鸦片战争以后的官僚买办工业和民族工业,无不在东南地区发展。
纵观历史,中华民族是在各民族的冲突融合后逐步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杂居现象普遍。可以说,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了祖国的历史和文化,特别在反对帝国主义和内部压迫的斗争中,各族人民同甘共苦,结下了牢不可破的血肉之情,共同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我们可以求同存异,把各民族团结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共同目标上来。与此同时,由于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不同民族具有不同的生存环境、社会结构、风土人情、民俗演变、民族传说和民族意识,决定了我国西北少数民族的特点:经济发展不平衡;意识形态多元化;宗教意识深厚,存在“二元信仰”问题。
根据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特点,中国共产党没有照搬苏联的联邦制,而是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采用了民族区域自治制政策,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区域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的事物,实现民族平等和共同繁荣。可以说,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们对少数民族自治权利尊重不够,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使许多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蒙受了不白之冤。1980年,我国纠正了“阶级斗争为纲”,总结了建国以来宗教工作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指出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间的关系问题,其主要内容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逐步消除各民族间政治、经济、文化事实上的不平等,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矛盾。”随后,国家有关部委就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进行了对口支援。
五、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历史唯物主义的曲解
经过2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但从1985年开始,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在我国开始暴露出来。特别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情况下,全世界范围的社会主义运动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中国向哪里去?这是中国人民不得不思考的问题。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探索和反思,基本上达成了以下几点共识:
从客观方面来看,社会发展条件不成熟。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经济组织和政治组织是直接统一的,生产和消费也是直接统一的,经济交换仅仅是政治分配的手段。因此在自然经济占有极大比重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只能建立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这与马克思所设想的建立在发达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有巨大的区别。
由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无法实现普遍的全民所有制,只能允许其他所有制形式存在。由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存在着不同的局部利益,使每个劳动者不可能对生产资料享有平等的支配权利,集体所有制除了享受全民所有制经济积累中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基金外,不能参加全民所有制个人消费品分配。这与马克思所设想的单一全民所有制具有巨大的区别。
全民所有制的全民只是一个普遍的概念,无法作为独立法人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由于国家作为统治阶级利益的代表和象征,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采取了国家所有制形式,国家代表人民掌握生产资料,通过行政手段干预经济,政府成了企业的计划者和指挥者,大包大揽,统购统销,统包统配,统收统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政企职责不分,违背了经济自身的运行规律,管的过多,集的过度,统的过死,造成了机构庞大、浪费严重的局面。
由于国家无法作为法人和实体去管理每一个企业,因此国家只能由国家各级干部代表国家管理企业,劳动者所有权、支配权、分配权、使用权分离,企业管理的好坏只能建立在政治吸引、政治监督和各级国家干部的个人积极性、责任心和道德约束基础上,没有利益激励和利益制约机制,造成腐败严重,效率低下,“干多干少一个样”,“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平均主义泛滥,陷入了“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境。
从主观方面来看,曲解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斯大林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片面地归结为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用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来衡量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理解为一个不断提高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的过程。于是,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依靠阶级斗争来“割资本主义的尾巴”,用政治手段促进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发展,“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力图依靠制度优势在短期内进入社会主义,“一大二公”,“穷过渡”,使社会主义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斯大林这种行政化的公有制管理方式,违背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分工理论和建立高度公有制计划经济的条件,不能解释和解决中国如何在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问题,体现在西北民族地区的社会转型实践中,尽管充分注意到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特征,但没有充分意识到并重视长期历史形成的东部沿海汉族地区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巨大的生产力差距,即区域经济的差距。
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实践证明:政治手段是代替不了经济规律的,“阶级斗争”不能解决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政府直接干预经济的“政府权威主义”或“国家权威主义”,只会危及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原则,导致经济发展的停滞和倒退。从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开始,我国突出了实践的地位,突破过去那种机械、僵化、教条的行政化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全面纠正了“文化大革命”及“左”的错误,否定了“阶级斗争为纲”,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重新确立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理论同本民族历史、文化和基本国情相结合,从解决国家自身的实际社会问题和社会改革入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思路。
我国首先从实践入手,通过试点逐步改变政府职能,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法制体系,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发展,逐步实现了“宏观调控,微观搞活”,“活而不乱,乱而不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局,使国家权力与市场主体逐渐朝着良性互动的方向发展。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经商品经济误解过深,习惯于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引起了很大的理论疑惑。面对社会上对市场经济的种种疑虑,邓小平高屋建瓴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我们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过什么叫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现在才解决。坦率地说,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我们现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因为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这样的事,马克思的本本上找不出来,列宁的本本上也找不出来,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情况,各自的经历也不同,所以要独立思考。”[7](P116、137、260)邓小平同志根据中国生产力落后的国情,从实际出发,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正确的,在世界经济、军事、政治和文化频繁交流的条件下,依靠政治军事手段或外来压力,社会形态是可跨越的,许多亚、非、拉等落后社会形态的国家,都在这种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力量下进入了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但这种进入,都普遍存在着生产力、文化教育水平以及民主政治比较落后的情况,没有达到现代社会的发展水平,甚至离现代文明的差距还很远。这表明社会制度在社会形态上是可以跨越的,但生产力水平以及建立在生产力水平基础上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水平是不可跨越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由此,中国又出现了“补课论”和“回头论”,有人主张发展资本主义,有人开始批评市场经济。于是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但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还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发展时期。
从历史事实看,马克思、恩格斯的预言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实现,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并没有导致资本主义的解体,但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证明:唯经济主义、唯利润主义,使社会步入了两极分化状态,激化了社会矛盾,危害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一个没有国家权力进行法律规范而无限开放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只能导致无政府主义,步入“经济危机”,偏离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因此,20世纪以来资本主义借鉴社会主义的成功经验,走上了改良的道路,通过调整社会制度,如社会福利政策、再分配税收政策以及劳动保护政策等,形成了中产阶级占多数而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占少数的所谓“橄榄树”社会结构形式,缓和了劳资矛盾,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打开了空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不仅恢复了马克思理论的本来面目,而且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利用我们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结合本国文明和世界其他文明的合理成分,一心一意地搞好我们的现代化建设。
七、西北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紧迫性及其意义
改革开放后,由于我国没有现成的经济发展经验,出于地理和历史条件的考虑,我国改革开放的战略布局是:深圳“特区”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优先发展东南沿海地区,然后向全国推进,因此加剧了东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改革开放后,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尽管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起步晚,因而“东西差距”也拉大了。鉴于此,发展民族地区生产力,缩小东西部差距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实现共同富裕,已成为消除民族隔阂、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持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特别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同几个国家接界,近些年周边国家经济发展,边贸日趋活跃,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如果不尽快把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搞上去,我们的民族团结、共同富裕和国家稳定就很难有说服力。
新时期的西部大开发战略,重新拉开了中华民族共同发展的序幕。我们要从国家统一和民族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西部大开发问题,对于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结构的特殊性必须予以充分重视,如同重视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化特征一样,重视长期历史形成的巨大的东西部区域经济差距,是加入世贸后的中国处理社会整体结构转型的关键。也是关系到把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共同带入21世纪的现代国家,避免民族分裂的关键。这就是我们研究国际、国家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结构转型普遍性和特殊性复杂关系问题后,所得出的基本结论。
[收稿日期]2003-03-14
标签:社会结构论文;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论文;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炎黄文化论文; 政治文化论文; 资本主义社会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封建社会主义论文; 经济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