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电瓶车“以旧换新”的监管论文_刘畅

浅议电瓶车“以旧换新”的监管论文_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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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 安徽 阜阳236000

2017年4月18日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开展了新一轮的平安使命-1专项行动,此次行动迅速掀起一股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热潮。其中严打“盗抢骗”成为严打各类违法犯罪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案件侦办工作,发现部分商品的监管存在有效规范,现就接触的电瓶车“以旧换新”谈谈自己的看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日常生活水平的提高,电瓶车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普遍接受的代步工具。商家为了更好的销售自己经营的产品,层出不穷的使尽浑身解数实施营销策略。电瓶车的以旧换新以及废旧电瓶的回收就是颇受消费者欢迎的众多营销策略中的一种。但是该营销策略在带给消费者方便的同时,却受制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该领域监管的空白状态,给公安机关日常工作带来不便。

在这次平安使命-1专项行动行动,该局在巡逻盘查时,遇到一群众驾驶机动三轮车满载数十辆废旧电瓶车,车载电瓶车中有些看似来能正常使用,民警怀疑该批电瓶车来路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非正常环节,遂对该群众进行盘查。了解情况得知:该批电瓶车是商家开展电瓶车“以旧换新,折抵费用”所得。民警追根溯源对商家废旧电瓶车以旧换新记录簿进行检查时发现商家的记录簿上仅仅登记了客户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以及电瓶车的更换日期。而对于更为详细的车主身份证号码,电机型号,品牌,颜色以及购买电瓶车时的发票与合格证等则无一记载,使得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增添了许多麻烦,更为让民警担心的是该漏洞易于使得别有用心的不法人员利用导致成为销赃渠道。

民警希望有关机关尽快出台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有效监管该领域,民警提出建议如下:

一、电瓶车以旧换新应当列入公安机关特殊行业监管领域,同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以规避目前电瓶车以旧换新业务鱼龙混杂现象。

二、电瓶车以旧换新业务应具体列明车主个人信息,登记电瓶车的品牌,颜色,电机型号以及车架号等电瓶车信息。同时电瓶车经营业主要将电瓶车以旧换新记录报基层公安机关备案,以利于公安机关有效监管。

三、明确电瓶车以旧换新领域的惩罚制度。

未雨绸缪,打防管控相结合是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有效方法,希望建议能对公安机关开展值班备勤做好日常工作起到良好的作用。

论文作者:刘畅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7年2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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