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民族工作五十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中国论文,五十年论文,民族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50年,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辉煌的一页。铭记中华民族的苦难与辉煌,认真总结50年来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对于我们更加自觉地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做好跨世纪的民族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上篇 解决民族问题的伟大实践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旧中国,各民族人民备受压迫,少数民族群众尤其灾难深重。”能否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历来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关系到革命和建设的成功。但是,在私有制条件下,由于“人对人的剥削”和“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的严重存在,民族问题是不可能根本解决的。中国共产党从一成立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不断探索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为彻底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扫清了前进的障碍,开辟了各民族历史的新纪元。
50年来,我国的民族工作经历了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1949-1978)是民族工作的开创和探索时期。主要任务是:制定新中国的民族政策,消除民族隔阂,实现民族平等和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帮助少数民族解决生产生活和文化发展问题。在这个时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马列主义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对民族工作做出了八项重大决策:第一,制定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政策和法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诞生时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份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1954年通过的《宪法》等,我们党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内容,确定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这是一套非常完整的民族政策,在世界上没有先例。第二,彻底废除了历史上的民族压迫、歧视制度。在短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千百年来无法实现的各民族无论大小、历史长短、社会发展程度高低、宗教信仰异同,在政治上、法律上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一律平等,建立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第三,进行民族识别。从50年代初开始,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民族调查和识别工作,确定了中国50多个民族成份,使几十个解放前不被承认和处于无权状态的少数民族,堂堂正正地成为祖国大家庭里平等的一员。这在世界上也只有我们党能做到。第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47年建立了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自治机关,实现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同时也维护了国家统一。这是中国共产党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创举。第五,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我们党把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关键,从战略的高度采取了一系列培养措施,使少数民族干部在数量上迅速增长,在素质上大大提高。第六,在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从少数民族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众的意愿,采取了“慎重、稳进”的方针和不同于内地的形式、步骤,成功地进行了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进行了宗教制度改革,使各民族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第七,努力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问题。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长期落后状况,党和国家“怀抱满腔同情心”,采取一系列特殊的优惠照顾政策,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改善了群众生活,改变了民族地区“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第八,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大检查。以批判大汉族主义为中心,同时也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纠正了民族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保证了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也表明了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坚强决心和必胜信心,在各族干部群众引起了较大较好的和持久的影响。
这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取得的伟大成就,奠定了新中国几十年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坚实基础,成功开辟了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50年代被誉为我国民族工作的“黄金时期”。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处在一个探索阶段,加上后来“左”的思想影响和发生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失误,民族工作未能坚持50年代的方针政策,在前进中遭受了重大挫折,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大好局面在“文革”中几乎被破坏殆尽。可以说,这个时期民族工作的经验教训都是十分深刻的。
第二个时期(1978-1989)是民族工作的转折和发展时期。主要任务是:拨乱反正,全面恢复和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实现民族工作重心的转移,加强民族团结和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这个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总结建国以来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新时期,民族工作进入了历史新阶段。在这个时期,我们党对民族工作做出的八项重大决策是:第一,彻底否定“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理论。邓小平同志果断地提出,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各民族已经结成平等友爱、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民族问题的性质已不再是阶级斗争问题,而基本上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个理论的确立,为新时期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第二,全面恢复和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中央的领导下,进行了民族工作的拨乱反正,彻底平反了在反右、反地方民族主义斗争扩大化中和“文革”中的冤假错案,妥善处理了历史遗贸问题,恢复了民族工作机构,重申了党的民族政策,等等。我国的民族工作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第三,把发展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作为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民族工作不再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而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促进民族地区生产力的发展。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服从和服务于全党的中心工作,实现了民族工作任务的根本转变。第四,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1978年后,恢复、建立了一批民族自治地方。在10年时间里,新设民族自治地方63个,基本完成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任务。从1980年开始,恢复了中断20多年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起草工作,并于1984年颁布实施,使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第五,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开放。把改革开放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提出民族地区不改革开放就没有出路,改革开放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必由之路。第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扶持的力度。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国家一方面强调过去行之有效的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的照顾政策和措施,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开始摆脱贫困,走向快速发展的道路。第七,提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和步骤。这一创造性的战略设计,使各民族的共同富裕和共同发展繁荣成为可能的现实,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的重大发展。第八,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做不成。中央提出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的“两个离不开”的思想。民族工作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及时、妥善地处理了影响民族团结、破坏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这个时期的民族工作,是在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中,在改革开放的大前提、大环境下进行的。民族工作的最大成果是,形成了作为邓小平理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邓小平民族理论。邓小平民族理论立足于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对民族问题的实质和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进行了重新认识,把发展问题作为民族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把稳定问题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前提条件,把民族平等作为民族政策的出发点,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把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以及“两个大局”战略作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重要途径,等等,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成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
第三个时期(1989- )是民族工作的新探索和大发展时期。主要任务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完善和发展党的民族政策,实现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国际共运处于低潮、全球性民族问题突出、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西化”、“分化”的国际形势下,加强我国各民族的大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这个时期是第二个时期的继续和发展。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对民族工作也采取了八项重大战略决策:第一,从战略的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江泽民同志指出,民族问题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告诫全党“民族、宗教无小事”;提出“我们必须从振兴中华民族的高度,从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民族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第二,明确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任务和要点。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民族问题上强调的三句话:一是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三句话,突出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点。第三,制定市场经济条件下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强调把市场手段与国家政府行为相结合,把自力更生与国家的扶持照顾相结合,把发达地区的对口援助与互惠互利相结合,把扶贫与开发相结合,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实施西藏“62项工程”等措施,对民族地区进行强有力的扶持。第四,提出加快中西部民族地区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九五”计划和2000年对加快中西部发展提出了若干条具体的政策措施,使改革开放以来加快中西部民族地区发展的设想逐渐成为现实。今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西北五省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就加快中西部发展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党全国要“抓住世纪之交的历史机遇,加快西部地区的开发步伐”。提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总体原则和工作部署。这个全国发展的大战略、大思路,对保持西部地区政治和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保障边疆安全,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第五,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把改善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作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措施。在短短的几年里,兴建了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如:南昆铁路、南疆铁路、宁夏扬黄扶贫灌溉工程、兰州——西宁——拉萨光缆通讯工程,等等。还有一些大型项目正在上马或即将上马。这些,改善了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的“瓶颈”,给民族地区插上了腾飞的翅膀。第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早在1992年,江泽民同志就指出:“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江总书记提出,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民族地区要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坚定性;要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好的思想和作风;要大力加强基层建设,认真做好对各族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这些,为培养民族干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第七,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江总书记特别强调民族团结问题,把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摆在一个新的高度。他说:“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提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之间也离不开”,“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重要思想。对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活动和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反动图谋,江总书记反复告诫我们,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指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国家的最高利益。反对民族分裂是各族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只要发现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活动,大家都要团结起来,坚决加以反对,依法严厉打击。由于中央决策正确、措施有力,在这样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们国家始终保持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第八,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在新的形势下,江总书记特别强调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问题。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我国的民族问题;要加强对民族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要在各民族干部群众中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民族政策的教育;要切实抓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民族工作切实管起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民族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等。
在这个时期,由于我们党运用邓小平理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新的国际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进行了成功的新探索,实现了民族工作的大发展。10年来,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到民族地区视察多,对民族工作研究多,解决民族问题的措施多。在实践中坚持、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民族理论,为夺取跨世纪民族工作的新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不懈努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民族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世界所瞩目。前不久,韩国大使说:“中国的民族、宗教问题是所有国家中解决得最好的。世界上民族、宗教问题这么复杂,中国没有出问题,这没有先例。”我们要十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在这大好形势面前,我们应该看到,民族问题的解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前民族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发展相比,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差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相对来说还比较落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同利益群体出现的新的矛盾和磨擦也会反映到民族关系上来;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企图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打开“西化”、“分化”中国的缺口,支持和怂恿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破坏我国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等,对此,我们必须头脑清醒。
下篇 50年来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
50年来,我国民族工作的经验十分丰富,但最基本的有以下几条:
第一,必须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马列主义民族理论揭示了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提出了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为世界上一切被压迫民族指明了解放的道路。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只有马列主义民族理论才能彻底解决民族问题。但是,各个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发展、民族构成、社会条件是不一样的,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只有与本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才能管用。任何放弃或照搬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的做法,都不是对待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的正确态度,都是不能解决民族问题的。比如,我们党用民族区域自治而不是用联邦制来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在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中采取“慎重、稳进”的方针;在牧区实行“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主牧工两利”的政策;在民族识别中不分氏族、部落而一律统称为民族的做法;在民族发展中实行有条件的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办法,等等,都是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的结果。这样做使我国民族工作取得了极大的成功。这是我国民族工作总的经验,也是最重要的基本经验。
第二,必须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民族和民族问题的产生、消亡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不但长期存在,而且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和部门,如果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民族问题,那里的民族关系就会融洽,即使出了一些问题也容易解决;反之,那里的民族工作肯定是做不好的。在“文革”中,我们曾一度认为“各民族都进入社会主义了,还有什么民族不民族”,试图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消灭民族特点,结果带来灾难性后果。从历史上看和从国外的经验教训看,情况也是这样,凡是重视民族问题的朝代,民族矛盾就不那么尖锐;凡是重视民族问题的国家,社会大都比较安定。
第三,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发展自己,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不解决,民族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抓住了发展问题,就抓住了民族问题的核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只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发展,才能逐步缩小与全国的发展差距。民族工作也只有坚定不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全党的中心工作,才能有所作为。
第四,必须加快民族地区改革开放步伐。改革开放是中国强盛的唯一出路,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不改革,少数民族的贫困就不能消灭;不开放,少数民族就不可能真正兴旺发达。在经济全球化和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大环境中,各民族要积极、大胆地吸收人类的一切文明成果,对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行改革;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要与全国的改革开放相适应,有些改革完全可能走在全国的前列。
第五,必须坚持走自力更生与国家的扶持照顾相结合的道路。一个民族的发展,没有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是不行的。但是,我国民族地区的基础条件差,发展起点低,要发展,单靠自力更生还不行,还必须依靠国家的大力扶持和帮助,走自力更生与国家扶持照顾相结合的道路。在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采取一系列扶持照顾政策,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地区仍然需要国家的扶持帮助。我们党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总原则是坚定不移的。我们要根据新的形势、新的环境,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对民族地区的照顾措施,使之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又有利于民族地区的发展。我们国家这么大,民族地区情况又千差万别,中央制定各项政策必须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刀切。各个民族地区也要善于把中央的大政方针和政策原则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六,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作出的历史选择。实践证明,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才能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它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不断地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之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区域的积极性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这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必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科技人才。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发展,没有汉族干部不行,没有少数民族干部也不行。要把中央的精神落实好,把中央关于民族地区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好,把民族地区改革和建设的各项事业全面推向前进,关键在干部,关键看民族地区各级干部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一项战略性的工作,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真正地把它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关键来抓。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不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科技落后,因此,我们还必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的科技人才。
第八,必须妥善处理民族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社会主义条件下民族之间或不同民族公民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由于各种原因而产生的,也是完全可以解决的。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正确的办法,及时、妥善地将它处理在萌芽状态,处理在基层,处理在当地。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立足于教育团结绝大多数群众。要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制手段来解决问题。
第九,必须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工作。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在少数民族信教群众比较集中的地区,宗教工作与民族工作联系密切。我们应当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工作。
第十,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50年来,我国的民族问题解决得好,与我们长期坚持在各民族干部群众中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密切相关。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我们要通过坚持不懈地教育,使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更加深入人心。只有广大干部群众的民族政策水平提高了,民族团结的意识增强了,我们才能自觉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言行进行坚决的斗争,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才能不断地推向前进。
以上经验弥足珍重,反映了新中国民族工作的基本规律,凝聚着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民族工作的卓越贡献,体现了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空前创造精神和巨大力量,是献给新中国成立50周年庆典的一份厚礼!
回首新中国50年的民族工作,展望新世纪中华民族的美好前景,我们信心百倍,豪情满怀。我们一定要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