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印与明清通俗小说的现代传播--以上海(1874/1911)为例_小说论文

铅印与明清通俗小说的现代传播--以上海(1874/1911)为例_小说论文

铅石印刷术与明清通俗小说的近代传播——以上海(1874-1911)为考察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清论文,上海论文,近代论文,通俗论文,小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铅石印刷术为核心的近代出版文化,与晚清新小说之间存有十分密切的学术联系①,晚清新小说从兴起(1902-1903)到繁荣(1906-1911),期间不过数年时间,其超速发展的动力,一方面源自文学观念及社会政治生活的演进,另一方面依靠的正是物质技术因素的大力支持,两者任阙其一,都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如此繁盛之势。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晚清新小说仅是清代后期白话小说传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另一部分则是数量可观的传统明清通俗小说,它们同样面临着文本传播技术的更新换代。那么,铅石印刷术的使用与普及,究竟对明清通俗小说的近代传播,产生了何种影响与作用?迄今仍乏专论。本文拟以上海地区(1874-1911)为考察中心,在搜集大量原始文献的基础上,择取“翻印”、“续书”及“图像”三个角度,对此略加探讨。

一 铅石印术与明清通俗小说的翻印

同治十三年(1874)九月,申报馆出版《儒林外史》,这部采用新式铅字排印的小说,“校勘精工,摆刷细致,实为妙品”②,与传统木刻本迥异其趣,故甚受读者欢迎,初版千部“曾不浃旬而便即销罄”③,六个月后即重印一千五百部。根据申报馆公布的铅印书籍成本测算④:《儒林外史》全书总字数约三十三万,初版一千部,每部印制成本约0.3元,第二次印刷一千五百部,每部成本则降为0.27元;而据广告所载,第一版及第二版的售价均为0.5元,因此,倘若申报馆以实价全部售出的话,那么仅仅出版《儒林外史》小说,报馆就能获得毛利近五百五十元,可谓丰厚至极。《儒林外史》的成功出版,不仅刺激了申报馆铅印明清通俗小说的业务,自同治十三年(1874)至光绪九年(1883)的十年间,该馆铅印出版的明清通俗小说凡二十二种;也引发了其他书局的效仿,譬如光绪三年(1877)机器印书局铅印《于少保萃忠传》、光绪十三年(1887)广百宋斋铅印《精订纲鉴廿四史通俗演义》等。

光绪四年(1878),申报馆“从外洋购取照印字画新式机器一副”,创办点石斋石印书局,再次引领申城出版业的新潮流。开创伊始,点石斋所印多为书画碑帖及字典等类,其石印出版的首部通俗小说为《三国演义》,光绪八年(1882)十一月四日,《申报》登载“石印《三国演义全图》出售”广告,声称:“本斋现出巨资购得善本,复请工书者照誊,校雠数过,然后用石印照相法印出。故是书格外清晰,一无讹字。为图凡二百有四十,分列于每回之首,其原图四十,仍列卷端,工致绝伦,不特为阅者消闲,兼可为画家取法。”值得指出的是,当点石斋石印出版《三国演义》之时,申报馆铅印出版的明清通俗小说已达十七种之多。就出版时间而言,通俗小说的石印本显然要晚于铅印本;但石印术的“缩印”及“照图”功能,却使其超越了铅印术的技术优势,后来居上,迅速成为当时明清通俗小说翻印的主要方式。申报馆与点石斋,分别出版了时间最早的明清通俗小说铅印本及石印本,正式拉启了近代书局翻印明清通俗小说的序幕。

根据文献资料,笔者将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的翻印史,划分为三个时期。自同治十三年(1874)至光绪十六年(1890)为初兴发展期,期间采用铅石印刷术翻印明清通俗小说的书局,主要有申报馆、机器印书局、广百宋斋、点石斋、同文书局、蜚英馆、鸿文书局、大同书局、鸿宝斋、萃珍书屋、文澜书局等十数家,翻印通俗小说约三十五部、五十四种版本(不计同一书局的重版),其中铅印本三十八种、石印本十四种、铜版本两种⑤。通俗小说虽已经纳入近代书局的出版范围,却尚未成为书局出版的热点,其数量占各书局出版图书总数的比例甚低,譬如:《同文书局石印书目》(1884)收录该局出版的图书凡五十四种,而此时同文书局石印出版的通俗小说仅两种,约占总数的3.6%;即便是出版通俗小说最积极的申报馆,截止光绪五年(1879)五月,该馆共出版通俗小说十一种,而《申报馆书目》(1877)、《申报馆书目续集》(1879)载录该馆出版物总数为一百二十种,通俗小说也仅占9.2%。不过,活跃于该时期的近代书局,其创办者或为西人(如英商美查),或为民族资本家(如同文书局的徐润等),或为报馆文人(如机器印书局的沈饱山等),拥有相对较为充足的资金、设备或文化资源;而上海地区各书局的图书出版总量,尚未达到当时市场需求的饱和状态,故彼此之间的商业竞争,亦未进入白热化或恶性阶段,凡此种种,都为通俗小说的翻印,提供了较为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因此,该时期出版的铅石印通俗小说,大多具有开本宽大、纸墨精良、校勘认真、图像精美等优点,代表着晚清铅石印小说的最高水平,阿英《清末石印精图小说戏曲目》所著录的精图小说,绝大部分均出版于光绪十六年(1890)之前。

自光绪十七年(1891)至光绪二十四年(1898)为鼎盛期,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此八年时间中,去其重复,上海地区共有六十二家书局采用铅印或石印技术,翻印通俗小说约二百八十种(包括同一小说的不同书局版本)。无论是书局的家数,还是翻印的通俗小说数量,均较前期有了大幅度增长。翻印的顶峰期,位于光绪十九年至二十二年(1893-1896)之间,此四年翻印的通俗小说合计二百一十三种,约占总数的76%;而二百八十种通俗小说的近代翻印本中,石印本二百三十七种,约占总数的85%,铅印本四十三种,仅占总数的15%,可见石印术乃通俗小说翻印趋于鼎盛的决定性因素;其中,尤以上海书局、文宜书局、理文轩、图书集成局、珍艺书局等数家最为积极,上海书局翻印的明清通俗小说更高达八十八种,约占该时期翻印总量的近三分之一,实足惊人。此处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只是将光绪二十四年(1898)作为通俗小说翻印由盛转衰的标志⑥,而非翻印中断的年限;事实上,光绪二十四年(1898)之后,上海地区各书局仍在持续出版铅石印本通俗小说,然其翻印的数量与频率,与之前相比已有较大减退,进入笔者划分的第三时期,即翻印的后续期。

铅石印技术的使用与普及,对传统木刻印刷业构成了巨大冲击,彻底改变了包括明清通俗小说在内的书籍出版方式,并迅速形成了其独特的出版优势,笔者将其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

1.技术优势

铅印术属于凸版印刷技术,即以铅字排成活版后刷印,所印之书字画清晰,棱角分明,字体触手如凸,立体感强,且不会出现木板书籍常见的断版、字体残缺及后印模糊等通病。同治末年至光绪初年,看惯了木板书的中国读者,对新兴的铅印书籍,充满新奇喜爱之情,申城甚至出现了“竞尚铅板,每值书出,无不争相购置”的现象,究其原因,乃在铅印书籍“校雠精详,字迹清晰,无过于此”⑦。而通俗小说铅印本与传统木刻本之间的质量反差,辄更为强烈。众所周知,通俗小说在明清时期向被视为不登大雅之堂,刻工每多粗糙,纸墨亦较差劣,图书质量难如人意;因此,当申报馆、机器印书局、广百宋斋、图书集成局等书局,推出精美的铅印本小说后,其风靡沪江,热销一时,实不足为奇。仔细阅读诸家书局的小说出版广告,可以发现:批评木刻本的“漫漶不清”、强调铅印本的“字迹清朗,行列井然”⑧,乃其广告宣传的重点所在。

再来看石印术,它属于平版印刷技术⑨,晚清时期盛行中国的石印术,大多采用照相转写法,照相技术的介入,使得石印术具有两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其一为缩印功能,即便是《殿板二十四史》、《钦定古今图书集成》、《资治通鉴》等大部古籍,也可在短期内缩印出版,数十回的明清通俗小说,自更不在话下。其通常的出版过程为:购觅某小说之木刻佳本作为底本,请工于书法者誊抄一遍,经校对修润,然后以照相石印法缩印出版,为确保缩印后字体仍然清晰,誊抄时需放大字体,抄成精美大本。当然,部分书局为降低成本牟利,也有将现成铅印本或石印本小说,直接盗版缩印。其二为图像照印功能,详见下文。

2.图像优势

通俗小说文本中的图像,包括人物绣像及情节插图两类,其设由来已久,大多以木刻版画印制,偶有铜版刷印者。然因制作工艺及成本等因素,小说图像并未普及,其绘刻精美者更属寥寥。至晚清时期照相石印技术传入,图像印刷遂为唾手易事,点石斋曾在广告中描述了石印图像的大致过程及出版优势:“先取古今名家法书楹联琴条等,用照相法照于石上,然后以墨水印入各笺,视之与濡毫染翰者无二”,“凡印字之波折,画之皴染,皆与原本不爽毫厘”,“但将原本一照于石,数千百本咄嗟立办,而浓淡深浅,着手成春,此固中华开辟以来第一巧法也”⑩。赖此一术,通俗小说的绣像与插图得以普及,各种标以“绣像”、“绘图”或“增像全图”的小说,层出不穷,甚至还出现了不少采用五彩石印技术印刷的彩图本,图像本成为明清通俗小说之近代传播的典型形态。

3.速度优势

与传统木刻印刷相比,新兴铅石印术最为直观的技术优势,当属印刷速度。早期的铅印书局(如墨海书馆)曾以耕牛为动力,每日可印“四万余纸”(11),后引进火力印书机,其速更快,譬如装备了多架火力印书机的图书集成局,每月可印书二百本(12);申报馆曾登载广告称“百页之书,约五日当可完工”(13),而其铅印《女才子》小说,“十日之间,便已竣事,且校对详细,装订整齐”(14)。由于使用了照相转写法,石印术的印刷速度与简便程度更胜于铅印,同文书局曾形容石印云:“不疾而速,化行若神,其照书如白日之过隙中,其印书如大风之发水上,原书无一毫之损,所印可万本之多,三日为期,诸务毕举,木刻迟缓,不足言矣。”(15)虽不无夸张之色彩,却亦形象地道出了石印的技术优势。铅石印术的技术便利与速度优势,极大地扩增了书局的出版能量,譬如总册数多达五千零二十本的《古今图书集成》,图书集成局仅用三年时间,就铅印出版了一千五百部;而同文书局竟然同时开印《古今图书集成》、《殿板二十四史》、《殿本佩文韵府》等书,凡此种种,均是木刻印刷时代无法想象的壮举。不难想象,如此巨大的出版能量,若用来出版多则百回、少则十数回的通俗小说,庶几有易如反掌之叹。

4.价格优势

先来统计一下铅石印图书的出版成本。光绪六年(1880)三月八日,点石斋在《申报》登载“廉价石印家谱杂作等”广告,公布了石印书籍的各项费用:“今本斋另外新购一石印机器,可以代印各种书籍,价较从前加廉。今议定代印书籍等,以二百本为准,以每块石印连史纸半张起算,除重写抄写费不在其内,每百字洋二分半,每半张连史纸仅需洋一分,比如连史纸半张分四页,书内六十页,共石板十五块,印书二百本,共连史纸三千个半张,以每半张一分计,共洋三十元。如书内共三万字,除抄写价外,计洋七元五角,共书二百本,不连钉工,只须洋三十七元五角。倘自己刻木板,其费约四十五元,刷印及纸料尚不在内也。两相比较,实甚便宜,况石印之书比木板更觉可观乎。又如书页欲缩小加大,亦照半张连史纸核算。”

据此测算,一部三万字的图书,若石印出版二百本,不计底本抄写费及装订费,需洋37.5元,每万字的单册成本约为洋0.0625元;而木刻本的费用,每万字的单册成本为洋0.075元,若加上“刷印及纸料”价,则还要更高。光绪二年(1876)一月二十七日,申报馆在《申报》登载“代印书籍”广告,公布了该馆铅印书籍的成本,即一部四万字的图书,铅印出版五百部,需洋25元,每万字的单册成本为洋0.0125元。很显然,铅石印书籍的印刷成本要低于木板,反映到书价上,铅石印本的售价均低于木刻本。譬如光绪七年(1881)毗陵汇珍楼出版木活字印本《野叟曝言》小说,每部二十册,白纸者售价为七元五角,竹纸者售价为六元;光绪八年(1882)十二月,瀛海词人出版铅印本,每部十册,售价仅一元;光绪九年(1883)初,申报馆亦推出铅印本,每部二十册,售价亦为一元。再如光绪五年(1879)四月二十五日,《申报》登载“《绣像三国演义》”销售广告,称此书乃据常熟顾氏小石山房木刻原板,以白纸重刷而成,售价为二元;而光绪八年(1882)点石斋出版石印《三国演义全图》,新增图像二百四十幅,每部订为八本,以锦套分装两函,售价仅一元四角。两相比较,铅石印本小说的售价较之木刻本,无疑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事实上,上文所举申报馆铅印本及点石斋石印本小说,均属晚清铅石印本小说中的佼佼者,其售价已经偏高,至光绪十六年(1890)之后,近代书局翻印通俗小说进入鼎盛期,由于竞争的加剧,铅石印本小说的开本、纸墨及抄写校对诸项,均较前粗劣,其售价亦随之继续降低,平均每册不到一角;有时为了应付恶性竞争,售价更是低得惊人,譬如光绪二十年(1894),文宜书局为打压对手理文轩,曾将《大明奇侠前后传》小说八册的售价订为洋三角,每册竟不足四分,与木刻本的价格差距进一步拉大。

当然,铅石印刷术对于明清通俗小说的近代传播来说,不啻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产生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光绪十六年(1890)之后,小说出版市场供求关系失去平衡,商业竞争加剧,出版环境恶化,种种弊端开始显现,并最终导致通俗小说翻印陷于无序失控状态。笔者将其中较具普遍性的弊端,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

1.盗版及重复出版

翻印明清通俗小说基本上不存在作者版权问题,所谓“盗版”,是指侵犯书局的书底版权。一家规范的书局铅印或石印一部通俗小说,均须支付若干成本,其中底本费、校对费、纸墨费、刷印费及装订费等项,此乃两者共同的开支;此外,铅印尚有铅字排版人工费,石印则有底本重抄人工费、照相转写费等项。由于上述成本的支出,书局便拥有了该小说的书底版权。然而,为牟取更大的利润,部分书局企图减少或省去制作书底的成本,于是盗版生焉。就实际情况来看,以整书盗印及盗印图像两种形式最为多见。所谓“整书盗印”,主要出现于石印业,即把其他书局出版的铅石印本小说作为底本,直接照相缩印,譬如点石斋于光绪十四年(1888)石印《绘图东周列国志》,其书“图说精美,墨色显明,为海内君子所许,不胫而走”,至光绪十六年(1890),“有射利之徒,见利忘义,即用原书照印,以图鱼目混珠”,为保护自己的利益,点石斋立即“将原底重校复印”,并“特于绣像赞语后,每加小印一方,以为区别”(16),然而点石斋推出的“重校复印”本,不久又遭盗印,光绪二十年(1894)八月,点石斋再次将小说原底重印,并且加印了新的防伪标记:“兹点石复印,书面加‘光绪二十七年秋七月重印’,另盖‘双梧书屋鉴定’印章,末页盖‘原图原书,翻印雷殛火焚’一戳,如无此二章记,即系赝鼎,赐顾者请详察。”(17)所谓“盗印图像”,则专指盗印其他书局石印本小说中的绣像或插图,譬如上举点石斋石印本《绘图东周列国志》,就曾遭遇“铅板将原图石印混充”的情形;光绪十四年(1888)“邗江味潜斋”石印本《西游记》,二十幅绣像及二百幅插图,由著名画家吴友如及田子琳等人所绘,十分精美,此版本图像后亦被人盗印;光绪十九年(1893)焕文书局石印《绘图增批西游记》,书首二十幅绣像,即盗印味潜斋本,甚至连第二十幅“犼精”左下角“元和吴友如绘”的题署,亦未削去。

至于重复出版,乃指不同的书局在短时间内重复翻印同一部通俗小说,这种情况在通俗小说翻印的顶峰期,表现得尤为严重。某部通俗小说出版后稍有销路,立刻便有数家书局重复出版,文宜书局、理文轩、古香阁、十万卷楼等书局之间的竞争已臻白热化,它们在《申报》上登载了大量小说出版广告,诸如《听月楼全传》、《鼎盛万年清》、《彭公案》、《三公案》、《白圭志》、《绿牡丹全传》、《永庆升平传》、《欢喜冤家》等小说,被竞相重复出版,这不但造成了出版资源的巨大浪费,更进一步恶化了出版环境。光绪十六年(1890)九月六日,《申报》登载无名氏“为业之难”启事,云“斯业书者,石印以来货贱价微,而藏本印售则可获利,仆前有秘本数种,印售未久,外或翻板,或缩照,各局坊相继而起,未有规例,茫无究问”,很显然,盗版及重复出版,已经对整个出版业构成了极大危害。

2.改换书名,欺世取售

光绪二十二年(1896)二月二十九日,英华书局在《申报》登载“新出闲书《拍案惊奇记》”广告,云“石印畅行,新书叠出,大半此抄彼袭,更换名目”,可谓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时通俗小说翻印的一大弊端,即改换小说题目,欺世取售。该弊端的形成原因盖有两个:其一,通俗小说翻印趋于鼎盛,竞争日益加剧,文本资源颇有枯竭之虑;其二,盗版及重复出版十分严重,为制造新奇效果,取悦读者,书局遂出此下策,申城随即涌现出一批貌似稀见的通俗小说,各书局在《申报》登载的出版广告中,也纷纷打出“向无刊本”、“世所罕见”、“近时新书”、“近人新撰”、“近代名人所撰”等语,哗众取宠,以利销售。或许改名后的小说曾令读者耳目一新,销路颇畅,书局因此获得不小的经济利益,这使得当时的书局纷纷效仿,乐此不疲。譬如文宜书局曾将《争春园》改名《剑侠奇中奇》、将《常言道》改名《富翁醒世传》;理文轩曾将《锦香亭》改名《睢阳忠义录》、将《云中雁三闹太平庄全传》改名《大明奇侠传》;上海书局曾将《禅真逸史》改名《残梁外史》、将《桃花影》改名《牡丹奇缘》;古香阁曾将《玉娇梨》改名《三才子双美奇缘》;龙威阁将《飞跎全传》改名《绣像三教三蛮扬州佳话》;十万卷楼将《水石缘》改名《奇缘赛桃源》等等,如此甚多,不赘举。

更有甚者,书局不仅改换小说书名,还增入序跋或篡改回目以作策应,增强欺骗性。譬如光绪二十二年(1896),古香阁将《驻春园小史》改名《第十才子绿云缘》石印出版,书首增入光绪二十年(1894)半耕主人“第十才子书序”,声称“《绿云缘》一书,传世已久,因未剞劂,故人多罕见。兹吾党欲公同好,特为梓行,嘱余评点,细为批阅”云云,假造出新书初版的情形;再如南京图书馆所藏光绪年间石印本《花田金玉缘》,未标书局名称,或由文宜书局于光绪二十年(1894)所印,此书实即《图画缘小传》,该书局改名后,增入“临湖浪迹子”序言,假托“友由粤携来《花田金玉缘》一书,问序于余”云云,复将原小说全部十六回回目重新改写,如此一来,读者倘若不熟悉《图画缘》小说的人物与情节,便很难加以识别,迄今仍有人将《花田金玉缘》误作稀见小说(18)。

3.篡改序跋题署

序跋是明清通俗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每多涉及小说作者生平、题材本事、创作过程及刊印细节等项,是研读小说文本的珍贵资料。然令人遗憾的是,近代书局翻印通俗小说时,为节省成本,应付激烈的竞争,却多有撤去原书序跋的惯例,甚至玩弄篡改原书序跋以冒充新出之书的伎俩。譬如《增像全图三国演义》,扉二牌记题为“广陵味潜斋藏本上海鸿文书局石印”,前有《重刊三国志演义序》,署“光绪十四年孟夏句吴飞云馆主书”,粗看之下,似乎该序是专门为此次出版新撰,然经笔者仔细比对,其文字与咸丰三年(1853)常熟顾氏小石山房刊本《三国志演义》之《重刊三国志演义序》完全相同,该序的署名原题“咸丰三年孟夏句吴清溪居士书”,味潜斋与鸿文书局在翻印时作了篡改。最具讽刺意味的,要数《增评补像全图金玉缘》,此书由同文书局于光绪十年(1884)首次石印,光绪十五年(1889)重印,重印本书前有“华阳仙裔”《重刊金玉缘序》,时间署“光绪十四年小阳月望日”,此重印本后屡遭盗版,光绪三十二年(1906)上海桐荫轩翻印,书名题“足本全图红楼梦”,首有“华阳仙裔”之序,时间改题为“光绪三十二年九月”;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求不负斋再次翻印,书名题“增评全图足本金玉缘”,前亦有“华阳仙裔”之序,时间却已改为“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很显然,“华阳仙裔”的序言,已经成了一张现成的标签,可以按照翻印者的需要,随意改动粘贴。上述例证表明,明清通俗小说之近代铅石印本中的序跋,有相当部分存在抄袭或篡改的情形,研究者在使用这些文献时,应当十分谨慎。

4.缩印过小,纸墨粗劣

缩印本是石印的技术优势所在,然物极必反,它也给出版业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即字迹过小,伤人目力,尤其是盗版石印的小说,其文字更细如蝇头,模糊漫漶,几乎难以识读。此外,盗版缩印及降低成本等因素,又导致光绪十六年(1890)以后铅石印本(尤其是石印本)小说的开本尺寸,日渐窄小,与光绪中前期点石斋、同文书局、广百宋斋等书局所印之书相比,其缩减幅度高达40%-60%。笔者抽样测量了三十种铅石印本小说的尺寸,光绪十六年(1890)之前,开本多为宽12-13厘米,高19-20厘米;之后则缩减至宽7-9厘米,高12-15厘米,诸如文宜书局石印本《绘图英雄侠义风月传》(1892)、晋记书庄石印本《鬼话连篇录》(1894)及古香阁石印本《绘图第十才子绿云缘》(1896)等书,均可置于掌心把玩,每字大小仅2毫米见方。如此微型的版本,原多用于出版科举挟带之书;但移至通俗小说,显然无法令人满意。因此,至光绪二十五年(1899),所谓“大板石印”本小说,重又成为图书市场的新宠(19)。

铅石印本通俗小说的图书质量,与其所用纸墨的优劣,也有重要关系。就笔者所见,近代书局用于翻印通俗小说的纸张,以机制连史纸及有光纸居多,其纸色偏黄,质地薄脆,容易碎裂,保存至今的铅石印本通俗小说,翻阅之时往往碎纸翩飞,每每令人不忍卒读;而铅石印刷的油墨,与传统木板印刷的油墨不同,基本上依靠进口,故价格不菲,书局为降低成本,辄往墨中掺杂火油,其印出之书,稍延时日便油渍渗透,书页变黄。不难想象,倘若一部通俗小说的版本,其开本窄小,纸质薄脆,字若蝇头,墨色模糊,油渍渗透;其书名又经书贾改题,序跋亦系篡改或伪托,则此版本的优劣不言而喻矣。令人遗憾的是,近代书局翻印通俗小说虽堪谓繁盛,此类劣本却占大部,故其长期以来不受藏家甚至研究者的关注与重视,又何足怪之。

二 铅石印术与明清通俗小说的续书

续书乃明清通俗小说的特殊现象,然因受雕版印刷的技术限制,该时期小说续书的数量,尤其是同书续接的次数,均十分有限。至清代后期,随着铅石印术的普及与石印书局的纷纷开设,明清通俗小说的翻印进入鼎盛期,小说续书编印亦随之趋于繁盛,《续儿女英雄传》作者曾在自序中声称“自石印之法兴,而小说多出续本”,洵为的论。若就整体而言,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续书的编印,具有如下四个值得关注的新特征:

1.五大通俗小说续书系列及其续书的非名著化

根据文献资料,清代后期续书规模最大、流播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通俗小说续书,有《七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儿女英雄传》及《评演济公传》等五大系列。光绪十六年(1890),广百宋斋铅印出版俞曲园重编《七侠五义》,风行海内,由此引发一个小说续书编印的连锁反应,石庵《忏空室随笔》(20)(1909)云:“自《七侠五义》一书出现后,世之效颦学步者不下百十种,《小五义》也,《续小五义》也,《再续、三续、四续小五义》也。更有《施公案》、《彭公案》、《济公》、《海公案》,亦再续、重续、三续、四续之不止。”其中《七侠五义》续书之大成书局系统本凡二十集八百回,《施公案》续书共十集五百三十八回,《儿女英雄传》续书共十集三百零九回,《彭公案》续书之文汇书局系统本凡三十六集一千四百四十回,而《评演济公传》续书之校经山房系统本更多达四十集一千六百五十回(21),创造了单部小说续接次数的历史纪录。

如此庞大的篇幅,就木板印刷而言殊非易事,而对于石印术来说,却不费吹灰之力。值得注意的是,明清时期的小说续书,“几乎都是附骥于名著的声誉而产生的,而且往往集中于对几部名著的续补,如明代的‘四大奇书’和清代《红楼梦》,都有几部甚至十几部、几十部续书产生”(22),但清代后期的通俗小说续书,却集中于若干二三流畅销小说,诸如《七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永庆升平传》、《济公传》、《儿女英雄传》、《七剑十三侠》等,显示出十分浓烈的商业牟利色彩。书局基于商业利益的主动运作及故意制作,才是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续书最为重要的文化成因,忽视了此点,就不能真正理解这一现象的本质意义。

2.由书局组织人手草率编撰,乃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续书的主要产生方式

至清代后期,采用先进印刷术后形成的巨大出版能量,与数量有限的明清通俗小说出版资源之间,产生了显著的落差与矛盾。为吸引读者的眼球,刺激出版与销售,书局千方百计挖掘小说出版资源,“编印续书”乃其重要手段之一。具体而言,该时期的通俗小说续书,多由书局(坊)组织人员实施编撰,譬如佚名《续永庆升平叙》(1894)云“今本堂不惜重资,购觅载纪,采访遗史,请人续演其书”;无名氏《续儿女英雄传序》(1898)亦云“今夏清和雨霁,予过厂肆,宏文主人谋于予”,“予迫于恳请,不得已而潦草塞责,有不半月,已得十余回”,“耽延两月,始得卒业,前后共成三十二回”等等。此外,由于《七侠五义》、《济公传》等故事,曾经历过长时期的说唱表演,其小说文本亦在民间说唱本或记录稿的基础上删润而成,故此类小说的续书多有购得“旧稿”之说,然不可尽信,存在书贾假托的可能性。根据笔者的调查:晚清时期的通俗小说续书,大部分未署编者姓名;目前已知的续书编者,寥寥无几,仅有“治逸”、“浊物”、“贪梦道人”、“杭余生”、“啸侬氏”、“傅幼圃”、“傅蓝坡”、“朱兰九”、“半痴”、“阮贻孙”、“葛惠里”等十数人,其生平亦多难详考;惟“治逸”、“浊物”、“啸侬氏”数人,可略知其姓名生平,则皆为当时多产的通俗小说作家。对于这支整体上处于灰色状态的续书作者队伍,石庵《忏空室笔记》(1909)曾有过尖锐的批评:“余初窃不解世何忽来此许多笔墨也,后友人告余,凡此等书,由海上书伧觅蝇头之利,特倩稍识之无者编成此等书籍,以广销路。盖以此等书籍最易取悦于下等社会,稍改名字,即又成为一书,故千卷万卷,同一乡下妇人脚,又长又臭,堆街塞路,到处俱是也。在彼书伧,不过为些子利益,乃出此行径。”可谓精辟。

3.恶性竞争导致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续书版本复杂,编撰粗疏,鱼龙混杂

晚清上海地区的出版业存在诸多恶性竞争,此亦波及小说续书的出版,其表现形式大致有如下几种:其一,若某一小说畅销,立即就有多家书局争夺其续书编印业务,前文所列举五大小说续书系列,均无例外,譬如《评演济公传》续书,前后参与编印的书局(坊),有津门煮字山房、上海书局、上海普新书局、章福记书局、江左书林、校经山房、炼石斋书局、中原书局、有益斋、简青斋、萃文斋等十数家;而且彼此之间也不是简单的翻印关系,往往不止一家书局,就同一种畅销小说编撰各自的续书,其内容或繁简有别,或别出机杼,或同异交杂,版本情况十分复杂,给后世研究者造成很大困难(23)。其二,迫于商业竞争的压力,小说续书的编撰大多草率急就,敷衍了事,即便是少数创作较为认真的作家也不能幸免,譬如光绪二十三年(1897),桃花馆主唐芸洲所著《七剑十三侠》初集六十回,“其间奇踪异迹,不胜枚举,源源本本,尽致淋漓,令人色舞眉飞,拍案叫绝,诚集历来剑侠之大观,稗官之翘楚也”(24),畅销一时,唐氏后又撰成《续集》六十回,然因“尚须斟酌删润故”而没有付印,孰料“外间竟有以他书改名混充,并有阑入淫秽之词,尤与鄙人声名有碍”,无奈之下,他只得“赶将所续六十回即付石印,以飨读者”,并在《申报》登载广告,详细载明所续六十回的主要情节,提醒读者购买时,“请认明封面上有桃花馆主撰者为真,否则为他书混充”(25)云云。其三,书局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人为制造续书,其手法多样,有将一部完整的小说拆成两截,作为正续二集出版者,譬如光绪二十年(1894)七月,文宜书局为应对理文轩的恶性竞争,遂将《云中雁三闹太平庄全传》拆成《大明奇侠传》、《大明奇侠后传》两书出版;有将若干种原本独立的小说,强行纳入一套并不存在的续书系列,譬如晚清时期曾出版过一套《今古奇观》续书,其实各书均无关联,包括《今古奇观续编》(即《十二楼》)、《三续今古奇观》(即《欢喜冤家》)、《四续今古奇观》(即《合锦回文传》)、《五续今古奇观》(即《石点头》)(26);更有甚者,书局不惜篡改小说文本的原有结尾,添入预告续书内容的文字,夺人眼球,以利销售,譬如光绪十八年(1892),文宜书局将《好逑传》小说改题《绘图英雄侠义风月传》出版,又在小说末回尾处,增入“铁中玉与水冰心自结亲之后,既美且才,美而又侠,闺中风雅之事,不一而足。种种俱堪传世,已注入二集,兹不复赘”一段,造成另有续书演绎“结亲之后”故事的假象,实际上未见此续书出版。

4.侠义公案小说的“北书南续”现象及其出版史意义

清代后期通俗小说续书的主体是所谓的侠义公案小说,它们大多首先出现于北京地区,并且与北京的说唱表演艺术,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目前所知《施公案》、《忠烈侠义传》、《彭公案》、《儿女英雄传》等小说的早期版本,大多是北京地区书坊的木刻本;耐人寻味的是,上述小说的续书、尤其是大规模的续书编印,却又在上海地区完成,并且多为新兴的铅石印本,这一特殊的小说出版现象(27),笔者称之为“北书南续”,其形成与当时京沪两地出版印刷文化息息相关。光绪时期,南方的上海已经书局报馆林立,印刷设备和印刷技术庶几和西方同步;而北京地区的出版业,尤其是民间出版业,却仍停留在以木刻或木活字印刷为主的状态,甚至连大部分新兴的报馆,譬如《京话报》(1901)、《启蒙画报》(1902)、《京话日报》(1904)、《正宗爱国报》(1905)、《北京日报》(1905)、《京话官报》(1905)等(28),亦皆以木活字排印;仅京都美华书馆、北京圣公会印书馆、北京卫理公会印刷所等少数西方教会机构,以及京师学务处官书局、官报印刷局、京师官书局、京师同文馆等部分官方机构,采用了新兴铅石印技术。凡此皆对北京地区图书出版业及近代报刊媒体的发展,产生了消极阻碍作用。很难想象,如果依靠北京地区的木刻或木活字印刷技术,《彭公案》小说还能有三十六续,而《评演济公传》还能达到创记录的四十续一千六百五十回!可以说,近代上海地区先进的印刷出版文化,才是晚清时期通俗小说出现大规模续书的决定性力量;而所谓“北书南续”现象,其背后蕴涵着近代出版史的特殊格局与发展形态。有意思的是,对于十里洋场的上海来说,北京在传统文化方面的权威地位,仍然不可动摇,故上海地区书局的小说出版广告中,时常出现“兹从京都购得”(29)、“余昔服官都门,觅得抄本”(30)、“书成之后,都下传抄”(31)、“今从都中携回,付诸石印”(32)等特殊语句,仿佛是明代书坊所标榜的“京本”,显示了南北出版业之间的内在关联与隐性交流。

三 照相石印与明清通俗小说的图像本

通俗小说的图像本起源甚早,元代至治年间(1321-1323)建安虞氏所刊《全相平话五种》,是目前所知时间最早的通俗小说图像本,至明万历、泰昌、天启、崇祯时期,通俗小说图像的绘刊臻于鼎盛,涌现出所谓“金陵派”、“徽派”、“武林(今浙江杭州)派”、“苏州派”等各具风格的小说版画流派(33),线条流畅,人物俊逸,令人赏心悦目,叹为观止。至清代前期,小说版画虽仍有明末遗风,但刀刻板滞,已有明显的衰落迹象;嘉道以降,则每况愈下,其末流所绘刻者,人物面目狰狞,手如鸡爪,衣冠粗疏,庶几令人不堪入目。

就在如斯背景下,照相石印技术传入中国,道光六年(1826),英国传教士马礼逊(Morrison)从伦敦自费购来石印机器,并与他的华人助手共同进行了首次印刷,其内容不是文字,而是山水画(34),可见石印术对于中国图画的印刷,具有特殊优势。光绪四年(1878),美查创设点石斋书局,专门从事石印业务,其最初所印正是楹联、碑帖及名画等传统书画作品(35),光绪五年(1879)闰三月,石印本《鸿雪因缘图记》出版,初版五千部“不一年而售罄”,至光绪六年(1880)七月,点石斋又加重印(36),获利颇为丰厚,更为重要者,或许正是《鸿雪因缘图记》的热销,促使点石斋开始关注石印图文版书籍、包括通俗小说图像本的出版,从而拉开了近代书局出版通俗小说石印图像本的序幕。

根据笔者掌握的文献,第一部采用石印技术印制图像的通俗小说,乃光绪七年(1881)六月申报馆出版的《西湖拾遗》,其正文铅印,图像则“用连史纸由石印照相法印出,弁诸简首,格外耀目”(37)。此后,出版时间相对较早的通俗小说有:光绪八年(1882)十一月点石斋出版的《三国演义全图》、光绪十年(1884)孟冬同文书局出版的《增评补图石头记》、光绪十一年(1885)十二月同文书局出版的《增像三国全图演义》等。自光绪十四年(1888)至十六年(1890)间,石印图像本通俗小说的出版迎来一个小高潮,点石斋、同文书局、蜚英馆、鸿文书局等书局,共计推出《儿女英雄传》、《镜花缘》、《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西游记》、《今古奇观》等数十部小说(包括同一小说的不同版本)。综观上述诸书,大多开本宽大,纸墨优良,文字清晰,图绘精美,洵为通俗小说石印图像本的佳本,较之清代后期的木刻小说版画,诚有上下床之别。光绪十六年(1890)之后,随着通俗小说翻印的盛行,冠以“绘图”或“绣像”之名的石印本通俗小说,更是层出不穷;即便是铅印本小说,也往往附有石印图像,其通常情形是:小说正文“印以新式铅字”,同时“倩工于写生者”,绘成绣像及各回插图,通过照相石印方式,或“冠诸书首”,或“分钉卷中”,“要皆奕奕如生,须眉俱现。书既为说部之弁冕,图亦集艺苑之菁英”(38),最终形成一个铅石印混用、图与文并茂的小说新版本。尽管石印图像本小说后来也出现了种种弊端,譬如盗印缩印、绘摹匠气、纸墨粗劣等,但照相石印对于通俗小说图像本的近代传播,仍然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正是照相石印技术,促使通俗小说真正进入了一个图像本的普及时代。

这里,不妨再来考察两个相关的问题。其一是通俗小说的彩图本。据研究(39),最迟在元代中国就已发明彩印术,至明代后期,彩印技术获得较大发展,不仅所套色彩增至四色五色,而且还出现了先进的“饾版”、“拱花”技术,印制出了诸如《萝轩变古笺谱》、《十竹斋笺谱》及湖州凌闵套印本书籍等一批非常精美的出版物。然而,由于木刻彩印具有工序复杂、技术难度大、成本高等诸多不足,其传播和普及均受到了极大限制,用于印刷“不登大雅之堂”的通俗小说,更是寥若晨星,据笔者所知,仅有清康熙十二年(1673)序刊金陵王衙藏版五色套印本《西湖佳话》及清代三色套印本《三国志演义》等数种而已。晚清以降,随着西方现代印刷术的传入,操作简便、投资低廉的五彩石印术传入中国(40),它主要用于印制钱票、月份牌、商标、仿单、舆图及书画等物,亦曾用于印制书籍的彩色插图,其中包括少量明清通俗小说。光绪十七年(1891)六月,上海文玉山房委托画印五彩有限公司代印《五彩增图东周列国志》,“描写精工,校对仔细”(41),此乃目前所知时间最早的石印彩图本通俗小说,此后续有问世。据寒斋所藏及各种文献载录,计有光绪三十年(1904)文宝书局石印《五彩绘图廿四史演义》;光绪三十一年(1905)上海章福记书局四色石印本《绘图东周列国志》;光绪三十二年(1906)焕文书局石印《五彩绘图儿女英雄传正续》、《五彩绘图西游记》,清末简青斋书局三色石印本《增像全图三国志演义》,上海扫叶山房五彩石印《绘图彭公案全传》等十数种。令人遗憾的是,此类具有小说传播史及出版史双重价值的五彩石印本通俗小说,迄今仍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其二是小说图像的绘制问题。与明清时期的木刻本小说相比,石印图像省却了原先的“刻工”环节,图像绘制的重要性得以大大增强,换言之,画师成为通俗小说石印图像本印行的关键所在;而晚清时期的上海,正是南北书画文人的聚居地,黄式权《淞南梦影录》(1876)卷四载:“各省书画家以技鸣沪上者,不下百余人。”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传统文人,大多面临着较大的经济压力,其获利谋生手段,包括出售书画、任职报馆、代拟诗词文牍等,为书局出版通俗小说绘制图像或题写图赞,也是一项不错的工作。据笔者初步调查,清代后期由海上画家亲笔绘制图像的通俗小说,就有吴友如绘制的《三国志全图演义》(1883,筑野书屋)、《新说西游记图像》(1888,味潜斋)、《绘图第一情书听月楼全传》(1893,理文轩),陈作梅绘制的《绘图评点儿女英雄传》(1888,蜚英馆),陆鹏(字子万,著名画家钱慧安的弟子)绘制的《今古奇观图咏》(1888,萃珍书屋),四川画家杨文楼绘制的《绘图富翁醒世传》(1893,文宜书局)等。至于为通俗小说图像题写赞语的海上文人,更是人数众多,譬如光绪十四年(1888)味潜斋策划、鸿文书局石印的《增像全图三国演义》,全书凡绣像一百四十四幅、插图二百四十幅,图像总数为三百八十四幅,每幅均有图赞,字体不一,或篆或草或隶,图赞的题署,更是五花八门,去其重复,仍多达三百余款,其中包括著名文人何桂笙(“读画楼主”),画家张翰卿(“曾经沧海客”)、王纫斋(“听涛居士”),书法家陆廷熙(“太瘦生”)等,尽管目前尚不能考知全部参与者的真实身份,然仅凭这份题署名单,便已不难窥见当时的盛景,诚不啻是一次海上文人题咏雅集。

四 结语

古代通俗小说的发展与演进,对印刷出版技术具有较强的依赖性:雕版印刷术的推广,曾经为宋元话本及元明章回小说的兴起与流传,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技术条件;而源自西方的先进铅石印术,则又对明清通俗小说的近代传播,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从小说文本形态来看,明清时期通俗小说的传播形态,仅稿抄本与木刻本两种;至清代后期,由于新兴印刷技术的运用,扩增至稿抄本、木刻本、铅印本、石印本、报刊连载本等五种,譬如清代小说《野叟曝言》(42),创作于乾隆年间,因篇幅长大,刻资甚巨,书成之后乃以抄本行世;然至光绪时期,陆续有毗陵汇珍楼木活字本(1881)、《字林沪报》连载本(1882-1884)、“瀛海词人”及申报馆铅字排印本(1883)、上海肇记五彩书局石印本(1895)、万选楼书局石印绘图本(1895)等十数个版本问世,覆盖了木板、铅印、石印及报刊连载等近代出版领域,其传播之广泛,形态之多样,殊非昔时可比。从小说文本体制来看,照相石印技术的制图优势,不仅推动了明清通俗小说图像本的近代普及,还催生了晚清画报小说的兴起和盛行,诸如《图画日报》、《舆论时事报》、《神州日报》等附送的白话小说,大多采用一图一文的形式,图像已经成为小说文本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赖石印术始得盛行的小说续书编印,则又导致《蜃楼外史》、《湘军平逆传》、《查潘斗胜全传》、《左公平西全传》等晚清时期新撰的白话小说,其文本往往拖有一个“下集预告”式的尾巴,实际上它们并未推出续书,换言之,作为出版现象的小说图像与小说续书,其影响已经渗入了通俗小说的创作层面。必须强调的是,铅石印刷技术对明清通俗小说的近代传播,也产生了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诸如盗版改题、篡改序跋、缩印过小、纸墨粗劣等等。而正是在这种正负作用交杂的传播环境下,白话小说史完成了从传统明清通俗小说向晚清新小说乃至现代小说的历史转型。

(收稿日期:2006年8月1日)

注释:

①详参拙文《清末上海地区书局与晚清小说》,载《文学遗产》2004年第2期。

②同治十三年(1874)九月二十七日,《申报》登载“新印《儒林外史》出售”广告。

③光绪元年(1875)四月十七日,《申报》登载“《儒林外史》出售”广告。

④光绪二年(1876)正月二十七日,《申报》曾登载“代印书籍”广告,明确标出了该馆铅印书籍的大致成本:“本馆承办代印各书,其价银格外公道,凡诸君有自著佳构或欲排印,则有至便且捷之法也。计印中国常式书一本约四万字者,照新出《平浙记略》式样,连纸连刷五百本之数,只取工料银二十五元,若再加五百本,亦只须增加十二元五角。所需时日,每一本书约三四日便可完工,兼本馆铅字现已尽换一新,故此后出书愈觉清爽,非木板可比。务祈诸君审之。”

⑤统计数字的资料来源为:上海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及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小说,《申报》该时期内登载的通俗小说出版广告,王清原等编《小说书坊录》(2002年修订版)等。详细统计表格,参拙稿《近代书局与白话小说》上编第一章第二节(待刊),下文亦同。

⑥之所以将光绪二十四年(1898)定为标志,理由如下:该年六月,光绪帝下诏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各种时务新书成为出版业的新宠儿,包括文宜书局、理文轩等在内的近代书局,多将出版热点转移到此类科举新时文;光绪二十三年(1897),上海书业公所进行全市书底汇查,申城出版界的版权保护意识开始萌动,这对通俗小说的翻印产生一定的制约;光绪二十四年(1898)八月二十二日,理文轩在《申报》登载“书底招人租印”启事,宣布拟将石印《七侠五义》,铅印《三侠传》、《彭公案》等小说书底,出租给同业刷印,此举意味着通俗小说翻印的商业利润已经大为降低,整体上由鼎盛走向衰落。

⑦光绪七年(1881)二月一日,《申报》所载“精一阁书坊”告白。

⑧光绪十七年(1891)二月十五日,《申报》登载图书集成局“新印《绘图三国演义》”广告;光绪十八年(1892)三月四日,《申报》登载广百宋斋“新印绘图《东西汉演义》”广告。

⑨参见范慕韩主编《中国印刷近代史》第七章第二节,印刷工业出版社1995年版;成都杨刚讲义《石版制版术》,石印传习所印行本,年代不详,寒斋藏。

⑩光绪八年(1882)十二月八日,《申报》登载点石斋“楹联出售”广告。

(11)参王韬《瀛壖杂志》卷六关于墨海书馆印书景象的描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12)光绪十三年(1887)七月二十九日,图书集成局在《申报》登载“代印大部书籍”广告,称“每月代印二百本之多,如五百本、一千本原书,可二个月半、五个月完工”。

(13)光绪二年(1876)四月十二日,《申报》登载该馆“招印书籍”广告。

(14)光绪三年(1877)九月十四日,《申报》登载该馆“发售《女才子》告白”。

(15)光绪九年(1883)五月二十三日,《申报》所载“上海同文书局石印书画图轴价目”广告。

(16)光绪十六年闰二月二十三日,《申报》所载“原底重校复印《列国志》”广告。

(17)光绪二十年(1894)八月二十日,《申报》所载点石斋“原底《绘图列国》出书并申明翻印”广告。

(18)《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3期,载有朱喜《一部〈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失收的小说——介绍〈花田金玉缘〉》。实际上《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不仅收录《画图缘》,而且标明其别名为《花田金玉缘》,提要中还列出了两书的回目,以作比较。

(19)光绪二十五年九月七日,《申报》登载理文轩“大部书籍批发”广告,其新印各书如《西游记》、《封神传》、《列国志》等小说,书名前均冠以“大板石印”字样。

(20)原载《扬子江小说报》第一期(1909),转引自阿英《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中华书局1960年版。下文同。

(21)本文关于五大小说续书的统计数字,均包含了正集,这样处理的原因在于:(1)诸如《小五义》等小说续书,其内容情节往往与正集存在交错的现象,此与明清时期的小说续书迥然不同;(2)清末民初书局出版某小说续书总集时,多有删简与调整之事,故其前几集的划分情况颇为复杂,必须将单行本与总集本进行细致的文本比勘,才能厘清小说正集与续书的明确界线;(3)将正集列入续书的计算范畴,事实上也是当时小说出版业的惯例。

(22)参见高玉海《明清小说续书研究》第三章“续书现象的文化成因”之第一节“续书原著本身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23)参见竺青《评演济公传》条目,收入石昌渝主编《中国古代小说书目·白话卷》,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24)光绪二十二年(1896)“听珊江文蒲”《七剑十三侠序》,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

(25)光绪二十七年(1901)正月二十九日,《申报》所载唐芸洲“新撰六十回本《续七剑十三侠》”广告。

(26)此据《中国通俗小说同书异名书目通检》,载《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附录,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1年版。

(27)参见苗怀明《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史论》第三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8)参见《北京印刷志》第二篇,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年版。

(29)光绪二十年(1894)五月三日,《申报》登载珍艺书局“全图《清烈传》出书启”。

(30)光绪二十年(1894)七月四日,《申报》登载“奇书出世《三续今古奇观》”广告。

(31)光绪二十一年(1895)九月二十二日,《申报》登载竹简斋“新出《绘图梦影缘》”广告。

(32)光绪二十一年(1895)十月十六日,《申报》登载“《绘图情天外史》”出版广告。

(33)参见周心慧《中国古小说版画史略》,收入其《中国古代版刻版画史论集》,学苑出版社1998年版。

(34)参见苏精《中文石印,1825-1873》,该文收入其《马礼逊与中文印刷出版》,台湾学生书局2000年版。

(35)参见点石斋分别于光绪四年(1878)十二月八日《申报》所载“楹联出售”、光绪五年(1879)九月二日《申报》所载“续印楹联立轴出售”、光绪五年(1879)十月十三日《申报》所载“新印名画出售”等广告。

(36)光绪六年(1880)七月五日,《申报》登载点石斋“重印《鸿雪因缘图记》出售”广告。

(37)光绪七年(1881)六月二十九日,《申报》登载该馆“《西湖拾遗》出售”告白。

(38)参见光绪十四年(1888)三月三十日,图书集成局在《申报》所载“《增像三国演义》出售”广告。

(39)参顾廷龙、冀淑英《套印和彩色印刷的发明与发展》,载《装订源流和补遗》,中国书籍出版社1993年版;张秀民《中国印刷史》第二章“明代”之“湖州套印”、“南京彩印”等节,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马孟晶《文人雅趣与商业书坊——十竹斋书画谱和笺谱的刊印与胡正言的出版事业》,载《新史学》1999年第10卷第3期。

(40)参见拙文《晚清上海五彩石印考》,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41)光绪十七年(1891)六月十日《申报》所载文玉山房“新出石印书”广告。

(42)参见拙文《〈野叟曝言〉同治抄本考述》、《〈野叟曝言〉光绪壬午本为增补本考辨》、《晚清〈字林沪报〉连载本〈野叟曝言〉考》等篇,收入拙著《古代小说文献丛考》,中华书局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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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印与明清通俗小说的现代传播--以上海(1874/1911)为例_小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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